二 巩固家族政权的内政
当忠格·巴哈杜尔成为卡斯基和拉姆宗两地的封主并且保证首相一职在拉纳家族世袭以后,他便着手从政治经济等多个方面巩固自己的家族霸权,着力打造以拉纳家族为核心的新的权利体系。其措施首先是高压集权的政治统治,如控制军政系统、对传统婆罗门地位的承认和培植新贵族与既得利益集团;其次是经济上的疯狂敛财和社会控制上的愚民政策。
1.集权高压的政治统治
(1)对权力体系的严密控制
拉纳首相控制了行政、财政和司法各个领域的决策,把民事军事大权集于一身。他对国家的统治形同独裁的专制君主。这一点首先体现为拉纳首相对军政官员的严密控制和监督,这是拉纳家族长期统治的秘密之一。
拉纳体制是在消灭古老家族代之以新家族的基础上建立的。拉纳首相在排除异己之后,曾让亲信填补了政府部门的所有空缺,并力图把所有政府要职囊括在本家族手中。行政体系被拉纳家族变成了统治集团的私有财产。因而,拉纳家族的大多数成员都能得到一官半职,司法体系中的大法官和司法部长均由拉纳家族的高级和中级成员充任。所以,该家族控制了尼泊尔政府几乎所有重要的决策与执行部门。除了文官体系为拉纳家族把持外,军队中的高级职位也都留给那些一出生就拥有军衔的拉纳家族成员。不必说总司令、东南西北各军区司令,连中尉以上的职位也一律由拉纳家族成员充任,跟外人无缘。普通公民众纵然有文韬武略也绝无出头之日。即使是在英国人下辖的部队中服役的尼泊尔公民,也受制于拉纳首相而晋升艰难。昌德拉·苏姆谢尔(Chandra Shamsher)在担任尼泊尔首相期间(1901~1929年),虽允许英国人为英属廓尔喀旅征募了几千名尼泊尔士兵,但他明确提出了如下条件,即尼泊尔士兵在英属廓尔喀军营中不得被授予少尉及以上的军衔。这显然是防止有才华的普通尼泊尔士兵或军官与拉纳家族成员形成竞争之势。英国官员对尼泊尔首相这种出人意料、匪夷所思的要求大感诧异,但他们还是遵守了这一条件,给尼泊尔人的军衔仅限于军士长。
高度个人化的统治特点使得高级官员、地方长官、军队将领和其他人等涌入加德满都以博取首相及拉纳家族政要的欢心。一位曾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服务于拉纳政府的前政府官员戈巴尔·丹·马斯基(Gobar Dhan Maskey)描述了拉纳体制的专横性质:“拉纳集团把普通的政府官员和民众视为他们脚下的尘土,却把自己奉为神明,而且要求我们必须把他们敬若神明。”“在拉纳家族统治时期,他们的权力如日中天,法律就在他们的舌尖上,他们说的话自动成为法律。”下面一例很能说明问题。在拉诺迪普·辛格(Ranoddip Singh)(1877~1885年在位)执政时期,他的一个得力助手和亲信昌德拉·康塔在7月份不幸丧妻,待其奔丧归来后,首相以不愿见到一个婆罗门鳏夫为由,命他立即重新迎娶一个女孩儿,所有婚礼费用由国库支付。可是,这一命令与印度教徒的习俗发生了矛盾。按照高等种姓印度徒的传统,7月至10月并非吉祥之期,不宜嫁娶。听了上述解释后,首相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作为尼泊尔的大君,他有权改变任何习俗和规矩,所以,假如他此时奉命结婚不会犯下任何罪孽。昌德拉·康塔只好从命,从而打破了传统。大君为此异常高兴,给予其大量赏赐。据说,除了“把男人变成妇女”和“把天空拉到地面”以外,尼泊尔大君无所不能。在这种情形下,从普通村民到国家最高级官员,所有的人要么生活于恐惧之中,要么为拉纳首相歌功颂德、效犬马之劳。
拉纳首相在尼泊尔进行最高统治凭借的是1849年、1856年和1857年的三次王室诏书赋予他的巨大权力。虽然首相仍以国王之名行使权力,国王却早已成傀儡,首相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就毫不奇怪了。尽管拉纳首相把自己的兄弟和子侄安置在各个军政部门,而事实上,他个人是真正的决策者。忠格·巴哈杜尔首相利用一切机会强化这一点,比如他的兄弟迪尔·苏姆谢尔(Dir Shamshere)作为北疆元帅曾经先斩后奏地提拔了两名将领。忠格·巴哈杜尔事后斥责了这种越轨行为并对其罚款10000卢比。这是忠格·巴哈杜尔公开用其兄弟作例,向其他人昭示权威,让人们明白,在其独裁体制下,首相是最高和唯一的权威。尼泊尔虽然存在系统的官僚体系,但在首相面前得宠之人可通过获取首相的首肯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化。当时的国家没有公正可言,也没有上诉的程序,拉纳首相成了最高的行政长官、立法者和最高裁决者。第一位拉纳首相忠格·巴哈杜尔即使在最重要的国家事务上,也很少与他的兄弟或其他贵族进行协商和讨论,其自我膨胀达到了极点,并自奉为最高主宰。
拉纳首相们大多延续了树立和维护个人权威这一传统。尽管从法律到行政部门会有些微改革,但上述核心方针是不变的。举例来说,到1897年,比尔·苏姆谢尔首相在当政期间简化了1854年的《忠格·巴哈杜尔律法》,设立了一些基层法院以加快诉讼进程,并设立了类似于高院的机构,但首相法庭始终是从初审到上诉通吃的最高法院,重要案件一律要提交首相最后裁决。同样,自比尔·苏姆谢尔首相开始,尼泊尔兴起了大君觐见典礼(Salam function)。在大君觐见礼上,从高级官员到平民私人请愿者都可到首相府邸上诉,那情景就如同一个公开的露天法庭。不论出身高低,每个公民都有权向大君诉苦申冤、遇事请愿。简单的纠纷可当场解决,复杂的事件则记录在案,留待正式法庭裁决。当时的法律极为严酷,要用锋利的宝剑来保障。为了显示公正,贵族和一些违反法律的官员同样要接受严厉的惩罚。拉纳家族统治者们让法官按律惩处那些犯法的亲属,让人们称赞其正义与公平。但暗地里他们狡猾地留下一道后门,对受到法律处罚的亲属给予金钱和土地等补偿。通过这些措施,拉纳首相表面上被塑造成了可以依赖的唯一公正的活的神明。但是,个人统治往往依靠秘密机构的信息和亲信的密报,那些受首相信赖的人常常借此公报私仇,因而首相事事亲历亲裁的习惯看似公正却往往大量伤及无辜。
