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中国和越、老、缅三国边境贸易的发展与特点
边境贸易是毗邻国家之间的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它是一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两种形式,即边民互市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所谓边民互市贸易,是指边境地区在边境线20千米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所谓边境小额贸易,是指沿陆地边境线经国家批准的对外开放边境县(旗)、边境城市辖区内,经批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边境口岸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企业或其他贸易机构之间进行的贸易活动。
大陆东南亚五国中,中国与越南、缅甸、老挝三国陆上相邻,具有发展边境贸易的条件。越南谅山、高平、广宁、河江四省与中国广西接壤,越南河江、老街、莱州三省与中国云南省接壤。据统计,1994年中越两国边贸额为1.88亿美元,1995年两国边贸额为2.04亿美元,1996年为9800万美元,1997年为4.63亿美元。据越南工贸部报告称,2006~2010年,越南与中国边境贸易发展迅速,2006年中越边境贸易额仅为26亿美元,2010年增至43亿美元,年均增幅为24.68%。缅甸北部和东北部同中国西藏自治区和云南省相接,中缅边贸主要是在缅甸的掸邦、克钦邦与中国云南省的德宏、保山、怒江、临沧、普洱(思茅)、西双版纳等地区之间进行,其中以德宏州对缅边贸最为兴盛,德宏州与缅甸的边贸额一般占中缅边贸总额的90%以上。中国云南省与老挝接壤,双方有较长的共同边界,中方一侧为云南省的江城、勐腊两县,老方一侧为丰沙里省的略乌、本赛和丰沙里三县以及乌多姆赛省的纳莫县、南塔省的孟新和南塔两县。云南和老挝山水相连,阡陌相通,民族风俗习惯相似,双方之间的贸易往来有着悠久的历史。
(一)发展阶段
边境贸易是中国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同越南、老挝、缅甸开展贸易的主要形式。近年来,广西和云南的边境贸易发展态势良好,成为中国与越、老、缅三国经贸往来的重要门户和前沿阵地。冷战结束以来,中国与越、老、缅的边境贸易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1.单一发展阶段
从20世纪90年代初至1996年为单一发展阶段,主要是边民在各互市点自发开展,商品种类单一,多为日常生活用品,交易规模不大。
2.迅速提高阶段
从1996年年初国务院发布2号文件到2000年年底,国内各级各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边贸管理的具体文件,对边贸的形式、商品种类和管理办法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在签订《边贸协定》后,边贸的形式、商品种类、交易规模都得到了明显的丰富和扩大,互市贸易增加较快,同时小额贸易稳步增长,交换商品达上千种,逐渐形成了边境小额贸易与边民互市贸易相结合、生产资料与生活用品相结合的综合性边境贸易。
3.规范发展阶段
2001年年初以来,各国政府先后对边贸进行了整顿,加大了打击走私力度,加强了对边贸商品进出口的管理,规范了边贸交易的程序和手续。经过加强管理,边贸秩序明显好转,杜绝了边贸中存在的违规操作现象,有效打击了走私,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了沟通和配合,逐渐形成了规范管理、严格操作的边贸管理体制。
(二)发展现状及原因
根据南宁海关的统计资料,2004年广西与越南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达5.54亿美元,同比增长3.4%,占广西对东盟贸易总额的55%。2005年广西与越南的边境口岸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0.10亿美元,而2006年双方贸易总额约为15亿美元,占中国与越南贸易总额的近1/6,增速高达50%。2004年云南省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达5.24亿美元,同比增长25%。从贸易国别上看,滇缅边贸额为4.01亿美元,同比增长25.3%;滇越边贸额为1.07亿美元,同比增长24.4%;滇老边贸额为0.16亿美元,同比增长22.5%。2007年,云南省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0.11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了93%。其中,滇缅边贸额达7.11亿美元,同比增长24.9%;滇越边贸额为2.5亿美元,同比增长50.4%;滇老边贸额为0.5亿美元,同比增长21.1%。中越、中老、中缅边境贸易之所以会取得如此快速的发展,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地缘优势
一方面,中国与越南、老挝、缅甸地理位置相近,为人员往来和物资交流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另一方面,中国云南和广西两省区地处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都较低,越、老、缅三国便成为云南和广西对外开放的重要对象国。
2.人文优势
