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体育竞赛组织与管理的体制、制度
第一节 体育竞赛的管理体制
体育竞赛与运动训练是竞技体育的两个方面的工作,它们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紧密联系和相辅相成的。通常运动训练管理目标的制定应该遵循运动竞赛规律,充分考虑竞赛制度、规则的要求;各单位训练项目布局和设项也应以竞赛设项为依据;运动训练管理周期的划分和训练内容、方法亦是以重大比赛的时间周期及竞赛规则为依据的。组织和管理运动员参加比赛,是实现运动训练目标的重要过程,是检验训练效果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通过各类竞赛活动可以检查训练效果,交流训练经验,增强运动员的实战能力,提高训练水平,达到锻炼运动队伍的目的。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竞赛管理效果,有利于运动训练管理目标的实现。
体育竞赛的管理体制是指体育事业中管理竞赛方面工作的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竞赛制度的总和。由于我国体育事业的机构设置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是相适应的,基本属于“集权型”的体育管理体制,即国家体育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地方体育局。我国的竞赛管理体制基本上受该体制的制约和影响。以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两个系列的目的、任务划分竞赛管理体制的类型。运动训练的竞赛活动管理亦称竞技体育系列的竞赛管理,在我国基本属于“集权型”的管理体制;而群众体育系列的竞赛活动管理是由政府机构与社会组织共同管理的体制,称为“结合型”的管理体制。
一、体制的概念
体制和制度紧密联系,它是制度的一个下位概念。制度是指“具有普遍意义的、比较稳定的、有一定强制性的和正式的社会规范体系”。制度分为三个层次:根本制度、体制制度和具体制度。根本制度属宏观层次,是指人类社会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如封建宗法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等;体制制度属中观层次,可以是某些社会分系统方面的制度,如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等,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整体意义上的组织制度,如领导体制、学校体制等;具体制度属微观层次,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如财务制度、工作制度等。而体制,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则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制度,或是政治、经济的构成形式”,属于制度的中观层次。因此,概括来说体育体制就是国家体育事业的管理体系与制度的总称,它对体育事业的发展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与作用。
二、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概念
竞技体育体制是指国家组织、管理竞技体育的各种机构、各项制度和准则的总称。主要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一是各种行政组成机构,即各级体育行政、事业机构;二是各级机构的职责、权利、利益的划分,以及处理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三是各项具体的管理制度。竞技体育属于国家上层建筑之一,它代表着一国或是一个地区某些社会集团或是所有社会集团的利益,因此其管理体制也实际上是社会集团在竞技体育领域中权利和利益分配的结果。当政府享有主要的权利时,倾向于强调体育的政治和福利性质,体育管理体制具有集团化趋势;当社会享有主要权利时,则倾向与强调体育的商业性质和消费性质,相应体育管理体制具有权利分化的趋势。当今世界,由于各国政体的不同,因此体育管理体制的性质、结构也不尽相同。按照管理权利的归属,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一)政府管理型
政府管理型体育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是由政府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管理体育。政府的权利高度集中,依照计划机制原则,采用行政的方式进行管理,从宏观到微观各个层面制定总体发展规划。这种类型的管理体制主要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如前苏联、东欧各国以及古巴、朝鲜等国家。在体制改革以前,我国也采用这种类型的体育管理体制。
(二)社会管理型
社会管理型体育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是由各种社会体育组织管理,政府一般不设立专门的体育管理机构,对体育的介入和干预很少。即使在进行政府干预时,也是运用市场机制,采用法律、经济手段间接实施。其代表类型是英国、美国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
(三)结合型
这是介于政府管理型和社会管理型之间的一种类型。结合型体育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是,由政府和社会共同管理体育事业。政府设立专门的体育管理机构,或是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管理,但是政府只是在宏观层面制定方针、政策和规划,发挥领导、监督、协调作用。社会体育组织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负责具体体育事务与微观操作。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种体育管理方式。
三、竞技体育体制的组成部分
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的举国体制,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体制、运动训练体制、运动竞赛体制、人才培养体制、科技管理体制等,它是指导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纲领,决定着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向和道路。因此,体育体制在现代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管理体制
