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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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从西卵村去纽约的路上要经过一个荒凉的地方——灰烬之谷。那可真是一个荒凉的地方,我很奇怪在繁华的大都市纽约和富豪别墅区的中间怎么会存在这样一个破败不堪的地方,简直就是一个垃圾堆放地,到处都是垃圾,废弃的塑料桶,污水中漂着一团一团脏东西,臭味熏天,苍蝇乱撞乱飞。一座座的垃圾堆成的山上居然有人爬上爬下挑拣东西,他们人不人、鬼不鬼的装扮令人害怕得想远远躲开。就连新修的公路也绕开这里,选择从它的旁边经过。

那里终日尘土飞扬,天空永远是灰蒙蒙的样子。最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那上面竟然矗立着一块巨大的广告牌。巨大的广告牌是一个人面孔的上半部分,也就是只有一双眼睛,根据这双眼睛下面的一行字,可以推断出它的主人叫T.J.艾克伯。艾克伯戴着一副黄框眼镜,他的眼睛明亮而深邃,仿佛能将这里的一切收归眼底。谁会异想天开将眼镜的广告投放在这种地方呢?想在这种地方招揽生意?也许广告主人已经永远闭上了他的眼睛,也许他已经离开这个地方去了别处,总之,这个广告牌被遗忘了,只剩下戴眼镜的艾克伯先生不分昼夜,不怕风吹雨打,永恒地注视着这片死气沉沉的荒原。

有一条河流从灰烬之谷边上流过,开往纽约的火车必须通过吊桥才能过河,一旦河上有轮船经过时,吊桥就必须吊起来,要过桥的火车只能先停下来等待轮船经过,吊桥放下之后才能通行。每当火车停下来等待时,火车上的人就不得不盯着这片荒原看上几分钟。而我,正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见到了汤姆·博坎南的情妇。

我从来没想过要去见他的情妇,虽然我也想知道她究竟长什么样子。汤姆从来不忌讳,也不避开熟人,他总是大大咧咧地带着他的情妇出现在熟人的圈子里,这多少令人感到难堪和不舒服,但汤姆才不管这些。他带着她去咖啡馆,然后把她一个人撇下,去跟熟人聊天,有时还会跟别人介绍他的情妇,他就是这样的人。

一天下午,我和汤姆一起坐火车去纽约,在等待过桥时,汤姆忽然拉着我的手跳下火车,说是去见一下他的情妇。那天出发前,他的确喝酒有点儿多了,显得非常粗暴,他那副不由他人分说,一定要去的架势就好像我下午没别的重要的事情可做。

我跟着他跳下了火车,翻过矮矮的铁路栅栏,又向回走了大约一百码,广告牌上的艾克伯先生透过他黄色的眼镜一直在默默地注视着我们。我们翻过一个垃圾堆,右手边出现了一排矮房子,用砖搭建的,刷成黄颜色,一间挨着一间,好像是一条小街道,人们可以在那里购买日常生活用品。走近时首先看到的是三个店铺,一家店铺门上贴着招租;一家在做通宵餐馆;第三家是个修车铺子,上面写着乔治·威尔逊修车铺,修理和买卖车辆。汤姆带着我走进了这家汽车修理铺。

老实说,这个汽车修理铺恐怕没什么顾客来修车,破败的墙壁四处漏风,工具零散地扔在角落和门前的空地上,只有一辆满是灰尘的福特车停在里面,仿佛许多年前就一直停在那儿似的。我很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修车铺子,没准儿修车只是个幌子,真正的买卖在小阁楼上。

就在这时,一个浑身上下脏兮兮的男人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走了出来。

“嗨,威尔逊,你好啊!伙计。”汤姆高声朝那个人打招呼,那个叫威尔逊的家伙看上去脸色苍白,目光涣散,无精打采的样子,手里拿着一个破抹布。他看见汤姆和我走进来后眼睛里忽然闪出一丝光来。

“你好,汤姆,嗯,你那辆车什么时候能卖给我啊?”他问道。

“你急个什么劲儿?再过几天吧,我让人再弄一弄,弄好后卖给你。”

“你找的那个人都弄了好久了,他的手脚可真不利索,太慢了吧。”

“一点儿也不慢,我觉得挺快的,”汤姆高声说道,“你要是再这么着急地催,那我可就卖给别人了。”

