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论衡:一部评论版的中国通史(套装共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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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春秋战国期间各方面的转变

政治制度的转变

周室政制虽在《周官·王制》言之甚详,然其书颇杂理想成分。孟轲去古未远,所言周室颁爵禄事,较可参考。《孟子·万章下》云:“周室颁爵禄……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大国地方百里,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小国地方五十里……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

孟子所述周制,虽亦不尽与史实相合,尤以在详细节目上,诸国能有如是齐整的官制实属可疑,然孟子为战国时人,所述周制之普通原则当与事实相去不远。自周室东迁,诸侯竞逐,对于政治制度自必多所更张,语其大者,如齐有轨里连乡,鲁有邱甲田赋,已不能尽如初制。至战国,商鞅为什伍之法,定连坐之条,行军功之爵,彻侯至公士凡二十等,又制收拿之典律,废井田,开阡陌,征赋税,皆为政治制度上之大变革。其后灭人之国,则削之为县,县为守令,恢复爵秩,盖无一与周初合矣。

自春秋诸侯竞争、各自为政、组织更易,至战国而官制全变,其可考者,秦官有相、丞相、相国、师、傅、客卿、中大夫令、五大夫、尉、国尉、廷尉、都尉、卫尉、长史、大良造、造庶长、守、县官、县令、县丞、郎、郎中、中车府令、主铁官、舍人,中庶子;齐官有相、司马、师、太傅、御史、祭酒、右师、学士、客卿、驸驾、主客、谒者、五官;楚官有上柱国、大将军、裨将军、太子少傅、太子太傅、相国、新造盩、三闾大夫、执珪、左徒、令、郎中、谒者;赵官有丞相、相国、左师、国尉、官帅将、中侯、御史、博闻师、司过、黑衣、守田部吏;魏官有相、师、傅、犀首、上将军、御庶子、博士、门监;韩官有相国、守、县令、中庶子;燕官有相国、太傅、御书。各国官名,多有同者,此或因当时互相仿效,或史家记述异国之官而径以己国相当官名译之,亦未可知,然其变革之甚,则观此可知。此中尤以秦官为可注意,盖其变革最巨,而影响于后世者亦最大也。

军政之改革,可分军额与征发二端言之。周制,天子与诸侯军有定额,而各诸侯之军复有等级之分。自五霸迭兴,军额增益,周制遂坏。齐桓公作内政,以寄军令,其法以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十连为乡,故两千人为旅;五乡一帅,故万人为一军;国有三军,是齐国称霸时,实有兵三万人。晋文公城濮之战,有兵车七百乘,凡五万两千五百人。及至战国,据《史记·苏秦列传》所记,燕带甲数十万,车六百乘,骑六千匹;赵带甲数十万,车千乘,骑万匹;韩带甲数十万;魏武士二十万,苍头二十万,奋击二十万,厮徒十万,车六百乘,骑五百匹。虽其间不无稍夸大处,然其数目激增则无可置疑。军队之数目既多,战争因之剧烈,每战斩首数千级或数万级而不以为异,春秋时不闻有此也。而在周初,寓兵于农,本为征兵制,至春秋征兵法坏,转为招募,且有专门帮助弱小诸侯捍卫疆邑之武侠团体(如墨翟及其弟子禽滑厘等),所领徒党是其例证。及至战国,军队益以招募而成,兵农之分,盖自是始。兹将春秋时代与战国之军政变革比较如下。

一,春秋只注意首都的防御战,战国则及于国家的边境。

二,春秋战争目的在争霸主,而战国战争的目的在争统一。

三,春秋时战争为着取俘夺货,而战国时则占土地、残杀敌人。

四,春秋战争以车戟为主,战国则以步兵为主。

自春秋诸侯竞争,贵族政治逐渐变革。一方以君权渐重,组织渐繁;一方以人民渐趋独立自由,人与人之关系日趋复杂而争讼愈多,于是“礼治”之法不复适应,而新律之厘定与颁布遂更迫切需要。鲁襄公三十年(公元前536年),郑子产始作《刑书》。而李悝相魏文侯,更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一《盗法》,二《贼法》,三《囚法》,四《捕法》,五《杂法》,六《具法》。及商鞅相秦,改法为律,而法律之改革成功。其最为后人所疾首者,则为秦刑,语其大要,有三族、七族、十族诸目,先五刑,后腰斩,又有连坐、车裂、弃市、枭首、凿颅、抽胁、黥、劓、士伍、鬼薪、迁诸目,史家所谓嬴秦苛法者,指此。

