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明代东吁王朝的北侵与“花马礼”的起源
明初平定云南以后,在元代的基础上,陆续在西南部边境设立了麓川宣慰司(以今云南瑞丽、陇川一带为中心)、木邦宣慰司(今缅甸掸邦西北部)、孟养宣慰司(今缅甸钦敦江流域一带)、缅甸宣慰司(今缅甸中部地区)、大古剌宣慰司(缅甸白古地区)、底兀拉宣慰司(即东吁,在今缅甸锡当河一带)、底撒马宣慰司(约在今缅甸丹那沙林地区)、八百大甸宣慰司(今泰国清迈一带)、老挝宣慰司(今老挝一带)和车里宣慰司(今云南西双版纳)、孟艮御夷府(今缅甸景栋一带)、孟定御夷府(今云南之耿马、孟连一带)以及南甸(今云南梁河县)、干崖(今云南盈江县)、茶山、里麻(均在今腾冲北面的缅甸克钦邦一带)等土司。通过这些土司,明王朝建立了包括今天缅甸大部分地区、泰国和老挝北部地区的统治。
但是,明王朝对这些地区的统治并不稳固。明正统年间(1436~1449),麓川酋长思任发纵兵侵南甸等地,“三年六月……乙亥,都督方政、佥事张荣同征南将军黔国公沐晟、右都督沐昂,讨麓川叛蛮思任发”。后来,明王朝又任命兵部尚书王骥等率大军讨伐,“倾国家之力,集数镇之兵而先后十年之久”,才平定了麓川的叛乱。明王朝废麓川宣慰司,改置陇川宣抚司,与南甸、干崖合称“三宣”,而同前车里、缅甸等九宣慰司,合称“三宣九慰”,稳定了西南边疆。但是,紧接着“土木之变”的发生,英宗北狩,北方边患成为明王朝生死攸关的大问题,对西南边疆的关注,势必有所下降。
明嘉靖十年(1531),莽瑞体继位为东吁(即《明史》之底兀拉宣慰司)国王,开始四处征战。他首先将兵锋指向了下缅甸的白古等地,然后又进攻阿拉干、土瓦,1544年,在阿瓦的缅甸国王联合了孟养、孟密、孟乃、锡箔等掸族土司,进攻卑谬,被东吁王朝的军队击败,东吁王朝基本统一了今天缅甸的中部和南部地区,但是北部的掸族地区诸土司还处在明王朝的统治之下。1551年莽瑞体死,莽应龙即位,继承了莽瑞体的政策,继续向外扩张,除了进攻暹罗等地外,还将矛头指向了明王朝统治下的掸族土司。面对东吁王朝的扩张,明王朝有所防范,在云南地方军政长官向朝廷汇报后,就“申饬汉土官军特加防御……一面传谕老挝、木邦、陇川、干崖、南甸土官土舍人等,不许阳顺阴迷,交通结纳,自相仇害”。
但是,得到当时葡萄牙殖民者支持的东吁王朝,“地广兵强,善使伏狼机火器”,连年攻扰北面的掸族地区。从嘉靖三十五年(1556)开始,莽应龙陆续攻破了孟密、孟养,东破老挝、八百,并于嘉靖四十二年(1563)进兵车里,迫使当时的车里宣慰使召温勐称臣,并将召温勐带往征暹罗,结果召温勐死于勐叭(今缅泰边境)。
哈威《缅甸史》记载:“(莽)应龙于1556~1559年间,经三次战役,克掸邦孟养、孟拱、孟密、孟班、沙伽、鲁肃、洋箔、蛮莫、戛里与曼尼坡等……1562年,更循太平(Taping)与龙川(Shweli)(亦译瑞丽)两江,袭云南境内之九掸卑(Koshanpye即九掸国)。”所谓的九掸卑,应即永昌边境地区的勐卯、陇川、芒市等土司地区的通称。
此时的明王朝,已经十分腐败,沿边派驻太监对各地进行残酷的搜刮,在边疆危机的关头,地方官吏对木邦宣慰司的承袭还多方刁难,结果“官府只惜一张纸,打失地方两千里”,在隆庆年间,缅北最大的掸族土司木邦倒向了东吁王朝,并助其北侵,接着,爱国的陇川土司多士宁被其记室汉人岳凤所杀,岳凤“受缅伪命,代士宁为宣抚。”到万历初年,木邦、曼暮、干崖、陇川诸地都被缅甸东吁王朝所控制,已经直接威胁到明王朝在西南的边防重镇和汉族聚居区永昌、顺宁和腾越,影响到了明王朝整个边疆防御体系,明王朝西南边疆的危机到了顶点。
万历九年(1581)莽应里继为王,万历十年,莽应里裹胁岳凤等大举内犯,“焚掠施甸,寇顺宁。凤子囊乌领众六万突至孟淋寨……又破盏达……且窥腾冲、永昌、大理、蒙化、景东、镇沅诸郡”。云南腹地暴露在了缅甸的兵锋之下,天下震动,明王朝不得不抽调大军分屯各地,于万历十一年任刘为腾越游击、邓子龙为永昌参将,各率精兵五千赴援,并征调土司的兵马助征。
邓子龙先率军在施甸姚关大破缅军,接着刘军至腾越,军威大振,岳凤至军前降,“复率兵进缅,缅将先遁,留少兵陇川,攻之,凤子囊乌亦降。乃携凤父子往攻蛮莫,乘胜掩击”注。缅军大败,刘于万历十二年(1584)召集孟养、木邦、孟密、陇川诸土司,“歃血剖符,定纵连横,合营进讨”注1。应该说,刘、邓子龙的出兵,收复了一些被缅甸东吁王朝侵占的土司,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西南边防。
注 《明史·刘传》卷247。
