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概念体系
本书主要围绕“农村城市化”展开分析,研究的对象是“主体”经济形态的“演变”,这个“主体”经济形态就是“自然经济”和“市场经济”,而演变则是“礼治秩序”与市场经济结合形成的路径依赖,因此有必要定义“城”、“乡”、“乡土社会”经济形态、“城市社会”经济形态、“礼治秩序”及“市场经济”体系。
一 城市
1.中国的城市
根据《辞源》,“城”是指城郭,用以防护的所在,古时候王室领地,诸侯封地、卿大夫采邑都以有城垣的都邑为中心。“市”指交易引申为交易的场所。《易·系辞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战国策·秦一》:“臣闻: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根据“城”与“市”两个字的词源意义,“城”是作为具有防护设施的统治中心而出现的,“市”则是因乡野地区货品交易的需要所形成的。“城市”两字合在一起的说法,根据《辞源》,源自《韩非子·爱臣》的“是故,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威城市;党与虽众,不得臣士卒”。意思是说,大臣的财富再多,也不可借助城市形成威势。
根据《辞源》的解释,“城”与“市”合在一起形成的“城市”这个词的含义就是“政治”与“财富”中心。韩非已经看到了城市是政治与财富的结合,以及由此对王权所构成的巨大威胁。
中国的“城”“乡”之分,可追溯至西周时期“都鄙”的分野,或者说“国野”之分。
侯外庐认为,(西周)封国就是筑城。“邑”是国家的经济形态,是国家发生的基础,那些周室所赐的“邑”,或周室小宗长的“邑”,指的是联盟部落的小国,也就是“封”国的意思。到了春秋时代,由殖民开启的诸侯的封国。
根据侯外庐的研究,可以做如下归纳:最早的城市称为“国”“邑”,是强势氏族征服其他氏族之后所建的以宗庙等礼制建筑为中心的,具有军事防护功能的聚居区。封“国”,宗“邑”均为建国筑城。城市只是统治散落于广大乡野被征服氏族的城邦。居住在城里的是具有统治地位的氏族,而居住在乡野的则是被统治、被征服的氏族。
因此,最早的城市有以下特征:①具有防御等军事功能的聚居区;②以宗庙祭祀为中心的氏族共同体;③接受乡野被征服氏族的经济供养;④具有政治上的特权。
也就是说,中国的城市作为统治中心接受乡村的供养,城市与乡村的社会属性相同。
根据邵鸿的研究,中国的市场,主要是位于乡间的“乡村市场”和“小城邑市场”,这些属于“日中而市”,以满足乡村居民日常生活和生产所需的交易为主。县级以上的城市市场是在经历从春秋时代至战国时代大规模的兼并,废除分封制,建立郡县制之后形成的。在一国之内形成了众多的以郡县“治所”为核心的城市市场,应有700~800个这类城市市场。这些城市大多有独立的工商业体系,除满足城市自身需要之外,还能满足周边乡野商品交换的需要,而类似于“陶”这样的城市,因其商业的发展,甚至成为“天下之中”。更重要的是,这些城市的经济能量巨大,邵鸿引述了《史记·冯唐列传》“李牧为赵将居边,军市之租皆自用,餐士赏赐决于外,不从中扰也”。李牧所部有15万人之众,市租能满足如此庞大的军费之需,可见其市场能量的巨大。
此外,战国时代的郡县制城市,在各诸侯国的庇护下还能拥有发达的工商业,强势的商人甚至可以左右一个诸侯国的政治,秦始皇本人就是在巨商吕不韦的商业操作下得以掌握秦国国政的。正如邵鸿所论证的,战国的“商品经济发展,为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发展强化,提供了多方面的重要条件;而商品经济的发展又与专制王权存在着根本的矛盾”。
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城市就完全成为政治中心。城市居民主要是由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官员或寄居于此的缙绅地主,以及为这些阶层服务的市民组成的。中国的城市很少能够在经济上独立,必须依靠乡村的供养。城市作为政治中心存在,城市的经济就能得以发展,一旦政治中心转移,城市经济则趋于衰退,甚至荒废。施坚雅以开封为例,论述了其作为政治中心时期的繁荣,以及政治中心转移后的衰落。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事例。
