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梨之歌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4章

今天在加尔各答发生的一切……我该责怪谁呢?

——香卡·高希[3]

“别去,博比,”朋友告诉我,“不值得。”

那是1977年6月,我从新罕布什尔来到纽约,跟《哈泼斯》杂志的编辑敲定加尔各答之旅的细节问题。办完事以后,我决定去探望老朋友阿贝·布龙斯坦。我们那本小型文学杂志《他声》的办公室位于上城区一幢不起眼的写字楼里,跟俯瞰麦迪逊大道的《哈泼斯》编辑部相比,这地方实在有些寒酸。

阿贝独个儿待在凌乱的办公室里,忙着编辑《他声》的秋季号。办公室的窗户敞开着,室内的空气却沉闷潮湿,就像阿贝嘴边那支没点燃的雪茄一样。“别去加尔各答,博比,”阿贝重复道,“把这活儿推给别人吧。”

“阿贝,事情已经定了,”我说,“我们下周就走。”我迟疑片刻,又补充了一句,“他们给的报酬相当不错,而且包下了所有开销。”

“哼。”阿贝回答。他把雪茄挪到另一边嘴角,冲着面前那堆稿子皱起眉头。这个男人个头不高,头发蓬乱,满头大汗——活像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单看外表,你绝对想不到这个国家最负盛名的“小型杂志”竟然出自他的手。1977年,《他声》虽然还无法媲美老牌的《恳言评论》或《哈德逊评论》,但我们的季刊已经有了不少订阅户。《他声》首发的故事里有五篇被收进了《欧·亨利奖选集》,乔伊斯·卡罗尔·欧茨还专为我们的十周年纪念号写了一篇小说。在不同的时间段里,我曾充当过《他声》的助理编辑、诗歌编辑和免费校对员。但过去这一年,我一直待在新罕布什尔的山区,思考,写作,还出了一本诗集,现在,我对《他声》的贡献相当有限。尽管如此,我仍把这本杂志当成自己的心血,也把阿贝·布龙斯坦视为挚友。

“《哈泼斯》到底为什么挑上了你,博比?”阿贝问道,“要是这事儿真有那么重要,他们都打算包揽全部费用了,干吗不派个够分量的人去?”

阿贝问到了点子上。1977年,罗伯特[4]·C·卢察克依然籍籍无名,虽然《冬魂》已经在《纽约时报》上收获了半栏评论。不过,我希望传到人们——尤其是掌握着话语权的那几百个人——耳朵里的全都是些好话。“《哈泼斯》看上我是因为去年我在《他声》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我说,“你知道的,就是关于孟加拉语诗歌的那篇。你说我在拉宾德拉纳特·泰戈尔身上花了太多笔墨。”

“噢,我记得,”阿贝说,“《哈泼斯》那帮跳梁小丑居然知道泰戈尔,我真是不胜惊诧。”

“切特·莫罗打电话给我,”我说,“他很欣赏那篇文章。”我才不会告诉阿贝,莫罗根本不记得泰戈尔的名字。

“切特·莫罗?”阿贝咕哝着说,“他不是忙着给电视系列剧写配套小说吗?”

“他在《哈泼斯》担任临时助理编辑,”我回答,“他希望在十月号上发表加尔各答的这篇文章。”

阿贝摇摇头:“阿姆丽塔和我们的伊丽莎白女王陛下还好吗?”

“她叫维多利亚。”我纠正道。阿贝明明知道孩子的名字。我告诉他我们为女儿起了这个名字的时候,阿贝评论说,作为印度公主与芝加哥波洛克[5]的后代,这可真是个WASP式[6]的好名字。这个男人极度敏感。阿贝虽然早已年过五十,但至今仍和母亲一起居住在布隆克维。他将全副身心都投入了《他声》,除了与这本杂志直接相关的事物以外,他对世界的其余部分完全漠不关心。有一年冬天,办公室里的暖气坏掉了,几乎整个一月他都穿着羊毛大衣坚持工作,直到暖气修好。近年来他跟别人的互动基本通过电话或信件完成,但他的尖酸刻薄并未因此减少半分。我开始明白,在我不干以后,他为什么雇不到新的助理编辑和诗歌编辑。“她的名字叫维多利亚。”我重复了一遍。

“随便吧。你打算抛妻弃女,远走高飞,请问阿姆丽塔对此作何感想?顺便问一句,你们的孩子多大了?几个月?”

