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易有太极说
《系辞》所谓“易有太极”章与“大衍之数”章,实际是用两套不同的语言,阐述天地万物的产生及八卦、六十四卦的起源。只是,历代易学家对这两章所表达的内容和主旨,一直存在不同甚至相反的看法。有的易学家认为“易有太极”章讲的是宇宙本体论,如程颐、朱熹;有的认为此章讲宇宙发生论,如邵雍;有的易学家认为这两章均讲揲蓍成卦。陈法即认为“大衍之数”章是讲揲蓍成卦的。笔者赞成陈法的观点,但又有所补充,即“易有太极”章和“大衍之数”章均讲天地万物的产生和八卦、六十四卦的起源。当然,前者是从哲学上讲,后者则以所谓河图之数为基础,直接讲揲蓍成卦。“太极”即揲蓍中“不用之一”,“两仪”即揲蓍中之“分二以象两”,“四象”即揲蓍中“揲四”的成果,结果都是讲八卦的起源。
《系辞》云:
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贵。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
这是宇宙论的太极观。
一 宇宙论和本体论太极观的对立
邵雍是易学数学派的代表人物,关于八卦和六十四卦的起源,朱伯崑先生认为邵雍采“大衍之数说”和“参天两地而倚数说”,并以此解释其他说法。
但从所谓大横图关于八卦、六十四卦的形成程序来看,邵雍和朱熹对易的起源实际上持有三种说法,一是“易有太极说”;二是“大衍之数说”;三是“参天两地而倚数说”。首先,邵雍以易有太极说解释八卦、六十四卦的形成,他说:
太极既分,两仪立矣。阳下交于阴,阴上交于阳,四象生矣。阳交于阴,阴交于阳而生天之四象;刚交于柔,柔交于刚而生地之四象;于是八卦成矣。八卦相错,然后万物生焉。是故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故曰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也。
这是从“易有太极说”的立场讲八卦和六十卦的起源。因此,邵雍所谓“加一倍法”或“一分为二法”,实际上可归结在“易有太极说”中。
邵雍和朱熹均认为八卦的形成是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的过程。一即太极,二即阴阳,四即老阴老阳少阴少阳。再加以推衍,即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便导出伏羲六十四卦次序横图,又叫大横图(八卦次序图则称小横图)。
六十四卦乃阴阳(或动静、刚柔)对立面经过六次分化而成。程颢将这种方法称为“加一倍法”,他说:“尧夫之数,只是加一倍法。”朱熹则称之为“一分为二法”或“四分法”,他说:“此只是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无穷,皆是一生两尔。”(《朱子语类》卷六十七)这种“加一倍法”或“一分为二法”推演的基础就是在八经卦的基础上分别加一奇一偶,则由八而十六,十六而三十二,三十二而六十四,即得到大横图。
朱熹对邵雍的“一分为二法”,以及邵雍关于八卦、六十四卦形成的观点是大加赞赏的,他说:“邵氏先天之说,则有推本伏牺画卦次第生生之妙,乃是易之宗祖,尤不当率尔妄议。”他认为邵雍的一分为二法,说出了八卦形成的本源,有“自然契合,不假安排之妙”,“易之心髓,全在此处。”这是对邵雍先天图高度的逻辑性和严密性的肯定,说明邵氏易学在易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图1-2 伏羲六十四卦次序图
朱熹与邵雍的不同之处在于,他认为“一分为二”后,“二”中包含“一”,即太极生两仪、四象、八卦,而两仪、四象和八卦中又各具太极,这就使其太极观具有了本体意义。而邵雍的观点,停留在发生论的阶段。朱熹所谓太极,也与程颐所谓“理一”不同,理一对“万理”而言,理一并不包含万理。朱熹的这一思想,又被明代的薛瑄所继承,其结论是以理为本,理在事上,终致体用脱离。
