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运动丛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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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散手运动溯源与发展

散手古称手搏(《汉书·文艺志》)、“弁”(《汉书·甘延寿传》)、“卞”(《汉书·哀帝纪》),近代谓抢手、搏打、打擂、散打、格斗等,是传统武术项目中的对抗运动,它的技术动作、攻防理论和练习方法十分丰富,是我国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

居延汉简甲编第1304号简有六字,释文是“相错畜,相散手”。据陈邦怀先生考证,1304号简确是汉代有关手搏的技术术语,可知散手运动的起源是古老的。

散手运动起源于生产劳动,它是适应人的生存或劳动需要而产生的,有些史学家否定这种提法,然而社会学众多的观点证明,与“野兽纠缠扭打的意外现象”,正孕育着攻防技能的端倪,只是在人们还没有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进行讲习、传授和整理时,不能发挥其社会职能而成为一种文化范畴的内容而已。

(一)以搏字而论,最初出现在先秦古籍中,与狩猎活动有直接的关系

《诗经·小雅·车攻》云:“建旐设旄,搏兽于敖。”《尔雅·释训》云:“暴虎,徒搏也。”《孔丛子·答问》云:“骨腾肉飞,手搏兽。”等,这些徒手与兽相搏的记叙虽免不了文字的修饰,但在“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的恶劣环境下的原始人群,只有靠与巨禽拳牙相交,使其“骨肉腾飞”以求生存和繁衍。

先秦古籍中的搏载,虽反映我国传统徒搏技术的起源是古老的,但远不能证明早在西周以前我国就有相对定型的徒搏体系和技术,从历史文献及民族学的历史材料去辩证的分析,“手博”这种运动体系有一个“愈降于后而愈明”的长期的演变过程。

(二)传说5000年前蚩尤部落已擅长相搏、角抵而用于战斗

氏族公社时代,各部落为争夺黄河流域的自然环境、人口和财富,曾发生过残酷的军事较量,黄帝和蚩尤“战于涿鹿之野”,蚩尤七十二兄弟,铜头铁额“以角抵人,人不能向”,那时“干戈”用玉、石、骨、木制成,也不锋利,在两军混乱中,干脆用拳打脚踢、扑跌滚摔也是符合事实的,说明蚩尤部落在战斗中使用过“搏斗”的本领。

人与兽斗,人与人斗的本能活动,经过漫长的岁月发展和积累,一旦从本能的自卫活动过渡到有意识的技击交流时,便会产生质的飞跃,这种质的飞跃正是散手运动的萌芽,部落战争远则用弓箭、投掷器,近则用玉、石、木、骨做成的武器,手中的武器打掉,自然是赤手空拳的搏斗,因而向人们提出了军事技能的要求,提出了对本部落成员事先进行军事技能训练的任务,这种有意识的组织教授活动对“相搏”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三)殷周时代列为军事训练项目

殷商时代已在甲骨和钟鼎上出现了很形象的表现两手不持武器相搏斗状态的文字,这些文字虽然出现在殷商时期,产生必在其前,夏已应用无疑。

《国语·周语》云:“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故征则有威,守则有财。”《礼记·朎》载:“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角力”与“裸股肱”是同义词,说明西周时代已列为军事练兵内容之一。各奴隶主为了加强统治,提高部队的战斗技术水平,就必须“春秋角试,以练精材。”徒搏技术随着训练要求的提高,在军旅中首先上升到有系统、有理论的水平,是完全可能的。

(四)春秋战国时代,手搏已初步形成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时期,社会的变革带来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变化和发展,手搏技击技艺已初步形成。

通过技击训练以提高军队战斗力。诸侯争利,彼此吞并,战争刺激着技击技能的发展。管仲主张“以能击不能击,以教众续士殴众白徒,”提出了“存乎服习,而服习无敌”的治军原则;秦国的“锐士”、魏国的“武卒”、齐国的“技击”,就是把民众和军事训练制度化的体现。

春秋战国时期的武艺较量,已很重视攻守进退、真假虚实、内外顺逆、动静快慢的战术研究,出现了许多文武兼能的军事家(如管仲、孙武、吴起、荀况、韩非子等)和技击高手(如越女、袁公、鲁石公等)。春秋之末,尚武好勇,其风历久不衰,吴越之地,更是武风拳盛之地,其徒搏技术较其他地区发展更快,像越女、袁公、鲁石公这样“手战之道”的高手,应是可信的。

史料不繁的记载了两人相搏和人与兽搏的技术和事实。《谷梁传·僖公元年》载:(鲁)公子友俘获了莒拿,他对莒拿说:“吾二人不相悦,士卒何罪?屏左右而相搏。”公子友提出与俘虏相搏以决胜负的办法,证明了当时相搏之事是颇为常见的。