中国与越、老、缅三国有着深厚的传统友谊,经贸往来历史悠久,经贸关系的发展有很深厚的历史基础。由于文化背景相似,人们在文化上比较容易沟通,长期以来,形成了很多共同的消费偏好。根据消费偏好理论,消费偏好重叠越大,就越有利于双方的产品交流和贸易关系的发展。
3.经济上的互补性
中国与越南、老挝、缅甸的经济发展层次不同,产业结构差异较大,在双方贸易上具有较大的互补性。现阶段,中国出口到越、老、缅的商品多为制成品,而进口的大多是初级产品,互补性的存在为双方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4.政府的政策支持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相继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沿边开放战略以及兴边富民行动等有利于我国与越南、老挝、缅甸边境贸易发展的战略。1993年,中国政府出台政策,对边境贸易进口商品实行免税政策,同时边贸进出口经营权以及配额许可证商品由沿边省区自行审批,相关优惠政策的实行,大大促进了边贸的发展,云南省1993年的边境贸易额达到了第一个高峰。
(三)特点
纵观多年来中越、中老、中缅的边贸发展历程,主要有以下特点。
1.多种边贸形式并举,总额不断增长,商品结构趋于合理
首先,边境地方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和边民互市贸易多种形式并存,互为补充。边民互市不仅一日一小集,三五日一大集,而且形成了许多固定的市场和贸易街区,瑞丽市的“中缅互市街”即是一例。
其次,边境贸易额逐渐增加。1992年,中越边贸额为3.12亿美元,1995年达到9.98亿美元的高峰,之后出现下降,2003年回升至9.4亿美元,同比增长13.6%。2004年,广西与越南边境小额贸易额达到5.54亿美元,2009年云南与越南边贸额为7.9亿美元。中缅边贸主要是在滇缅之间开展,1993年滇缅边贸额为3.13亿美元,2009年增至12.27亿美元。相较而言,云南与老挝的边境贸易额一直以来都比较少,1995年,滇老边贸额达到2478万美元的高峰后,便有所下降,直到2006年,才有大的回升,突破这一高峰值,达到4523万美元,并且在2010年达到2.03亿美元的又一高峰,比2009年增长31.5%。2012年滇老边贸额达到3.4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8%。
最后,商品结构有所改善。在1992年以前,越南向中国出口的主要是初级产品、矿产品及农产品等原材料。中国出口到越南的商品主要是日用百货、加工食品、建材、小型农机具、医药制品五大类。1993年以后,中越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结构开始由单一性向多样化转变,特别是进口商品结构渐趋优化,开始由初级产品为主向工业制成品为主转变。中缅边贸的商品结构也由原来的农副土特产等初级产品和简单日用品为主转变为以纺织、机械、电子设备为主。
2.边境口岸、边境贸易区、边境口岸经济区的建设进展迅速
云南全省有德宏、保山、西双版纳、红河、文山、临沧、普洱、怒江八个州市的25个县市与缅甸、老挝和越南山水相连。云南有瑞丽、畹町、腾冲、河口、磨憨、天保、打洛、孟定、金平、景洪港、思茅港、西双版纳机场、昆明机场13个国家级(一类)口岸,有盈江、孟连、章凤、田蓬、南伞、沧源、片马7个省级(二类)口岸,边境通道和边民互市点有100多个。云南与缅、老、越三国的边境贸易就是通过这些口岸和通道,主要以小额贸易及边民互市贸易的形式进行的。广西地处我国南疆,西南与越南毗邻,广西对越开放12个口岸,其中凭祥、友谊关、东兴和水口为国家一类口岸。截至2009年8月,缅方在中缅边境正式开通的边贸口岸有木姐105码、雷基、清水河、甘拜地四个口岸。越南政府1997年9月颁发政府第748号文,在与我国友谊关毗邻地区的新清等3个口岸建立自由贸易互市区,中央注入巨资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实行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目前,越方在芒街、新清、老街等与我国相邻的主要口岸都建立了口岸经济区,并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发展边境地区经济。缅甸也十分重视发展中缅边境贸易,将登尼以北140万平方千米的地区划为过境贸易区,将南坎、木姐、九谷、滚弄、户板、清水河等定为边境贸易口岸,另外还开设了许多边境通道和边民互市点。1993年12月,中老两国政府宣布正式开通磨憨—磨丁为国家级通商口岸。2001年5月,磨憨边境贸易区成立。2002年10月,老挝政府总理本杨签发赋予南塔省磨丁边境贸易区优惠政策的第162号总理令,在磨丁—纳堆18千米间试行“境内关外”管理模式。2003年1月,磨丁口岸设立第三国人员入境签证机构,实行72小时免签入境。
3.经济技术领域的合作不断加强
