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扶贫与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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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原址重建

新和村3组位于新和村的南端,是距离场镇最远的一个村民组。家庭户数总共60余户,在这次地震中该组严重受损失的农户约占40余户,轻度受损的占20余户。该组人均土地的占有量居全村首位,但稻田被道路和水渠横纵分割,没有形成集中经营。村民的房屋多位于村干道或者水渠两旁,居住较为分散。

3.1 维修加固

2009年2月,政府开始宣传住房重建政策,村上也召开多次村民大会。会上宣传的是房屋轻度受损的,且经专业机构鉴定可以居住的属于维修加固的范畴;受损严重的可以选择重建,重建可选择原址重建,也可以选择统规统建,还可以选择统规自建。重建方式充分尊重村民的意见,统建工作由村民小组负责协调。

在宣传住房政策的同时,当地政府还多次调研地震后村民的住房需求,并发放一些户型图供村民选择。很多村民看后认为造价太高,凭自身的经济实力无论如何也无法承受。当地队长队长:当地方言,村民称呼村民小组长为“队长”。在宣传的时候也积极宣传该组将要划归工业园区的小道消息,如果划归工业园区后面临重新搬迁,前期的投入将会打了水漂,所以主动带头选择维修加固。在队长的带头下,大多数村民选择了维修加固,其中包括一部分房屋属于严重受损,必须重新修建的农户。

3.2 加固变重建

2009年1月以来,该地还有零星余震,有几次余震震级比较大。村民的房屋受损就更加严重了,轻微受损的变成中度受损,中度受损的变成了重度受损。面对残酷的现状,村民只得向政府反映。但政府已经对重建方式进行了统计,部分村民已经拿到了维修加固补助金,重建方式的变更会增加政府的行政成本。最开始当地政府并没有受理村民的请求,后来,希望变更重建方式的村民越来越多,很多村民甚至到市上上访。市上在受理村民的上访后,专门派人下村子调研,对村民的房屋进行了鉴定。最后当地政府认可了村民由维修加固变更为重建的行为,扣除维修加固费用,发放了重建的建房补贴。

维修加固变更为重新修建,就面临重建方式的选择。当月该组召开了一次村民大会,对重建方式进行了统计,第一次选择统建的是40余户,有20余户选择自建。选择统建的农户认为集中修建便于安装水电,而且集中起来比较热闹;选择自建的农户却认为统建的房屋面积没有原来的大,并且距离田地较远,耕种不方便。过了一周,该村又作一次统计,这时选择统建的只有20多户,选择自建的反而占40余户。见意见无法统一,该组有几户农户就开始自己动工在原址修建。见有人动工,全组其他农户也开始效仿。最后,新和村3组就无法统一,只能选择原址重建。

无法形成统一的意见,3组就只能选择原址重建这一重建模式。原址重建也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在旧宅基地上重建;第二种是在自己的承包地,如靠近村道或者水渠边重修;第三种就是原宅基地交通不便,与他人调田到交通方便的地方修建。调田修建一般来说是村民私下协商,村民小组只是起到中介调停的角色。调田的成功与否有赖于村民本身的社会资本和影响力,很多村民在调田的时候还会补偿被调方的青苗损失费。当地在调田的过程中,一户比较弱势的农户向一户较为强势的农户调田修建房屋,强势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5000元的补偿金,后来村民小组长介入,认为不应该乘人之危,更不能起这个头,形成风气之后调田就更加麻烦。迫于群体压力,强势的一方放弃了额外的补助金,只是在田的面积上增加了一分地。村民的宅基地调整虽然换了主人,但是集体土地承包证上的承包人还保持不变,这一现象非常普遍,当地政府也默许这一行为。

原址重建是村民主动的选择,政府的介入不是很深,但政府通过住房重建补贴的发放对村民住房的重建进行监控,因为基层政府也面临重建的政绩考核。当农户买好材料,拆掉危房,平整好地基,经过村民小组认定,就可以领取第一笔补贴;当农户打好住房的框架结构,上了梁就可以领取第二笔补贴,上梁是当地建房的风俗,上好梁意味着接近竣工;第三笔补贴是房屋完工后支付;最后一笔是基础设施,如水、电、光纤,另外就是原来宅基地的“还耕”还耕:把原来的宅基地开垦为耕地,由于很难开垦,原宅基地多用于树木种植或畜牧养殖。,还耕验收合格之后方能领取第四笔补贴。

3.3 家与户

当地政府住房补助资金的发放方式就相关的问题作过专门的调研,也征求过村民和基层干部的意见。最后政府采取的是以户籍登记中的户单位发放,即1~3人1.6万元,1~4人1.9万元,5人及以上3.3万元。以户标准发放虽然照顾了农村部分群体的利益,但在操作中也带来一些难题。有的一个户头上一个人是1.6万元,有的一个户头上三个人也是1.6万元,很多村民就认为补贴发放不公平。最主要的是农村中很多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实质上已经分灶多年,但户籍上仍然是一个户头,就只能享受一个户的补贴。当地历来形成一个共识:很早就分户的都是家庭不太和睦的,家庭非常和谐的没有分户。传统的大家庭观念遇上了现代户籍制度,这一矛盾引起了很多村民的不满,不满就导致了不断上访。后来当地采取自然分户法,即一家三代,在地震之前已经分灶,且粮食补贴都已经分开领取的就自然分为两户。

