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初小说的文化生态
丹纳《艺术哲学》说:“要了解一件艺术品、一个艺术家、一群艺术家,必须正确的设想他们所属的时代的精神和风俗概况。这是艺术品最后的解释,也是决定一切的基本原因。”他一再强调“作品的产生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围的风俗”。此理论同样适用于清初小说,要想掌握清初小说创作的实际情况,充分理解清初小说独具的时代特征,就必须全面了解清初小说创作时的文化生态。
一 纠结于心的死生之辨
明末清初是变故迭起、天崩地裂的时代。先是自然灾害频仍:“不是亢阳几载,便是霪雨连年,冰雹飞蝗,疾风妖雾,更相迭至。弄个江北地方,赤地千里;江南庶众,饿殍盈途。”“大江以北,自连年荒旱,寸草不生,米粒如珠,柴薪似桂。”除风不调雨不顺外,还有地震频发。“万历四十八年中,京师及郡国地震者二百五十有九”,然崇祯朝“自元年至十年四月,相当之”。后是人祸相连:朝廷内部是阉党专权,党争酷烈;外部是后金成立,屡有进犯,辽东战事危急。内忧外患侵扰着本已腐败不堪的明季政权。展开明代的大事纪年表,我们就能清晰地看到晚明一连串的内忧外患的情景。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1618年,后金陷抚顺;1619年,明、后金萨尔浒之战;1622年,明、后金广宁之战;1629年,清军从喜峰口入关;1636年,皇太极称帝;1637年,明清松锦之战,洪承畴降清;1643年,福临继位。几乎与此同时,关内农民起义风起云涌。1628年,高迎祥等起义;1636年,李自成称闯王;1643年,李自成破西安,张献忠破武昌称大西王。这一切最终发展到顶点:1644年,李自成在西安建立大顺政权,三月十九日进京,崇祯自缢,明朝灭亡。就在大顺政权尚在庆祝之际,1644年四月,吴三桂引清军入关,败李自成于一片石;五月,明臣迎清入京,清廷下薙发令,马士英等拥福王朱由崧于南京即位,改元弘光。1645年五月,清兵攻占南京,福王政权瓦解,六月清廷再度下诏薙发,各地抗清运动蜂起。1659年,郑成功、张煌言进军长江,发动对清廷的战争,江南震动,形势一度对南明军队极为有利,最后却功败垂成。1661年,张煌言逃到临门。1662年四月,桂王朱由榔被吴三桂缢杀,桂王政权瓦解;同年,鲁王死在金门,南明两王覆灭,李定国、张煌言相继战死。1663年,清军消灭李自成余部李来亨、郝摇旗等领导的夔东十三家农民军,广大江南地区已全部纳入清朝统治,只有台湾郑氏还是继续抗清。1684年,清朝统一台湾,四月设立台湾府。至此,清朝才统一全国,巩固政权,进入了相对稳定时期。
李自成起义,北都沦陷,清兵入关、南下,南都沦陷,由明入清之人就这样一次次被历史推到了最残酷的风口浪尖上,一次次面临着生死的考验和抉择,其中有被动的死:死于流寇,死于清军,或死于南明乱军,可称为遇难,这是无法选择的;也有主动的死,这种死则较为艰难和复杂:殉国或殉节。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主忧臣劳,主辱臣死”之说,主受辱臣应死,更何况君主已自缢呢?
殉国,听起来很壮烈,一死了之,既可以了却万事,又可以保存名节,受后世敬仰;但毕竟是对生命的舍弃,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选择起来还是很难的。虽然明季殉国人数堪称历朝之冠,但是从明季殉国士大夫人数与当时整个士大夫阶层人数的比例来看,还是相当少的。计六奇曾在《明季北略》中指出在六垣任职的几十人情况:“余览甲申春仕籍,时六垣计数十人,惟公(吴甘来——笔者注)一人死节,余或逃,或遭刑辱,或污伪命,视公贤不肖何如也!语曰 ‘主辱臣死。’ 未闻主死而臣犹可以生者,况于反面事贼,恬不知耻,纲常名教,至申酉之际扫地尽矣,哀哉!”在记殉国御史陈纯德时,又以同科第召对的官员为参照,通过对比来表现当时殉国人数之少: “其同以进士召对者,特旨除词林五人,科、道各五人,共计十五人,而死者唯公(陈纯德——笔者注)一人。”数十名官员仅有一人殉节,可见虽然节烈观念强大而根深蒂固,但毕竟“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生的渴望还是强烈的,出仕之人殉国的比例尚且如此之低,普通细民百姓就更可想见。描绘明清易代之际情状的书中可屡见关于普通百姓甚至倡优、乞丐殉国的记载,就因为此类殉国人数少,才引起人们的关注、表彰。魏禧在《杂说》中讨论殉节与守节的问题时,就将国民划分为布衣和缙绅两类,他认为在“变革之际,舍生取义者,布衣难于缙绅;隐居不出者,缙绅难于布衣”。布衣“舍生所以难”,是因为“人止一死,无分贵贱,贪生则同”,而“布衣无恩荣,无官守”,故难殉节;而缙绅“隐居所以难”,是因为“布衣毁节趋时,未必富贵,闭户自守,亦无祸患”,而“缙绅则出处一殊,贵贱贫富立判,安危顿易,事在反掌”,故难守节。这种观点是很有见地的。
