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心随意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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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活着,就要尽兴一点

我们一生下来就哭,

人生忧患识字始,

长大后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只有玩,

才能得到心理平衡。

做自己喜欢的事,便是幸福

数年前常到湾仔区的一家叫“陶斋”的小房子去。

“陶斋”的主人不姓陶,名字我从来没有问过,只知他的广东话讲得不好,听口音像是位上海人。

一进门,只见这间只有两百平方英尺的书房,四周搭着架子,架上一盒盒的恤衫长方盒和各种商标的鞋子盒。

线装书、古画、石章等各处扔,一切都是那么残旧和杂乱。

房子的心脏部位摆着一架最新型的复印机,像个穿越时光的机器。

在这里,你可以找到任何一种数据,不管是文学、经济还是艺术。主人看书极多,他将好的文章保留下来。每天又订了十几种报纸,每种两份,读完两边都可以剪下来,收藏在恤衫盒中。分多种种类,粘上题目以易寻找。

客人一有所求,陶斋主人即刻迅速地找出一大堆数据。

经挑选过后,他便拿到复印机去影印。

因为机器性能极好,影印出来的东西黑白分明、清楚和悦目。

每份数据收费一元(本书币种多为港币),主人说不算人工,本钱也要五毛,如果要求的分量一多,他自动地为客人打个八折。

房子的一角,摆着一张折起的睡床,可见主人也就生活在这小房间中。

我不知道他如何洗漱和放私人的东西,大概他一生也没有什么私人的东西,除了这一堆堆的书、画、石头和资料。

“陶斋”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存在的,听友人说,有几十年了。

这些年来“陶斋”给做学问的人贡献巨大,要找最偏门的人物的资料,随即翻到。有些论著能在书店中找寻,但是无法从头收集报章和杂志上的文章。

它的主人,如果没有这份浓厚的兴趣,也不会以此为生,做自己喜欢的事,又不用受气,实在令人羡慕。

可惜,在楼价高涨、租金昂贵的情形下,“陶斋”也随着消失。

最后一个独立者也不存在,可悲。

过自己想过的日子

《山居岁月》和续篇《恋恋山城》的作者彼得·梅尔对于写作,幽默地举例:

作家常以为他的经纪人爱他爱得不够,空白的稿纸是他的死对头,出版社是不守信用的小气鬼,书评家是他的大冤家,老婆不了解他,连酒保也不了解他。

银行放款部主管一看到,便即刻躲在桌底下,他知道文人不是低风险的借账对象。

作家需要做大量的资料搜索,外行人看来好像只要花五六个小时在图书馆中就完事,或者只要打六七通电话。但是在今天,作家提出的所有细节全部都应有事实根据,单凭想象和几笔地方色彩是不够的,读者要知道作家到过什么地方、做过什么事才能信服。

太普通的国家没人看,作家要做资料搜集,通常必须出现在一些最不堪过活、最危险的角落里,像贝鲁特或尼加拉瓜。

几个月很快地过去,虽然荒蛮地方生活费不高,但是来回的机票不便宜,再加上回国后在医院的身体检查,看看是不是得了怪病,这才是最贵的。

看起来作家好像万事俱备,可以开始动工了,但对着那一大沓空白的稿纸,他来回踱步,呆呆地瞪着窗外。最后,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这叫“写作阻塞症”,或称为“写作痉挛症”,是作家两耳之间出现的痛苦症状,已经发生。

不知道别的作家怎么想,我是愿意无条件地挨下去,也不能适应舒舒服服但寄人篱下的办公室日子。开会时我注意力已退化,打领带会出麻疹,深深地厌恶公事包这件东西。

写作是折磨还是雅癖,我不清楚,但是我明明白白知道,作家的生涯就是过我想过的日子。

人生的路上,总要试试未尝过的东西

谈到抓蝉,想起很多年前我在京都和一个友人去捕蝉的事。

炎热的夏日,我们在杉林中散步,树身笔直,阳光经薄雾射下,构成一幅幅极优美的画面。

朋友走到长满羊齿植物的山边,拨开树叶,抓到他的第一只蝉。

把蝉装进一个布袋,继续往前走,蝉在里面大叫,鸣声引起左边右边的树上的蝉噪。

找到一棵不太大又不太小的树,友人拿着他带来的棒球棍子,大力往树干敲去。震动之下,噼噼啪啪,由树上掉下十几只巨蝉,有的还打中我的头。

朋友随即将它们装入袋中,一路上依样画葫芦,捕获了几十只,蝉在袋中大叫,我们的耳朵快要被震聋。

走到一片旷地,朋友蹲下起火,火势正好时,取出一管尖竹条,将那些蝉一只只活生生穿起来,放在火上烤。

阵阵的香味传来,我抓了一只细嚼,那种味道文字形容不出。人生的道上总要试试未尝过的东西。再灌几瓶清酒。蝉,比花生、薯片好吃得多。

原来人可以这么快乐

已经是旅行的世纪,交通发达,去什么地方都很方便,问题在于是不是说走就走。要是不走,一生什么地方也甭去。

最普通是拍张照片,证明到此一游,所以傻瓜相机卖得那么多,柯达和富士发达了,威(粤语词汇,意为显摆、炫耀)过一阵子,目前才担心被数码相机代替。

更普遍的是买些不管用的纪念品,纽约自由神像、悉尼树熊、伦敦火柴头御用兵,都是中国制造,你不想要,旅行团向导也会强迫你买几个回来。

还是吃的最实惠,新加坡猪肉干、槟城咸鱼、曼谷榴梿糕,吃完了不会变成废物。

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只看风景,不接触当地人,不看人家是怎么活的。

风景有什么稀奇?当今电视机,要看什么地方有什么地方:巴黎铁塔、荷兰风车、埃及金字塔,看得不要再看,虽说亲自感受不同,但对一般游客,只是一张明信片。旅行,最好的土产品,应该是回忆。

我时常说是人,不是地方,遇到的人,才值得令你想起一个地方。如果交了一个朋友,怎么坏的地方,都会变好;遇上一个扒手,风景再美,印象不佳了。

对比我们贫穷的国家,我们应该感谢上苍,让我们活在乐土上;去了较我们文明发达的都市,我们应该争取那种自由的精神。

原来人可以这么活的!在印度,人们扭一团面,搭在壁炉上,一下子熟了胀起,就能吃了,比吃白米饭快得多了!

原来人可以这么死的!在墨西哥,人死得多,把死亡当成一个节日来庆祝,葬礼才放烟花。死,并不可怕。原来人可以这么快乐的!在西班牙,明天是明天的事,何必忧国忧民?下次旅行,带多点土产回来吧。

若没有花,我就要寂寞了

在花墟,何太太和陈宝珠小姐问我:“你最喜欢哪种花?”

“牡丹。”我毫不犹豫。

当今的牡丹,都由荷兰运来,很大朵。粉红色的最普遍,也有鲜红的。

曾经一度在花墟看不到牡丹了。

“太贵。”花店老板说,“又不堪摆,两三天都开尽了,没人来买就那么白白浪费。”

人各有志,嗜好不同。我觉得花五块十块买六合彩也很贵,马季中下下注更是乱花钱,打游戏机打个一百两百,非我所好也。

一般买了五朵,当晚就怒放,粉红色的开得最快,能摆个两三天已经算好。但最懊恼的是其中两个花蕾一点动静也没有。我们南洋人称之为“鲁古”,已成为白痴的意思。

何太太和陈宝珠小姐买了一束,分手时送了给我,受宠若惊。她们选的是深红色的,近于紫的新品种,非常罕见。价钱比粉红色的还要贵。

回到家插进备前烧的花瓶中,当晚开了三朵,花瓣像丝绒,美不胜收。而且,到了半夜,发出一阵阵的幽香。

第二天,第三天,其他的那两个花蕾保持原状,是否又是鲁古了?

跑去花店询问,老板一向沉默寡言,伸出两指。

是过两天一定开的意思吧。到第四天开了一朵,第五天再开一朵,盛放的那前三朵已经凋谢,花瓣落满地板,不规则地,像抽象画,另一番美态。

临走时还记得花店老板的叮咛:把干剪掉一点。照办,果然见效,牡丹还有一个特点:别的花,插在水里,浸后枝干发出异味,只有牡丹是例外,百多块钱换来近一星期的欢乐,谁说贵了?请大家快点帮衬,不然花店不进口,我们又要寂寞了。

养一只可爱的宠物,是人生一大快乐

生活水平提高,大都市的人开始有余裕送花,花店开得通街皆是。

跟着来的流行玩意儿便是宠物!

猫狗的确惹人欢喜,深一层研究,也许是城市人寂寞吧。

狗听话,养狗的主人多数和狗的个性有点接近:顺从、温和、合群。

我对狗没有什么好印象。小时候家里养的长毛狗,有一天发起癫来,咬了我奶妈一口。从此我就讨厌狗,唯一能接受的是《花生漫画》里的史努比,它已经不是一条狗,是位多年的好友。

在邵氏工作的年代,宿舍对面住的传声爱养斗犬Bull Terrier(牛头梗),真没有看过比它们更难看的东西。

另外一位女明星爱养北京哈巴狗,它的脸又扁又平,下颏的牙齿突出,哪像狮子?为什么要美名为狮子狗?

旺角太平道上有家动物诊所,走过时看见女主人面色忧郁,心情沉重地抱着北京狗待诊,我心想:要是你的父母亲患病,是否同样担心?

楼下有个西人在庭院中养了一只狼狗,它日也吠夜也吠,而且叫声一点也不雄壮,见鬼般地哀鸣。有一晚我实在忍不住,用把气枪瞄准它的屁股开了一枪,它大叫三声,从此没那么吵了。

在巴黎、巴塞罗那散步,满街都是狗屎。但是,有时看到一个老人牵着一条狗的背影,也就了解和原谅它们的污秽。

“你再也不讨厌狗了吧?”朋友问,“它们到底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摇摇头:“还是讨厌,爱的,只是黑白威士忌招牌上的那两只。”

猫倒是可爱的。

主要是它们独立自由奔放的个性。

猫不大理睬它的主人,好像主人是它养的。

回到家里,猫不像狗那样摇头摆尾前来欢迎。叫猫前来,它走开。等到放弃命令时,它却走过来依偎在脚边,表示知道你的存在,即刻心软,爱得它要生要死。

猫瞪大了眼睛看你,仔细观察它的瞳孔,千变万化,令人想大叫:“你想些什么?你想些什么?”

