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估算时间
错误估算任务所需时间,是最常见,也是最致命的错误。在时间领域有一个与墨菲定律同源、貌似悖论的侯世达法则值得牢记:
完成一个任务实际花费的时间总会超过计划花费的时间,就算制定计划的时候考虑到本法则,也不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为什么完成任务实际花费的时间总会超过预期呢?先来看看生活中执行任务的真实情况。
每个学英语的人都遇到过几乎一模一样的尴尬——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一开始,学习者往往以为自己的问题只是词汇量不够,便买来各种词汇书啃啊啃,可很多人啃着啃着就放弃了……
而少数坚持下来的人却痛苦地发现,即便每个单词(好像)都认识,放到一起组成句子之后还是看不懂。他们这才明白,原来“不学语法也能学好英语”纯属扯淡,只好买来语法书狂啃,又有很多人啃着啃着就放弃了……
少数坚持下来的人再次痛苦地发现,补过词汇,补过语法,依然看不懂文章。他们深入思考才明白,原来是因为自己的逻辑训练不足,文字是搞懂了,可内容却理解反了,只好一边练逻辑一边啃阅读,又有很多人啃着啃着就放弃了……
少数人又坚持下来了。再过一段时间,他们发现自己单词没问题、语法没问题、逻辑没问题,可还是看不懂文章。最终才明白,这是各种知识积累不够造成的,这些知识包括学科背景、文化背景、历史背景等。于是,他们又要开始“新的”征程……
这就是人们做事时的真实境遇:一旦开始,就会发现“意外”接踵而至。原本做的准备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因为“经过准备的就不再是问题”,而真正遇到的问题个个都是之前不曾想象抑或无法想象的,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往往会产生新的问题……因此,所谓“渐入佳境”最终只能是少数人的感受,大多数人在此之前早已溃败。
为什么人们总是错误估计完成任务所需要的时间呢?因为大多数人在执行任务之前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步骤,那就是分辨任务的属性——它是熟悉的还是陌生的?
有些任务是你所熟悉的,即以前曾经做过的。由于已经做过(一次或多次),所以,你清楚地了解这个任务的每一个环节,知道应该如何拆解任务、应该怎样分配拆解出来的子任务、每一个子任务有多少个步骤、每一个步骤需要耗费多长时间、哪些步骤需要格外小心……在这种情况下,正确估算完成任务需要的时间是很容易的。
然而,有些任务是你所陌生的,那么在执行过程中就必然会遭遇各种所谓的“意外”。其实它们根本不是意外,只不过是因为你对任务不熟悉,它们才成了“意外”。实际上,这些“意外”是任何完成这个任务的人都必然会经历的事情。只有完整地执行一次任务,任务的属性由“陌生”变为“熟悉”之后,才有可能顺利解决这些“意外”。
对学习来说,任务“陌生”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学习本身是一个探索未知的过程。完成学习任务常常需要花费比我们想象中多得多的时间。对工作来说,任务“熟悉”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工作本身是一个应用已知的过程。当然,不同的工作,情况还是有所不同。例如,有些工作需要更多创新,有些工作可能前所未有……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完成的任务的真实属性往往是“一部分熟悉,一部分陌生”。这就从根本上解释了为什么前文描述的那个貌似悖论的法则总是应验——我们必须处理未知,而从陌生到熟悉,就需要花费时间去学习,这个过程无法逾越。
多年前,我在网上读到彼得·诺维格的一篇文章:《十年学会程序设计》。在这篇文章中,诺维格表示,人们购买那种名字类似“7天自学Java语言”的书是无知的表现,他认为,用10年时间学习程序设计才真正现实,也非常值当。他写道——
约翰·海斯和本杰明·布鲁姆的研究表明,在几乎所有领域,培养专业技能大约需要10年。他们研究的领域包括国际象棋、作曲、绘画、钢琴、游泳、网球以及神经心理学、数学拓扑学。似乎没有真正的捷径——即使是在4岁时就展露音乐天赋的莫扎特,也仍然用了超过13年的时间才谱写出世界级的乐曲。
很高很强大的松树,也有很矮很可笑的时候
再看看另一个领域的例子。披头士乐队似乎是于1964年在爱德·沙利文秀登台后突然火爆起来并成为第一乐队的,但他们其实从1957年就开始在利物浦、汉堡等地的小型俱乐部表演了。虽然他们很早就显现出了强大的吸引力,但对他们的成功具有决定意义的作品《佩珀中士》也是1967年才发行的。
塞缪尔·约翰逊甚至认为10年还不够,他说:“任何领域的卓越成就都必须用一生的努力才能取得;代价稍微低一点都无法换来。”杰弗里·乔叟则感叹:“生命如此短暂,学习技艺需要的时间却如此绵长。”
在彼得·诺维格发表这篇文章的数年后,2008年11月,马尔科姆·格莱德威尔出版了《异类》一书。在这本书中,格莱德威尔把“10年”换算成了更为精确的“10000小时”——想要出类拔萃,就要努力至少10000小时。
要想提高估算时间的能力,就要从现在开始养成习惯:做任何事情之前先判断其熟悉程度(或陌生程度),再据此判断估算完成任务所需要的时间。通常情况下,“反正比一般人想得长多了”倒是一个屡试不爽的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