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与东北振兴:构建工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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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美国的工会组织与企业社会责任

美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基本上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随着企业经营效益提高,社会对于企业的劳工福利、环保等多方面的要求日益提高。同时企业为了能够减少各种利益团体之间的冲突,即同时满足股东的权益以及顾客、雇员、社会的需求,也开始同意企业回报社会的原则。这种观点的兴起,说明管理者已经意识到企业必须兼顾社会责任、满足社会需求。

美国工会有悠久的历史,在两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完善的维权体系和机制。虽然其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但仍然在逐步地改进,在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过程中真正站到工人的一方,从而切实地发挥了作用。除此之外,美国工会不仅在对内维护工人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它可以通过向企业和政府施加压力,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而维护工人的权益。

(一)美国工会组织的发展概况及特点

了解和研究美国工会首先要从它的历史开始。美国工会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完善的结构体系,下面将分别从美国工会的发展历程、组织结构、现状等方面进行介绍。

1.美国工会的发展历程

美国工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792年,其鼎盛时期是19世纪中后期和20世纪中期。早期的美国劳工运动有两个重要的特点:一是从欧洲特别是英国继承了行会制度以及各种社会政治思潮;二是工人大多数都属于某个新移民集团,有着各自独特的语言文化和社会组织。两百余年以来,美国的工人阶级和工会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进行了长期而艰苦的斗争。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并在工会内部形成了几个较大的工会组织。如1869年成立的劳工骑士团、1886年成立的劳工联合会(劳联)、1905年成立的世界产业工人联盟(产联)。第二次世界大战(以下简称二战)后,劳联和产联工会组织壮大起来,二战期间,其会员已接近1020万人(郑桥、佘云霞,1999:182)。工会运动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力量,这时美国工会组织结构也已基本形成。20世纪50年代劳联和产联两个全国性的工会实现了合并,尽管还存在分歧,但公开的指责和分裂消失了。从此以后,劳联-产联一直是美国工会运动的主要力量。

2.美国工会的组织结构

美国的工会组织结构比较复杂,其工会组织大体分成两种形式:地方分会和全国工会、劳联-产联。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美国工人阶级成分复杂,受到不同社会思潮的影响,难以达成内部的统一;二是劳联-产联从各自独立发展到合并的历程与其他全国性工会的发展是平行的;三是工会所采用的组织结构,主要适合于集体谈判的开展。此外,工会的组织形式还受到雇主组织结构和政治体制的影响。

美国的工会尤其是劳联-产联是美国国内影响力较大的政治集团之一,它在美国社会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它利用各种手段对美国政府和企业制定经济及政治政策施加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政府和企业的政策,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美国工会的现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工会逐渐走下坡路。自1897年美国劳工部有统计记录以来,美国工会会员一直在增加,曾在20世纪中期达到高峰。1897年,美国工会会员仅44万人,到1901年和1920年分别增加到105.8万人和503.4万人。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工会会员占工人总数的比例最高,超过1/3的非农业雇员加入工会,占整个劳动力人口的1/4。从绝对数字看,1966年达到1790万人的最高纪录。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工会会员不仅在比例上而且在人数上呈现下降趋势。另外,工会代表的非会员从业人员也在减少。工会代表的非会员从业人员是指与工会相似的雇员协会成员以及不属于任何组织但其工作受工会或雇员协会合同保护的从业人员。1999年,工会代表的非会员员工为170.5万人,而到2000年已减到168.6万人。他们当中的一半在政府工作(郑曦,2007:5)。

1950~1993年工会的会员减少了350万人,20世纪50年代初全国性工会有35%的入会率,而现在只有12%左右,其中在各大城市,钢铁、汽车领域的工会会员人数下降较多(见表2-1)。

表2-1 美国工会会员变动

资料来源:《美国工会对美国政府对外经贸政策影响的分析》(郑曦,2007:5)。

由表2-1可见工会会员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不断减少,2004年达到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最低点。虽然美国工会在走下坡路,但工会在美国的经济政治生活中仍有较大的影响力。美国工会的影响力体现在工资、养老、保险、医疗福利等方面对加入美国工会的企业雇员的保护,而“在企业培育期或经营困难的时候,任何涉及工会会员的裁员、减薪、解雇,都将因遭遇工会的反对而变得异常敏感。甚至在企业出卖转让乃至破产时,他们的善后安置都棘手得令人生畏”(陈奕平,2002:49)。另外,美国工会还比较注重对会员的培训,各大工会努力从政府或企业那里争取教育培训基金,每三年对全体会员进行一次岗位技能培训。

(二)美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状况及特点

企业社会责任在美国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世纪是萌芽时期;20世纪早期是形成时期;20世纪晚期是发展时期。在每个阶段美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都有不同的特点。

