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增值税收入效应:基于国际实践视角
5.1 各国历年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和GDP的比重
截至2016年1月,全球共有167个国家(地区)开征增值税,而在OECD的34个成员国中,仅有美国一个国家并未开征增值税。尤其是近年来,增值税已经成为大多数OECD国家中一般消费税的主要税收收入来源。从2015年的数据来看,一般消费税的税收收入占各国总收入的32.4%,占GDP的比重为10.9%。而增值税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约为20.0%,占GDP比重为6.7%。图5-1、图5-2为2015年具体各国的增值税收入情况。
图5-1 2015年各国增值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
图5-2 2015年各国增值税占GDP的比重(%)数据来源于OECD数据库http://stats.oecd.org/
在2015年,34个OECD国家中有30个国家的增值税对税收收入的贡献比例超过15%,其中有20个更是超过了20%。增值税占GDP的比重也有一半以上的国家超过了6.7%。
在分析完截面数据后,接下来采取时间序列对增值税收入的历年数据进行归纳,图5-3是OECD国家增值税收入的平均变动情况。增值税收入占GDP的比重呈现出波动并缓缓上升的趋势,而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起伏较大,这可能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其中2008年因为金融危机的爆发,两个序列均出现明显的下降态势。由此可见消费品的流转受经济因素影响较大,消费者对未来经济情况预期并不乐观时,会降低消费进而导致相应税收收入的缩减。因而2008年附近是最近时期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转折点。
图5-3 OECD国家历年增值税收入均值水平
在整个增值税开征历史的前半段,各国通常依赖提升税率的方法以获取更多的增值税税收收入。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以扩大税基征收额外的增值税,因此考虑到税率会比较显著地影响到增值税税收收入的总额,图5-4列出了近40年OECD国家总的一个标准税率的变化情况。从整体趋势来看,税率呈现出一种上升的走向,中间也有几个比较明显的波动。其中2009年是一个关键点,主要是OECD国家为了应对在经济危机之后陷入的财政收入稳定性问题,而增值税又被认为是获取额外税收收入的更有效方式,且相比所得税而言对经济的消极影响较小,所以多数国家选择在2009年提高增值税的标准税率。这也就解释了图5-3中,增值税税收收入比重从长期看来是缓慢上升的,而在2008年的拐点之后有一个比较明显上升趋势的现象。
图5-4 OECD国家平均税率的变化
除了提高标准税率之外,很多国家会选择提高其低档税率或者缩小低税率适用范围、将入境服务和电子产品纳入征税范围内、废除或限制对低价值进口产品的免税力度等手段以获取更多的税收收入。尤其是2014年之后,许多OECD国家提高了国内的低档税率或者缩小了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例如,挪威对交通运输业和娱乐业的低档税率从8%增长到10%;在希腊,13%的低税率范围显著缩小,许多包括像糖、咖啡、食用油、盐、香料等商品重新纳入标准税率的范围,适用标准税率的基本上涵盖了除剧院、酒店及住宿、家庭医保之外的所有服务(图5-5)。另外,希腊的标准税率也从2016年开始由23%调高到24%(图5-6)。
图5-5 挪威增值税收入情况
图5-6 希腊增值税收入情况
虽然大多数国家在整体提升增值税税率的大环境下其税收收入的占比也表现出上升趋势,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例如,卢森堡在2015年将其标准税率15%提升到17%,低税率从12%提高到14%,最低税率也从6%提高到8%,并把电子书从最低税率的范围中移除,但是即便如此,其收入占比(不论是GDP还是税收收入)近几年都呈下降趋势(图5-7)。因而此时税率的变化就只是众多影响因素中的一个,增值税收入比重受其影响的大小具体还是要结合卢森堡该国国内的税制结构进行综合考量。
图5-7 卢森堡增值税收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