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护理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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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病房用药管理

一、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每半月清点检查药品1次,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按规定处理,对近期即将过期药品应进行标识。每次检查情况均应记录在《药品检查记录本》上并签全名。护士长每月检查1次并记录。

3.注射药、内服药、外用药、消毒剂分开放置,并有醒目标识。

4.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口服药蓝色标签,外用药红色标签),每天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5.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6.高浓度电解质制剂(氯化钾、10%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等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有醒目标识。

7.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患者的药物专药专用,停药后及时退药。

9.病房毒、麻药品管理要求:详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特制订本规定。

1.病区应建立由护士长负责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2.定期组织检查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每周1次,并有记录。

3.病房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专锁存放。

4.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班,交接双方用正楷字签全名,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

5.患者需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由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包括PRN医嘱),方可给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再次领药时,将空安瓿与处方一起交药房实行一对一的发放。

6.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向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保卫科报告。

(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2)发现骗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三、药物不良反应防范措施

1.在给药治疗过程中,护理人员不仅要掌握常用药物的疗效及副反应、配伍禁忌,还要观察新药用药后的不良反应、个体差异、过敏反应、药物外观质量、有效期等。

2.组织临床护理人员进行用药相关知识培训。开展用药咨询、建立护理用药管理制度。

3.规范临床用药操作流程,加强质量监控,患者用药一旦发生不良反应,由当班护士和医师立即组织救治,并报告护士长及科主任,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四、输注药物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执行医嘱发现疑问应主动与医师核查。

2.执行注射剂医嘱时,根据配伍禁忌认真核对,确保药物安全注射,输注药物应现配现用。

3.根据患者病情及药物作用,科学调节静脉输液速度,加强巡视,预防输液反应。

4.严格执行药物观察制度,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及时按规定上报和处理。

五、输注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

1.在新药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全面了解新药的特性,避免盲目配伍。

2.在不了解其他药液对某药的影响时,可将该药单独使用。

3.两种浓度不同的药物配伍时,应先加浓度高的药物至输液瓶中后加浓度低的药物以减少发生反应的速度。两种药物混合时,1次只加一种药物到输液瓶,待混合均匀后液体外观无异常变化再加另一种药物。

4.有色药液应最后加入输液瓶中,以避免瓶中有细小沉淀不易被发现。

5.严格执行注射器单用制度,以避免注射器内残留药液与所配制药物之间产生配伍反应。

6.根据药物性质选择溶媒,避免发生理化反应。

7.要根据药物的药理性质合理安排输液顺序,对存在配伍禁忌的两组药液,在使用时应间隔给药,如需连续给药,则在两组药液之间,应以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冲洗输液管过渡。

8.在更换液体时如发现输液管内出现配伍反应时,应立即夹管,重新更换输液器,再次检查输液瓶及输液管内有无异常,在输入液体时勤加巡视,观察病人的反应,有无不适表现。

六、高危、重点药物存储、使用观察及监测管理制度

为加强用药监督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CHA患者安全目标》考核要求,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本规定所指高危、重点观察药品系高浓度电解质、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心血管系统部分药物等。具体品种见附件。

2.高危、重点观察药品在药房存储时标签必须以红色标记,注明“高危、重点观察药品”字样,单独存放。病房则应做到单独存放,重点保管。

3.根据医嘱正确使用重点观察的药物。使用药物前须反复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4.药物使用期间认真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使用后的疗效,有异常及时报告医师进行相关处理,并做好记录。

5.做好健康教育,向病人及家属介绍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

6.医务处将定期组织药学部、门诊部、护理部对高危、重点观察药品进行监察督导,并纳入全面质量管理。

附:高危、重点观察药品目录

续表

续表

七、重点药物的观察程序

八、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

1.为病人进行药物治疗前,应详细询问是否有该药物过敏史,凡有过敏史者,禁忌做该药物的过敏试验。

2.做药物过敏试验前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为了防止发生过敏反应,治疗盘内常规准备过敏试验药液外,还应准备药物过敏急救盒:肾上腺素1支、2ml注射器1支、砂轮子1个。

3.过敏试验药液的配制、皮内注入剂量及试验结果判断均应按要求规范操作,皮试液必须应用原液进行配制,过敏试验结果阳性者禁用,在该病人医嘱单、病历夹及床头卡上,注明过敏药物名称和过敏试验阳性标志,并告知病人及其家属。

4.药物过敏试验阴性,第1次注射后观察20~30分钟,注意观察病人有无过敏反应,以防发生迟发过敏反应。

5.抗生素类药物应现配现用,以免使药物效价降低,引起过敏反应,以影响治疗效果。

6.凡经药物过敏试验后接受该药物治疗的病人,停药3天以上、更换药物或批号者,均需重做过敏试验,方可再用药。

九、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1.输血治疗前,经管医生必须与病人或家属谈话并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

2.严格执行《输血查对制度》即“三查八对”(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和输血装置是否完好;核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瓶(袋)号、血型、血交叉结果、血液种类和血量)。对于第1次输血的病人,应认真查对血型,输血核对必须双人核对。

3.血液取回后在室温下放置20~30分钟后及时输入。

4.输血中要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注意有无输血反应。如发现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报告医生及时配合处理,并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查明发生输血反应的原因,将原袋余血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5.护士还应将与输血有关的化验单存入病历,尤其是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输血同意书放入病历做永久保存。同时详细记录有无输血反应等情况。

十、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1.急救药品、物品由专人请领、保养及保管。

2.抢救车清洁、规范、整齐,一次性物品无过期现象。

3.抢救仪器专人管理,定期保养,每周清洁、检查并有记录。

4.急救物品齐全,保证处于良好状态,每天清点有记录。

5.抢救药品保证基数,标签清晰,无过期,用后及时补充,每天清点有记录。

6.抢救物品如:舌钳、开口器等用后需高压灭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