正是出于对“亨利·皮雷纳-马克斯·韦伯”的“城市共同体”理论的不认同,罗威廉分析了汉口的商业社会。他指出“19世纪的汉口社会与现代早期西方城市拥有相似的显著特征”。他从“商业变化、个人身份的变化、社会结构变化和社会组织变化”四个方面论证了汉口城市特征的兴起。特别是伴随着财政依赖的日益增加,政府对商业的控制却戏剧性地松弛下来。中国经济中的诸多领域不断走向‘私域化’。事实上,在汉口商业领域,商人自治全面取代了官府的直接控制。
但是,罗威廉研究的是1796~1895年这100年汉口的发展,而在此时清朝后期政府乃至湖北地方政府,为了弥补巨大的财务亏空,不得不放松对城市的商业管制,以获得稳定的商业财源。太平天国运动后人口和社区产生了很大的变化。罗威廉的另一本书《汉口:一个城市的冲突和社区——1796~1895》中,又特别指出“汉口的部分城市精英的道德取向与正统儒家文化所倡导的道德观相一致,即城市应像乡村一样,担负起家长式社会领袖的责任,特别是地域性社团”。再者,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汉口成为开放口岸,从此其商业和工业得到快速发展,不能不承认这受到了西方城市经济的推动和影响。
因此,根据罗威廉的研究,汉口确实具备近代城市的社区形态,但从本质上说,这种城市社区形态一是依然脱离不了与乡土的联系,带有典型的乡土礼治秩序的特征;二是受到西方经济的冲击,出现新兴城市社会的萌芽。
罗威廉在对汉口的研究中,还特别指出了中国四大名镇中的景德镇。认为景德镇也是一个具有独立城市文化特征,以工商业为基础,与西方早期城市相似的城市。
但历史学者梁淼泰在对景德镇的城市经济进行了深入研究后认为:“景镇瓷商,多起自贫寒,经商致富,但他们依然是以商致富,以宦贵之;以末致富,以本守之。”“行帮的地域特征是以乡族为核心。”“窑里(为浮梁县属的一个乡镇)釉土业以封建乡族关系为主要特征:封建乡族控制和管理,釉土盈利流向土地。”梁淼泰的论述也表明了景德镇虽然具有一定的近代城市特征,但其封建性依然居于主流。
事实上,景德镇、汉口镇、佛山镇之类的市镇,确实是以工商业兴起,但最终依然会被政府纳入统一管理体系中,成为传统的政治中心城市,并由于其经济地位的提升,往往会成为超越原先所属行政区的政治中心。景德镇原是浮梁县下属的一个镇,如今浮梁县已是地级市——景德镇市所辖的一个县。佛山也是如此。汉口则与武昌、汉阳一起组成了湖北副省级城市——武汉市。其他如上海本是松江府下辖的县,由于其经济地位的迅速上升,在民国时期就已经成为一个特别市,而在新中国成立后,则成为一个省级行政区(直辖市)。
因此,中国城市的生存,不依赖城市之间的商业关系,城市更缺乏发达的、脱离家庭的、成规模的工场手工业这一后盾,几乎所有的商业都采用“前店后厂”式的亦工亦商的存在形式(这种“前店后厂”式经营方式与乡村男耕女织的模式是相同的)。这种存在形式只能面向当地的广大乡村,而无法满足城市之间的贸易往来,各城市的存在形式也高度趋同,无法形成专业化分工。虽然景德镇、苏州之类的城市形成了具有一定发展水平的工场手工业,但最终仍属于传统的政治中心城市范畴。
可见,中国城市与乡村的关系是供养与被供养的关系,城市作为“治所”,负责维护乡村秩序;乡村则负有交粮纳税的义务。一旦“治所”废弃,城市便随之衰落。
马克斯·韦伯指出,“中国的城市没有政治上的特殊性。没有西方城市的市民——一个武装起来,居住在城市的军人阶层。城市的暴动往往只是赶走某个官吏,或对某项经济政策不满,而不是争取城市自由的特许状。中国的城市之所以未能获得西方城市式的自由,原因在于宗族纽带从未断绝。由农村迁入城市的市民(主要是富人),与其宗族、祖产、祠堂所在的故乡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罗威廉、施坚雅等学者虽然不认可马克斯·韦伯对于中国“不存在城市”的认定,但他们提出的“城乡统一体”的概念,实际上隐含了中国现代城市基因的缺乏,从这个意义上说,认为中国的传统城市属于乡村社会并无不妥。