郡县制之推行,政府直辖下的郡县代替了贵族世袭的封地,此制已见于春秋。晋自曲沃篡统,献公患桓、庄族逼,尽杀群公子。骊姬之乱,又诅无畜群公子。故晋无公族,而并地日大,于是遂行县制。及顷公时,六卿弱公室,又尽灭公族,分其邑为十县,各令为大夫。则晋之推行郡县制已久,故三家分晋,即变成新的郡县国家。楚亦久行此制。宣十一年县陈,十二年郑伯出降,曰使改事君,夷于九县,盖内废公族、外务兼并,为封建制破坏、郡县制推行之两因。郡则其先为边防军区,较县为小,及后边郡日大,腹县日见小,此为军国进展之应有现象。然而郡县政令受制于中央,郡县守令不世袭,视实际服务成绩为任免进退,此为郡县制与宗法封建性质不同之点。自此,贵族特权阶级分割性之封建,渐变为官僚统治的政府。

在公元前七世纪以后(鲁文、宣二公时起),封建社会已动摇,动摇的原因,可分外在和内在两方面。

封建制度发展过久,贵族阶级的人数日增,互相冲突排挤,结果使部分贵族急剧降入下层社会。这使下层社会的民众渐渐有了知识,增加力量,能够对贵族阶级起反抗运动(此情形在西周晚年似乎已经萌芽,不过到春秋中期以后才渐显著)。他们敢于斥责那时“君子”的“不稼不穑”、“不狩不猎”而“素餐”,敢于说“逝将去女,适彼乐土”。后来,贵族也公开把“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作为赏格,同时,贵族的政权也下移到少数拥有实力的中下层人物,所谓“政在大夫”、“倍臣执国命”和“县鄙之人入从其政”等等。那时,各阶层的人物互相攻击,于是土地渐渐集中,竟有没有封土的大夫和无禄的公子、公孙出现了。那时,士阶层失业而贫困的人非常多,“隐士”之流也已出现。下层的反抗和土地制度的改变等,使封建社会急剧地动摇。

摧毁封建社会的原动力是生产业的发达。铁制耕器与牛耕的发明,和农业一般技术的改进,使农村日加开发。同时,铁器又使手工业进步,农业与手工业的进步又促进了商业的发达。进步的农、工、商业便提高了人民的地位。到了大夫取得诸侯的地位,武士成了文士,吸收下层的优秀分子另组成一个社会中最有势力的阶层时,封建的命运已大半告终。

周代以前,所谓国家还未脱离氏族社会的组织,因这时政治中心的夏、商王国实在只是些氏族同盟的集团。周代开始确立封建制,国家规模渐渐形成。但是周天子仍只以王畿为其真正的势力范围,周室所封各侯国的内政尚且由各国自己去支配,何况其他羁縻的国家,王室的命令岂能谈得上去支配他们?自春秋时代王纲解纽,篡弑频仍,兼并盛起,夷狄横行,一般盟主用“尊王”、“攘夷”的口号联合诸夏成为一个集团,禁抑篡弑,裁制兼并,中国雏形在那时方才出现。加以各大国努力开疆辟土,以前零碎的小国和部落到这时已渐渐合并成几个大国家(如楚、晋、秦、齐、吴等),开始创立郡县制,大政治家如子产、管仲等又努力改造都鄙制度,原来的封建组织一天天破坏,秦、汉的统一规模已酝酿于此时。

经济的转变

自西周推行封建制度,以其征战降服所获的土地封其子弟及功臣或所灭降诸小国与部落之子孙为各等诸侯,使之各为该封地之君主及地主,而各等诸侯再以其所受土地分赐其子弟或卿大夫,其子弟或卿大夫再分与庶人,使耕种之,而征其田赋,庶人不能自有土地,只为诸侯或卿大夫之农民而已。自周室东迁,诸侯肆行兼并,农民或以从战而失弃本业,或以失地而改习工商;诸侯或以筹谋增加生产,而不复分田,另以别法处理土地,于是田土制度遂动摇。迨秦孝公用商鞅,制辕田,开阡陌,又以三晋地狭人贫,秦地广人寡,乃诱三晋流人入秦耕种,而使秦人应敌于外。居者任其所耕,不限多寡,行之数年,国富兵强。诸侯效之,而旧日之土地制度尽革,自是人民私有土地,而自春秋以来,庶民之弃农而为工商者,亦每以财力相均,农、工、商、贾各能私有资产,而社会经济诸制度,亦连带变革矣。至各国田制变革后之租赋状况,则鲁制别其田及家财各为一赋,郑则令子产别赋其田。

