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努尔哈赤
努尔哈赤(1559~1626)姓爱新觉罗,是满族杰出的首领和清朝的开国皇帝。他南征北战四十余年,统一女真各部,抗击明王朝的民族压迫,对满族的形成和生存,对东北地区的统一和多民族祖国的壮大,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努尔哈赤是一个很有作为的开国之君,本文仅对他的几个方面作些简略介绍。
一 满族形成的组织者
满族是以女真人为主,又吸收汉、蒙等族人员而于明末形成的。明代的女真分为建州、海西、“野人女真”三大系统,其下各分为一些小部,明朝政府因之编立卫所,初设一百八十四卫,后增至三百余卫。
女真散处于现黑龙江、吉林、辽宁各省,部落很多,习俗不一。多年来,其各部之间,相互劫掠征战不止,到了明嘉靖中至万历初年(1551~1590年)情况更为严重:“各地之国为乱……每村每寨为主,每族为长,互相征伐,弟兄相杀,族众力强之人,欺凌抢掠懦弱者,甚乱”。
广大女真人强烈希望能够早日结束这样混乱的局面,安心地耕牧采猎,劳动度日,故明初以来,也曾有过几次联合各部的尝试。正是在女真人渴望统一的大形势下,建州左卫女真小酋长努尔哈赤于万历十一年(1583)起兵,大力开展统一女真各部的行动。他采取了“恩威并行,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的方针,其具体内容有三:
一为抗拒者杀,俘获者为奴。努尔哈赤经常杀戮拒降兵民,掳掠敌方人畜。如纳殷七村诸申降后复叛,据城死守,“得后皆杀之”;他率兵攻乌拉时,杀守兵万人,“分俘获”, “尽得其国”;因额赫库伦国女真人坚决不降,他杀守兵,“获俘一万”,灭其国,“地成废墟”。汗、贝勒和八旗官将分取俘获的人畜财物,迫使丁妇沦为阿哈,从事耕田牧马及各种家务杂活。
二为降者编户。努尔哈赤特别重视收编各部降顺的女真,不管是因为大军压境、兵临城下,无路可走被迫归顺的人员,还是交战失败、城寨陷落不得不降之人,他都实行“恩养”政策,一律将他们“编户”,不贬为奴,不夺其财物。如原系诸申,仍为诸申;原为部长、寨主或贝勒、台吉,则大多授予官职,编其属人为牛录,使其辖领。例如,努尔哈赤取哈达后,既将其“属下人分隶八旗”,又命其头目约兰之子懋巴里为甲喇章京,设立牛录,“使统之”。其族人夏湖率十八户降,亦编牛录,“令其子雅琥统之”。诸申达雅里、哲尔德、喀尼穆都珠瑚、赫书等则仍为诸申,后皆因功封授官职。更为重要的是,努尔哈赤对长期与己为敌的女真部落,也是尽力“抚恤恩养”。以上述乌拉为例,虽然布占泰贝勒多次惹是生非,开罪于努尔哈赤,但努尔哈赤灭乌拉后,仍将降顺的酋长、官将、诸申“编万户率回”,不改变其身份。又如叶赫曾联合乌拉、哈达等八部发兵三万,企图以多攻少一举消灭努尔哈赤;他还悔婚,将已许给努尔哈赤的美女嫁与蒙古人,一再骚扰破坏。努尔哈赤灭叶赫后,除杀其主金台什、布扬古二贝勒外,对其他的贝勒、台吉、大臣“皆赦之”。“叶赫国中,无论善恶,皆全户不动,不使父子兄弟拆散,不使亲戚分离,俱尽数迁移而来。不淫妇女,不夺男子所执弓箭,各家财物皆由原主收取”。
三是来归者奖。对于主动归顺之人,努尔哈赤特别从厚奖赐。如东海湖尔哈部女真纳喀达部长率百户来投,努尔哈赤专遣二百人往迎,“设大宴”并厚赐财物。“其为首之八大臣,每人各赐役使阿哈十对、乘马十匹、耕牛十头,冬衣豹皮镶边蟒缎皮裘大袿、貂皮帽、皂靴、雕带,春秋衣蟒缎无披肩朝衣、蟒袍小袿,四季穿用衣服,布衫,裤、被褥等物品,皆厚与之。其次之人,各赐阿哈五对、马五匹、牛五头、衣服五套。再次者,各赐阿哈三对、马三匹、牛三头、衣服三套。末者,各赐阿哈一对、马一匹、牛一头,衣服一套……其居住之宅,盛饭之釜,蓆子、缸、瓶、小瓷瓶、碗、碟、匙、筷子、水桶、簸箕、槽盆等家居用品,俱齐备厚赐之”。见努尔哈赤这样厚待,一些陪同纳喀达前来并原本准备回去的女真人都决定留下不走了,他们写信回家说:“汗以抚聚部众为念,收为臣属,如此厚养,全未料及”。
