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关于经济特区与中国道路的思考
陶一桃
5年前,也就是在中国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的时候,英国帕斯出版社出版了我主编的《中国经济特区史论》,在这本书中,我曾写过这样一段话:在中国改革开放史上,恐怕还没有哪座城市能像深圳那样,以其自身的产生,预示着一个国家的一个时代的结束和另一个时代的开始;也没有哪座城市能像深圳那样,以其自身的发展体现、引领着整个国家制度变迁的方向,并创造着一种崭新的,富有制度绩效的社会发展方式;更没有哪座城市能像深圳那样,以其自身的不断变革书写着社会转型的奇迹,并在制造财富的同时创造着新的观念、精神和理念。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5周年之际,我认为用这段话来表达深圳这座新兴的现代化城市在中国改革开放史上的作用与地位,依然还是很恰当的。在编撰《深圳经济特区年谱》的同时,非常想把10余年来我个人关于经济特区与中国道路的理论及其相关研究梳理出来,与有兴趣的研究者们分享、磋商。
(一)关于经济特区与中国道路的思考
中国经济特区的创立是“中国道路”的一个标志。它意味着:苏联模式不行,计划经济走不通;小农的平均主义不行,均衡发展走不通;大规模的改革不行,原有体制内走不通。于是寻找突破口——创办经济特区,在僵化的体制之外实行自上而下的强制性的渐进式的制度变迁,从此中国现代化走上了一条既不同于传统体制下的苏联模式,又不同于资本主义时代的西方模式的独特的发展道路。(2009年)
经济特区作为特殊政策的产物,在中国近代史上是一个承载着理性与狂热、思考与盲目的划时代的标志。它标志着中国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开始,标志着禁锢了30年的国门的真正开放,标志着思想解放与观念更新的到来,标志着一个经济已经走到濒临崩溃边缘的大国,真正开始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2010年)
从改革开放之初的社会政治背景来看,经济特区无疑是中国社会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而全方位启动社会转型的必由之路;从现代化道路的探索来看,经济特区无疑是彻底摆脱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从而迈上旨在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由之路;从中国制度变迁的道路选择来看,经济特区无疑是在传统的意识形态曾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打破传统体制的僵化与意识形态的教条,从而自上而下地完成转型社会制度变迁的必由之路;从发展的战略上来看,经济特区已无疑是在一个极“左”思想曾牢牢束缚人们头脑的国度里,真正摒弃“人定胜天”“为发展而发展”的盲目发展观,从而走上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2010年)
以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主线的中国社会的制度变迁,构成了经济特区成长、发展的艰辛而灿烂的历程。以深圳为典型的中国经济特区历经曲折却成绩斐然的改革开放的实践,不仅揭示出了一条实现中国特色现代化的独特路径、主要特征以及未来发展态势,同时也以其路径选择的正确和发展的辉煌,与时俱进地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2010年)
创办经济特区作为强制性制度安排,打破了传统体制下导致普遍贫穷的一般均衡状态,使非均衡发展的社会变革成为中国社会最佳的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从而也使中国这个历经了近半个世纪计划经济的大国,能在一个较短的时间里开始由普遍贫困的“计划”,走向“部分人先富”的“市场”。(2010年)
创办经济特区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正式制度安排,不仅大大减少了传统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制度变迁的阻力,降低了制度创新的成本,而且还成功地规避了改革有可能带来的更大的风险,从而使制度变迁的绩效在短时间内就能迅速显现出来,并卓有成效地示范全国。(2009年)
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正是中国社会由赶超战略向非均衡发展战略的转型。无论从观念革命还是战略选择来说,这一转型本身无疑是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甚至可以说,创办经济特区,就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抉择和重要内容。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是对“人定胜天”这一极左思想的否定,对“不惜一切谋发展”的不科学发展观的彻底矫正,更重要的是确立了“发展是硬道理”的这一体现人类生存、生活重要动力与目的的正确发展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发展,而不是不发展,科学发展观绝不是针对“发展是硬道理”这一正确判断而言的,它强调的是社会发展方式、方法、模式、路径选择的科学性与正确性,而绝不是要不要发展的争论。可以肯定地说,只有确立了科学发展的理念,才有中国经济特区的产生,才有亿万人民对普遍富裕的追求,才有中国经济30年的辉煌。(2010年)
如果说,在深圳经济特区已创建的相当时间里,劳动密集型经济让深圳收获了由低成本带来的劳动力市场的价格优势的竞争力,那么全球金融危机则不仅将劳动密集型经济所固有的产品资本、技术附加值低,缺乏核心竞争力这一源于经济增长方式本身的问题进一步凸显了出来,同时也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的战略选择郑重地提了出来。(2011年)
尽管30年后的今天,特区并不是中国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唯一地区,但率先走向市场经济的经历和身处对外交流窗口的区位优势,如毗邻香港,使特区能够学习、借鉴成熟、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从而完善自身,示范全国。尤其应该指出的是,深圳所处的地缘优势,使今天的深圳依然具有对外开放最便捷的窗口的地位。28年前人们希望通过这一窗口了解世界、走向世界。今天这个窗口在把中国引入经济全球化的同时,也把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通行的规则带入了中国人民的生活之中。以开放促改革,已经成为今天的深圳特区制度创新的坚定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特区从初创到今天,其制度变迁的功能已发生了改变。如果说初创之时主要是以示范效应在全国确立市场经济体系,那么今天则更是要以制度创新的方式“以开放促改革”,即推动改革的深化。经济特区这种内在功能的变化,正是中国社会从以突破传统体制为目标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向以收获潜在利益为动机的诱致性变迁演变的标志,尽管市场经济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但经济改革还没有真正完成,改革的道路依然很漫长,经济特区——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变迁路径应该一如既往地在制度创新中发挥示范作用。(2010年)