边贸的发展不仅体现在贸易领域,还体现在经济技术合作领域。经济技术领域的合作,是边贸向深层次发展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促进边贸进一步繁荣的助推器。以滇缅为例,早在20世纪80年代,云南省政府就出台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边境地区来件装配、来样加工、来图制造等多种经营活动,积极吸引外商、侨胞来境内合资、合作、独资办厂开店。云南省许多部门也都主张利用对缅甸的相对技术优势,积极开拓与缅甸的经济技术合作领域。缅甸政府近年来也发布了一些法规和公告,表达了类似意向。在这一思路的指引下,云南省加强了与缅方的互访及经济技术领域合作协议的商讨和谈判,并达成了多个合作协定。如《中缅两国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交通电力合作协定》《缅甸与中国云南省经济贸易合作协定》等,合作项目已经涉及冶金、地矿、电力、化工、机械、交通、建材、农业、林业、旅游、服务设施等领域。在2009年的中缅边境贸易交易会上,双方进行了务实的交流,达成招商引资协议项目8个,成交金额为7.65亿元。第十届中缅边境贸易交易会2011年4月29日在缅甸边城木姐召开,为期3天的交易会促进中缅贸易和经济合作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云南省商务厅东盟处官员介绍,中缅边交会自2001年举办以来,已发展成为两国间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影响最深远,集商品展览、经贸洽谈、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等为一体的国际商务平台。对繁荣两国边境地区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贸合作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4.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边境贸易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与最初的边境贸易相比,近年来,国家对边境贸易的规范化管理有了很大进步。我方颁布的法规主要有:国务院《中国边贸管理政策》、外贸部《边境小额贸易暂行管理办法》、中国海关《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中越陆地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云南省政府《关于中缅边境小额贸易管理规定》以及《德宏州政府关于鼓励外商在边境投资的暂行规定》等。缅甸方面主要有:《缅甸政府关于边境贸易的规定》《缅中边境地区进出口权令》《在缅中边境地区开展边境贸易所要遵循的规定及经营方式》《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缅甸允许外国投资的经济项目》等。此外,2005年缅政府强调边境贸易必须经过国有银行办理信用证手续,中缅边贸走上规范化轨道。
(四)边境贸易的作用
边贸发展对边境地区以及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边境贸易得到规范后,政府开始对其征税,边境的开发增加了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收入,通过发展边贸,逐步拓宽了地方财政来源。1998年凭祥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7130万元,比1990年的222.8万元增长31倍,1999年财政收入为8503万元,比1998年增长19.3%, 2010年实现财政收入5.08亿元,其中每年的财政总收入有70%以上来自边境贸易税费收入,边贸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地方财力。2010年,东兴市地方财政收入达1.06亿元,基本上是边贸和旅游促使东兴财政收入增加。自从开展边贸以来,越南六个边境省的经济、社会都有所改善,各省GDP增长率为7%~8%, 1996~2003年谅山省的GDP平均年增长9.27%。2001~2005年,谅山口岸的平均地方财政收入达6000万~7000万越南盾。广宁省以前财政经常匮乏,经过开放边境、发展边境贸易后,财政相对丰盈。中越边贸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越南国内为扩大生产规模而需要资本的问题。
2.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高边民生活水平,维护边疆稳定
边境地区大多是少数民族集中的区域,长期以来,交通闭塞,生产力水平低下,发展落后。边贸兴起以后,少数民族地区封闭的生产方式得到了改变,原先单一的经济结构也逐步转向多元化,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如广西凭祥市,其口岸对越南贸易总额从1999年的23亿元发展到2000年的39亿元,2001年增至47亿元,2010年达到264.5亿元的高峰。最近几年,凭祥市成为中国南部边境地区对越贸易最大的陆路口岸。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边境贸易额占到全州对外贸易总额的82.4%,边境贸易带动了西双版纳州的劳务输出和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开展,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快了西双版纳传统封闭、半封闭型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进程,对繁荣民族经济、稳定边疆、加快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起到了重要作用。
3.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创造就业机会
