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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从角色来定义家庭
人类心理上具有根深蒂固的归属需求,并且人类比其他动物都具有更漫长的婴儿依赖期。这使得家庭在人类幸福中处于至关重要的位置,但是对“家庭”概念的边界划定却一直是争议性问题。随着家庭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家庭”的边界越来越难划定。
家庭传播学学者通常通过三种不同的视角来给“家庭”下定义:角色、社会法学、生物遗传学。其中,角色视角是基于情感归属和互动模式来定义家庭,社会法学视角是基于法律认可的地位来定义家庭,生物遗传学视角则是通过共有基因或者生殖关系来定义家庭。这三个视角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它们只是聚焦于家庭的特定方面,而将其他方面做模糊化处理。
本书主要采用了角色的视角来定义羊村的家庭。这是一种动态的路径,认为只要参与者感觉像一个家庭,或者在实际生活中以家庭的模式来行动,那么这种关系就被认为是家属关系。也就是说,只要人们用具有家庭特征的方式进行传播互动,就可以看作属于同一个家庭,即使他们可能不是法律或者基因意义上的亲属。
使用角色视角来定义家庭的研究者有很多,比如费兹帕特里克和科林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对家庭下定义,认为:从事养育、看护、支持等功能性任务的人们,可以看作一个家庭。从他们的观点看来,家庭可以被看作具有相互依赖、相互承诺等牢固联结特征的亲密群体。
参考他们的观点,笔者将本书中的家庭定义为:通过传播创造了对家的认同和对群体的认同并且具有承诺和感情强关系纽带的关系亲密的一群人。这是服务于本书的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首先,它强调了家庭关系是在传播中建构起来的。其次,这个定义能将中国传统农村的家族涵盖在内,为第五章中的家族故事研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