封建时代之贵族采邑,除封地外,一应山林薮泽,大概全为禁地,农民唯有耕稼为生。《周官》有山虞、林衡、泽虞,皆掌山泽之守禁。《齐语》亦谓山立三虞,泽立三衡。《晏子春秋》谓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此乃贵族封地之私产。《孟子》所谓文王之政,泽梁无禁,晏婴谓山林陂泽不专其利,则皆一种理论而已。而此时农民渐渐游离耕土,侵入禁地,寻求新生业,贵族不能禁。其先目之为盗贼,如郑子大叔兴徙兵以攻萑苻之盗是也。昭公二十年,攻之不能止,乃不得已而加以一种征收。故征商之征,即征诛之征,古人目工商业为奸利者由此。秦、汉政府大司农与少府分职,大司农掌田租,为国家公入,少府掌山泽之税,为王室私入,亦由此种禁地观念演变而来。而新生业之分化,与民间工业之进步,亦为自由工业促进之一因,如捕鱼、煮盐、烧炭、采铁、铸钱、伐木,种种新生产事业,皆由农民侵入禁地而始有。此种变迁,到战国之世而益显。

古者方百里为大国,百里之地,有城郭邑落、山林薮泽、封疆弃地,不能尽垦;即尽垦,亦不过万井(九百万亩)。其间尚有君卿大夫、士等诸级,各有分地,则百里大侯,有田无多,亦如后世一业主。其民若今日之佃户,分田还受,并非难事。故封建制度下之农民无兼并,无贫富。若已有兼并之存在,则封建制亦复失其存在意义。但分封贵族之余地渐次取消,则直属国家之耕土渐次扩大,于是以前贵族圈地分区小规模的井田,不得不解放为整块的农田。这是由于商鞅废井地而辟阡陌、封疆,阡陌即是大田岸,封疆犹如大围墙,为古代贵族封建分割性之主要标志。因此,一方方的井地,相互隔绝在此种格子线内。一旦政治上由封建变为郡县,自可打开格子线,铲除田岸围墙,化成一片,于是封建井地破毁益显。

然而,井田制度破坏之另一原因,则在税收方法之改变。这大抵最先有一种公田制的助法。当时是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一井之内主要为公田。依理言之,正因助耕公田,始得享有其私田之收获。其时,贵族特置农稷之官,颁历明时,辨土壤,择谷种,教稼恤农,巡野督耕。盖正因视四封之内皆私其物,故勤恳教督,而农民智昧力弱,失却贵族之指导扶助,亦无以善其私田。此外,其破坏原因则为履亩而税。履亩而税者,废公田,转就私田,视田亩之实收而抽收额定之比率,故认田不认人。于是,民田得自由买卖,而土地所有权无形中转移,成为耕者所自有,故兼并亦随之而起。

在西周和春秋的时候,人民的买卖大部分只是“以货易货”,所以可抱布去贸丝,握些粟去问卜,这就是所谓“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但货币并不是绝对没有的,在商代和西周时已用贝壳作为交易的媒介物,后来更有用铜仿制的贝币,而且普通的铜已作为交易物了。而货币之广泛使用,是战国一新形态。《左传》记列国君相臣馈赠、赂遗、赎罪、纳权,大抵为车马锦璧、钟鼎宝玩,乃至女妾乐师而止,绝无以黄金、货币相投报者;有之,皆自战国始。《六国年表》载,秦惠文王二年始行钱,距春秋末已一百五十五年。盖其时东方诸国已先有钱货,齐、燕刀币,三晋布币,楚鬼脸钱,近代出土极多,而秦踵行之而已。

