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经济学说与中国研究报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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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西方经济理论研究

冯·维塞尔的社会经济学与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

程恩富 方兴起程恩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成员,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会长。方兴起,华南师范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 维塞尔的社会经济学

维塞尔认为,复杂的现代经济不可能被完全解释。它必须经历抽象过程以分离成不同部分,以便它的功能能够被了解。再进一步,这些部分必须被理想化以防止所有干扰因素的影响,以便能够认识其纯粹的因素功能。由于抽象的假设与真实的情况有距离,于是理论经济学家形成若干理想化的假设,以提炼经验事实至可以想象的最完善程度。而最完善的状态同时也是最简单和最容易理解的。“于是,理论家要假设一个典型人的存在,然而这样的人实际上从未存在也永远不可能存在”,“一个典型的经济人概念只是一个理想化的假设。接受它仅仅是为了使我们能够把注意力集中于经济目标所引起的后果”。因此,维塞尔的理论出发点是经济人的心理,即作为主观价值论基础的戈森法则。他认为从这一有限的视角可以使“理论推演出广泛的说明,它使我们能够理解那些具有广泛社会关联的、远远超越个人体验的经济活动的意义。”由此,“‘心理’学派与较早的学派唯一的区别是它完全把一种自发的程序转变为自觉的方法。”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49~50页,第66、48页。

具体来说,维塞尔首先假设存在一个具有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且由“单个中心指导”,从而不存在交换的“简单经济”,然后,基于主观效用价值理论分析了人的需求、成本与产出、生产三要素、产品归属与收入分配等问题,并得出了边际法则,供给法则,需求法则,成本法则,普通和特殊归属法则以及资本评估法则。维塞尔认为这些法则既适用于资本主义,又适用于社会主义。

维塞尔强调,理论家从最抽象的理想化假设出发。所能抓住的是现实中的纯粹要素。如果他想完成研究任务,就不能停留在这些极端抽象的假设上,否则就不可能理解现实。为此,必须逐渐减少抽象程度,使假设更加具体化和多样化。基于这点,维塞尔在进一步的分析中放弃了国民经济由“单个中心指导”的假设,引进交换和市场制度。他说,“到目前为止,经济中最大部分是由私人经济主体独立运行的”。“数百万个循环运动将私人经济主体联结成整个社会。在国民经济中联合成一个大循环,其中总供给和总需求相互平衡”。这样,“国民经济过程是一个社会过程”,这个社会过程可“称作交换过程”。换言之,“现代经济生产是社会性的,以货币和市场为中介从外部统一起来”。〔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216、218页,第102~103页。