邵雍所谓“一分为二法”是讲宇宙论的,王夫之从本体论立场对之做了批评。王氏指出,“易”指六十四卦之全体。“易有太极”是指六十四卦含有太极之总和;“是生两仪”是指太极自身包含阳奇阴偶两方面。太极展开,则四象、八卦、三十六象随之显现,进而六十四卦象皆具。太极与卦象为体用关系,太极者体,卦象为用,体用不离。故每卦均含太极之全体,此即“易有太极”。王氏这种观点,乃朱熹“一卦一爻莫不具一太极”之义的发挥。王夫之本体意义上的太极观,是对邵雍加一倍法的先天卦序图的否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黄宗羲继承了朱熹和王夫之的本体论观点,认为两仪即含四象,四象即含八卦。关于“易有太极”章中生两仪,生四象,生八卦之“生”字,黄宗羲认为此所谓生是指阴阳不断变易的形式,而不是邵雍所说次第生出。依黄氏的看法,八卦和六十四卦中即含两仪、四象,两仪、四象间没有时间先后的次序。他在答万公择时说:“统三百八十四爻之阴阳,即为两仪;统六十四卦之纯阳纯阴,阳卦多明,阴卦多阳,即为四象;四象之分布,即为八卦。故两仪四象八卦,生则俱生,无有次策。”生则俱生,这里取朱熹本体论的太极观。
关于“易有太极”章之旨,黄氏取阴阳变易说,而不赞成画卦说和揲蓍成卦说。他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所谓一阴一阳者是也。其一阳也已括一百九十二爻之奇,其一阴也,已括一百九十二爻之偶,以三百八十四画为两仪,非以两卦为两仪也。”这是以阴阳二爻之总括为两仪。
笔者认为,如果把邵雍的大横图理解为他对八卦、六十四卦形成过程和方式的一种解释,那么,邵氏的“一分为二法”是有其合理性的。但从哲学的学理立场讲,我们更赞成朱熹从本体意义上对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及其关系的解释。因为,朱子的解释,更具有易学哲学的特色。
二 陈法太极观的宇宙论特色
关于“大衍之数”五十,陈法以其不用之一为太极,这是本朱熹的说法。他认为“大衍之数”章所讲的是揲蓍成卦的过程。他认为大衍之数五十,称为五十蓍,即“太蓍”,曰“大衍”,乃尊称。
虚一以象太极,故策数只用四十有九。盖太极之理,开天明道之圣人已默契之,隐而不发。(《易笺·卷五·大传上》)
就是说,大衍之数是五十。这种看法与邵雍的说法是一致的。邵雍说:
易之大衍何数也?圣人之倚数也。天数二十有五,合之为五十。地数三十,合之为六十。故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五十者蓍数也,六十者卦数也。五者蓍之小衍也,故五十为大衍也。八者卦之小成,则六十四为大成也。
这里,既讲了大衍数,也讲“倚数”,即八卦、六十四卦由大衍之数和揲蓍之数而形成。邵雍认为,筮之数和卦数分别出于天地之数,揲蓍求卦的过程,即是八卦和六十四卦形成的过程。
《系辞》所谓“大衍之数”的说法,与《说卦》中关于揲蓍成卦的说法,虽有所差异,但其实质为一,均认为八卦、六十四卦皆揲蓍之数而成,即有数而有象。
《系辞》说: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佑神矣。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
《说卦》也提出了八卦出于揲蓍之观点: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这是讲由揲蓍而生数和象,即揲蓍而生八卦之象。但《说卦》的观点,与《系辞》又有所差别。《系辞》讲了八卦、六十四卦产生的程序,即揲蓍的程序。《说卦》则主要从阴阳、刚柔的变化,讲卦爻象的产生。
南宋的朱震以太极为不动之数,或不动之一,既是受了邵雍太极说的影响,也是对程颐说的发挥。朱震把四象、八卦看成大衍之数自身的展开,以不动之一即太极为八卦和六十四卦之根源。
关于易的起源,也即关于八卦、六十四卦起源的认识,易学家们通常有两个思考向度,一是考察原生形态的易的起源,或者认为八卦、六十四卦源于伏羲得龙马河图,则之画为八卦,文王演为六十四卦并作彖辞,周公作爻辞;或者反对八卦、六十四卦源于河洛,即反对先天易学。一是考察圣人如何根据河图中所谓大衍之数,经过“虚一”“分二”“挂一”“揲蓍”等程序,从而由数生象,推导出八卦、六十四卦,并以之断吉凶。可以说,前一个向度是指向原生的,后一个向度是指向后天的。陈法关于八卦和六十四卦起源的讨论,正是沿着这两个向度展开的。
