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980年
1月5日 外贸部部长李强赴深圳检查工作。
1月8日 在深圳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成立了房地产公司,9月成立了住宅公司。
1月14日 由香港招商局和丹麦宝隆洋行合资组建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集集团”)在深圳正式成立。这是中国最早的集装箱专业生产厂和最早的中外合资企业之一。
1月28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视察深圳特区。
2月9日 深圳市革委会下发《关于深圳市市区范围内使用土地规定的通知》,规定从现在起严格控制一切基建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用地,所有基建项目由市城建部门统一规划安排用地,报经市革委会审查批准,下达文件后方能使用。
2月26日~3月3日 深圳市召开1979年年度群英大会,市委副书记贾华致开幕词,市委书记张勋甫作题为《为加速深圳市三个建成而奋斗》的报告,市委副书记方苞致闭幕词。到会代表1257人。大会对368个先进集体和66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扬。
3月14日 华美钢铁有限公司在深圳蛇口工业区成立。
3月24日 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正式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谷牧同志主持会议,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马兴元、郭超等同志参加。会议纪要摘录如下。
试办经济特区,在经济上、意识形态上,有一个谁战胜谁的问题,而我们又缺乏经验,因此,必须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方针。根据目前两省的财力物力可能,广东应首先集中力量把深圳特区建设好,其次是珠海。深圳特区建设同意省所划定的范围,一定要做好总体规划,分片、分期进行建设。汕头、厦门两个特区,可先进行规划,做好准备,逐步实施。福建省提出搞琅岐岛特区,要慎重对待,先做可行性研究。
经济特区的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先上那些投资少、周转快、收效大的项目。在发展加工出口工业的同时,有条件的,要逐步发展住宅、旅游等事业。在建设步骤上,先搞好水、电、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为吸引侨商、外商投资创造条件。投资项目要尽可能符合经济特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整个建设要认真搞好总体规划,做到心中有数,打主动仗。
经济特区的管理,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不损害主权的条件下,可以采取与内地不同的体制和政策。特区主要是实行市场调节。为了吸引侨商、外商投资,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和工资可略低于港澳。所得税率初步定为15%。土地使用年限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掌握。原则同意广东省起草的《经济特区暂行条例》,待进一步修改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经济特区主要是吸收侨资、外资进行建设,中央各部门、各地区,除经批准可在特区经营少数中外合资企业以外,一般不准在特区办企业,广东省要从严把关。一些单位去深圳、珠海占地,打乱了建设部署,应立即制止。
有些部门和地方,经过批准,可派少数人员驻深圳进行对港澳及国外商情的调查和联系业务。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尽快制定具体办法。
△ 深圳市革委会发布《关于打击投机倒把、走私套汇和炒买炒卖进口物品违法活动的布告》,提出坚决打击投机倒把、走私活动;取缔黑市炒买炒卖进口物资和取缔外黑市活动,违者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4月12日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州长兰恩一行10人,在省外贸局局长冯学彦陪同下,访问深圳,参观了蛇口工业区。
4月14日 吴南生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关于我省设置经济特区和制定特区条例的问题》。
4月15日 深圳市工商局对全市379家工业企业开始进行为期半年的全面普查,基本查清了全市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为特区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准确依据。
4月16日 谷牧同志在广州主持召开了第一次特区工作会议,具体研究广东省如何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在这个会议上,谷牧同志肯定了经济特区这个名称。
4月23日 深圳市革委会颁布《深圳市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有总则、食品卫生要求、食品卫生管理、奖励和奖惩4章19条。
4月27日 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同志在广东省副省长王宁、叶选平陪同下视察深圳并为蛇口工业区题词——“香港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叶副主席由深圳市委负责同志陪同来到新开辟的蛇口工业区。负责建设这个工业区的香港招商局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工业区的开发经过,汇报了这个吸引外资、从事以外销为主的工业区的第一期工程进展情况。工地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从四面八方赶来欢迎叶副主席。叶副主席亲切地向大家招手致意,高兴地说:“你们办得很好,希望大家继续努力。”