市场经济体系在中国已经普遍确立的今天,中国经济特区的新使命到底还有没有?如果有,又是什么?我以为,从严格意义上说,经济特区是特殊政策的产物,当特区政策不复存在时,经济特区也就不存在了。同时,邓小平同志创办经济特区的初衷就是要使经济特区成为中国制度变迁的突破口,市场经济的试验田。30年后的今天,经济特区已经很好地完成了这一最初使命,星星之火,早已燎原。但是,由此我们就说经济特区可以光荣地走进历史博物馆了,又未免太短视或缺乏历史责任感了。如果说还存在经济特区的新使命,那么这个使命,就是要把这场关乎中国命运的改革开放大业推向深入,进行到底。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经济特区将贯穿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经济特区作为最早实践市场经济的地方,她不仅拥有30年改革开放的物质财富积累,还拥有30年改革创新的精神财富积累,更有在向国际惯例学习的过程中积累下来的良好的社会规制和法律环境的积淀,这一切都将成为经济特区完成新的历史使命的得天独厚的物质与政治资本。但是,经济特区要完成新的历史使命,还需要具备某些特殊的品质,如特区领导者坚持改革的勇气、深化改革的魄力、实现改革的智慧、实施改革的艺术等。当然,毫无疑问,最重要的还是要拥有承担改革风险的大无畏精神。(2010年)
“先行先试”是转型中国赋予经济特区的“先天”品格,是强制性制度变迁赋予经济特区的政策“特权”,是非均衡发展战略赋予经济特区的伴随风险和成本的“优先”变革权,更是经济特区政治生命力依然不朽的原因所在。30年前,深圳经济特区凭借着“先行先试”的政策“特权”,在全国率先开启了市场经济的伟大而艰苦的实践。在“先行先试”的旗帜下,深圳经济特区不仅曾把价值规律、市场竞争、劳动力商品、股票利息等最基本的市场经济概念与实践“输送”到了全国,同时也曾把“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样石破天惊的口号叫响神州。30年后的今天,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深入,人们对中国社会更深刻的制度变迁的期待,赋予了“先行先试”以更加深刻的内涵、更加深层次的意义和更加深远的使命。这一新的深远的使命就是继续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智慧与胆略,全方位探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运行规制、社会制度环境和法律保障机制,在政治体制改革、行政运行模式、实现科学发展的体制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探索福利社会的制度安排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的前面,成为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推动中国社会全方位健康发展的排头兵。(2010年)
“先行先试”既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又是一个向先进学习的过程。“先行先试”不仅是经济体制机制的“先行先试”,还必然包括政治体制、行政管理机制、文化和意识形态等社会诸方面更深层次制度变迁的“先行先试”,这是特区的品质,更是特区新的使命。(2014年)
“中国道路”就是指在中国选择创办经济特区这条道路来完成体制转型,实现经济发展。更确切地说就是在一个已有四十多年计划经济的历史,同时传统意识形态又毋庸置疑地占据经济地位的计划经济的大国里,以创办经济特区作为冲破传统体制为目标的制度变迁的突破口,旨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完成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使中国社会在一段时间里全面走上市场经济的道路,真正成为一个经济繁荣、制度昌明的法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2010年)
“中国道路”应该是一条体现中国特色的实现现代化之路。“中国特色”所表明的是国别性、民族性、历史性与国际性,而不是对现代化本质内涵与固有价值判断的否定。所以“中国特色”只能特在实现目标的道路上,特在达到目标的路径选择上,而不是目标本身。“中国特色”是对人类价值认同的过程,而绝不是对国际惯例的否定。(2010年)
我认为,如果说深圳曾经非常明确、清晰自己在中国改革开放中的历史使命的话,那么,今天的深圳在一定程度上既丧失了当初率先改革开放的那份源于骨子里的自信,又丧失了几乎与生俱来的那份敢闯敢干的勇气与胆识,在中国深化改革的今天,我们的深圳,在使命感方面多少有些迷失了自我。特区作为一种政策可以消失,但特区作为一种精神,作为中国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和中国道路的伟大实现时不会也不应该消失。因此,深圳应该充分认识、珍惜并利用好中国改革开放35年来所积累的政治资本和既得天独厚,又不可能被取代的毗邻香港的政治地缘优势,增强战略意识,提高站在国家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谋划自身定位与发展的能力,让深圳继续成为中国深化改革的先行者,成为中国南部一座独具制度品格魅力的现代化的国际都市。同时我认为,继续成为中国深化改革的先行者,这一点对深圳尤为重要,丢掉了这一点就丢掉了深圳的历史和深圳这座城市最大的,也最有价值的政治资产。在这方面制度大于技术,甚至思想高于行动。我想借用哈耶克的话来进一步表明我的意思:“那就是,从长远而言,是观念,因而也是传播观念的人主宰着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国改革开放近35年的实践也证明了哈耶克的另一句话:“观念的转变和人类意志的力量,塑造了今天的世界。”深圳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永远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批发商”,但深圳完全有可能,并应该成为中国最具有改革勇气和创新精神的城市。这也正是深圳这座城市曾经拥有,并永远也不能、不应该失去或丢掉的品格。(2015年)
今天的深圳应该在国家整体战略部署下,充分利用好自身的要素禀赋,独具特色的可持续发展,尤其要利用好前海因素与湾区因素。(2014年)
