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矿产资源大量被消耗,部分矿产资源出现供不应求现象,需要依赖进口。蒙古国矿产资源较为丰富,是中国重要的矿产资源贸易伙伴。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与蒙古国总统进行双边会面,达成了一系列协议,其中一些协议旨在引导中蒙双方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合作“三位一体,统筹推进”的思路来加强双方的经贸合作,并把经贸合作的重点放在了矿产资源的合作开发上。蒙方也表示愿意为中蒙合作提供有利条件。同年,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建设“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强调了相关各界要齐心协力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以及共同繁荣发展的“命运共同体”,这将进一步扩大两国的经贸往来。为鼓励和吸引国外企业投资,蒙古国也在积极地改善投资环境。例如,蒙古国政府在境内设立为外企服务的专门机构,致力于制定并提供各项优惠政策,以实现贸易便利化。这些与“一带一路”的国家发展战略密不可分,对大力促进中蒙双方矿产资源的合作开发具有深远的意义。
2015年《蒙古国统计年鉴》显示,2014年蒙古国每个家庭平均月收入为1080145图格里克,比上年同期增长12.6%。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蒙古国的整体经济实力不断提升,世界其他国家对其矿产资源的需求与消费也大幅提升。尽管如此,由于受到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等因素的限制,以及蒙古国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存在长期破坏性开采以及资源不合理使用等问题,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逐渐成为制约蒙古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与此同时,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步伐逐渐加快,矿产资源短缺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全面提升中国经济水平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为实现保障中国能源环境安全、缓解矿产资源短缺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促进蒙古国经济实力整体提高的目标,研究并推进中蒙矿产资源合作,将为中蒙两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深入开展中蒙两国在矿产资源领域的合作,不仅能够满足中国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还有利于蒙古国矿产资源开发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促进蒙古国经济发展,实现中蒙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