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时间当作朋友(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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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的案例

10元钱的收益

这个故事发生在1984年。那年暑假,母亲竟然给了我10元钱,让我参加我们那里的第一个计算机学习班。要知道,那时候10元钱的价值,可能超过现在的1000元——当时我父母每月的收入全加起来也不过100元多一点。

那时我还在读初中二年级,在快到暑假的一天,班主任拿来一张纸贴在黑板上,说是少年宫要办个学习班,谁有兴趣就去看看。第二天,我们一群同学顶着太阳打打闹闹地去了,其实当时连是什么学习班都不知道。许多年后的今天,我依然觉得记忆中的那个日子亮得耀眼。

到场的时候,我们才发现自己来得太晚了,教室里早已挤满了人。我们只好挪到教室最后面,站在桌子上,才勉强看到黑板。又等了好久,终于看到一位瘦瘦的男老师把一个键盘接到一台单色显示器上(R1机型,直到1986年我才见到Apple II),做了一些让我们眼花缭乱的演示。今天,应该没有谁会对屏幕上能够显示一个用字母拼出来的几何图形感到兴奋了吧?但当时,我们就是很兴奋,教室里的孩子们不断发出惊叹和欢呼声。

 

:R1(Basic 2000),参见goo.gl/cOc0K。

 

我清楚地记得,当那位男老师说“今天就到这儿吧”时大家发出的失望的叹息。那位老师又接着说:“明天下午开始正式上课,报名参加的学员,要交10元钱学费。”我几乎是一路跑着回家的,跟妈妈一讲,她一点都没犹豫,只是说:“等你爸爸回来。”第二天,我拿着爸爸早上给我的10元钱,兴冲冲地跑去找前一天与我同行的一个同学(我们班主任的儿子)。结果他说他不去了,因为他妈妈说学那个没什么用。

我颇为扫兴地一个人走到少年宫,手在兜里紧紧攥着那10元钱。要知道,10元已经是当时面值最大的人民币了。

走进少年宫三楼的教室,我发现它其实特别大,昨天是塞满了人所以才没觉得。而今天,算我在内一共只有5个学生,后来才知道,其中的一个还是少年宫的工作人员。

那期计算机班的总收入为35元——有个学生中途退班了,她爸爸要回了5元学费。

许多年后,我跟母亲提起这件事,她说她只是想让我过一个不无聊的暑假而已。不过她倒是清楚地记得,当父亲听说报班需要10元钱学费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多学点东西总是好事儿。”再后来,有一次我回老家,见到初中的班主任,闲聊之间提起这件事,她居然一点都不记得了。想了想,我没再多说什么。

学习班之后的岁月里,摆弄计算机给我带来了无数心灵愉悦。这些暂且不论,只说一件事——在编写《TOEFL核心词汇21天突破》《TOEFL核心词汇21天突破》2003年第1版第1次印刷,2008年年底时已经是第3版第12次印刷,若干年来的累计销量已达数十万册。参见豆瓣goo.gl/wIdyM。的过程中,倘若我没有稍多于常人的那点计算机知识,能自己编写一些批处理脚本对编写批处理脚本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到我的网志上看一下《AutoIt教程》:goo.gl/QbDqfn。,就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完成那样海量的工作。而且,如果没有这些技能,就算再花几倍的时间,也很难拿出具有与《TOEFL核心词汇21天突破》同样质量的作品。而最终,质量保证了销量。

《TOEFL核心词汇21天突破》这本书,定价29元,自2003年上市至今,每年至少销售4万册,最多的一年是7.5万册,而我的版税税率是12%,所以,这些年来这本书为我带来的税后收入超过100万元——这可是当年我参加计算机学习班学费的10万倍不止。我常常跟母亲开玩笑,说她比巴菲特巴菲特:Warren Edward Buffett, 1930年8月30日—,美国投资家、企业家、慈善家,曾于2008年成为《福布斯》杂志“全球富豪榜”首富。参见维基百科goo.gl/VmEf7。牛多了,不到30年的时间里,投资回报率超过百分之一千万……

可问题在于,当年我在少年宫学习计算机程序语言的时候,怎么可能预料到,在20多年后的某一天,我需要先用软件调取语料库中的数据,然后用统计方法为每个单词标注词频词频:指一个字或词在一定范围的语言材料中出现的频率。在中文里最常见的汉字是“的”,然后是“了”,像“昶”、“鬯”这样的字,很多人根本就没见过。在英文里最常见的单词是“the”,然后是“of”,像“exorbitant”这样的单词,词频排序在3万开外。,再写一个批处理程序从相应的字典里复制出多达20MB的内容,重新整理……