如果说建立自贸区是国家整体战略部署,那么前海对深圳来说则是在国家整体战略中继续秉承先行先试和敢闯品格的宝贵的,而且必须用好的“试验田”;是进一步发挥窗口作用的具有不可取代的政治地缘优势的“开放高地”;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同样具有区位优势,并更加需要深圳继续发挥创新精神与敢为天下先勇气的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的“示范窗口”;是国家实施确保香港繁荣稳定这一政治-经济战略目标进程中继续发挥深圳特有的桥梁作用的“有利抓手”与“坚实阵地”。(2014年)
服务国家战略,辐射带动周边是国家对中国目前四大自贸区的共同功能要求。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的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是广州自贸区的目标定位。而深圳前海所独具的四个唯一性,即:唯一深港合作区、唯一金融业对外试验示范窗口、唯一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唯一专门探索服务业发展新路子的国家新区。和叠加实现或身兼三职的特殊身份——同时实现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深港合作、自贸区战略,使前海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无疑具有功能上的独特性,作用上的关键性和政治地缘与区位上的不可取代性。同时,在中央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先行先试,为深化改革探索新路子的总的指导思想下,在前海有很多制度创新都可以去做,甚至还可以像当年那样先干了再说。可以说,敢闯干敢,干了再说,是深圳这座城市固有的品格,这35年来,深圳基本就是这样走过来的。(2015年)
香港国际化大都市和国际金融中心及世界最自由的市场经济地区的地位是客观事实。因此,毗邻香港,过去是,今天依然是深圳发展的地缘优势,而其他地区则鞭长莫及,有心无力,唯有深圳。在今天,在确保香港繁荣稳定方面,深圳可以凭借前海,以制度创新的方式和勇于担当的探索精神和使命感,为国家做更多更具有实质性意义的事。我认为,独特的地位决定独特的功能,不同的眼界决定不同的发展的未来。(2014年)
湾区经济作为重要的滨海经济形态,是当今国际经济版图中最为突出的闪光点,是世界一流滨海城市显著的标志。湾区经济以开放性、创新性、宜居性和国际化为重要的基本特征,具有高效的资源配置能力、强大的集聚外溢功能和发达的国际交往网络。不仅对本国,而且对世界经济也在发挥着引领创新、聚集辐射的核心功能,已经成为带动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引领技术变革的领头羊。(2014年)
深圳既具有打造湾区经济的得天独厚的地理资源,如狭长的滨海城市和丰富绵长的海岸线,同时又具有构成湾区经济内涵,如30多年的技术创新的实践和高科技与互联网的产业积累。因此,我以为,利用好湾区经济,是深化、优化深圳产业布局,充分利用好深圳已有发展成果积淀,和天然要素禀赋,同时又赋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动力与文化特质的战略性思考。从最根本上说,湾区经济是一种生活方式,当你走进旧金山湾区经济带时,你就会深深感受到这一点。(2014年)
前海与湾区经济从概念上来说是深圳可持续发展的两个引擎,但实质上,二者应该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是共同繁荣的同一经济体的两个既具有功能上的差异性,又具有许多共性的不可分割的两个增长点,在落实国家整体战略中打造湾区经济,在打造湾区经济中强化、支撑、丰富前海的发展。深圳将会在一个战略(国家一带一路整体战略),两极发展(前海、湾区两个经济增长极)中收获更多的机会、经验和财富。(2014年)
我们城市的富裕、繁荣是为了谁的问题。这个问题乍听起来似乎有些幼稚,因为几乎所有人,尤其是官员都会毫无疑问地回答,城市的发展、富裕、繁荣是让这座城市的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但如果真正做到这一点,我们,尤其是我们的政府就必须真正摈弃唯GDP的观念,并矫正以业绩决定发展理念和方向的思维惯性,因为有时政绩的衡量标准与百姓的福祉诉求是不相一致的,甚至很有可能是相矛盾冲突的。(2014年)
我非常赞同“幸福深圳”的提法。那就是我们不能以发展替代改革,因为中国的改革还远远没有完成;我们要切实学会借鉴香港体制优势,因为向香港学习一直是我们还没有完成的课题;我们要真正理解依法治国的意义,因为“法治”不仅仅是政府以法律来治理社会,而且首先是政府的行为要在法律的约束之下。从根本上说,建设制度比建设城市更重要,更重要一百倍,因为前者是后者健康且繁荣的保障。(2015年)
让深圳真正成为一个人的生命与做人的尊严能够得到平等尊重的城市,而无论你是土豪还是百姓。
让深圳真正成为一个能够从社会机制上带来人人机会均等的城市,而无论你是官员还是平民。
让深圳真正成为一个社会公共福利能够合理普惠享有的城市,而无论你是深圳户口还是外来建设者。
让深圳真正成为一个创造者们能够宜居的城市,而无论你住的是豪宅还是经济适用房。
让深圳真正成为一个让它的居住者能够把心放下来并趋于从容的城市,而无论你是成年人还是孩子,你是工薪族还是颐享天年的老人。(2015年)
(二)关于转型社会制度变迁的观点
从制度变迁的路径来看,中国社会的制度变迁是从经济领域开始的,但从根本上说则是从观念更新于意识形态的革命开始的。从一般意义上讲,意识形态可以被定义为关于世界的一套信仰或信念。但是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意识形态又可以被视为减少提供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费用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在传统体制下,被教条化了的,以极左的面目出现的马克思主义,曾是中国社会一定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并且一直以“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方式,简化着从政府到民众的思考与决策过程(事实上是无须思考与决策,而只看是否符合)。因此,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的论断,不仅从意识形态上纠正了传统体制下人们所形成的极左的价值判断,从方法论上否定了人们早已熟悉并习惯了的阶级分析方法,而且更重要的是把革命家、政治家们与“阶级”“主义”相联系的,并充分体现其政治信仰的有关决定社会性质的制度,即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与作为社会运行规则的资源意义上的制度区别开来,从而使中国社会的制度变迁沿着一个正确的理念——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是是否符合教条而有效率地展开。(2010年)
制度作为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其本身并不是目的。制度只是人类追求自由、繁荣、和平一类基本价值观的手段。然而,由于传统体制下,人们不仅虔诚地只追求目标的崇高性,而且还忠实地坚持实现目标手段的阶级属性(把计划视为社会主义的,把市场视为资本主义的),从而为手段本身的阶级属性所困,失去了实现崇高目标的快捷而有效的途径。在极“左”思想的影响下,甚至放弃了目标本身,盲目地为实现目标手段的所谓正确性而奋战,在忠诚和非理性的执着中又错误地将实现目标的手段作为了目标本身。正因为如此,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常识,如制度的社会资源性和经济价值,一直没有成为我们社会的共识。(2010年)