目前,国家统计局对于城市的定义非常详细:所谓城市与乡村是指“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将我国的地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城镇是指在我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城市(镇)定义的描述,可以归纳其特征为:一是人口达3000人以上的聚落;二是属于国家行政区划;三是有国家认可的行政体系编制。这种对城市的定义,描述了中国城市的典型特征:城市是行政管理的产物,而非经济发展的结果,更非一种经济形态。
2.西方的城市
西方近代城市,比较公认的看法是源于中世纪的商人聚集地。
根据亨利·皮雷纳(Henri Pirenne)的描述,“10世纪下半叶,西欧的商业开始复兴,那些水陆交通要道的城堡成为商人们寄居的场所,随着商业日益兴盛,寄居的城堡不敷使用,商人们被迫在城堡外面定居,在旧的城堡外面建造新的城堡,这就有了‘外堡’的名称。这样,在教会城市或封建城堡的附近兴起了商人的居住地。商人在有利的地点集合,不久也引起了工匠们在那里的聚集。于是,原来分散于乡村的手工业也集中到了这些新堡。在这些新兴城市中,商人和工匠与在农业社会中有着巨大的不同,他们不再决定于与土地的关系,他们成了完全脱离土地的新兴市民阶级”。
皮雷纳指出了城市的构成要件,他认为“那些旧城镇和旧城堡只是筑垒之地和行政中心,无论就城市这个词的社会意义、经济意义和法律意义来说,都不存在城市这个东西。因为旧城镇和旧城堡缺乏城市的两个基本因素:市民阶层和城市组织,而且它们与商业活动和工业活动无关,它们在各个方面都符合那个时代的农业文明。但是这些旧城镇和旧城堡是城市的垫脚石,当经济复兴时,城市就在它们城墙的周围形成”。
可见,西方的城市是以从事工商业经济活动为主的人群聚合,它脱胎于乡村。而乡村则是从事自然生产活动的人口聚落,城市与乡村的区别是由不同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城市与乡村之间是通过产品和劳务的交换产生联系。“城市与乡村的分工十分明确,乡村以从事农业为限,城市则从事贸易和工业。城市的重要性是同它们的经济势力范围成正比。”城市拥有自己的市民和独立特权,这些“市民崇尚个人自由,城市获得司法自治和行政自治的特权”。“新市镇主要的特征是自由劳动,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外来农奴在这里住上一年零一天,就能取得公民权。”“城市,本质上是市民的家乡,是为了市民存在,也是市民所建立。”
马克斯·韦伯分析了工业革命以前的城市发展历程和现代城市的形成,提出了城市的基本构成要素,他认为“一个聚落要发展成为一种城市—公社类型,至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具备以下特征:①一个要塞;②一个市场;③一个自己的法院和至少具有一定程度自主权的法律;④一个联合体结构以及与此相关的要素;⑤至少一定程度上的自治和独立,这包括当局的行政管理,且市民能够以某种方式参与对行政当局的任命。因此,从政治上定义的城市,其特征就是一个明显的‘资产阶级’等级的出现”。
因此,马克斯·韦伯对“城市”的定义就是:“城市是其居民主要以商贸而不是以农耕为生的聚落”,城市本质上说是一个“市场聚落”。在经济上,城市是一个“市场社区”,这和亨利·皮雷纳对城市的定义基本一致。
这些从中世纪脱颖而出的新兴城市,奠定了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和工业革命的基础。最终英国发起的工业革命,使其迅速从农业社会进入城市社会。19世纪末,英国的城市人口就已经超过了农村人口。
新兴城市对新技术发明的追求和应用,也使城市社会发生了新的变化,刘易斯·芒福德称这种变化是“社会的军团化”。“中世纪秩序的崩溃导致了混乱……迫使社会进入军团化的生活模式,造就了操练员、会计师、军人和官僚的按部就班的习惯”。
某种程度上,新兴城市也是以“机械论”哲学为基础构建的。它确立了三个基本原则:“第一,除去事物‘质’的因素,只关注事物的‘可称重’、‘可度量大小’、‘可计数’;关注事物‘可控制’、‘可重复’。第二,关注外部世界,注重从中性立场观测数据。第三,界定关注对象,并使之专门化、细致化。”
