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设计服务业基础创新
一 创新的基本原理
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1912年发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该书最引人注目的特色是提出了“创新理论”(Innovation Theory),提出了“创新”的含义和作用,认为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创新包括五种情况:①采用一种新产品;②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③开辟一个新的市场;④掠夺或控制原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⑤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合。
创意经济是近年来经济发展的推动模式,就产业创新而言,其基本流程是:发现未被满足的潜在需求—找到解决路径及其方案—整合经济社会资源—项目孵化和培育—最后到市场流通和经营。一些大的集团公司能独自完成所有的流程,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依靠产业协作来完成,创新的基本原理是整个流程的各个步骤要尽可能地分离,充分发挥社会分工的力量。
二 服务业创新
服务业创新是指有别于传统制造业创新的一种产业创新形式,其产业属性较传统制造业产品创新丰富得多,从形式、方法、路径到内容都与制造业创新有较大差异,是一个较技术创新更为复杂的过程,包含了相当丰富的内部需求和外部环境交互作用。
现代服务业创新的范畴包括三个层面:行为活动的创新,服务产品的创新,服务业体系的创新。行为活动的创新是强调通过创新性的服务活动来达到创新的目的,偏重于创新的过程。服务产品的创新是通过创新条件的改变实现服务产品自身的创新和创造,偏重于创新的产品。服务创新就是使潜在用户感受到不同于从前的崭新内容,是指新的设想、新的技术手段转变或者改进的服务方式。在市场服务中,通过多元化服务功能的创新来拓展其自身的功能。最后现代服务业创新则是服务业的服务创新。
服务创新的经济效益是通过非物质制造手段所进行的增加有形或无形“产品”附加价值的经济活动。这种活动在信息化时代表现得尤为突出。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使得产品技术和功能的同质化水平越来越高,通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来竞争的空间越来越狭窄,因而服务成为企业进行市场竞争的核心。
服务创新的技术革新是以满足人类需求为目的的软技术的创新活动。这种活动可分为围绕物质生产部门的管理、组织、设计等的软技术创新活动,围绕文化产业、社会产业推动社会和生态进步,丰富精神生活的软技术创新活动以及围绕传统服务业和狭义智力服务业的软技术创新。
服务创新的社会需求是创造和开发人类自身价值,提高和完善生存质量,改善社会生态环境的活动。因此,服务创新通过满足物质、精神和心理需求,并提供解决问题的能力,保障人们的精神和心理上的健康,得到满足感和成就感。传统的技术一直把“人心”排除在外,随着物质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更在乎生活的感觉(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直觉),更希望自己的心情、情绪、感情、伦理道德和人的尊严得到尊重。这就要求未来的技术不能单纯强调“效率第一”“效益第一”,还要研究和发展那些牺牲一点效率而使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变得更容易,更舒适和方便,尊重人的情绪、感情和道德的技术,即重视人“心”的技术。反过来,人们对人类自身价值和能力的认识也远远不够。这些因素就是使很多硬技术“软化”的动力,是制造业服务化的动力,是提高软技术附加价值的重要内容,因而是服务创新的重要课题。这在社会服务业和文化服务业的创新中体现得尤其明显。
服务创新的方法论是指开发一切有利于创造附加价值的新方法、新途径的活动。这些途径可分为围绕物质生产部门的管理、组织、设计等的软技术创新活动,围绕文化产业、社会产业的文化娱乐、体育、媒体等丰富精神生活的技术创新,围绕传统服务业和狭义智力服务业的软技术的创新,即服务创新是指发明、创造或开发、应用新的服务方法、服务途径、服务对象、服务市场的活动。
1.消费性服务创新
消费性服务创新的目的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活质量的需要。因此,如何实现消费性服务创新,关键是如何有效地发现、挖掘和引导。