“七个月了。”我回答。

“正是难哄的时候呢,现在丢下她们去印度可不是什么好主意。”阿贝说。

“阿姆丽塔也去,”我纠正他,“还有维多利亚。我告诉莫罗,阿姆丽塔可以帮我翻译孟加拉语。”其实真相有一点点偏差。提议让阿姆丽塔一起去的人是莫罗。事实上,很可能正是因为阿姆丽塔,这份工作才会落到我的头上。打电话给我之前,《哈泼斯》联系了三位研究孟加拉语文学的权威,其中两位是居住在美国的印度作家。那三个人都拒绝了这个活儿,但他们联系的最后那个人提到了阿姆丽塔——虽然她的研究领域是数学而非文学——于是莫罗顺藤摸瓜找到了我。“她会说孟加拉语,对吧?”莫罗在电话里问我。“当然。”我回答。事实上,阿姆丽塔会说印地语、马拉地语、泰米尔语和一点儿旁遮普语,还有德语、俄语和英语——但就是不会说孟加拉语。其实差不多嘛,我很乐观。

“阿姆丽塔想去?”阿贝追问。

“她期待得很,”我回答,“自从七岁时跟着父亲移居英国以后,阿姆丽塔就再也没回过印度。她还希望我们在去印度的路上能在伦敦停留几天,好让她的父母见见维多利亚。”最后几句是真的。阿姆丽塔原本不愿意带着婴儿一起去,但我告诉她,这件事对我的职业发展非常重要。最后,我还提出可以顺路去一趟伦敦,于是她终于点了头。

“好吧。”阿贝不甘心地咕哝,“去加尔各答吧。”他丝毫没有掩饰语调中的不以为意。

“说说看,你为什么不想我去?”

“过会儿再说,”阿贝回答,“现在先跟我说说,莫罗到底请你去调查达斯的什么事儿?我还想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在《他声》的春季号上留出一半的版面来刊登达斯的东西。我讨厌再版,达斯的诗再版的次数已经多得让人作呕了,我敢打赌,他没发表过的作品加起来也不超过十行。”

“达斯,是的,”我说,“但不是再版,会有新东西的。”

“快说。”阿贝催促道。

于是我说了。

“我去加尔各答是为了寻访诗人M.达斯,”我告诉他,“找到他,跟他聊聊,然后将他的新作带回来公开发表。”

阿贝紧盯着我。“啊哈,”他说,“这不可能。M.达斯已经死了,这已经是六七年前的事了吧。我想想看,应该是1970年。”

“1969年7月。”我忍不住卖弄起来,“1969年7月,M.达斯前往东巴基斯坦——现在是孟加拉国——的一个小村庄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确切地说,是火葬仪式。回来的路上,他失踪了,所有人都觉得他被谋杀了。”

“对,我想起来了,”阿贝说,“当时你和阿姆丽塔还住在波士顿的公寓里,我在你们家住了几天,新英格兰诗人协会举办了一场诗歌朗诵会来纪念他。你读了一段泰戈尔,还有几段达斯的作品,描写的是……她叫什么来着,那个修女——特蕾莎修女。”

“我还专门写了两篇文章来纪念他,”我说,“现在看来,当时我们有些操之过急。达斯似乎在加尔各答重新露面了,或者说,至少有他的新诗和信件流传出来。《哈泼斯》通过当地的代理拿到了一些样稿,达斯的旧识说,这些新作绝对是他写的。但谁也没见到他本人。《哈泼斯》希望我能尽力搞到一些他的新作,但这篇文章的侧重点主要是‘寻访M.达斯’,诸如此类的东西。下面是好消息:无论我带回来了什么东西,《哈泼斯》都有优先发表的权利,但是他们不要的稿子,我们就可以登在《他声》上。”

“听起来像是二手资料。”阿贝嚼着雪茄咕哝道。根据我对布龙斯坦的了解,这已经算是热情洋溢的感谢了。我沉默着没说话,然后他终于又开了口:“那么这八年他到底去哪儿了,博比?”

我耸耸肩,扔给他一份影印的资料,那是莫罗给我的。阿贝狐疑地看了看,把它举到一臂以外仔细审视,就像在研究杂志中插一样,然后又把它扔了回来。“我放弃,”他说,“这是什么玩意儿?”

“达斯的新诗片段,据说是他在这几年里写的。”

“这是用什么写的,印地语?”

“不是,主要是梵语和孟加拉语。这里是英语译本。”我递给他另一份影印本。

阿贝一边读,一边皱紧了汗津津的眉毛。“基督啊,博比,难道这就是我们春季号要刊登的东西?某位高贵的女士一边用后入式乱搞,一边趴在一具无头的男尸身上吸血?还是说我看漏了什么?”

