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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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调查原则、作用和意义

社会调查是一种自觉考察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正确把握现实社会状态及其发展变化趋势的科学认识活动。作为一种科学认识活动,社会调查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真正获取真实、准确、充足、有用的社会信息,正确认识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有效把握现实社会状态及其发展变化趋势。

一、社会调查的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社会调查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动,它首先必须遵循客观性原则。所谓客观性原则指的是,任何社会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无论是什么人,只要他们排除主观因素的干扰,客观地观察事物,就能得到同样的事实和结论。在社会调查中,客观性原则要求社会调查者从客观实际出发,采取客观的态度来考察各种社会现象,而不能带有个人的主观偏见和成见,更不能歪曲和虚构事实,以保证调查结果的可信度。

社会调查者在具体社会调查中遵循客观性原则,必须努力做到如下四点:

(1)把社会现象当作客观事物来对待。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在《社会学研究方法论》中指出:“社会现象是客观事物,要研究它,就必须把它当作事物来看待。既然是一个事物的问题,就无须以哲理推理它的性质,争辩与它相类似的初级现象,而只要把它呈现在社会学者面前的唯一可据的现象弄清楚就行。所有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或者有待于我们进行观察的都是客观的事物。把一切现象都看作是事物,是所有科学的出发点。社会现象毫无疑问体现着这种性质。”

(2)以事实为依据,让事实和数据“说话”。事实是客观的、具体的,是任何人也否定不了的。只有以事实为依据,让事实和数据“说话”,才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取得正确的调查结论。

(3)坚持客观的态度,力排各种主观因素的干扰。社会调查中的主观因素范围很广,有调查者本身的主观因素、被调查者的主观因素、上级领导的主观因素等。在具体社会调查中,社会调查者除本身应坚持客观的态度,力排自身的主观性外,还要尽量做好工作,尽可能消除其他主观因素的干扰。

(4)努力提高认识水平,注意识别虚假现象。在现代社会中,弄虚作假是一个社会性问题,这一问题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对社会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社会调查者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以便在社会调查中更好地识别各种虚假现象,剔除各种虚假信息,确保社会调查资料的真实可靠。

2.科学性原则

社会调查作为一种科学认识活动,它必须遵循科学性原则。所谓科学性一般指科学活动及其成果的实证性和逻辑性。在社会调查中,科学性原则要求社会调查坚持科学态度,遵循科学理论,采用科学方法;社会调查的结论应建立在系统的经验观察、全面的事实依据和正确的逻辑推理之上,而不能以个别的、片面的、偶然的事实来直接推出调查结论。社会调查者在具体社会调查中遵循科学性原则,必须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1)坚持科学的态度。坚持科学的态度,最基本的是要遵循客观规律。客观规律实质上是客观事物发展过程的内在的必然联系或趋势,它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任何人类社会活动都必须遵循客观规律。社会调查者只有遵循了客观规律,才能算是坚持了科学的态度。

(2)尊重科学的理论。理论是实践的指南。社会调查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它需要有理论为指导。社会调查的指导理论首先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其次是社会学理论和社会调查理论,再次是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这些理论,社会调查者应当努力学习,切实掌握,正确运用。

(3)采用科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一般是指合乎逻辑并具有实证性的方法,其具体形式就是系统的经验观察和正确的逻辑推理。在社会调查中,只有经过系统的经验观察才能获得客观的事实资料,只有经过正确的逻辑推理才能取得正确的调查结论,因此,坚持科学的方法是社会调查作为一种科学认识活动本身的需要。

3.系统性原则

社会调查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从整体上把握一定社会系统的现实社会状态,进行社会调查,必须坚持系统性原则。所谓系统性,是指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若干组成部分或构成要素组成的系统的特性。社会是一个系统,而且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社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划分为各个不同的子系统,即各个不同的组成部分或构成要素。这些不同的组成部分和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从而共同形成一定的社会状态。系统性原则要求社会调查必须立足于系统的、全面的、整体的高度来进行,要考虑到社会系统的各个要素、各个层次、各种活动之间的具体联系,以求完整地、全面地把握社会系统的现实社会状态及其发展变化趋势。