为了防范可能的政治竞争者,拉纳政权还用严苛的制度控制整个官僚体系。其中最突出的是对官员进行年度考查并使官员频繁换岗的一年任期制度,其目的是防止他们建立自己的权力基础。上述措施是对古老的公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制度的继承,这就是巴加尼制度(Pajani)和恰克里制度(Chakari)。
巴加尼制度用今天的话来解释,可以称之为年度考察及继任审查制度。对地方官进行年度审查是拉纳政权的一项最重要的职能。按照当时的规矩,上至总司令下到低级文官,所有军政及司法官员都只有一年任期。每年述职审查期间,官员的任命和续任须经大君的确认。所以,大君就直接拥有了对全体军政官员的最高控制权威。在年度述职之前,文官一年当中所有活动的秘密报告、出勤记录由总司令详细审查,军官的上述报告由大元帅(Senior Commanding General)审查,之后,审查者向首相呈送最终的总结报告——个人评语。首相通过其代理机构审查所有的报告,并分类列出最后的审查名单。评语良好、记录完善的官员得到现金和升迁奖励;评语差、记录不良者将面临降级或在述职当天直接被解雇的命运。司法系统的所有职员也必须在年度审查中得到肯定和确认。这项制度的结果是,军、政、司法各界的所有官员的升迁降职甚至能否继续被政府留用均为首相所控制。
为了束缚和监督政府雇员,拉纳首相把宗教体制中古老的恰克里制度世俗化并制度化。在印度教信仰体系中,恰克里是一个基本的宗教概念,它意味着侍奉和讨好神明或等待和寻求神的眷顾。如果一个人到寺庙中向神敬献供品或祈祷,他们就是在践行恰克里。恰克里在拉纳家族统治时期被正式引入世俗生活中,主要被当权者作为排除潜在对手或敌人密谋倾向的手段。拉纳首相的那些潜在对手务必常规性地到首相府度过一段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拉纳家族成员就可以密切观察那些前来拜访的人,从而知晓他们有无谋反迹象。这种拜访活动非常正式,通常在下午专门为此划出一个时段,叫做恰克里时段(chakari hours)。渐渐的,恰克里的实践行为成了判断是否忠诚可靠的标准。任何人如果没有在恰克里时段在首相府露面去表达敬意或等候恩典,则立即受到怀疑,至少被认为是不可靠的,因而不配拥有既定的工作,这种人绝对晋升无门。所以,政府雇员必须践行恰克里以确保其职位安全和得到提升的可能,本该作为晋升标准的工作业绩却常常不那么重要了。那些通过这一实践寻求改善生活和提高地位的人被称为恰克里瓦尔(Chakariwal),类似于溜须拍马、等待恩典的人。在拉纳时代,人们以成为恰克里瓦尔为荣。由于拉纳家族非常庞大,其内部出现矛盾和分歧在所难免。但是,家族内的潜在对手也一样受到控制,控制方式是明确禁止将可疑之人派往首都以外,还美其名曰优待。拉纳家族以外的对手因为其势力都在都城以外的地区,需要用其他手段加以对付。正是为了控制这些非拉纳家族的对手以及心怀不满的拉纳下层成员,恰克里制度才逐渐形成并制度化。有嫌疑的贵族须住在拉纳家族附近,并且每天在事先确定的特定时段正式公开地在首相或其他拉纳高官家中露面。由于受制于这种规矩并且禁止到加德满都以外的任何地方旅行,这些对手无法在其他地方拥有自己的地盘并建立自己的权威。另外,当时普遍实行宵禁,夜间会友和互访是不可能的。这就使得拉纳家族统治日益巩固,谋反者几无成事的可能。恰克里制度的采用还有另外一个意图,它表明拉纳首相既希望赢得敬意,又希望被视为恰克里的恩主。后来该制度被实际运用于拉纳政府的各级部门。直到20世纪50年代,随着拉纳家族统治的结束,恰克里制度被正式废除,但是,百余年的拉纳家族统治已经把这种封建的习俗铸造成尼泊尔社会组织的内在特征并牢牢扎根于尼泊尔社会。其影响不可谓不深。
此外,专制体制所特有的密探制或间谍网的建立也是拉纳首相进行独裁统治的重要手段。用武力和阴谋建立的政权往往需要以相应手段维持。拉纳家族惧怕其他贵族如法炮制推翻其统治,因而建立了覆盖面广、组织严密的谍报网。村镇地方官及其他有关人员被要求每月将本地情报搜集后上报。一些低级官员、文员也有一些被收买从事秘密工作。这些人每周到首相办公室汇报其上司的动向。首相府专门委任可靠之人对上述信息进行分类归纳,最后遴选出必要和重要的信息。首相定期听取这类汇报。相比于其他地方而言,拉纳首相更关心首都。从第一位拉纳首相开始,拉纳政权便有了密切监视首相继位表上第一人——总司令——的惯例,同时还存在一种类似于日本幕府时代的人质制度。首相离开加德满都时,总司令最宠爱的一个儿子必须与之相伴而行。忠格·巴哈杜尔甚至在他的每一个兄弟、侄子和政府要员家里都安插了线人,用来密切观察他们的行动。这些人家里的私人祭司、普通祭司(Pujaris)、厨师和一些女仆也常常被秘密收买。那些宗教祭司可以出入大多数贵族之家,深入内室为他们祈福或主持日常祭祀活动。在这种场合,他们可以直接观察并搜集有价值的情报。