维塞尔认为,如果纯粹从生产的相互关系来看,现代经济的生产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整体,所有生产主干都相互关联,因此,“它并不存在‘协调’这个词义上的协调,然而它以一个包括所有主体的整体来运行,这个整体可以被想象和描绘成一种协调”。〔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103页。但是现代经济是由成千上万个单独的市场主体构成的。每个所有者都在法律上独立于他人。每个人都受其个人利益的支配。要将成千上万个独立的市场主体在生产中相互关联的经济活动变为现实的整体运行,则确实需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协调。在维塞尔看来,以交换为基础的个人经济必然会“形成一种协调”,而不需要一个人为的“指导中心”来协调。因为“经济中充满了服务于整个经济的社会制度。这些制度在结构上是如此协调以至于好像在暗示它们是有组织的社会意识的创造物。事实上,它们只是起源于周期性独立的个人之间的合作。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可以通过货币、经济市场、生产中的劳动分工,以及最终通过社会经济本身这一最大的包容其他的制度来说明。”简言之,“现代经济生产是社会性的,以货币和市场为中介从外部统一起来”。正是基于这一点,古典经济学家在处理社会经济的协调性问题上,“健康的乐观主义思想使他们不怀疑个人和社会的经济利益并行一致。他们坚持,每个个体对自己的优势认识得最好,并且他的利己心比其他任何方式都更有效地促使他保护自己的优势。但是由于一个人必须为他人服务才能使自己获利,在竞争性交换中必然遵循下述道理:经济中最强烈的个人力量被导向服务社会”。然而,对于一个真实的市场而言,古典经济学家的“天真阐述已经变得不能胜任了”。在维塞尔看来,“在经济行为中,个人被社会力量决定”,“个人是他的时代与环境——他的国家、阶级和职业的——产物”,“冲动和利己心本身都受社会力量统治”。〔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102、231页,第102~103页,第219、221页。因此,一个人“不再是纯粹的个人而是变成了社会性自我;它希望在所有方面遵守法律和习俗并且在总体上服从经济的社会力量;它只为自己要求社会箴言许可要求和应当要求的。这个命题不仅对那些清楚感觉到自己被社会意识限定的人来说是正确的,对于那些相信自己是完全自由的人也是正确的。”基于这一认识,维塞尔认为,“现行的个人主义经济原则是一个理想化的观念,在方法论上它很好地适合了经济原理的推论”。但是“个人主义的基本错误在于对社会制度的处理,它将个人视为好像是本质上完全独立并且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他强调,“这个理想化的观念必须做一些变化,如果我们希望理解具体的生活现象的话。通过减少抽象性,可以将这个观念变为实际的社会观念”,即以“社会性的自我主义”替代个人主义。〔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228、234、229页。

更重要的是,维塞尔认为在分析市场时,“教条式的个人主义没有考虑权力这一事实。当资本主义发展迫使人口中数量颇大的阶层处于悲惨境地时,权力首次变得显著了。如果理论没有考虑权力这一事实,那么一个对于我们时代来说完整的经济理论是不可想象的。”在他看来,“权力是市场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货币则是经济权力的明确标志”,从而货币是“权力的数量表达”。〔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221、248、310、396页。因此,“货币资本不仅仅是实际概念的核心同时也是资本实际力量的核心。大资本的统治力量是通过把它转换成能够获得当期最大收益的形式来获得的。”从而,“市场上更有权势的生产者实施的价格会精确限制相对弱小的竞争者;同时被供给垄断者实施的价格会被用来从买方身上榨取现有技术条件和市场形势下可以实现的最大利润。”另外,维塞尔认为,“研究权力问题的经济理论不能忽视分层现象”,即阶级的区分。“由于存在不同经济社会阶层,尤其是当它被权力强化的时候,”就会存在“从最有压力的极度贫困的边际效用到几乎观察不到紧张感的极度奢华的状况。”而“越是上层的、有权力的和占有支配地位的阶层就越有能力在给定的价格下扩展自己的边际效用,使其远远超过其他阶层的边际水平。”也就是说,“有权力的人可能扩张他们使用商品的边际至不必要的无益的地步,同时压抑弱者的消费至接近维持生存的水平甚至更低”。“类似的例子还有劳动合同,唯利是图的雇主以饥饿工资吸引毫无抵御手段的工人付出筋疲力尽的劳务”。维塞尔强调指出,古典经济学大师的后继者们坚守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协调的信条,“在资本主义已经变成受权力支配的时代,已经构成这些后继者深陷其中的严重错误”。〔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387、398、225、398、41、238、499页。

值得注意的是,维塞尔专门用了一章的篇幅来分析资本在现代国民经济中的强势地位。维塞尔认为,“资本主义的所有意义在于它粉碎了专制,增加了企业家资本,一旦资本主义变得足够强大,它将利用历史形成的权力来反对弱小的竞争者和工人阶级。一旦大规模工业发展普及,这种霸权就变成了整个社会的罪恶。然后就会出现被压迫的工业底层人群、集中的无产阶级劳动者。到后来机械化出现,无产阶级受到持续的身心双重压迫。此时,社会发展到了与王朝专制统治下同样荒谬的境地”。“若这种发展不被控制,大工业的优势就会引起独裁和专制。在短期内,经济私有结构的均衡会被打破,在国家经济范围内,自由原则也就不再适用”。这样,“资本霸权在其行动领域内脱离了古典经济学的自由原则。劳动者被剥夺了财产,不再能够享有法律权利并在现实生活中行使基本公民权力”〔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504、500、501页。