要满足人们深层次的消费需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人们的行为动机大多是受本能支配的,而同时又不了解本能的运行逻辑与规律,只有当产品出现后,在真正使用时,人们才确定自己的需求。因此,在实际的服务过程中,我们无法确定市场上对于服务的需求情况,那么又如何创新深层次的消费性服务呢?潜在需求的产生规律是怎样的呢?这就要依靠概念设计。
概念设计,就是设计师代表客户对潜在需求所做的描述,总设计师就是需求的描述者,总工程师就是问题的解决者。设计师挖掘的是人们心底的未被描述的渴望,除了基础研究外,还要有天赋与灵感,当然也有一定的技法,而市场是检验设计产品成败的唯一标准。以概念设计为先导是新的业态创新的流程,而一般的个体则以发现补缺性的细分市场空缺为需求。理论上,市场总有短暂的需求空缺,一般的创业者重在敏感地快速发现这些机会,不过这种发现的总量是一定的,无助于社会服务总量的扩大。
2.经营性服务创新
经营性服务需求通常都是显在的,购买者希望通过购买服务更好地赚钱。所以经营性服务重在能否真的解决问题,这类服务的创新重点在于有效地团结各类研究资源为经营活动提供真正的有价值的服务。
经营性行为主要分为两种:普通商业行为与投资金融行为。普通商业行为是有利润溢值的,而投资金融行为的利润是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某些经营行为是两种行为的叠加。尤其要指出的是,普通商业金融与投资金融虽形式差不多,但本质完全不同。在普通商业行为中,可以创新的服务点有:商业机会,商机是企业最需要的“产品”,如果能提供关于商业机会的服务,需求是一定旺盛的;协同技术攻关,企业有时不具备所需的产品开发技术,甚至有时不知从何下手,需要协同其他社会技术资源服务;商业元素交易服务,商业元素的交换、交易和整合是现代商业行为的主要内容;商业金融,企业需要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包括多层级的股权、债权、夹层资本,政府日益开放的金融政策将提供巨大的创新空间;市场营销,主要包括通路服务和各促销分支的细分服务,这其中的结构是很丰富的;管理咨询,包括生产管理、内部物流、人力资源、财务咨询、法律顾问等多个方面。深入有效的服务是企业无止境的需求。
三 服务业创新工程的前端
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和产业化具有高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因此,完整的技术创新很难由一个单体(企业)单独完成,企业往往采用合作研发模式,联合其他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共同开展创新活动。在这一过程中,技术创新主体、知识创新主体以及创新资源逐步构成具有互补性和结构性的系统,这也是20世纪末以来创新活动的一个显著趋势。系统创新通过其技术体系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推进作用。
设计服务业创新是系统性的,需要社会的协同。实践中复杂的系统创新往往是最有生命力的。只是在系统创新中每个单体要注意产业群的协同进化,不可盲目冒进。当然也需要前瞻性的创新,作为系统创新进化的先导。同时,政府要做好正确的节奏引导,减少创新的风险与成本。
服务业创新必须分工实现。一方面我们不鼓励理论研究者直接创业,另一方面我们反对不基于理论研究的盲目创新。
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忽视创新的前端研究,甚至不知道创新研究为何物。其实国际上有许多专业的创新研究机构,例如国际社会创新与可持续设计联盟(DESIS)是一个基于设计高校和实验室的学术联盟,旨在支持和推动可持续变化和发展。该联盟成立于2009年,受联合国环境署的认可。目前成员包括米兰理工大学、艾因霍芬理工大学、麻省理工大学、斯坦福大学等来自欧美、非洲、亚洲、南美各大洲20多个国家的50多个国际一流设计院校。其中中国的成员包括清华大学、湖南大学、江南大学、同济大学、广州美院和香港理工大学。该联盟与其他联盟形成紧密伙伴关系,以有效合作发展。这些联盟包括“社会创新交流(SIX)”“可持续的每一天(SEP)”“可持续学习网络(LeNS)”“责任化生活的教育和研究网络(PERL)”“国际设计院校联盟(Cumulus)”等。
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必须和研究机构紧密合作,加强创新链的前端研究,这样才能引导全社会的创新资源和创新热情有效发挥。
四 设计服务业创新的政策扶持方向
1.政策目标的构建要注重经济、社会与教育的协同发展
设计产业的发展目标不仅要注重经济目标的实现,即促进设计服务业自身的经济规模,以及促进相关产业通过采用设计来提高产业竞争力;同时还要注重设计服务的社会目标,即通过设计产业发展提高社会福利,创造劳动就业机会,改善生活环境等;而要达到这些目标,应建立适合设计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教育与培训目标,包括建立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与再教育的终身学习机制,促进设计师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相结合,提高设计师对科学技术知识和艺术知识的综合掌握等。