祭司和女仆相结合的情报搜集方式非常奏效,拉纳首相从各家各户甚至全国各个角落获得了大量有用的情报。忠格·巴哈杜尔首相就曾依赖预先截获的情报在一次暗杀行动中幸免于难。相反,对这一间谍体制未能善加利用的德瓦·苏姆谢尔(Dev Shamshere)(1901年在位,任期仅3个月)就成了尼泊尔历史上最短命的首相。他既未重建自己的情报部门,也从不浏览谍报机构整理的情报汇总报告,更未曾监视那些野心勃勃的兄弟尤其是昌德拉·苏姆谢尔的行动。这些疏忽给了首相之位的觊觎者天赐良机,德瓦·苏姆谢尔首相很快被推翻。有了这样的先例,拉纳首相们都日益警觉。昌德拉·苏姆谢尔所建立的谍报网在广度和深度上更进一步,其便衣特务的工作几乎昼夜不停。人们不敢轻易交谈,国内产生了一种神经质的恐怖气氛。甚至连昌德拉·苏姆谢尔政府的高级官员都说“隔墙有耳”,并且总是提醒其亲人和亲信放低说话音量,且避免提及任何有违拉纳政府的言辞。
比姆·苏姆谢尔(Bim Shamshere)(1929~1932年在位)时期则将间谍机构置于他儿子即中将罗摩·苏姆谢尔的控制之下,同时强化便衣警察的力量。除此之外,首相还保有好几个其他私人情报机构。如此一来,密探罗织罪名陷害无辜的事不免会常常发生。
另外,为了防范另一个重要的潜在对手——王室,拉纳首相们还在王宫里设立了一个特殊组织来监视国王和王子们的行动。昌德拉·苏姆谢尔首相甚至将其一个儿子安插在王宫里,专事观察国王与王后的动向。没有首相的批准,国王不许会见任何人,也不得走出王宫。而不论国王何时出宫,首相总要亲派一个身为将军的儿子陪在其身边,作为国王的“警卫”。王室其他重要成员则一直有人跟随监视,宫中的许多女仆都被拉纳首相重金收买,国王始终生活在这些男女密探的阴影之下。拉纳首相虽说控制了整个国家的所有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却仍然时刻警惕,甚至常常化装成平民,明察暗访人们的不满行为和言论。因而,在拉纳首相的控制下,人们敢怒不敢言。
(2)对新贵集团的培植
当老贵族被打压致使旧贵族体系瓦解后,拉纳家族需要培植为己所用的新的贵族集团,作为统治基础。拉纳首相掌权以后,把国家的大量土地以免税方式留给了本家族成员,还把这种比尔塔土地赏给贵族、婆罗门师尊(Gurujyues)、王室祭司和其他一些高官,培养起一个支持拉纳政权的既得利益集团,其中婆罗门师尊和祭司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群体。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以维护拉纳政权为核心的婆罗门精英阶层、土地贵族阶层、官僚阶层等不同群体支撑新政权的社会结构。
在等级世界观中,种姓制度是自然秩序也是社会秩序的本质体现。它是绝对真理的象征,由神来施行并受神的保护。不论其宏观形式还是具体内容,其正当性都是不容置疑的。因而,种姓制不容丝毫改变。神明的权威来源于人们的精神需求,这份权威被赋予祭司并最终由祭司来执行。婆罗门最基本和首要的任务在于祈祷和沟通神明等属于精神领域的事情。在尼泊尔社会,功利性活动主要发生于主导力量有赖于超乎自然之上的主从关系体制内。社会的特定阶层如婆罗门祭司作为这种关系的中介间接从中获利。婆罗门所拥有的影响力还来自他们为统治者提供法律咨询、解读印度教法典、做占星师(为上至国王下至平民在日常活动前提供凶吉与否的咨询)、做王室及其他塔库里或切特利家族的精神导师(宗教师尊或称上师)等传统。宗教师尊家族与尼泊尔南部平原的传统联系,尤其是与印度圣地贝拿勒斯的联系,使他们在与山区以外的世界进行交流方面胜过其他的贵族。所以,他们学识丰富、视野较为开阔,成了最早与英国人谈判的重要中介,是拉纳家族对外交往的桥梁纽带。
在婆罗门拥有巨大政治影响力并受到社会普遍尊崇的社会中,拉纳家族作为武士阶层,从种姓上看是低于前者的第二种姓,要想家族统治长治久安,维护婆罗门的传统地位以示对古老传统的尊重是必不可少的。忠格·巴哈杜尔仍旧赋予这个祭祀阶层某些自由的特权,维持他们古老的权力,比如婆罗门无论犯有何等弥天大罪,都不得处以死刑,最多只能施以剃光头、以不洁之物羞辱、逐出种姓、流放边疆和境外等惩罚。这与中国封建时代刑不上大夫的做法有异曲同工之处。此外,首相还奉行赐与其私有土地和世袭比尔塔土地等政策,总之,尽可能增加他们的经济利益。同样,拉纳首相尽管也实施了一些改革措施诸如废除萨提和奴隶制,但并未触动以印度教法典为基础的民法和刑法。这一态度反映了忠格·巴哈杜尔虽然通过暴力获得了权力的飙升,却急于显示他对古老秩序的尊重,表明他绝非不愿意遵循婆罗门为社会制定的种姓规则和行为规范。
出于同样的动机,忠格·巴哈杜尔没有改变现存的土地制度以及政府的基本结构。对那些于己有利的古老体制,他都完好地保留下来,比如公务人员以土地代薪的贾吉尔制度(Jajir),所有政府官员从上到下均受到审查,然后决定去留的巴加尼制度。
这里提到的贾吉尔是一种以土地代薪的古老制度,是随着沙阿王朝的创始人纳拉扬大帝统一尼泊尔时,将新征服的土地分给有功的将士作为报酬和薪俸而逐渐产生的。当时尼泊尔政府划出一些土地,用作某些官员为政府服务和军官在军中服役的酬劳,这块土地叫做贾吉尔或康吉(khangi)。这种土地的所有者贾吉达尔(Jagirdar)直接从耕种这块土地的佃农手里收取固定的实物地租,而不必向国库缴纳任何税赋。