注1(明)刘:《平麓川露布》,见《云南史料丛刊》第4卷,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
但是,缅甸东吁王朝的势力并没有大的削弱,紧接着明王朝在北部和东北的边患日甚一日,明朝的国力已经无法允许其在西南大规模用兵。因此,在万历中后期,缅甸继续推行其北进政策,和明王朝反复争夺。
万历二十四年,云南巡抚陈用宾设八关,“筑平麓城于猛卯,大兴屯田”,加强边防,但后继乏力,缅甸还是陆续夺孟密、孟养、木邦等地。后来缅甸又连年和暹罗争战,国势开始衰落,到万历末年,明王朝和缅甸的边界基本稳定下来。
即使这样,缅甸王朝对中国境内的土司还时有侵扰,如天启七年,缅大掠车里土司之境,使车里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恢复过来。到清顺治四年(1647),时云南还在南明政权的统治之下,芒市土司“(刀)廷臣父子惨被缅兵掠入缅瓦,后蒙西院行文缅酋,廷臣(在缅病故)之子国璋才得以放回芒市”。
从明一代中缅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和边疆问题的简单回顾可以看出,明初承元之绪,在今天缅甸的广大地区建立了很多的土司,实行羁縻统治,并在正统年间针对麓川宣慰司的叛乱几次调集大军讨伐,巩固了对西南边疆的统治。但是,由于明王朝北方的边患日烈,其力量被迫集中到了北方。加之政治腐败,边吏横暴,也引起土司的反感。结果从16世纪中期缅甸的东吁王朝兴起,统一了中缅甸和下缅甸,并不断向北进犯,明王朝虽然几次反击,但投入的力量不足,终不能尽复明初的旧疆。明初的三宣九慰,只有车里宣慰司和南甸、干崖、陇川三个宣抚司还保留在中国境内,如林超民教授所说:“云南西南边疆已大大向后缩。”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所谓的“花马礼”的问题。
刀永明根据各家译本相互参校,认为缅甸入侵车里,是在公元1563年,即明嘉靖四十二年。车里一带对缅的“花马礼”应始于此时。另据《明实录》等记载,“万历十二年(1584)三月己丑……兵部覆:‘刘世曾言:耿马贼罕虔附莽有年,弄兵无忌。'”“万历十四年三月癸卯……兵部题:‘云南抚镇官刘世曾等题称:莽酋僭号摆古,并吞诸夷,顷占天威,一旦恢复。惟是老挝、八百、孟艮、孟琏犹怀观望。内孟琏长官司原系属夷,颁有印信,岁输差发,后因莽酋猖獗,遂尔外附。今护印土舍刀派真悔过归顺,进象乞降称贡。'”孟定土司也有类似的情况。可见,缅甸当时的北侵,引起了明王朝控制不力的中缅边境南段的车里,中段的孟连、耿马等地土司的动摇。虽然明王朝和后来的清王朝又恢复了对这些地区的控制,但“花马礼”此时在某些土司地区遗留了下来。
“花马礼”的内容,所谓花,即是花银,马,即是马匹,也就是每年给缅甸王朝送一定数量的以银和马匹为代表的礼物。这既见于傣文史料,也见于零星的中文史料。《泐史》中有明末车里各土司给缅甸王朝致送花色繁多的礼物的记载,这大概不是常例。孟连给缅甸的贡礼,则是“每户‘哈曼’”, “哈曼”即是五缅钱银子,合中国二两,但成色不足,可参考。
除了送礼外,缅甸王朝还给这些土司加委官爵,如车里土司承袭后,都会遣使至缅京向缅王汇报,缅王一般也会委以一定的官爵,如有的版本的《泐史》称缅王封车里土司召应勐(约1569~1578年在位)为“左底纳戛拉玛哈宰雅巴瓦腊布瓦玛拉扎”(巴利语,最高爵位之一),后来缅甸国王委给车里土司的官爵一般被称为“缅方宣慰使”。孟连土司也有类似的情况,如孟连应袭土司刀派功称“缘孟连始祖罕把法系缅甸国王第十子,每遇故替,必将缅国所赐象只及金银镶刀盒等物交还,复赐新物”。但在《孟连宣抚使》中则找不到孟连土司是缅王之后的说法,大概也是孟连土司对接受缅王封号的一种托词。
在东吁王朝覆灭期间,给缅甸王室的“花马礼”曾一度废止。具体时间,从现在的材料来看,乾隆十三年(1748)缅王还以整欠和孟勇夷人互斗,行文给车里土司刀绍文,“令赴猛勇和解,”而总督张允随的态度是:“该土司禀臣请示。臣以车里系内地土司,未便令其前往缅甸。为息事起见,亦未可竟置不理,酌令转委土弁代往。”可见此时车里还和缅甸东吁王朝有联系。“花马礼”的停止,应迟至乾隆十七年(1752)东吁王朝覆灭时。
从上述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随着缅甸东吁王朝初期向北扩张,明王朝对边疆的控制力下降,导致了中国边疆部分土司不得不给东吁王朝进贡的问题。这种“花马礼”的存在,充分说明了边疆问题的复杂性,以及王朝控制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