“汤姆,我并不是这个意思!”那家伙显然急了,“我只是……”

还没等他说完,汤姆已经变得不耐烦了,他四处转了转,用脚踢了踢散落在地上的零件。就在这时,楼上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我循着脚步声望了一眼楼梯,从楼上正走下来一位女士,她身材饱满结实,双胸傲立,穿着一件沾满了油垢的裙子,从她并不算好看的脸上判断,这位女士大约有三十五六岁,但是她身上有一种底层劳动妇女特有的活力,浑身是劲儿,眼睛里仿佛燃烧着欲望。她看见汤姆和我后,笑着从楼梯上走了下来。不用猜,她就是汤姆的情妇了,是修车铺老板威尔逊的太太。

那个女人若无其事地经过她老公身边,看都没看一眼,仿佛她的老公是个鬼魂,根本不存在。她的眼睛盯着汤姆,直直地走到他身边,热切地拉起他的手,激动地润了润嘴唇,头也不回地对着身后的丈夫说:“客人来了,怎么不去拿个凳子,让客人总站着不好吧。”

“哦,好的。”威尔逊像个仆人般应承着,急忙拐到里面办公室去找凳子,他的灰色头发,以及灰色的衣服,消失在水泥墙后面,几乎与周围的水泥墙融为一体。外面只剩下她的老婆和汤姆,她激动地看着他,眼睛里全是欲火。

“你想我吗?宝贝,”汤姆看着她,“我带你去纽约,坐下一班火车怎么样?”

“好。”

“我们在报亭旁边等你。”

威尔逊太太点了点头,转过身去做别的。这时,她的老公刚好从里面的办公室里搬出一条凳子,汤姆并没有理他,径直出了门。

我们就在来时的路口等着,尘土不时飞起,让人受不了,对面就是那个巨大的广告牌,戴眼镜的艾克伯先生静静地注视着我们,他那种眼神仿佛知晓一切。

“她必须离开这种鬼地方。”

“威尔逊先生不反对吗?”

“哼,他连自己是否活着都不清楚。如果她跟我们去纽约,那他会以为她是去找她的妹妹。”

那天下午,我和汤姆,还有汤姆的情妇一起坐火车去了纽约。确切地讲,我们并不是一起,因为我们不坐在同一节车厢。威尔逊太太坐在我们隔壁的另一节车厢里。毕竟,火车上大都是从东卵村来的乘客,大家都互相认识,汤姆也不想让大家觉得太尴尬。

火车到达纽约后,汤姆扶着威尔逊太太下车时,我看到她穿着一件棕色的上面点缀着俗气大花朵的长裙,因为太胖了,裙子紧紧地绷在身上。

下车后,她先在报刊亭里买了一份《纽约八卦》,又从旁边的小商店里买了一瓶香水和一些冷霜。

等威尔逊太太买好东西之后,我们准备叫车去市里。她一连放过了四辆经过她身边的车。我们只得在这回声四起的车站里等着一辆她看得上的车子。幸亏车不少,等的时间不算太长,她最后选中了一辆淡紫色的车子,车座上有灰色的垫子,她说她喜欢这种颜色。

我们进去坐好,车子刚要开出高大阴暗的车站,进入阳光普照的大街上时,威尔逊太太却猛然扭过头来,说:“我必须买一只小狗,我就要那样的小狗。”她伸长胳膊到车前窗处,敲了敲玻璃。

车子在一个老年人身边停了下来。那个老年人灰白头发,面相非常像约翰·D.洛克菲勒。他脖子上挂着一个篮子,篮子里面正躺着几只小狗,因为都是刚出生的小狗,身体是蜷缩着的,长相都一样,根本辨别不出是什么品种。

“这些狗儿是什么品种?”车子刚停下,威尔逊太太就迫不及待地问那位卖狗的老人。

“有好几个品种呢,夫人,您想要什么品种?”老人靠近车窗回答道。

“警犬,是的,你有警犬吗?”

威尔逊太太的喜好真的令人惊讶,哪种女人会想要警犬呢?