贾吉尔持有者均握有一份地契(Tirja paper),地契上载明土地的区域、固定地租额和发证机关核准并签署的耕种者名字。政府定下的贾吉尔或康吉,其价值超过当时市价的4~5倍。许多拥有上述地契的人甚至在遭遇窘境之时将其卖给商贩。土地在封建时期是主要的财富形式,具有永久保值的特征。所以,在拉纳家族统治时期,贾吉尔或康吉拥有巨大的吸引力,只有一小撮特权阶层的军政官员以及与首相关系密切的一些人方能获得,其余人等只能拿到现金薪酬。有时候,贾吉尔土地还可以继承。通常的规矩是,当一个拥有价值400卢比贾吉尔的上尉死后,他在军中服役的一子有权获得其父所拥有的贾吉尔土地的一半,也就是价值200卢比的贾吉尔土地。虽然这是某种惯例,但这份权利需要首相批准才能生效。这项制度为拉纳家族在政府中培植一批新地主和支持者奠定了基础。如此一来,拉纳首相对官员的任命就变成了一种恩宠,对首相的忠诚被视为最重要的任职资格。
拉纳家族将世袭免税的国有土地赐予本家族及其追随者的制度培养了一个代表着国家统治利益的大土地所有者阶级。这个集团与广大农民组成的大众之间鲜有共同之处。
在当时的社会中,一条明显的阶级鸿沟隔开了特权集团和无权者集团。那些贵族或寡头政治集团由切特利(如沙阿家族、拉纳家族、卡斯人家族、塔库里家族)、婆罗门和商业集团构成。这些族群分别享受着各自种姓的传统所赋予的特权,尤其是后者逐渐控制了地方经济和社会资源,数年之后他们也都成了寡头统治的一部分。在这种传统社会中,统治者及其后裔享受着主要由出身的偶然性代代相传的特权而不是由自己的功绩和贡献而赢得的权力。政府被视同统治者私人领地的延伸和扩大。由普通佃农和部落民组成的低等阶级如同下等生物,注定为其主人服务。商人、柴明达尔(Zamindars)、小的比尔塔所有者、牧师和小官僚事实上属于中间阶层。但是,在拉纳家族统治下,他们完全仰仗其封建恩主。其命运与他们的施主密切相连,因而在策略上他们只能选择维护拉纳家族统治。在这种主从关系中,中等阶级没有发展的可能。进一步来说,只有独立的中产阶级才可能对抑制拉纳家族的独裁统治发生作用,但是,普遍的封建制及其主仆关系抑制了这样一个阶层的成长,而中等阶级的缺失成为拉纳家族独裁持续的原因之一。
2.疯狂敛财的经济政策
拉纳家族以国家为私产,其目的就是竭力压榨民众、贪得无厌地聚敛财富以供其一家享用。尽量多地占有土地是拉纳家族聚敛财富的首要方式。其次是尽其所能地从耕种土地的农民身上榨取税收。由于商业贸易不是武士种姓的固有职业,所以,拉纳家族便从经商以外的途径获取财富,比如把国库当作自家的保险箱,肆意取用。
(1)土地的掠夺
土地的岁入是尼泊尔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除了小土地占有者外,尼泊尔的土地占有形式主要有如下三种:第一种为“莱卡尔”(Raikar),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第二种为“贾吉尔”,是给付军政官员代替其薪俸的土地;第三种为“比尔塔”,是国王出于政治、宗教或其他考虑而赐予某一机关或个人的土地。其中,比尔塔土地本是国王与其臣属间封建关系的组成部分。国王赐予国有土地世袭承租权,比尔塔地主则享有其土地上的收入,而不用向政府缴付一分钱。比尔塔地主通过自己的包税人或税务官来收取地租,有些地主还建立了自己的私人税收部门。一些享有特权的比尔塔地主可对酒类、毛皮收税甚至获准砍伐树木并在市场上销售。比尔塔的存在使得国库丧失了大量收入。最初,贾吉尔和比尔塔还比较有限,主要给予王室成员、贵族高官、王室占星师和其他婆罗门祭司。但拉纳家族专政时则发生了巨大变化。拉纳家族统治者靠武力劫夺、权力换取等手段,拥有了大片土地。忠格·巴哈杜尔首相在清除老贵族的同时,那些贵族名下的大量土地也开始易手,成为忠格·巴哈杜尔的兄弟、亲属和追随者们的独有财产。这些都是血洗老贵族后直接转移其财产的结果。
此后,拉纳家族通过首相的赏赐,以比尔塔土地的形式继续大肆占有良田。在这方面,他们不放过任何机会。比如1857年印度民族大起义失败后,英国对拉纳首相出兵帮助平叛心怀感激,归还了尼泊尔早在1816年《萨高利条约》中被割占土地的一部分,即特莱平原上包括4个部分的整个巴尔迪亚(Bardia)地区。但这些土地被拉纳首相赏赐给了他的兄弟们,从而完全落入拉纳家族手中。
据统计,到1951年拉纳家族体制垮台后,这种比尔塔土地占全国可耕地的50%,其中仅拉纳家族所占份额就达75%。
(2)税收的榨取
除了巧取世袭的免税土地以及从各种职位上获得的薪给外,拉纳家族成员还可担任国家税收官并有权接受捐献(Nazarana)以及来自佃户的其他封建债务和义务。这些榨取之物既包括实物、现金,也包括劳役,而劳役是最广泛的剥削方式。
忠格·巴哈杜尔的长子既然娶了国王苏伦德拉的长女,按照传统,作为对王室长公主婚姻的礼物,要征收等同于中世纪欧洲领主捐献税的税(Goddhuwa tax)。尼泊尔家家户户都必须缴付这项税务。结果,这项礼金税一共征集了671775银卢比,成为公主的嫁妆之一,这些钱最终都被拉纳家族收入囊中。
如果说这项常规税并非经常出现,还不构成对民众的巨大压力,那么,一些以劳役形式出现的强制性税务,则成为普通民众身上的巨大负担。比如被称为“贾拉”(Jhara)的义务最为糟糕。对于每个劳动者家庭而言,他们的每一位男性成员在政府需要时都有义务应召提供免费的劳动或服务,叫做贾拉。村民每个人一年当中必须提供至少22天的劳动,却无分文报酬。贾拉税成了尼泊尔人民的沉重负担。按照贾拉税役的要求,住在特莱森林地区的村民被迫为诱捕野象充当赶象人或布网人。19世纪下半叶,向国外输出驯服的大象是尼泊尔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当时,尼泊尔每年向印度出口200多头驯养的大象。一俟入冬季节,特莱森林的许多地区便开始进行野象围捕活动。成千上万的贾拉工人在此期间被征召而去,有些人甚至因此丧生。除了这些危险的工作之外,百姓还被迫为拉纳家族、王室家族、王室占星师和加德满都的特权贵族免费搬运建筑材料、沉重的装备和其他奢侈物品等。
