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发展民营经济是一个国家的良知
预约中国民营经济的未来,需要涂抹多少色彩,才不至于10年、20年乃至更多年后再回头窥望,我们看到的不是路径荒芜?
八面来风的窗口,带来错综复杂的思考。民营企业乃至整个民营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是体制变革、法治、精神重塑、文化建设,还是整个世界、整个社会的改观?
群体再坚硬的外壳,隐藏的是一个个平凡的人,他们脆弱、敏感,并保持足够的坚韧。民营经济即使有庞大的数量和将近40年的时间沉淀,问问身处其中的每一个,或许他们最需要的只是自由——创业与发展的自由,彻底而不滥用。
曾几何时,阳光透明的匮乏,以至于人们习惯阴霾;由衷表达的短缺,以至于人们习惯揣测……今天,当人们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筹划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确立的五大发展理念充满信心、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充满期待时,民营经济在参与创建“美丽中国”、“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健康中国”以及奋进“两个一百年”目标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将汲取更大动力、实现更多作为、展示更加绚丽的个性色彩,难道还有什么悬念吗?
中国历来不缺梦。梦文化之发达、典籍专论之多,均居世界之首。如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将时代精神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则是当代华夏儿女的共同愿景。而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广大民营企业最应珍惜也最应拓展的莫过于创业与发展的自由。
只有自由,才能接近真理;只有自由,才能开创繁荣。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人们常谈及“德国的经济奇迹”。但是,联邦德国第一任经济部长路德维希·艾哈德则不以为然。他在《来自竞争的繁荣》一书中说,事情不在于奇迹,“而是全体人民辛勤劳动的成果。他们在自由的原则下,有机会来发挥个人创业的精神和能力。如果德国这个例子对别国有些价值的话,其价值只能是向全世界证实个人自由与经济自由所带来的幸福”。他还指出,“任何个人不应当有足以压倒别人自由那么大的权利,或者以假自由为借口来限制真自由”;“如果让人民重新意识到自由的意义和价值,便会产生无穷无尽的动力”;“生产者的自由竞争,消费者的自由选购,以及个性的自由发展等原则,比任何形式的国家指导或国家管制,更能保证经济与社会的进步”。
民营经济要获得更大的自主发展空间,推进改革、深化改革是大前提。改革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选择,是当今中国(时代)区别于以往中国(时代)的最显著标志。推进改革、深化改革,是抵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出路,当然也是民营经济赢得更大辉煌的根本出路。但是,近些年来,推进改革、深化改革更多是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中、文件里,出的条条、细则不算少,却仍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有记者发现,扶助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性文件多达180多个,但民营企业仍叫苦不迭,感觉无甚受益,可谓“文件一箩筐,抱怨一箩筐”。这是否正是全党上下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点整治“四风”中的典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呢?党的十八大将下一步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聚焦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又分别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确立五大发展理念的角度,呼应“全面深化改革”,堪称“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这是一个大方向,至关重要。确实,如何摆正政府和市场两者之间的平衡乃至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稳步推进,决定着“中国特色”之“特”,决定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遵循普遍规律的基础上能否贡献新的创意,由此也决定着广大民营企业对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乃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期盼、对最大限度地激发活力和创造力的期盼!