而形成城市社会的经济基础,也无不带有机械论世界观的痕迹。在机械论中,“分工,一个复杂的操作被分成很多简单的步骤,并加以专业化。这个过程在17世纪已成为经济生活的特点,在思维上也要求机器般的精确和快速取得结果。”
综上所述,西方的城市脱胎于中世纪的“商人聚居区”,并逐渐成为工业和商业中心。而现代城市,则是在商业化的基础上,由经历过工业革命洗礼的市民组成的聚落。城市的人群也按照工业化的方式居住和生存,城市的管理也日益显示出工业化的趋向,城市的运行秩序也更突出了生产线的特征,这种城市形态逐渐成为现代城市的样板。相对于乡村来说,城市是人类发明的一种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生存方式,城市有效地扩展了人类对于资源概念的认识,从一切物品都仰赖土地的生长,发展到主要依靠自身的智慧创造和生产物品并通过市场互通有无。于是,伴随着工业革命而快速发展的城市文明形成了自身的运行法则,这就是以交易主体的自由和平等为条件,在分工和专业化的基础上,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从而提升财富创造的效率。
二 乡村
1.中国乡村
传统的乡村定义是以对城市的定义为参照的,假如说城市是从事非农生产和管理活动的人群聚落,那么乡村就是从事农业生产(包括林业、渔业等)活动的人群聚落。中国的乡村如果从统计上定义,就是凡国家“市、镇”建制以外的所有地区,都可以称为乡村。
大多数学者把“农村”与“乡村”视为城市的相对面,即不区分“农村”和“乡村”在用词上的差异。
前文引述侯外庐提出的“国野”“都鄙”之分,即是今天“城乡”分野的由来。“国”“都”“邑”即是后世的“城市”,而“野”“鄙”“乡”则成为“乡村”。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一书中描述中国农村的社区形式:“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村落之间是孤立和隔膜的,“乡土社会富于地方性,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费孝通将这种乡土经济秩序称为“礼治社会”。
由此可知,中国的社会基本构成是乡村,乡村的基本经济形态是小农,农民自有土地或租种部分土地,家庭手工业与农业紧密结合,生产与消费同步,农民家庭各种用度除部分日常生活用品通过乡村小集市解决外,基本不需要参与市场交换,农民家庭也很少有农业剩余,男耕女织的社会图景是传统中国的理想社会模板。
伴随着这种乡村经济形态的是“礼治”秩序,费孝通称之为“长老政治”,这是一种不需要正式的制度约束,完全依赖乡村传统价值观念约束的秩序。
而与这种传统观念约束并行的是一套非常严密的官僚制度,这套官僚制度虽然仅止于传统城市,但因为官僚制度作用的对象是广大乡村,因而将城市纳入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并将城市塑造成礼治秩序的等级节点,使城乡处于统一的礼治秩序网络中。
小农经济与礼治秩序的和谐统一,是中央集权、皇权专制社会长期稳定及社会凝固的根本原因。由此可以说,中国经济史事实上就是乡村经济发展史。
2.西方乡村
亨利·皮雷纳描述了中世纪时期的农业社会:“土地是生活的唯一来源,是构成财富的唯一条件。”“动产在经济生活中不再起任何作用。整个社会生活都建筑在地产或对土地的占有上。从经济的观点来看,纯粹农业文明的一个最突出、最富有特征的制度就是大地产制度。”“附着于大地产上的商业和手工业,只是对城市商业和工业极度缺乏的一种补充。”“交易与商品流通已经降到最低限度。一个人的情况是根据他与土地的关系来决定,而土地是由世俗的少数人和教会所占有。”
在中世纪的城市复兴之时,城市市民就取得了自由民的身份。而此时乡村的大地产制却是实行农奴制度。城乡之间拥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农村依然流行宗教裁判,而城市已经开始实行市民的陪审团制度。这种独特的城乡二元分割,使城市成为不受领主控制的自由地。
