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小说之父经典作品:十五岁的船长(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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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在老汤姆他们四个被卖的那天,下午4点钟,在中央大街的尽头,响起一阵皮鼓、铙钹和其他非洲传统乐器的轰鸣声。

顿时,市场的每一个角落都显得更热闹了。经过半天的喊叫、争斗,着了魔似的商人们,居然嗓子没喊哑,胳膊、腿也没伤着。

不少奴隶依然被“陈列”在广场上,等待买主。黑奴贩子们争论着号码牌上的标价,讨价还价之热烈、场面之庞杂,就是伦敦股票市场行情看涨的日子,也赶不上其百分之一。

在这一阵杂乱无章的声音响起来之后,市场上的交易就停了下来,扯开嗓子叫卖的小贩,也都不叫了,在那儿一个劲儿喘气。

卡索塔的土著王酋长玛尼·伦卡大驾光临。他身后是一大串的随行人员,好几个妻子、他的“官员”和士兵。

阿菲斯和其他的贩奴老板立刻迎了上去,做出些非常夸张的恭敬动作,弄得老土著王兴奋异常。

玛尼·伦卡坐的是一顶旧轿子,下轿子的时候,有四五个人搀扶着他。

他50多岁的年纪,可看起来有80岁,像一只衰老的猴子。

他头戴教堂似的小帽,上面有一排染成红色的金钱豹的爪子,露着一撮儿一撮儿的灰白色的毛儿。这是卡索塔土著王的王冠。

他腰上系着两条兽皮裙儿,上面缀满了玻璃珠子,这种皮裙比铁匠们的皮裙还坚硬。

他胸脯上文着很多花纹,是他家族的徽饰。按他们的说法,玛尼·伦卡土著王的家族谱系可以上溯到开天辟地之时。

土著王手、脚和胳膊上载着镶金的铜环,足蹬一双在西方只有仆人才穿的卷口黄皮靴,这是20年前老阿菲斯送给他的礼物。

土著王的左手握着一很粗大的圆顶包银头儿的手杖,右手拿着一个镶满玻璃珠子的蝇拂,头上撑着一把旧布伞,上面缀满了补丁,好像是穿百衲衣的小丑的衣服。

最有意思的是,他鼻子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脖子上挂着一把放大镜!就是波迪克特表兄丢的、后来他们从巴德的口袋里搜走的那两件宝贝!这就是这位使方圆百英里的土著居民胆战的老土著王的装束。

玛尼·伦卡自称奉天承运,依靠让人毛骨悚然的残酷统治称王霸道,有谁对这一点表示任何一点怀疑,他都会立刻把这个人送上天国,去证实一下。

因为他是上天的神,所以他在地上要什么就会有什么,一切都应该得到满足。吃饭,因为想吃;喝酒,也因为想喝,每次他都喝到再也不能多喝一点点儿的程度。

他和他手下的大小官员们,都是些不可救药的醉鬼,而玛尼·伦卡却认为他们都是些很知道克制很有分寸的人。

他是个最典型的酒鬼,整日泡在烈性啤酒、“碰杯”酒和老阿菲斯提供给他的大量的一种叫“三六酒”的酒中。

咱们再来说说玛尼·伦卡的后宫。

他有各个年龄层的妻子,千姿百态,什么样儿的都有。这次来市场,大部分都随着来了。

他的第一个妻子,或叫第一夫人,也就是土著王后,40多岁了,泼妇性格,与别的妻子一样,也是土著王家血统。

她身着一件色彩鲜艳的苏格兰格子花呢上衣,一条缀满玻璃珠儿的草裙,凡是能挂上东西的地方,都挂上了各种各样的箍儿和环儿。

她的发型更是奇特,是个多层的宝塔,小脑袋上好像放着个大箩筐。

简直是个妖精!

别的妻子们与她都是亲戚,亲姐妹或是堂姐妹,穿着没这么复杂,也年轻点儿,都随在土著王的后面,只要一声招呼,她们随时准备作土著王的“活动家具”。

土著王要坐下来,立刻就有两个妻子趴在地上当凳子。土著王坐在她们的背上,脚则放在另外两个妻子的身上!

土著王的随从中还有他的文武官员及巫师们。土著官员们走起路来,同土著王一样摇摇晃晃的,身上或多或少都缺点东西。有少一只耳朵的,有少一只眼睛的,有没鼻子的,有没手的,没有一个人五官俱全!

这是因为,在卡索塔的土著王国里,只有两种刑罚,死刑和割掉五官四肢的一部分,至于执行哪种刑罚,全凭土著王的高兴。

犯的是小错误,就割五官或四肢的一部分,其中最重的是割耳朵,因为割了耳朵,就再也不能戴铜耳环了!