自然的分户解决了一部分群体的问题,但更多的村民发现有利可图,都要争着分户。有的两口子假离婚也要分户,有的一家三个人也要分成三个户,就这样该组分户成为风气。政府自然不能坐视不管,除了地震后三代之间的自然分户外,其余的分户以地震之前的户口为准。用访谈中村干部的话来说就是“不该你享受的,不管你咋个闹,闹翻天,政策不允许,坚决就不得行”。

3.4 合与分

不仅地震后存在分户矛盾,已婚子女和自己父母房屋的重建也发生了很多矛盾。很多已婚子女和父母在地震之前已经分户,享受的是两个家庭的补贴。但是面临资金问题的父母不可能单独修建房屋,又不可能不修房屋,因为必须居住。特别是有几个已婚儿子的家庭,就在父母房屋的修建以及父母户头建房补助金的分配上产生了矛盾。老年人没有能力单独修,又不敢把所有的钱全部分给子女修,这样在子女之间、婆媳之间产生了很大矛盾,扯皮纠纷时有发生。主干家庭还好,没有推卸,就是把两个户头的钱统一支配,集中修建房屋。田野调查期间所居住的房东家采取的做法颇为典型:房东本人有两兄弟,地震之前已分户多年,父母供养上采取的是“轮火头”,房东父母的补贴平均分配给房东和房东的哥哥,两个人都为自己的父母修建了一间卧室,父母每月轮流供养。

3.5 建筑成本与满意度

2009年春节之后,当地住房重建进度较为缓慢,一是农户确实资金紧张,另外当地仍然有余震,村民害怕修好的住房又被震坏。与此同时,国家也在调整灾后重建的规划,其中最明显的就是重建时限的变化,三年重建变为两年重建。迫于重建政绩的考核,当地政府于2009年度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如每组最开始修建的农户有一定的奖励,每户奖8000元。奖励的政策并没有收到多大的效果。后来驻村干部进一步展开宣传,如果在“5.12”地震周年之前住房没有打好基础,就拿不到江苏昆山援建的8000元钱。奖励的举措没有收到明显的效果,惩罚的措施立竿见影。村民知道这一政策后,不管是家里有钱没钱都开始动工修建。一哄而上带来的是建材价格的上涨,红砖每匹涨到五角多,水泥每吨涨四百多。与2009年8月建材的价格相比,每户在房屋修建过程中就多支出一万余元。最后,最早开始积极修建的拿到了8000元,但是这是江苏援建的资金,每户均有。这在村民心中造成很大的不平衡,认为国家的补贴刚好抵消了建材上涨的支出,这样就相当于修建房屋没有拿到国家的补助。有的村民甚至认为是政府与建材商人勾结,合谋操控建材价格,说地震时遭受“震灾”,重建时遭受“官灾”。

3.6 重建中社会组织的介入

新和村旁边是卧云村,地震之后爱德基金爱德基金会成立于1985年4月,是一个由中国基督徒发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民间团体,致力于促进我国的医疗卫生、教育、社会福利和农村发展工作。常驻该地,给当地村民很多帮助,住房补贴是人均5000元,在秋收的时候还给每户家庭一个装粮食的仓(铁皮制作)。看到邻村的村民得到很多好处,新和村的村民就开始议论纷纷,说领导没有本事。后来,新和村的村书记就和几位村民一起找到爱德基金,阐明相关缘由,说是两村距离太近,一个村子发放东西,另一个村子没有,会在老百姓心中造成很大的不公平感。开始爱德基金没有答应,新和村的书记找了很多次,被书记的诚心感动,最后每户发放一个仓。

宣明会世界宣明会(World Vision)是一个发扬人道与博爱精神的国际慈善团体,于1950年创立,其宗旨是以爱心服务贫苦及有需要的人们,与他们一起面对贫穷和灾难,合力克服困境,使其走上康庄之路。是通过该组一户村民联系上的。该户村民和台湾老板想在该地推广轻钢生态房,但效果不太好。虽然房子抗震效果不错,但是村民担心不能防雷。轻钢生态房虽然没有推广开,但是通过台湾的老板引荐了宣明会。宣明会准备在新和村设一个点,户均一万元的补贴。虽然是村委会直接和宣明会联系,但镇上想将援助资金统筹。镇上的做法遭到村干部的抵制,因为邻村爱德基金的补贴都没统筹。宣明会也不同意这一做法,要亲自将钱发放到村民手中。最后宣明会的工作人员入户登记,为当地村民每户开了一个户,钱直接转到账户上面。

3.7 小结

从实地调查发现来看:原址重建主要具有节约建筑成本、节约用地、使用面积较大、节约劳动成本、方便农村生活等优点,但也存在基础设施不好规划等缺陷。原址重建相当于是村民自己的事情,政府只是在政策上引导,主要有:确定了建筑的面积,即人均35平方米;给予补贴以及贷款的支持;对建筑队的监控,有资质的建筑队才给予备案,赋予其合法性。至于修什么样的户型,用什么样的建材,请什么样的包工队,这些统统都是村民的私事,由村民自己去选择。国家采取补贴分批次发放的形式,确保了对建筑质量以及建筑进度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