1.美国企业社会责任萌芽于西方19世纪工业革命时期

为了招揽优秀的劳工和技师,企业不得不改善公司与社区的生活环境,努力寻求劳资间的共同利益。改善员工待遇和社区生活环境是美国早期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特征,但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并不止于此。如1875年,纽约的梅西公司资助孤儿院;1885年,梅西公司赞助了自由女神改造项目。

2.20世纪早期的美国企业社会责任

此时,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许多内容得到法律保护,比如职工抚恤金制度、职工医院、退休金制度等的建立,甚至企业为社区建造住房、学校、教堂、浴室、图书馆等都被认为有利于促进劳资关系改善而获得法律支持。20世纪早期出现了一批对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影响巨大的企业家。如美国汽车大亨亨利·福特,把福特汽车公司员工工资提高到每小时5美元,比当时美国市场平均工资高出1倍多,同时他还将每天工时缩减到8小时,这些做法同样影响深远。1924年,美国商务部采纳了企业伦理委员会提出的“企业行为准则”。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是企业对社会责任标准的承诺,并且获得政府和民间的认同。

3.20世纪晚期是美国企业社会责任蓬勃发展时期

通过多年的市场实践,美国企业已经懂得恢复市场活力离不开企业社会责任。在美国,许多知名或不知名的企业都制定了详尽的企业行动宪章(business conduct code)或类似的道德守则(code of ethics)。与此同时,美国企业对外公开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报告,使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同时也督促企业各方面的工作,保护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现在,美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已远超过慈善义举阶段,比较大型的企业还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委员会,专门对企业的法律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指导。

(三)美国工会与企业在互动中维护职工权益

美国工会的力量十分强大,工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来保护职工权益,并推动企业维护职工的权益。同时美国是最早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国家,目前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已经进入全球化阶段。很多美国企业早期是迫于压力,后来都自主地制定了详尽的企业行动宪章,或类似的道德守则,以此来规范企业自身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的工会和企业社会责任在互动中维护职工的权益,有效地保障了工人的权益,实现了劳资和谐。

美国工会和企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有冲突和斗争也有一致和协作,建立了健全的维权机制。不仅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职工的权益,还推动企业维护职工权益。

1.美国工会与政府通过法制手段与企业进行合作,减少冲突,促使企业维护职工权益

美国的工会组织在源头上十分注重与维权相关法律的立法工作,包括美国《劳工法》在内的许多与工会工作相关的法律,从一定程度上说,都是美国工人运动的结果,是工会组织工人进行罢工、请愿和谈判的最终成果。而法律的逐步完备,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奠定了最坚实的政治和法律基础。美国工会借助工人运动争取到对职工进行技能培训和介绍工作的“垄断权”,并通过州立法甚至国家立法形成法律约束,在此基础上再通过开展对职工技术技能的专业培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同时介绍职工应聘更加高级的工作岗位,使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成倍增长(胡维鼎,2006)。

政府重视通过立法促使企业履行对职工的权益责任。在“罗斯福新政”时期,为了缓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调和劳资矛盾,罗斯福政府非常重视通过立法来维护职工的权益,从而使公司承担更多的责任。在这一时期,主要颁布的法律如《全国劳工关系法》(1935)、《社会保障法》(1935)、《公平劳动标准法》(1938)等,主要围绕职工的集体谈判权、工人的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等进行协商,大大提高了职工在公司中的地位。同时,这些法律对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社会保障法》就规定符合条件的公司必须缴纳失业保险,1939年还规定对公司缴纳的失业保险金实行“成绩评定制”,从而限制了公司随意解雇职工现象的发生(汤春来,2006)。

20世纪60年代以后,美国的产业结构、职工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提高职工的劳动能力和劳动力质量成为当务之急。因此,这一时期公司对职工承担的责任在这一方面有着强烈的体现,联邦政府为此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除了拨专款对公司职工进行培训外,还颁布了许多相关的法律,如《人力开发与培训法》(1962)、《就业机会法》(1964)、《全面就业与培训法》(1973)、《就业培训合作法》(1983)等。尤其是1983年颁布的《就业培训合作法》把培训职工的权力进一步下放给公司,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公司多了一种法定的培训职工的社会责任(汤春来,2006)。

2.美国企业通过允许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方式,实现企业与工会的合作,共同维护职工权益

这种“雇员参与管理”的理论主要是针对传统的管理理论。传统的泰罗制将工人看作经济人,忽视了人的精神等其他方面的因素,最终导致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受挫。劳资间的冲突通过实行雇员参与企业管理、同资方相互沟通而解决。雇员一些有益的意见有时被采纳,使劳动者认识到自身的地位有所提高,这样不但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而且提高了产量,劳资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现在雇员参与管理在美国、德国等一些国家被广泛推行。

