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 问题的提出
1. 《东南欧稳定公约》出台的背景
冲突与战争历来是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而冷战前与冷战后相比,冲突的构成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冷战前,世界冲突主要以国家间冲突为主,国家间冲突一直占世界冲突的大部分。冷战后,国内冲突或内部冲突迅猛发展,成为世界冲突的主体。政治生态化是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而风险社会的来临更是增加了对政治生态建设的内在诉求。冷战结束后,民族主义浪潮再次兴起,主要表现在东南欧地区。首先是对一个民族或民族(种族) 国家的认同的趋势增强,其结果是出现了一些独立国家;其次是随之发生的,特别是在前南斯拉夫发生的以种族或宗教冲突为主要表现的地区冲突。国际社会为结束冲突进行了干预,但每次冲突的结束都是靠武力,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东南欧稳定的问题。从巴尔干的历史来看,这个地区的冲突往往会演变成整个欧洲的冲突或战争,同样,这里发生的冲突和战争也经常是大国争夺的结果。民族冲突的发生不仅仅有历史地理因素,还有政治、经济、文化和国际因素的综合影响。据统计,自1500年以来的500多年间,世界上60%的历史处于大国交战状态,其中有九次是大的甚至是“世界性”的战争。另据有关资料统计,在1945年至1989年的45年中,世界各地发生的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约有190起,其中,20世纪60年代是爆发地区冲突最频繁的高潮期,达70多起,平均每年七起(主要原因是民族独立运动的兴起)。20世纪80年代发生了28起,平均每年不到三起。这也说明在冷战结束前,地区冲突的数量和频率已大幅度下降。但是,冷战结束后冲突和战争的数量及频率显著上升。据统计,从1990年开始到1999年结束,世界上共发生118次武装冲突,其中有10次被严格地界定为国家间冲突。而其他约100次是国内战争和内部冲突,其中有相当多一部分是民族冲突。同时在20世纪90年代初爆发的冲突中,欧洲(包括俄罗斯、土耳其) 的冲突比冷战前增长了2/3,主要的冲突地区在巴尔干和高加索地区。另据统计,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世界各地的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逐年增多。在1990年1月至1995年6月的五年半时间里,世界上新旧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高达83起,其中除了20世纪80年代遗留下来的24起外,其余59起都是20世纪90年代新爆发的,占总数的70%。在1999年的冲突中,有66%的冲突已经持续五年以上,30%的冲突持续了20年。这些冲突持续时间越长就越难结束,世界也就越难和平。欧洲大部分的冲突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爆发的,它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彻底结束的迹象。在这些冲突中,最大的特点表现为民族之间的冲突。
与国家崩溃和国家建立(重建) 有关的民族冲突经常是伴随着暴力,而且暴力冲突往往呈上升的趋势。如果几个国家都存在民族分离主义或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同时一个国家的少数民族是另外一个国家的多数民族,那么冲突一定会扩大。这时,如果再加上外国势力的支持,分离的倾向就会越来越强。“某一国家的不稳定可能会使外部势力试图干预这些冲突,以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因此他们会促使冲突的升级导致大规模的战争。”
少数民族群体要求自治或建立自己的国家,这往往又会引起其所在国的主体民族对要求独立的少数民族进行镇压,或通过“种族清洗”和大屠杀灭绝境内一个或几个少数民族群体。另一方面,那些有共同语言、宗教、文化的民族群体会更加愿意紧密地联合在一起,而不只是分享仅有的一些民族认同的标志。因此,有强烈民族联系的群体得到军事支持的可能性很大。
由于这样的民族冲突会造成边界的改变,它就不只是国内问题了。因为一国的冲突会“溢出”,最终演变成地区性的冲突。