5月5日 经广东省特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深圳特区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新南新印染厂在葵涌兴建。1982年12月该厂工会成立,成为特区“三资企业”组建工会的突破口。深圳市委副书记周鼎、市委常委刘波到厂祝贺。
5月6日 深圳市委下发《关于成立深圳市建设规划委员会的通知》。市委书记张勋甫兼任主任,贾华、曹喜之、李新亭任副主任,叶澄海、杨克、廖汉标、张伟、谭刚、赵文元为委员。
5月16日 3月底关于经济特区会议的主要内容,形成《特区工作会议纪要》,中央以中发 〔1980〕 41号文件批转全国。该纪要指出,试办经济特区,在经济上、意识形态上,有一个谁战胜谁的问题,而我们又缺乏经验,因此,必须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方法。广东应集中力量把深圳特区建设好。同意省所划定的深圳特区范围,一定要做好总体规划,分步进行建设。先上投资少、周转快、收效大的项目。在建设步骤上,先搞好水电、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为吸引侨商、外商投资创造条件。特区的管理,采取与内地不同的体制与政策,特区主要是实行市场调节,为了吸引侨商、外商投资,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工资可略低于港澳。
5月20日 由广东省建委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各方面专家一百余人,研究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
5月21日 深圳市委做出《关于改革工资系统经济体制和管理方法的决定》,决定包括:规定市经委和下属各局的范围;改变对下属企业多头领导的状态;各局既管人、财、物,又管产、供、销,企业实行财政包干,超计划利润实行企业、主管局、市财政6∶2∶2分成;招工由计划部门下达给经委,劳动局统一招工,各主管局择优录用;物资分配由计委下达给经委,经委再分配给主管局;劳动工资管理由主管局审批报劳动局备案;等等。
Δ 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康佳集团成立。
5月22日 深圳工业大厦动工兴建。
5月30日 深圳市革委会下发以《坚决贯彻执行 〈关于处理偷渡外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转发了省委的规定,要求全市各公社、大队、有关单位和公安机关严格执行省委的规定。
6月6~12日 深圳市委召开全市各区委、各公社党委书记会议。市委书记张勋甫在总结会上分析了当前农村形势,论述了如何使农村尽快富裕起来的问题。会议认为,自去年贯彻中央50号文件以来,全市上下开始出现人心稳定、人心思富的可喜局面,主动外逃和逃出人数比往年明显减少。有了一批先富起来的典型。进一步落实了生产责任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更高了。
6月7日 为加强对沙头角、盐田地区的领导,发挥该区的特点和优势,加速经济发展,深圳市委决定成立沙头角区,邓彦章任区委书记。
6月12日 广东省委决定:吴南生同志兼任深圳市委第一书记、革委会主任;张勋甫任市委常务书记;秦文俊任市委书记;黄施民任市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方苞、罗昌仁任市委书记;贾华任市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免去其革委会主任职务;司马鲁任市委常委、省经济特区发展公司总经理;舒成友任市革委会副主任;丁励松任市委常委兼秘书长。
7月5日 深圳市革委会下发《关于暂停私人建房的通知》。
8月 江泽民同志[99]来到深圳,随后又到珠海,对深圳、珠海经济特区的筹建进行全面考察和指导,并为特区条例说明做充分的准备。下旬,江泽民同志受国务院委托,在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做关于在广东、福建两省设置经济特区和《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说明。
8月5日 深圳市革委会颁布《深圳市卫生管理条例》,提出城市公共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食卫生、食品卫生、服务行业卫生管理以及奖惩办法等具体规定。
8月10日 深圳市革委会发布《关于加强城乡市场管理的布告》,为了保护正当集市贸易,取缔非法活动,沟通商品交流,活跃城乡经济,促进生产发展,方便群众生活,制定了9项具体规定,并颁布执行。
8月11日 广东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与深圳市文化局组成调查组,调查了各基建工地,发现了新石器时代遗址7处,青铜器时代遗址3处,并发掘了小梅沙、赤湾村、鹤地山等3处遗址,清理了战国、东晋、南朝、隋、唐、宋、元、明、清等时期墓葬21处,共得石、玉、陶瓷、铁、铜、银等各种质料的文物397件,其中小梅沙遗址出土的彩陶圆盆极为精美,为广东所罕见。此次调查成果将深圳的三代历史追溯到五六千年前。
8月25~26日 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领导听取了城市总体规划、各项专业规划以及罗湖小区的规划汇报,并进行了审查,提出了意见,最后通过了总体规划。
8月26日 叶剑英委员长亲自主持了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时任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副主任的江泽民同志受国务院委托,在会上做了有关建立特区和制定《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说明。全会通过决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获得批准,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中国经济特区正式宣告成立。