《左传·僖公廿八年》,亦记“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已而盬其脑”,连做梦也与人相搏,可见手搏颇为常见。《孟子·尽心下》云:“晋人有冯妇者,善搏虎。”齐景公手下就有能手搏虎的三勇士。《公羊传·庄公十二年》谓,长万被其国君宋闵公揭了他曾被鲁师所俘的疮疤,“万怨,搏闵公,绝其脰。”说明手搏不仅有摔打技术,也有其擒拿内容。

(五)秦汉三国,已经明确地意识到手搏的体育价值,有了较为正规的比赛形式,相搏中分化出角抵戏

1975年在湖北省江陵县凤凰山一座秦墓中出土的一件木篦上,背面有“手搏”比赛的场面,据体育史有关专家分析,可以作为“手搏”最古老的形式、场地、服饰、裁判及观察技术动作的参考。

《汉书·甘延寿传》载,“延寿试弁为期门”。弁是“手搏”的异称,孟康注曰“弁,手搏也。试武士用手搏,以手搏固实用之术也。”证明“对抗”是当时评价“手搏”的办法,这从四川新都出土的汉砖图中和河南密县打虎亭汉墓中室北壁卷顶东侧的壁画可以得到证实。

秦以前,相搏、角抵从史料记载中无法区分,秦时,相搏中分出角抵戏。《汉书·哀帝纪》载:“孝哀……雅性不好声色,时览卞射武戏。”苏林注曰:“手搏为卞,角力为戏。”苏林是汉末魏初人,其注汉书“卞”、“戏”分别为“手搏”和角力,角抵已从相搏中释出。

《汉书·艺文志》中著录有一部名为《手搏六篇》的书,班固没有介绍这本书的成书年代和作者,可以推判,可能是汉代以前手搏技术理论总结性的著作,只可惜早已亡佚。按照班固把“手搏”收录到《艺文志》“兵书”类的“兵技巧”家中的寓意理解,“手搏”在军事战争中的社会价值是“防身杀贼立功本身上贴骨的勾当”(《纪效新书》),民间“手搏”便是“技巧者,习手足”。从掌握攻防格斗技艺实战中达到增强体质的目的,也就是人们在充分运用手搏的军事价值的同时,也已经正确的意识到“手博”的体育价值,这是一个质的飞跃和发展。

我国的技击技艺在汉代时传入日本,唐豪在文考中已证明:“由其琉球传往日本名为唐手术者,始为中国之手搏也。”

(六)魏晋南北朝长期战乱和南北民族的融合,促进了徒搏技术的交流

《晋书·臾阐传》云:“阐父名东,以勇力闻,武帝时,有西域健胡,矫捷无敌,晋人莫敢与校。帝募勇士,惟东应选,遂扑杀之,名震殊俗。”这是一场相当激烈的相扑搏斗,从中也可看出南北技击交流之一斑。又据《北齐书·綦连猛传》,梁武帝大同年间,梁有使节去北地,“云有武艺,求访北人,欲与相角”,齐世宗特遣綦连猛同梁人比试,“梁人嗟服”。

南北朝的府兵制,对士卒的技击技艺和速度、耐力、力量等素质均有选择标准;据《通典·兵典》记载,士卒既要会疾跑,又要能攀高、越堑,既要会善射和使用长短兵器,又要会擒拿格斗技术,民间也因战争的需要“秋冬习战阵,春夏修桑田”。自晋以后,相扑盛行,又丰富和充实了手搏的技术内容。

(七)隋唐五代,用制度、奖赏和称号鼓励练武,促进了“手搏”技艺的普及和发展

《事物记源》卷三载唐武举制曰:“武举盖起于武后之时,其始置在长安二年也。”“长安三年正月十七日诏天下诸州宜教武艺,每年准明经进士贡举例送,此武举之始也。”(《唐会要》)这种制度延续到明清,对技击技艺从客观上起到了普及和推广作用。

武举制对技击超群者,还授予相应的称号,如“猛殿之士”、“矫捷之士”、“伎士之士”、“疾足之士”等,对士兵中这种一技之长的授奖,对士卒和民间的尚武搏击之风无疑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手搏也深受统治者喜爱,《通鉴纪事本末·刘氏据广州》载:“汉主好搏,弘熙令指挥史陈道庠引之力士刘思潮……等五人习手搏于晋府。汉主闻悦之,与诸王宴于长春宫,观手搏,至夕罢宴。”

