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瓶、梅的性格实质
《金瓶梅》中塑造的不同身份、性格、命运的女性形象有几十个,但“正经写六个妇人”(张竹坡语),这六人中又以小说得名的潘金莲、李瓶儿和庞春梅为重点。她们的出身、性格和遭遇各不相同,但只要深入考察一下,就会发现,在她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那就是一种超乎寻常的对于情欲、物欲和肉欲的追求,或者说是对于赤裸裸的人的自然欲望的追求,她们的丑、恶以及她们的美学价值也都体现在这情与欲之间了。
首先看看潘金莲。潘金莲这个名字被更多的人知道,恐怕还是因为她的淫荡、狠毒。《金瓶梅词话》称她是“好色的妇女”;张竹坡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说:“宜乎金莲之恶冠于众人也。”小说中潘金莲与西门庆、陈敬济,甚至与琴童小厮的种种纵欲行为,以及为了争得西门庆的宠爱而对西门庆其他妾、妓的陷害,对丫头秋菊的残害等,都足以证明她的淫与毒。如果我们到潘金莲生活的环境中去挖本挖质的话,她的这些“不寻常”的举动也就不足为奇了,冠潘金莲以“淫妇”或“坏女人”的说法,似乎就显得偏颇与不足了。因为在这种种丑恶行为的背后,还有着使潘金莲这一形象之所以在读者心中产生如此持久的生命力的她所特有的内涵,那就是她作为一个人,一个女人对于生存——人的本能欲望的追求。小说中描述她的个人的种种私欲,说到底是为了生存,这种活着就要满足自己的全部私欲,而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信仰构成了潘金莲生活哲学的全部底蕴。在小说中则具体体现为她过人的精明、刁钻的性格和花样百出的心计,这里当然也不排除她对自认为是“敌人”的人的迫害和打击。
我们知道,潘金莲是被西门庆“偷”娶进西门府的,而且是做西门庆的第五房小妾,在这样一个等级森严的旧式大家庭中,潘金莲的处境很不乐观。但此时的她全然不顾这些,她坚信,只要能博得西门庆的欢心,就可以在西门庆的妻妾中获得优越地位。于是,她从实际出发,不择手段,甚至不惜做“娼妓所不为的事”,就是为了笼络主子西门庆,讨好正妻吴月娘,结交盟友孟玉楼,剪除异己李瓶儿……以上种种行为,果然赢得了西门庆的欢心,使潘金莲较轻易地占据了西门庆妻妾中的有利地位。潘金莲成功地巩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的同时,已经不再满足仅做西门庆的宠妾这一目的了,她要出人头地、争强争胜、摆布别人。她的生命哲学的全部就是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满足自己的全部私欲。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潘金莲在某种程度上非但不是西门庆泄欲的工具,反而使得西门庆成了自己疯狂玩弄的对象,成为潘金莲满足个人私欲的一种工具。在她与西门庆,包括与其他所有人之间,心计多于感情,这一点是不能否认的。同时,在她所有的心计、手段和行为当中,忠、贤、贞、爱等道德规范的约束是从未被考虑的,与她强烈的欲望比起来,这些道德约束几乎淡化成烟了。
潘金莲这种人生态度形成的原因是一个非常重要,又往往被人忽视的问题。以往对潘金莲形象的评论,更多的只看到了潘金莲性格的表面现象,即淫荡、好色、狠毒等等,却很少深入探讨这种性格究竟是怎样形成的。潘金莲之所以形成这样一种争强好胜,绝不受人摆布,并要摆布别人的性格,是有着她合情又合理的原因的。我们知道,潘金莲出身于一个下层劳动者家庭,父亲早亡,她从童年起就无以为生,9岁时被卖到王招宣府中,习学弹唱,受人压迫,供人驱使。后来被卖到财主张大户家做丫鬟,被主人逼迫,献出少女的贞操。由于地位低下,受了委屈,非但没处伸冤,反而被大户之妇逐出家门,强嫁给人称“三寸丁,谷树皮”、丑陋懦弱的武大。美丽、聪明、能弹会唱的潘金莲怎么甘心嫁给这样一个人?她内心充满不满,抱怨说:“普天世界断生了男子,何故将奴嫁与这样个货?”这是潘金莲长期被侮辱和被愚弄之后内心有所觉醒的愤慨,也由此孕育了潘金莲内心强烈的反抗意识。武松的出现在潘金莲内心激起层层波浪,她甚至立刻意识到武松才是自己心目中渴望的那个人。于是她不顾一切地去向武松献殷勤,迫不及待地渴望武松能接受自己。然而,命运又一次捉弄了她,让她一颗充满美好追求的心撞到了冰冷的伦理之墙上。这一打击对她来说实在是太沉重了,她的渴求美好生活的心彻底绝望了。