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管理竞技体育的各种机构设置、权限划分、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它是实现国家竞技体育总目标的组织保证。它是竞技体育管理的组织体系和与之相匹配的管理规范的有机统一体。我国现行竞技体育管理机构主要为两大体系,即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机构。
政府机构主要有两种:一是隶属于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体育机构,如各级体委(后改为体育总局),它对体育运行与发展进行总体规划干预。二是各政府专门机构中设立的体育管理机构,如教育、卫生、国防等系统内设立的体育管理机构,它们在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的同时,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系统内的体育工作。
管理体育的组织有三种:一种是社会组织,如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一种是社会群团组织,如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和全国学生联合会等机构中设置的分管体育工作的机构,还有一种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民间体育组织。
(二)竞赛体制
体育竞赛体制是指运动竞赛管理的机构设置、责任、权利和利益划分及有关制度。完善的运动竞赛管理体制,是运动竞赛顺利开展的前提,它对于加强运动竞赛的管理,提高运动竞赛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体育竞赛作为竞技体育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国家规范竞赛、提高竞赛水平的组织保证。只有充分发挥竞赛杠杆作用,才能实现竞技体育的发展战略目标。同时合理的竞赛体制又是保证竞赛工作正常进行,充分发挥其多元功能的前提。体育竞赛体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层次体育竞赛的级别定位、竞赛参赛办法、竞赛承办制度以及竞赛管理等。它是发展竞技体育事业的重要条件,是竞技体育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壤,是检验竞技体育发展水平的标尺,对竞技体育起着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三)训练体制
运动训练是竞技体育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指运动员在教练员的指导下,为创造或保持专项运动最高成绩所做准备的全过程。运动训练体制则是运动训练管理系统的机构设置、权限划分、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训练体制是一个国家为培养优秀运动人才而专门建立的组织系统与制度体系,是将综合国力转化为高水平竞技力量的转化器,一个健全的训练体制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功能:吸纳与凝聚、传递与过滤、开发与培养和释放与回归功能。体育运动训练体制是体育管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必须服从于和统一于体育管理体制,是训练过程得以顺利实施的组织保证,后勤保证和制度支持,是提高运动竞技水平,取得优异竞技体育成绩的基础。
(四)人才培养体制
人才培养体制是指体育人才培养系统的机构设置、权限划分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总称。体育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包括当前国家各个级别的运动员,还包括为这些运动项目培养的所需要的大批后备人才,以及各级别的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骨干和学校体育师资等。从全世界体育状况来看,体育人才的淘汰率和人才的新陈代谢是最快的,因此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就成为制约一个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体育人才培养体制提出了专门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法,以制度的形式为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提供组织保证,从而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
(五)体育产业体制
产业化是体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体育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体育走向市场,参与国民经济建设,增加自身造血功能,从“寄生于”社会发展到“服务于”社会,从“花钱”向“挣钱”的转变。体育产业是体育事业在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现代体育的发展表明:体育不仅是健全人的身心,提高人类生活质量的手段,也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是一项蕴含着巨大商机和光明发展前途的新兴产业,覆盖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门类和部门。
(六)科技体制
体育科技体制是指有关体育科技活动的机构设立及其权限的划分制度。体育发展史表明,科学技术对于体育的发展有重要作用。现代社会体育和科技的结合越来越紧密,科学技术的每一次发展都会反映到体育中来。现代信息学、决策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发展,对于体育事业的计划、调控、组织、实施、提供了智力支持;现代材料学、营养学、医药学、计算机技术、多媒体等学科发展对于体育的场地设施、体育器材、体育训练方法、人体身体素质、机能改善等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因此,科学技术和体育的有机结合是现代体育发展的要求,也是提高体育事业科学、健康、顺利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