在拍一部猫的电影的过程中,和猫混得很熟。有时猫闷了,找我玩,我就抓着它的脚,用支铅笔的橡胶擦头轻轻地敲它的脚底,很奇怪地,它的脚趾便会慢慢张开五趾上粉红的肉,打开之后,像一朵梅花。

要叫猫演戏是天下最难的事。

逐渐发现猫喜欢吃一种用莼菜的种子磨出的粉,在日本有出售,叫matatabi(木天蓼)。猫吃后像是醉酒,又像抽了大麻,飘飘欲仙。

拍完一个镜头,给猫吃一点当为报酬,但不能给它们多吃,多吃会上瘾。

不过,我还是不赞成养猫狗。

并非我不爱,只觉得不公平,猫狗与人类的寿命差别太远,我们一旦付出感情,它们比我们早死总是悲哀不能克己,我不想再有这种经验。

小孩子养宠物,增加他们的爱心,是件好事。但一定要清清楚楚地告诉他们,教他们认识死亡,否则他们的心灵受的损伤再难弥补。

大人的最佳宠物应该是情妇吧。

不是每一个人都养得起的,但是想想无妨,又不用钱。上选是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既然只是想象,多来个金发的。

越想越狂,不如用架波音747,把她们载到南太平洋小岛上度假。

回到现实,还是谈主题宠物。如果一定要养的话,就养乌龟。

乌龟比人长命。

倪匡从前在金鱼档里买了一对巴西乌龟,像两个铜板,以为巴西种不会长大,养了几十年,竟成手掌般大小,而且尾部还长了长长的绿毛。

移民之前,倪匡把家里所有东西打包,货运寄出,看见这两只乌龟,不知怎么办才好。

“照道理,把它们放在手提行李,坐十几个小时飞机,也不会死的。”他说,“但是移民局查到麻烦。而且万一乌龟有什么三长两短,心里也不好过。”

我们打趣道:“不如用淮山杞子把它们炖了,最好加几根冬虫草。”

倪匡走进房间找一把武士刀要来斩人。

我们笑着避开。

最后决定,由儿子倪震收留。

“每天要用鲜虾喂它们。”倪匡叮咛。

“冷冻的行不行?”倪震问。

“你这衰仔(粤语词汇,常用来骂自家孩子),几两虾又有多少钱?它们又吃得了多少?”

倪匡说完,又回房找武士刀。

倪震落荒而逃。

永远看不懂猫,才觉得神秘和可爱

弟弟的猫,样子并不十分可爱,而且杂种居多,和街边的野猫没什么两样。

为什么有这种结果?那三十只猫怎么停留在三十只,不变多呢?

原来有些马来朋友很爱猫,常来讨几只回家养,他们把样子好看的都弄去了,剩下来的只有弟弟和他太太觉得不错而已。

马来人不喜欢狗,猫是最普遍的宠物,甚至把一个城市也以猫称之,称为古晋。古晋人立了一只很大的招财猫当城市的标志。为什么不建马来猫而立日本猫呢?原来爱猫之人是不分国籍的,他们自己成立一个猫国,只要是喜欢猫的,都能成为国民。

有些朋友很怕猫,认为它们很邪恶,还是养狗好,狗对主人很忠实。我不喜欢狗的原因,是它们生得一副奴才相,整天伸舌头喊热热热,哼哼哈哈,没有猫的高贵。

猫的好处在于它是主人,你是奴隶。它要和你亲热时才来依偎你。不高兴起来,不瞅不睬,从来没把你放在眼里。

那三十只猫,弟弟一只只认出它们,都是因为每一只都有自己的个性。也并非每只都高高在上,有些很怕事,生活范围限于房内,从来不敢走出房门一步。

也有一只相当地蠢,养得肥肥胖胖,整天躺在你的脚下扮地毯给你践踏。要是家父在世的话就最喜欢这种猫,双脚踩在它身上,当然不是真正用力,猫儿舒服,觉得你在为它按摩,立场完全不同。

长大的猫,样子也许很凶,那是它们用眼睛直瞪你而引起的印象,小猫则永远可爱和调皮。

我们年纪大了,有时会看人,尤其是年轻人,可从眼神看到他们在想些什么。但是猫,永远看不懂,这是猫最神秘和可爱的地方。

猫儿的智慧,远比哲学家高

从前养猫,像我们那一代的父母生子女,都不是很严重的事,一下子就是一巢,大家会照顾自己,粗生粗养。

和当今的完全不一样,走过兽医诊所,从玻璃橱窗看到一个个人手抱一只猫,和父母进入紧急病房一样,担忧得半死,就觉得非常之滑稽。

为什么养宠物的人愈来愈多?皆因大都会中人与人之间的隔膜愈来愈深,互不信任,只有猫狗是最佳伴侣,也因为人类深感寂寞,像老来子女的远去,离婚的案子普遍,不生后代等等,都是主要原因。

养狗的多过养猫的,前者听话嘛,但一旦爱上猫的不瞅不睬,着迷程度比狗还厉害,就拼命想讨好对方,送的礼物一样比一样贵,产品便层出不穷,是一宗极大的生意,仅次于儿童的玩具。

就连名牌店也不放过,LV出的皮箱,印上该厂的标志,让主人提着猫儿到处去。这个箱子,四十公分大的要卖到港币一万五千八百元,五十公分的一万七千五百元,还有一直加价的趋势,用久了当古董,更值钱。

走进猫用品专门店,五花八门,目不暇接,唯有分区。在营养与保健那一块,就有奶粉、杂粮食品、营养补助机能食品饮料、牙齿洁白剂、猫草、体内驱虫剂、化毛膏,等等。

什么奥米茄3(omega-3)的美肤液、天然海藻矿物素、综合有机莓果、泌尿道保健营养膏、整肠酵母锭、亮眼泪腺口服液、深海鲑鱼油、鲜呼吸洁牙凝胶、好心情喷剂,还有猫的安眠药呢。

至于玩具,有猫智选战斗飞碟、躲猫猫城堡、聪明上手魔爪板、逗猫棒系列、电动足球、猫隧道、摇篮、海盗船、自滚运动球、拳击广场……

衣服更是不得了:格子洋服、露胸装、露背装、挡风背心、夏日T恤。有了衣物,便得配件,猫项链一样就可以开一家店来卖,猄皮的、鳄鱼皮的较为特别,当然可以镶钻石和珍珠,丰俭由人。

猫居之中,有本舍和别墅,超大型豪华猫跳台,两房一厕居所,四层楼的也有,但是很少看到有游泳池的,因为猫并不喜欢水。

生了小猫,当然要备摇篮,长大了有各种豪华沙发,可以拖拉的旅行箱车、爱心爆棚的背皮包,就是没有我背的猫用和尚袋。

清洁用品最为重要,洗毛精、护毛素、耳朵清洁液、速效抗过敏防虱喷剂、草本沐浴乳、牛奶浴、猫儿专用吹风机、马鬃毛刷、有机死海盐护毛焗油,猫香水更是不能缺少。

猫砂生意也有人做,没养过猫的不知道砂对猫是非常重要的。把砂撒在猫居中,等于人的家里铺上波斯地毯,专门的有舒压的、抗过敏用的。又分粗砂、细砂,也可用丝绵来代替砂。

说了那么多,还忘记了猫粮。猫粮不像狗粮那么粗糙,狗只吃饼干类的干粮,猫可择口,有新鲜吞拿鱼类的罐头,法国专家嘴刁猫(一种法国猫粮品牌)的美食,低热量的减肥餐。

不是每只猫都喜欢海鲜,肉类粮食就出现了,有的是用鸭肉和鹅肉做的,也有高龄猫吃的狮子头之类的软食物,幼猫吃的是鸡肉配天然蔬果。

法国和日本人争生意,以美食自豪的国家,各出奇谋,猫吃厌了?来一罐中国台湾口味的吧!美国人也不执输(粤语词汇,意为吃亏),大量生产汉堡形状的快餐。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喝,人类就把牛奶和猫拉在一起,我们喝的不够高级,猫儿专用奶品就此产生,比普通的要贵出数倍来,为什么?因为加了压抑猫性欲的药,让它们不那么大声叫春。

经济发达的社会,人的生活紧张,就出抗郁药、大麻等所谓的“娱乐性软性药品”来舒缓精神。这种享受,当然要分一点给心爱的猫儿,但它们对这些东西没有反应,猫最喜欢的,还是俗名猫草的木天蓼,英文名catnip,日本人称为matatabi的天然草本。

木天蓼的学名为Nepeta cataria,是属于薄荷科的植物,原产于北美洲的高原沙漠,后来传到加拿大,再去到地中海,连亚洲也野生。

从15世纪开始,人类发现它有镇神功能,在亚洲的茶传到之前,用它冲来喝,在欧洲十分流行。

猫儿对它有敏感的反应,看见一堆木天蓼就会在上面打滚,咪咪叫,用腮来摩擦,做出喝醉酒的傻态,像伸长着手脚,仰头望着天花板,又会像追逐一个隐形的伴侣,有时眼睛半睁半闭,进入催眠状态,傻里傻气。

除此之外,对猫的身体是无害的,木天蓼的花朵部分药力最强,有猫儿鱼子酱之美名,结果时,果实可食,也是猫最喜爱的。但吃完之后不是每一只猫都有反应,和人类抽大麻一样。

七八十年前,大麻在东南亚随地野生,印度劳工辛苦一天之后吸几口,还是政府配给的,别说是非法了,后来看到嬉皮士们吸,美国又禁了,才开始大惊小怪起来。

猫儿的大麻应该没人管吧。是天然的东西,不给它们太多就是。所有猫礼物之中,是它最佳,你若爱猫,不妨买些给它们试试。看着猫儿,你会想起法国历史学家Hippolyte Taine(依波利特·泰纳,1828—1893)的话:“我研究过不少哲学家和猫儿,猫儿的智慧,远比哲学家高。”

人生之中,一定要交几个朋友

一颗吸血僵尸般的虎牙,开始摇动,知道是我们离别的时候到了。

虽然万般可惜,但忍受不了每天吃东西时的痛楚,我决定找老朋友黎湛培医生拔除。近来我常到尖沙咀堪富利士道的恒生银行附近走动,看到我的人以为我是去找东西吃,不知道我造访的是牙医。

牙齿不断地洗,又抽烟又喝浓得像墨汁的普洱,不黑才怪。黎医生用的是一管喷射器,和以水喉(粤语词汇,指水管)洗车子一样,一下子就洗得干干净净,不消三分钟。如果一洗一小时,那么加起来浪费的时间就太多。

今天要久一点了,拔牙嘛。

做人,最恐怖和最痛苦的,莫过于拔牙。前一阵子还在报纸上看到一张图片,有个女的赤脚大夫,用一把修理房屋的铁钳替人拔牙,想起来发(粤语词汇,意为做了)几晚的噩梦。

老朋友了,什么都可以商量,我向黎医生说:“先涂一点麻醉膏在打针的地方,行不行?”

“知道了,知道了。”黎医生笑着说。

过几分钟,好像有点效了,用舌头去顶一顶,没什么感觉。

还是不放心,再问:“拔牙之前,你会给我开一开笑气的?”

“知道了,知道了。”

这种笑气,小时候看“三傻”短片时经常出现。向当今的年轻人提起,他们还不知道有这种东西。不过现在的牙医不太肯用,怕诊所内空气不流通的话,自己先给笑死。

一个口罩压在我鼻子上,听到吱吱的声音,接着便是一阵舒服无比的感觉,像在太空漫游,我开始微笑。

“拔掉了。”黎医生宣布。

什么?看到了那颗虎牙,才能相信。前后不到十分钟,打针和拔牙的过程像在记忆中删除。这个故事教训我们,人生之中,一定要交几个朋友,一个和尚或神父,还要一个好牙医。这样精神和肉体的痛苦,都能消除。

不自爱的人,没药医

“你长得有多高?”小朋友问。

“六英尺。”

“高人有什么好处?”

“好处数不出,坏处多的是。”

“举一个例子。”小朋友说。

“乘电梯的时候,遇到那些不知道多久没洗头的女人站在你前面,味道一阵阵传来,不是很好受的。”我说。

“男人也有很多不洗头,头皮屑满肩都是的呀!”小朋友抗议。

“是的,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有头皮屑的话就不应该穿深颜色的衣服。”

“头皮屑是一种自然现象。”

“这也说得不错,少量的头皮屑,多洗,就没了。大量的头皮屑,是一种病。”

“怎么医?”