从逻辑上说,先有制度创新,才有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环境,然后才有自主创新的制度绩效。然而,在强制性制度变迁中,政府不仅是改革和某些创新理念的发起者和倡导者,同时又是制度这一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因此,政府制度选择与实施能力,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尤为突出的。政府在制度安排中的偏好,也将决定经济人在包括自主创新在内的选择行为上的偏好,所以从根本上说,先有创新型的政府,才会有创新型的社会,政府的认识能力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社会创新的成本。(2010年)
人力资本的非物质性决定它的生存、生长是需要生活制度环境的。它在为社会创造财富,也向社会提出着对自身具有保障性的制度要求;它在促进着社会救济的增长,也在完成着自身经济价值的提升,并且这种源于经济发展和制度绩效的人的经济价值的提升,又会以激励的方式促进更有利于人力资本形成的社会制度环境的生成。良好的社会制度环境不仅有利于人力资本的形成与再创造,而且更有助于提高人力资本投资的报酬率。同时,相应于人的经济价值提高的制度变迁,呼唤新的经济模型和增长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真正力量不是主观愿望,而是构成经济社会内在机制与动因的人的经济价值的提升。如果我们不改变以往对劳动力简单使用与低价消费的做法,不在制度安排上把对廉价劳动力的“浩劫性”使用,变为有目的的“增值性”使用,即以技术培训和福利完善的方式,增加劳动力自身的经济价值,从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劳动力价格低廉会以更加低廉的方式进行劳动力的再生产,最终摧毁的不仅仅是一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还有人力资本的效能和一个民族的人口素质与发展的潜能。当人的经济价值提高时,我们的社会就会处于一些新的、更好的机会领域。(2010年)
中国社会的改革是从经济改革入手的,这无疑是一条最佳路径,但同时也使社会大环境不配套,以及缺乏有效的制度环境支撑等“先天不足”的问题很快凸现出来,并构成经济改革进一步深入的制度与体制“瓶颈”。因为制度总是镶嵌在制度环境之中的,没有制度环境支援的制度变迁是无法真正实现的。同理,没有与经济改革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改革,经济改革也不会真正成功。现今许多社会问题和矛盾的存在在相当大程度上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密切相关。(2010年)
从实现制度变迁的逻辑上看,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社会运行机制的营建就已经被客观地提出来了。对于转型社会而言,全新的社会运行机制的营建过程,既是政府官员的权力和既得利益被削弱、剥夺,甚至丧失的过程,又是服务型政府的形成、培育的过程。在政府的权力还必须用政府的权力来剥夺的体制中,政府的文明程度和远见卓识对社会绩效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尽管政治规则会导致相适应的经济规则,但是,一种新的制度如果用与之背道而驰的老的组织来执行,显然会适得其反。(2010年)
纵观中国社会改革开放的历程,尽管经济改革成为改革的有效的突破口,但经济改革所面临的阻力又绝不单纯是经济体制本身的问题。如果说包括政治体制在内的社会制度框架的重建与完善,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由之路的话,那么包括政治体制在内的社会制度框架的缺失,则是造成社会发展不协调的根本原因。因此,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已不是市场经济本身的繁荣所能完成的,而深化改革也不是单靠经济改革就能实现的。从非均衡开始的改革开放——以建立特区为制度变迁的模式,要想走向新的均衡,良好的社会规制的形成,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的建设就是必然的选择。(2010年)
有什么样的政府,就会有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政府的文明是制度文明的前提与保障。改造政府,转变政府的职能,提高政府官员的认知能力和执政能力,是营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逻辑要求。(2010年)
中国社会的制度变迁,是沿着一条实用主义路线进行的。尽管如此,它也不会向诱致性制度变迁那样,仅仅由于潜在获利机会的存在而自然发生。因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往往会改变利益在原有社会集团之间的分配,甚至会带来一部分人的利益丧失(尤其是作为改革主体和实施者的政府官员自身利益的丧失)和一部分人的利益获取。所以,从原则上,对于一个正处于发展之中的市场经济来讲,一个保护性政府可以在培育和支援内在制度上做出巨大贡献。在限制转型过程中高得不成比例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方面,政府能大有作为。可以说,在大规模的制度转型中,政府的职能和作用“具有规模经济”的效应。然而,政府政策的失效,也会降低或阻碍制度变迁的效益和进程,从而增加着社会改革的成本。从一般意义上说,维持一种无效的制度安排和国家不能采取行动来消除制度不均衡,都属于政策失效。(2010年)
中国社会的制度变迁过程,就是对官僚和官员削弱权力的过程,而权力的丧失即是既得利益的丧失。正因为此,并不是所有人都支持这一制度变迁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百姓比官员对制度变迁更具有热情。因为,在制度变迁中,权力和利益的再分配走向,决定了不同阶层对制度变迁本身的热衷程度。(2010年)
