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与俗文学研究(第4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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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演出性質及表演場域

綜合藝人説法,當時台灣歌仔戲團應邀去星馬“商演”,主要有兩種營運模式。一是有固定“綁主”,負責安排戲路與發放演出費,如“新台光”與“柏華”,綁主可以採用“合股制”,由幾個僑領共同出資,也可由“單一”綁主負責;另一種是劇團由僑商代爲邀約,辦理出國手續,劇團自行在當地打戲路營運,或是委由在地負責引戲的代爲聯繫安排演出,再與劇團進行分賬,如“牡丹桂”。三團雖以商演爲主,但也含括其他性質的演出。

(一)商業售票營利

圖3 “牡丹桂”於新加坡“繁華世界”體育館公演盛况

從20世紀20年代起,集合電影院、舞廳、酒樓、歌臺與體育館等各種休閒娱樂措施,及販賣各式食品的攤位與大小商店等的“世界”遊藝場,陸續在星馬等地興起,滿足民衆包羅萬象的休閒娱樂與飲食購物消費的需求,而此也成爲三團主要的演出場域。整合藝人、戲迷的口述訪談與報刊廣告史料,可知“新台光”曾在馬來西亞的吉隆坡“中華遊藝場”(BB Park),以及檳城“新世界遊藝場”(New World Park),各展演過一至兩個月。至於“柏華”與“牡丹桂”則都曾進入新加坡的“新世界遊藝場”(New World Park)、“大世界遊藝場”(Great World Park)與“快樂世界遊藝場”(Happy World Park)等劇場中售票演出本文中馬來西亞的遊藝場資料,參見賴伯疆《東南亞戲劇大觀》,中國戲劇出版社,1993,第194頁。新加坡各遊藝場簡介,則綜合參見《南洋年鑒》第二篇《新加坡》,第223~234頁;《新加坡的“世界”》,載《獅城掌故》,第94~95頁;趙婉儀:《新加坡遊藝場初探:一個社會史的研究》,新加坡大學中文系碩士學位論文,2000。

其中由富商王文達和王平福兄弟創立的“新世界遊藝場”,由於交通便利,相對興旺,也是二團公演記録最多的,如在“百老匯臺”“廣東臺”與“日光臺”等劇場演出。至於“快樂世界”後改稱爲“繁華世界”(Gay World),二團除在“第一舞臺”演出外,也在提供戲劇、音樂、舞蹈與武術大會等各類表演藝術活動,號稱全馬最大,可容納萬餘人觀賞體育賽事的“體育館”展演。如“柏華”在此演出《血淚玉蘭花》(1965年1月16日),“牡丹桂”在此首演《費貞娥刺虎》(1964年12月1日)等,門票分爲三元、二元與一元三種票價。

(二)義演募款與鄉親情誼

向來梨園行有“義務戲”的演出傳統,或爲賑灾救濟,或爲辦校興學,或爲慈善醫療等社會公益事務,劇團以“義演募款”爲目的,號召觀衆們慷慨解囊共襄盛舉。1964年11月24日,“柏華”爲位於“皇家山公園”(即喬治五世公園)的新加坡“國家劇場”有關國家劇場的興建、特色、活動與圖照,參見吴彦鴻《國家劇場興建始末及其建築特色》,《新加坡風土志》,新加坡宏觀工作室,1997,第259~261頁;以及許永順《我們的集體記憶——皇家山麓四建築》,新加坡許永順工作室,2013,第3~13頁。籌募基金,義演《少康中興》。當天有千餘名觀衆欣賞,演出效果極佳,掌聲如雷,迴響熱烈。尤其團員顔阿勉,派頭最足,臺風穩健,備受矚目與歡迎。

而“牡丹桂”也曾於報紙預告,將爲新加坡“國防基金,國家劇場及同濟醫院籌募基金而舉行義演”(1964年12月1日)。“同濟醫院”爲新加坡當地歷史最久、規模宏偉的施醫贈藥慈善機構。1965年8月10日,黄喜率領25位團員到醫院拜訪,受到院方領導們熱烈歡迎,雙方也在招待茶會中致詞交流。黄喜表示在吉隆坡時,爲“同善醫院”義演募款成績不錯,故預定在1965年8月22日晚,假“維多利亞劇場”義演《北宋楊家將》,爲“同濟醫院”籌募施醫贈藥基金。劇團參與義演,除發揮社會公益的實質效用外,也是建立形象與營銷宣傳的絶佳途徑。