春秋工商皆世袭食于官,盖为贵族御用,非民间之自由营业。《左传·昭十六年》云,郑子产告晋韩宣子:“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世有盟誓,相保至今。”《晋语》云:“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卑隶食职,官宰食加。昭二十三年,王室乱,单子盟百工于平宫。百工叛,伐单氏之宫,败焉,反伐之东圉。”杜注言:“百工所在。洛阳东南有圉乡。”故知工商皆居国中,世袭,食于官,仅去贵族一等而已。其后贵族渐渐崩溃,而自由经商乃渐渐兴起,如子贡不受命而货殖,即自由经商之证。其后如范蠡、段干木、白圭诸人,皆凭借政府上之地位而干商贩之新事业。加上旧贵族没落,商贾与军人二者代之而兴,商业大都市亦陆续兴起。自春秋以迄战国中期,历时三四百年,人口繁殖,耕地日辟,游牧之戎狄渐次同化,或消灭,或避去,此疆彼界之封建,已变为壤地相连的几个大国,此皆当时商业都市骤盛之原因,举其著者,如临淄、邯郸、大梁、郢、陶等。

社会方面的转变

周行封建与宗法制度,以维系其阶级观念及严密之划分,但到春秋中期以后,根深蒂固的世族制也随着封建制之崩溃而动摇起来。世族制度衰微之原因有下列四点。

一、土地制的转变

春秋中期以后,一面是土地渐次集中于各大族,失土的世族较前大增;一面是人民私有土地制似已萌芽。上下内外之夹攻,使得世族的阶级开始崩溃。

二、世族内部的倾轧

春秋中期以后,大世族的势力发展到了极峰,因之互相兼并,被倾轧的大小世族中许多丧失职守而降为平民。世族的人数愈少,阶级更维持不住,何况为世族制度基础的封建制度也正在同时崩溃着。

三、尚贤主义的兴起

春秋初年以来,各国竞争渐烈,任用贤才的观念也发达起来,士以下的阶层因此渐次抬头。又因教育较前普及,平民势力格外容易发展,这使世族的地位急剧地倒塌。

四、宗族观念的中衰

春秋中期以后,封建组织渐渐向统一国家转移,因之,宗族观念的一部便被国家观念取代。到了战国,“治国平天下”的学说大张,于是世族制度不由得不完全崩溃了。

就春秋而论,上古学术尚为贵族所持有,而古代学术只有一个礼,古代学者只有一个史(庙祝)。史官随着周天子之封建与王室之式微而逐渐分散于列国,使古代王家学术逐渐广布。

礼本为宗仪的推广,而为古代贵族阶级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此种生活,皆带有宗教的意味与政治的效用,宗教、政治、学术三者,还保有着最亲密的联络。由于祭礼的摇动(即表示着封建制度之崩溃),一切非礼逐渐从贵族之奢侈中产生。一方面贵族对礼文逐次铺张,一方面他们对礼文又逐渐不注意,于是,贵族之中逐渐有知礼与不知礼之别,遂有所谓学者开始从贵族阶级中露眼。同时,由于列国会聘频繁,各国间遂产生一辈多文知礼之博学者,如晋有叔向、郑有子产。在贵族阶级逐渐堕落的过程中,往往知礼的有学问的比较在下位,而不知礼的无学问的却高踞上层。于是王官之学渐渐流散到民间,成为新兴的百家,大抵王官是贵族学,百家是民间学。百家的开先为儒家,而儒家之始创人为孔子,故孔子是传播学术到民间的始创人,他是把古代贵族宗庙里的知识变换成人类社会共有共享学术事业之第一个。后来自由讲学之风盛,及各国延揽人才,于是百家齐放,便有九流十家之出现,各自发表其对学术与政治之思想,于是社会便有士人阶级的出现。

封建制度崩溃,造成平民执政机会。这是由于封建本身埋伏着易放难收的缺点,容易造成尾大不掉。分封之宗族恒予封建主以莫大之威胁,于是转而拔用平民,避免养虎遗患。另一方面,各级贵族生活无虞,日趋于萎靡腐化,其人选不足应付日进于复杂繁剧之政务,更不得不拔用适应时代之政治人才于平民之中。如是主观、客观条件相应,封建制度崩溃、平民兴起之千古大变,遂于不知不觉间完成。

上古学术掌握于天子王官之手,对下民并不公开。东周以降,“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学问之传播,所及甚远。《史记·太史公自序》说他先世重黎氏世序天地,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惠王、襄王时,中央迭经变乱,王臣外奔,司马氏遂去周适晋,自此分散于各地,或在卫,或在赵,或在秦。《论语·微子》也记春秋晚年鲁国乐官之分散云:“太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鼗武入于汉,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此种学人由中央而诸侯,由诸侯而散布于社会的情状,正说明学术下注的现象。学术深入社会,散布于平民之间,于是平民人才辈出,知识能力驾乎贵族之上,或“友教士大夫”,或“为王者师”,时间既久,平民自然取贵族地位而代之。