社会调查者在具体社会调查中遵循系统性原则,必须特别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所谓系统性原则,并不是说要抽象地、笼统地去考察和分析一个包罗万象的社会整体,而是要将所考察和分析的社会现象分解,然后对社会现象的各种复杂的联系进行分析与综合。第二,社会调查的目的虽然不是要解释社会中属于个别人的个别现象,而是要说明社会中普遍的、宏观的社会现象,但这种说明离不开对社会中属于个别人的个别现象的分析。形象地说,社会调查的系统性原则,就是要求我们既看到“森林”,也看到“树木”,努力克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或“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的认识偏向,真正做到整体与局部、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宏观与微观的有效统一。

4.实用性原则

所谓实用性原则,是指社会调查要适应人们认识社会和改造社会的实际需要,为人们从事各种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提供各种有用的调查成果和社会信息,以确保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用性原则是由社会调查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

首先,社会调查是一种针对性很强的工作,其工作目标、任务,往往是由现实的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的需要所决定的,社会调查只有根据现实的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的需要来具体开展,方能实现其自身的价值,取得良好的工作效益。

其次,社会调查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它贯穿于人们所从事的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的过程之中,各项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都应以它所提供的社会信息和研究成果为依据。社会调查只有遵循实用性原则,为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提供实用的社会信息和研究成果,才能真正表明其存在和发展的实际意义和作用。

第三,社会调查也是一种服务性工作,它是为人们所从事的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直接服务的,因而社会调查必须根据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的各种要求,针对所需来开展社会调查的筹划准备、资料搜集、资料整理、分析研究等各阶段的实务活动,以适合于不同情况下的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对特定社会信息的实际需要。

总之,社会调查不能搞任何形式的花架子,即使是学术性、研究性的社会调查也不能搞花架子,而应始终坚持实用性原则,从选择调查课题、建立研究假设、确立分析单位、选择调查样本到具体搜集资料、整理加工资料和分析研究资料等,都要确保实用。

5.时效性原则

现代社会是一个高速流变的社会,现实社会状态不是凝固的,而是在不断变化的。社会调查要为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提供有关现实社会状态及其发展变化趋势的社会信息,取得良好的社会调查效益,必须遵循时效性原则。所谓时效性原则,就是指社会调查具有时间效益特性,社会调查要讲究时间效益。社会调查的时间效益特性主要表现在:

首先,社会调查的效益大小,不仅与社会调查取得的成果大小有关,而且与取得某种成果的时间有关。社会调查的效益与取得的成果大小成正比,与耗费的时间成反比。一定时间内取得的社会调查成果越大,它的时间效益就越大;反之,则越小。取得一定调查成果所耗费的调查时间越长,它的时间效益就越小;反之,则越大。所以,社会调查工作必须注重时间效益,要用尽可能短的时间、尽可能快的速度,及时地搜集各种社会信息,准确地把握一定社会系统的现实社会状态及其发展变化趋势。

其次,社会调查的效益大小,还与是否能及时将搜集到的反映一定社会系统的现实社会状态及其发展变化趋势的社会信息提供利用有关。社会信息本身具有时效性,反映一定社会系统的现实社会状态及其发展变化趋势的社会信息更具有时效性,时间一过就会大大贬值,甚至一点价值也没有。因此,社会调查者必须有时间紧迫感,要为社会管理工作和其他各项社会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有用的社会信息。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变迁、社会流动的速度都在加快,社会状态越来越复杂多变,这就要求社会调查者更应积极主动、迅速及时地开展社会调查工作,不失时机地为社会管理部门和社会工作部门提供社会调查成果和社会信息服务。

