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扶贫与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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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灾后社区扶贫模式的概念和内容构成

目前,学界还没有对“社区扶贫”作出明确统一的概念界定,它应介于广义社会扶贫和狭义社会扶贫之间。广义的社会扶贫包括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扶贫,狭义的社会扶贫专指社会组织的扶贫。本研究认为灾后社区扶贫就是:在“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的框架下,由社会组织主导以参与式方法介入受灾社区开展扶贫工作,通过社区生计发展、能力建设和公共服务等活动帮助贫困家庭适应灾后生活,实现社区居民共同富裕。

灾后社区扶贫模式就是通过社区扶贫的具体实践,总结出来的一套可复制、可移植的社会扶贫方法论,即范本。归纳起来,灾后社区扶贫模式由以下六个要素构成。

1.1 社区扶贫机制

扶贫机制是扶贫模式的核心要素。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公益性基金会和社区型扶贫NGO等协同参与灾后社区扶贫工作,各个扶贫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分工协作,构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的社区扶贫机制。灾后社区扶贫机制通过整合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的资源,创建社区公共空间,鼓励社区成员成为社区发展的决策者、监督者和执行者,增强社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社区团结和进步。

第一,由政府主导和负责扶贫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的本质特征。基于较强的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的优势,政府有能力开展规模大、受益范围广的扶贫项目,可以为较多的贫困农户提供资源,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处境。更重要的是,只有在政府的支持下,社会组织才能在灾区顺利开展扶贫项目。益众社区发展中心曾于2011年6月组织20多位外国人参与益游活动,因为不了解国家对涉外旅游团的相关政策,致使益游团队在进入农村社区时遇阻,最终依靠当地基层政府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益游活动才得以顺利完成。

第二,社区型扶贫NGO是社区扶贫的执行主体,承担扶贫项目的设计和执行。这些组织大部分是在地震中产生,并长期扎根灾区,在扶贫目标人群的定位上具备优势。另外,社区型扶贫NGO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可以设计不同的项目回应社区需求,将资源放在政府无法兼顾的地方,以弥补政府扶贫的不足。绵竹市大天池村四组的部分土地地势较低,雨季容易被淹,不适宜猕猴桃种植,因此一些村民未能从政府主导的“千亩猕猴桃基地”项目获益。绵竹市青红社工服务中心便将这部分村民组织起来,通过建立“银杏种植合作社”,帮助他们开展银杏种植以进行灾后生计重建。

第三,每个社区型扶贫NGO背后都有3~4个更为专业的机构或团体为其提供资金、人力、技术等支持。来自高校的教师和科研机构的专家作为社区型扶贫NGO的“智库”,发挥专业所长,为社区型扶贫NGO开展的各项工作提供有益的指导,帮助社区扶贫项目顺利开展。中国扶贫基金会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强化筹资型基金会的功能,全方位培育和促进社区扶贫NGO发展。

1.2 社区扶贫理念

基于公益最大化和助人自助的理念,社区型扶贫NGO在开展扶贫活动时主要以贫困家庭的需求为导向,尊重并相信他们的能力,充分赋权并维护他们应有的权益,引导扶贫对象充分发挥潜能,同时结合其所处社区的实际情况,以机构有限的资源回应受助贫困家庭多样化的需求。社区型扶贫NGO在充分了解贫困家庭需求的基础上设计和实施扶贫活动,切实为当地居民带来福祉,有效避免了自上而下、大规模区域式开发扶贫方式下社区和贫困家庭被动接受和消极参与的缺憾。这种以贫困家庭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扶贫策略使扶贫项目设计更加体贴民意,使自下而上的诉求表达更加顺畅。

1.3 社区扶贫对象

灾后社区扶贫以灾后贫困家庭及其有劳动能力的成员为扶贫开发对象。

灾后贫困家庭和一般意义上的贫困家庭不同。在地震灾区,除了传统的以人均收入来论的贫困家庭外,更多的是“因灾返贫”和“因灾受贫”的家庭,其中因地震带来的心灵重创和生活方式改变是灾后贫困的另一种表现。众所周知,按照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确定贫困人口有许多缺陷,其一是忽视灾后贫困家庭的特殊性,其二是忽视贫困家庭内部的贫困分布。

大多数灾后社区扶贫项目以培养合作社、互助组等形式组织灾后贫困家庭开展扶贫活动。汶川县席草村灾后重建可持续生计发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鼓励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养鸡合作社,村里的一些大家庭,有一个人加入合作社往往可以带动7~8个家庭成员共同养鸡致富。

1.4 社区扶贫内容

目前灾后社区扶贫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以发展经济为主,主要以培养合作社等形式组织村民开展种养殖业项目。首先,社区型扶贫NGO以小额信贷或直接发放生产资料的方式帮助扶贫对象启动项目,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提供技术培训;其次,社区型扶贫NGO充分发挥“资源整合者”的作用,帮助农户建立规范化的合作社或互助组,扩展其产品销售渠道;再次,向社区居民宣传倡导生态建设理念,改善生存环境;最后,注重扶贫对象的能力建设,充分赋权,培养其作为合作社成员的主体意识和合作意识,促进自主管理。

第二类是以社区文化和社会关系建设为主,重在培养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能力。首先,社区型扶贫NGO开展诸如广场舞、洞经音乐演奏、川剧表演、舞蹈表演等社区活动,帮助灾后异地重建社区内邻里关系的重建,促进社区团结;其次,针对儿童、老年人等社区内的弱势群体,社区型扶贫NGO根据实际情况举办青少年课堂、暑期夏令营,推行空巢老人陪伴计划和中医保健医疗卫生义诊等养老服务,关爱社区老年人和少年儿童群体,提升他们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再次,提供项目资金、推动乡村社区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培训社区物管人员,为灾后新建社区提供配套的专业物管服务;最后,在建设社区文化的同时,社区型扶贫NGO还为扶贫对象提供手工、电脑、舞蹈、农家乐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居民的谋生技能。

1.5 社区扶贫方法

尽管很多开展社区扶贫工作的社区型扶贫NGO长期扎根本土,与当地居民关系融洽,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仍是“外来者”。因此,只有采取适宜的工作方法介入当地,取得当地居民的了解和信任,才能保证机构在立足当地的同时持续顺利开展扶贫项目。

首先是参与式扶贫方式。这种扶贫方式以扶贫对象受益为基本原则,以赋权为核心,以扶贫对象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自下而上的决策方式,从贫困群体的角度设计项目,让其参与项目决策、项目规划、项目实施结果的评估等,通过他们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而彻底摆脱贫困。

其次是社会工作方法。很多社区型扶贫NGO将社区工作中的社会策划模式以及地区发展模式结合起来,突破以往自上而下的扶贫模式的局限,保证了项目决策的实施和推进,消除项目发展障碍,得到扶贫对象的信赖,提高扶贫对象自我组织的能力。

最后是努力发掘和培养社区精英。一方面,社区精英更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社区型扶贫NGO发挥专业优势对扶贫对象进行辅导,真正使社区扶贫转变为社区居民自己的事情。

1.6 社区扶贫投入

政策支持、资源配给以及专业团队是社区扶贫模式运行的保障性要素。

首先,国家政策是影响社区型扶贫NGO开展社区扶贫项目的重要指针,地震后中央政府对灾区的高度关注,是推动灾后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的重要引擎。其次,中国扶贫基金会等国家级公益性组织为社区扶贫项目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这些重要投入保证了社区扶贫项目的实施。最后,社区型扶贫NGO工作团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把握当地实际情况,开展适合当地人群的活动,可以保证社区扶贫项目有序、高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