春秋战国期间,大国的大贵族尽管“忧贫”,而大都邑里已有“能金玉其车,文错其服,能行诸侯之贿”的富商出现。商业的兴盛激发都市的兴起,兹列都市兴起之原因如下。

首先是商品交换的发展。春秋战国期间,由于生产力的提高与农业生产的发展,贵族剥削所得较前为多,生活也更奢侈,对外地各种特产的需要也更殷,这样便激起了商品交换的发展。商业的发展,也使贵族们的贪欲更加扩大,生活愈益奢侈,因而贩卖奢侈品的商业比较发达,而利润也最多。与此同时,由于社会分工日益细密,农民除了粮食、布匹、菜蔬以外,农具和若干实用物品都需要向市场购置,故农民的“余粟”、“余布”投入交换的市场,手工业者所制造出来的农具、陶器、木器、车辆、皮革器也都投入交换的领域。而商人为了“市贾倍蓰”,也就不顾“关梁之难,盗贼之危”而奔走四方了。

其次是人口增加与诸侯兼并之影响。在春秋时代,由于没有较大的战争与封建制度尚未完全解体,因此农民尚能倚赖其耕地过活,但战国期间,由于诸侯互相兼并之影响,诸侯兼并其他土地之后,便把农田成为私属,使本来的农民失去耕地。因此,农民为了生活,乃不得不从事工商业以维持生计,于是他们乃拥入城市,借以谋求生计,因而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加速了城市的发展。

有些大城市,在当时不只三里,户口也不止万家。一般来说,当时郡城的规模要比县城大一倍以上。这时各国都已有大的商业城市,据《盐铁论》记载各国的大都市如燕之涿(今河北涿州)、蓟(今北京市),赵之邯郸(今河北邯郸),蔺之离石(今山西吕梁离石区),魏之温(今河南温县)、轵(今河南济源)、大梁(今河南开封)、安邑(今山西夏县),韩之荥阳(今河南荥阳),郑之屯留(今河南新郑)、长子(今山西长子县),齐之临淄(今山东临淄)、即墨(今山东即墨)、安阻(今山东曹县)、薛(今山东滕州),楚之宛丘(陈,今河南淮阳县)、鄢郢(今湖北宜城)、宛(今河南淮阳县)、寿春(今安徽寿县),越之吴(今江苏苏州),宋之定陶(今山东曹县),秦之雍(今陕西凤翔县)、咸阳(今陕西咸阳)。

学术思想的转变

诸子之学兴于春秋战国之际,至西汉中叶乃渐衰竭。其兴替之原因,必有特殊之时代背景,且春秋战国时代,为中国历史上剧变时期,盖以诸国竞争,因时制宜,一切措施,不能墨守旧章,故其进化之迹,有足称者,此历史演进之事实也。例如,政治、经济制度之改革,平民与贵族之消长,学术思潮之兴起,战斗技术之改良及民族之混化,风俗之变革,皆足以上继往古,下开来叶,在此特殊转变情形下,诸子学说,应运而生,此亦时代使然。考其学术思想之转变原因,述明于下。

周代封建社会,成于克商之后,封土建国,号称盛世,设五等。列国诸侯,有为周室所封者,有为本来固有者,国中之卿大夫,亦皆公族,皆世其官,所谓庶人不能参与政权也。自平王东迁,诸侯放恣,强凌弱,众暴寡,封建制度渐次崩溃,而春秋霸政之局已成。降及战国,号称七雄,蚕食兼并,宇内封邦,鲜有能幸存于七国之下者,封建政治及社会组织因而根本大变。在封建制度下,天子诸侯及卿大夫在政治上、经济上均为人民之主。周以土地封其子弟为诸侯,即使其子弟为其地之君主兼地主。诸侯再以土地分其子弟,其子弟再分与庶人耕种之,庶人不能自有土地,仅为其地主之农奴而已。及商鞅变秦法,坏井田,开阡陌,王制遂减,僭差无度,庶人之富者累巨万,农民占势力者亦可为大地主,此经济制度之一大变动也。