从国际政治的角度看,冷战后的民族冲突具有某些新的特点,例如:一方面许多少数民族纷纷要求独立,另一方面沉寂了很长一段时期后的排外情绪和纯洁本国民族的要求重新抬头,某些在历史上曾出现过的建立“大塞尔维亚”“大阿尔巴尼亚”的思想再次复活。它们导致国家体制与人民之间的紧张状态。又如,冷战结束和两极格局的消失,打破了原有的国际秩序,而新国际秩序尚在建立的过程中,这给国家间关系和国际关系的处理准则带来许多不确定性。这当然会影响到如何看待、评判和处理冷战后发生的种种民族冲突,反过来又给许多民族冲突带来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再如,冷战时期,联合国和区域性组织对民族冲突的干预态度是模糊的,在两个超级大国的左右下,它们也很难发挥作用。
科索沃战争后,欧洲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如何保持和发展东南欧(巴尔干) 的稳定。战火之所以熄灭,主要是因为国际调停和国际力量的介入。其中,国际制裁、国际军事介入和国际维和部队的进驻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因此也可以说,那里的和平是制裁压出来的,是轰炸炸出来的,是战场上打出来的。科索沃战争结束后,那里的战火虽已熄灭,但冲突及其根源依然存在。1999年6月,科索沃战争刚刚被控制住,《东南欧稳定公约》迅速出台。为了全方位地结束冲突,实现东南欧地区的稳定与发展,《东南欧稳定公约》不仅要求东南欧各国进行政治、经济改革,更特别强调地区合作的重要性,并促使东南欧各国努力加入欧盟。《东南欧稳定公约》试图通过地区一体化把东南欧逐步吸纳到欧盟的框架之内,在统一的政治、经济、安全体系内解决东南欧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地区安全问题。《东南欧稳定公约》第一任协调员博多·洪巴赫认为,《东南欧稳定公约》是维护东南欧地区和平的政治框架,其目的在于设法通过一项全面的预防性外交政策来解决东南欧各国政治和经济上的机构性缺陷,并最终将这些国家纳入欧洲—大西洋结构。他还特别指出:和平与稳定要求经济复苏,而经济复苏要求和平与稳定。作为深受战争和经济衰退之苦的东南欧国家,迅速加入欧盟和北约似乎也是他们最大的期望。保加利亚民主力量联盟政府在提交国会的《关于保加利亚共和国1999年度国家安全状况报告》中特别强调,东南欧局势对保障欧洲大陆的安全具有重大意义,逐步实现欧洲和大西洋一体化是使巴尔干地区趋于稳定的唯一途径,而当务之急是加快实施《东南欧稳定公约》的步伐。
2.新地区主义是《东南欧稳定公约》的理论基础
从理论和基本思路来看,新地区主义为东南欧的稳定提供了理论框架。它主要是一种政治理论,与“世界秩序价值观”密不可分,即和平、发展和生态可持续性。它是在全球化、冷战结束和两极格局被打破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冷战的逐步消失使得原地区主义和地区组织在发展中遇到的一大政治障碍——两极世界在发展国家间关系方面的障碍——逐步消失了。人们在发展地区一体化时不再受两极体制的制约,因此,缓和的国际环境给地区组织和地区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与可能。因此,它与从20世纪50~60年代发展起来的地区主义具有明显的差异,所以被称为新地区主义。
地区主义(Regionalism) 一般定义为:在区域的基础上,邦与邦之间的团体或组织的结构化。但目前最为流行的定义为:单个的民族经济在制度上结合为更大的经济集团或共同体。我国的一些学者把地区主义概括为:“地区主义总体上是一种趋势,一种强化各种联系的趋势。这种趋势包含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方面是指一个地区多样化的共同特性,另一方面是指一个地区强化共同特性的趋势。具体地说,地区主义是指功能领域里的政治合作,是国家有意识的政治决策的形成。它常常是一群地理位置临近的国家,为了发展它们共同的政治、经济和战略利益与目标所进行的互动与合作。”虽然地区主义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兴起,到了20世纪80~90年代又掀起了第二波,但最近的地区主义却有着与过去的地区主义不同的背景和意义,因此人们把现在的地区主义称作“新地区主义”。
新地区主义主要是一种政治理论,它与“世界秩序价值观”密不可分,即和平、发展和生态可持续性。为实现这种价值观,必须与战争、饥饿和环境恶化作斗争,而这些问题也正是在地区主义理论中令人非常关切的问题。其他如民主和人权虽然也很重要,但前者应该说是地区主义的前提。
国际关系学派对新地区主义的定义是:“一个多层面的地区一体化进程,该进程包括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方面。”它更强调的是非经济的方面,而主要指政治和安全层面。它认为地区主义是一系列现象而不是独特的现象或一个有关经济或对外政策的单一政策。该定义远远超出了自由贸易区和几个国家市场加入一个单一功能性单位的定义。它把地理认同、政治趋同、集体安全和地区融合作为非常重要的特点。在此定义之下,新地区主义是自下而上发生的,即它是由公司、企业、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促动的。相比之下,旧地区主义是自上而下发生的,也就是说,由技术官僚、官员和政治家们策划的,因而在范围上讲就更加有限,缺少大众的支持。