9月30日 深圳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进行一次认真的对照检查,推广好的经验,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切实把特区党风、党纪整顿好。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准则,市委成立贯彻准则领导小组,张勋甫任组长,方苞、曾玲任副组长。
10月4日 深圳市革委会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市区私人住房与建房问题的通知》,提出对市区的私人住宅进行登记;市区住宅户住地产权归国家所有,不准买卖,交纳土地使用费;如城市建设需要,国家有权征用其住宅等规定。
11月6日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成立,由郝敏任主任,王九明、赖熙、伍耀鹏任副主任,徐伟、邬强、陈植兴为成员。
11月17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复函同意深圳市革命委员会驻广州办事处成立,编制为25人。
11月23~24日 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省委书记梁灵光在深圳特区检查工作。
11月28日 深圳市革委会下发《深圳市农村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出兴办农工商联合企业,利用本地资源,办畜牧业、养殖业、种植业、工副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建材业、加工业、旅游业。
12月8~10日 谷牧和江泽民在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等陪同下,视察深圳特区,听取了深圳市委的工作汇报,其中“罗湖风波”是汇报的重点问题之一。这是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成立后,中央高层领导第一次来深圳视察。
12月13日 胡耀邦同志[100]接见袁庚。胡耀邦同志首先询问了有关香港的情况,袁庚将香港现状做了一般性介绍,胡耀邦同志对照着港九地图从1842年《南京条约》、1856年《北京条约》,一直谈到1898年英帝国强行租借九龙半岛及其235个离岛的历史位置。胡耀邦问香港这一小点点地方怎么能容纳下600万人,袁庚说有人开玩笑说把香港人全从房子赶出来,马路是站不下的。胡耀邦问面积多少,袁庚答:为了方便记忆,约为全国总面积的万分之一。胡耀邦问港英对一九九七年有何反应,袁庚答他们到处试探我方态度,十分关心我方表态。在九龙出租土地的契约,只写租期为15年,因为他们认为按照租借99年,是到1997年6月30日到期的。在袁庚谈到招商局历史从李鸿章[101]到现在已108年时,胡耀邦同志翻阅招商局(香港)起义(招商局起义发生于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30周年纪念专刊,询问了目前企业的规模。当汇报到蛇口工业区发展情况,谈到蛇口工业区不搞来料加工,不搞补偿贸易,不搞污染工厂,不欢迎陈旧设备,不引进影响外贸出口的工厂时,胡耀邦问来料加工有什么不好,袁庚做了扼要的阐述。胡耀邦问哪些国家、企业在蛇口投资,袁庚详细做了介绍。当谈到入境签证,海关、边防、特区人员进出境宜简化手续时,胡耀邦同志说“具体问题我不了解,谷牧同志十六日回京我会将你的意见转告他,你可找他解决”。胡耀邦同志问“船王”包玉刚[102]究竟有多少船,袁庚答“约2000万吨”。胡耀邦又问多少条船是属于他自己的,袁庚答:包玉刚的船队和我们国家船队情况不相同的,包玉刚的船队实际上是银行的,主要是汇丰银行,其次是日本兴业银行。袁庚汇报了近20年来由于西方航运大国船员工资高(以日美两航运大国为例,其船员工资几乎占管理费的51%,而我们约为13%),因此许多航运发达国家船东不愿意直接经营船队,改为挂方便旗或支持香港船东出面经营,这样可以廉价雇用第三世界的船员,包玉刚就是雇用韩国、中国台湾、菲律宾、中国香港等国家与地区船员,然后又将船租给支持他的、与银行有关系的船东。这样银行、租方、船东都有利,这是近20年来香港方便旗船队发展的历史条件,同样将来我们有可能在世界航运事业上赶上西方,最有利的条件是我们有工资低、素质好的大量船员。苏联之所以能压低运价,把世界公会船冲得不亦乐乎,也就是因为他们船员工资低,国家支持的缘故。袁庚又汇报了和包玉刚合营船公司可能上当的问题。胡耀邦同志都在纸上记了下来。当袁庚谈到建设蛇口工业区的五点体会(即内外结合、要有相应权利、要能筹措资金来源、要按经济规律办事、要从艰苦的基础工程做起)时,胡耀邦同志问,“你究竟要多大权力,是否把你的要求问题写个报告给我?”当谈到体制改革,某些企业合并时,胡耀邦同志说:他们不听中央的话,这些事让赵紫阳同志[103]去解决吧。当袁庚谈到读了胡耀邦在纪委的讲话即党风是党的生死存亡问题中谈到的党内不良作风,因而深感不安时,胡耀邦同志说:问题不少,要慢慢来。
12月24日 胡耀邦主持召开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座谈会。赵紫阳、万里、姚依林、谷牧、杨尚昆等中央领导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在调整时期,中央拿不出很多钱来支援福建、广东,而且还要两省对国家多做点贡献,因此,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步子要稍慢一点,在以后的前进过程中,也可能因为出点什么问题而收缩一下,调整一下,但中央在广东、福建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方针不会动摇;广东、福建的特区是经济特区,不是政治特区;广东、福建的各级党委要拨乱反正,大胆细心,善于诱导,勤于总结经验;要做到既实行对外开放,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持良好的社会风气;做搞好经济的模范,做抵制资产阶级思想和各种腐朽的社会风气侵蚀的模范,把特区工作搞好。
12月28日 深圳市委常委讨论同意成立市编制委员会,由张勋甫任主任,黄施民、欧阳杏、李守芬任副主任,由市人事局承办有关机构编制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