但是,面对资本霸权,“古典经济学家认为政府不干预经济的原则适用于所有时期”。然而,“采取对国家发展日益必要的反对资本专制的措施是现代国家经济政策的基本特征”,因此,“个人在经济过程中受制于国家对不同利己主义的协调”。“现代国家经济政策已经与政府不干预经济的原则彻底决裂。实行了有利于工人的势在必行的大改革,这些改革在经历多次摇摆不定之后最终远离了经济完全自由的原则。首先,英国的立法确立了对妇女和儿童的保护,显然经济自由的理想化假说对妇女和儿童并不适用。社会最终也将把保护范围覆盖到成年男子。在这个方向的发展中,最重要的是从工人福利出发通过对工人的立法保护来限制劳动合同的随意性。法律进一步推动劳工者的强制保险。”在维塞尔看来,古典经济学的政府不干预原则“仅在各方势力相当的情况下成立。如果势力不均衡,那么经济完全自由的结果只能是不利于弱势方。保护弱者是政府的天职。综上所述,政府被认为是国民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509、496、510页。

维塞尔强调,他的理论“不是要用一个严格界定的新原则去替代严格界定的古典不干预原则;只是想要给社会政策一些建议以便使政府能达到其特定目标。政策本身的实践将证明其正确与否;在国家政策的工具及边界可能是尝试性从而不确定时,其不良后果也值得注意。”因此,他建议:(1)鉴于在资本主义时代经济由资本强制势力控制,扭曲了经济的社会精神。如果政府能够保护经济免受资本干预,国家行为就能与经济的社会精神相协调。(2)大资本的控制和影响导致对社会财产、收入和需求满足的反社会的分配,政府必须反对这种分配方式,把自己放到社会经济保护者的地位。另外,大资本的利润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劳而获的,因此政府可以采取强力措施反对资本的弊端。(3)鉴于大规模工业中资本势力大大增强,它经常与蛮横的专制结合在一起。因此,大工业必须依靠法律进行改革,“对私有制度进行一定的约束”。维塞尔认为,“立法改革就目前水平而言,尚未达到社会改革的底线,还存在很多改革的可能性。建议对大工业进行改革,新制度将在拥有绝对权利的资本专制和社会主义之间寻求中间道路”,以避免资本霸权导致的社会主义反向运动,这个运动计划通过集中资本主义企业来获利,以便把整个经济永远确立在集体主义的基础上。总之,维塞尔主张“国民经济的最高协调者是政府。政府规范社会法制、保护公共利益、避免私人利益冲突以及管理公共财政”〔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511、513、514、421、537页。

值得一提的是,在社会经济的管理方面,维塞尔认为除了政府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和协调外,还存在企业家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和协调。他认为私人企业是营利性社会的细胞,而营利性社会的企业组织形式直接决定了整个经济结构的特性。大规模资本主义企业在发展当中取得的令人惊讶的成功并不仅仅由于大量的资本。事实上资本不是发展的主要因素,相反,能够确保资本主义企业特殊优越的市场地位的主要力量,是其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出现的卓越的企业家。企业家地位的特殊性质,是从其把带有劳动性质的管理服务与特定数目的资产相联合这个事实当中派生出来的。由此决定了企业家“必须有事业心;他必须在企业发展的同时迅速洞察当前交易中新的契机;他必须掌握按照自己想法控制企业的能力。他还需要接受与每一项投资相关的风险的能力。这一点对那些进入全新的没有尝试过的领域的企业家尤为重要。……引发了他的进取心、驱使他不断前进的动力是一种令人欣喜的创造力”。另外,他既需要创新者的胆识,又需要具有不寻常能力能够把技术知识、市场经验和组织力量结合起来。在所有工业国家当中,很多工业巨头都是从微型企业开始的,这些事实说明了资本主义企业家身上特殊个性的重要性。维塞尔强调,大企业的巨大联合已经引入了一种现在正在发展的新类型。它能够为天才企业家带来新的重要机会。现在也存在从工人起家并最终成为百万富翁的知名企业家。在美国托拉斯中投入的不计其数的资本和大量个人所有者拥有的财产委托给企业家进行卓越管理,从而企业家史无前例地获得了在这么宽广的资本基础上展示自己的机会。〔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417、452、419、453页,第453~454页。