二、社会调查的作用

社会调查研究作为一种科学的认识方式,它既可用于社会理论建设,也可用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在理论与实践这两个领域,其主要作用可归结为四种:感知、描述、解释与预测。

1.从感性认识入手来了解社会的真实情况

人们了解社会情况、形成对社会的认识有多种途径,如听取别人讲述、阅读报刊、网络查询、阅读书籍和调查报告、观看电视新闻等等。这些手段虽然都是必要的,但仅仅依靠第二手材料来认识社会则是片面的,因为别人的经验不能代替个人的感知,书本知识不能代替个人的实践。

科学的认识是建立在可靠的事实基础上的,而社会调查正是为了提供这种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只有收集到大量的经验事实,只有真实地反映出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才有可能建立科学的社会理论和社会政策。当然,在书本知识和理论文献中,也包含大量的事实材料,但是我们如何判断和检验其中哪些是真实可信的,哪些是不可靠的或虚假的,最终还是要依靠实践和社会调查。

2.客观描述社会现象的一般状况、过程和特点

任何人在生活和工作实践中都能观察到大量的经验事实,但是要对社会现象的一般状态做出准确可靠的判断则是极为困难的。这是由于社会现象的复杂、多样性。例如,有的事实仅反映事物的表象、支流或偶然性;有的事实则反映事物的本质、主流或必然性;有的现象是独特的,有的则具有普遍性。社会调查研究不同于日常观察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它能够用系统的、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将复杂、多样的社会现象清楚、准确地描述出来。

3.解释社会现象的产生、发展和变化,揭示社会现象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描述仅仅是说明现象“是什么”,而解释则是说明现象为什么会产生、为什么会发生变化,事物之间为什么会出现差异等等。解释是在“知其然”的基础上探求“其所以然”。换句话说,解释性调查研究可归结为四个字:实事求是,“实事”就是客现存在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任何现象或事物的产生与变化都有其内在的和外在的原因,并与其他现象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所谓研究就是要分析和概括出现象之间必然的、本质的联系,排除那些偶然的、次要的、非本质的东西,揭示出社会现象的规律性。

4.预测与控制社会现象的发展

如果我们的调查结论是符合实际的,那么依据这种结论就可以预测现象的发展、变化,并能通过制定一些政策和计划,采取一定的措施,在某种程度上控制现象的发展、变化。

三、社会调查的意义

1.建立科学的社会理论,指导社会实践

缺乏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任何社会活动都要以一定的理论为指导。理论是建立在对客观事物的规律性的认识之上的,这种认识只有经过反复的调查研究,才能逐渐符合客现实际。此外,社会现象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新的现象和新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因此,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和各部门的理论工作者要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2.制定有效的政策和措施,解决社会问题

社会调查研究的现实意义在于它能为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采取有效的社会措施,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提供可靠的依据。方针、政策、措施不是少数人臆造出来的,而是通过大量的实践和调查研究产生的,它们必须以客观事实和现实需要为依据。

3.在实践中检验政策、计划和理论

正如任何理论都不是绝对真理一样,任何政策和计划也不可能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即便是通过调查研究制定出来的政策、计划也会有某些不足之处。此外,政策、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各种偏差。因此,在实践过程中,仍然要不断进行调查研究,检查政策、计划的执行情况,不断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修正和完善。

将实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反映上来有多种方式,如报表、口头汇报、下基层、“走马观花”等等,但这些方式都不如系统的社会调查那样全面、可靠。所以,社会调查常常是作为提供反馈信息、监测社会变化的一种手段。例如,许多国家的民意咨询系统都定期提供社会舆论的变化情况。政府的统计部门也是通过社会调查来随时反映各种社会活动的进展。

政策、计划实际上都是以某种理论为依据的,它们是理性认识的具体体现和应用。对政策的检查实际上也是对理性认识的检验,它可以发现认识上的失误或偏差,也可以验证原有的理论、观点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