“你没看漏,就是这么回事。当然,这只是不完整的几个小节。”我说,“而且翻译得不怎么样。”

“我还以为达斯的作品以抒情和感性著称,类似你对泰戈尔的评价。”

“以前确实如此,其实现在也是。可能不那么多愁善感,但是相当乐观主义。”同样的话我也曾用来捍卫泰戈尔。真见鬼,我也为自己的作品这样辩解过。

“啊哈,”阿贝说,“乐观主义。嗯,我喜欢这一句里的乐观主义——‘Kama Rati Kamé / viparita karé rati’,根据这份译本,它的意思是说——‘卡玛和拉提因欲望而疯狂,像狗一样猛干’。真不错,念起来别有韵味,博比。有点儿像早期的罗伯特·佛洛斯特。”

“这是一段传统的孟加拉歌谣,”我说,“注意看达斯如何赋予它新的韵律。他从经典的吠陀梵文开始,然后转换成庶民的孟加拉语,最后又回到吠陀梵文。这样的体裁处理相当复杂,即使经过翻译仍留有余韵。”我终于闭上了嘴巴。这都是莫罗告诉我的,而他也是从某位“专家”那儿听来的。小房间里实在太热。敞开的窗外传来喧嚣的车声,远处缥缈的汽笛让人感觉莫名地安心。“你说得对,”我重新开口,“这听起来完全不像是达斯。他曾为特蕾莎修女写下史诗,很难相信这些东西同样出自他的笔下。我猜达斯早就死了,现在这事儿是个骗局。我不知道,阿贝。”

阿贝在转椅上往后一仰,我以为他打算取下嘴边的香烟,但他只是眉头紧皱,把雪茄挪向左边嘴角,然后又是右边。他靠在椅背上,反手将粗短的十指交扣在脖子后面。“博比,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在加尔各答的经历?”

“没。”我惊讶地眨眨眼。写出第一本小说之前,阿贝在通讯社当过记者,满世界乱跑,但他很少谈论那时候的事儿。接受了我写泰戈尔的那篇稿子以后,阿贝无意中提过,他曾在缅甸和蒙巴顿勋爵一起待过九个月。我没怎么听他说起过自己的记者生涯,不过偶尔听到的几件事都很有趣。“是在大战期间吗?”我问道。

“不是,是在战后,1947年印巴分治那会儿。英国离开那片土地,把印度分成两个国家,让两个教派的人自相残杀。那会儿你应该还没出生吧,萝卜头?”

“我读过那段历史,阿贝。所以你当时是去加尔各答报道动乱?”

“不是,那时候人们再也不想读到任何跟战争有关的事儿了。我去加尔各答是为了报道甘地……圣雄甘地,不是后来那位印度铁娘子……甘地在加尔各答,我去采访他。和平的象征,裹着缠腰布的圣人,真是出好戏。总而言之,当时我在加尔各答待了大概三个月。”阿贝停下来用手梳了梳稀薄的头发,他看起来似乎有些语塞。我从没见过阿贝在运用语言上迟疑过哪怕一秒——无论是说是写,还是大喊大叫。“博比,”他终于重新开口,“你知道‘瘴气’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吗?”

“有毒的气体,”他的故弄玄虚让我有些不高兴了,“比如沼泽里溢出来的那种,或者其他什么有毒的东西。可能源自希腊语里的‘miainein’,意思是‘造成污染’。”

“没错,”阿贝再次开始转动嘴角的雪茄,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小小炫耀。在阿贝·布龙斯坦看来,他的前诗歌编辑本来就该懂希腊语。“呃,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唯一可以用来描述加尔各答的词语就是……瘴气。除此以外,我甚至想不出别的任何形容。”

“它的确建筑在一片沼泽之上。”我还是不太高兴。我从没见过阿贝这个样子,神神叨叨地说些胡话,简直就像你一直信赖的老好水管工突然开始大谈特谈占星术,“而且雨季就要到了,我猜,这的确不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时候。可是我认为……”

“我说的不是天气,”阿贝打断了我,“虽然加尔各答的确又潮又热,是我待过的最可怕的地方。简直比1943年的缅甸和台风季节的新加坡还要糟糕。耶稣啊,它甚至不如八月的华盛顿。不,博比,我说的是那地方本身,真见鬼。那座城市有些……有些瘴气沉沉的。我待过的脏乱差的地方可不少,但没有哪座城市像加尔各答那么无聊、差劲。想到那地方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博比。”