不管怎样,大部分人还是在每个生死关头选择了生存。这部分人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毕竟生命是可贵的,能在明清易鼎如此乱世之中保全性命是需要运气和生存哲学的;但是生存下来的人又是不幸的,在故明生活过的那段时光是生命中永远难以舍弃的印记,更何况那是一个人最美好的青少年时代。再加上忠君思想、华夷之辨的熏陶,使有幸存活下来的人在余生很难摆脱故国情感的纠葛和背叛君国的心理阴影,无法面对殉国殉节的昔日同僚友朋。这种情结使他们在新的王朝里始终活在内心惊忧愧惧的忐忑不安中。为获得心理平衡,减轻愧疚,这批人屡次展开关于生死的大讨论。讨论什么人应该殉国,什么人不必殉国的问题,并提出各种无须殉国的理由:不出仕者可以不死;出仕者非封疆大吏可不死;退休官员可不死;有父母在堂者亦可不死;明朝不出仕且父母在者犹可不死。甚至有存活下来的人对死节的人大加鞭挞,陈确讲“今人动称末后一着,遂使奸佞同登节义,浊乱无纪,死节一案真可痛也”;毛奇龄则直斥无官位而死的人为“惑者”;全祖望也批评布衣殉国,认为“以环诸书生,未受国家恩命,而必弃亲从君,斯亦不无小过也”;唐甄甚至认为“君子有三死:身死而大乱定,则死之;身死而国存,则死之;身死而君安,则死之”。他们几乎认为当时之人皆不必死,而死节者均属死而无当。有些人则更进一步地提出“死易生难”的命题,认为死节是“塞责”,是“好名”,而直面困难,扛起反清复明的责任或者顶住新朝压力,拒绝诱惑,保存遗民身份以身存故国才是更为艰巨的任务和责任。张岱就批评大臣以死“塞责”: “吾观死事诸君子之材略,皆有大智慧、大经济、大学问,使其当闯贼未入都之前同心勠力,如拯溺救焚,则吾高皇帝二百八十二年金瓯无缺之天下,岂遂败坏至此。而无奈居官者,一当职守,便如燕人之视越,遍地烽烟,皆谓不干己事,及至火燎其室,玉石俱焚,扑灯之蛾,与处堂之燕,皆成灰烬。则烈皇帝殉难诸臣,以区区一死,遂可以塞责乎哉?”他认为由于诸大臣没有勠力同心以抗国难的勇气,才会以死塞责,掩盖自己失职的错误,从而觉得忍死偷生以求有待比速死更有意义,且经历的考验更为严峻。由此看来,不死节不但不是怯懦,而且是勇敢的表现。“隐忍苟活”不是可耻,而是难能可贵的。甚至当时会有人理直气壮地认为殉死是好名的表现。陈确便以妇女守节作比,认为守节难于殉节,而殉节者多为“好名”: “使烈妇忍死立孤,穷饿无以自存,人岂有周之者?白首而死,岂有醵葬之而碑之,传记之,诗歌之者?夫速死之于忍死,其是非难易皆什佰,而士往往舍此而予彼……烈妇亦从一而终足矣,何必殉死?然不殉死,天下繇知烈妇?语云:‘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 悲夫!”但无论讨论者从何种角度出发,都难以掩饰的一个事实就是参与讨论的人都是没有殉国者,而死节还是很难的。明末社会的各个阶层都有死节之人,言论界甚至有全天下人都应殉国的论调。《皇朝四明成仁录》卷七载含山生员张秉纯绝食而死之前曾说:“今日率天下之人,无贵无贱,无老无小,皆宜为君父而死者也。”在这个氛围里,存活者展开关于生死的讨论和对死节之士进行攻击,越发显出生者的心虚与不安,而这种讨论的执着和热烈也表现了士人对故国情感的纠结。