老人犹豫了一下,他伸手进篮子里,捏着一只小狗的颈背轻轻地把它拎了起来,小狗扭了扭身体。

“这不是警犬。”汤姆对着车窗外的老人喊道。

可怜的老人有些犹豫,他真怕他们不买自己的小狗,“是的,先生说得对,它的确不是警犬,”他用粗糙的手轻轻地抚了一下小狗的背部,“它是一条艾尔谷犬,它的皮毛非常柔软,摸起来像棉毯子一样,而且,它不会生病,不会给主人添任何麻烦,甚至能听得懂主人的话。”

“我就要这只小狗,多少钱?”威尔逊太太显然已经非常喜欢这只狗了,一定要买下不可。

“既然太太这么喜欢,那就给十美元吧。”卖狗的老人将那只艾尔谷犬从篮子里拎出来,轻轻地递给了车子里的威尔逊太太。

威尔逊太太将艾尔谷犬白色的爪子放在自己的腿上,满心欢喜。如果这只艾尔谷犬真的不会生病那可就太合她的心意啦。她将自己的脸贴在艾尔谷犬的小背上感受它柔软的皮毛,紧接着,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它是男孩,还是女孩?”

这种问法非常巧妙,但是粗鲁的汤姆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他回答道:“母狗,当然是母狗。喏,给你钱,拿去,再进十只卖。”他从自己的皮夹子里抽出钱来随手扔给卖狗的老人。

我们继续向前开,车子驶向纽约最著名的第五大道。道路宽阔起来,天气晴朗,阳光温暖,又没有风,天空悠闲地飘着几朵白云,在这个星期日的午后,一切都是那么舒服,人们并不像是行走在大都市里,反而像是在草原上漫步,这时,要是有绵羊出现在眼前大概也不会有人觉得惊讶吧。

享受了一会儿好天气,我忽然觉得自己该离开了。

“停一下,我在这儿和你们分开吧。”

一听我要下车,汤姆急了:“你不能下去,无论如何你得和我们一起去公寓,那儿可好玩儿了,为了大家快乐,否则默特尔可是会伤心的。”

“是的,是的,一会儿还有几个人会来的,可热闹了,”威尔逊太太劝我,“我妹妹凯瑟琳也会来的,见过她的人可都说她漂亮得很,难道你不想见一见?”

“哦,我也很想过去,可是——”

“想去就去吧。”我的话还没说完,汤姆就让司机掉头,直接穿过中央公园,去了他们的公寓。

他们的公寓并不在纽约核心区,在西城的一百五十八号街上。那里有一排整齐的房子,外形相同,都是白色蛋糕的样子。我们的车子在其中的一个白色蛋糕前停了下来。

威尔逊太太抱着她的艾尔谷犬从车子里走了下来,她高昂着头,环视了一下四周,然后向房子走去,宛若女王回宫一般。

在电梯上,她又宣布要请她的朋友麦考夫妇,还说马上要打电话给她妹妹,叫她妹妹一起来玩儿。

他们的公寓在顶层,面积并不大,一间卧室,一个小餐厅,一个小客厅,还有一个盥洗室。推开门即是客厅,客厅里摆着不多的几样家具,四周的装饰都是很烦琐的花色布,墙壁的装饰画也是艳丽无比,感觉一转身就会靠在法国凡尔赛宫的仕女身上,那个画面中的仕女正裸露着上身在荡秋千。在这幅画的边上,还有一幅感觉莫名其妙的画,好像是放大了的照片,猛然看上去感觉是一只母鸡正坐在一块仿佛是石头一样的东西上面,但离远一点儿看就会看出那并不是母鸡,而是一顶帽子,帽子下面是一张人脸,仔细辨认是一个老太太,她戴着一顶奇怪的帽子,帽子下面的一双眼睛正俯视着房间里的一切。

房间唯一的桌子上摆着几本过期的《纽约八卦》,看来这本杂志是威尔逊太太的主要读物,边上还有几本专门报道百老汇八卦的报刊。

威尔逊太太叫我随意坐,然后就一门心思地关注起她新买的艾尔谷犬。电梯工不情不愿地帮她弄来一个纸盒子,里面放着一些稻草,还有一杯牛奶,牛奶里面加了好多又硬又大的饼干,估计泡一整天也泡不软吧。

