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疑义辩正:基于《经义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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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王引之《经义述闻》是著名的“高邮王氏四种”之一。书名的含义是:在经义方面记述闻于其父之说,父作而子述。实际上,就其书整体内容而论,引之自己之说,即自叙所谓“辄取一隅之见附于卷中”者占其大半,所述之闻只占小半。要言之,视其书为王氏父子合璧之著可也。王念孙、王引之父子治学,以属于传统小学的训诂、音韵和校雠之学为主,兼及经学。最能体现其父子经学研究成果者,即是《经义述闻》。“四种”中的《广雅疏证》和《读书杂志》题曰念孙撰,然二著中也含有引之的研究成果;而《经传释词》题曰引之撰,其中同样含有念孙的研究成果。王氏父创子承,父子互济,成就一家之学,名之曰“高邮王学”可也。

《经义述闻》所涉及者,凡十五种文献,有《周易》、《尚书》、《毛诗》、《周官》、《仪礼》、《大戴礼记》、《礼记》、《春秋左传》、《国语》、《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和《尔雅》这十二部古籍;还有《春秋名字解诂》、《太岁考》这两篇题为引之撰之论文,以及包含词语正诂和考辨等的杂谈性之《通说》一篇。这里面,不全属于所谓“经”,然其书主体内容在于“经”。称“经义”者,是以主领次,读者自不必硁硁然循名责实,过于拘泥字面。所谓“经义”,是关于“经”——实质是“经”之文字语词——的意义。而“经”之文字语词的意义,自然是关乎经学和训诂学的问题(训诂学中实包含音韵学问题);而其书是传世古籍,其文字语词自身难免存在讹误衍夺类错误,因而自然也关乎校雠学的问题。所以,所谓“经义”实含有经学、训诂学和校雠学三种性质的问题。《经义述闻》于所涉及文献以条分目,按条进行研究。其所研究的问题,多见兼属上述两种或三种性质者,罕有纯属某一种性质者。三种性质所占比例,不同文献之间不尽相同。《广雅疏证》内容以训诂为主、校勘为次,《读书杂志》以校勘为主、训诂为次,《经传释词》应属训诂专书。训诂学和校勘学传统上属于所谓小学,所以这三种皆纯属小学著作。唯《经义述闻》则应是经学与小学兼属的一部专著。《经义述闻》中,经学、训诂学和校雠学三种性质的内容分别约占四成、五成强和一成弱。

《经义述闻》全书大旨是就各经之经义问题驳斥他人成说之错误或补正其不足之处。《述闻》中所提出的问题,或早有权威之定论,从无异词,然其定论实误,赖王氏父子质疑之;或原无定论,众说纷纭,正误相杂,赖王氏父子扬弃之;或似不成其问题而实皆为望文生义以作解,赖王氏父子廓清之。从总体上说,无论是在经学方面还是在小学方面,王氏父子在《述闻》中所作之研究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周易》是王氏父子最为注重、研究最为着力的“经”之一。《周易》亦称《易》,为儒家重要经典之一,故又称《易经》。其内容包括《经》和《传》两大部分。《经》主要是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卦有卦辞,爻有爻辞,作为占卦之用。旧有伏羲画八卦、文王推演为六十四卦并作辞等说法。比较可信的说法,是为周人所作。《传》是对《经》最早的解说,包括解释卦辞、爻辞的七种文辞共十篇(《彖》、《象》、《系辞》三种各分上下,是为六篇;另四篇为《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四种各一篇),称《十翼》。翼者,辅也(《国语·楚上》:“求贤良以翼之。”韦注:“翼,辅也”)。以其文辞可为《经》之辅助,故称。孔子五十以学《易》(指其《经》),《十翼》旧传即为孔子所作。据近人研究,《十翼》大抵系战国或秦汉之际的儒家作品,并非出自一时一人之手。《周易》主要通过象征天、地、风、雷、水、火、山、泽八种客观存在的八卦,以八卦为基础推演而成的六十四卦,推测人事及其变化;以阴、阳二气的交感作用为产生万物的本源,提出“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等富有朴素辩证法的观点。作为哲学核心内容的“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三大基本规律,在《周易》中都有一定程度的揭示,它在我国哲学史上堪称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著作。《周易》的词语极其简奥,语法十分古朴,是上古汉语的一部代表性著作,在我国语言学史上也占有不容置疑的重要地位。

王氏父子对于“易学”的研究成果,便集中地反映于《经义述闻》中的《周易》部分。王氏父子在其书中评议之所触及,上起汉儒,下达时贤;议论之所指向,覆盖整个《周易》,包括由《乾》至《未济》六十四卦以及《系辞》、《说卦》、《杂卦》篇等。