经济学派(主要以世界银行为主) 承认新地区主义主要在非经济层面,但将着重点限制在经济上对自由贸易的加强,这个概念更加开放、外向,比旧地区主义包容性强;旧地区主义更多的是保护主义的、内向型的和排斥的。1990年前的地区主义在发展中国家的特点是壁垒——阻止非成员国的经济参与。1990年之后的新地区主义的目标几乎相反:根据各成员国的利益设置不同的壁垒,但是这些壁垒对内和对外都相对较低以至于几乎不重要。新地区主义中经济的“巩固”包括:地区间贸易在服务和知识产权方面的自由化;资本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规章制度的协调。
从政治和经济角度看,新地区主义有两个特点:“一是鼓励地区与世界其他地区的相互合作,而不是阻止合作;二是新地区主义中与贸易有关的层面比其他经济层面(特别是投资、人力资本发展和技术转让) 和政治/安全层面相比更加不重要。”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新地区主义是一种地区一体化的多层面的进程,包括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新地区主义产生于新的以多极化为特征的全球形势的背景之下。它不是单一的政策而是一揽子规划,与自由贸易市场的想法背道而驰;也就是说,将从前多少有些隐蔽的国家市场连接成为一个功能性经济单位。而且,建立边界控制和地区融合的政治目标是新地区主义的首要目标。
新地区主义不只是局限于以往地区一级的经济政治合作,它更意味着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网络方面的发展,不同层面的文化、安全、经济政策和政治政策从相对的异质性走向不断的同质性的变化过程。与旧地区主义最大的不同表现在:旧地区主义是“自上而下”产生的,它由大国所倡导和组织,新地区主义是从地区内部和“自下而上”发展起来的,它不光包括国家本身,还有其他行为体;从经济一体化角度看,旧地区主义是内生和保护主义的,而新地区主义则是“开放”的,因此与相互依赖的世界经济是相容的;旧地区主义客观上说比较具体,有些组织仅以安全为主旨,有些组织则以经济为条件,而新地区主义是综合的、多方面的进程,它包括贸易和经济一体化,同时也包括环境、社会保障政策、安全和民主。新地区主义追求在深化经济一体化的基础上最终达到政治、安全和文化的趋同。
新地区主义表现的最重要的一点,正如现在欧盟的状况一样,它导致一定程度的主权转移,但这不意味着国家失去民族主权,而是该地区各国共同行使转移出来的主权,这种转移出来的主权形成一种超民族国家性质的权力。民族国家的活动空间增大了。当初欧洲“大厦”的设计师让·莫内的构想就是要克服对欧洲和平和繁荣造成威胁的极端民族主义,抑制霸权国或潜在的霸权国行使其自身意志权力,引导各国看到彼此的共同利益。欧共体成立的初衷之一也是为了防止德国潜在的威胁,促进德国的欧洲化。
3.虽然存在许多困难,但新地区主义为东南欧的稳定和繁荣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框架
冷战结束后的中东欧和东南欧地区也纷纷开始了地区合作,它们的主要目的是“重返欧洲”。为了解决该地区所共同面对的紧迫问题,如经济停滞、区域安全、劳动力流动、贫困、恐怖主义等,“小国愿意接受地区安排,不愿意游离或裸露在地区之外”。中东欧维谢格拉德集团和中欧倡议组织成为原东欧地区合作的较好范例,特别是中欧倡议组织曾专门讨论少数民族问题,就少数民族保护问题提出草案。中东欧地区的合作平稳发展,已经具备了开放性和非对抗性的特点,是各成员国加入欧盟的过渡性选择。新地区主义可以为中东欧国家尽快融入西方社会创造更多的机遇,减少了这些国家之间由于激烈竞争而产生的内耗,同时也减少了民族摩擦。这为东南欧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一个较成功的模式。
东南欧各国也较早进行了地区合作的尝试,但由于政治动荡、经济改革遇到挫折、族际问题加剧、环境恶化等问题,同时与中东欧国家相比,历史上不论是民主传统还是经济发展都存在较大差异,这些国家剧变后的政治经济改革进程缓慢,地区合作也不如中东欧有成效。《东南欧稳定公约》积极促进东南欧的地区合作,虽然发展很慢,还有许多妨碍发展的不利因素,但从欧共体/欧盟发展的历程来看,新地区主义有可能为东南欧的稳定和重建提供一个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 目前国内有关研究的状况1.关于巴尔干问题的研究在我国开展比较早,它主要是作为世界历史问题而进行的