汤姆不知道从哪里取出来一瓶威士忌,他给我倒了一杯。我并不怎么喝酒,平生只醉过两次酒,其中一次就是在这个下午。

对于喝完酒之后发生的事情我的记忆不是很清晰,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在云里雾里。我大约记得那天的阳光一直从外面照射着屋子,晚上八点了太阳还没有落下。当时威尔逊太太坐在汤姆的腿上给好多人打电话。我到处找香烟找不到,只好起身坐电梯下去到街角买了一包上来。进到屋子里时汤姆和威尔逊太太都不见了,我知趣地翻开桌子上的一本书看,记得那本书叫《彼得·西蒙传》,写得简直莫名其妙,看了十几页依然看不懂作者在写些什么,或许这和我喝了太多的威士忌有关吧。总之,那本书在我看来简直不叫书。

不知过了多久,汤姆和威尔逊太太忽然又出现了,客人们也陆陆续续到了。我终于见到了威尔逊太太的妹妹凯瑟琳,她留着一头又硬又长的火红色卷发,脸上涂了一层很厚的粉,看上去白得像牛奶,眉毛显然拔过,又重新画上,画得太细,眉头处又画得太弯。威尔逊太太说的漂亮大概指的是她的妹妹比她瘦吧。说实话,除了瘦之外,真找不出哪一点能让我觉得漂亮的。

她的妹妹进屋后先是趾高气扬地环视了一遍屋子,好像在确认谁是否动了自己的东西,她这架势让我觉得她才是这间屋子的主人。确认一切完好后,她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抬手弄自己身后的头发,由于手臂上戴了太多的乱七八糟的镯子,一抬手便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我问她是否住在这里,她非常夸张地大声笑了起来,又重复了一遍我的问话,然后才说她和一个朋友住在附近的旅馆里。

麦考夫妇是她们姐妹的朋友,就住在这幢楼里。来之前那位麦考先生显然刚刮过胡子,脸上还沾着些许肥皂沫,他脸色苍白,头发稀少,瘦得仅仅剩下一副骨头架子。他指着墙上那幅威尔逊太太母亲的肖像说那是他的杰作。原来他是个搞摄影的,拍了这张照片后又放大送给了威尔逊太太。

麦考太太身材中等,不胖也不瘦,长相还算可以,但就是不讨人喜欢。她说她的丈夫最喜欢给她拍照了,到现在为止已经拍了一百二十七张了,有些照片她喜欢,有些照片她不喜欢可是她丈夫喜欢。

麦考太太正在没完没了地讲她丈夫的摄影时,威尔逊太太进了客厅,汤姆也来了。这次威尔逊太太换了一件新衣服,是一件做工精良的白色雪纺长裙,不那么紧身。也许是为了更符合这身衣服的气质,她讲话不再那么高声,那种傲慢的态度现在变成了目空一切的神情。

她不停地在屋里走动,白色的长裙不时发出沙沙的响声。她的谈吐和姿态也发生了变化,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跟过去的自己毫不相干。她和麦考夫妇谈起了报刊上的八卦新闻,一会儿又谈起了麦考先生的摄影,仿佛这些事情就是她的日常生活,她仅仅是偶尔拿来分享一下。

“你知道吗?上周我叫了一个女人来给我按摩脚,按摩完后让她给我报价,你们猜她写了多少?”威尔逊太太夸张地看着她的妹妹凯瑟琳说道,“不瞒你们说,如果不看她罗列的内容,光看账单,你肯定会以为自己去医院做了个阑尾切除手术呢。”

“要这么多钱!”她妹妹凯瑟琳叫道。

“是啊,所以说现在这些人就知道要钱。”威尔逊太太一脸鄙夷地说道。

“那个女人是谁?”麦考太太插了句话,问道。

“嗨,就是老在附近走街串巷给人按摩的罗伯特太太。她看见钱简直两眼放光。”

“哦,默特尔,你这身裙子可真好看。”麦考太太伸手去摸威尔逊太太的裙子。

“不过是一身旧裙子罢了,”威尔逊太太故作轻蔑地回答道,“你们要来我就随便套了一件而已。”

“这条裙子太适合你了,能显出你独特的美来。要是切尔西能拍下来肯定是一幅杰作。”麦考太太看起来特别欣赏这条白色的长裙。

此时,大家都在盯着威尔逊太太看,她轻轻靠在沙发上,用手将额前的一绺头发拨向耳后,对着大家微微一笑,然后将胳膊搭在身后的沙发背上。摄影家先生站在客厅的一角仔细端详了半天,又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半蹲着慢慢走近威尔逊太太,好像在研究光线:“您保持这个姿势别动,我得换个角度,您的脸上必须有光线照射,我还想把您的头发也拍摄进来。”