土著王下面各区镇的头目叫“基洛洛”,他们有世袭的,也有委任的,委任期一般为四年。他们的斑马皮帽子和大红背心,是官服的标志。他们手中都拿着一根白藤木长棍,棍子头儿上涂着能使人昏迷的巫药。

士兵们的武器主要是弓箭,弓背儿上缠着可以更换的绳子,两头儿都用流苏作为装饰,身佩锋利如蛇舌的匕首和宽头儿长杆的标枪,还有棕榈板做成的木盾,盾面上雕刻着阿拉伯式的图案花纹儿。他们身上几乎不穿东西,所以土著王也就不用在这方面开支了。

咱们再来谈谈那些巫师和吹鼓手。

当地人称巫师为“穆干加”,是当地治病的医生。

土著们非常迷信这种靠鬼神治病的医术,迷信巫师念咒画符,迷信那些用红白颜料涂抹着的各种各样的神像,有鸟兽像,也有木雕男女人身像。

当然,这些巫师也都是五官四肢不全的人,可能是治病无效,土著王给他们的酬劳吧!

吹鼓手有男有女,他们摇着一种用手摇木棒击打的能发出刺耳尖叫声的“木鹰”,敲着震耳欲聋的皮鼓,用安着橡皮圆头儿的细木棒,击打着土著们称之为“马里梅巴”的葫芦琴,这是一种由两排大小不等的葫芦组成的打击乐器。这些乐器的合奏,确实产生了震耳欲聋的特殊效果,没听过的人绝对受不了。

土著王和他的随从们的头顶上,飘扬着几面大大小小的旗帜,在几只特别长的木杆儿刺枪顶儿上,挂着几个刷了白粉的骷髅头,那都是被玛尼·伦卡打败的部落酋长的脑袋。

土著王一下轿,广场上顿时响起了欢呼声。各“沙漠商队”的士兵们都向天鸣枪敬礼,破土枪的响声很小,完全被人群的欢呼声所淹没了。

“沙漠商队”的小队长们,先用他们身上带的一小口袋朱砂粉把嘴涂成红色,然后再在土著王前行下跪礼。

老阿菲斯也走上前去,向土著王献了一包新鲜的烟草,土著们称这种烟草为“安神草”。玛尼·伦卡确实需要安神去火,因为他总是莫名其妙地大光其火!

和老阿菲斯在一起的科因卜拉、依奔·哈米斯,还有那些阿拉伯和混血种的黑奴贩子们,都过来朝见土著王。

他们高呼“马尔哈拉!”意思是欢迎。

有的人鼓掌,有的人鞠躬,一躬到地,还有人把脸上涂上了污泥,以表达他们对这位丑恶的土著王的敬意。

玛尼·伦卡根本就没看这些人一眼,他迈开腿往前走,摇晃着,好像是地不平似的。

他实际是在戴着号码标价牌子的黑奴群中跌跌撞撞地前进。如果说那些黑奴贩子们担心土著王一时心血来潮,向他们要几个奴隶,那么奴隶们则更担心自己会落到土著王的手里。

尼格鲁一直跟着阿菲斯,阿菲斯向土著王行礼时,他也跟着行了礼。

阿菲斯和土著王谈话,讲的是当地的土语。玛尼·伦卡只用一些单音节词来表达思想,即使这样,他也很吃力,因为每个音节都是从那两片酒精中毒的黑嘴唇中挤出来的。

谈话的内容,也只是土著王向阿菲斯要酒喝,最近几次重要的迎神祭酒典礼,把酒都用光了。

“非常欢迎您的到来!”老阿菲斯献着殷勤。

“渴了!”土著王回答。

“市场交易的分红中,有您的一份!”

“弄点喝的来!”这是玛尼·伦卡的回答。

“这是我的朋友尼格鲁,他离开这儿已经很长时间了,能再一次见到您,他非常高兴!”

“我要喝酒!”土著王喷着恶臭的酒气说。

“好,好!”

“拿‘碰杯’酒来!

“拿蜂蜜酒来!”

阿菲斯非常了解土著王。

“不,不要!

“我要你阿菲斯的烧酒!烧酒,火一样有劲儿的烧酒!

“每杯烧酒,我都愿意以任何代价……”

“那就请您喝杯白人的血吧!”阿菲斯给尼格鲁使了个眼色。

“什么,白人的血,杀一个白人?”玛尼·伦卡凶残的本性在阿菲斯的挑逗下,正在复活。

“阿菲斯的手下人被这个白人杀了。”尼格鲁说。

“是哈里斯,得为他报仇!”阿菲斯回答。

“啊,把他送到扎伊尔,给阿苏阿部的土著王马松戈吧,他会把他的肉一条一条地割下来,活吃!”

“噢,人肉的清香!”莫阿尼叫嚷着。

他说的是实话,马松戈土著王的部落是吃人肉的。利温斯敦在其旅行记中有过记载,他说住在卢阿拉巴河岸边的马尼野麻部落,不仅吃战争中被杀死的人,而且还买奴隶吃,他们说“人肉有点咸味,只需加一点作料就可以!”