“每天洗呀,一天洗两次,一定洗干净。”我说,“买一把老人家用的篦,齿很密的那种东西,洗头之前刮几刮,也能去掉。药房有很多治头皮屑的产品,搽一搽。”

“还有没有其他方法?”

“旧时妈姐们用茶渣来洗头,也能消除头皮屑。山茶花油是专门对付头皮屑的,搽了之后头发更是柔软发亮。”我一口气地说。

“广告卖的一种什么肩什么头的洗发剂有没有效?”

“我没用过,从前听亦舒说愈洗头皮屑愈多,就没去试了。”

“你也有头皮屑吗?”

“有。到了冬天,天气干燥,新陈代谢,头皮屑就出来了,不过我们生长在南洋的孩子天天洗头,就看不到了。”我说。

“你对满肩头皮屑的仁兄什么看法?”

我懒洋洋地说:“我认为他们不尊重别人,也不尊重自己。这叫不自爱,不自爱的人,没药医。”

有机器代劳的事情,就不去受罪

凡是将来有机器代劳的事物,我都不肯去学。小时候上几何代数课,我交白卷。

老师用尺在我头上敲,不知肿了多少包包,好在我没暴力倾向,不然一定会抢过木尺来打那个大肥婆一顿。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肯学?”胖老师严厉地责问。

我说:“总有一天发明一个机器,什么都替你算出来。”

不久,计算尺就出现了。过了些年,计算器一按,更是一清二楚。

这也能解释我对中文打字的抗拒,什么仓颉,什么拼音注音,都是冤枉路,机器总会出现完美的声控,到时说什么言语,就出现什么文字,为什么要我去受训练过程的老罪?

但是科技的发展已不是计算尺那么慢了,计算机数据库的丰富知识令人感叹,不用太过可惜,非学计算机程序不可。但是回想起来,请个秘书操作不就行了吗?有谁应征,请来信。

笔还是最可靠的工具,用了几十年,这个老友不能抛弃。

基本分别出在文科和理科。我的个性、爱好都在前者。要是我是学机械或做会计的话,那么我一定会把数学基础搞好。

还有是时间问题,如果我是生活在外国,闲情多的话,乐得去学。现在在香港忙得连睡眠都不够了,要我学计算机,不如去欣赏芭蕾舞和歌剧的影碟。

这几天看旧西班牙电影《爱情嘉年华》和新的意大利片《一个快乐的传说》,更引起我学这两种语言的冲动。

不过,不久的将来,一定有个机器贴在喉咙,喊了一声love(英语词汇,意为爱),即刻有一个声音大叫amour(法语词汇,意为爱)。想至此,又作罢,其实都是自己懒惰的借口。

闲时散步看花,管他胖与瘦

一般,男人年轻的时候,都有一个莎士比亚所谓的“lean and hungry look”——消瘦又饥饿的样子。

不单样子,神态也表现出他们对未来的渴望和野心。亚历山大征服半个地球,也是这个时候,我还在干些什么?

一日又一日,一年复一年,在不知不觉的渐进之中,年轻人步入中年,又踏进初老,这时他们照照镜子,惊讶自己的肥胖。

古人总有一个解释,他们说:“中年发福,好现象。”

的确,到了中年,还要消瘦又饥饿,太辛苦了。生活条件的好转,令体重增加,本属当然,但是大家不那么想,继续为自己的身形烦恼,永远和青春争一长短,明明知道这是一场打不胜的仗。

拼命运动。穷的去健身院,隔着玻璃窗给经过的人笑;有钱的打高尔夫球,给更有钱的看不起。

君不见电影上的迈克尔·凯恩(英国知名演员)、罗伯特·德尼罗(美国知名演员),不都是由消瘦又饥饿变为胖子一个?

不,不,你看肖恩·康纳利(英国知名演员),他的头虽秃,但还那么精壮。哈哈,那是天之骄子,有多少个?你看他当年演的007,还不是消瘦得很?

男人是一种很有容忍力的动物,他们能够接受生活的压力、家人的唠叨、社会的不平,但就偏偏不接受自己的体形。

又老又胖的男人很失礼吗?那是信心问题,不以财富衡量。家庭清贫,但衣服干净,不蓬头垢面,黑西装上没有头皮屑,指甲修得整齐,是对自己的尊重,别人看见也舒服,与胖和瘦无关。

嫌自己又老又胖的男人,和一天到晚想去整容的女人一样可笑。闲时散散步,看看花,足矣。管他人的娘!

为了做成一件事,就要付出代价

一个认识过的人忽然有了新主意,说:“约某某人出来吃个饭,叫他帮手!”

我在一边听了毛骨悚然。

请教于人,是好事,我并不反对。但是那轻飘飘的“约出来吃饭”,好像有随传随到的口吻,恐怖得很。

又非亲非故,人家为什么要让你请呢?

吃一顿饭,闲闲地花个两个半钟(粤语词汇,意为两个半小时),之前的沐浴换衣时间呢?好像人家没有饭吃,坐在家等待你这一餐。

抱着广交善缘的心理,我依然赴约。能把自己懂得的东西传授给别人,也是乐事,但是主人家迟到的经验告诉我,自己已经精疲力竭,再也没有条件进行夜夜笙歌的应酬。

友人有事,当然随时拔刀相助。一般会约在办公室中商讨,等待起来,也可以传传真,写写信,做一些未完的工作。

因为要写稿,中餐则到处钻,发掘一些餐厅来介绍。所以中午这段时间我很忙,而且试菜总不能拉几个朋友到处乱走呀。

晚上则希望能看看报纸、电视新闻,租张影碟欣赏电影,然后阅读一些新书。睡几个钟头,清晨起身写稿。一去陪别人吃饭,这个生活规律就会受到干扰。赶起稿来,压力甚重,就写不出好东西。

其实我由早上六点到十点这段时间最为空闲,什么都不想做,拔几朵白兰花放在口袋,就出去散步或逛菜市场。

“怎么老是约你不到?”友人说。

我回答:“行呀,我明天早上七点钟在九龙城饮茶。”

“那么早?”朋友抱怨。

听后微笑,记得年轻时,为谈成一件事,在对方门口苦等一夜的情景。可惜当年没有狗仔队,要不然一定胜任。

名牌不重要,实用最要紧

年纪大了,只求实用,不跟流行。名牌不名牌,有什么要紧?

一件茄士咩(指羊绒)外套,穿个几十年,温暖得很,说什么也比几十斤重的万宝路夹克轻。

把尖头的意大利鞋子都丢掉,换上一双叫Ganter(甘特,德国著名鞋子品牌)的德国货,脚趾处宽大,愈走路愈舒服。一个化学胶外壳的Samsonite行李跟了我去过多少国家,送我什么LV我都不肯要。

从前还很考究穿双袖的恤衫,现在买到,也把袖子改成纽扣形,袖口针实在太过麻烦了。

裤子皮带当然再也不打,曾经一度用吊带,肚腩收缩得厉害。如今连吊带也省了,最好买裤头有橡皮筋的那种。

生财工具,用起Montblanc墨水笔最优雅,有金雕的Pelikan Toledo也不错,但是写完稿双手沾满墨水的感觉并不好,用一管即写即干的Tradio(日本Pentel品牌旗下的一款签字笔),还是上选。

众人都以为鲍参肚翅最好吃的时候,我已改为芽菜炒豆卜。那一大碗翅,一吃就饱,也不觉美味。

蒸什么老鼠斑?我只爱鱼汁,用它捞白饭,天下绝品。

领带自己画了,省下不少。当年我见一条买一条,只要突出的就是。每条平均五百块,一年数十条,价钱也不菲。

鳄鱼皮包?我一看见就恶心。人家送我的,丢掉也不是,送年轻人,他们也不要,不知如何处置。那个和尚袋,有什么装什么,只是一张布做的,还不够轻吗?

友人徐胜鹤送他先父一只GP手表,老人家嫌名贵的皮带烦,换条廉价伸缩钢带。我现在也有这个毛病,所有的表都换上伸缩带,贵表收在保险箱中,从来不去看。手上戴的,是一个便宜的Ball表,黑暗中发起光来,比任何夜光表都亮,爱死它。

多学习多充实自己,才有未来

年轻人迷惘,用愤怒来遮掩他们的不安,是很正常的事。最美的,还带傲气:“这个世界,属于我的!”

当你是活在天下尖顶上的时候,你就寂寞了、孤独了,怀了一点点的悲哀,这也是年轻人的本色。不过,当他们只知一味气死你、气死所有的人、气死自己的时候,你就会发现纯真的丧失。这个人,变成讨厌。

医不好的,这是没有自信的表现。他们做的第一件事,是先买个黑眼镜戴一戴。

他们的目光带轻蔑和阴毒,他们的言论无理取闹,他们的行为非常低俗。这是怎么造成的?都因为他们不肯上进、不肯努力、不肯吸收经验。本身极为平凡,被周围的人吹捧,没有胆量享受成就之故。

要成为一个永远的偶像,必须拥有纤细和敏感的个性。像詹姆斯·迪恩(美国知名演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詹姆斯·迪恩与众不同,虽然愤怒,但非常脆弱。我们都爱他,想保护他。他绝对不是一个流氓,也非野孩子,更不会用伤害别人的眼光来看世界。

无时无刻,詹姆斯·迪恩不在充实自己,他上“技法”学院,读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俄国著名戏剧和表演理论家,代表作《演员的自我修养》)的理论,他学打鼓、摄影、雕塑,甚至牛仔怎么打一个绳结捕牛,也是他工作中需要了解的过程。

《巨人》这部电影中,他的角色是个穷小子,爱他的阿姨遗留了一块小小的地皮给他,他欣喜若狂,一步步踏着这块土地,在量它的面积,这都是农夫用的基本方法,詹姆斯·迪恩从细致的观察中吸收,放在戏里。

当今大多数年轻人,都不具备这些条件,像一个个被宠坏又长不大的儿童。书又不读,更无气质可言。从他们没有皱纹的面孔,已看到了他们垂垂老矣的未来,可怜得很。

平稳的人生,一定闷

咳个不停,找吴维昌医生看,他说顺便照一照心脏吧。

我的血压一向没有问题,但循例检查也好,定了养和医院。

登记后,走进一室,医生替我插一根管进手背上,以便注进些放射性的液体,方便查看X光片。不是很痛,忍受得了。

接着就是躺在床上,一个巨大的机器不断地在我四周转动拍摄。上一次检查是四年前,一个大铁筒,整个人送进去,声音大作,轰轰隆隆拍个不停。当今这一副没有声音,医生还开了电视,播放美景视频和禅味音乐。

愈看愈想睡,给医生叫醒:“睡了就会动。”

真奇怪,睡觉怎么动呢?也只有乖乖听话,拼命睁开眼睛。

好歹二十分钟过了,心脏图照完,再到跑步房。

护士认得我,说四年前也做过这种检查,和八袋弟子一起做的,我还能跑,他就跑不动了。所谓跑,只是慢步而已,最初慢,后来加快。身上贴满了电线,心速显示在仪器里。

“你平时做不做运动的?”医生问。

我气喘吁吁回答:“守着人生七字箴言。”

“什么箴言?”