城市是欧洲走出中世纪黑暗的关键因素,而资产阶级革命事实上也是城市市民与乡村贵族之间的战争。城市以其积累的财富,以市场的力量将乡村捆绑进城市的体系。而在工业革命之后,随着技术力量的迅速提升,城市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出现了大规模的逆城市化过程,城市郊区的概念不断扩展,最终使城市与乡村融为一体。
这种城乡的融合不仅仅源于经济联系,更重要的是城乡之间拥有了相似的价值观和相似的生活方式。西方社会的城乡统一体是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体系,这与中国传统的城乡统一体是以乡村社会的礼治社会为主导的体系完全不同。
因此,西方的乡村事实上与城市只是具有不同的居住形式,并无本质上的差异,城乡之间通过市场经济体系形成一个统一体。
三 礼治体系
1. “礼”的学说
“礼”的繁体字为“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履”,足所依。“示”:天垂象见吉凶。“豊”:行礼之器。从“礼”的语源来说,其本意是通过祭神获得神示,以获得权威性,作为行事指南。
从现代观点来说“礼”就是“按照自然布置的秩序,依照自然法则的凭依行事”。这一理论的建立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之际。很难说它是依据某个学派的学说,它应当更多的是综合了春秋战国时期各个国家、各个学派论战综合而成的。人们一般把“礼学”看成儒家的核心学说。
礼学最终汇聚成三大著名典籍:《周礼》《仪礼》《礼记》,合称为“三礼”。这其中,《仪礼》汇集了婚丧嫁娶、成年、处事等人生各方面“礼”的行为。而《礼记》则主要是对《仪礼》所涉礼仪的各种解释、释义等。
“三礼”中,最重要的是《周礼》。《周礼》托名是周公所作,传说为孔子所编撰,但经历代学者考证,《周礼》成书年份跨度很大,历经春秋时期、战国时期,直至西汉成书。《周礼》也并非出自一个人之手,而是由众多学者的思想集合而成。
《周礼》内容庞杂,体系却很完整。它根据天地以及春、夏、秋、冬四季变化,设计了体系严密的官制。
这种官制的理论源泉是自然秩序,因此可以把“礼治”看成按照自然运转秩序而制定的社会运转秩序,人类社会本身是自然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个自然秩序按照天尊地卑、四时变化的等级秩序运行,因此人类社会也是按照这种等级秩序运行。
《周礼》成为中国2000多年来制度设计的源泉。以往都认为《周礼》提倡的是理想化的“大一统”封建制度,但其实际上是为后世中央集权、皇权专制而设计的,与西周的“分封制”设计完全不同。《周礼》的制度设计非常严密,基本涵盖了农业社会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
徐复观认为《周礼》所设计的官制是“法天以体现天道。体现天道,即是实现政治的最高理想。体现天道有二,一为官名,二为官数”,合于天道就是“礼”。
“三礼”作为儒家礼学的核心典籍,虽然体系庞杂,设计烦琐,注重礼的繁文缛节,甚至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冲突,但可以说“三礼”确立了完整的“礼”的学说和理念,中国传统的农耕社会完全是在这套学说的统治下运行的。
陈戍国归纳了清以前中国礼治的十大特点:“礼缘情生;礼尚报本;礼尚诚信;礼尚往来;礼重等差;礼必有仪;依礼定法;礼乐相谐;礼无不在;礼有因革。”
综合来看,“礼”的基本原理包括以下内容。
(1)法统。礼起于祭祀,这就是天命所归的意义。但最终的法统源于创制的祖宗,因此,尊祖敬宗是法统的核心内容。最高法统起自黄帝,因此只有自居华夏,才具有正统性,建立“夷夏之防”就在于明辨法统来源的合法性。假如有外夷入主中原,则需“以夷变夏”。法统观事实上包含“路径依赖”的观念,并且更强调对祖制的尊崇,否定了法统也就否定了事物存在的合法性。
(2)“大一统”观念。它包含两重意义,一是在对外关系上,用瓦迪姆·叶利谢耶夫的话说,“中国就是一个没有邻居的帝国”;二是在对内关系上,是“定于一尊”,这个“定于一尊”不仅指皇权的至高无上,而且指由于小农社会的分散性而形成的相对封闭的社会体系,每个相对封闭的社会体系都有各自的“大一统”观念。
