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花落儿闲情雅致 锦衣卫初露手脚
爱美之心,人皆与之,花落儿右手持胭脂盒,左手食指轻轻点出一抹胭脂,放在精巧细致的鼻头处嗅了嗅,好似置身于百花之中,令人陶醉。
这时胡同拐角跑出一人。
此人手脚不协调,面露惊恐,衣衫破烂。他见花落儿身着简洁便装,一柄细剑背于身后,面容坚毅,宛如遇见救世菩萨一般,轰然扑倒在她脚下,哭诉道:“女侠救我!”
面对突如其来跪倒的男子,她并未动容。从他连滚带爬出现时,她就决定做一个隐形的路人了。沿街尽是赌坊,大概又是哪个毛贼或赌徒被商家的打手追打至此。
她慢斯条理的收起胭脂盒,藏入怀中,对脚下跪倒之人嗤之以鼻,眼白一番,转身欲走。
哪知那男子并不甘心,跪着向前,一双沾满污垢的手抓向花落儿。这一举动惹恼了她,她左脚顺势向后一抬,脚底板正中伏地男子面部,男子哀嚎一声,趴在地上,口水鼻涕混着尘土糊在脸上......
“在这呢!”
胡同里又推搡着冲出几个人,他们眉飞色舞,头帽歪斜,有的还露出奸笑,甚是讨嫌。
花落儿回头扫了一眼,看服饰,认出他们是北镇抚司的锦衣卫,只是级别较低,身着普通官服,佩戴捕快样式的腰刀。
她冷哼,斜视着,扭过头向胡同外走去。
可是却又听闻那几个锦衣卫在身后小声议论她的身材样貌。
“你看那有个小娘子,漂亮啊!”
“你这乳臭未干的小子,看女要看手,纤纤玉手惹人爱......啧,这手不怎么样!”
“什么手啊,脚的!婀娜的身姿才诱人,这美人腰,细如狗!”
花落儿听着这般轻浮之话,强压怒意,加快了离去的脚步。
“背剑的那个,你先别走!”一个洪亮的嗓音突然叫住了花落儿。
花落儿当即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她眉目凌厉,似利剑射向身后风言风语的几个锦衣卫,几个出言不逊的锦衣卫年纪较小,面孔还带着稚嫩,看到花落儿这般咄咄逼人的眼神,反倒显得有些惊慌,原本轻浮的脸上瞬间失了颜色。
从几个小辈中走出一较为年长的男子,男子也是一身普通官服,但却佩戴绣春刀。
绣春刀为明朝特务机关锦衣卫标准佩刀,但并不是所有锦衣卫都有资格佩戴。
绣春刀的外形综合了唐刀和少林梅花刀,单刀的特点,与苗刀也有些相似,主要是轻巧,同时狭长略弯,能刺能砍,便于携带和中距离攻击,传说每一柄绣春刀都是千锤百炼之作,刀锋锋利无比,双手持刀,力量足够,足以砍下马头。
而且锦衣卫常领圣上旨意手持绣春刀现场斩杀贪官污吏。故有一笑谈,其刀锋一现,百姓不曾害怕,反倒是官越大的越害怕。
花落儿眼神落到男子手中的绣春刀上,眼中凌厉稍有缓和,男子大步上前,彬彬有礼的俯首作揖道:“我看姑娘亭亭玉立,端庄大方,相貌怡人,定是大家闺秀,只是姑娘难道不知这皇城里是不允许私带兵器的吗?”
花落儿立于原地,脸色未见波澜,大明王朝有明文规定,凡是进入城中者,皆不可携带兵器,而且就连那些锻造兵器的工匠都归衙门统一管理安置,私自违规者,轻者没收兵器,处以罚款,重则锒铛入狱,更为严重者,当街斩杀。
她自是知道这一规定,是自己疏忽了,为了这盒胭脂竟在胡同里逗留了片刻,恰巧被锦衣卫撞见,也是倒霉。
持绣春刀的男子从怀中掏出一块腰牌,上面刻着锦衣卫千户的字样,他自报家门道:“我是北镇抚司千户李锦,希望姑娘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李锦依然尊敬着对方,并未表现出失节之态。
后面几个年轻的锦衣卫先是面面相觑,不觉一惊,他们竟没有盘查这个女子为什么带剑,还极其潇洒的议论她的姿容!
羞愧之后后又对千户大人的态度感到意外,他怎么会对一平凡百姓如此客气,换做平时,不应该早就拿下扣审了吗?
她这才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千户大人,年纪大概三十多岁,身姿挺拔,雄伟,面目俊朗,站于她眼前不狂不妄,思维清晰。
花落儿自是知道锦衣卫是什么德行,能对穿着如此普通的自己行这般礼节,只能说这个千户并不愚钝,她眼神瞥了眼身后的背剑,想必这个千户定是看到了她这把细剑才对她如此客气的。
花落儿身后背着的这把细剑,算上剑柄长四十公分,宽约两公分,剑本身虽不是什么名门利器,但却是皇家打造的,剑鞘做工精致且有纯度极高的金丝银线镶在表层,剑鞘两面刻有凤凰之羽,剑柄与剑鞘结合之处还涂有一层质地坚韧的黄色琉璃,其光滑细腻,刻有波浪花纹,整只剑算得上一处上好的工艺品。
李锦从看见这个女子的第一眼,就注意到了她身后的那柄剑,此剑一看就价值不菲,绝非平民百姓,武林中人会轻易佩戴的!
而且看那剑上竟涂有泛着暗光的金黄色琉璃,再加上女子被现场抓住,还冷静自若,从容不迫,故他断定此女子是某王公贵族家的女儿,拿着家里的摆件跑出来玩耍。
本就是皇城脚下,碰见公主都不为其,他也是见怪不怪,只是想着听她报上门户,自己赶紧领着几个不入流的手下离开。
花落儿依旧不为所动,这时趴在地上的那个狼狈男子呻吟起来,左翻右爬,见追他的几个锦衣卫似见了鬼魂不再动弹,一个激灵窜了起来,拔起腿就向胡同外的人群里钻。
几个年轻锦衣卫顿时大惊失色,叫道:“你还敢跑?”
却见李锦千户猛然抬起右手,其余几人瞬间鸦雀无声,他看着花落儿提前赔了个不是道:“让你见笑了,我这还有点事,片刻就回。”
言罢,李千户腿下微微一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追上那逃跑的男子,左手持着绣春刀,右手本藏于身后,猛地似鹰爪一般,钳住那男子后颈,只听“啊”的一声,那男子像只小鸡一样被扔回了胡同里,重重的摔倒在地。
花落儿眉眼瞥到那地上男子后颈,一处深深的红爪印留于表皮,地上男子痛的呜呼哀哉,大声求饶:“不跑了,不跑了,我的天呀痛死我了!”
李千户一抖尾袍,一副正义凛然的模样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走向倒地男子,对着他的小腿就是一跺,一声清脆传出,地上男子更是痛的头冒汗珠,牙齿打颤。
旁边几个锦衣卫无不露出敬畏崇拜之情,好似思春的小媳妇。
李千户却对于他们冷眼相待。
他转身面向花落儿,“姑娘可否报下家门,也不要让在下为难,否则也只能麻烦姑娘去趟镇抚司了。”
花落儿识得这个李千户使用的是“鹰爪功”,只是他手下有留情,并未使出全力,看不出他的真实功底,但与一般捕快打手相比,绝对算的上是一鹤立鸡群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