“抽烟喝酒不运动。”我说。

医生和护士笑了出来,他们都很亲切,没有恐怖感,大家像在吃饭时开开玩笑。跑完步,又再照一次,两回比较,才能看出心脏有没有毛病,报告会送到吴医生处。

人老了,和机器一样要修,这是老生常谈,道理我也懂得。

问题在有没有好好地用它,仔细照顾,一旦娇生惯养,毛病更多。像跑车一般驾驶,又太容易残旧,但两者给我选择,还是选后面的,平稳的人生,一定闷。我受不了闷,是个性,个性是天生的,阻止也没有用,愈早投降愈好。到最后,还是命。

异想天开有时候不失为好事

一些时候,异想天开,不失为好事。从前父老常劝人别发白日梦,我喜欢的尽是这些事,早上也发,晚上也发。成熟了,就做去,好过不做。

现在在摸索的主意,是开家厨艺学校。

香港是美食天堂,足够条件经营一家。

中菜我们最拿手了,雇个名厨当教授,请国内大师傅前来客座讲学,有计划地设计课程,读将起来,比什么计算机学校有趣得多。

西餐更不成问题,在香港吃到的,的确已有国际水平;再加上交通的方便,由各国云集而来的西厨之中,选些顶级人物教导,轻而易举。

日本大师傅在香港谋生的不少,哪一家最好,有目共睹。如果他们肯受聘于大机构当主厨,教授的薪金都不会少过现有的收入。而且日本人好面子,即使同样酬劳,他们也会选择教学。

学生们要受整整两年的严格训练,但可以省掉日本人教的洗碗和清洁洗手间的过程。从认识食物材料到刀法再到烹调,按部就班地,中、西、日三科,每天八小时的学习,二十四个月之后,保管成为一级大师。

学校是新开的,有了手艺,但不受世界各国的承认,也是枉然。

可以从联校做起,请法国、日本、瑞士的名校参加,成为它们的支校(粤语词汇,意为分校)。这些学府,学一课程,毕业之后,已是抢手的大厨,何况我们的学校是集大成的!

各国餐厅,只会越开越多,最大烦恼,是找不到厨子。现在医生、律师、计算机操作员已经过剩,天下父母,要是思想开通,让儿女来这家学校学习,至少是一技傍身,永远不必担心他们有一天会饿死。

厨艺学校更可设立享受短期课程。集中世界各大城市的著名餐馆、餐牌和酒牌,学生修过之后,到任何一地,都能应对自如。别以为有钱人就懂得叫菜,乡巴佬居多。这种课程,最适合暴发户了。所以虽是短期,收费特贵,用来补助一些有才华的贫苦学生当奖学金。

另设家庭主妇班,可让妇女们不定期前来旁听,至少学会煲汤,减少丈夫养二奶的机会。

供游客的一个星期速成班亦兼备,在短短七天之内,教会几种自己喜爱的餸菜(粤语词语,意为下饭菜),中、西、日自选。

校园中每天早、午、晚都有大型的聚餐会,欢迎外界客人,等于是去了一家出名的餐厅,由教授们各自提供拿手的菜,让学生当助手实地学习。每天限额收多少名人客,要预先订位才能享受到教授们的手艺。

吃完了晚饭,还有大型舞会,附属课程是社交活动,教导大家怎么去应付高官贵人,应该有什么礼貌,怎么先开口更好,穿哪一种适当的衣服,为大家出席大场面做一铺路。

更设有餐酒进口牌照,以公道的价钱贩卖顶级的红酒白酒。由法国开始,选六个著名产酒的国家,每天尝试不同的葡萄园佳酿,一周循环下来再一周,让学生们熟悉所有的产品,成为专家。

到了星期日,这个礼拜是日本清酒,下个周日是希腊的乌苏、墨西哥的特奇拉、苏俄的伏特加、中国的茅台,等等。原则上,最贵的名牌价钱适中,但品位十足的超值货,都能有一个清楚的印象。

食疗课程也是必备的,请来的教授并非什么营养学医生,而是顺德的妈姐(指女佣),白衣黑裤梳长辫的女子,教学生如何看主人的面色。并非低声下气,而是嘴唇干了,应煲什么汤来滋养。

老人家的食谱应该怎么编排,亦是一大学问。另类课程供给有孝心的儿女子孙。学过之后,保管家中爷爷奶奶每天不吃同样东西。

校园中更开设一个高级的菜市场,集中世界各国最新鲜的材料,法国鹅肝、伊朗鱼子、日本金枪、意大利白菌,再由中国内地空运种种山珍海味,成为天下老饕必游之地,对中国香港的旅游业不无帮助。

学校每一个星期主办一次厨艺大赛,东方对西方,打个落花流水,热闹非凡。和电视台签订好一张合同,拍摄成一个小时的节目,卖到世界各地去。

推广出去,1997年之后由内地来报名的学生已经满额,收五千名学生不是问题。平均每个学生收港币两千元一个月,乘起来就是一千万的入账,一年一亿两千万,经费足够来打动世界十大名厨前来当校长。

最过瘾的是这家学校不问学历,小学生、中学生甚至不识字的都能参加。当教授的妈姐本身已是文盲,学生们为什么要有文凭?

越想越好玩,这未必只是一场梦,自己不能实现,由别人去创立好了,反正我的想象力是取之不尽的。有这种学校,我宁愿去当学生。

这种事,本来最好是由政府去主办,要是他们肯做,地方绝对找得到。是时建宿舍、盖酒店都行。最可惜的,是各地的政府都没有勇气。

有了精神上的储蓄,做人才做得美满

“享受人生的快乐,由牺牲一点点健康开始。”尊·休斯敦说。

这个人放纵地过活,但是八十多岁才死。所谓的牺牲一点点的健康,并非一个致命的代价。

大家都知道自由的可贵,但是大家都用“健康”这两个字来束缚自己。

看到举重的大只佬,的确健康,不过这个做运动的人总不能老做下去。年龄一大,自然缓慢下来。到时他那坚硬的肌肉开始松懈,人就发胖。为了防止这些情形发生,他要不断地健身。试想看到一个七老八老的人全身还是那么一块块的肌肉,和隆胸的妇女有什么两样?

又有个朋友买了一栋有公共游泳池的公寓,天天游,结果患了风湿。

注重健康,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怕死。

烟不抽,酒不喝,什么大鱼大肉,一听到就摇头。

好,谁能担保不会有个人,二十多岁就患肺动脉血压高?哪一人够胆说自己绝对不会遇上空难、车祸、火灾、水患和高空掷物?

想到这里,更是怕死。

怎么办?唯有求神拜佛了。

迷信其实不用破除。信仰是种药,来保持人类思想的健康。

思想的健康比肉体的健康更加重要。

一个人如果多旅行、多阅读、多经历人生的一切,就不当死是怎么一回事儿了,这个人绝对在思想上是健康的。

思想健康的人一定长寿,你看那些画家、书法家、作曲家,老的比短命的多。

当然不单单是指做艺术工作的人,凡是思想健康的,不管他们出的是好主意还是坏主意,都死不了。你没有看到中国的那几个抽烟的老人皇帝吗?

总认为人类身体上有一个自动的刹车器,有什么大毛病之前,一定先感到不舒服。如果你精神上健康,一不舒服就不干,便不会因为过度纵欲而病倒。

喝酒喝死的人,会是因为精神不正常,像古龙那样的人,明明知道再喝就完蛋,但是还是要喝下去,也许是他认为自己是大侠,也可能是活够了,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什么鸟事是新鲜的了。

吃东西吃死的例子倒是不少。

什么胆固醇,从前哪里听过?还不是照样活下去。

也许有人会辩论说那是因为几十年前,社会还是困苦,人没有吃得那么好,所以不怕胆固醇过多。精神健康的人也不会和他们争执,你怕胆固醇,我不怕胆固醇就是了。近来已经有医学家研究出胆固醇也有好的胆固醇和坏的胆固醇,我们只要认为所有吃下去的东西都是好的胆固醇,不亦乐乎?那些怕胆固醇的人,失去尝试到好胆固醇的享受,笨蛋。

略微对暴食暴饮有节制,不是因为不想放纵,而是太肥太胖,毕竟是不美丽的。

科学越发达,对人类的精神越是伤害,现在的医学报告已达到污染的程度。

最近研究出喝牛奶对身体无益,打破了牛奶的神话。当然早就说吃咸鱼会致癌,好,就不吃咸鱼。又听到鸡蛋有太多的蛋白质。什么吃肉只能吃白肉而不吃红肉等等,唉,大家不知道吃什么才好。

吃斋最有益,最安全,最健康了。吃斋,吃斋。

你以为呢?蔬菜上有农药,吃多了照样生癌!

医学家建议你吃生果、水果之前洗得干干净净。心理上有毛病的人,把它们都洗烂了才够胆去吃。有些医生还离谱到叫你用洗洁精洗蔬菜和水果,体内积了洗洁精也患癌,洗洁精用什么其他精才能洗得脱?

已经证明维生素过多对身体不好。头痛丸有些含了毒素,某种泻药吃了会大脖子,镇静剂安眠药更是不用说了,吃了之后和鸦片海洛因没有分别。

算了,吃中药最好,中药性温和,即使没有用也不会有害,人参、燕窝比黄金更贵,大家拼命进补。但是有许多例子,是因为进补过头,病后死不了,当植物人当了好几年还不肯断气。

植物人最难判断的是到底他们还有没有思想。如果有的话,那么他们一定在想,早知道这样,不如吃肥猪肉,吃到哽死算了。

肉体健康而思想不健康的人,就会出禁这个禁那个的馊主意。这些人终究会失败,和美国禁酒失败一样。现在流行禁烟了。人类要有决定自己生死的自由,才是最高的法治,虽说二手烟能致命,但有多少例子可举?

制造戒律的人,都患上思想癌症,越染越深,致使“想做就做”的广告也要禁止放映,是多么可怕。

烟、酒和性,不单是肉体的享受,也是精神上的享受,有了精神上的储蓄,做人才做得美满。

让你在身体上有个一百巴仙(东南亚一带的华人用语,意为百分之)的健康吧,让你活到一百岁吧,让你安安稳稳地坐在摇椅上,望向远处吧!但是脑袋一片空白,一点美好的回忆都没有,这不叫健康,这叫惩罚。

快点把那本劳什子的Fit for Life(《健康生活》)丢进字纸篓去!

人生的乐趣,从一点点小的罪恶开始

袅袅,与你携手,望你缭绕上升,消于无形,吸一口,经全身而喷出,此种享受,非爱烟者不解。

今天通过法案,禁烟区范围扩大,暂时不能在公众地方与你亲热,但在小书房中是我俩天地,愿你永远与我做伴。

自从在电视上看不见你,少了许多热闹气氛。好笑的是,爱你的人有增无减。吾等顺民,照样拥护,袅袅,不知道你看过自己的族谱吗?

