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人有生就有死,这是一条不以人的意志而改变的规律。把死者按照一定的习俗或制度进行安葬,在今天看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有意识地安葬死者,并非随着人类的出现就存在,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根据考古发现,在欧洲旧石器时代中晚期距今约75000~35000年属于尼安德特人的文化遗址中,发现了迄今所见人类发展史上最早埋葬死者的遗迹;在中国则是在北京房山周口店山顶洞遗址,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遗存中有了埋葬死者的墓葬,距今约一万八千年左右。有意识地埋葬死者,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人类文明进程的重要进步,意味着人类社会开始了不仅为“事生”,而且也为“事死”这两件大事而忙碌和奔波的历程,使人类社会更加完整和丰富。所以,殡葬现象和殡葬文化是人类社会诸多因素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研究证明,自从殡葬现象出现至今,所有的殡葬习俗都是在一定的思想观念影响下存在并不断变化的。特定的社会环境会催生相应的殡葬理念,社会环境发生变化,人们的殡葬表现也必然发生变化以与之适应,所以梳理和解读历史进程中的各种殡葬表现,是探索古代社会面貌、阐释殡葬观念的钥匙。古代中国,由于历史悠久、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的背景和条件,所产生的“事生”和“事死”的活动都含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在世界文化史特别是殡葬发展史上也都占有重要地位和举足轻重的影响。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生存环境下,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各有不同,各具特点,因而殡葬表现也有明显差别;另外,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之间的关系在不断变化,这对殡葬礼俗也有直接的影响;随着各地相互联系、交流的加强,彼此间互有影响,殡葬观念和殡葬表现也必然在不断变化中,由此中国的殡葬现象表现出多样性、复杂性,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绚丽多彩、丰富多样的主要原因和重要体现。由此我们说探索中国殡葬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是十分有意义的工作。
研究中国殡葬史,首先就要涉及“殡”、“葬”、“墓”、“祭”、“殡葬史”、“殡葬文化”等概念及其所涵盖的意义,这是理解各种殡葬现象的基础。对这些概念,学术界和人们的习惯认识虽然大致相近,但由于观察视角或传统习惯等方面的影响,也会存在某些不同之处,我们首先对此进行简要解读,以利于统一认识和把握。
所谓“殡”,是指人死亡后,从停放尸体、筹办丧事直到把死者送往安葬地点(场所)的过程。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其繁简程序虽然有所不同,但都包含从人死亡到运送至安葬地的葬俗、礼仪,至今人们仍把死者尸体从停放处送往安葬场所叫作出殡、送葬,也叫发丧,现代社会停放并火化死者的场所叫殡仪馆。
所谓“葬”,葬者藏也,是指在安葬地点,按照当地(当时)的习俗或制度来安葬死者的仪式。例如现今通常说参加×××的葬礼,是在尸体安葬前向死者作最后告别、并慰藉死者亲属,对生者是送葬,对死者是下葬。现今人们习惯将“殡”、“葬”合称殡葬。
所谓“墓”,是按一定的习俗或制度安置死者的场所和设施。墓既有挖建于地表之下的,也有筑于地表的,有的地区还把墓置于悬崖峭壁上。
所谓“祭”,是对已死亡的先人的追念,寄托哀思,并祈祷福祐。不同时代进行祭礼时,有的是在死者安葬地,犹如现今在清明节、死者祭日的扫墓,有的是在追祭人住地或祖庙。从广义上来说,“祭”还包括对神灵的祭奠祈祷。
从研究角度来说,探索殡葬现象的产生、发展变化过程,总结其发展规律,把握其发展趋势,引导文明殡葬的内容和使命,就是“殡葬史”研究的内容。探索各时代殡葬现象,剖析殡葬现象与当时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方面的关系,并对各种殡葬现象进行科学的解读和宣传,也就是说要“知其然”,又要“知其所以然”,则称之为“殡葬文化”。
如果翻阅有关学科的专业论述,例如考古学领域对殡葬概念的专业解读,则侧重于从考古学研究视角进行阐释。例如《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卷将“墓”和“葬”表述为:“人类将死者的尸体或尸体残余按一定的方式放置在特定的场所,称为‘葬’。用以放置尸体或其残余的固定设施,称为‘墓’。”考古学者在发掘和研究中,多习惯将死者称为“人体骨骼”、“尸体”、“尸体残余”,这是因为考古发掘时所见的死者已仅存骨骼,而且有完整和不完整之别,是客观介绍发现时的原貌。有的学科或学术著作,也多用考古学使用的称谓。
在本卷的叙述中,较多使用考古学资料和研究成果,也不断提及各考古学文化名称。在考古学领域,习惯把分布在某一区域内、延续一定的时间段、与周边同时期遗存有明显差别、有自身特点的文化共同体,称为独立的考古学文化,其具体名称对史前时期的多以首先发现的地点给以冠名,例如仰韶文化、良渚文化、红山文化等;进入历史时代的考古学文化命名,除延续史前命名方法外,只要朝代或国别(诸侯国)清楚的,则以朝代或国名为主,如夏代文化、早商文化、晚商文化、齐文化、晋文化等。被命名的考古学文化,其内涵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生者世界的各种遗存,即人们为生产、生活需要而建造或制作的遗迹和遗物;另一类是安置死者的遗存,即各种形式的墓葬(墓地),也包括各种殡葬礼仪的遗留。有关祭祀遗存,本是生者的活动内容,但有些历史阶段也用人作祭品,这种在祭祀场所处置的死者遗存也是他们墓葬所在地,同样是殡葬资料的一部分。
研究中国殡葬史,是一项科学性、学术性很强的任务。首先,探讨殡葬历史很早就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关注,是一个常议常新的问题。其次,探究中国殡葬史要求有长期的学术积累,较扎实的历史文献把握,对考古发现的认知,以及要有古人类学、民族学与民俗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同时要对殡葬发展过程有科学的诠释和理解,方能为推进殡葬文明进程、为中国殡葬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所以这也是一项很困难的研究工作。
本卷所论及的时段为史前时代和先秦时代两大阶段。史前时代是指尚没有文字、没有当代文献记载的历史阶段,是以人类出现为始。但是在中国直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才发现有意识安葬死者的实例,距今不足2万年的时间,而且也只有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一例,直到进入新石器时代埋葬死者才逐渐普遍出现,所以史前时代殡葬主要还是对新石器时代的殡葬研究。先秦时代是指夏商周三代,依据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研究成果,划定夏王朝始建于公元前2070年,可为先秦时代的上限,其下限则为秦王朝建立之年,即公元前221年。至于史前时代与历史时代的分界点,是一个重大的研究课题,在史学界至今仍有不同见解,本卷对史前和先秦两个时代的年代分界以夏王朝建立为分界点,或可视为一家之说。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史前时代和先秦时代的时间跨度大,占据了中国殡葬史的绝大部分时间,而且史前和先秦是社会性质、殡葬习俗明显不同的两个阶段,在审稿时有专家建议把本卷分为史前和先秦部分两个分卷,这是很有见地的意见;本卷作者在接受写作任务时也曾提出过分为两卷本的想法。但鉴于课题组的统一规划,在写作过程中还是按一卷本的体例去组织材料进行写作的。另外,史前时代和先秦时代在殡葬理念和殡葬习俗方面也确实有许多相同、相近和承袭之处,两个阶段之间的发展、变化也是密切相关的,作为一卷本来写作也是一种编排方式。本卷最终还是采用了不再分卷,而是从章节架构上进行编排,有分有合,对本课题各卷的体例保持一致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