关于南斯拉夫现实问题的研究在20世纪50年代业已开始,但它主要是从国际共运问题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问题来加以研究的。特别是对南斯拉夫独特的自治制度及其社会经济制度的改革,国内发表了许多研究报告、文章和论著。南斯拉夫联邦解体后,特别是科索沃战争的爆发,使得对前南地区的研究又形成了一个新的高潮,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把它作为一个国际热点问题及其对世界形势的影响而展开的。著作有:马细谱的《巴尔干纷争》(1999年版),郭华榕、徐天新主编的《欧洲的分与合》(1999年版),王逸舟主编的《单极世界的阴霾——科索沃危机的警示》(1999年版) 等,论文则多得不计其数。
外国文献中论述冷战后巴尔干地区战争和历史的文献如下。
叙述西欧和美国的外交家们在波黑战争中如何运用外交手段一次又一次地促使战争各方签订停火协议的Raymond Tanter and John Psarouthakis. 1999. Balancing in the Balkans。关于巴尔干冲突历史的有Frank W. Carter and Harold T. Norris(eds. ). 1996. The Changing Shape of the Balkans; Pantev, Plamen. 1995. Coping with Conflicts in the Central and Southern Balkans; Mient Jan Faber(ed. ). 1996. The Balkans: A Religious Backyard of Europe. Ravenna: Longo Ed. ; Daniel N. Nelson. 1991. Balkan Imbroglio-Politics and Security in Southeastern Europe. Westview Press, Inc。
关于冷战后巴尔干地区特别是前南斯拉夫地区战争描述的有Avramov, Smilja. 1995. Genocide in Yogoslavia; Leo Tindemans (ed. ).1996. Unfinished Peace: Report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the Balkans; Stjepan G. Mestrovic (ed. ).1996. Genocide after Emotion: the Post-emotional Balkan War; Mariana Lenkova (ed. ).1998. “Hate Speech”in the Balkans; Eyal, Johnathan. 1993. Europe and Yugoslavia: Lessons from a Failure。
2.关于新地区主义的研究
地区主义的全球发展是20世纪后半期国际社会的一个重要现象。国内学界对地区主义的研究比较缺乏。地区主义在我国的研究资料中,一般使用“世界经济中的集团化或区域化”“地区经济一体化”等词来表示。自中国成为亚太经合组织的重要成员后,对地区主义的研究文献才开始丰富起来。在中文文献中,比较突出的是庞中英博士的《地区主义与民族主义》等文章。而关于地区主义和新地区主义的外国文献非常之多,如:介绍欧盟的一体化进程及其理论的著作:Robert Leonardi. 1995. Convergence, Cohesion and Integration in the European Union; Ben Rosamond. 2000. Theorie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这些书中不仅详细介绍了欧盟发生、发展的过程,也叙述了一体化理论的发展过程,书中特别提到一体化与地区主义的关系。
Michael Zuern and Niels Lange.1999. Regionalism in the Age of Globalization;Bjoern Hettne, etc. (eds. ).1999. Globalism and the New Regionalism.两部著作叙述了新地区主义在全球化时代的新的特点。
Bjoern Hettne, etc. (eds. ).2000. The New Regionalism and the Future of Security and Development; Bjoern Hettne and Andras Inotai, The New Regionalism. Implications for Global Development and International Security.介绍了新地区主义在冷战后安全问题上发挥的作用。