早在公元前1000年,危地马拉出土的陶瓶中,已画着一个吸着长条烟卷的人像。

当哥伦布发现美洲,看到土人抽烟斗时,惊讶得很。烟叶文化,早已存在,红番用来商谈,不再打仗了,大家坐下来抽口烟吧。一开始,你的个性就那么和平的。

所谓的文明人认识了你之后,即刻把你搬回老家种植,法国始于1556年,葡萄牙始于1558年,西班牙始于1559年。英国人最后,到1565年才学会培养。

跟着移民到美洲的人把欧洲的新科技倒流,在弗吉利亚州、肯塔基州、田纳西州等地方大量种植烟草,弄到供过于求。

起初你的臣子都是用烟斗来抽烟,后来学会把一片质料最高最薄的烟叶包裹起来,变成了雪茄,但只是高官贵人才抽得起的。

对不起得很,香烟的发明,却要靠一群乞丐。当年在西班牙的塞维亚,穷人把雪茄头拾起来,用碎纸包来抽,流传到意大利、葡萄牙和俄国去。

英国人始终喜欢抽维吉尼亚系统,美国人相反地掺入土耳其烟。从此,世界上也分成这两大类。前者的代表品牌是555、牙力克、罗芙曼等,后者为好彩、骆驼、万宝路等。

从13岁开始,我们几个同学已经在学校的后山偷偷与你邂逅。

同学们最先抽的是领事牌的薄荷烟,绿色纸盒的十支装,我不喜欢维吉尼亚系统的臭青味,常偷妈妈的好彩来抽,才过瘾。

如厕时吸一支,清新空气。越抽越多,晚上看《三国》《水浒》时也要抽,才肯睡。

烟灰缸塞满烟头,将之藏在床底,温柔体贴的奶妈第二天将烟蒂倒个干净,再放回原位,从来没有出卖过我。

我们看黑白旧片,你已是明星,堪富利·保加烟不离嘴,偶尔,他连点两支,把一支递给女伴的朱唇。

贝蒂·戴维丝、钟·歌罗馥的抽烟姿态更是优美。有时刚强起来,一口烟喷在暴发户脸上,不屑地离去。

我们还听到你的许多传说,如替人点烟的,绝对不连点三根,因为在远方的敌人狙击手,看第一次点火举枪,第二次点火来不及瞄准,第三次点火必会中的故事,所以只点两根烟的规则,遵守到现在。与你做伴,在当年,是自由的,是奔放的,是毫无挂虑的,是好玩的,是时尚的。

直到1950年,你的厄运出现了,抽烟致癌已被证实,反对你的运动产生,商人们即刻制造出滤嘴香烟来挡灾,但是伤害已造成,这股热力将越来越强。

当年的吸烟是摩登,现在禁烟变成时髦,大家像学穿迷你裙那样反抽烟,由美国的一群嫁不出去的八婆向你发起围剿。这里禁,那里禁,其他国家的八婆也跟风,和她们有裙带关系的那些吃软饭的男子也乖乖地听话,加入战团。

中国国内航线不准抽,两小时以上的国外飞机也禁烟,发展到去澳洲的八个钟头夜航也要离开你。

但是请你放心,我会呼吁同好别忘记了你的两位姐妹:鼻烟和嚼烟。

那么多花样,那么精美的鼻烟壶,不是拿来当古董,是要实用的。

长途飞机上,禁烟场所中,闻鼻烟是个乐趣,挑出一小匙,搓一搓,吸入,一股透肺的清凉,那种滋味……唉,唉,原谅我花心。

我吸过上等的鼻烟,绝不呛喉,无比的浓郁,久久不散。翌日起床,深深呼吸,又是一番回味。

优质鼻烟,数十年前已是比金子还贵,现在在嚤啰街也许可以找到少许,分量不多,多也不会吸穷的。

一般的鼻烟,在欧洲的各大城市都能购入,西班牙产的,质量较佳。

嚼烟好坏差距不大,烟草中还加了蜜糖、豆蔻、肉桂等香料,非常可口。最普遍的是美国制造的,价钱相当便宜。

到外国,我一定准备鼻烟和嚼烟,他们禁他们的,与我无关。

还有一种一小包一小包的含烟,夹在牙齿和口腔肉之中,自然顶瘾(粤语词汇,意为过瘾),这也是美国产的,棒球选手最爱用。

烟斗、雪茄、香烟、鼻烟、嚼烟、含烟,没有一样是对身体有益的。

但是,想起来,袅袅,你我相处数十年,何以忍心一旦相弃?

看见辛苦了一天的乡下人,晚上休息之前来一口竹筒水烟,是那么的欢慰(粤语词汇,意为快乐和欣慰)!在城市森林的我,体力消耗不及他,工作上的压力,还不是一样?

抽烟致癌,没试过的年轻人我不鼓励他们去碰你。孤寂的长者,抽完烟后的安详,岂是别的东西能够代替?

记得有位智者说过:“人生的乐趣,从一点点小的罪恶开始。”

袅袅,你是个坏女人,玩多了会伤身。我知道,但让我长远地依偎于你怀抱,不愿醒。

天下最难过的事,莫过于陪朋友上卡拉OK

天下最难过的事,莫过于陪朋友上卡拉OK。

我并不反对卡拉OK,我只是极讨厌那些唱得难听的人。

有时也和美女同往卡拉OK,一听到她们打开金口,杀鸡杀鸭,即刻倒胃口,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二十多年前,当日本开始创造卡拉OK的时候,第一个反应便是由哪里产生这古怪名字。

友人解释:“卡拉,汉字写为‘空’,空手道的Karate也是用卡拉发音;OK,是把英文的管弦乐队orchesta后半截省却掉了。”

起初只有几首流行乐曲的录音带,由喇叭箱播出,“空乐队”这个名字也的确切题。

当晚喝醉,和朋友大唱卡拉OK。醒来之后,自己那怪声犹然绕耳,马上发誓,从此再不扰人清梦。

返港,对朋友说:“有一天,卡拉OK一定会在这里大行其道。”

周围的人都摇头:“东洋鬼子脸皮厚,他们又有酒后高歌的习惯,所以日本流行。我们不同,我们怕丢脸,我们怕给人家笑话,怎可以当众现丑?而且,我们是一个把感情收藏起来的民族。卡拉OK,在我们这里,难以立足。不相信的话,以后你就知道。”

过去的十年多,卡拉OK偶尔出现,但不成气候,我有点怀疑是否给友人言中。

但是,我的理论是:对,我们必丢脸。不过卡拉OK的背后,是一种发泄的心理,也是一种最原始的自我表现方式,对于没有自信心的人,也许,这是唯一的方式。

卡拉OK的热潮,低沉了一阵子,跟着之后,科技的发明、激光碟的生产,令卡拉OK除了有画面之外,还在荧屏出现歌词,人们不必一面看歌词一面唱,第二阵的卡拉OK热潮又出现。

这一回有如洪水猛兽,再也抵挡不住,东南亚的卡拉OK林立,现在连欧美也卷起了狂潮。

事情最怕没有人带头,唱得多难听已经不重要了,总之大家都唱,怕羞的人先躲在浴室中训练一下,发觉自己也有点天分,也就纷纷登场。

人一有钱,用什么方法去告诉人家呢?

先买个金劳,再去购入一辆奔驰。

所以,这两种商品永远有市场。

如果你是一个平凡的人,歌唱得好,即刻能够表现自己。

卡拉OK和金劳奔驰的存在,同一道理。

本来,唱唱歌,舒畅一下感情,是件好事。记不记得年轻时参加营火会,合唱一曲?

长途汽车旅行,唱歌更能解闷,由冰·歌罗士比、蓓提培芝、猫王、汤姆—琼斯、披头士、白潘、尊尼雷,一直唱到麦当娜、迈克尔·杰克逊,一唱数小时,目的地已到达。

曾经有过伴奏的三人乐队,一个弹吉他,一个吹喇叭,一个打鼓,这队人由一个酒吧唱到另一个酒吧,像吉卜赛人一样流浪,日本人称之为“流Nagashi”。这种风俗后来也传到中国台湾,现在到北投旅馆去还有。他们也在扮演卡拉OK的角色。

卡拉OK的祖先,是黑白电影之前加插的三分钟短片,由桃丽丝黛等人主唱什么《月夜湾上》的,银幕出现优美的画面,下边有句歌词:我们出航,月夜湾上,听到歌声,像是在说,你已经破碎了我的心……歌词上有个小乒乓球,唱到哪里跳到哪里,有时歌声拉长,乒乓小白球就在字句与字句之间,震震震,再跳到下句,戏院中观众随曲合唱,气氛融洽。

现在的卡拉OK不同,歌者抓紧麦克风,像怕被剥夺赢得新秀的机会,死也不肯放手。

起先还听别人唱几句,后来已经是你唱你的,我唱我的。人与人之间已经没有沟通,和在迪斯科跳舞一样,男女不再有任何接触,这是多么悲哀的事!

别小看卡拉OK的生意,要是你开一家一共有五十间房的,每间房的收入平均一小时算为五百块,加上十二小时的营业,五十乘五百乘十二。一共有三十万生意,一个月就是九百万了。

怪不得大家都去开卡拉OK,连餐厅夜总会也来抢生意,在房间里面安装了种种日新月异的方便设备,任挑选喜欢唱的歌曲,舞女、侍应、Captain(指领班),都要会唱歌,好像麻将馆的打手,随时应战。

有些国家在公众场所已禁烟,香港的餐厅能得免,但也逃不过卡拉OK,你不唱,隔壁唱,照样难听。韩国已经流行在的士中也装了卡拉OK。卡拉OK的魔掌,无孔不入。

到时,殡仪馆也一定有卡拉OK,人们守夜,大唱特唱,唱的是《明天会更好》。

唱得难听,死人再也忍耐不住,由棺材爬起,抢了麦克风,大唱《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天下最好的恤衫,既干净也挺直

衬衫,又叫恤衫,样子很端庄;领子、袖口、中间整齐的一排纽扣,最滑稽的是在不穿裤子的时候看上去,前面两片翼,后面圆圆的一大块废布,样子古怪得很。

当然也不能全说是没有作用,它是做来防止恤衫由裤子里拉出来。可是老人家不懂这个道理,所以看粤语残片(指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制作的粤语长篇电影)的时候,就有母亲用剪刀剪下来当手帕的场面出现,现在想起来真好笑。

20世纪60年代的民生穷困时期,恤衫料子真差,领子和袖口永远皱皱的,怎么烫也烫不直。当年要是拥有一件“雅路Arrow恤”,已经当宝了。

不过外来货的恤衫不是领子太大就是袖口太长,要买到一件合身的可真不容易,胖子、矮子更不必梦想。

大家唯有定做恤衫了。那时候手工便宜,定做就定做,没什么了不起。现在呀,连工带料,做一件不上千不算上等货,定制恤衫,已是种奢侈了。

目前现买的又便宜又好,一件七八十块的可穿两三年不坏,同样的恤衫,在口袋边绣上个名牌的假货,就要卖一百二十。

一百二十块的也不一定是假的,同样的料子,同样的手工,外国名牌在香港大量生产,拿到外国去,就要卖一千多块,贵个十倍。

名牌的追求,由上述的“雅路恤”开始,进步一点,就是“曼哈顿”了。

但是,时装方面美国人总打不过欧洲。生活水平一提高,人们都争买“皮尔·卡丹”。

“卡丹”这个厂本来蛮吃得开,后来什么东西都出,连香槟也安上这个名牌。货品大受欢迎之后,开始在内地大量生产,便不值钱了。

目前所有名牌都出恤衫,“仙奴”“丽娜·李奇”“路易威登”“Polo”,等等,数之不清。但并不是每个名牌的贵恤衫都好穿,像“登喜路”,他们虽然西装做得很好,恤衫却一塌糊涂,领子袖口洗后变形,又回到皱皱的时代,刚刚学穿的那一件的样子。

自古以来,恤衫的变化并不大,最多是领子,长的、短的、纽扣的。

有一阵子,为了防止领子皱,还在领尖里面插了两枝塑料签枝,相信还有些读者记得。

考究的时候,领尖各有一个小洞,可用一管金属的领口针穿起来,但是这种设计现代人嫌麻烦,已经被淘汰。

配“踢死兔”的恤衫最为腌尖(粤语词汇,意为挑剔),领子尖尖地翘着。

“到底领花是应该结在领尖的前面还是后面呢?”这是一个大家都在讨论的问题。

八卦周刊常刊登什么ball(舞会)中的什么什么所谓的公子穿着“踢死兔”,有的把领花将领尖压得扁扁的结在前面,有的把领尖弄成两个三角形遮住领花,谁对谁错?