“脸上不见得非得有光线吧,我倒觉得——”麦考太太还要再说些什么,麦考先生却用手指靠近嘴巴嘘了一声,示意她不要打断自己。大家又随着摄影师的移动,将目光重新投注到威尔逊太太身上,她正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

这时候,汤姆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边伸着腰边说道:“麦考,你们几位要不要喝点儿什么?默特尔,再来点儿冰水吧,大家都快睡着了。”

“刚才我就让人去拿了,现在还没来。这些人真懒惰,得时时盯着。”威尔逊太太摇了摇头,表示对下人很无奈。过了一会儿,她又从沙发上起身,急急地走向卧室,我以为她有什么急事儿,原来她只是跑过去亲她刚买来的小狗。亲完后,她又抱起它大摇大摆地走向厨房,她那副样子仿佛厨房里有好几十个仆人等着她安排事情做。

这时,原本站着的麦考先生走到汤姆身边坐下了:“我在您住的长岛那边拍了好多照片呢,那儿的景色可真美。”

“哦!”汤姆对摄影完全是门外汉,我猜他并不想和麦考先生过深地谈论这个问题。

“其中有两幅我还特意装上了画框。”

“哦,是吗?”

“是的,很多人都见过的,其中一幅作品叫《蒙托克角:大海》,另一幅作品叫《蒙托克角:海鸥》。”麦考先生提起自己的杰作来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凯瑟琳这时扭过头来问我:“听说你也住在长岛那边?”

“是的,住在西卵村。”我如实回答。

“西卵村?我一个月前刚去那里参加了一个派对,在一个叫盖茨比的人家,你肯定认识他吧?”

“我是他的邻居。”

“哦,”凯瑟琳显然来了兴致,她又向我靠近了一些,“我听参加派对的那些家伙们说他是德国皇帝恺撒·威廉的侄子,还是什么表弟之类的,他超级富有,他的钱应该都是德国王室的吧。”

“是吗?”

凯瑟琳点了点头。

“我跟他没有过接触,不太清楚这些。”

我们正在聊着我那神秘的邻居时,谈话被麦考太太打断了:“亲爱的,你看凯瑟琳,我觉得你应该给她现在的样子拍张照片,应该非常好看的。”

麦考先生并没有起身过来,他还在继续和汤姆聊他的摄影:“长岛那边应该有许多人都喜欢收藏摄影作品,他们的品位极高,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很想在那边多联系一些客户……我需要有人帮我介绍一下,先开个好头。”

“这个你可以找默特尔,她能帮你的。”汤姆说道。

恰好威尔逊太太从餐厅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托盘,“你在说什么?”她显然不知道他们在讨论什么。

“我说你可以写封信给你的先生威尔逊,让他协助麦考先生拍一些摄影作品,题目我都想好啦:油泵前的乔治·B.威尔逊,或者机车修理师威尔逊。哈哈哈!”汤姆大声地笑着,还朝威尔逊太太挤了几下眼睛。

凯瑟琳又向我这边挪了挪,小声就着我的耳朵说:“我看他们两个都觉得难受,一个不爱自己的老公,一个不爱自己的老婆。”

“哦,真的吗?”

“当然了,不把自己的另一半当回事儿,其实我并不是说他们的老婆老公有多么的好,只是纳闷儿他们为什么就不能干干脆脆地离婚,光明正大地走到一起来呢?”

尽管凯瑟琳将声音压得很低,但默特尔还是听到了,她拿起桌子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水,神情幽怨地说道:“我爱汤姆,汤姆也爱我,但是他的老婆却缠着他不放,说什么自己是天主教徒,天主教徒不能离婚,汤姆被她缠得脱不了身。”

啊,这是什么话!黛西不是天主教徒。他们编造谎言真是煞费苦心。

“我听他们两个谈论过结婚的事情呢,”凯瑟琳又小声地对我说,“说是等结婚后打算去西部住一阵子,因为这里太多的人认识他们,想避避风头和一些闲言碎语。”

“去欧洲岂不是更好些?”我搭着她的话说。

“欧洲!你喜欢欧洲吗?”提起欧洲这个字眼,凯瑟琳有些兴奋,“我前一阵子刚从蒙特卡洛回来。”

“是吗?”