易代之际的士人看似面对四种选择——殉国、抗清、隐逸和出仕,事实上只有三种,抗清失败后仍要面对是隐逸还是出仕的问题。殉国者自不待言,抗清者有复国的重任在,两者都容易取得自我和周围的人的认可,且具有一样的荣耀。而隐逸和出仕的人都面临着寻找生存下来的理由,使自我生存正当化的问题。隐逸者亦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明入清,因易代而甘作遗民之人;另一种则是在明即为逸民,本性无意仕进的人。他们混迹市井或隐居深山,在不参与新朝社会公共事务的前提下,或冷静思考明亡教训,记述易代之际的历史,对故国持反思的态度;或干脆沉醉于山山水水、声色犬马之中,用麻醉的方式逃避异族统治的现实。遗逸民们虽在面对持节的古人或想及殉节的亲朋时会流露内疚的情绪,但毕竟于心无大愧。而出仕的贰臣则一生多活在忧惧愧疚中,不停地寻找活下去的理由,寻找自身生存的价值,以达到心理平衡,使自我行为正当化。综上可以看出,清初的社会普遍笼罩着怀恋故国的情绪,无论是激昂地抗清、沉醉地逃避,还是冷静地反思,抑或是自我开解,其最终原因都在于难以摆脱深埋于心的故国情结。
二 蔓延全国的故国情结
清初统治者因政权还未巩固,全国各地武装起义不断,故对汉族知识分子施行恩威并施的政策,多加安抚。为缓解整个社会的紧张局势,疏通遗民情感郁结,稳定社会,清初统治者对故国情结的流露多采取宽容的态度。顺治帝亲政后,虽有科考案和奏销案等,但他主要是针对醉心入仕新朝的汉族知识分子以及江浙一带的绅衿地主,而不是针对坚持民族气节的明朝遗民。康熙在文化控制方面也是采用怀柔、宽容的方针。康熙十七年(1678)、十八年(1679)召开博学鸿儒科,“自古一代之典,必有博学鸿儒,振起文运,阐发经史,以备顾问著作之选”。征天下学行兼优、文辞卓越之士,并应内阁学士徐元文“纂修《明史》,宜举遗献”之请,于十八年五月开明史馆,任徐元文为总裁官。康熙还为修《明史》事特作文一篇,晓谕诸臣:“《明史》关系极大,必使后人心服乃佳……有明以来,二百余年,流风善政,岂能枚举。……《明史》不可不成,公论不可不采,是非不可不明,人心不可不服。”康熙二十年(1681)十二月朝廷还借给太皇太后、皇太后加徽号之机会,恩召特举山林隐逸。康熙在其统治期间的二十三(1684)、二十八(1689)、三十八(1699)、四十四年(1705)四次南巡,亲至明遗民的精神归依之所——南京明太祖孝陵致祭。这些都是康熙帝采用的积极笼络政策。与此同时,对当时书籍的出版,康熙帝明确规定了刊刻政策:“凡旧刻文卷,有国讳勿禁;其清、明、夷、虏等字,则在史馆奉上谕,无避忌者。”对明末遗民的作品任其刊刻,哪怕一些极力鼓吹华夷之辨、几乎敌视“满清”或前已缘此肇祸者,也多不予理会。计六奇的《明季南略》《明季北略》就成书于康熙十年(1671)。同时朝廷对像顾炎武、黄宗羲、李颙、傅山等不与清廷合作的大儒也不治罪。虽然康熙元年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庄氏《明史》案,但此案发生在四大臣辅政时期,当时康熙年仅8岁,不应由他负责。正因清初顺治、康熙两位君主在政策上有以安抚为主的认知,他们才能容忍和理解遗民们的眷怀故明之举,但对故国情结的宽容又有意无意地促成了故国情结的弥漫。
1.经世致用的反思学风
明朝虽在晚期一直面临着内忧外患,但不管怎样仍算得上是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享国久远。如此的泱泱大国竟在很短的时间里国鼎两易,近300年之金瓯毁于一旦,这样天翻地覆的陵谷变迁促使每一位有责任感的存活者思考明亡的原因。明末“平日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的空疏与不讲实务的学风就成了众矢之的。顾炎武就明确地把神州陆沉的原因归结为阳明心学的清谈:“刘、石乱华,本于清谈之流祸,人人知之,孰知今日之清谈,有甚于前代者。昔之清谈,谈老庄,今之清谈,谈孔孟,未得其精而已遗其粗,未究其本而先辞其末,不习六艺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综当代之务,举夫子论学论政之大端一切不问,而曰 ‘一贯’,曰 ‘无言’,以明心见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实学,股肱惰而万事荒,爪牙亡而四国乱,神州荡覆,宗社丘墟。”与此相应,他提出经世致用的观点,“凡文之不关于六经之旨,当世之务者,一切不为”。这个观点影响了整个清初的方方面面。经世致用不仅是一种学术观点,而且是一种人生观和价值观。具体就封建士大夫而言,所谓“经世”,是指治国理民;所谓“致用”,是指对朝廷有用。所以服务于封建帝王,致力于现实社会,是经世致用的具体特征。但是,易鼎之后,这些“亡国士大夫”的遗民们面临报国无门的尴尬,他们没有办法像传统士大夫那样致力于“治财赋”“留心政事”等经世实践,为国家“建功立业”,而不得不以讲学著书为“应世之务”,反思明亡教训。