都错。

领花应该独立地结着,而领尖应该略略弯弯地翘在领花的前面。这个弯,大有学问,弯得不好,便是一片三角贴在颈项上。所以,要完美地弄一个角度,须用一块薄如刀片的小熨斗,烘热了以后慢慢地把领子烫成一个理想的角度,才合标准。

纽扣当然不能用普通的,金属和钻石的纽扣太过俗气,金属底黑石面的较佳。有套古董“登喜路”的纽扣,袖钮是两个袖珍的表,还算过得去。

恤衫的料子也占重要位置。

最普通的是棉制的,本来不错,但不及丝那么轻柔地抚摸着你的肌肤。

丝制恤衫很贵,也很难烫得直,混合丝比较容易处理,但已廉价得多。

最高境界是穿麻。中国人以为戴孝才穿麻,西方人才比较会欣赏。没有一种料子比麻的感觉更好更舒服,一旦学会穿麻的恤衫,就上瘾,其他料子都不肯穿了。

麻易皱,可买同样大小颜色两件,上午和下午换来穿,才算得上考究。

至于“的确良”,唉,别提了,一流汗便像膏药一样地贴住身体。混合了腋下狐臭,哎呀呀,我的妈,三英尺之内,熏死人。

话说回来,什么恤衫都好,二三十块一件,穿在有自信心的人的身上,和三四千块一件的没有什么不同。

天下最好的恤衫,是一件干净和挺直的恤衫。

有颜色的恤衫要和西装及领带衬色才行,不然干脆穿白恤衫。

白恤衫最大的敌人是女人的口红。

请别尝试用牙刷涂牙膏去刷,绝对无效。

唯一办法是挨到天亮铺子开后买一件新的同牌货更换,恤衫领子上的口红,是永远永远洗不掉的。

也许可以将恐惧化为生财之道,设计一件印有女人口红的恤衫,赚个满钵,一乐也。

穿自己喜欢的衣服,是最低的人生自由

遇到一个认识过的人。

“好久不见。”我打招呼。

“我倒常看到你。”他说,“你穿着拖鞋和短裤,在旺角跑。”

去菜市场买菜,穿西装打领带,不是发疯了吗?

衣着这问题,最主要的还是看场合。更要紧的,是舒不舒服。

在夏天,洗完澡后,我最喜欢穿一件印度的丝麻衬衣。这件东西又宽又大,又薄又凉,贴着肌肤摩擦的感觉,说不出地愉快。第一次穿过后,我便向自己发誓,在自由自在的环境下,热天穿的衣服不能超过二两。

见人、做事时,服装并非为了排场。整齐,总是一种礼貌,这是我遵守的。我的西装没有多少套,也不跟流行,料子倒不能太差,要不然穿几次就不像样,哪里能够一年复一年?

衬衫、领带的颜色常换,就可以给人一种新鲜的感觉。那几套东西穿来穿去都不会看厌的。

对流行不在意的时候,那么大减价的衣服只要质地好,不妨购买。价钱绝对比时髦者便宜。

跟不跟得上潮流不在乎的时候,买东西便能更客观,更有选择。

贵一点的领带是因为料子好,而且不是大量生产。便宜的打几次就变成咸菜油炸粿,到头来还是不合算的。那么多花样的领带怎么去挑选呢?答案很简单,一见钟情的就是最理想的。走进领带部门,第一眼就把你打昏的领带千万不要放过。如果一大堆中挑不到一条喜欢的,那么还是省下吧。

总之,不管穿西装也好,穿牛仔裤也好,穿自己要穿的,不是穿别人要你穿的。这是人生最低的自由要求。

穿衣服就要穿得快活逍遥

小时候穿开裆裤,随时就地解决,快活逍遥。唯一缺点是给蚊子叮,还有鹅子鸭子看见了也不放过,追上来当虫啄,简直是噩梦。

到幼儿园便得穿短裤子。母亲还是不肯给你做条底裤,蹲下来由裤裆露出一小截,不太文雅,但是又何必在乎?

第一次穿底裤便以为自己已经是大人,骄傲得很。最初的底裤是件孖烟囱(粤语词汇,指男士平角内裤),穿了起来,小弟弟不知道应该放在左边还是右边,迷惑了好一阵子。

开始有紧束的冒牌Jockey三角裤时,已知道梦遗是怎么一回事儿,朋友叫它画地图。小伙子精力充沛,画起来是五大洲,但觉难为情,半夜起身,把弄湿的底裤掷在床底下,继续稀里糊涂睡去。

第二天醒来,记起窘事,想偷偷地拿去洗。一看,哎呀呀!惹了一群蚂蚁。大胆狂徒,竟然前来吃我子孙,立刻捕杀。

念到初中,学校里的制服难看死了,逃学到戏院之前,先进洗手间换条新款长裤,看电影时更当自己是男主角,不可一世。

当年穿的是模仿猫王的窄筒裤,买的都不合身,多数嫌太宽,只有求助裁缝师傅,指定要包着大腿,一英寸也不多不少,穿了上来也不怎样像皮士礼(指猫王),至少裤裆中那团东西没人家那么大。

料子是原子丝的确良,拍起照片来亮晶晶反射,下半身像外星人。

原先在裤裆外有四颗纽扣,后来改为拉链,刚穿时不习惯,小解后大力一拉,夹住了几根毛,或者顶尖上的一小块皮,痛得涕泪直流,大喊妈妈。

跟着讲究叠纹。老古董裤子一共有四条折,叠纹是向内折的。新款一点的向外折,而且已经改为两条叠纹。最流行的还是学美军制服的,一条叠纹都不用。左边的裤耳下有个小袋子,已经不是用来装袋表,学会交女朋友之后,袋中可装另外一个橡皮袋,真是实用。

皮带渐渐地消失,用的人很少,但裤子照样有五个裤耳,不穿皮带时露在外面,一点用处也没有。裤扣多出一条长布条,穿皮带时盖住,也一点用处也没有。

裤脚是折上的,经常有沙石掉到里面去,有时不见了一个五毛硬币,也偶然在折叠处找得回来。人们嫌麻烦,裁缝师大刀一剪,裤脚平了。以为追得上时代,哪知古董时装杂志上早就有平裤脚出现过。

喇叭裤是20世纪70年代的宠物,裤脚越来越阔。但是名牌货给某些人糟蹋掉,穿上之后觉得太长,喇叭裤子的裤脚被剪,变成不喇叭。

裤脚变本加厉地阔,阔到盖住鞋子,配合上四英寸的高跟鞋,矮子们有福了。可惜这款裤子只流行一两年,又被打回原形。

最不跟时代改变的只有牛仔裤。大家都穿牛仔裤,穿到现在还是乐此不疲。但是牛仔裤不是人人穿得,要有一点点的屁股才行。梁家辉穿起来好看,其他平屁股的男人穿了就不像样。

牛仔裤最好配衬皮靴,像詹姆斯·迪恩穿的那种,帅得不得了。试想穿上普通皮鞋或是运动鞋,跷起脚来露出一截白袜子,是多么煞风景的事。

你一条我一条的牛仔裤,大家一样,就成了制服。人们求变,在牛仔裤上绣起花来,又钉上亮晶的铁片,或者贴上一块黄颜色的圆皮,画着一张笑嘻嘻的漫画。有些人更把裤脚撕成线,走起路来有两团东西在跳草裙舞。

这一时期,香港人钱赚得最多。全球60%的牛仔裤都是Made in Hong Kong(香港制造)。

法国人意大利人看得眼红。生意都被你们这些细眼睛的黄种人抢光,那还得了!他们绞尽脑汁,结果给他们想通了,利用雅皮士爱名牌的心理,他们生产了皮尔·卡丹牛仔裤、仙奴牛仔裤、迪奥牛仔裤。

香港怎么办?也没什么大不了,名牌货还不是照样在香港大量生产?而且香港人照样做名牌,赚个满钵。

时装的变迁永远是循环、可笑的。

有一阵子又流行回四条向内折叠的裤子了,正当群众花大笔钱去买名牌时,你大可以到国货公司去找旧货,保管老土创时髦,而且价钱只有十分之一。

今天的时装已越来越大胆了。你没看到报纸和杂志上经常刊登露出两个乳房的设计吗?

女人暴露过后,男人跟着暴露,也许有这么一天,男人流行回穿开裆裤。这也好,女人一目了然地审定对方的条件,不必太花时间。

在这一天到来之前,男子的裤子一定会流行拿破仑式的窄裤子。大家都像舞台上的芭蕾舞演员。

这时候,女性垫肩的潮流刚刚完毕,大家都把那两块树胶肩丢在地上,男人偷偷地把它们捡起来,塞在大腿之间,要不然,谁敢上街?

男人的品位,从一条领带就能看出

西装中的领带,和袖口的三粒纽扣一样,一点用处也没有。

领带不可以当餐巾擦嘴,绑住颈项,唯一实际用途,是给八婆们拖着走吧了。

选择、购买、配色的过程,倒是乐趣无穷的。

西装已被全世界接受为男士的基本服装,领带是必需品,买了一套西装,选一条领带的观念,已经落伍。看中了领带,再衬西装才对。

走进领带商店,数百条数千条,看得眼花缭乱,但是应该挑选的,是第一次进入你眼中的那一条,要令你慢慢地考虑的,还是不买为佳,购入后也不会喜欢的。

穿净色的西装,适合配一条彩色缤纷的领带;反之,有条纹的外套,就衬单调的领带,这是第一个原则。

什么领带才是最好的领带?