隋唐五代,手搏与角抵并行发展,互为补进,当时练角抵的人多会搏击,《角力记》载:“后唐庄宗性多能,癖好俳优并角抵戏。或云:自能此戏。尝诏王门关曰:胜与作对,供养太后。又先约之曰:卿不可多让。门关退谢者数四,又谓之曰:卿一拳倒者,与节制。及出手,果一拳而仆。寻除幽州节度使。”《新唐书·宦者列传》称:“尝阅角抵三殿,有碎首断臂,流血廷中。”说明角抵也可击打。

(八)宋代手搏已有较灵活分高低的规定,武技的对抗与表演已成为文化生活的组成部分之一

司马光《涑水纪闻》卷三写道:“王嗣宗,汾州人,太祖时,举进士,与赵昌言争状元于殿前。太祖乃命二人手搏,约胜者与之。昌言发秃,嗣宗殴其幞头坠地,趣前谢曰,臣胜之。上大笑,即以嗣宗为状元,昌言次之。”此乃“手搏”胜负以倒地区分。

同书卷九中还记载有:“世衡下令校手搏,倾城人随往观之。世衡谓观者曰:汝曹先为我致庙梁,然后观手搏。众欣然下山,共举之,须臾而上。”此文描述了种世衡(当时渑池的县官),为把庙宇的横梁搬上房,用手搏比赛达到了召集村民的目的,说明“手搏”已在群众中喜闻乐见,成为文化生活的组成部分之一。

(九)元明手搏对抗要筑台,战术更为丰富,技艺大大提高

据《嵩游记》、《太和山志》、《兵法园机》、《水浒传》等有关史料可知,正规比武民间叫打擂,要搭台子,台子叫“献台”,裁判叫布署,比赛时先败下台子为输,“俄摔也台下”。比赛时“当思搏法,此临时着也。敌强宜用抽卸,敌均宜用裆抄,敌弱宜用冲燥”。反映了比赛中攻守进退的战术研究和着实招法的多样法。

(十)清代的武学馆、会、社、团及农民军反抗压迫的斗争,促进了手搏技艺的日愈完善

清代沿袭封建的武举制,其考试主要内容是武艺。晚清,各地均建立有武学馆,以提供进考武功名者习练场所。在清军操练的武艺中,搏击、摔跤具有重要的地位。清代统治者禁止群众练武,而民间却以会、团、社、馆的秘密形式传授武艺,不少团、社成为后来反抗阶级压迫和抵抗外侮的重要力量。如“小刀会”、“长枪会”、“义和团”、“拜上帝会”等。在清朝统治的270多年间,农民起义军常运用武术技击技能作为反抗压迫的手段。例如太平天国规定:“洗刀矛,操练武艺,以备临阵杀敌,不得偷安……”,不论“各衙各馆兄弟”,还是能征惯战的女军、童子军,也从事武事训练。太平天国的许多重要将领如英王陈玉成、东王杨秀清、西王肖朝贵、丞相曹天养、元帅罗大纲、女将洪宣娇、苏三娘都以精通武艺、擅长技击而著称。这推动了技击技艺的发展,并使之日愈精粹和完善。

(十一)民国时,徒手搏击已列为武术比赛的项目之一,散手运动已初具开展形式

民国期间,出现了许多武术社、团、会等组织。如“精武体育会”、“上海中华武术会”、“致柔拳社”、“武当太极拳社”、“达群国术社”等。这些社、团培养了人才,出版了刊物和书籍,影响波及国内外,促进了民间武术活动的发展。

1927年以后,国民党政府曾一度加强了对武术的利用,从中央到地方都成立了国术馆,举行过多次对抗比赛。1928年在南京举行的第一届国术国考和同年在杭州举行的“全国国术游艺大会”、1933年第二届国术国考和第五届全国运动会,都曾设擂比武,多为徒手对抗,也有持兵器比试,在场地大小、裁判方法、护具服饰和礼仪要求上均有明文规定。

(十二)解放后,散手运动已蓬勃发展,形势喜人

1979年国家体委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发出了《关于挖掘、整理武术遗产的通知》,决定在浙江省体委、北京体院、武汉体院等地率先进行散手训练对抗试点,同年在南宁全国武术观摩表演大会和全运会武术比赛大会上,上述试点单位作了训练表演;1980年在太原举行的全国武术观摩表演会上,北京、武汉体院进行了内部对抗比赛,同年拟订了“全国散手规则”;1982年在北京举行了十单位散手邀请赛。至此,每年举行一次表演赛,各省市自治区也积极组织承办各种范围的邀请赛、擂台赛,参加的各省、市、自治区队越来越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1988年在深圳举行的国际武术节大会上,我国散手运动员力挫群雄,第一次在国际徒手对抗中,展现了我国散手技术的深邃和人才的潜力。可以断言,散手对抗运动将随着国民经济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出现更加喜人的景象。

注:该文刊于《武汉体育学院学报》1989年第2期(合作者: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