(3)等级排比。这是“礼”的核心内容,等级排比适用于社会的一切事务,不仅是指人的尊卑高下,而且包括对一切事务都以尊卑等级作为价值判断的指南。
(4)亲疏关系。即按照与权威的亲疏关系,排定等级。亲疏关系起源于血缘关系,并延伸至各种人际关系之中,如地域亲疏、师生亲疏、同年登科亲疏等一切可以攀附的关系。
(5)开放性。中国礼治的等级制与亲疏关系并不是凝固的,而是开放的,任何人、任何事都可以用一个相同或相似的评价标准进行排比,以确定其等级秩序和亲疏关系,这是确定社会身价的主要依据。
(6)时效性。“礼,时为大”(《礼记·礼器》),礼治等级与亲疏关系的排比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代的变化随时调整。
(7)教化意义。“礼”作为一种学说,一种价值观,不仅仅是中国2000多年帝制时代王朝兴废的基础,也是官制创建的依据,更是人际交往的行动指南。
2.礼(禮)制、礼(禮)治、礼俗与礼治社会
(1)“礼制”
礼制是指国家所规定的礼仪法典,属于正规的礼仪典章制度。历朝历代多根据《周礼》的原则,并参照前朝制定本朝的礼仪典章制度,但这些礼仪典章制度非常烦琐,历朝历代在实行过程中更多的是因时、因地制宜。
(2)“礼治”“礼治社会”
礼治是按照“礼”的精神进行治理的社会管理与社会运行方式,简单地说,中国的社会运行是按照“礼”的原则和“礼”的精神运行的,这种运行并不一定就是官方的治理,而更多的是民间社会都按照“礼”的精神自我管理,因此,我们可以称这种社会运行方式为“礼治”。
有人曾说中国是人治社会,事实上中国不是人治社会,而是礼治社会。所谓人治,是指在社会治理中,人们只听命于某个权威个人,这个权威个人并不因其地位变化而发生改变。礼治社会则不同,礼治的核心在于人们只听命于居于某个地位的人物,这个人的权威性因其地位等级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费孝通认为“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以完成社会的任务,社会的任务是在满足社会中各分子的生活需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
(3)礼俗
“礼俗”是指“礼仪习俗”,礼俗就是化“礼”为“俗”,这是将“礼”的精神演化为民间的习俗,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的习惯。
中国正式的典章制度可以归纳为“礼制”,社会的运行遵循“礼治”,民间社会的运行则由“礼俗”来约束。
由于礼俗的存在,民间社会虽然不知道国家对“礼制”的具体规定,也很少知道国家的法律规范,但民间社会依然尊奉礼俗保持良好的秩序。
(4)礼治社会
陈寅恪等学者考证认为,礼治本与古代的“封建”有关,而在明代后,士大夫出身草野,其礼法已经与古时不同,因此近代以来,礼治与国家官制密切相连,而民间的宗法也与国家官制挂钩,并在不断地再生新的礼治形式,所以民间有“礼失求诸野”的说法。
礼治的核心是社会等级秩序的建立和运行,以及礼治秩序的继承与重建。正如费孝通所指出的那样,礼治秩序运行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社会中,才能显示出最佳的效果。因此,虽然传统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大一统国家,但事实上社会的运行却是由一个个相对封闭和相对孤立的小社会独自进行的。每一个孤立封闭的具有一定宗族色彩的社会就是一个大一统的社会体系,众多的大一统社会构成了一个整体的大一统体系。而全国意义的大一统社会也成为一个封闭而凝固的社会,其基本结构就是以一家一户为基础的小农经济社会。
四 市场经济体系
1.市场经济体系与契约社会
所谓市场,在汉语中是指商品交易的场所,是买者和卖者进行交易的地方。但是,很显然市场经济不是这个意思。