Peter Wagstaff (ed. ).1999. Regionalism in the European Union.和Preston, Christopher.1997. Enlargement and Integration in the European Union.详细介绍了欧共体发展到今天的欧盟不仅本身就是地区主义的范例,而且现在的欧盟内部还出现了次地区现象。
Peter Bajtay (ed. ).1996. Regional Cooperation and the European Integration Process: Nordic and Central European Experiences.介绍了北欧和中欧地区合作的模式。
John Fitzmaurice.1998.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in the Visegrad Countries-Poland, Hungary, the Czech Republic and Slovakia; Laszlo Poti (ed. ). 1997. Integration, Regionalism, Minorities: What is the Link? Szabo, Mate (eds. ) 1996. The Challenge of Europeanization in the Region: East Central Europe.则介绍了中东欧地区在冷战结束之后加入欧盟的机遇和欧盟东扩对欧盟的挑战。
本书不想对地区主义作纯理论的探讨,而是想在冷战后出现的新地区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具体论述在东南欧发生的民族冲突的根源、解决方法以及稳定的发展前景,以实例来验证有关的理论观点。换句话说,本书采用的是史论结合的方法。
本书的新意,或者说本书所做的工作就在于从新地区主义的角度来分析欧盟提出的解决东南欧稳定与发展的药方,并进而把它作为一个案例,探讨新地区主义在当今世界的条件下缓解地区紧张形势、谋求共同发展的可能性。为论述这一问题,必然要学习、借助和援引前辈们的许多研究成果,例如,关于巴尔干历史研究的成果、前南地区社会经济问题的研究成果、关于冷战后这个地区和世界发展形势的研究成果以及关于地区主义和其他相关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成果等。
从巴尔干的历史来看,这个地区的冲突往往会演变成整个欧洲的冲突或战争,同样,这里发生的冲突和战争也经常是大国争夺的结果。科索沃战争后,欧洲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如何保持和发展东南欧(巴尔干地区) 的稳定。1999年6月在欧盟的倡议下,有关各方在德国科隆召开了巴尔干国际会议,通过了《东南欧稳定公约》。《东南欧稳定公约》是欧盟为东南欧开的一个药方,它试图在这一地区频繁爆发震惊世界的大屠杀、大轰炸之后,通过一体化方式把东南欧纳入欧盟的框架之内,在统一的政治、经济和安全体系内保障东南欧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结束巴尔干“火药桶”的历史。这同时也是为整个欧洲的安全和发展提供一个稳定与发展的框架。为便于论述,本书的第一章拟对巴尔干的纷争历史和冷战后东南欧冲突的再起作一简要的论述。第二章探讨民族冲突和民族主义的发生和特点,挖掘东南欧地区民族冲突频频爆发的根源。第三章拟就国际干预的有关概念、理论观点,以及十多年来国际社会对东南欧的干预及《东南欧稳定公约》的出台作一专门的论述。第四章试图就地区主义的产生与发展,新、旧地区主义的实质区别,以及新地区主义在《东南欧稳定公约》中的体现作一论述。第五章就东南欧未来发展前景作一些分析。结束语则简要归纳了作者的一些看法。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本书所叙述的东南欧国家包括阿尔巴尼亚、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南联盟、马其顿和罗马尼亚。在1999年科隆召开的东南欧稳定会议上,欧盟等西方国家邀请了除南联盟以外的东南欧国家,这是因为当时南联盟正是米洛舍维奇执政,他是西方国家极力打击的对象。但在《东南欧稳定公约》会议上,主席国和与会各国一致认为,科索沃战争的解决是东南欧稳定的前提,而没有南联盟的参与,无法真正解决东南欧的稳定问题。虽然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也都存在民族矛盾,但不像前南斯拉夫那样最终酿成冲突和战争,因此,前南斯拉夫的民族矛盾的爆发具有典型性,民族冲突的表现最为激烈。本书在论述过程中,就主要以发生在前南斯拉夫土地上的民族冲突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