星馬有爲數不少的華族移民,基於聯繫情感與互助互惠,組織了不少以地緣關係爲網絡的同鄉會。台灣有不少人祖籍爲閩南,所以台灣歌仔戲團來星馬演出,也被福建等同鄉會視爲鄉親,不僅在報刊刊登廣告表示歡迎祝賀,也邀請其聚會聯誼或參與活動。如“牡丹桂”拜會“晋江公會”,暢叙鄉情,吸引鄉親來觀賞演出,公會則設宴招待(1965年4月7日);和“福建公會”茶會聯歡,公會康樂組成員還與劇團演員演唱歌仔調相互酬酢(1965月4月8日)。而爲了替馬來西亞“下呲叻福建公會”籌募會員子女獎學金,還在安順“福聖宫”舉行義演,籌募到兩千餘元(《星洲日報》1965年4月9日)。

圖4 “牡丹桂”檳城公演

(三)廟會慶典與社區聯誼

遠道而來具知名度的台灣歌仔戲班,在星馬也受到廟宇與社區的青睞重視,邀約在神誕慶典或民衆集會時演出。如著名的新加坡“韮菜芭城隍廟”,由於“柏華”綁主與廟方關係良好,特别送戲感謝神明護佑。在舊廟演出三天,當時廟埕廣場中間以鐵絲網隔開,讓男女民衆從兩旁就座,人山人海,將廟口擠得水泄不通陳樹海(1939~)、陳添來會長,2014年2月7日訪談於新加坡韮菜芭城隍廟。;而戲迷林小姐與丈夫卓先生,也曾在楊厝港神廟前觀賞“柏華”演出“街戲”(廟會民戲),可站立或自備椅子觀賞三小時新加坡戲迷林雅卿(1952~),在爲戲班貼賞的賞金上寫林亞卿,其父親非常喜歡歌仔戲,曾帶她到院觀賞演出,並購買不少“新台光”與“柏華”的唱片與演員照片。其叔叔曾邀請陳金樹、林阿秀、陳春鳳與林春秋等演員來家中吃飯。2014年5月13日於新加坡韮菜芭城隍廟訪問。

此外,如聚集農産品或販賣食品的“巴刹”(Pasar,市場),在農曆七月中元普度時,也會在商店、攤位與建築間的空地搭建戲臺以酬神,如戲迷蔡小姐曾在“鐵巴刹”(Clyde Terrace Market)觀賞過“柏華”街戲演出。有關新加坡“巴刹”文化與設置地點,請參見張葦《傳統巴刹魅力依舊》,《源》總第72期,2006年5月。新加坡戲迷蔡小姐(1941~), 2014年4月8日訪談於新加坡韮菜芭城隍廟。再如作爲不同種族、語言、宗教、年齡和收入群體集會場所的“民衆聯絡所”,乃是社區的基層組織,經常會策劃執行各種遊藝或學習活動,讓社區民衆參與交流情感。“牡丹桂”曾進入“小坡海南街密駝律民衆聯絡所”(1965年12月13日),在勞動公園對面搭臺演出,發揮聯絡民衆情感、提供休閒娱樂的功能。

賴素春指出,20世紀50年代是新加坡華語戲曲的最後黄金期,當時有衆多不同的地方劇種,以及超過20個職業戲班在新加坡演出。通常演出水準佳,較受觀衆歡迎的戲班,常年在設備完善的遊藝場内戲臺商演,收取高票價;而部分戲班則是以宗教神誕與歲時節慶的演出爲主,多半由商賈、慶典爐主、各組織會員及作功德的信徒贊助;有時也會利用空檔,在鄉間搭臺售票演出,收費一般一元到二元不等參見賴素春《新加坡華語戲劇》,收録於周寧主編《東南亞華語戲劇史》,第545~563頁。,其研究成果與三團演出情况大致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