另一种摊派给穷人的劳役叫做“贝格尔”(Begar)。在贝格尔劳役制下,普通村民应召修补驿道、为政府运送邮件,却同样得不到分文报酬。从1768年的纳拉扬大帝时期开始,政府的信函和包裹都由贝格尔役工负责传递。除了对政府的这类义务,村民甚至被迫在地主土地上提供无偿劳动。虽然村民没有义务为柴明达尔地主提供劳役,但无助的穷人和农民担心地主找借口把他们从土地上赶走,导致其无地可佃、流离失所。一些公国的王公也毫无例外地享受着领地上的这类无偿劳役。王公土地上的农民既要为王公干活,又要为政府提供劳役,负担着双重义务。这些强制税务已经成为尼泊尔大众头上的一座大山。首相对民众的这类疾苦了如指掌,却无意修改和削减那些封建义务。除了贾拉和贝格尔外,尼泊尔民众还有其他好多种必须履行的强制性税务。比如除了王室的传统税务外,王室祭司每年也要收取定额赋税。普通民众以捐、税、劳役等形式向政府和整个统治阶级贡献了他们绝大部分的劳动和血汗。所以,他们永远处于贫困与饥饿的边缘。
(3)个人财富的积聚
拉纳首相们把国家当作自己的庄园来经营,任意占地、征用劳役为家族建造豪宅,不时用国家财政收入支付自己的用度。把国家财富当作自家财产从而聚敛无度、肆意挥霍是拉纳家族统治者的共同特征。
忠格·巴哈杜尔在掌握一切大权后便不再区分国家财产和个人财富。拉纳首相们对国王从国库提款严加限制,致使国王只能靠首相确定的微薄预算维持生计,而他们自己却滥用国库资源。拉纳首相甚至不经国王批准便从国库随意支取任意数量的钱款。此前的政府首相在没有国王批准的情况下一律不得从国库支取钱款。曾有数位大臣因滥用国家公款而受到惩罚,但忠格·巴哈杜尔从国库支取钱款从不经国王同意。如前所述,拉诺迪普·辛格首相曾支取国库的库银为其亲信的婚礼买单,德瓦·苏姆谢尔当政的114天中,从国库支取大量钱财用于毫无必要的炫耀,比如首相就职一般举行一次庆祝活动,他却在谷地的三个城市各庆祝一次,让文武官员陪同装饰一新、载着盛装的首相的大象,在街上招摇过市。他甚至邀请拉纳家族与沙阿家族的名媛云集首相府,把巨额金钱都花在了这类集会和宴饮上。
拉纳首相们如此奢靡还因为他们掌握了国家的铸币权并私自铸币。第一任拉纳首相开了先河。忠格·巴哈杜尔从伦敦进口免税白银,在政府造币厂为自己铸造银质卢比。比姆·苏姆谢尔首相在盗用国家财富方面更是胜过其前任。20世纪30年代恰逢国际市场大萧条,白银价格大幅下跌。他便借机成吨成吨地进口银条并且在国家各个铸币厂铸造银卢比。铸币厂的机器夜以继日地不停运转,所铸造的银币都被运送到他在唐噶尔(Tangal)宫的私人宝库里。他不但为自己铸币,还允许手下近宠购买白银,让政府铸币厂确定特定日期,专门为这些人铸造银卢比。后来,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将国有货币当作私人财产存储于外国银行。
对国家财富的把持支撑了拉纳家族穷奢极欲的生活。拉纳首相及其子嗣多数妻妾成群,这些一朝得势的人们公然无视印度教法典普遍禁酒的戒令。比如忠格·巴哈杜尔的三个儿子均嗜酒成性,他们从欧洲免税进口酒类,常常聚众宴饮无度,他有两个儿子因过量饮酒而早早身亡。
为自己和家族成员兴建豪华楼宇也是拉纳首相们的嗜好。比尔·苏姆谢尔时期迎来了拉纳家族大兴土木的高峰期。这位首相曾于1888年为加德满都建立了几所小学、一座钟楼、一座小型图书馆、一座吊桥和一所现代医院即比尔医院。但是,与其对家族建筑的投入相比,这些则小巫见大巫了。
比尔·苏姆谢尔首相花费巨资为其家庭成员建造房屋楼宇。在其位于纳拉扬·希蒂宫的住址近旁,他占用了20多公顷的土地,建造了庞大的建筑群。红宫(Lal Darbar)和白宫(Seto Darbar)首先建成,这些建筑由英属印度的建筑师担纲设计。比尔·苏姆谢尔还建造了作为休闲场所的奢华的福哈拉宫(Fohara)。这些建筑征用了成千上万的工人,经数年劳作才得以完工。其中除了付薪的技师和工人外,还有几千名士兵和数百名囚徒被用作免费劳工。这些楼宇内部的装潢设计均出自伦敦和加尔各答的设计师之手。昂贵的维多利亚式家具、枝形水晶吊灯和波西米亚风格的玻璃用具分别来自伦敦、罗马和威尼斯。伦敦与加尔各答的汉米尔顿公司为之提供了昂贵的钟表和银器。同时,英格兰的一家公司还受托为之制作了带有大君标记的造型别致的银器。白宫的主水晶厅最为引人注目。多数厅堂里铺着意大利大理石,陈列着豪华珍贵的波斯地毯和比利时挂毯。夜晚,多数厅堂里五彩的枝形水晶吊灯熠熠生辉。白宫大厅当时被视为亚洲最好的厅堂之一。另一个引人瞩目的建筑是红宫的纳加尔厅(Nach Ghar)。它由印度的装潢设计师监制完成,里面装有令人炫目的镜子、气派的枝形吊灯。夜晚来临时,煤气灯照亮整个大厅,训练有素的舞女在那里翩翩起舞。红宫还配备了中央供暖系统。这一切令大君府在19世纪的尼泊尔恍若天宫,是人所罕见的奢华场景。
昌德拉·苏姆谢尔在执政时期耗资500万卢比,雇用加尔各答的建筑师设计建造了多层的辛格宫(Singha Darbar)建筑群。为了这些建筑,楚里亚森林中成千上万的婆罗双树遭砍伐,当地数以千计的村民被迫在贾拉制度下当牛做马,向加德满都的建筑工地运送原木。另有数千名士兵和囚徒日夜不停地劳作,辛格宫终于在规定的三年内完工。昌德拉·苏姆谢尔声称辛格宫将成为首相的官邸,从而又以200万卢比的价格卖给了政府。售后所得均落入首相个人的腰包。比姆·苏姆谢尔在其执政时期更是赚钱有道、频出奇招。他在自己的正妻去世后把即将入主正位的小妾悉达介绍给兄弟、侄子和朝臣们,并正式将她封为“大王后”。首相的“大王后”不但拥有年收入10万卢比的康吉土地,而且是国王的主要司库,保存着国王的御玺。承担这项职责还需在她的土地酬金之外另外增加6000卢比的薪给。拉纳首相们在敛财方面手段多样,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3.愚民的社会政策