顺便说一下,统计学是我上大学时唯一凭兴趣去学的课程,之后却被事实证明,这是我在那个阶段学到的最有用的知识——它是现代科学所有领域所必需的数学知识。当年我翻阅统计学书籍的时候,是万万不会想到有一天我会把那些理论应用到英语教学上的。事实上,在大学毕业的时候,我都完全无法想象自己有一天会去教英语!而长时间来学生们对我是“讲课最精彩的老师”这一评价,应该与我练就的超强说服能力有关——因为我大学毕业之后从事的第一份工作是销售。可是,我练就说服能力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有一天去当一个优秀的老师,只不过是为了赚钱糊口。

盲打是否值得学

另一个故事始于我接触计算机之前。由于有一位精通英语和俄语的父亲,当我的同学连打字机都没见过的时候,我家里就已经有好几台打字机了,我也在年幼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应该如何操作键盘了。然而,我到了将近25岁,也就是接触了计算机10年左右的时候,依然不会盲打——尽管学校有专门的打字课(那个时候很多学校的所谓计算机课,实际上就是练习王码五笔字型中文输入而已)。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常言之凿凿地对同学们说:“练习打字完全是浪费时间。”

我当时的逻辑是这样的。首先,我认为王码五笔字型输入法是给打字员用的我对五笔字型的看法一直不好,也因此招致很多争议。有兴趣的读者不妨阅读我一篇网志下的留言:goo.gl/QbDqfn。这篇网志及其留言倒是可以让局外人了解人们在争论问题的时候所表现出的种种心态。。为什么要学它?难道你将来想要当个打字员?我总觉得五笔字型只是一种抄写输入法,因为用它输入时只能边看边打。而对真正创造内容的人来说,先用纸和笔写出来再录入电脑,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事情吗?学习拆字方法已经很累人了,还要练什么指法,见鬼。更不用说这种所谓的输入法对思考的干扰——不仅要把字拆开再输入,还要按照莫名其妙的方法拆字。其次,盲打。我现在不是盲打,只用两根手指输入速度就已经挺快的了(至少比手写快)。

这样看来,我还有必要学习什么五笔字型和盲打吗?

在我有了这些定见很久之后,发生了一件事情。

那是在1997年,我25岁。当时互联网上除了聊天室和论坛,几乎没有什么实际的应用。时逢Windows捆绑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发的“微软拼音输入法1.0”,某天下午,当我在网上和一位永远都不会知道是谁的女生放肆地聊了两个小时之后,突然发现自己竟已无师自通地学会所谓的“盲打”了!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身边甚至有很多人羡慕我打字速度快。为了让自己的打字速度再快一点,我索性花了差不多20分钟,把原本默认的“全拼输入”改成了“双拼输入”。而这还远远不够。后来,我增设了“南方模糊音”(不区分z/zh、c/ch、s/sh),又把打字速度提高了一些。

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些认识,哪怕是简单的常识,也需要亲身经历后才能真正体会心智真正成熟的人在一些情况下能够做到无须亲自经历,仅凭思考就得到深刻的体会。”。只有拥有无与伦比的打字速度,才能体会打字速度快的好处。

打字速度提升后,我发现自己不再讨厌在读书的时候做笔记了,因为在键盘上敲字相对于用笔写字来说轻松太多。我开始大段地记录感想,有时甚至干脆整篇摘抄原文!真正体会到读书时做笔记、甚至大量地做笔记究竟有多大好处后,我突然明白自己过去拒绝学习盲打的想法是多么荒谬。而当时,就算没有异性的刺激,盲打也是顶多花一星期就可以搞定的事情,我竟然仅仅由于懒惰便拒绝了。如果,哪怕5年前,我花上一个星期学会盲打,那么,我可以多写多少读书笔记、多积累多少文字呢?更何况,10多年前,我就有机会、并且完全可能学会盲打。天哪,我浪费了多少时间!

我盯着电脑里存着文字资料的文件夹发呆,身虽无所动,心却早就懊悔不已。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瞬间的颤栗,就像是在噩梦中掉下悬崖后突然惊醒。只说过去的荒谬是出于懒惰和幼稚,不免过于简单了。事实上,这应该归因于我的心智能力不够强大。心智不强,才导致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只不过是懒惰,甚至振振有词、洋洋自得。最要命的是,我与原本可能的巨大收获一再错过,却又毫不自知。可怕!