总之,在维塞尔看来,当前在资本主义企业中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家,其鲜明的个性被提升到最高程度:大胆的技术创新者,敏锐了解人类本性的组织者,有远见的银行家,不计后果的投机者,征服世界的托拉斯领导者。〔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421页。

最后,维塞尔认为,古典经济学的自由贸易理论把国民经济溶化在无国界的世界经济中。其最重要的论证源于劳动分工,认为国内劳动分工为所有人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创造了条件,在国际中也应给予各国人民利用其独特优势以达到最大化总体福利的机会。在维塞尔看来,古典学派没有观察到国际分层(经济强国与经济落后国家之分)而常常掩盖了国际分工所带来的问题。类似国民经济中社会分层成为一种最严重的损害社会弱势群体的罪恶,国际分层伤害了弱小国家。究其原因,在于李嘉图和古典学派“并没有完成一个世界经济发展理论。建立这样一个理论对经济强国英国没有什么实际利益”。因为自由贸易的确给英国提供了理想的发展机会。〔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541、557、558页。

在维塞尔看来,现实的情况是,经济落后国家的工业发展“受到了英国历史领先进展的阻碍。在自由竞争中工业领先者不可能被超越,势力更大资格更老资金实力更强的工业的成本不可避免地相对更低”。〔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559页。他认为李斯特发现了一个伟大的真理,即必须区分生产的自然条件和历史条件。“这涉及两种情况,一是一国比另一国在土地或气候方面更优越,二是一国在工业上一直保持领先地位;这两者似乎相同。古典经济学家认为,政府通过保护性关税努力发展他们历史上落后的工业,就像生产受到不利自然条件制约时通过保护性关税来提高自身竞争水平一样愚蠢。两种情况下由于较高的生产成本,消费者承担的价格都不幸被提高了。这种观点忽略了如下事实:自然条件的缺陷是永久的,但工业落后的历史障碍通过进一步的发展是可以克服的。”因此,“经济落后国家的经济学家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利益,提出在本国经济落后于英国的时期,如果不想本国发展一直被英国霸权所抑制,那么这些落后国家就需要实行保护性关税”。〔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559、558页。

维塞尔认为,落后国家发展工业所增加的生产成本是未来国民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开始时一个简单的损失,会通过后期增加的收益得到弥补。自由贸易迎合消费者直接利益但阻碍总体发展。新兴的国内工业没有能力面对外国竞争。有雄心的企业家的个人努力是无用的。他们可以尝试,但他们不可能越过所处无望的国家经济条件的障碍。“个别企业家始终只是大生产中劳动分工的一个环节。在发展中个人不可能超越国家经济的总环境”。因此,为了提高总体水平,取代外国的领先地位,必须做出长期持续的整体努力。“一个新兴产业一开始就任其无助地处于强大的竞争中,那么它是不可能最终取得领先地位的。它的产品不可能找到国外市场,甚至都不可能把外国产品挤出国内市场。因此在这样一个国家,政府对国内工业的发展,最好有一定的特殊扶持。”维塞尔强调,实践将证明,“落后国家只能通过反对强势阻碍来摆脱贫穷的边缘,这种体验将变得更加痛切”。〔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559、562页。