喀麦隆也曾经在姆韦内·布加发现吃人肉的情况。他们把死人放在活水中泡上几天以后,才拿出来吃。

斯坦利在乌库苏也有类似的发现。

显然,当时非洲中部吃人肉的部落并不罕见。

这种杀人的方式够残酷的了,可尼格鲁并不愿意把自己手中的死囚交给别人。

他说:“他就是在这个广场上把我的朋友哈里斯杀死了!”

“也要把他杀死在这个广场上!”阿菲斯说。

“阿菲斯,你愿意在哪儿杀都行,不过,他流多少血,你就要给我多少你的那种烧酒!”

“行啦!烧酒,这儿有真正的烧酒,名副其实!

“来,我们让酒烧起来,让这像清水般的酒烧起来!”

约瑟·安东尼奥·阿菲斯要献出杀人祭神用的混合酒。

土著王高兴地拍着手,手舞足蹈,完全是一副酒鬼样子。他的妻子和随从们也很高兴,他们都没见过能点燃的白酒。

他们的想象中,这种酒一定是燃烧着喝到肚子里去的!

喝了这种燃烧的酒以后,他们再杀迪克·桑德!用酒醉后的野蛮方式杀他!

你可以想象一下,用极其残酷的手段杀一个白人,土著人是会非常高兴的,混血的科因卜拉和同是白种人的尼格鲁都与土著人一样,很想早点见到这个让他们兴奋的场面。

夜色来临。

没有夕阳也没有晚霞,黑夜是一下子就降临了。这是看白酒点火祭神杀人的好时候。

阿菲斯自认为想出了个好办法,献给土著王一盆混合酒,让他喜欢上这种火烧白酒的方式。

玛尼·伦卡也觉得,烧酒嘛就应该烧起来,也许这冒着火焰的烧酒,会使他早就麻木无味的舌头舒服点儿!

祭神有两个步骤,先是献酒,然后是执行对迪克·桑德的刑罚。

迪克·桑德被关在阴暗的牢房里,杀他的时候,他才会被从这儿带走。

别的奴隶,不论卖出去没有,都回到了原来关押他们的栅栏木板房里。

广场上只剩下了黑奴贩子、小队长和士兵们,他们都想喝点混合酒,如果土著王及其妻子大臣们喝不完的话。

阿菲斯按尼格鲁的主意,安排好了一切。

一个至少能装200品脱,大约114升烧酒的大铜盆,被安置在广场正中央。里面倒了好几大桶劣质白酒,在里面放了很多肉桂、辣椒以及大量的足以促进土著人们多喝这种酒的作料。

人们围在玛尼·伦卡周围,他摇摇晃晃地走向大铜盆,好像那盆酒在向他招手,他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

阿菲斯拉住了他,把一根已经点着的引火绳放在他手里。

“点火吧!”阿菲斯阴险地说。

“点火!”

玛尼·伦卡自言自语着,把火种伸到了酒盆中。

蓝色的火苗顿时在大盆上飞舞了起来!

神奇的吸引人的火焰!

阿菲斯为了让火烧得更旺,在铜盆里又加了几把海盐。

人们的面孔被照得像魔鬼般苍白!

他们酒还没喝到嘴里,人先醉了,狂呼乱喊、手舞足蹈,围着土著王跳了起来。

阿菲斯手掌一把大铁勺,搅动烧酒,火焰蹿得更高了,映照着群魔乱舞的场面。

玛尼·伦卡走上前来,一把夺过大铁勺,伸进铜盆里,舀出一勺带火的酒来,他把嘴凑上去,要喝!

突然,一声惨叫!

土著王像个点着的油瓶子,打起滚来,火势并不猛,可烧得却很旺。

这一下,所有的人都吓呆了。

玛尼·伦卡手下的一个官员扑到了土著王的身上,想扑灭他身上的火。可他与玛尼·伦卡一样,是个浑身酒气的醉鬼,所以立刻也被点着了。

玛尼·伦卡的随从们都有被烧着的危险!

面对火人,阿菲斯不知所措!

土著王的妻子们四散奔逃,科因卡拉跑得更快,甚至摔倒了好几次。

老土著王和他的那个手下人,在地上痛苦地打着滚,嚎叫声十分瘆人。

这两具常年泡在酒精中的躯体,冒出来的火苗并不高,可就是这种小火苗,水是无法浇灭的,烧灭了外面,里面还会继续燃烧。

酒精已经浸透了他们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想熄灭已经不可能了。

时间不太长,燃烧着的就是两具尸体了,最后,只剩下一堆烧成炭的骨头和一两块烧剩的脊椎骨、手指头和脚趾头了。

土著王和他的手下已经成为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