改革,带来体制上的豁然开朗,带来经济上的充分民主。人们得以在骤然解放的时空中施展才干,动员起各种沉寂已久的资源,自主创业不再偷偷摸摸,不必担心割“资本主义尾巴”;光明正大地扩大规模,为企业发展融资,打造自己的响亮品牌。但是,有些自由需要更广阔的边界,有些自由则被盲目敛财驱使着越界。
很多时候,我们担心经济自由会若隐若现,更谈不上亘古不变。当触及某些利益或情绪时,它会悄然让步,退到“候补”席位,甚至更远。有些自由还处于“画饼充饥”的意识层面,如政策环境上早有允许民营企业进入部分垄断行业的理性与热情,但现实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乃至“铁门”依旧冥顽僵硬。有些自由还要小心翼翼地看大众脸色和眼色,而大众的情绪往往会或多或少地掺杂非理性和片面性,甚至连某些被殖民化半殖民化的后遗症也会作祟。这些都表明,中国的民营经济要获得更多的创业与发展自由,在较长一段时期内仍将受到两方面的制约,一是封建道统之遗风,二是计划经济之遗习。
典型案例如有的地方任意打压民营企业,甚至罗织罪名抓人或剥夺财产……都从反面诠释了明文规定的法律如何被人为地更改。当封建道统的威权至上与计划经济的指令惯力相勾兑时,民营经济不仅不堪一击,还容易在舆论上被“万夫所指”,造成“同仇敌忾”的假象。对于“私”或“私有产权”正当性(合法性)的社会认同,未必已完全规避了被逆转、被倾覆的厄运或风险。如果不从根本上摆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转变“‘剥夺’剥夺者”的革命思维,确立并维护依法治国理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建设现代政府,那么,中国依然随时有可能将“自由”这一神圣的字眼妖魔化!
另一个典型案例,就是近10多年来喊得震天价响的所谓“国有经济是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它作为个别机构及人物的一种邀宠取向,客观上“绑架”了决策高层,模糊和动摇了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使之错失良机。对此,迎头痛击最早也最有气势的是2004年10月26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举办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在这次由时任全国政协常委陈清泰主持、时任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和常务副主席王忠禹出席的专题座谈会上,厉以宁、吴敬琏、萧灼基等数位著名经济学家,均旗帜鲜明地发表了重要意见,其中最尖锐的质问是:“如果只有国有经济才是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那么我国的其他经济成分难道是异己力量的经济基础?”但是,此类观点由于明显带有根深蒂固的“左”的色彩,又附加了诸如“共和国的长子”等标签,听起来既诱人又动人,所以仍颇有点市场,其结果便是近10多年来国企(央企)“理直气壮”地搞无度扩张或产业链的过度延伸,联手各级政府构筑起挤压民营经济发展空间的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乃至“铁门”,折射出改革攻坚乏力以及某种程度的滞后与倒退,包括对旧有体制的某种怀恋。如同已故著名经济学家董辅礽早在1994年所说,“大陆的经济改革、对外开放、经济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些问题不会只存在于某一时刻,往往会反复发生,其解决往往也得有一段过程。”这多么具有预见性!
史料表明,中国搞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早已有之,因为古代社会的契约和私有产权一直都很发达。比如两汉时期,以家为本位的私有制地主经济经过长时间的充分发育,造就出高度繁华的城市和商品市场;又如宋朝,仅从《东京梦华录》和《清明上河图》中,便能看到北宋京城开封的市场经济有多发达;再如1901年清政府推行新政后,鼓励开办民营企业,不久竟超越国内市场,出现了西方商人向中国工厂订货的“国际化”现象……但是,按照“家”、“国”同构这一基于儒家伦理的制度安排,便注定了中国传统社会搞市场经济具有难以想象的脆弱性、不彻底性和不稳定性,因为皇帝或皇权处于纲常等级的最高位,对“私”可实施绝对控制。也就是说,在“家法”之上悬有至高无上的“王法”,“国”可对“家”实行彻底管束。“私”或“私有产权”,始终不具备西方社会那种在法律保护下的神圣不可侵犯、不可剥夺的自由性质,随时都可能遭遇皇帝或皇权的“合法”干预。因此,一部中国经济史,正是市场经济风雨飘摇的动荡史,时而正当(合法)时而不正当(不合法),其宏观体征即为“治乱相循”。
事实上,中华民族对“私”或“私有产权”的文化认知,可以说从未彻底过,因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始终难以连续,这也正是千百年来“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的根源所在。即使是启动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执政党已在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上承认了“私”或“私有产权”,人民大众也享有了前所未有的广泛民主与自由,但姓“公”姓“私”的纠结一而再、再而三地表明,“私”或“私有产权”在当代中国要获取牢固不破、毋庸置疑的合法地位,或许还将踽踽前行很长一段路程。
当然,滥用的自由也注定不受欢迎。这似乎更考验着人类的理性精神或自我约束能力。比如,美国固然能让人感受到最充分的言论自由,对时事评头论足,在广播电视等传媒上大骂总统,一逞口舌之快,似乎民间言论用不着彬彬有礼,允许花样百出。然而,“允许”范围内的恐怖主义言论也大摇大摆地在公众场合露面,并且很可能会煽动某些极端分子,有意无意地充当教唆或煽动角色。难道人类社会的理性精神,已进步到完全可以控制自由而不失当的境界了吗?