从根本上说,在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中,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是这场制度变迁的发轫者、领导者或者说最直接的倡导者,同时又是这场制度变迁中首当其冲的“被改革者”。一方面没有中央政府的决策和授意,就不可能有改革开放的实践,如特区的产生就是中央赋予地方政府特殊政策的结果与产物;另一方面,政府又处于政府的权力还要由政府的权力来剥夺的自我改革之中。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型的关键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即由全能政府转变为“守夜人”政府;由权威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由投资政府转变为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公共财政政府,而不是政府财政政府。中国近35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对于转型国家而言,政府在强制性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甚至可以说,没有政府自上而下的强大政治力量的推动,既无法完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更不可能有今天市场经济的普遍确立和社会经济的繁荣。尤其中央政府和强大的“举国体制”,会在资源稀缺或有限的情况下,高效地集中资源干大事,并以决策的高效性引领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但是,以强制性制度变迁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在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以后完善市场经济,两种情形下政府的职能与作用是不同的,前者或许更需要政府通过比较强势的干预,推进市场经济的形成,从而加速完成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变,而后者则要求政府在尊重市场规律和机制的前提下,矫正市场失灵,服务于市场而非驾驭、主导市场。强大的国家与发达的市场作为结果,无疑是令人向往的,但作为实现的过程,它要求处理好国家与市场,或者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2010年)
向先进制度学习,既可以消除制度变迁的时滞,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减少制度变迁中的包括服从心理和情感在内的无形损耗,同时还可以使政府在制度的变迁中走向成熟、理性并富有责任感和服务社会与民众的职业人价值取向。(2010年)
(三)关于借鉴香港体制优势及“前海问题”的观点
如果说30年前创办深圳经济特区,是为了以非均衡发展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完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那么今天在市场经济已取得长足发展的深圳,创办以深港直接合作为先导的前海经济合作区,从根本上说则是要以制度创新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学习、培育、创造符合市场经济成长的制度环境,从而真正推动包括政治体制在内的中国社会制度变迁大踏步地向前迈进。如果说30年前创办经济特区之时,香港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那么今天,在中国走向世界、世界走进中国的全球化大背景下,创办以深港直接合作为先导的前海经济合作区,就不仅只是开拓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对外开放的平台,而且是在缔造一个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现代化的世界级都会区。(2010年)
前海合作区绝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实体,更不是一个简单的产业集聚群,而应该是一个鼓励创新的宽松、包容、效率的制度环境,企业家们实现个人理想王国的自由的天堂,滋养公民意识与精神的高雅而温暖的土壤,体现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的美丽而文明的港湾。所以,邓小平所说的“再造几个香港”绝不是再建几座摩天大楼,更不是简单复制商业社会的繁华,而是要让作为香港社会持续繁荣保障的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良好的社会运行规则,有利于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文明的制度环境,成为更加广泛的社会共识与更加普遍的社会运行体制与机制,为推进粤港及至全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产生并发挥深刻的绩效。(2014年)
借鉴香港体制优势,发挥香港国际经济中心的优势和作用,深化粤港紧密合作,构建我国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是创建前海深港合作区的目的所在。(2014年)
应该肯定地说,与香港资金、物质、商品、技术、人才等经济要素的往来,推动了祖国内地,尤其是深粤区域改革开放的进程,不仅加快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步伐,而且带来了足以改变社会运行体制的竞争的繁荣,和建筑于共同价值理念之上的共同的发展。当然,与此同时,香港的体制和制度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作为经济增长的外生变量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和选择,而没有作为社会发展的内生要素改变我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法和决策程序与模式。“一国两制”下的深港直接合作区的创建,把借鉴香港体制优势的理念,变成谋取更大发展的要素引入和为共同繁荣的现实选择。所以,我们绝不能简单地把市场经济理解为技术、科学、工具、手段,从根本上说市场经济是制度、体制、文化与文明。(2014年)
香港社会向我们展示的是被实践检验、证明过了的,不断被人的试错教训所修正、完善过了的一套优质的政府机构框架及行政运作程序。香港在管理社会的功能及效率上、在政府的决策理念及程序上、在官员的服务意识及法制观念上、在政治生活的民主及平等的价值取向上,都非常值得以改革开放起家的深圳市政府的学习与借鉴。(2014年)
香港的体制优势,是一种有价值的资源。向先进制度学习,有助于克服、避免转型社会的政府由于自身的局限性而导致无知、保守和低效率。(2014年)
“先行先试”,探索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制度变迁的路径,从而带动整个社会运行体制机制的制度创新,并以制度创新的绩效示范全国,推动中国社会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向纵深迈进,是前海深港合作区新的历史使命。(2014年)
“前海”的深港合作从根本上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然结合,是共同选择的必然结果。正如当年的“包产到户”一样,虽然它的存在是由中央政府批准的,但它的创造力来自于基层。(2014年)