维塞尔坦率地承认,上述的一些有关自由贸易和保护性关税的观点李斯特都早已阐述清楚。因此,“国民经济的历史条件、国民经济的任务以及古典经济学的个人主义偏见都一直未被认识,直到弗里德利希·李斯特在其经典著作中指出为止”。不过,李斯特缺少能清楚说明国家发展和国际分工之间对立的最终解释。维塞尔认为,国民经济和世界经济的组成是不同的。在国民经济中,因为国家的统一使得每一个进步都能全方位扩散。因为新成果和新获得的信息能无障碍地传播,各地都可以模仿。结果工业中心就会被根据工业进步情况不断重新安置在具有最有利条件的地点。当然,那些在国民经济范围内促成工业区位的历史力量不能抵消自然条件的作用,而是和自然条件一起共同决定工业区位。而世界经济并非如此。知识和经验、人力和货币资本都不是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的。先进者取得的进步不能以同样方式传给其他人。“国际上有一个工业的非经济的区位。工业集中在更先进国家,尽管这些国家可能并不具备最有利的自然条件。而其他国家虽然具有自然所提供的可利用的工业发展萌芽,也必定被忽略可能的机会。世界总产量将低于现实的可能性,欠发达国家是初始的受害者。发达国家在国际产业分层中相应获得强势地位,这种地位超出了由自然条件优势决定的地位。”而发达国家的强势地位能使它减轻或平衡伴随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些问题,它可能使得工人阶级中的很多人获得更高的工资水平。相反,那些仅满足于赢利较少的产业的国家就比较悲惨,它们被迫使其劳动者在最低工资水平上付出最辛苦的劳动,而且必须承受资本主义运行所有问题的冲击。〔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541页,第559~560页。

总之,维塞尔认为,“先于其他方面,国家被要求利用自身力量保护本国利益反对国外经济控制。因此古典主义并不适合用来支持国家干预的重要性。”而“考虑周全的保护责任体系确保受外国控制的国内经济实现经济边际使用的最大可能范围。一旦这个保护体系引导了最大可能的发展均衡,它也会使整个世界经济产生同样的终极效果。”〔奥〕冯·维塞尔:《社会经济学》,张旭昆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562页。

以上是对维塞尔社会经济学的一个简要介绍。需要说明的是,限于本文的研究主题,只能在兼顾维塞尔理论体系的情况下,侧重介绍其对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具有借鉴性的内容。

二 维塞尔理论的借鉴性分析

对维塞尔理论的系统评价不在本文的研究范围内,但值得一提的是,维塞尔“按照管理和价值的观点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学体系,因既要坚持远离现实的主观效用价值论,又想贴近社会性经济活动的现实,就难以避免理论上的前后不一致和概念上的混乱。哈耶克虽然也认为维塞尔社会经济学体系中的“许多观点看起来是相互对立和不可调和的”,但将其原因归于维塞尔“考虑的现象数量太多”。Hayek, F. A., “Friedrich von Wieser(1851-1926),”载于Peter G. Klein主编的The fortunes of Liberalism: Essays on Austrian Economics and the Ideal of Freedom(Volume 4 of The Collected Works of F. A. Hayek)(Indiana:Liberty Fund, Inc., 2008), p.121.但是,如果像米塞斯那样,从主观唯心主义的“人类行为学”演绎出一个“逻辑的市场经济”,而丝毫不考虑它是否描绘了真实存在的市场经济,“也不去烦恼其假想所构建的这一系统是否会被理解为真实的存在”,其许多观点不也是自相矛盾的吗?!米塞斯:《人类行为的经济学分析(上)》,聂薇等译,广东经济出版社,2010,第210页。实际上,两人的问题都出在奥地利学派的主观效用价值论。本文在介绍维塞尔理论的主要内容时,删除了他基于主观效用价值论对市场经济的相关论述,结果发现其理论和政策主张完全具有逻辑上的精确性、理论上的一致性。正是基于这点,我们才有必要对维塞尔的理论作如下的借鉴性分析。

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就经济方面而言,主要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关系、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关系、劳资关系、分配关系。其中,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一关系处理好了,其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那么,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呢?