所以清初的作品明显地表现与时代相关联的特色:史学界,编修明史兴盛;文学界,反思思潮盛行;诗歌界,遗民诗成为中坚;戏剧界,反映故国情结和感伤情绪的遗民杂剧盛行。如当时的散文则出现不少或记录忠臣志士行状或表现人民流离失所之痛的传记文,描写具体事物的小品文也盛行一时,它们通过小而微的描绘反映陵谷改色的巨大变迁和沧海桑田的心灵变化;小说更是或直接或隐曲地与时代相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反思历史,宣泄与表达作者和阅读者的故国情结。
2.修史之风盛行
修明史总结亡国教训,一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经世致用功能,另一方面也是很多后亡人作为自己存活的重要精神慰藉之一。所以,清初既有遗民学者借修史以存故国,又有贰臣借修史抒发故国情怀,缓解内心歉疚与不安,同时还有清朝的官修明史以示正统与裁定史实。据粗略统计,顺治、康熙两朝维护明王朝的私家修史群体约133人,分布于全国各地,其中以江苏省最多,为43人;浙江省次之,为20人;其余依次分布于安徽、上海、福建、广东、湖南、江西、北京、山东、湖北、河北、山西、广西、云南等地。所修史书有的完整记述明代历史,如谈迁《国榷》、查继佐《罪惟录》、张岱《石匮书》;有的记述南明政权历史,如李清《南渡录》《永历实录》等;有的记述明末党社活动,如《复社纪略》《东林本末》《东林列传》等;有的记述明末农民起义,如《怀陵流寇始终录》《荒书》等;有的记述明清鼎革之际的历史,如《甲申传信录》 《国变录》《甲申核真略》等;另外还有记载抗清义师活动的史书和记载清初文字狱的史书。这些史书或为明朝死节之士立传,使之不朽;或总结明及南明相继灭亡的教训;或感叹世事,叙述史家自身在战乱环境中的惨痛经历;或征实纠误,还原历史的真实;或激励仁人志士为复国而奋斗。私家修史的盛行对清初小说创作有很大影响。一方面,修史时需要搜集大量的资料甚至是异闻传说,而那些在史书中无法或没有用上的资料恰好是小说创作的绝佳素材;另一方面,小说本身就和历史有很大联系,不少小说亦以补史自居,修史盛行和小说盛行特别是时事小说盛行,是清初并行不悖的趋势。清初不少私家修史的作者和小说的创作或评点有着直接的关联,如吴肃公曾编写《皇明通识》,后来就把《皇明通识》里没有用上的材料写成《明语林》;李清曾著史书《南渡录》,同时又有文言小说《女世说》《鬼母传》《外史新奇》;查继佐既有《罪惟录》《鲁春秋》《国寿录》 《东山国语》等多种史书,又以“湖上钓叟”的名号评点《金瓶梅》;陈鼎既有史书《东林外传》《明季诸大臣殉难录》,又有《毛女传》《爱铁道人传》《彭望祖传》等十几篇文言小说选入《虞初新志》;而顾炎武除了《圣安本纪》《天下郡国利病书》《日知录》多种史书外,还有《陈小怜传》等小说。
不仅遗民重视修史以存故国,贰臣亦关注并参与修明史,同时这种共同的目标也使遗民与贰臣的联系得以加强。如遗民史家张岱在修《石匮书后集》时,得知降清为官的谷应泰欲作明史纪事本末,广收十七年邸报,且材料汗牛充栋时,便投身其幕下,浏览崇祯十七年间的邸报,终成此书。谈迁为完善《国榷》书稿,广搜史料,于顺治十年(1653)入弘文院编修朱之锡之幕府,其间他还拜谒吴伟业、曹溶、霍达等贰臣,其他既往公侯门客、降臣、宦官、皇亲等亦多所寻访。不少贰臣也视修史为自己的事业,如曹溶就以修明代史书自期,这在罢官之后表现得尤为强烈。曹溶曾有诗赠顾炎武“亭成野史空留约”,用元好问晚年在家筑野史亭以修金史的典故自期,可见两人曾有修明史的约定。曹溶晚年还和浙东的黄宗羲就修史一事互通声气。
除私人修史外,每一个继起的王朝都会修前代史来标示它的合法性。清廷在入关的第二年就宣布撰修《明史》,以示正统。当时明遗民还大多满怀恢复前朝的期望,致力于抗清斗争,无意参与修史。康熙十七年(1678),清征举博学鸿儒科;十八年(1679)开明史馆后,将所征50人悉数纳入馆修史。这个时候清朝统治已逐渐稳固,明遗民鉴于恢复前朝无望,对清廷的态度逐渐改变。遗民社会发生严重分化,一部分遗民应征博学鸿儒科,受职入馆,参修《明史》;一部分遗民坚辞征聘,但对修史很配合并多所襄助。黄宗羲拒应博学鸿儒科,亦不应修史之征,但朝廷聘其门生万斯同及其子“入馆备顾问”征其意见时,黄宗羲的回答是“国可亡,史不可亡”,支持后辈“以布衣参史事”。黄宗羲曾对其应征入馆修史的弟子万斯同说:“一代是非,能定自吾辈之手,勿使淆乱,白衣从事,亦所以报故国也。”万斯同秉承其师之规诫,不食朝廷俸禄以布衣入馆修史,曾云:“吾所以辞史局而就馆总裁者,惟恐众人分操割裂,使一代治乱奸贤之迹,暗昧而不明耳!”除支持弟子参修《明史》外,黄宗羲在馆外对修史亦多所助益,不仅将《大事记》《三史钞》呈送史馆供以采择,而且“虽未预修史,而史局遇有大事疑事,必咨之”。顾炎武也是如此,他本人虽然拒绝了征聘,但并不阻止其外甥监修明史,且常被史局咨之,写有《与史馆诸君书》。