《经义述闻》中的《周易》部分于“易学”精微多所阐释,颇不乏振聋发聩之论。其对于《易》理、卦象、卦变、卦占等“易学”重大问题的认识,尤表现出其独具特色的“易学”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传统“易学”宝库,对“易学”的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屯》六二“女子贞不字”,虞翻训“字”为妊,陆绩训“字”为爱,耿南仲及后代学者则以“字”为许嫁。而引之以为“字”之义为生也,育也。二至四互《坤》,《坤》为母,为腹,故有妊娠之象。二乘刚则难,故不字;应五则顺,故反常乃字。《九家易》曰:“阴出于《坤》。”今还为《坤》,故曰“反常”也。(详“女子贞不字”条)《泰》九三“勿恤,其孚于食有福”,何楷以《泰》之九三、六四,《坎》象半见。《坎》为加忧,以其半见,故“勿恤”也。《坎》中实为孚,《泰》九三即《坎》中画,故称“孚”。阳实者食人,阴虚者食于人。二、三、四互《兑》,为口食象。“其孚于食”者,言三往孚四也。引之不赞成以半卦取象,指出:九三处互《兑》之中,为互《震》之主,《兑》为说(悦),《震》为笑,皆无忧象,故“勿恤”也。九三应上六,有享于宗庙之象。三、五互《震》,《震》为稼;又为长子主祭,有奉黍稷以祭之象。上六《兑》爻,《兑》为口,有鬼神来食之象,故以“食”言之。九三以乾元体信,故称“孚”焉。(详“勿恤其孚于食有福”条)这里,《经义述闻》之对于《易》理之发明、对于卦象之解读,拨乱反正,堪称颠扑不破。由是可窥王氏父子经学、“易学”精湛之一斑。

王氏父子之训诂学、音韵学和校雠学之研究成果主要体现于《广雅疏证》和《读书杂志》这二著之中,而在《经义述闻》中也有所体现。以《周易》部分而言,这种体现尤不乏可圈可点之处。《剥》六二:“剥床以辨。”郑玄以足上为辨,虞翻以指间为辨,孔颖达以足与床身分辨之处为辨,而引之读“辨”为“蹁”,以“膝头”为释。初六言“剥床以足”,六二言“剥床以辨”,六四言“剥床以肤”,三语之义当平行。“肤”为人身之皮肉,则“足”与“辨”亦当为人之形体;“足”当为人身之下肢,“辨”亦当为人身之局部矣。是引之乃据本篇章法而得其正诂。清人训诂最重因声求义。此处读“辨”为“蹁”,正是也(详“剥床以辨”条)。

笔者以驽钝之资、早逾耳顺之年,矻矻然学习《周易》。几年前,不自揣有意就王著《周易》部分所提出的问题,在王氏父子所作研究的基础之上,结合自己的学习心得,进行深度和广度有加的讨论,是为此《〈周易〉疑义辩正》一著之所由草也。

拙著之主要内容是对王氏父子“易学”之说进行多角度的深入广泛的探讨,客观地分析其是非得失;于其正确论断之处则加以印证,于其语焉不详之处则加以阐发,于其见识未及之处则加以补充,于其欠妥无当之处则加以批评。比如,《师》初六“师出以律”,王引之认为:律者,军之常法;司马贞、张守节等唐人始解“律”为“六律”。我们指出:《子夏易传》以“军事之命”解“律”,实即以为军法也。而唐人乃狃习于《周礼·春官》“大师”之职“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吉凶”之说,而不辨此“律”非彼“律”也,故致误解。是拙著于引之之说有所印证和补充(详“师出以律”条)。《渐》六二“鸿渐于盘”,王引之认为:“盘”非指山石;古文字作“般”,泮也,陂也,谓水涯堆也。马融、虞翻以为山石,后人大致皆然。引之谓“六二居《艮》之中,为《坎》之首”云云,以证其说。我们指出:《渐》卦为《艮》下《巽》上,六二居下体《艮》之中位,为二、三、四互《坎》之首位,《艮》为山,《坎》为水,适为水涯堆之象。引之又认为:上九之“渐于陆”,“陆”字则又“阿”字之讹也。然其说无论证。我们据清初程廷祚《大易择言》说指出:阿,大陵也,进于九五之“陵”则“阿”矣。下句“可用为仪”之“仪”古读俄,正与“阿”叶。是拙著于引之之说有所阐发和补充(详“鸿渐于盘”条)。《归妹》九四“迟归有时”,王念孙认为:时,当读为待,二字俱以“寺”为声,故通用。我们指出:据元董真卿《周易会通》“迟,陆绩云,待也”,则以“迟”义为“待”,自三国时期即有此说。宋人林栗《周易经传集解》亦就“迟归有时”谓:“时,当依下文作待。”是拙著于念孙之说有所印证和补充(详“迟归有时”条)。《杂卦传》“咸,速也”,王引之认为:咸,即速也。咸者,感忽之谓也。虞翻、韩康伯训“咸”为感应之速,非是。我们指出:虞、韩训不误。《咸》之《彖传》所谓“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是以“感应”为说也。“感”本与“忽”不同,不可用作“感忽”。唐李鼎祚《周易集解》:“相感者,不行而至,故速也。”宋张载《横渠易说》:“感如影响,无复先后,有动必感,咸感而应,故曰:‘咸,速也。'”是亦皆以“感应”为说也。引之之以“感”为“感忽”,正所谓智者千虑之一失也。是拙著于引之之说有所批评(详“咸,速也”条)。