陈法将“天地之数”“河图之数”与“大衍之数”并说,如其解“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章说:
大衍之数即乾坤之数,阳开阴闭,如“户”之“阖”“辟”,而两仪可见。“一阖一辟”,四时之“变”;“往来不穷”,日月之流“通”。其见于图书,则有奇偶之象。成形而为蓍,则为器。圣人则河图而生蓍,“制而用之”,因象以制器,而即器以显象,则为大衍之法。(《易笺·卷五·大传上》)
这样一来,乾坤之数、河图奇偶之数和大衍之数,也就视之为一了。陈法说:
夫乾坤之阖辟也孰主张?是有理而后有气,是为“太极”以为阖辟之根柢,往来之枢纽。然有理而无形,故大衍虚一以象之。有太极,则一动一静而“两仪”生,《易》分而为二以象之。“两仪生四象”,《易》揲之以四,以象四时。由阴阳、老少之变而生“八卦”。六十四卦,无非八卦之相错而成,而“吉凶”以之而“定”。(《易笺·卷五·大传上》)
这是从河图之数、乾坤之数、大衍之数的立场,讲了从太极到八卦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揲蓍成卦的过程。
从以上所谓后天的向度看,陈法关于八卦、六十四卦起源的模式是:河图之数(奇偶点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揲蓍成卦(八卦、六十四卦)。大衍之数五十乃是天地之数五十五的用数,由天地之数五十五减去小衍之数五而得。小衍数五为天地之体数,大衍五十为天地之用数。朱熹认为,大衍之数五十是由中宫衍母之数五乘以地十之数而得,他说:
大衍之数五十,盖以河图中宫天五乘地十而得之。至用以筮,则又止用四十有九,盖皆出于理势之自然,而非人之知力所能损益也。
陈法亦说:“大衍之数,中宫以十含五,四方之数由五之合,故虚其中以为衍母。”(《易笺·卷五·大传上》)五为衍母,为天地之体数,五十则为天地之用数,即大衍数。
显然,在易学哲学观上,陈法继承了程朱的说法,即以理为太极。而太极则是阴阳阖辟的源头。在这里,宇宙生成的过程,也就是揲蓍成卦的过程了。陈法与朱熹、王夫之的不同在于,他并没有强调理、太极与两仪、四象、八卦等有则俱有,生则俱生。因此,其太极观,仍属于宇宙论的范畴。
按照陈法上述观点,圣人则河图之数而画卦,河图之数以中五为衍母,故大衍数为五十,其用四十九,揲蓍以前民用。然陈法在解释《系辞》“制而用之”时又说:
夫是太极、两仪、四象也,圣人则之以画卦,又则之而衍筮,所谓“制而用之”也。(《易笺·卷五·大传上》)
太极、两仪、四象到底是圣人在画卦、揲蓍过程中得到的概念呢,还是圣人根据太极、两仪、四象的概念而画卦和揲蓍?陈法和历史上大多数易学家一样,并没有讲清楚。这可从一个侧面说明,《易传》是后世易学家解释《易经》的作品,传文和经文通常没有必然的联系。
欧阳修就认为《系辞》关于八卦起源的观点充满矛盾,《系辞》非圣人所作,非一人之作品。欧阳修指出,《系辞》关于八卦起源之说有二:一是河出图,洛出书说;一是圣人设卦观象说。欧阳修指出,这两种说法是互相矛盾的。他认为“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是说,“八卦者非人之所为,是天之所降也”。可是《系辞》观象立卦说,又意味着“八卦者是人之所为也,河图不与焉。斯二说者已不能相容矣”。另外,《说卦》又提出八卦出于揲蓍说,与《系辞》说又不同。由此,欧阳修得出结论说:“谓此三说,出于一人乎,则殆非人情也。”欧阳修可谓一语击中要害。
我们认为,作为后学者,与其根据神话、传说一类的思想资料,无休止地讨论易的来源和八卦、六十四卦的产生,还不如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象、辞、意(理)、数等范畴及其关系的探究上。尽可能地剔除《周易》主要范畴及判断源自农业社会的直观性、自发性和猜测性特点,彰显古代思想者以易认识人生、社会和自然的智慧。这样的研究思路,应该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