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制定的主导作用,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和法律环境,是前海深港合作区域稳步成长的基本保障。(2014年)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毕竟是配角,而真正的主角应该是而且只能是公司(企业)。尽管市场失灵为政府提供了可能,但市场的作用是政府无法替代的。只有树立了这样的理念,“前海”才可能成为一闪耀理性光芒和经济辉煌的崇尚自由与公平竞争的真正的市场,从而走进香港。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立前海就是再造一个香港。(2014年)
(四)关于“从沿海开放到沿边开放”发展战略的观点
回顾30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经济特区的兴起与发展不仅是地缘政治的需要,更是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体现。随着中国社会对外开放以经济特区、沿海开放、沿江开放、沿边开放等形式的渐次推进,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版图日渐清晰明朗,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开放格局也在从沿海开放到沿边开放的战略布置下逐渐形成,并带来了中国社会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版图和经济整体协调发展的崭新局面。(2012年)
从沿海开放到沿边开放是在中国大地上确立、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战略大思路,是中国社会实现协调发展的大举措,是全方位开放路径的积极探索,是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是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整体部署。它不仅以战略的眼光规划着中国社会全面发展的宏伟蓝图,同时也将促进产业结构区域间的合理布局,不同区域间由要素禀赋等构成的比较优势的形成与有效发挥;扩大中国经济增长的对外辐射力,从而开拓更加广阔的国际市场;减弱世界经济危机对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的正面冲击,建立具有日益增长空间的稳定而又可持续的内生的经济发展实力;形成全国范围内的逐渐趋于平衡发展的共同繁荣的以区域间协调互补为特征的经济共同体。所以它对中国未来的发展将产生深刻而持久的影响,它的战略意义是深远而巨大的。(2012年)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推行的具有给地方政府发展自主权的全新举措。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它们是继深圳等“老特区”之后的“新特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作为“新特区”,它有着不同于“老特区”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的形成既源于国家发展战略的转变,更体现了中国改革开放进程所带来的变化,同时也充分展现了完善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和社会制度变迁的内在要求。从建立的背景和目的来看,老特区是在计划经济背景下创办的,它可谓计划经济汪洋大海中的一块令人瞩目的绿洲。它创办的目的就是完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为由普遍贫穷走向共同富裕探索一条切实可行的发展道路。新特区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的背景下设立的,以制度创新的方式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是新特区的主要目的。建立特区的任务和发展手段来看,老特区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问题,引进外资是其发展的重要手段。新特区是要综合解决经济发展中的体制矛盾,制度创新是其发展的重要手段。从特区的区域和模式的选择来看,老特区的选择主要着眼于沿海的计划经济相对薄弱的城市或地区,一方面以较轻的计划经济的负担和较少的传统意识形态束缚赢得较低成本支付的优先发展,另一方面凭借沿海的区域优势,引进外资,以出口替代迅速打开关闭了近半个世纪的国门,为中国社会的开放打开一扇窗户,架起一座通往市场经济和国际社会的谋求民族发展、富裕和尊严的桥梁。新特区则是着眼于从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出发,探索新的历史条件和发展进程中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模式,从而实践并验证中国道路的可行性与正确性。喀什、霍尔果兹、图们江等新兴特区的建立证明,特区已经是中国社会实现现代化的一条捷径。(2012年)
(五)其他相关学术观点
改革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正如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解放人自身一样。人自身解放的标志不仅仅是富裕(当然,没有富裕就谈不上解放),还必然包括与富裕同时拥有的文明、权利与尊严;生产力解放的标志不仅仅是获得自由流动的权力,还要有市场规律与政府的远见卓识下的交换的公平实现、权益的合理保护、机会的事实均等和选择权利的平等给予。(2008年)
中国社会改革是在较低的人均收入水平上展开的,由于尚未形成庞大的中产阶级,所以市场经济的结果势必迅速造成显著的贫富差距上的两极分化。因此,经济增长中的贫困现象和经济繁荣中的低福利问题,“过早”地成为政府必须用制度安排来解决的社会问题。当然应该肯定地说,政府必须把社会福利制度作为实现普遍富裕的保障措施,而不是作为普遍富裕的结果来实现。因为,对任何社会来说,创造财富的同时制造着贫穷,实现繁荣的同时降低着部分人的幸福感,比普遍贫穷更为可怕。无论如何我们的社会都不能单纯地把社会福利看作经济发展的奢侈品,她本身就构成了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实质性自由的组成部分。(2010年)
对一个民族的经济增长而言,比资源更重要的是政府的政策。由于政府提供的是经济社会赖以建立的社会秩序的构架,所以从理论上说,没有政府提供的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人类的理性行为也不可能发生。因此,政府对一个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是怎样强调也不会过分的,尤其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国家。改革开放的历史功绩不仅仅使中国人都普遍富裕起来了,而且更重要的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所引发的一系列的制度变迁,使一个文明、效率的社会管理的制度框架在中国社会逐渐形成并日臻完善。深刻的制度变迁比财富增长本身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更深远。(2008年)