3.文学与现实相连,反映时代风气
经世致用的思想在史学上促使修明史和总结故明教训盛行,在文学上也有很大的影响。与学术上所提倡的实学相对应,顾炎武有名的文学主张是“文须有益于天下”。他说:“文之不可绝于天地之间者,曰明道也,纪政事也,察民隐也,乐道人之善也。若此者,有益于天下,有益于将来,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若夫怪力乱神之事,无稽之言,剽袭之说,谀佞之文,若此者有损于己,无益于人,多一篇多一篇之损矣。”他强调文学的有用性,反对明末与清谈相对应的所谓抒发心性的小品文。与此同时,黄宗羲也认为文学须与同时代紧密相连,强调文学补史之阙的功能。黄宗羲说:“是故汉之后,魏、晋为盛;唐自天宝而后,李杜始出;宋之亡也,其诗又盛。无他;时为之也。”他指出文学作品可以补史之阙,谓:“是故景炎、祥兴,《宋史》且不为之立本纪,非《指南》、集杜,何由知闽广之兴废?非水云之诗(汪元量《水云集》——笔者注),何由知亡国之惨?”从而认定文学与时代关系密切。
因此在诗歌方面,清初注重以诗纪事的诗史作用,注重诗歌对诗人身世和时代风气的反映。钱谦益在《胡致果诗序》中曾说:“三代以降,史自史,诗自诗,而诗之义不能不本于史。曹之《赠白马》、阮之《咏怀》、刘之《扶风》、张之《七哀》,千古之兴亡升降,感叹悲愤,皆于诗发之。驯至少陵,诗中之史大备,天下称之曰 ‘诗史’。唐之诗,入宋而衰,宋之亡也,其诗称盛。皋羽之恸《西台》,玉泉之悲《竺国》,水云之《苕歌》,谷音之《越吟》……古今之诗莫变于此时,亦莫盛于此时。”他提出“寓史于诗”的“诗史”论。在以诗纪史的观点指导下,清初每逢大的时局动荡,都会产生一批诗对此进行记载。如郑成功长江战役失败,就有钱牧斋《后秋兴》组诗、钱曾《海上》、王时敏《亥秋书事》四首、程正揆《己亥江行》、许旭《秋日感兴》、王昊《兵船行》、邵长衡《守城行》、冷士嵋《海天别》、纪映钟《地震》、傅山《朝沐篇》等歌咏其事。瞿式耜守桂林,城破而死,归庄作长律三十韵吊之,复作组诗八首;钱谦益则有《哭稼轩留守相公一百十韵》;陈璧有《挽留守相公稼翁夫子七十韵》;钱曾亦有《哭留守相公诗一百韵》;王夫之作《桂山哀雨》四首;等等。邓之诚先生从“证史”的角度将清初的诗选了2000多首,编为《清初纪事初编》,其中所选的诗都是纪事诗,可谓蔚为大观。这些诗不仅可以证史,而且可以补史之阙。屈大均曾云:“士君子生当乱世,有志纂修,当先纪亡而后纪存,不能以《春秋》纪之,当以《诗》纪之。”他将诗提高到纪亡存故国的高度。
在散文领域,清初传记文盛行,这批传记文或记录鼎革之际的忠臣志士的情状,或记录人民流离失所的情形,深具易代之际的特征。而清初的小品文则在对绝小物事的描绘中饱含对晚明精致生活的回忆,在其中寄寓故国之思、遗民情怀。如张岱的《陶庵梦忆》《西湖梦寻》就是以描绘风物和山川来怀恋故国的。
在戏剧领域,清初戏剧尤其是杂剧中,故国之思和感伤情调是其主要基调。清初不少身份地位较高的博学文士参与创作杂剧。据统计,清初杂剧作家约有78人,其中进士出身者计有16人,举人出身者计有3人,而具诸生身份者计有15人,另可确知为文士者计有21人,女剧作家1人,另22人身份不详。其中八卿级者计15人,督抚级者计8人,佐幕者计2人,凡25人。可见清初杂剧的作家多为学养丰厚的博学之士:有的是经师大儒,如王夫子、傅山、查继佐等;有的是文坛名士,如吴伟业、毛奇龄、尤侗等;有的是怀才不遇的文士或者不屑于科考的文人,如廖燕等。这与明清鼎革不少文人投身于通俗文学的大背景密切相关,且在这部分作家中至少有17位是遗民或可被视为遗民之人。可肯定为遗民的14位有:傅山、王夫之、陆世廉、查继佐、邹式金、李式玉、土室道民、郑瑜、徐石麒、余怀、黄周星、张怡、三余子、马万。另还有3位即吴伟业、南山逸史、金堡虽不能算作纯粹的遗民,但其作品都蕴含深刻的遗民意识。