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企业制度
要理解经济民主企业的性质,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企业?什么是企业制度?企业是由劳动、资本、土地和企业经营这四种生产要素联合投入而形成的经济组织。这四种生产要素联合投入的结果是产品的产出。无论这四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如何分割,比如它们分别属于各个不同的人(劳动所有者、资本所有者、土地所有者和管理者),企业的产出都是这四种生产要素联合生产的结果,缺少其中哪一个都不行。从产品的生产来看,不能说哪一种生产要素更重要。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Von Engels, 1820-1895)说得好:“我们根本无法确定在某种产品生产中土地、资本和劳动各占多少分量。这三种量是无法比较的。土地出产原料,但其中并非没有资本和劳动;资本要以土地和劳动作前提,而劳动至少要以土地,甚至大多数场合还要以资本作前提。这三种生产要素的作用是截然不同的,无法用任何第四种共同的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当前的条件下,要按这三种要素来分配收入,是找不到它们所固有的内在尺度的,于是问题只能靠一个完全外在的偶然的尺度即竞争或者强者狡诈的权利来解决。”至于新古典经济学的边际生产力理论,则早已被新剑桥学派的经济学家驳斥得体无完肤。
企业制度是指关于生产要素所有者在生产和收入分配的决策中地位的一种制度和组织安排。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是企业“经济剩余索取权”以及对企业决策的控制权归哪一种生产要素所有者所有。一般而论,如果企业能够生存下来,企业所得在分配给各个要素所有者的收入之后还存在着一种“经济剩余”。古典经济学家和马克思都十分注重“剩余”概念,他们都把“剩余”作为经济理论分析的焦点。而在庸俗经济学家那里,“剩余”概念消失得无影无踪,总产品的分配变成了按要素的生产贡献百分之百地被要素所有者分割干净;至多在熊彼特那里,它以“超额利润”的形式暂时存在于流通领域。但是,由于企业这种经济组织形式毕竟是同“经济剩余”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西方经济学的企业理论不可能再回避“剩余”问题。无论这种“剩余”是由降低交易成本中所产生的,还是由劳动、资本或企业家单独创造的,抑或是由生产要素联合创造的——不同的经济学派对剩余的源泉有不同的解释——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谁(资本所有者、劳动者、管理者或是国家)?凭什么(资本所有权、民主权利、实际控制权或是政治权力)获得“经济剩余索取权”?谁获得了“经济剩余索取权”,谁就掌握了企业的实际权力,即生产和分配的决策权。
很显然,决定企业“经济剩余索取权”归属的关键不是所谓的效率,尽管前者会影响到后者,而是经济权力配置或分配的状况,它决定了要素所有者在生产和分配决策中的不同地位。在社会性的活动中,权力是动员社会资源以达到既定目标的最强有力的手段。谁获得了权力,谁就获得了对其他社会成员的支配权利。如果不联系经济权力的配置,就根本说不清企业制度的性质。
生产要素的稀缺程度从而导致的在生产上的重要程度只是决定经济权力配置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这只是决定了该种要素所有者在讨价还价过程中是否处在有利位置。经济权力的配置归根到底是由政治权力来决定的。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C. North, 1920-)把这一点表达得很清楚:国家是界定和实施产权的主体,国家最终决定了产权制度和产权结构的安排,因此,产权理论需要有一个国家理论来进行解释。国家带有掠夺或剥削和契约两重性。具有这双重性质的国家有两个目的:它既要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又要降低交易成本使全社会总产出最大化,从而增加国家税收。国家或统治者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公民或臣民的税收。为了获得收入,国家要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并以一组服务与“选民”作为交换。有势力的选民将会组成强势利益集团或分利集团,他们要求国家实施的产权制度要体现他们的利益,以使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由于承担了国家税收的主要部分,这些集团提高了与国家讨价还价的能力。对有势力的选民,统治者是得罪不起的。因为如果强势利益集团的财富或收入受到产权的不利影响,他们就会转而支持统治者的潜在竞争对手,这将威胁到统治者。统治者将避免触犯有势力的选民,他会同意一个有利于这些集团的产权结构而无视它对效率的影响。至于哪部分的选民构成了强势利益集团则取决于由人口与稀缺资源之间的紧张程度而引起的相对价格的变化以及相应的主要经济活动方式和经济组织形式。它可以是土地所有者(在农业社会),劳动者(当劳动相对于土地是稀缺的时候)或者是工商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诺斯的国家理论综合了马克思的国家理论和古典的国家契约理论,它很好地解释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为什么是资本雇佣劳动而不是相反。这也是为什么马克思主张在变革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同时必须完成对国家的根本性改造。从政治权力直接派生出来的经济权力最典型地表现在极权主义体制中。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所有权是企业剩余价值占有权、支配权的主要基础,并且直接(在所有者和经营者直接合一的所谓古典式企业)或间接(在二者分离的所谓股份制企业)成为同生产和分配有关的决策权的主要基础。资本的这种权力如此重要,以致由此产生了“资本主义制度”这一术语。马克思分析的焦点就是资本的这些权力并把它看成是区分经济制度的一个主要变数。对经济民主的诉求直接来源于政治民主,而资本主义制度未能将民主原则延伸到工作场所。对于主张经济民主的经济学家们来说,这正是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的弊病所在,也是产生资本主义诸种社会、政治和经济的不良后果之根源。为此,他们主张实现一种与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完全不同的企业制度,并对这种企业制度的特征做了深刻的分析。作为其对立物,与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制度相比,经济民主企业的制度安排具有劳动雇佣资本、劳动者参与集体决策,分享劳动收入等若干不同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