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与俗文学研究(第4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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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年來,“戲曲唱片”成爲學界關注的研究焦點,因其提供了特定時期“戲曲聲腔”的信史證據,且唱片演唱内容與封面文字記録,真實地保留了許多當時的演出訊息;而唱片亦可配合民族音樂學、藝術社會學、文化人類學、社會觀衆學與媒體文化研究等相關學科,進行“跨學科”的多角度探究;尤其唱片“時空壓縮”的現代質性,更裨益於戲曲挣脱舞臺局限、無遠弗届地向外傳播,而體現出“跨國流動”的全球性。

隨着華人移民族群的遷徙,依附着歲時節慶與生命禮儀,繫連着消費文化與休閒娱樂的華族戲曲,遂也在東南亞等地生根展發。其中爲閩南族群所喜好的“福建戲”,或稱爲“閩劇”與“厦劇”,廣義涵括了福建省的各地方戲曲,然也可狹義指稱台灣歌仔戲與中國薌劇。20世紀30年代起充滿庶民活力、通俗親切的台灣歌仔戲,逐漸在星馬引發觀賞風潮,不僅培養了大批觀衆戲迷,也催化新加坡在地劇團轉型,以及當地歌仔戲班的成立。

然太平洋戰争爆發,台灣歌仔戲的向外交流中斷了。直到戰後人民生活漸趨安定,社會經濟逐步繁榮,東南亞僑商纔又陸續邀請台灣歌仔戲班前往當地演出。如1957年起率先由菲律賓僑商邀請“聯合歌劇團”與“錦玉己歌劇團”前往當地演出根據李麗《菲律賓華語戲劇》,台灣歌仔戲訪菲演出始於1957年這兩個歌劇團;1958到1959年爲第二階段,有四個劇團;1960到1964年屬於第三階段,有七個歌仔戲團到菲律賓演出。李文收録於周甯主編《東南亞華語戲劇史》下册,厦門大學出版社,2007,第826~834頁。;1962年起新加坡僑商首邀“新台光閩劇團”(後文簡稱“新台光”)赴星洲演出“閩劇團”爲當時新馬等地對台灣歌仔戲的稱呼,意指由閩南族群帶來、使用閩南方言演唱的戲曲;有别於中國戲曲劇種史中,指稱使用福州話演唱念白的福建地方劇種“閩劇”或“福州戲”。,雖因故無法進入而轉往馬來西亞演出,但自此爲台灣歌仔戲班重新開啓赴星馬交流的演出通路。

在“二戰”後前往東南亞巡演的台灣歌仔戲班中參見許永順《新加坡福建戲1963~2005》,新加坡韮菜芭城隍廟聯誼會,2007,第53~83頁。, 1962年“新台光”、1964年“柏華閩劇團”(後文簡稱“柏華”)以及1965年“牡丹桂閩劇團”(後文簡稱“牡丹桂”)被新加坡唱片公司看中,劇團成員被邀請在當地録製唱片並發行銷售。這些在“星國留聲”的唱片,因並未在台灣發售,儼然成爲“流落”在海外的台灣歌仔戲文物,提供了當時台灣歌仔戲團在新加坡參與灌唱的成員名單,記録了演唱劇目的故事内容與曲文唱詞,保存了當時演員的唱腔特色與文武場的器樂配置,成爲當時台灣歌仔戲與新加坡交流的珍貴信史。

筆者從星馬搜羅此“特定時空場域”録製的歌仔戲唱片,作爲重返歷史現場的線索,繼而結合史料爬梳、報刊檢索筆者全面檢索當時報導新馬新聞的《南洋商報》與《星洲日報》等新加坡報紙,以及《中華日報》《聯合報》與《中國時報》等台灣報刊的報導與廣告,以掌握劇團的演出動態及訊息。爲節省行文篇幅,文中如未注明報刊名稱者,即爲《南洋商報》。、文物考證、口述訪談與田野採録等研究策略,以期考察梳理“新台光”“柏華”與“牡丹桂”等劇團出國的邀約模式與成員組織,在新馬的演出性質與表演場域,展演形態與劇藝形態,管窺劇團在新加坡録製唱片的因緣,唱片劇目與音樂特色及電臺傳播等面向,以初步建構台灣歌仔戲的星馬演出印記,填補台灣歌仔戲半世紀之遥的海外傳播史頁縫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