没有解放思想就不可能有改革开放,而改革开放又把解放思想从观念变成实践。30年后的今天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口号尤其在经济特区被再度提了出来,这是改革社会的一种自我醒悟,他告诉人们:“改革”远没有完成,“开放”还必须深入,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仅靠经济增长本身是不可能真正解决的。经济发展会带来社会一时的繁荣,然而繁荣本身并不会自动带来社会的文明。经济的繁荣、制度的文明、社会的昌盛必将共同构成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最终目标。(2008年)
进一步解放思想意味着彻底摆脱传统意识形态的束缚,这对今天的中国社会来说,并不是一件已经完成了的事情,而是一件尚未根本解决的问题。尽管历经30年的改革开放的实践,市场经济体系已基本确立。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传统的意识形态,并没有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而一同彻底消除。尤其当摆脱传统意识形态的过程与权力的剥夺及既得利益的丧失相伴随时,人们不仅会本能地以对传统意识形态的留恋来维护个人的既得利益,而且还会以对传统意识形态的坚守来捍卫手中的权利。30年前,由于不解放思想,不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任何人都无法收获制度创新的好处,所以官员较之今天更容易成为传统意识形态的批判者和社会改革的推动者,然而,30年后的今天,当进一步改革的个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时,僵化、保守便成了既得利益者们,尤其是某些官员们的必然的选择。约束经济发展的不仅仅是资源,还有比资源更严重的人的思想和观念。无论是30年前的改革之初,还是30年后社会得以长足发展的今天,观念更新,从而解放思想都是中国社会真正实现改革开放的前提与保障。观念不能直接改变社会,但观念能够改变人,而人则能够改变社会。(2008年)
进一步解放思想意味着政治体制改革和制度文明必须被提到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日程上来。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说到底是制度的竞争。如果说没有文明的政府将不会有文明的制度,那么没有制度的文明也将不会有社会的文明。制度不仅约束人,制度也能改变人;有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的选择行为。因此,竞争并不是简单的经济指标的对比和赶超,任何经济指标都不是结果的原因而是原因的结果,指标的背后是社会规制,财富不会自发地为财富创造价值,经济主体永远是制度约束下的人。所以进一步解放思想要求我们,打开国门引进的不能仅仅局限于先进的技术,也不能仅仅局限于资金和设备,还应该包括理念、思想和规则。中国特色绝不应该是对国际惯例的否定,而应该是对独特发展路径的一种表述。对人类价值观的接受和认同,是社会真正走向富裕与文明的理性选择。(2008年)
进一步解放思想意味着政府要真正转变职能,成为一个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制度环境的服务型政府。中国社会进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这种制度变迁的特点就是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所以,政府的认知能力和认知能力的提升,政府的观念和观念的开放,政府的行为和行为的文明,对转型社会来说不仅关系百姓的福利感,更决定社会发展的政策制定与选择。进一步解放思想,要求政府首先应该是一个学习型的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在向人类文明学习的过程中,政府不仅应该是这种学习的倡导者,而且还应该是一个坚定的实践者。学习型的政府是社会福祉和进步的前提与象征。而服务型政府则要求政府要把包括制度在内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政策的供给,把社会公平和消除贫穷,把财富增长的同时预防两极分化的发生作为工作重心。政府指责并不是参与市场,而是以制度和法规来规范市场,对任何社会而言,政府对私有财产权力和竞争次序的保障与维护,比单纯的管理更有意义。(2008年)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解放生产力开始的。生产力的解放就是人性的解放,就是人的创造力的释放与解放。30多年来,在由普遍贫穷走向共同富裕的历程中,从传统的计划经济的牢笼里解放出来的中国人,一旦得到了追求财富的自由与自立,就表现出了令世人惊叹的伟大的创造力,给了农民以自由发展的权利,就有了乡镇企业和农民工,有了“中国奇迹”的创造;给了企业以自由发展的权利,就有了企业家,有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给了知识分子以自由的权利,就有了思想家,有了开放而包容的思想碰撞;给了公众以自由的话语权利,就有了公民意识,有了监督、责任、担当和义务等法治社会的品格。可以说,人的创造力的释放与解放在创造经济奇迹的同时,必然把人的发展写在了社会发展的旗帜上。(2008年)
人不仅是创造财富的力量,同时更是享受自己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力量。正如我们如果仅仅把GDP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尺度,我们将失去发展的真正目的一样,如果我们仅仅把人当作“生产力”来对待,那么我们就是用别的主体替代了真正的主体,正确发展观的确立,是一个用观念战胜观念的过程,也是政府认识提升的过程。(2013)
人自身解放的标志不仅仅是富裕(当然,没有富裕就谈不上解放),还必然包括与富裕同时拥有的权利与尊严;生产力解放的标志不仅仅是获得自由流动的权力,还要有在市场规律与政府的远见卓识下的交换的公平实现、对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机会的事实平等和选择权利的平等给予。没有选择的公平与自由,就没有发展的幸福与尊严。(2014年)