正如曾永义先生所云:“像吴伟业等人历经鼎革,亲见铜驼荆棘,残山梦幻,剩水难续,自然流露出无限的麦秀黍离之悲。这样的内容和情感是清初杂剧的主要特色,在元明杂剧中是无从寻觅的。”如吴伟业《通天台》中的《沈炯传》,其正目是“沈左丞醉哭通天台,汉武帝梦指函关远”,一共有两折。第一折写梁尚书左丞沈炯在梁亡后流寓长安,郁郁寡欢。一日郊游,偶然路过汉武帝的富有台,乃登台痛哭。第二折写沈炯让书童沽酒,草表奉于武帝之灵。醉卧间,梦见武帝召宴,并想起用他,炯坚辞不就,汉武帝就送他出函谷关。沈炯醒来发现自己在富有台下一酒店中。从沈炯对故国的痛哭中,我们能深切地感受到吴伟业的亡国之痛。正如郑振铎的跋所指出的:“或谓炯即作者自况。故炯之痛哭,即为作者之痛哭。吴伟业身经亡国之痛,无所泄其幽愤,不得已乃借古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其用心苦矣。”吴梅村亦云:“其词幽怨慷慨,纯为故阙之思,较之 ‘我本淮王旧鸡犬,不随仙去落人间’ 句,尤为深沉。”
故国情结影响下的清初小说更是呈现与明末小说不同的新气象。就小说流派而言,曾在明末喧闹一时的公案小说,在清初销声匿迹,代之而起的是才子佳人小说。才子佳人小说将故事背景定在风光绮丽的江南,但事实上,清初的江南经过残暴的践踏后,已是一片狼藉,小说中的江南是士人心中的江南,是故明的江南,而对江南生活的描绘和怀恋也是对故国的怀恋。在话本小说上,与明末话本注重道德劝惩,期望补天来挽救颓败世风相比,清初的话本小说更注重全面地批判和总结明亡教训。清初的时事小说也与明末不同,明末的时事小说多关注魏阉专权、辽东战事、农民起义等具体的事件,并且大多此类小说带有政治攻击工具的色彩。与明末相较,清初的时事小说在论述当时的事件时,掌握的材料更全面,态度更客观,其目的也多在于反思历史,寻找明亡原因;且时事小说仅存于清初特定的时间段,之后随着文字狱的繁兴,政府对思想控制的加强,为规避文祸,不少人钻进故纸堆,将自己一生的聪明才智耗费在烦琐的考据上,畏谈时事与国事,时事小说因此随之消亡。就小说创作手法来看,与明末小说多编创相比,清初小说的独创性更强。清初有更多的文人致力于小说的创作、评点、出版、传播,这使清初小说有着更鲜明的文人特色,但因这些文人多将编创小说作为谋生的手段,所以清初小说又有着很强的商业性。这种商业性要求无论是书坊主还是小说作者,在创作或编选小说的时候,都必须考虑到受众的口味。正如法国文学理论家罗贝尔·埃斯卡皮在《文学社会学》中所说的:“(出版商)在呈交到他面前的大量作品中挑选出最符合这些读者大众的消费需求的作品。这种想像带有双重的,也是矛盾的特征:它一方面包括对可能存在的读者大众想看的书和将要购买的书做出事实性判断,另一方面也包括对可能成为读者大众欣赏趣味的东西做出价值判断,这种趣味的形成是人类群体的美学-道德体系所决定的。”所以在故国情结弥漫的清初,一方面,大批的小说作者自身就对故国怀有深厚的感情,在创作小说时不自觉地潜藏了他们情感的投影;另一方面,为迎合当时大批有故国情结的读者的阅读趣味,书坊主和他们手下的文人也多编撰怀恋故国、总结亡国教训的书籍,这种书籍在当时更畅销、更有市场。
三 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
除故国情结弥漫外,较为宽松的政治环境也是清初小说创作的重要背景,为清初小说创作与出版的繁荣提供了契机。1683年以前,清政府忙于巩固统治、统一国家,文网控制相对松弛。清初朝廷共下三次禁书令。顺治九年(1652): “坊间书贾,止许刊行理学政治有益文业诸书;其他琐语淫词,及一切滥刻窗艺社稿,通行严禁,违者从重究治。”顺治十六年(1659): “凡为邪言秽语,不得在书肆任意刊刻,并通谕告示。凡有崇信异端言语者,令加严参问罪。若有私行刊刻者,永行严禁。”康熙二年(1663):朝廷重申严禁“琐语淫词”: “嗣后如有私刻琐语淫词,有乖风化者,内则科道,外而督抚,访实何书系何人编造,指名题参,交与该部议罪。”但这几次禁令都主要针对结社和宗教的异端邪言或者淫词秽语,与故国情结无涉。