恩格斯指出,“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潘金莲和武大的婚姻注定是不会长久的。她认识到,在这个丝毫没有公平可言的世界上,没有人会给自己带来幸福,也没有谁能满足自己的人生追求,只有不惜一切地征服所有人,让所有人听从自己的摆布才能显示出个人存在的价值。于是她彻底抛弃了任何“道德”,只任自己内心强烈的欲望支配着全部的思想和行动。这欲望是争取自己生存的欲望,也是报复男性,作践人生的无度的淫欲。她只知不论是依靠主子支持,还是靠个人争取而可以任意使气,任意摆弄别人的时候,自己才是最快乐的,而从不考虑这快乐是同样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
下面再来看看李瓶儿。李瓶儿是西门庆的第六个妾,也是西门庆所有妻妾中唯一可以说与西门庆之间还存有“真爱”的一个,在众妻妾中,西门庆真心钟爱的只有李瓶儿,而李瓶儿对西门庆,也是情的交流远远超过对欲的索求。和潘金莲比起来,李瓶儿在西门府中显得温顺善良,很得人心,上下人都说她“好性儿”,西门庆也认为她是个“有仁义姐姐”。日常生活中,她不与人争什么,也不与人吵什么,只柔顺和气地服侍西门庆。表面上李瓶儿似乎过得异常平静,一副无所求、无所失的样子。
然而,只要我们细细了解一下李瓶儿的经历,就不难发现,其实在李瓶儿纤弱柔顺的外表之下,其内心仍有着一种对于欲望的强烈的追求,这种欲望在她身上更具体体现为一种情欲。李瓶儿的性格在嫁给西门庆前后判若两人:嫁给西门庆之前她凶悍、狠毒,而进了西门府之后马上温顺、善良。对这一转折,很多人不能理解,但当我们认识到了李瓶儿内心那种对于情欲的追求之后,再来审视她整个的性格、经历,就会很容易理解她的这一转变了。
李瓶儿在嫁给西门庆之前,曾嫁给花子虚做妻。但花子虚偏偏是个“落魄飘风,漫无纪律”的花花公子,对于自己如花似玉的妻子毫不爱惜。这对于正处青春华年、渴望情爱的欢乐和满足的李瓶儿显然是不公平的。于是在西门庆的勾引下,李瓶儿与西门庆私通,并听任丈夫气病而死,这时的她早把丈夫对自己的冷落演化为一种怨恨,只有在西门庆身上,她积郁心中的强烈的爱与欲才得到对应。然而,事情又非想象的那样一帆风顺。西门庆因事耽搁了娶她的时日,这样李瓶儿又不甘寂寞地招赘了郎中蒋竹山。可这个蒋竹山偏偏是个男儿国里的窝囊废,被人冤打了,只会到李瓶儿面前哭哭啼啼,并且在性生活上又远不能满足李瓶儿。最终李瓶儿大怒,借事将其逐出家门。但内心充满强烈情欲的李瓶儿又无法忍受独居的寂寞,于是又“巴巴地找上门去”,做了西门庆的第六妾。经历了这几起几落之后,李瓶儿似乎也疲惫了,不想再拿自己的青春下赌。况且西门庆又是个足可以满足自己爱欲的对象,于是她把自己的人生赌注都押在了西门庆身上,把西门庆当成了她人生满意的归宿,以至对西门庆至死恋恋不舍,情真意浓。与潘金莲不同,她并不想出人头地、征服别人,她只要有西门庆,只要能宣泄自己内心强烈的爱欲,其他的,她不与人争。这一点既为她赢得了在西门府中的好名声,同时也获得了西门庆的一点真情。
我们不难看出,左右李瓶儿一生性格的全部力量就是情欲。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她不断寻找、追求,从花子虚,到蒋竹山,再到西门庆,她的性格的一系列变化,其根源就在于内心的情欲。遇到西门庆之前,在花子虚和蒋竹山那里,她的个人欲望都无法得到满足,于是她显得蛮横、粗暴;而在西门庆那里,她强烈的欲望得到了宣泄和满足,她全部的人生追求也找到了归宿,于是她又变得安静、温顺。这就是李瓶儿,一个与潘金莲有着同样强烈的个人欲望,并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女性。从她的个人经历,我们可以看出,她对于个人欲望的追求是高于一切的。为了这个目的,她同样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惜将自己的快乐和满足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在她这一追求的过程中,道德、伦理的约束力量同样是不存在的。
