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西藏政策(198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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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藏提出“三步走”目标

1999年,党中央作出了加快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决策,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国家要通过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支持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并号召东部地区要在加快改革和发展的同时,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产业转移、技术转让、对口支援、联合开发等方式,支持和促进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之后,中央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阐明了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意义,并就如何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召开,为西藏加快发展提供了又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为贯彻中央精神,自治区党委五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搞经济建设,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要在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指引下,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以基础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和外力推动,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缩小同全国平均发展水平的差距,努力实现到21世纪中叶与全国人民一道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2000年10月,自治区党委召开五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该文件提出,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和中央提出我国经济总量通过跨越式发展达到十年再翻一番的背景下,西藏要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加快追赶步伐,深入贯彻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紧紧抓住加快发展和维护稳定两件大事,牢牢把握西部大开发和社会政治局势日益稳定两大机遇,把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和壮大特色经济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党中央的关怀和全国人民的支持下,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并设想快速提高西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人均生产总值到“十五”末进入西部地区前列,到2010年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到21世纪中叶实现邓小平提出的“在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走进前列”的愿望。可以说,这是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三步走”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