值得关注的是,当我们着力为中国民营经济的自主发展伸张、呼吁时,西方的一些学者则在重新反思自由的边界。比如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公共利益法教授乔纳森·特利刊文称:“尽管在西方,大多数人仍然享有相当程度的言论自由,但对于那些持有争议的社会、政治或宗教观点的人来说,这一昔日近乎无上的权力已经变得界定模糊,也不那么可靠了。奠定西方文明基石的最根本权力正日益被视为讨嫌的东西,甚至是一种威胁。不管言论被视为煽动性的、仇恨的、歧视性的,抑或仅仅是错误的,社会都在以宽容的名义否定言论自由权利,通过无条件的审查强迫人们互相尊重。”英国《新政治家》周刊资深编辑约翰·肯普夫纳也发表题为《言论自由的全球战争》的文章称,“我们都希望适当地保持平衡,但完美是不可能的。被迫选择的话,我宁愿要做得有些过火的公共空间,而不像世界上许多国家那样,在权力面前变得柔顺的那种。”“令人沮丧的是,英国如今似乎正在向这个方向倾斜。我们日益将言论自由视为危险事物。出现这种情况有许多原因:有些情况是由糟糕的法律造成的,有些则是出于经济原因。政治家、律师和公众难以应对快速的技术变革。”
谁忘却自由的实质是履责尽职,谁就不配享有自由!民营经济的创业与发展之路,呼唤着法律与道德重建。民营企业一方面在松绑之路上磕磕绊绊,另一方面也在滥用有限的自由,不断触犯法律与道德的底线。财富欲望的膨胀能够消融任何被法律与道德守候的底线,其最直观的社会表象就是“放心”(放心肉、放心菜、放心油、放心药……)的供给短缺乃至危机。而自由走向放纵,便一定是贪欲的放荡。君不见一些企业家总不甘寂寞,又想当政治家、思想家,又想当“意见领袖”、“创业导师”或“影子导师”……似乎什么都想当、什么都能当。有点个人偏好、爱好或兴趣,当然不是坏事,但千万别以无所不能自居,更不要以为什么钱都可赚、什么领域都能插一脚。还是应当多汲取一些古圣之智慧,比如《政要论》云“放情者危,节欲者安”。近年来,不少老板包括民营企业家摆不正自由与自律的关系,出言或行事常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以致遭到公众嘲弄或诟病,就是因为忽略了倘若就像乔布斯、比尔·盖茨那样一心当个“职业”企业家是倾注一生的努力与专注都不够的,忽略了伟大、卓越和高贵都是约束出来的,忽略了自由的最佳保护神正是自律,忽略了谁让贪欲支配自由谁最终恐怕连当企业家的自由也会被断送!
同样,当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很多人已明显出现理解上的偏差。一些民营企业没有看到改革既是激励,也是约束。比如,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对民营企业来说,就意味着不能再延续原有的粗放经营模式、不惜牺牲资源和生态环境去谋取财富了;又如,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也要求民营企业应当堵上“权钱交易”之路,改变乃至废弃“拉关系”、“送人情”等陈腐营商套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必将释放出创业与发展的更大自由,但如果不能同时看到约束的存在、约束的必要、约束的价值,那么,这必然会带来莫大的扭曲风险!