事实上,清朝虽文网密集,但顺康期间相对平静,就文字狱发生的频率来看,根据现在掌握的材料,雍正(1723~1735年)一朝13年大约发生了20件,平均每年约发生1.5件,乾隆(1736~1795年)一朝60年发生了大约130件,平均每年约发生2.2件,而顺康两朝79年大约发生了15件,平均每5年多才发生1件,与雍正朝、乾隆朝文字狱发生的频率之比大约是1∶8∶12,而且文字狱的发生大部分是针对诗文。在古代“诗言志”,诗文才是文学的正统,小说作为“小道”是不受重视的,朝廷也不屑同稗官之谈较真。清初与小说相关的著名文字狱有两个:一个是《无声戏》(二集)案,另一个是《续金瓶梅》案。但这两个案件的当事之人都有惊无险(详见后章论述)。前案是《无声戏》(二集)被利用作为政治攻击的工具,涉案人张缙彦受到处理,被流放至宁古塔,而作者李渔并未受到任何处置,只是书被禁毁,但禁毁并不严格,后来又抽取其中违禁情节重新编成《连城璧》,改头换面再次出版。后案是小人敲诈不成,愤而上告的结果。《续金瓶梅》作者丁耀亢曾因此短期入狱。当时庄氏《明史》案发生不久,全国上下风声鹤唳,政治环境恐怖,而龚鼎孳还敢大力营救,并最终使丁获大赦,可见此案不是太严重。两次文字狱都不是针对小说本身,而且涉案人员都有惊无险,可见小说并不是当时朝廷文化控制的重点对象。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收复台湾,统一全国之后,政权稳定,风气也为之一变。乾隆朝重政治忠诚,文网渐密,加大对政治违碍作品的查禁力度,小说亦成为禁毁的重要目标。不少在清初能够出版的小说,乾隆时期成了禁毁的作品。
四 发达的江南文化
江浙一带一直都是人文渊薮。据统计,明代自洪武四年(1371)到万历四十四年(1616)245年间,每科状元、榜眼、探花和会元共244人,江南籍为215人,约占88%。清乾隆元年(1736)诏举博学鸿儒,先后被选荐者共267人,南方为201人,约占75%,而江浙两省为146人,超过全国的半数。沈道初也进行过统计:有明一代,共89科会试,苏州被取为进士者有1075人,约占进士总数24866人的4.32%。清代自顺治三年(1646)开科至光绪三十年(1904)废止,正恩会试114个状元,苏州一府就占去26个。此外,苏州府还考取13个会元,6个榜眼,12个探花,658个进士,为全国之冠。从藏书家的分布上,也可看出江浙的人文风气之盛。近人叶昌炽著述《藏书纪事诗》记录了起于北宋迄于清末的藏书家共1100人。吴晗在《江浙藏书家史略》中指出:浙江藏书家399人,江苏藏书家491人,共890人。浙江藏书家中,明代有80人,清代有267人,约占浙江从北宋到清末全部人数的87%。可见“江浙人文渊薮”绝非虚夸。如此多的文人为日后小说创作既准备好了作者队伍又准备好了读者群体。
除是文人渊薮外,明清时期的江浙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经济发达、赋税严重,被称为“东南财赋地”。顾炎武《日知录》中“苏松二府田赋之重”条说:“韩愈谓 ‘赋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以今观之,浙东西又居江南十九,而苏、松、常、嘉、湖五府又居两浙十九也。”谢肇淛在《五杂俎》中也描述了明代江浙赋税严重的问题:“三吴赋税之重甲于天下,一县可敌江北一大郡,破家亡身者往往有之。”如此重的赋税,使很多原本依赖土地生存的人不得不转向依赖其他的方式谋取生存和致富之道。很多人便选择了读书,期望借科举来荣身致富。但是从明初的14世纪到清中期的18世纪,人口增长了好几倍,而举人、进士的名额并未增加,科举考试的竞争日益激烈,考上的概率很小。明代中期以后,城市化程度加深,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这些都促使很多江南人弃田经商或投笔经商来谋生或致富,商人的地位也因此有很大的提高。当时就有人指出“士而成功也十之一,贾而成功也十之九”。从商的士人愈来愈多,士商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以致儒学界也公然承认商人的地位等同于士子。江南商人地位的提高和社会对士人从商的认同,给清初文人从事小说创作与出版谋利扫除了心理障碍,扩大了小说创作者的队伍。同时江南在城市化进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市民,商品经济的发达又繁盛了商人阶层,这批市民和商人既有一定的资金又有一定的余闲,他们构成了新的小说的读者群。如《笔梨园》第一回写到贩盐发财的商人江干城避乱山居时“买了几部小说,不时观看,故此聪明开豁”。读者群的扩大进一步刺激书坊主找人编印或者自己刻印小说,况且自古以来就有“苏州人惯作小说”的说法,在新的条件下发扬传统出版业应该不是件困难的事。