我点点头。真是太热了,我感觉眼皮后面开始抽痛。“阿贝,你是没见过真正糟糕的地方。”我温和地说,“试试看,去北费城待一个夏天,或者芝加哥南边也行,我就是在那里长大的。然后你就会觉得加尔各答简直像是娱乐城了。”

“嗯,”阿贝的视线根本就不在我身上,“也不光是城市本身。我想离开加尔各答,于是我的总编——可怜的笨蛋,他几年后得了肝硬化死掉了……总而言之,那个浑球儿给我派了个新活儿,让我去孟加拉乡下的某个地方报道一座桥的建成仪式。我是说,那地方连铁路都没有,两片丛林全靠这座该死的桥连在一块儿。桥下面的河有几百码[7]宽,水深可能只有三英寸[8]吧。但这座桥是用战后美国提供的第一笔援助款建起来的,所以我得去报道这事儿。”阿贝停下来望向窗外。街上某处传来西班牙语怒气冲冲的叫喊,但阿贝似乎并没有听见,“总而言之,特别无聊。工程师和施工队伍已经离开了,仪式上有政客,有宗教人士,大概就是印度很常见的那一套。一切结束以后,时间已经很晚了,我来不及坐吉普车回去——反正我也不急着赶回加尔各答——所以我就在村子边上的一座小客房里住了下来,那幢房子可能还是英占期的遗物。那天晚上真是热得要命——汗根本滴不下来,直接就在皮肤上蒸发了——蚊子多得让人发疯,于是到了午夜以后,我索性爬了起来,信步走到桥边。我站在那里抽了支烟,然后开始往回走。要不是有月光,我根本就不会看见那一幕。”

阿贝取下嘴边的雪茄,做了个怪相,仿佛是在嫌弃雪茄的味道。“那个孩子看起来顶多十来岁,或者更小一点。”他说,“桥西边的水泥桥墩上有几根支出来的铁棍,可能是加固支撑用的,那孩子就被穿在铁棍上面。看得出来,当时他没有一下子死透,铁棍从他身体里穿过去的时候,他还挣扎了一会儿——”

“他爬到桥上以后摔了下去?”我问道。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阿贝说,“当地政府在验尸报告里也是这样说的。但我真他妈想不出来,他怎么能恰好就扎到那些棍子上……除非他是从高处的梁上跳下去的。然后又过了几周,就在甘地结束绝食和加尔各答的暴乱平息之前,我去了英国领事馆,想查一篇文章,基普林的《建桥者》。你应该读过吧?”

“没有。”我说。基普林的散文和诗我都读不下去。

“值得一读。”阿贝说,“基普林的短篇小说相当不错。”

“那么这篇小说讲了什么?”

“呃,故事的核心是这样的,孟加拉人有个传统,每座桥修完以后,他们都会精心准备一个宗教仪式。”

“某种不寻常的仪式?”我隐隐猜到了他想说什么。

“也不算,”阿贝说,“在印度,大大小小的事他们都会搞点儿宗教仪式。只是孟加拉人的仪式启发基普林写下了那篇小说。”阿贝把雪茄放回嘴边,从牙缝里挤出最后的一句,“每座桥建成以后,他们都会献祭一个活人。”

“好吧。”我说,“真棒。”我收好影印的资料,把它放回公文包里,然后起身告辞,“阿贝,如果你又想起了基普林的哪篇小说,请务必打电话告诉我们。阿姆丽塔对这些东西非常着迷。”

阿贝站起身来,身体前倾,粗短的手指按在稿件堆上:“该死,博比,真希望你不要去那个……”

“瘴气沉沉的地方。”我补充道。

阿贝点点头。

“我会离新桥远一点儿的。”我一边走向门口,一边说。

“至少考虑一下,让阿姆丽塔和你们的宝宝留下来。”

“我们已经决定了,全家一起去。”我说,“机票、酒店全都订好了。我们有自己的想法。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如果那真是达斯写的,如果我真能弄到授权,你想不想要他的新作?你说呢,阿贝?”

阿贝再次点点头,把雪茄扔进凌乱的烟灰缸里。

“我会从加尔各答欧贝罗大酒店的游泳池边给你寄明信片的。”我打开房门。

关门离开的最后一瞬,我瞥见阿贝站在那里,手臂向前半伸,像是想挥手,又像是无奈地宣告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