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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并非不重要,但绝不是排在第一位的
1964年的一个清晨,密歇根州立大学的杰罗姆·麦肯锡教授一觉醒来,意识到在此前市场营销的教科书中所有章节的内容实际上都是一样的,都涉及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销(promotion)。于是,他发明了现今著名的4P市场营销组合,即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新的市场营销理论体系。
4P理论奠定了管理营销的基础理论框架,以单个企业作为分析单位,把影响企业营销活动效果的因素分为两种:
一种是企业不能够控制的,如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等环境因素,称之为不可控因素,这是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另一种是企业可以控制的,如生产、定价、分销、促销等营销因素,称之为企业可控因素。
企业营销活动的实质是一个利用内部可控因素适应外部环境的过程,即通过对产品、价格、渠道、促销的计划和实施,对外部不可控因素做出积极动态的反应,从而促成交易的实现和达成个人与组织的目标。
经济学教授菲利普·科特勒被誉为“现代营销学之父”,用他的话说,4P就是“如果公司生产出适当的产品,定出适当的价格,利用适当的分销渠道,并辅之以适当的促销活动,那么该公司就会获得成功”。
可以看出,4P的因素排列实际上是有优先级的,也就是说要遵循它的逻辑排序,才能运转顺畅;同时,也不能只重视某一方面,形成“跷跷板”,这样必然会带来营销体系的失衡。
实际上,这一失衡现象在许多医美机构中普遍存在,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上至管理层,下至一线营销人员,还处于“温水煮青蛙”的状态,后知后觉,那么陷入困境就会成为一种必然的可能,从而疲于奔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