总体看来,王念孙、王引之父子在《经义述闻·周易》中对所涉及的“易学”问题的新见解大多成立,对“易学”成说的评议大多中肯。

拙著以“易说”对比作为主要的研究方法。我们进行对比的层面,既有专科性的“易道”等,也有一般性的语义、文脉乃至语法、修辞等。对《述闻》所列出的议题,拙著在其本书所涉及材料之外,都尽量广泛地列举其他相关之说以资对比,在此基础上论证王氏父子之说高明之处。特别是对一些原本聚讼纷纭、迄无定论的敏感问题,拙著尤其重视采用纵向对比与横向对比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纵向地通过与“易学”史上有关学说的对比,主要反映出王氏父子之说之进步性;横向地通过与同时代有关学说的对比,主要反映出王氏父子之说之睿智性。

在我国学术史上,王念孙、王引之父子有“二王”之称。“二王”是作为传统小学大家,特别是训诂学大家而享有盛誉的;其“易学”成就、经学成就为其巨大的小学成就所掩盖,罕为人知,学界基本上没有也视之为经学家者。对于“高邮王氏四种”《广雅疏证》、《读书杂志》、《经义述闻》和《经传释词》,人们一般也都概括性地以训诂、音韵和校雠学要著来定性其学术价值,鲜见提及其在经学方面的价值。即便“四种”中的《经义述闻》以“经义”称名,但因内容在经学之外还涉及训诂、音韵和校雠等方面,人们也多明于此而暗于彼,忽略了其在经学方面的成就,毋宁说“易学”。拙著之主要学术创新处,即在于依据《经义述闻》而探讨王氏父子“易学”思想和理论,揭示其“易学”成就。拙著将帮助学界确立王氏父子也堪称经学,特别是“易学”专家的意识。拙著欲实现之学术价值主要在于:充实“易学”理论,推动“易学”这一我国传统学术研究之深化。

于一般受众而言,传统学术之深奥,当莫如“易学”。拙著将王氏父子之“易说”明畅易晓地呈现出来,实为敞开一扇推广“易学”知识之大门,在很大程度上拉近了人们与这门素有“绝学”之称的学术之间的距离,更方便于初涉“易学”者之学习。比如,如何据卦图取象,当是读卦和学《易》之第一要义。拙著明白无误地指出了王氏父子所主张的取象次第,这主要是:先内(下)外(上)卦,次互卦,次变卦与覆卦、叠卦等。学《易》者明其取象次第,不啻于得明灯指路;依之体味“易道”,可期不走或少走弯道。因此,拙著对于“易学”知识之普及,当具有其积极意义。

拙著昭示了王氏父子之治学态度与治学方法,无疑可以惠泽学人治学。我们认为,王氏父子之治学态度,以“求实”二字为要害。“易学”玄妙,有其虚灵的一面,这往往赋予人们凭空想象和任意发挥的自由。而王氏父子之治《易》,一以“求实”为准绳,杜绝无根之论断;凡遇说而无征不信,立论皆实事求是。于好多难点问题,王氏父子之思辨似为高度抽象,然总能落到具体语词含义、章节大旨之实处。王氏父子基本上继承了汉儒朴学之传统,不唯治训诂、治校雠,而且治经学,皆以考据为最重要之方法。其于“易学”,无论是有所破还是有所立,大致皆经过详细考证一途。通过拙著,治学者可以比较集中地认识到王氏父子治学之方法论。拙著着力宣传和光大王氏父子治《易》脚踏实地、重视考据之朴学精神,这亦大有助于针砭学界浮躁之时弊。在这个方面,拙著对于广泛意义上的治学和繁荣学术,也当具有其积极意义。

《经义述闻》迄今尚无新式的整理本,传世者为嘉庆年间王氏家刻本。拙著将其中作为讨论依据的《周易》部分以简化字录出,按现行系统加上标点符号,同时校正了其中的文字错误。比如,“用锡马蕃庶”条,“行地无彊”之“彊”字校正为“疆”。“虞氏以旁通说彖象显与经违”条,“君子以褒多益寡”之“褒”字校正为“裒”。日后若有人做《经义述闻》新式整理本的工作,其《周易》部分不妨以拙著为参考资料之一,点校之事可期稍省力焉。

张其昀

草于金域华府俋耕室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