当人的经济价值提升时,我们的社会就会处于一些新的、更好的机会领域。人的发展既是社会发展的内容与目的,又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与收获,同时又是促进人类社会真正走向文明与自由的前提与保障。(2012年)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许多地方政府似乎悟出一个道理,必须把眼光盯住“大项目”“大手笔”“大动作”上来,热衷于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超常规发展与跨越式前进,并希望借此摆脱金融危机的困扰,推动经济的高速增长,保持辉煌的业绩。但是,还有一个理论问题值得注意,那就是要正确认识凯恩斯主义的作用和影响。凯恩斯主义是社会经济衰退时的权宜之计,而非长久之策。由政府投资解决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从而拉动社会总需求是凯恩斯主义的政策目标。但是中国目前面临的不是与经济衰退相伴随的典型意义上的有效需求不足,而是由收入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悬殊带来的“结构性”有效需求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大量的生产性投资不仅会“挤出”社会资本,而且还会由于投资大都集中于国企或垄断企业而更加不利于解决“结构性”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凯恩斯主义不等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不等于政府直接生产性投资。以政府直接生产性投资的方式短期“救市”行,但长期则不可持续。(2012年)
在共同富裕问题上,不能再回到计划经济时期的乌托邦狂想,只能坚定不移地走市场经济的道路。经济特区发展的实践证明,邓小平决策是正确的。因为面对传统体制的约束,只有打破传统体制下导致普遍贫穷的一般均衡状态,使非均衡发展的社会变革成为中国社会唯一的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里使中国社会由普遍贫穷的“计划”走向“部分人”“部分地区”先富的市场。可以说,邓小平提出了“部分人”“部分地区”先富思想,也就同时为我们找到了摆脱普遍贫穷,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目标的道路,那就是走市场经济之路。(2010年)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贫富悬殊、收入差距扩大的确是一个不容忽视并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但我认为面对今天中国社会的贫富悬殊和收入差距问题,我们应该首先弄清楚真实的状况并深入思考造成贫富悬殊、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我认为今天我们所面临的贫富差距问题无论在性质上还是程度上都与30年前根本不同。30年前的中国直到1978年还有着2.5亿绝对贫困人口,面临的是缺吃少穿的困境和理想与现实冲突的尴尬。30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国内生产总值由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二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000美元,总体达到了小康水平。所以贫富差距所表现的不是单纯或简单的财富总量的问题,而是社会机制的问题。(2010年)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无论从其过程还是结果来看,必然会导致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同时,我们承认市场经济,就自然承认按要素分配和个人的财产性收入这些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而按要素分配和个人的财产性收入的存在,必然会导致社会成员的贫富差距。这种由按要素分配和个人财产性收入带来的贫富差距,不是对市场规律的践踏,而是市场机制的结果。诸如华为、腾讯这样业绩辉煌的民营企业,它们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以就业、税收以及产品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并贡献着社会。在这里,从根本上说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而是市场经济的理性分配。(2013年)
现阶段中国社会贫富差距的存在,不是市场经济的结果,而是改革不到位、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从而市场经济体系还没有真正完全建立起来的必然。所以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坚持改革开放,坚定走市场经济的道路。对体制问题的真正触动,是了解贫富差距问题的关键所在。如以法律和制度安排的方式消除制造收入分配不合理的垄断与特权,把由权力带来的垄断的高额利润还给社会,抑制、根除特权对社会财富的体制性掠夺,让市场机制真正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准则。人们敬重的是凭借个人创新和企业家才能而获得的财富,憎恶的是那些借助特权和垄断地位而无端端的成功。先有社会规制的公平才可能有结果的公平。当我们一味壮大国有经济时,当政府的生产性投资的作用过于强大时,贫富差距的问题是无法真正解决的,共同富裕的目标也将会由于制度和体制的约束而沦为空想。彻底摆脱计划经济的意识形态,真正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地享有公民社会的所有权利,是缩小贫富差距的制度保障。(2013年)
中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就是改革开放,未来的发展进步也要靠改革开放。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改革是一个全方位、全社会的改革,现代化是一个完整的过程,而不是单一的经济发展的过程。改革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对一个转型社会而言,没有改革的引领和与之相伴随的深刻的社会制度变革的推动,发展将会被传统体制的力量所羁绊。发展既是改革的结果,又是深化改革的基础,但发展无论如何都不能替代改革。(2013年)
上述我的关于特区及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均发表于我的不同时期的学术论文中。对我个人来说,这一梳理的更重要意义在于分享与自我提升。
在谈到不同国家实现现代化道路的问题时,我一直认为:追求富裕与富强几乎是世界各国人民共同愿望与追求的目标。尽管人类追求的目标很多是相同的,实现或达到目标的路径与途径则是多样的,并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路径与模式。各国发展的经验是可以借鉴分享的,但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最有用,进而最有绩效的。
西方经济史研究发现,一个社会中各种不同的政治经济制度安排的变动和确立都是由那个时代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思想诱发和塑造的。然而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思想可能并不是正确的思想,即未必导致更高的收入增长速度和更合乎人们理想的收入分配。我们的社会不会因为缺少奇迹而枯萎,却会因为缺少创造奇迹的思想而失去生命力。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