国内有些人认为私有化和自由放任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唯一途径。类似这样的主张,曾遭到维塞尔的否定。维塞尔在他生活的时代就看到了资本主义经济不是一种纯粹的私有制经济,尽管当时的国有经济和合作经济占比没有现在大。比如在当今美国,私有制掩盖了政府在企业军工联合体制中的控制权。美国几乎所有的大企业都是军工联合体,研发和生产军民两用产品。美国政府以各种形式向这类企业注资(特别是巨额的军费),从而控制了这类企业的军事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这类企业用政府的资金研发出来的军事技术常常转为民用,政府就可以以国家安全为名控制其民用产品的销售及其技术转让。这样,生产什么、为谁生产和生产多少都由企业决定的说法,只存在于美国的经济学教科书中。更让人不解的是这些“大而不能倒”的私有企业,赚钱归己,亏损或濒临破产时则政府必须承担救助的责任。这实际上是一种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或美国特色的混合经济。其实,在当今的世界,无论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存在完全私有化的经济,它们的经济都是混合经济,只是存在混合的程度和性质的差异。退一步说,私有化也并非灵丹妙药。在维塞尔看来,资本主义私有制导致了资本霸权,而由资本霸权形成的垄断破坏了市场运行的机制。因此,即使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持肯定态度的维塞尔,也主张通过政府“对私有制度进行一定的约束”,否则,市场难以正常运行。显然,私有化绝不应,也绝不可能成为市场取向的新一轮改革的选项。

至于对自由放任,或者说反对政府干预的主张,我们不会在一般意义上持反对和赞同的态度,因为政府是需要干预经济还是不需要干预经济,完全取决于具体的历史环境中政府如何干预经济。在计划经济的特殊年代,政府基于行政原则干预经济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现实的合理性。改革开放以来,以市场取向的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就是逐步减少政府基于行政原则的干预,同时逐步扩大政府基于市场原则的干预。而当前新一轮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在市场常态下,实现政府基于市场原则的干预替代政府基于行政原则的干预。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向美国学习的地方还很多。因此,那种泛化的反对政府干预的主张,那种将政府干预限制于市场失灵的观点,都是没有将两种类型的政府干预区分开来,从而都将导致认识上的误区而不利于新一轮的改革。

为什么常态下的市场需要政府基于市场原则加以干预呢?维塞尔的理论有助于我们厘清这一问题。维塞尔认为,市场中的经济人概念只是一个理想化的假设,这样的人实际上从未存在也永远不可能存在,因为,人是分阶级或阶层的,不同阶级因占有的货币财富的差异,在市场中的权力也就各不相同。在维塞尔看来,市场经济是受权力支配的经济。古典经济学的政府不干预原则仅在市场中的各阶级或阶层的权力达到均衡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权力不均衡,则经济完全自由的结果只会对弱势方不利。而保护弱者是政府的天职。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因资本霸权的存在,各市场主体(如资本家与雇佣工人、垄断企业与中小企业)的权力往往是不均衡的。因此,即使在常态的情况下,政府也是市场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角色”。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有某些相通之处。后者同样认为,在把市场机制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的同时,还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辅之以必要的宏观经济调控,保证在国民经济整体上资源的合理配置。李炳炎、卢映西:《马克思经济学在资源配置视角下别样光辉的发现》,《海派经济学》2012年第3卷。

从维塞尔的相关论述不难看出,要想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一核心问题,关键在于政府干预必须坚持市场原则。至于是否应为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划定边界,我们认为维塞尔在这方面的观点或许更接近市场经济的现实。维塞尔认为政府的作用及其边界是尝试性的,从而具有不确定性,正确与否只能由实践证明。在我们看来,重要的不是确定两者的边界,而是确定政府必须基于市场原则,在具体历史环境中应该采取哪些干预措施。这种动态的问题不能以静态的思维应对。否则,严格地划定边界,只能是作茧自缚。