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是由产品、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供需各方自由竞价引导的市场机制所确立的一种经济发展体系。
维基百科对市场经济的解释是,“市场经济体系肇始于西方古典时期的城邦文明,复兴于中世纪的城市,鼎定于工业革命时代。市场经济地位是因西方社会工业化与城市化大规模展开,而迅速发展”;“市场经济,也叫古典市场经济,即完全由市场力量来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一般指20世纪以前存在的市场经济。它建立在工业革命以及相应的生产技术基础上,以机器生产为主体,生产能量得到充分的释放”。
希克斯认为,“新世界的起点是商业的专门化;而并不是没有专门化的交易的初步阶段。偶尔的交易——孤立的交换活动,包括任何一方都不为进一步交换承担义务——自古以来便时有发生,但对进行交易的人们的生活影响甚微”“市场经济则是从这些自发的交易行为产生专门化的,规模化的交易”“确立对财产的保护和对合同的保护”。
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思想由亚当·斯密确立。亚当·斯密提出了“分工与专业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并提出了“市场竞争、产权、理性经济人、市场均衡”等市场经济发展基本原理。亚当·斯密认为,“在一个像中世纪那样的社会,经济停滞是其基本特征,一个人的所得就是另一个人的损失。因此,宗教把人们的欲望最小化描绘成为实现幸福和经济福利的途径”“而在一个扩展的经济中,可以实现人们对财富增长的欲望,而无须使任何人的境况变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市场交易主体平等,产权明晰,交易遵循契约关系的原则。生产与消费分离,财富与资源由市场自发调节。因此,平等和契约条件下通过自由交易实现资源的配置,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形态。
五 农村城市化
城市化过程,是以工业化为先导的。其路线一般为,借由工业化吸纳并集聚乡村人口,再由农民市民化完成城市化的过程。这其中,城市人口的集聚、楼宇的高度和密度虽然是很重要的城市化外在考察指标,但根本上,农民完成市民化的过程,农业时代的生活方式转变为工业时代的生活方式,才是真正的农村城市化。
由农村个体居民率先进入城市寻找工作,进而定居城市(或常住城市),再接着将自己的家庭、最终带动整个农村社区搬迁到城市,这种以就业为先导的“乡—城”人口迁徙,才是中国城市化道路的真正路径。城市化的本质是“农民市民化”,农民市民化则是“使其在身份、地位、价值观念、工作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向城市市民转化”。白南生等认为实现农村人口城市化应具备3个基本条件:“①农村劳动力在城市找到相对稳定的职业;②入城的农村人口经济收入及社会地位接近当地城市居民;③入城的农村人口接受城市当地居民相同的价值观。”
此外,根据舒尔茨的观点,除了农民进城实现农村人口城市化之外,还有资本下乡对传统农村进行改造的问题。因此农村城市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农民进城;二是资本下乡。
但如果从全球化的角度来说,城市化的过程也是全球化进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中国实现农村城市化,还存在区域化的问题。区域化也是世界城市化进程的组成部分。
Zoran Stefanovi界定了全球化的意义,他认为“对城市化的定义有三个:其一是商品、生产要素在现代交通运输与现代交流手段的推动下快速全球流动;其二是时空被浓缩,在遥远地域瞬间发生的事件会迅速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一个部分;其三是全球化是推动历史变迁的决定性力量,全球化代表着经济、政治与文化的历史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