拉纳时期的尼泊尔是极度传统化的社会,拥有一套自己的价值观和信仰体系。在整个拉纳家族统治时期,尼泊尔社会未受任何西方文明、城市文化以及新科技的影响,仍保持着原始状态。这种悲惨状况应归咎于拉纳家族的一系列统治政策,统治者除了进行高度集权的政治统治外,还利用印度教法典来束缚民众,并实行蒙昧的愚民政策。为强化自身的统治地位,拉纳首相突出种姓制,以此维持一个近乎凝固的传统社会。
(1)种姓制度的强化
在一个发展缓慢得近乎静止的社会中实行全面控制是拉纳统治的基础。维持这种状况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印度教的社会秩序。一个宗教气氛浓厚的社会,往往有利于保守势力,也利于统治者运用特权来维持社会秩序。
人们通常认为,尼泊尔的种族或种姓(这两个概念在尼泊尔的传统用法上几乎没有差别)是“4个瓦尔纳和36个种姓”。种姓制度在前面有所论及,它源自印度,14世纪被深受印度文化影响的廓尔喀国王定为法律。基于摩奴种姓法的社会法典在拉纳政权建立之前很久就已创立。不过,到了1854年,重新整理编纂的《国民法典》(Muluki Ain)(即《忠格·巴哈杜尔法典》)集成了所有古代和现存的法律和习俗。印度教教条的法律化导致以种姓阶梯为核心的社会结构日益僵化,也使不公平的社会现实法律化。
以印度教仪式和洁净思想为基础的法典对每个公民的生活从生到死都做了规定,每一个社会成员在社会阶梯上的等级均已标明,从而使得社会流动和政治流动几乎成为幻想。
在宗教信仰方面,拉纳政权坚决捍卫维持现状的政策,严格贯彻种姓划分和种姓间不可接触的规则。违反种姓法的人要受到严厉惩罚。举例来说,一个低级种姓的人如果假称自己属于高等种姓,并且诱使一位高级种姓的人去食用或饮用他碰过的食物和饮水,则此人必受如监禁和剥夺财产等重罚,甚至有可能被卖为奴隶。而那位高级种姓的受害者却可以通过断食或付费给祭司来举行相应的洁净仪式就可以重新被其种姓接纳,像原来一样继续正常地生活。在上述民法规定的种姓秩序下,穆斯林和欧洲人被视为不洁的外国佬,甚至从印度返回家乡的人也不得不举行净化仪式才能保有其种姓地位。拉纳家族更是蓄意同国民拉开距离,把自己抬到崇高的位置。一个普通人不可以在拉纳家族成员面前落座。拉纳家族成员甚至不得对他人以敬语相称。
由于尼泊尔居民多数是印度教徒,种姓制度的毒害性和剧烈性及其僵化和守旧与印度毫无二致。而拉纳政府对它们的维护则使问题更加复杂,由此产生的社会不公则进一步扩大。
拉纳家族所奉行的等级制不仅仅约束了家族外的每一个尼泊尔人,其家族成员内部也同样有着严苛的尊卑制度。20世纪初,拉纳家族族内三级制的出现使社会秩序的僵化更为突出。自从确定了大君与首相的继位表,拉纳家族内便为争抢继位资格而充斥着不同派系的紧张冲突。由于一夫多妻制在尼泊尔相对普遍,苏姆谢尔兄弟们更因拥有众多的妻妾而子嗣众多,首相继位表上的人数持续膨胀。比尔·苏姆谢尔早在1885~1901年执政期间曾把自己的私生子列入继位表,那些合法的婚生子都反对在首相继承序列上被排在那些私生子兄弟或堂兄弟之后。1920年,昌德拉·苏姆谢尔首相不得不决意解决这一问题,其方法是将家庭成员制度性地分为三等。其规则如下:双方属于同一种姓而且以完整的宗教仪式明媒正娶的夫妻所生之子为一等成员;有些人尽管母亲出身于高等种姓如塔库里或切特利,但迎娶的仪式简单,这种婚姻往往发生在夫妇二人在婚前已经有性关系的人身上,这些夫妇的子嗣为二等成员;私生子或者母亲种姓较低的子嗣则被列入三等成员。昌德拉·苏姆谢尔规定,只有一等家族成员才能进入将来的首相继位表当中,不过他并未废除已经列入继位表的任何人。昌德拉·苏姆谢尔首创的拉纳家族等级制到其继任者时期便被打破,比姆·苏姆谢尔把自己的三等儿孙都列入了继位表。到1934年,朱达·苏姆谢尔(Juddha Shamsher)(1932~1945年在位)又把此前有继承权的三等子弟全部从继位表上删除,并将他们流放到加德满都以外。其中苏巴纳·苏姆谢尔(Subarna Shamshere)和马哈比尔·苏姆谢尔(Mahabir Shamshere)在1945年被时任首相帕德玛·苏姆谢尔(Padma Shamsher)(1945~1948年在位)召回,但当该首相退位后,上述两人在首都的私有财产均被没收,他们最后都远走加尔各答。这类事情为日后拉纳家族成员加入反拉纳阵营埋下了伏笔。应该说,族内等级制出现的初衷是为了稳定秩序,但因为权力的争夺而变成未来动摇统治秩序的因素之一。
(2)蒙昧的愚民政策
拉纳家族统治时期在文化方面奉行的是愚民政策,表现为敌视科学研究,不鼓励民众接受教育甚至限制教育的发展,仅有的教育设施少得可怜,使得该国的教育、科学与文化发展在拉纳家族统治期间乏善可陈,人们的思想受到钳制。