如果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放在中国所处的具体历史环境中来认识,上述观点或许更贴近现实。即使是经历了30余年的改革开放的今天,中国经济与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相比,都不在一个发展水平上。这种发展阶段上的差别决定了中国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别于美国等发达经济体。正如维塞尔所言:在存在国际分层,即存在经济强国与经济落后国家之分的情况下,自由放任的贸易伤害了经济落后国家,却给经济强国提供了理想的发展机会。因为经济落后国家的工业一开始就任其无助地处于强大的竞争中,是不可能最终取得领先地位的。它的产品不可能找到国外市场,甚至都不可能把外国产品挤出国内市场。因此在这样一个国家,政府对国内工业的发展,应该有一定的特殊扶持。对于这点我们是有切身体会的。西方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在许多行业都不难看到。如果政府不是采取“特殊扶持”政策,而是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中国经济不可能发展到今天的规模。正如维塞尔所言:企业家确实需要创新者的胆识,也需要具有不寻常能力将技术知识、市场经验和生产要素结合起来,但是当国内的产业没有能力面对外国竞争时,有雄心的企业家的个人努力是无用的,因为他不可能超越国家经济的总环境。

现在,创新型发展已成为共识,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早已处于领先地位。不要再让企业家处于“不创新是一条死路,创新则是死路一条”的无助境地。重大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绝不仅仅是企业的事情,这类创新,特别是产业创新将形成中国后高速发展时期的新增长点,并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能否真正实现转变,关系到在全球产业链中中国经济能否从低端提升到高端,关系到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能否起决定性作用。总之,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以及人民的福祉。政府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的基础上,采取扶持的政策。在这方面,美国政府给我们做出了表率。克林顿政府时期的IT产业的创新表明,即使对发达的经济体来说,产业创新也离不开政府基于市场原则的干预。

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开放以来的30余年,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服务于外商的直接投资,从而形成了外资主导的出口导向的工业化发展道路。不能否定外商直接投资的历史作用,但外资主导型的出口导向的工业化发展道路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第一,在利润和出口竞争力决定一切的情况下,导致了初次分配的不公平,从而抑制了大多数人的消费需求,使消费长期难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如果13亿人口的消费欲望不能转化为有支付能力的购买力,必将造成经济增长更加依赖出口和投资的恶性循环。第二,经济增长依赖出口,意味着对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市场的依赖。这势必成为其遏制中国的和平发展和向中国转嫁经济危机的一个有效的渠道,从而危及国家的经济安全。第三,对外资企业的技术和工业装备的高度依赖,严重削弱了我国工业装备的制造能力,而工业装备是一个大国的脊梁。没有脊梁的大国,是难以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第四,在地方政府“你发财,我发展”,“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错误决策下,地方经济的增长依赖于外资企业。结果外企带走的是巨额利润,留下的是一些可观的统计数字和中国需要承受的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廉价劳动力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等社会经济问题和紧张的国际贸易关系。正如国内学者分析指出的,这种发展战略容易形成非良性的路径依赖,即各级社会经济主体缺乏提升要素质量的动力,陷入低水平锁定状态,最终使一国经济应变能力差,受制于人。余向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难的根源:路径依赖视角的分析》,《管理学刊》2010年第5期。未来30年,中国不可能继续走外资主导型的出口导向的工业化发展道路,也不能回到计划经济时期的那种被动型的进口替代的工业化发展道路。为此,新一轮改革必须服务于创新型发展。而衡量新一轮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准在于重大技术和产业创新能否突破。因为,我国只有在重大技术和产业创新上取得突破,目前所面临的许多问题,诸如传统产业的升级、经济结构的调整、“强资本弱劳动”、“强外企弱内企”、初次分配不公、生态环境、紧张的国际贸易关系等问题才能得到根本性的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