自由,永远是有限的。而一旦有限的自由被滥用,遭受到法律与道德的弹劾,就会付出中断财富创造进程甚至伤害正常自由的代价,进而影响整个民营经济乃至市场经济的社会形象。而这往往会为另一种滥用——权力的滥用提供口实。悲哀的现实在于,如果用权力控制的企业和资源越来越多,其发生的累积效应就会把真正的企业家精神排挤到无处容身。
人们日益坚信,发展民营经济恰是一国政府乃至执政党的良知所在。党的十八大已郑重承诺,要创建“服务型政党”;中国政府也早已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顺势之举,其中更包含着一个伟大的命题,即“拜人民为师”。而“拜人民为师”,自然也应包括拜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为师。可以说,支持更多的人投身创业、大力扶植民营企业,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乃至执政党最有效、最成功的人力资本投资。民营企业,一头连着经济繁荣,一头连着社会安定,已成为谁也不能忽视的巨大存在。无论是顶天立地的大企业,还是铺天盖地的中小微企业,都需要各级政府及全社会出于良知而给予厚待和善待。厚待和善待民营经济,就是厚待和善待人民及其创业精神和创新自由,这也正是一个文明国家、和谐社会所应倡导的厚德与包容。
当城管部门在“严惩”那些只要有一线可能便不愿站在寒风中挥舞抹布招揽过往车辆“擦车”,或站在烈日下举着“带路”硬纸牌试图挣几个向导钱的人,亦或驱赶推着小三轮卖点自种水果或其他杂货的人时,我们是否想过尊重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应当是一个文明国家、和谐社会最起码的良知?是否想过一个厚德、包容的政府和社会原本就应当为千千万万的普通人提供就业岗位、创造就业环境,尤其要呵护其萌芽状态的创业精神,哪怕在方式上有多粗糙、简陋甚至“违规”?《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4日刊发一篇短文,呼唤“柔性执法”,很有点意思。文章提出:“摊贩要引车卖浆,而城市要秩序和卫生;摊贩随着市场走,而城管要跟着秩序走。生存权利与城市秩序的矛盾,似乎只能将城管和摊贩置于对立的境地。然而,刚性执法容易带来以暴制暴、导致矛盾升级,如果让城管执法带上人性温度,带着理解包容,未尝不能在坚硬无比的现实中凿出一片柔软的地带、和谐共存的空间。既然美丽可以穿越对立,那么城管执法为什么不能多一些柔和?”
令人欣慰的是,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密集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系列举措(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实行民间组织无主管登记、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等),以及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组建亚投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启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小微企业暂免部分税收……而今,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形成之后,当五大发展理念确立之后,我们是否想过这对广大民营企业意味着什么?是否想过又一波改革创新浪潮的涌起以及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将在何等深刻的层面上改变政府和市场的面貌、完善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毫无疑问,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定位,从原有的“基础性作用”提高为“决定性作用”;将非公有制经济看成与公有制经济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都预示着广大民营企业必将获得前所未有的新动力,获得更为充分、更有保障的创业与发展自由,开辟更多的“众创、众包、众抉、众筹”平台以及更加广阔的“民有、民富、民享”前景。
罗斯福有句名言:“总统,是人民的工具。”他还说过:“我们希望的繁荣不仅是金钱,我们想要的繁荣包括更好的家园和更好的居住条件,这个繁荣盛世里不再有血汗工厂,我们的母亲和孩子也不要过度劳作。”这,耐人寻味!
当今之世界,正孕育着翻天覆地的新变革。工业4.0、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3D打印技术、大数据……新技术革命和新产业革命将引领人类社会走向何方?或许,“待到山花烂漫时”,回首今天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很多纷争、纠结、言论或期许……实在是不值一提甚至颇为渺小、可笑的了!
假如以1978年为界,民营企业乃至整个民营经济大体可划为走低的前30年和走高的后30年。那么,这样一条变迁“U型线”,今后将走向何方?顾准说过,“我想,在看得见的未来,这个看起来都难受的体制还是会歪歪斜斜地向前走,但是会有一种力量来推翻这个令人窒息的制度。”今天,他的预言正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全面取代旧有体制。一切老路、邪路,都将在中国人民探索前行的康庄大路、新路面前退避三舍!
然而,关键在于对“中国特色”作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