众所周知,教育是开启民智的手段,所以拉纳政权严格限制大众接受教育。早在1850年,忠格·巴哈杜尔访问英法之后,受到西方现代化成果的刺激且出于自家子侄接受现代教育和招揽适用的政府文员以便家族统治长治久安的需要,于1854年创办了尼泊尔第一所学校——位于首相府内的皇家私立高级中学,该校生源仅限于拉纳家族成员。他们一开始就意识到教育有可能成为变革的工具或手段,因而希望严格控制学校的影响,首先把它局限于本家族之内,从而避免不可控因素。忠格·巴哈杜尔之后的继承者拉诺迪普·辛格扩大了学校的生源范围。该校从1885年开始在理论上对所有人开放,但实际上只有拉纳家族和与之关系密切的高级种姓孩子在此接受教育。学校教学大纲是英国模式的翻版,课程内容包括英语、数学、历史和地理,同时也有尼泊尔语和梵语课,但学生们接受的历史和地理知识仅限于英伦诸岛和印度的历史与地理知识,尼泊尔自身的历史、文化等学科从不涉及。这种做法给尼泊尔人灌输了一种本国事务无用的自卑感,同时也降低了尼泊尔各民族文化遗产的价值。皇家私立高级中学的毕业生都出路良好,因为他们获得的政治知识和经济技能对于尼泊尔跟外部世界打交道越来越重要。学校具有各种行政能力的所有毕业生均被拉纳政府雇用。最终,在学校接受教育也就成为受雇于政府各部门和取得重要职位的先决条件,并成为权势或特权的象征。
后来,另一类学校——尼泊尔语言学校建立起来。这些学校是为拉纳政府训练下层文官,尤其是那些皇家私立高中毕业生所占职位之下的小职员而设的。从理论上讲,该校对全民开放,然而有能力且实际进校读书的依然是高等种姓的男孩子。这些学校都由国家提供资金,不存在丝毫自治权。
一些受过教育的人也开始思考尼泊尔的未来以及教育在其中的地位,但这样的人很难见容于拉纳家族。比如,理想主义者德瓦·苏姆谢尔(Dev Shumsher)曾受过较好的英文教育,他从家庭教师那里听说了英国的议会及其政府的运作机制,对英国政府的代议制印象深刻,对英国与日本工业革命及其成果也心向往之。在做了军队总司令并行使内政部长之职11年后,他于1901年继承了兄长的首相之位。上任伊始,他便着手进行一些社会、经济甚至政治改革。首先,他在自己的首相府召集了让所有军政高官都参与的大会议。此外,行商坐贾、宗教祭司、进口商、各行各业的普通市民都应邀参会,甚至贱民代表也受邀位列其中,这在尼泊尔历史上是破天荒的事情。1901年5月17日会议召开,会上可以讨论有关王室、首相继承与印度教事务以外的任何事情。人们讨论的话题涉及如何减轻大众疾苦、如何简化复杂的法律程序,甚至有人提出鼓励家庭工业、使国家工业化的途径等。德瓦·苏姆谢尔首相还在加德满都设立了多个“意见箱”,鼓励人们从改善政府的角度或就其他任何事物提出有价值的建议,然后投入其中。同年,他还创立了尼泊尔第一份周报《廓尔喀报》(Khurka Patra)。这些新举措在社会上激起了波澜,引起了大多数守旧的拉纳家族成员和高级祭司的担心和抵制。想在全国范围内开放初等教育的做法也被视为对家族统治的威胁。该首相的11个兄弟中有8位站在昌德拉·苏姆谢尔一边,以维护家族利益为由,坚决反对任何自由倾向。结果,在家族多数成员的排挤下,德瓦·苏姆谢尔首相任期不满4个月就被强硬派的政变赶下台,并被流放到印度。此前,尼泊尔仅有39所中小学,他在位期间在全国开办了近200所小学校,甚至建立了一所女子小学,但这些新兴学校被武力篡权的新首相相继关闭,因为它们被怀疑可能成为密谋反叛的工具。德瓦·苏姆谢尔的命运在当时是可以预测的,他想使国家工业化的民族主义理想招致英国人的怀疑;其带有民主倾向的改革为家族压倒性的守旧势力所厌恶。尼泊尔发展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因于拉纳政权对教育的漠视和对开启民智的防范。以铁腕著称的昌德拉·苏姆谢尔首相确信,对中等阶级进行教育是拉纳家族独裁的大敌之一。所以,他原则上不鼓励发展教育。
1918年,加德满都的特里昌德拉学院(Trichandra College)在家族需要和英政府压力双重作用下得以成立,算是对高等教育的有限许可。其中的学生都来自皇家私立高级中学。可以想见,这唯一的一所高等学校主要为拉纳家族成员开设,能够入学的所谓平民不外乎寥寥可数的政府高官的子弟。该学校的课程包括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地理、英国文学、尼泊尔语和梵语文学、数学、物理学和化学,但学院的专业教学水平很低。国内高等教育机构如此匮乏,无法满足人们的求学愿望,政府却不允许普通青年出国寻求受教育的机会。只有拉纳家族及其亲信的孩子被派到印度、日本或欧洲国家接受医学或工程学等方面的专业教育。教育发展的滞后致使尼泊尔全国的硕士学位获得者至1944年仅有五人。
在知识被垄断的地方,文化不可能传播到大众当中。科学发展运动在拉纳家族统治者手下遭到了冷遇,那些负责科学技术研究的人都受到了残酷打击。昌德拉·苏姆谢尔的一位侄子贾亨德拉·苏姆谢尔从日本获得工程学学位后返回尼泊尔。他和助手一起发明了一种蒸汽机、机枪和一架飞机的模型。据说,贾亨德拉·苏姆谢尔还用自制的电池为装饰灯提供能量,照亮了整个王宫广场。这类科学发明在尼泊尔闻所未闻,它的发展前景可能造成的影响却彻底震惊了昌德拉·苏姆谢尔。为了阻止这类科技进步对其统治的危害,贾亨德拉·苏姆谢尔被首相下令毒害而死,他的助手被关了7年监禁。
1947年,当印度从英国统治下独立以后,一些按照甘地主张建立的基础性学校纷纷出现。这些学校的办学原则强调劳动与自给自足,专注于技术培训。然而,由于尼泊尔对工作的重视之风从未盛行,这些学校未能取得皇家私立高级中学那样的威望或影响。上述革新之举如昙花一现。
在教育管理方面,拉纳首相委任了一位公共教育总长(Director-General of Public Education),但此职本质上只是个重要头衔,没有被赋予什么责任。多数情况下,他只是听取下面的意见和不满。在拉纳首相之下负责教育的其他重要官员包括负责英语学校、尼泊尔语学校的教育质量的学校督察以及只负责学院行政的校长办公室人员。英语学校的资金由首相办公室而非教育总长提供。教育部门也在首相的掌控之下,这充分说明了拉纳政权的独裁性质。