许多年后,我开始写网志,大约从2005年年底开始,每天必写当然,有些时候写完了并不满意,所以只能存为草稿,或待将来修改之后再发,或几经修改依然不满意,只好删掉。但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依然可以做到每周至少更新3篇,多的时候甚至达到一天3篇。,迄今为止不知道写了多少字,能明确的是,发布的文章总数已经超过3000篇。这本书的初稿,也是先发布在网志上的。因为更新得勤,也因为喜欢的读者口口相传,我的网志每天的访问量很惊人,Alexa全球排名Alexa是一家专门发布网站世界排名的网站。参见维基百科goo.gl/hpQax。一度冲进1万。常有朋友问我,天天写那么多东西不累吗?说实话,真的不累。因为对我来说,打字已经是内建的能力,敲击键盘已经是自然的动作,思考才累——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常想,如果当年我没有“顿悟”,现在还处于两个手指敲键盘的阶段,后面很多事情就不会发生了——起码,我的网志就可能不存在了,当然,现在这本书更不可能存在了。

小结

去少年宫学程序语言,是我运气好——学了就学了,全当玩了;会了就会了,需要用就用上了,而且多年来一直在用。这里面最重要的根本不是聪明,而是运气——有一对认为“多学点东西总是好事儿”的父母。曾经拒绝学习盲打,是我愚钝,可我还是运气足够好,在多年之后醒悟过来。但正是因为当初的愚钝,我肯定错过了很多现在已经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的东西。

然而,这两段经历能够说明的道理却是非常惊人的:人们可能会基于一模一样的原因作出截然相反的决定。

当有机会学习一项技能的时候,人们常常会问:“学这东西有什么用呢?”其实,在尚未学习之前,对提问者来说,答案只能是“不知道”——尽管很多书籍中都已经花费大量的篇幅去论述“为什么要学习(某项技能)”。而“不知道那东西(对自己)有什么用”,恰恰是一部分人(更多一些)决定不学的原因,同时,它也是另一部分人(更少一些)决定去学的原因。

为了表述方便,让我们把“因为不知道那东西有什么用而决定学习的人”称为“甲”,把“因为不知道那东西有什么用而拒绝学习的人”称为“乙”。

在更多的时候,甲很可能想都没有想过“学这东西有什么用”。他从来都不问用途,只是自顾自学去了。许多年后,他自然而然地找到了这项技能的用处,享受了其已有技能所带来的种种好处。于是,这个既有经验成为他心智的一部分。当遇到新的学习机会时,他会自然而然地采取同样的策略——管它有什么用呢,学呗,学了总有用处。他也会自然而然地理解并相信“技不压身”的道理。

说完甲我们来说乙。乙当然永远不会知道这东西对他究竟有什么用,因为他从未拥有过这项技能,更不可能有机会亲身体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凭自己的经验能够得到的结论只能是:“我没学也没什么。”也许有一天,当他因为没有学习这项技能而遇到一点尴尬的时候,可能会慨叹:“当初不懂事,要是学过就好了……”然而,这对他来说,仅限于慨叹。再次遇到学习机会的时候,他依然会选择放弃,只不过除了“不知道学它有什么用”之外还多了一个理由:“现在学也来不及了。”这种拒绝学习的判断,渐渐融入他的心智,难以更易,最终,当他再次面临同样的机会时,他还会与过去一样,作出同样的选择。

认真审视一下自己,再观察一下身边的人,你就会发现:像乙一样的人比较多,比像甲一样的人多得多当然,还有很多人,他们有时候是甲,有时候是乙——正如之前的我那样。

问题的关键在于,甲和乙作出截然相反决定的理由竟然是一模一样的!人们通常认为,恰当的逻辑训练能够提高一个人作出正确选择的几率。可在上述情况下,大多数逻辑都无能为力。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并不罕见,相反,比比皆是。父母教育孩子的时候被孩子驳得哑口无言就是这类情况——并不是孩子不讲逻辑,也不是孩子的观点正确,只是他就是无法理解父母所要传递的经验或者道理。他们不相信的理由和父母相信的理由很可能是一模一样的!历史上也常常出现这种情况——其实目的都是“让人类的明天更美好”,可偏偏出现了对立的两派人例如,所谓“水火不相容”的“社会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营”。,他们为了原本一模一样的理想争执不休,甚至“抛头颅”、“撒热血”,牺牲几代人的福祉。

看穿这一切,摆脱自己的局限,需要心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