“我和朋友一起去玩儿,在那里没待多久就回来了。我们先去了马赛,然后才去了蒙特卡洛,去时每个人身上都装了一千多美元,按理说也不算少了,但一进赌场才玩了一会儿就全部输光了。天哪,我恨死那个城市了,我们回来时连路费都差点儿不够了……”

我一边听着凯瑟琳讲自己乱七八糟的经历,一边望着窗外,此刻,天空一片玫瑰色,仿佛地中海的颜色,令人沉醉。

这美好的景象被麦考太太尖厉的声音打破了,她让我意识到自己还在房间里。

“告诉你吧,我年轻时也犯过错的,差点儿就嫁给一位犹太年轻小伙子,”她的声音又提高了一倍,“他追了我好几年,但他的长相真的不怎么样,也不是特别有钱的那种,许多人都说他配不上我。但你们知道,我是特别容易陷入感情里的人,再加上那时候比较年轻,不懂事儿,就在我即将答应他的求婚时,麦考出现了。”

“哦,太及时了,”威尔逊太太在边上认真地听着,“至少你没有嫁给不该嫁的人。”

“是的,我当然没嫁给他。”

“那我们两个的区别就是你没嫁,而我却嫁了。”默特尔叹息地说道。

“你为什么要嫁给他呢?默特尔,没有人强迫你嫁给他呀!”默特尔的妹妹凯瑟琳问。

“我上当受骗了,”默特尔现在想起来还是恨恨的,“我以为他是个有教养的绅士,知书达理,我是冲着这一点才嫁给他的。”

“你还是很爱他的,对吗?至少有一段时间是爱他的。”凯瑟琳说道。

“爱他?见鬼!”默特尔忽然提高了嗓门,大声嚷嚷道,“如果那叫爱的话,那看来我跟所有的男人都有爱了。”说这话时,默特尔看了我一眼,而我只有尽力装出一副不指望什么人会爱上我的表情来。她的意思大概是想说她对威尔逊先生的爱不会超过对随便哪个人的那种爱。

默特尔继续讲她与威尔逊那份不幸的不值一提的爱:“我对他唯一动情的是在结婚的时候,那天他穿了一件西装,倒也合体,看着很气派,但他没有告诉我那件西装是借来的,直到过了几天人家赶上门来要,我才知道他连一套像样的西装都买不起。我趴在床上哭了好几天,太令我伤心了。”

“唉!她真不应该嫁给他,她应该现在马上就和威尔逊离婚,”凯瑟琳也替姐姐鸣不平,“她和威尔逊在那个阁楼里住了整整十一年,多么可怕,直到她遇到汤姆,汤姆是她第一个真正的爱人。”

酒已经喝了不少,汤姆又开了一瓶。屋子里的人除了凯瑟琳不喝酒,坚持喝苏打水之外,大家都互相端着酒杯在碰杯。汤姆提议吃一种大街上正在流行的三明治,大家都说好。于是汤姆按响了门铃,叫看门人去买。

我的头一直晕着,不想再喝酒了,也不想吃任何东西,只想早点儿回到住处,但每次起身说要回去时都被人又按下,重新陷入吵闹和争论当中。

大概已经很晚了吧,街上的灯早就亮了,楼下的人家洗漱完毕已经上床,只有我们这一层依然灯火通明。街上的行人一定会奇怪,这一户人家在做什么,说不定有些行路人还会驻足思考,观望一会儿,企图知道亮光里面的秘密。

默特尔忽然搬了一把椅子到我跟前来,她坐下来并俯身凑近我的耳朵,我顿时感到一股温暖的气息扑了过来。大概是太兴奋了吧,她的话匣子大开,要给我讲她跟汤姆的第一次相遇。

“我和汤姆第一次遇见就是在小火车上,咱们今天坐的那个小火车上。那个火车每节车厢的两头都有两个非常狭窄的座位没人坐,面对面的那种。当时的情况我记得非常清楚。那天,我打算来纽约看我的妹妹凯瑟琳,而且打算在纽约住一晚上再回去。我上了车后就只能坐在那个小座位上,刚坐下不久,汤姆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坐到了对面。我们两个坐的位置实在有些挤,都快碰到彼此的腿了。汤姆当时穿着一件黑色的礼服,一双漆皮鞋。我鬼使神差地一直在看他,但当他抬起眼睛看我时,我就赶紧假装自己在看他头上方的广告。就这样一直到纽约,我们都没有说什么话。但是下车后,汤姆紧跟着我,他的胸部都差点儿蹭到我的胳膊了,他就那样一直紧贴着我。我告诉他再这样我可要报警了,但他完全不管,他可能知道我不会报警的。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跟着他上了出租车,一直开到了他要去的地方。我脑袋里晕晕乎乎的,还以为自己在地铁里呢,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默特尔,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人生苦短,应该想什么就去做什么才对。’”