总而言之,当时没有真正稳定的教育政策和方针。教育部门的功能非常分散,互不协调。整个教育体制的目的倒是很明确,那就是为政府输出文员,尤其是与外国打交道的人员。这样的目标当然会把学校的教育对象定位于高级种姓,而对这类人的需求也是有限的。当时尼泊尔的大多数专业人员像工程师或建筑师都并非出自尼泊尔自己的教育系统,而是印度学校培养的毕业生。总之,拉纳家族统治时期无视大众教育,甚至害怕让民众获得智慧。他们的教育设施以维护自身统治为目标。因而,到1951年拉纳政权被推翻之际,除了精英阶层的男孩可在主要为婆罗门子弟讲授梵语的一所古典语言学校受训以外,尼泊尔全国的小学加上初中只有321所,注册学生仅为8500人,高中仅有11所,另有一所师范学校、一所技术学校。这就是拉纳家族统治一百多年以来所拥有的全部教育资源。无怪乎当时尼泊尔的人口识字率只有2%。
拉纳时期的尼泊尔没有人拥有文明国度应有的司法审判知识。那里不但没有人身保护法,也不存在立法议会,没有报纸,也没有令民怨得以听闻的机构。
应该说,拉纳家族统治的存续主要取决于它压制国内政治觉醒的能力。这势必导致对公民思想的钳制和对行为的限制。
对公民思想的钳制还表现于对文化传播的限制。这个国家没有公共的图书馆和阅览室。虽然拉纳家族成员的家里书籍成堆,甚至拥有像比尔图书馆那样规模较大的私人图书馆,但市民无权浏览和使用。在比姆·苏姆谢尔执政时期,有45名热血青年曾经在加德满都集会,热切鼓动在首都开设一座公共图书馆,即尼泊尔历史上的图书馆运动。可是,这些满怀希望的年轻人很快就因秘密警察的情报而悉数遭到逮捕。普通公民不能自由地学习科学知识,更不能学习尼泊尔的历史,出版本国历史著作或研究本国历史会受到当局的肆意迫害,其目的昭然若揭,那就是防止学者揭露拉纳家族的伪历史。直到1947年上半年,公立梵文学校第一次出现罢课和政治示威活动,其原因就是学校不为学生开设本民族的历史和地理课程。
为了避免反拉纳体制的言论和思想的传播,拉纳政府还对此进行严密监察,甚至出现了文字狱,致使教育与文化精英无法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和对社会的看法。1921年,一位司法部门的法官克里希纳·拉尔·阿迪卡里(Krishna Lal Addhikari)撰写了一部著作《玉米田》。据说,此作出版前曾征得首相之子凯沙·苏姆谢尔(Keshar Shamshere)将军的许可并得以印刷。作者在书中写道:外国的巴狗在我国得到百般爱护而家犬却没有这份待遇。但在看家护院和需要保护家园时,家犬却比进口畜生管用得多。作者还在著作中提及大多数玉米由于感染红帽虫和黑帽虫(red capped and black capped insects)而大量减产。一些马屁精把这些文字进行曲解并向首相汇报说:作者写红帽害虫和黑帽害虫是有意讽刺首相和总司令,因为他们总是戴红色或黑色的帽子。结果,作者遭到逮捕并被判6年监禁,其书籍全部被查抄焚毁,出版社、资助和鼓励其出版的人员均受到牵连,嫌疑人数达30多位,他们遭遇的是被罚款或被解职的命运。向首相汇报的人则受到现金和提职的奖赏。昌德拉·苏姆谢尔首相对知识分子更是提防有加,他甚至对自己的侄子和家族中其他接受高等教育的成员都心存猜忌,对尼泊尔的诗人、作家和学者更是严加限制。为此,他设立了“廓尔喀语言文字检查局”(Gorkha Bhasa Prakasani Samiti)来审查尼泊尔作家和学者的作品。该机构从1913年1月开始运行,由首相的亲信负责。从那时起,所有文字成果包括短篇小说和诗歌都要受到监察委员会的检查才能出版。一首名叫“落日余晖”的诗歌描绘了夕阳晚景、光芒渐退的自然景象,却被认为是有意影射拉纳首相的统治日薄西山。1932年,拉纳家族一位上尉巴尔·克里希纳恭恭敬敬地将自己的一本诗集献给时任首相比姆·苏姆谢尔时,却招来一顿责骂,首相指责他不务正业并厉声警告:再写这些无用的东西会得到跟克里希纳·拉尔·阿迪卡里法官一样的命运。拉纳首相们都讨厌诗人、剧作者和作家,害怕这些知识分子会成为拉纳家族统治的敌人。
为防止新思想的传入,限制公民的行动自由也是拉纳政权的惯用手段。拉纳家族统治时期常常使用的手段之一是宵禁。宵禁制度自第一届拉纳首相时期就已开始实行。昌德拉·苏姆谢尔执政后收紧了首都的宵禁制度。每天晚上和清晨都以加农炮的炮声为号宣布宵禁的开始和解除。昌德拉把夏季的宵禁时间定为夜里11点至凌晨3点。冬天则是晚上9点至清晨5点。宵禁期间军警在各处巡逻,发现任何在外逗留的人都会立即逮捕和审讯。此外,昌德拉·苏姆谢尔还严格控制进出加德满都谷地的临时通行,以此来控制国民的活动范围。公民要离开谷地必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临时许可,而进入谷地也要从地区长官那里获得类似的批准。报社记者必须持有相应证明,而普通人也必须镇定自若、看起来毫无问题才可获得通行许可。对于特莱平原的众多印裔尼泊尔公民而言,进出谷地的程序更为复杂和困难。地方官员会彻查人们的申请,弄清其到首都的目的。只有纯粹的工作旅行和承担特殊使命和责任要求的通行证才会被签发。
拉纳家族的愚民政策使尼泊尔几乎在现代文明面前停顿下来。在那百年独裁统治的漫漫长夜中没有出现极具才华的作家和诗人,没有优秀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以及工程师,无论哪个领域都没有极具声望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