五 繁荣的江南出版业
明末清初江南出版业的发达,给清初小说创作提供了条件。谢肇淛在《五杂俎》中云:“宋时刻本以杭州为上,蜀本次之,福建最下。今杭刻不足称矣。金陵、新安、吴兴三地,刳劂之精者,不下宋版。”明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中谓:“余所见当今刻本,苏常为上,金陵次之,杭又次之,近湖刻、歙刻骤精,遂与苏常争价。”叶德辉在《书林清话》中说:“近则金陵、苏、杭书坊刻板盛行,建本不复过岭。蜀更兵燹,城郭邱墟,都无刊书之事,京师亦鲜佳手。”以上都描述了江南特别是江浙地区刻书业兴盛的情形。当时不少小说篇首明确标注是受书坊主的邀请而创作的,有的甚至是书坊主自己操觚而作的。创作小说的目的显然是营利,这种趋势自明末到清初始终没有中断。
六 活跃的清初文人结社
万历以后,文社开始兴盛。目前可知最早的文社始于科场状元顾鼎臣组织的邑社。科甲较盛的江浙一带一直是文社活跃的地方。明末最著名的文社复社主要活动地点也在江浙一带。复社在明末至清初影响都很大,堪称“声气遍天下”;成员有数千之众,且集社次数多、规模大。复社发展过程中的几次重要集社都发生在江浙一带,如崇祯二年(1629)的尹山大会,崇祯三年(1630)的金陵大会,崇祯六年(1633)的虎丘大会和南京的国门雅集,崇祯十五年(1642)的虎丘大会,崇祯十七年(1644)南都新立时的金陵大会,这些集社都使复社的影响必然波及江浙一带。复社对小说创作的风格和小说评点活动都有重要影响。大规模的复社集社使大量文人聚集在江浙一带,影响了当地社会风气。复社在学术上提倡“务为有用”的实用之学,要求作品联系实际,反映时代要求;在思想上则大力弘扬忠臣义士、忠孝节义的气概,要求尽忠于国,关心民瘼。这些都对江南文人及文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复社对忠孝节义概念的强调使忠义观念浸润江南,这也是江南在清初形成大批不仕新朝的遗民和逸民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由于复社影响的范围广泛,风格不同于复社的作品很难被创作出来,即使创作出来也因缺乏市场难以传播;另一方面,复社本身就是文社,文人聚在一起诗酒流连,切磋举业,甚至互评作品,这些都有利于小说、杂剧的创作,特别是对明末清初兴起的小说、戏曲的评点有重大影响,当时文社评点的内容不限于八股文,举凡古文、经史、诗歌、杂剧、传奇、小说皆在评点之列。据周亮工《书影》卷一载,叶昼在中州与侯汝戡曾“倡为海金社,合八郡知名之士,人各镌一集以行”,而叶昼本身又是著名的小说评点家,如对《水浒传》 《琵琶记》《拜月亭》等诸评皆出其手。这说明文社不仅品评时文,还评点小说。
七 易代造成清初小说创作者与读者群体扩大
易代造成小说作者和读者队伍的扩大是小说创作繁荣最重要的原因。虽然小说是面对普通大众的通俗文学作品,但小说的创作者和消费者起码应是识文断字的读书人。明末,读书士人的数量大大增加,据有关数据,明代生员数量在宣德年间有3万人,而到明末则增至50万人,这些人中大批的读书人因易代失去了仕进的机会:或是动荡的生活影响了科考,或是不愿叛负故国出仕新朝而自动放弃科考。总之“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谋生之路已很难通行。为了生存,他们中的不少人为书坊编创小说,一方面可以赚取生活费;另一方面能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宣泄心中的牢骚和不满。出仕新朝的贰臣们也创作小说进行生活消遣,并做自我开解。清初还有一批人宁可沉醉在自我世界里,通过游山玩水、声色犬马、阅读小说来麻醉自己,暂时忘却国破家亡的苦和身世飘零的痛,也不肯面对陵谷变迁的社会现实。所以易代后的清初出现了大量不愿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人,他们既构成了小说的作者又构成了小说的读者。小说作者和读者队伍的扩大刺激了市场的繁荣,市场的繁荣反馈到书坊主那里又刺激了小说的创作,两者交相作用,促成了清初小说创作的繁荣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