同时,要注重政策目标在国家、区域、产业层面的协调统一。如国家层面,设计应成为提升国家形象的重要工具;在区域层面,培育形成区域特色的设计产业集群,从而提高区域竞争力;而在产业层面,设计服务业的政策目标则是提高设计产品的质量,提高具备跨学科背景的设计师的数量,加强对中小设计企业的资助,扩大设计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增加出口,提高客户满意度,从而提高商业和工业的竞争力。
2.政策焦点的布局要符合设计服务业的发展特征
从发达国家政策实践中可以看出,虽然以教育培训、研究与网络、公共采购、商务服务、资助与税收激励、知识产权与标准、政策评价为政策焦点的设计服务业政策与制造业创新政策的作用点极为类似,但就各项政策的具体内容而言,都是针对设计服务的自身发展需求制定的。如设计服务业的知识产权政策更强调版权的保护而非发明专利;公众对设计服务本身的理解和设计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致使各国在“提高设计意识,促进本地和国际的影响”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因此,结合我国设计产业当前的发展需求,应加强对设计服务的宣传、推广,举办国际设计论坛,设立国家级设计奖项等;应建立符合设计服务业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促进掌握科学技术知识与艺术知识、具备设计管理能力与市场分析能力的跨学科背景的设计人才培养;建立设计从业人员与设计机构的资质认证体系;设立推动设计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制定适应设计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3.政策实施要基于多主体联合治理的网络体系
我国应首先明确各类设计产业的特定管理部门,并以此为核心,开展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国家与区域、产业之间的相关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设计企业、具有设计专业与研发项目的大学及科研院所和区域设计产业促进组织的结合。以工业设计产业为例,在国家即将出台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联合北京工业设计中心、上海工业设计促进会、广州工业设计促进会、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会、深圳工业设计促进中心等社会团体与事业单位、大学及科研院所、设计服务提供企业与采用设计的领先用户,共同开展学术交流、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展示竞赛、国际合作、设计示范、课题研究、咨询诊断、商务服务、政策建议等活动。
同时,要促使政策主体形成网络的治理模式。保证政策行动者在资源交换过程中通过协商途径实现所共享的政策利益,避免由于政策主体自上而下的层级结构、缺乏平等、协商与交互机制而带来的利益冲突与实施障碍。这种网络治理的核心价值在于包含了“权力的多主体、多中心”“责任性”“回应性”“参与性”“互动”“公开性”“公正”“有效性”等要素,不仅有利于保证各政策主体在互利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服务的提供,而同时又形成寻租和权力滥用的约束机制。
4.政策制定要实现具体产业政策与水平政策的延伸相结合
在现阶段我国以制造业为主导的创新政策框架体系下,一方面要注重发布针对具体服务业,如工业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品牌设计等产业的具体政策;另一方面,更要注重对现有水平政策,如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人力资源政策、需求政策、规制政策、教育政策等向设计服务业的扩展和延伸,以及通过水平政策向设计服务的延伸促进设计服务与制造业的有效融合,共同提高设计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创新能力与竞争水平。
现代服务业的核心就是服务业创新。它包含了传统服务业的进化,但更多的是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创新形成的新的服务内容与服务形态。创新并不是随意的,它是有逻辑、结构、方法与流程的,只有研究清楚创新的科学原理,才能有效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