首先,一制数千条,同样花款的领带,绝对要避免;第二,质地不能太差。

上等领带并不一定是名牌货,但是与其买条便宜的,不如投资在贵一点的上面。高价领带多数用人工挑线,绑了又绑,一挂起来还是笔挺,和新的一样,一用十多年。

便宜领带结了一次,皱纹迟迟不退,用过数次,已经像条隔夜油炸鬼(粤语词汇,意为油条),到后来,丢掉的领带加起来的钱,比一条好领带还贵。

名牌领带有它的好处,Mila Schon(米拉斯卡欧),质量最高,尤其是它的双面领带,用上一生一世,永不旧废。旅行的时候,带上两三条,便可以当六条来用,但是价钱也要双倍之多。可能是太过耐用,近来已经不常见,同厂出品领带,特色是它的边,不管多花喱花碌(粤语词汇,形容花花绿绿、俗气),边总是净色,这个构思由双面领带创造,双面领带因不能折叠,所以只有用暗线内缝,有条隐藏着的边。有边的Mila Schon领带,价钱比一般的贵,但质地水平降落,已不堪戴了。

Dunhill(登喜路)的西装值得穿,可是它出产的领带设计保守不算,料子用得太厚,不是上品。Lanvin(朗雯)也有同样毛病,花样倒是活泼了许多。其他名牌如Channel(香奈儿)、YSL(圣罗兰)、Nina Ricci(莲娜丽姿)、Celine(思琳)等,偶有佳作,平均起来,皆水平不高。

最鲜艳最醒目的是Leonard(李奥纳德)领带,它有一系列的花卉设计,带点东方色彩,给人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价钱不菲,但是这种领带只能结一次,第二回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料子多好,也没有用了。

也有人喜欢结领花而不爱打领带,但是领花总带给人一种轻浮、好大喜功的感觉。有位出版界的朋友就一直打领花,而且是用领夹的那种,让人看得极不舒服。

领花只适合在穿“踢死兔”晚礼服时打,但是不宜太小,领花一小,人就显得小里小气。

领带针曾经流行过一阵子,现在已经少有用这种小装饰,偶尔用之还是新鲜,但是横横地来一条金属领带夹,就俗气得很。高贵的有种珍珠针,扣在后面,领带前两颗简简单单的珠,蛮好看的。

和西装的领子一样,领带的大小最好不要跟流行,关刀一般的领子和领带,一下子就消失,细得像条绳子的也只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出现过一阵子。适中的领带,会永远存在下去——只要有西装在的一天。

男人的品位,从一条领带便能看出,当然这不是价钱问题,非名牌的领带,质地好的也很多。基本上,不要太过和西装撞色就是了,没什么大道理,但连这种小节也不注意,穿牛仔裤去好了,别装蒜。

要预防结大青大绿领带的男人,这种人俗气不算,还很阴险。

买领带也不全是男人的专利,女人买领带送男人,也是种学问。通常看男友喜欢穿什么颜色的西装,就买条颜色相近的送给他好了。要是他喜欢你,即使你送的领带皱得像条咸鱼,他也照打,不然Mila Schon看起来也讨厌。

最高境界是当年上海的舞女,她们会叫火山孝子为她们做旗袍,冤大头以为旗袍算得了几个钱,一口答应。哪知一看账单,即刻晕掉,原来她们做的旗袍虽然只是普通的黑色绸缎,不过一做就是同样三件的早、中、晚穿,绣的是一株玫瑰,早上花蕊含苞,中午略露花朵,到了晚上的那件,花卉怒放。

男人正要抗议,舞女说还有件小礼物送给你,打开小包裹一看,原来是三条同样黑色绸缎的领带,绣着早中晚三款相同的玫瑰的花朵,用来陪着她上街结的。火山孝子服服帖帖地把钱照付,完全地投降。

挑选领带还带有一个定律,那就是夏天要轻薄活泼的,冬天不妨厚一点、沉着一点,棉质和毛织的都能派上用场。一旦违反此定律,不但不美观,而且热个半死。

厚料子的领带,不宜打繁复的“Windsor结”,它要三穿一缚才能打成,一打“Windsor结”,结部便像个小笼包,只能打简便的“美国结”。话说回来,“Windsor结”打起来是个真正的三角形,实在好看,但是现在的人,已经没有多少人会打。

当然,穿惯牛仔裤的,连美国结也不会打的也不少,只有求助于旁人。也有人只会替别人打领带,自己不会打。这种人,多数在殡仪馆工作。

最过瘾不过台湾麻将

想不到台湾麻将在短短的十多年,征服了打了几百年的广东老章(粤语词汇,指广东老式麻将),近来许多香港友人都宁愿打台湾牌,说它很公道。

连贺岁片的戏名也安上了《呖咕呖咕新年财》。呖咕,是什么?

其实这两个字也是香港人发明的,在台湾没有字,只有发音“Niko”。中国台湾被日本统治五十年,说话多用日本字。“Niko”可作为“两个”。这副牌,是可以用八对子组合,因为台湾牌有十六张。对手打这八对的任何一张,都可吃糊,自摸更是欢天喜地。

也可以用七对半和牌,这七对之中有任何一对是三张,那么就吃剩下那一张的独听。

或者,七对之中,有任何两对是三张,那么吃的是这两对三张剩下的各一张牌。

另一解释是,“Niko”可作为“笑”的意思,日本人一笑,就说“Niko Niko”。吃了和,番数很大,赚个满钵,当然笑了。

台湾牌之所以公道,是放牌的一人付钱,其他两家无罪,不像老章那样被别人害死。其实有许多老章的人,也早已采取这个制度,极为合理。

牌章一不顺,尽管折来打宴全张,除非被自摸没话说,不然不必输的。真正的台湾牌高手,打的是守,不是攻。

十六张的台湾牌,最刺激的是在最后一副牌也能反败为胜,老章就没这种机会了。台湾牌有连庄的制度,只要你做庄家的时候一直吃和,赢的倍数就一直加上去,等到你连了十几个庄,愈连愈兴奋,脑子不断出精。那种过瘾法,只有海洛因能够匹敌。

清楚地记得很多年前和张艾嘉及杨凡打台湾牌,一打三昼三夜,打得张艾嘉和杨凡两人脸上花妆暴脱,整个人晒残,那种欢乐,不复再有。万岁万岁万万岁,台湾牌!

辛苦还是快乐,自己知道

最近在中国港澳两地奔跑,友人见了问:“不辛苦吗?”

我摇头:“辛苦了,我就不做了。”

朋友总是觉得我的事情做得太多,担心我的健康,家人也是一样,问长问短,变成了一种不必要的精神压力。

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得最清楚,做不了的话,当然停下来,有谁那么笨来刻薄(意为苛刻对待)自己?

今天从中国澳门回来,明天又要带团去日本,友人再问:“辛苦吗?”

又不是一个人管理一切,我有很多助手随团,琐碎事情年轻人去做,我泡泡温泉,吃吃大餐,何来辛苦?

日本人一有生意给他们做,就当你是老太爷那么拜,舒服得很。

当这种旅行是休息,绝对是事实。吃完晚餐后我都不应酬,再泡个热澡就睡觉,翌日天未亮就起来,又到浴室去,头脑清醒,写起稿来文字流畅,可存多篇。

购物的乐趣是无穷的,路上停休息站,乱买一番,钱花得过瘾。每个休息站卖的都是当地货物,甚有特色,像看到风干的大蒜,可当花生吃,是别的地方买不到的。

如果看不到喜欢的,要一筒软雪糕好了,口感滑得像丝绸,奶味又重,很香。团友见我这个老头也吃了,都各自买一筒来回忆童年往事,其乐融融。

回到都市,最爱逛的是大百货公司地下的食品部,每一个摊档都有样板赠送,想起做学生时不够钱吃中饭,就来这里试食充饥,觉得日子过得甚快。

辛苦吗?你说呢?

配音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读者来信称对电影的配音深感兴趣,要我多讲点这一方面的东西。

让我们谈一谈什么是配音。

我想最原始的配音是在默片时代吧。银幕上放映着男女拥抱的场面,在一旁有个小台子,后面站着一个人看着银幕,跟着男主角的口型,大喊:“我爱你,我爱你。”

这个人我们叫他为旁述,广东人称之为“解画佬”,日本名字为“弁士”。

遇到中国片子,画面和画面之间出现字幕,解画佬根据画面和文字忠实地讲解给观众听。但是碰上西片,解画佬对英文字幕一知半解,或者完全不懂,就按照在电影表面上看到的东西以自己的理解去说明。反正每晚都是同一部戏,熟能生巧,讲得口沫横飞,有声有色,到最后变成一个与原来剧本完全不同的故事。

出色的解画佬的声技能够令观众入迷。同一部电影给不同的人讲解,效果差个十万八千里。有时解画人的名字也登在广告海报上,比外国男女主角的还要大。如果这家戏院的老板孤寒(粤语词汇,指吝啬),不肯多给工资,解画佬东家不打打西家的时候,观众也会跟着他去,令这家戏院的生意一落千丈。

有声电影出现之后,这些解画佬便随着时代消失了。电影史上从来没有他们的记录,但他们对电影事业也有过贡献。

在东京浅草雷门的后巷中,还可以看到一个小坟墓,里面埋葬的并不是死人,而是解画佬的声音。石碑上刻着“弁士之墓”四个大字,几行小字记载各个出众的解画佬,有些还活到今天。

目前的电影,纪录片还是需要解画佬的,不过他们已不站在银幕之前,而只是在片上配上一条声带。许多纪录片因为旁述讲得不好而失败。有些例子是解画佬能使片子起死回生。先天条件当然是要旁白写得好,再加上一个熟练而活泼的声音,往往能使一部纪录片锦上添花。

可见声音对一部电影是多么的重要。

最初的有声剧情片,都是同步录音的。

何谓“同步录音”呢?简单来说,演员在表演的时候,以摄影师拍摄他们的动作,以录音机录下他们的声音,两台机器配合呼应地同时将动作和对白记录下来,便叫“同步录音”。

至于技术上和机器功能上的细节,太过专业,我们这里不赘述。

举个例子来说,我们看到周璇演的《马路天使》,便是以同步录音拍摄的,我们听到的,的确是她本人的声音。

但是,在目前一般的港台电影,拍摄时不录演员的对白,等待片子剪接完毕后才叫别人配上去,这叫“后期录音”,也称“配音”。

“能听到演员自己的声不是好吗?”你说,“何必去配呢?”

这个问题提得好。

的确,我们是应该看到由什么人演,就由同一个人讲对白的电影。

我们的电影由美国输入了有声的技术,就保留着这优良的同步录音传统,甚至在电视上看到的粤语残片的新马仔、冯宝宝,都是他们自己的声音。

同步录音要求演员记牢对白,要求他们发音清晰,要求声音中有感情,要求有真实感,要求生活化,要求震撼力,要求语调上的韵味,要求略带瑕疵的方言腔。要求的东西,数个不尽。

歌舞片兴起时,对白极少,都是音乐,在现场上没有办法一个镜头一个镜头地断断续续同步录音,便事前将一首歌曲录成一条声带,在拍摄时播出来,演员跟着歌词张口闭口,这叫“放声带”。

黄梅调片子衰落后,崛起的是武侠片和功夫片,同步录音更是不可能了,因为当时的阿猫阿狗,只要会打,第二天便成为巨星,他们的普通话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讲得好。所以掀起了后期录音的浪潮,放弃了同步录音的传统。

这个现象,一直流传到今天,观众再也听不到演员自己的声音,多么可悲!