美国工人参与管理的具体形式有劳资委员会、工人股份制等。劳资委员会通常是通过集体谈判的程序建立起来的,但并不取代集体谈判。它实际上是一种咨询机构,主要解决集体谈判涉及不到而劳资双方十分关心的问题(郑桥、佘云霞,1999)。劳资委员会基本上是在小企业设立,地区性劳资委员会为数不多。劳资委员会的建立,使工人有机会参与企业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劳资关系。工人股份制被认为是美国工人参与管理的另一种形式。在美国,工人股份制是指工人通过购买股票成为企业的股东,从而取得了解本企业经济状况和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20世纪70年代,工人股份制得到了迅速发展。1974年政府通过第一个职工持股计划——《职工退休收入保障法》,引起了企业家的关注。工人股份制的实施把职工的个人利益同企业的经营发展相联系,激发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郑桥、佘云霞,1999)。

3.美国工会与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方式来维护职工的权益

美国工人参加工会,主要是要求工会代表他们与雇主谈判,劳联-产联本身不直接参加,而是靠78个工会进行谈判。工会自己有由律师和懂得经济和管理的人员组成的谈判委员会,通过谈判,就某些工人权益问题达成协议。谈判的内容涉及每小时工资、每天工作时间以及带薪休假等内容。1935年美国政府颁布了《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即瓦格纳法),该法案第7条规定:雇员们有权组织起来,有权组成、加入或帮助工会组织。有权通过他们自己选出的代表进行谈判(郑桥、佘云霞,1999:180)。它标志着集体谈判在国家法律中得到了承认。通过集体谈判,劳资双方可以就工资、福利、职业安全和医疗保险等问题进行协商,有利于劳资双方达成一致。美国集体谈判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大多采用分散谈判的方式,企业或地方级的谈判是在单一的工会与单个的雇主之间进行的,很少在大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有所改变。随着经济的发展,集体谈判的内容越来越繁杂,雇主开始联合起来与工会进行谈判以增强在谈判中的力量。美国工会主要通过工人代表与雇主进行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形式来维护劳工的合法权益。

4.美国通过三方协调机制实现工会与企业的合作,维护职工权益

美国的三方协调机制从18世纪工人运动的爆发开始萌芽,经过两百多年历史的发展和演变,已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具有美国本土特色的、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管理体系。主要表现在劳动关系各项立法涉及面广、体系完整、作用突出等,而以三方协调法律机制为核心的劳动关系管理机制更是突出了其实践过程的可行性和适用性,表现出很高的功效和可信度。所谓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根据国际劳工组织规定,是指政府(以劳动部门为代表)、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之间,就制定和实施经济与社会政策所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中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法律机制发展研究》课题组,2009:5)。所有这些交往与活动都以法律为基础、原则。因此,事实上,三方协调机制又以三方法律协调机制为核心。基于民主思想和平等理念基础上的美国三方协调法律机制模式确保了美国社会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对处于转型时期中国劳动关系的三方协调法律机制的发展和完善具有借鉴意义。

美国的三方协调法律机制的协商内容覆盖的领域分为国家级、地方级、产业级、企业级四个层级(Beadles II, Nicholas A., Scott, Clyde, 1961)。国家级协商的内容规定以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和社会政策的总体要求为指导,就有关全国性的劳动问题,如关于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国内劳动法、工资增长的多少、工时确定等进行协商。地方级的三方协商以地方各州的社会经济政策为参考,就地方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法规进行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产业级的谈判内容则涉及比较细化的制度框架,比如工资的种类、工时标准、加班工资等,分行业、分类别进行具体谈判。企业级属于微观层次的一级,就具体的工作条件即工资和福利的协商内容在企业和劳动者间进行谈判(Richard Powers, 1986)。

三方主体在地位上具有独立性,在角色功能上相互制衡,权利平等。三方都在以法律为依据的基础上,在各自角色范围内规范运作、行使功能、发挥作用,任何一方跨越边界或者过度干预都会受到他方的压制和抵抗。美国三方协调法律机制,兼顾三方综合利益的平衡与协调,实现劳动关系管理的动态化和常态化,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伴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在理论上的发展,美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活动也经历了从少到多、从单一到全面、从企业被动接受到企业主动承担的发展过程,其现如今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与此同时,在美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工会作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在劳动者权益的维护、推动企业履行对职工的权益责任,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美国公司的经营者们并没有认识到自己对职工应该承担的责任。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工运动的压力、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以及政府的干预等,迫使他们开始正视这一问题。因此可以说,美国的工会和企业社会责任是在冲突与协调的互动中维护职工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