说到这里,默特尔看了一眼旁边的麦考太太,她正发出一种奇怪的笑声,满屋子好像都在回荡着她的笑声。

“太有意思了,要是当时你没有这么做现在还说不定在哪儿后悔呢,是吧?”麦考太太举着酒杯说道。

“亲爱的,我身上的这件白色裙子很适合你的,我穿完就送给你,改天我再去买一件新的。我现在记性不大好,”她大声说着,“我必须把要做的每件事情都列在单子上,一件一件地做,按摩,烫头发,给小狗洗澡,买漂亮的项圈,买精致的玻璃烟灰缸,给妈妈的墓地买一种系着黑色丝绸的花圈。对了,我听人家说这种花圈不用老去换,放一整个夏天都可以。这些事情都必须写上,要不然我会忘记的。”

默特尔讲这些话时,我又喝了几口酒,喝之前我看了一眼手表,才晚上九点钟,过了一会儿我再看表时发现已经十点钟了。我不明白指针怎么会瞬间指到十的位置上,大概真的喝多了,因为头晕看错了吧。

麦考先生已经睡着了,他靠在沙发上,头无力地耷拉在一边,额前的头发掉下来一绺,双手握着拳,放在大腿上,一副实干家的样子。现在,我终于可以拿出手绢来,轻轻地帮他擦掉了他嘴角那令我难受了许久的唾沫,这下好多啦。

刚买来的小狗孤独而又可怜地站在桌子边上,嘴里发出嘤嘤的声音。窗外已经一片漆黑,屋里的人不停地走动着,一会儿出现,一会儿又消失,一会儿从卧室里出来,一会儿又从厨房出来,大概每个人都喝多了酒,做起事情来都是颠三倒四,稀里糊涂的。

大概半夜时分,我半眯着眼睛一个人坐着,边上传来汤姆和威尔逊太太的对话,刚开始还只是说话,后来就变成了争吵,越吵声音越大,简直要打起来了。我听见汤姆粗暴地说“你别提她的名字”。

“我就要提,黛西!黛西!黛西!”威尔逊太太大声嚷嚷,“我就要提怎么了?黛西!黛西!黛——”

原本坐着的汤姆站起来一拳挥向威尔逊太太的脸,威尔逊太太的鼻子当即就流血了。

接下来屋子里就乱了,凯瑟琳和麦考太太扶着威尔逊太太去浴室,汤姆火气未消地站在屋子中间,地面上都是血迹。威尔逊太太断断续续地痛哭哀号着,两位女士则一边哄一边骂,又到处跑着找药箱。那个伤心欲绝的女主人又从浴室里走出来,从自己买来的八卦期刊上撕下来几页纸,试图擦掉沾在织物上的血迹,然而,怎么擦都无济于事,她哭得更凶了。这时,麦考先生被吵醒了,他揉了揉眼睛,不知道眼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睡眼蒙眬地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向外走去。我急忙从衣帽架上取下衣服和帽子跟了出去。

我们一起进到嘎吱作响的旧电梯里,麦考先生抬起头来说:“改天过来一起吃午餐吧。”

“好的,去哪儿吃呢?”我回应。

“随便在附近找个地方。”

“别碰那儿的开关。”电梯工突然朝麦考先生喊道。

“我碰了吗?噢,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个是开关。”麦考先生说完自己又向后挪了挪身体,将那个地方让开了。

后来发生的事情我记得不是很清楚,只记得好像我将麦考先生送到他家,他坐在床上,床上堆了好多画册,《美女与野兽》《寂寞》《布鲁克林大桥》……

我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又去了宾夕法尼亚车站,好像还在地下一层冰冷的候车室里睡了一觉,一直到凌晨才醒来,身边的凳子上放了一份当天的报纸,不知是哪位乘客看完留下的。再后来,四点钟的早班车来了,我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帽子就坐上车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