最后,来看看庞春梅。在《金瓶梅》所塑造的众多女性形象中,庞春梅的命运是极富戏剧性的一个。我们知道,春梅的一生是地位、境遇截然相反的两个阶段:起初是西门庆家的婢女,后来成了周守备的宠妾,不久又荣升为正夫人。按照人们的合乎情理的想象,春梅在当丫鬟时应该是安分守己,逆来顺受的;而做了守备夫人之后,应该自尊持重,盛气凌人。但是春梅的表现却刚好相反,她在做丫鬟时,一直表现得心高气大,盛气凌人,用张竹坡的话说,“写春梅,全带三分傲气”。春梅本是吴月娘房中的丫鬟,西门庆娶了潘金莲之后,叫她到金莲房内,服侍金莲。潘金莲为了讨好西门庆,让西门庆收用了春梅,从此春梅的地位又与一般婢女不同。尽管如此,春梅毕竟是个丫鬟,还无法以主子的身份待人处事。但春梅却不能忍受别人把她当作奴才,她痛恨做奴才所受的屈辱,一定要用自尊自傲来对抗这种屈辱。在她的内心冲动着一种无法遏制的欲望,那就是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春梅虽身为丫鬟,但她从不把李娇儿、孙雪娥当成一回事,全不放在眼里,对秋菊更是心狠手辣。书中多次写到秋菊被春梅惨打,那种狠毒、残暴,恐怕连有些主子都难以做到。在春梅眼里,秋菊根本就不是与自己有着同样遭遇,被迫伺候别人的姐妹,而成了她宣泄心中不满的出气筒。从以上的种种表现,我们不难看出春梅心中那种改变自己“奴才”地位,维护自己人格的强烈的欲望,以及由此而生成的她对于大小主子、奴才的反抗和迫害。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自尊自重”的春梅,在成了周守备夫人之后,却一改从前强烈自傲的性格,变得淫荡无耻、纵欲无度。她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曾强烈地渴望得到的地位、荣耀,但此时的她却不满足于此,她渴望得到更多肉体欲望的满足。她先与陈敬济私通,甚至在有了儿子之后也丝毫不加收敛。当陈敬济与丈夫死后,她又不顾主子身份,与仆人之子胡混,以致最后纵欲身亡。这样一种表现与结局较之前半段生活,可谓判若两人,似乎令人费解。但事实上,无论春梅前期的性格,还是后期的表现,仍都有着一种始终如一的力量驱使着她,那就是只为自我欲望能够得到满足的信念。做婢女时,她的全部欲望和追求都来自于满足精神上的一种需求和空虚,即能改变自己的奴才地位,而当这种欲望得到满足时,她又觉得正有一种来自肉体的强烈的冲动撞击着自己,于是她便全然不顾从前曾经那样看重的名节、身份、自尊,而放任自己去挥霍青春,尽情纵欲。当她为了满足完全是自我的全部欲望的时候同样是无所顾忌,为所欲为的,完全置道德、伦理于不顾。但在春梅身上也还有着一点闪光之处,那就是她能够与不平等的社会、不公平的命运相抗争,她就是不甘心为别人欺辱。试想,如果那些处于被侮辱、被损害地位的女性都能拿出一点自尊与自爱,都能与不平等的社会抗争,那么,那些专门欺软怕硬的花花公子们又怎么能够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呢?
虽然潘金莲、李瓶儿和庞春梅出身、性格、经历都各不相同,但在她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那种对于超常的欲望的追求和得到满足的渴望,以及为了满足个人私欲不惜采取任何手段、不惜付出任何代价的“魄力”却是完全相同的。她们虽然生活在一个男性主宰一切的社会里,但与她们各自内心强烈的个人私欲比起来,所有这些客观的约束力都显得太脆弱了。为了满足各自或是肉体上的、或是精神上的一切欲望,她们可以根本不受或最小程度地去受男性的、社会的、道德的支配,我行我素,为所欲为。在她们淫荡、凶狠或温顺的表象下面,是一种当时少有的、纯女性的、纯自我的追求与抗争,一种对于赤裸裸的人的自然欲望的追求。这,便是这三个女性所共同的性格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