配音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把导演剪接好的片子,分段地剪出,然后接成一个很大的圈子,在放映机上重复地放映。配音员坐在银幕前,跟随着画面中演员的口型,配上对白。放映室后有台同步的录音机把声音录起来。

我们现在还是用这个落后的办法,先进的地方已经用“乐与滚”的放映机,可以控制片子前进或退后,随时放映任何一段戏配音。中间发音不妥,也不必由头来起。

配音这个行业不是容易干的。配音员的工作环境永远是在黑暗中。每部电影不管制作费是多么浩大,比较上给他们的钱少得可怜。而且总是要赶着上映而夜以继日地配。就算不急上片,为了节省录音室的租金,都要配音员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工作。

每一组配音员都有一个领班。领班不只是领导一群配音那么简单。有场记详细的对白本当然是好配一点,但是记录得不清楚,那领班还要成为编剧,创出对白。尤其是将粤语翻成普通话的时候,某些导演和编剧根本不熟用普通话,就要看领班是否能将对白弄得传神。

熟练的配音员能帮助木讷的武打演员的演技,但是他们戏配得多了,少不了有点职业腔,有些导演会要求新人来配,新鲜感是有了,却少了感情。

小孩子的声音多数是女人配。胡金铨导演的一部片中有个老太婆的角色却用了男声才像。卡通片的尖声,有些配音员能自然地变腔配上。他们的音技是多姿多彩的。

佼佼者之中有已故的张佩山,李小龙的声音便是他的。毛威去了新加坡发展。在香港的有唐菁、张佩成、焦姣、小晶子、乔宏、李岚,等等,后起之秀是张济平。

唐菁配音很认真,他一定要在对白本上做三角形或圆圈的记号,以表示何处加重语气,只有他一个人看得懂。

有一次大家恶作剧地胡乱在对白表上打叉叉,害得他也看个老半天。

其他配音员都笑到由椅子上跌下来。

我对配音这个行业是尊敬的,但是我反对整个配音制度。

动作片带领港台电影进入国际市场,可是也让我们养成配音的恶习。我自己沉迷其中。以前和美国合作拍戏,一切动作都完美,导演却喊NG,我问其故,导演说声音不好,我才醒觉。

在英语系的片子中,要是演员的声音由别人配,就不能在影展参加竞选,因为,理所当然地,声音是演技的一部分。

试看我们的金马奖男女主角,哪一个是用了自己的声音?

近年来拍的几百部港台作品,来来去去都是那一小撮人配的音。

有一年,杨群和柯俊雄都有片子参奖,杨群主演的落选,但是由他配音的柯俊雄却成为影帝,岂非讽刺?

柯俊雄的普通话说得不准,但是在《香江岁月》中的同步录音,没有影响到观众对他的印象,反而令他的演技更进了一步。

后期录音是落后的。演员水平降低,他们变成不必在语言上下功夫,变成不记对白也行,相当于战场上一个把枪丢掉的兵。

是的,市场在缩小,人力物力价钱提高,拍一部同步录音的戏,要加一成以上的制作费。但是有声电影的初期,也不是照样挨下去!当时的厂棚防音设备还是不够,白天拍戏,车子经过要NG,只好晚上静下来的时候拍,但一下雨又是NG,好歹等到雨停了,岂知蟋蟀和蝉声大作,又要泡汤,但还是挨下去!再与现场录音的电视片集一比,配音更显得逊色,不可否认地同步录音带来了强烈的真实感。好在还有些有良心的演职员要求配回自己的声音,叶童就是一个坚持这个原则的人。她的声音一点也不好听,但是那么自然、顺耳、有感情。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星马(指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下同)的不同市场要求下,粤语、普通话配音员能够生存,何况尚遇有外国片配。但是,配音制度,我却希望它早日灭亡。

成为电影巨匠的标准

要成为一个电影巨匠,必须会像爱森斯坦那么会运用蒙太奇剪接手法,一定要像奥森·韦尔斯那么懂得镜头的深度,更要有大卫·里恩(1908—1991,英国著名导演,英国电影界泰斗。代表作《阿拉伯的劳伦斯》《桂河大桥》《相见恨晚》)的广阔视野,但最后要有像比利·怀特那么大的讲故事本领。

日本电影的巨匠有黑泽明,他早期拍打斗片《姿三四郎》,一拳一脚交代得清清楚楚。中期探讨人性,拍出《留芳颂》,十分感人。后期雅俗共赏,有《七侠四义》(港名,即《七武士》)《用心棒》等。西方也被他的《罗生门》的魄力感染,甘拜下风。

但日本人认为沟口健二比黑泽明更有深度,在平淡的手法中见功力。《雨月物语》讲鬼魂回来慰藉丈夫,凄美得厉害,西方就没有哪一个导演能做得到。

小津安二郎的电影完全融入日本人的生活之中,所取的角度都像他们日常起居,用坐在榻榻米的角度去拍,一点也不花巧,但说出父亲嫁女后的孤独和悲哀,人类亲情是万国共通的。

这些巨匠的手法,后人很难跟得上,要比也没的比。至数十年后才出现一个山田洋次,他把一个到处流浪的小人物拍了又拍,一共有几十部,故事雷同,但观众百看不厌。

到演《寅次郎的故事》的渥美清死后,也才改变戏路,拍出讲武士沦落的三部曲《黄昏清兵卫》《隐剑鬼爪》《武士的一分》来,在淡淡的哀愁中说没落的武士小故事,日本才再度出现一个巨匠。

巨匠们有一个共通点,那是一系列的电影,每部都精彩。只有一两部戏成功,那只是昙花一现,成不了巨匠。

老一辈的市川昆和新一辈的北野武都很努力,偶有佳作,但他们成不了巨匠,有一个可能性很高的伊丹十三又死得早,亦无法登上这个宝座。

《礼仪师之奏鸣曲》(港名,即《入殓师》)的泷田洋二郎在《抢钱家族》中证明了一次,直到此片才第二次跑出(指《入殓师》获奖),但他的片子像电视剧集,没有电影的气派,可惜。

做生意的过程,也有无穷的乐趣

从前,认为“生意”这两个字是肮脏的字眼。

现在自己做起生意来,觉得乐趣无穷,并不逊于艺术工作。其实做生意,也在不停地创作呀。

生意越做越好,就把这两个字慢慢分析。哎呀呀,这一分析可好,原来“生意”是“生”的“意识”,多么灵活,多么巧妙!

别的地方,做生意不易;在香港,却是满地的机会,等你去拾。

不熟不做,这句话只对一半。不熟不做,不是叫你除了老本行,什么事都别去尝试。真正的意思,应该是对一样东西深切地去了解之后,才去做。

所以,要做生意的话,一定先成为专家才行。

张君默夫妇对玉石研究极深,现在卖起古玉来,头头是道,生意兴隆。

古镇煌卖古董表和钢笔,也做得有声有色。

这种高贵玩意儿,要看本钱才行呀。你说。

也不见得,举的例子都不是以本伤人的,而且属于半路出家。

不只是高档货,另一个朋友养金鱼,养久了当然分辨出品种,这一只打那一只,把金鱼性交当乐趣,生出了一只新品种的小娃娃,也发了财。

“工”字不出头,利用余暇做做小生意,略为动动脑筋,先把它当成副业,再发展下去不迟。主要的是抓紧时机。而且生意不做白不做。一向主张机会像一个美女,你上前去搭讪,成功率为百分之五十;你连打招呼都不敢,那只有痴痴地望着,成功率是零。

家庭主妇也可以做生意,朱牧先生的太太辣椒酱炮制功夫一流,用的是干贝丝、泰国小辣椒、虾子、大蒜、火腿等材料,请教她做法如何,她总是笑融融的:“你喜欢吃,做一罐给你好了,何必自己动手那么麻烦?”

这种辣椒酱后来渐渐传于各个餐馆,称之为“XO辣椒酱”,现在已让李锦记商品化,销路不错。不过,朱太太也不在乎赚这些钱,她在电影监制方面下功夫,照样行得通。

方任莎莉烧得一手好菜,现在谁不认识她?做个广告,钱照收。

湾仔码头北京水饺的臧姑娘,白手兴家,产品打入每一家超级市场,也是我服的人物。

做生意的过程也有无穷的乐趣,还能认识许多有性格的人。

第一,你先要注册商标,那个律师长得高大英俊,简直是做电影明星的料。

第二,商标设计,那个半商人半艺术家的家伙,脾气臭得很,但是画出来的东西使你对他又爱又恨。

第三,把设计样板拿去拍照片分色,你会发现哪一家的冲印技术最高。

第四,分好色的菲林交给制版厂,有位固执的中年人对印刷的要求比你还高。

第五,说明画和传单,须要清雅又能解释内容,不然人家拿到手即刻扔掉,写这类文章的又是个可爱的人。

第六,宣传,你会接触到报纸、杂志、电台、电视的各位做推销的美女。

第七,出路,摆在什么地方卖?遇见的人更多些,条件一直谈下去,直到双方满意为止。

第八、第九、第十,种种说不完的阶段,走一步学一步,不尽的知识和智慧在等待你去完成。

开餐厅的友人也不少,成功的多数是先有创意,做人家未做过的菜色招呼客人。

不过做餐馆面临的是人手问题,大厨子不听起话来,苦头吃尽。服务员的流动性,也令人头痛。

只要亲力亲为,问题还是能一一解决的,“大佛口食坊”的陈汤美,自幼爱打鱼,理所当然地开起海鲜馆子。他能亲自下厨是信心的保证,而且他拼命把新品种的海鲜给客人吃,都是成功的因素。

当然失败的例子也不少,但是只要脚踏实地,起初小本经营,亏起本来,也无伤大雅,总比在股票上的损失来得轻,来得过瘾呀。

外国流行跳蚤市场,把自己做的东西、家中的旧货等统统拿出来卖。可惜香港地皮太贵,兴不起来,但也逐渐有些类似的场地出现。

星期天没事做,利用空闲,摆个地摊做小生意,和客人闲聊几句,比打麻将还要充实。

赚到了一点钱,买架货车改装,成为流动的商店,去到哪里卖到哪里,想想都高兴。

“你自己做起生意来,就把生意说成生的意识。”友人取笑我说,“那么‘商’字呢?‘无商不奸’你又做什么解释?”

我懒洋洋地回答:“‘商’,商量也。‘无商不奸’?那也要和你商量过,才奸你呀。”

玩物养志,没有什么不好

很多年前,我写了一本书,叫《玩物养志》,也刻过同字闲章自娱,拿给师父修改。

“玩物养志?有什么不好?”冯康侯老师说,“能附庸风雅,更妙,现代的人就是不会玩,连风雅也不肯附。”

香港是一个购物天堂,但也不尽是一些外国名牌,只要肯玩,有心去玩,贵的也有,便宜的更可信手拈来。

很佩服的是苏州男子,当他们穷极无聊时,在湖边舀几片小浮萍,装入茶杯里,每天看它们增加,也是乐趣无穷。我们得用这种心态去玩,而且要进一步地去研究世上的浮萍到底有多少种类。从浮萍延伸到其他植物甚至大树,最后不断地观察树的苍老枯萎,为它着迷。

研究的过程中,我们会看很多参考书,从前辈那里得到宝贵的知识,就把那个人当成了知己。朋友也就增多了。慢慢地,自己也有些独特的看法,大喜,以专家自称时,看到另一本书,原来数百年前古人已经知晓,才懂得什么叫羞耻,从此做人更为谦虚。

香港又是一个卧虎藏龙地,每一行都有专家,而怎么成为专家?都是努力得来,对一件事物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怎么辛苦也会去学精。当你自己成为一个或者半个专家后,就能以此谋生,不必去替别人打工了。

教你怎么赚钱的专家多的是,打开报纸财经版每天替你指导,事业成功的老板更会发表言论来晒命(粤语词汇,意为炫耀)。书店中充满有钱佬的回忆录和传记,把所有的都看遍,也不见得会发达。

还是教你怎么玩的书,更为好看。人类活到老死,不玩对不起自己。生命对我们并不公平,我们一生下来就哭,人生忧患识字始,长大后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只有玩,才能得到心理平衡。

下棋、种花、养金鱼,都不必花太多钱,买一些让自己悦目的日常生活用品,也不会太破费,绝对不是玩物丧志,而是玩物养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