古代世族与平民阶级,可以《尚书》证之:一为九族,二为百姓,三为黎民。九族者,君主同姓之亲;百姓者,异姓之支,皆为贵族;而黎民则视为平民。依周制,世官多出于公族,盖诸侯世其国,卿大夫士世其家,贵族专政,平民非先提升为士,无由登于缙绅之列。迨春秋之世,诸侯争霸,王官失守,贵族多散于平民之列,以其世守之文籍及传统之政教学术转授平民,以谋生活,于是平民才智之辈出。而列国为应付时变,亦不能不拔取平民之秀者,使任军事或政教。而平民与贵族阶级之分际,遂渐不如前此之严格。此亦当时大势之所趋。故宁戚以饭牛而得任于齐,百里奚以奴隶而仕于秦,此庶民之升为官也。《诗》有黎侯之赋《式微》,《左传》谓“栾、郤、胥、原、狐、续、庆、伯,降为皂隶”。孔子本为宋之贵族,为贫而仕,尝为委吏矣,尝为乘田,此贵族之降而为民者。如是,阶级制度逐渐消灭。降及战国,平民之俊者,尤得与闻政治。是以游说则范雎、蔡泽、苏秦、张仪等徒步为卿相,征战则孙膑、白起、乐毅、廉颇、王翦等白衣为将,遂开后世布衣将相之例。

古者政教不分、官师合一,庶人不能参与贵族政治,凡受教育者,皆为贵族子弟,而庶人既无受教育之权利,亦无求知识的必要。且书籍存在官府,民间极难收藏,兼以纸笔尚未发明,以刀刻漆书代笔,以竹简木牍代纸,得书之困难自可想见。自周室东迁,官师流移,典籍四散,流于民间,私人讲学之风,由是而兴。孔子为儒家宗主,聚徒讲学,弟子数千人,更开古代未有之局,以“有教无类”之宗旨,分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科。平民得以受教育,庶人得以求知识,自此始。孔子开私人讲学之风,为我国第一教育家。其学术以道艺为本,以时事为用,其政治主张则推行文王、周公之道。尝率门徒周游列国,皆不见用,遂返鲁,与门人弟子习六艺、讲六经,学术风气大盛,此教育制度之一大变也。

春秋战国之际,时君世主多能提倡学术,甄拔人才,以致诸子争鸣,百家蜂起。盖因时代之剧变,有志之士以改制救世之热忱,往往发表言论,以图改革,此亦大势所趋。于是有拥护旧制度者,有反对旧制度者,有批评旧制度者,有修正旧制度者,亦有另立新制以代旧制者,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莫不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此即所谓处士横议之时代。由是观之,诸子学说之发达,由于言论之自由,而言论之所以自由,由于社会制度之变化。《汉志》曰:“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超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此亦社会制度之大变动也。

先秦时代的政治结合,概可分为两种形式:夏代以前是部落社会,由各部落推举“共主”;三代以下是封建社会,由天子分封诸侯。这两种政治结合都很松懈,其联系之法,则赖朝聘、会盟,尤以封建时代为然。在春秋时代,朝聘、会盟的活动中心在王室;春秋以后,国际活动的中心移于列国。当时,朝聘、会盟均为国际间的特殊典礼,或由国君亲自参与,或由卿大夫代行。一般外交活动,国家设有行人之官以司之(行人即外交官)。而在孔子所造就的士人阶级中,行人亦是其中之一(例如子贡便是著名的使者),而行人之主要任务为请战、媾和、求救、结盟等。因此,他们成为国际传播的重要媒介,他们对于学术的传播,尤其是纵横家的思想,有着重大的影响,因而促成学术发达。

春秋以后,社会经济起了变动,社会阶级也起了变化,在此变动中,不同出身的士人,纷纷要求参加政治。这时,文人学士游说的风气也渐渐流行,同时由于诸侯互相兼并日烈,诸侯为了加强自己实力,乃不得不广揽人才,以为助臂。因此,一个很平凡的士,一经国君赏识,便可提拔为执政的大臣。例如商鞅本是魏相国公叔痤的家臣,入秦说动了秦孝公,便做到秦的最高官职。此外,战国中期以后,各国有权势的大臣每多养士为食客,齐的孟尝君田文、赵的平原君赵胜、魏的信陵君无忌、楚的春申君黄歇、秦的文信侯吕不韦所养的食客都达数千人。他们所养的食客中,有各种学派的士,只要有一技之长,都被加意款待;而他们为了加强自己的实力,乃提出不同学术思想,因而使学术思想在此时期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