自边境开放以来,由于受边境贸易的影响,边境各省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以前农业占的比重比较大,工业和服务业的比重比较小,而今旅游、银行等行业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如老街、海防、高平、广宁、桂林等边境省市,人们只要持有通行证就可以进入越南或中国旅游,每年从这些口岸带来的旅游收入一般占全边境省收入的35%。开展边境旅游能够推动中越、中老、中缅的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带动边境地区的餐饮业、电信业、娱乐业等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由于在边境地区可以从事的行业种类繁多,从生产经营到商品运输等的各个环节需要使用大量的劳动力,因此可以为边境地区创造就业机会,解决边境地区的劳动力就业问题。
(五)边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与越南、老挝、缅甸三国的边境贸易发展迅速,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关于贸易政策、贸易管理调整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启动,以及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等因素的影响,国家调整了一些进出口贸易管理政策,给边境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例如,改革出口退税机制,下调出口退税率,如滇越贸易中有磷酸二铵、尿素等近20种大宗商品被不同程度下调或取消了退税,出口商品竞争力下降,加大了企业运营成本,影响了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进口商品检疫检验批准权上收到国家层面,药品检验权上收到国家指定的三个检验所;海关对互市贸易的商品的管理措施进行调整;林业、技术监督等管理部门都以规范管理为由,加强了对口岸、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国家对焦炭和粮食等商品的出口限制趋严;公安部新制定的边境口岸人员出入境管理办法趋严,商务人员从边境口岸出入境手续烦琐,费用多,办证时间长。
2.口岸和边贸互市点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由于历史、自然及资金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一些边境口岸的基础设施比较落后,配套设施不完善,甚至还没有联检楼、验货场和储货仓,供电、供水、交通等基础设施也比较落后,货物运输不畅。口岸功能无法发挥应有的整体效用,远远跟不上口岸物流快速增长的需求。互市市场建设还不够完善,仓储装卸能力低,旅馆等服务设施还不配套。
3.边境贸易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云南省有8个边境州(市)的25个边境县(市)与缅甸、老挝和越南毗邻。与这三个国家经济贸易联系紧密的瑞丽、磨憨和河口分别设立了瑞丽姐告边境贸易区、磨憨经济开发区和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但是它们并没有发挥预期的作用,并且存在很多问题,如管理主体缺位、产业体系尚待构建等。以磨憨口岸为例,由于交通运输便利化问题尚未解决,以及国家优惠政策逐渐弱化等原因的影响,磨憨口岸的区位优势尚未发挥,对边贸的促进作用有限。有资料显示,从磨憨口岸、瑞丽口岸进口的产品,大部分都销往省外,而从这些口岸出口的产品,有80%来自省外,可见边境贸易区产业的促进作用有限。
4.双方在边境贸易口岸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对边贸企业的保障机制不完善
双方管理部门采用一般贸易的管理手段来管理边境贸易,使得一些特殊问题不能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在通关手续方面,程序烦琐、费用高,使得很多企业或个人因难以达到要求而被迫放弃办理;对产品质量的检验不到位,很多假冒伪劣产品充斥着边境贸易市场,给消费者造成了很大损失。缅甸等国政局不稳、政策的不连续性等,使得贸易双方缺乏协调机制。相对于国内外贸企业可以通过远期购售汇、购买商业保险确保收汇和货物安全等较成熟的做法,边境贸易目前还没有一套成熟的、切实可行的规避风险机制。另外,很多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多,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5.人民币结算项目难以办理退税问题,以及人民币结算方式的不规范加大了政府对边境贸易的监管难度
以人民币结算办理出口退税,一直是令边境贸易企业最头痛的问题。因为牵涉到国家的外贸、外汇政策,办理起来手续繁杂,很多以人民币结算的货物无法核销,边贸企业也拿不到应得的退税,不仅占用了大量资金,也提高了企业和个人的运营成本。据统计,2008年云南省有95%的边境贸易是用人民币进行结算的,但并不完全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行,通过“地摊银行”结算是我国与邻国进行边贸结算的主要方式之一,这种结算方式不合法,却能得到边民的钟爱,主要是因为:一是结算速度快、手续简单,一般通过电话或传真就可以结算;二是收费少,一般都不收手续费,通过汇差获取收益;三是不分工作日,随到随办;四是部分边贸客商不熟悉银行边贸手续,且认为其手续繁杂。“地摊银行”给边民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要在短期内完全铲除是不可能的,这加大了政府对边境贸易进行金融监管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