在努尔哈赤百战百胜的无敌军威影响下,在他的大力招抚女真的政策推动下,许多女真部长率领属下人员前来“归顺”。早在万历十六年(1588)努尔哈赤起兵初期,苏完部长索尔果便率所属诸申五百户来归,努尔哈赤编五牛录,令其子侄世代辖领;何和里族人鲁可苏同弟屯布“带领四百人归来”,编二牛录,子孙世袭辖领。仅据《八旗满洲氏族通谱》的记载,其时黑龙江、吉林、辽宁各地女真部落酋长率众来归的便有二三百起之多,这就大大加速了女真统一的过程,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因此,努尔哈赤自万历十一年起兵以后,十年内合并了建州女真系统的部落,到万历四十四年即招抚和征服了大批虎尔哈、瓦尔喀、窝集等“东海诸部”女真,攻取了海西女真哈达、辉发、乌拉三大部,建立后金国,自称“英明汗,年号天命。天命四年(1619),努尔哈赤灭叶赫,至此,“明国以东,至东海,南至朝鲜,北自蒙古,女真语言之国,于是年俱已征服”。以短短的三十余年时间,努尔哈赤完成了几百年来没有完成的统一女真各部的事业,这是他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
努尔哈赤还积极执行厚待蒙古吸收蒙古族参加八旗的政策。因蒙古喀尔喀部达尔汉巴图鲁贝勒之子恩格德尔台吉很早就来朝拜,努尔哈赤对其格外优待,将亲弟舒尔哈齐贝勒之女给予之为妻,封其为“额驸”,授予总兵官世职,赐平虏堡民四百三十四丁。又如,恩格德尔兄弟二人率领属下人员投奔金国后,努尔哈赤赏给他们大量金银布帛,并赐拖克索二十个、庄丁一百五十名、“近身役使和伐木运水男女”二十对,使这两个仅有二百来户属人的小台吉,一跃而成为辖丁上万,占地数万亩的大贵族。
努尔哈赤厚待蒙古人的政策收效很大,以至蒙古各部贝勒、台吉纷纷率属人归顺。
努尔哈赤势力强大以后,实行了宽待降顺的汉民和大量任用汉官的政策。天命三年四月攻抚顺时,守城游击李永芳率民千户降,努尔哈赤为使其“情愿归顺,特加优遇,使其乐居于此”,与诸大臣相议,设大宴款待并将孙女给予之为妻,尊称其“抚顺额驸”“李驸马”,授总兵官世职。对降民千户,则“其父子兄弟不使分散,夫妻不使离别。因战失散之兄弟、父子、夫妻、亲戚、包衣阿哈等一切物品,皆令归家后查明相聚给与。又给与马、牛、阿哈、衣服、被褥、谷物,并给一千头牛,令杀而食之。器皿等物皆一应完备,悉与之”。
经过多年征战和尽力招抚,努尔哈赤不仅统一了各部女真,还聚集了相当数量的蒙古人和汉民。这些人员族别非一,习俗相异,语言不同,制度悬殊,是一个人数众多、松散复杂的混合体,如果没有统一正确的管理制度,必难长期联合,势将再次陷入分裂的局面。
具有卓越的政治、军事才能的努尔哈赤,沿袭、改组和发展了女真人旧有的牛录制,创立了八旗制度,顺利地解决了这个似乎无法解决的难题。他将聚集的人员,首先是各部女真,编入八旗,实行统一的管辖。万历二十九年,初设黄、白、红、蓝四旗;万历四十三年,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为八旗。
努尔哈赤将各类人员编入八旗后,实行了可以称之为“七同”的政策。
一为同居住。八旗并不是完全根据来归人员旧有的族寨安排的,原系一地一族之人往往分隶不同的旗,一旗、一甲喇,一牛录之内又有不同民族和地区的人丁。这样,就打破了原来女真各依族寨居住的旧习,而将所有人口根据八旗制度重新混合编排,各按旗分、甲喇、牛录居住,禁止离开本牛录另住他处。如此使得来自四面八方、不同民族的数十万人居住在同一地区,密切了彼此之间的关系。
二是同生产。各类人员之间,旧日的谋生方式很不一致,有的抓鱼捉蟹,有的猎捕兽禽,有的四处游牧,有的比较先进,着重种地并兼事采捕。努尔哈赤将他们编入八旗以后,尽力改变部分人员昔时落后的生产习惯,强调耕田种地,大力发展农业,在短短三十多年中,使整个八旗人丁达到了“耕田食谷而生也”的水平。
三系同制度。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地人丁编入八旗以后,皆采取了同一的生产方式,即奴隶制的生产方式。降顺、来归的各部酋长或建立功劳的人员,分取和掳掠了许多人丁,逼使他们充当阿哈,耕田种地牧放马牛,自己则上升为奴隶主,使家主剥削阿哈的奴隶制成为占据八旗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天命六年(1621)三月,八旗军进入辽沈以后,奴隶制急剧衰落,封建制发展为八旗主导的生产关系。同一的生产力水平和一样的生产关系,为八旗人员融合为新民族共同体创造了重要的物质条件。
四为同法令。无论是原系原始公社的氏族成员,还是遭受明王朝封建法典压迫的汉民,编入八旗以后皆须遵守奴隶主专政的后金国法令:阿哈必须耕田牧马奉养家主;诸申必须听从贝勒的驱使;官将应该效忠于汗,率兵征战,善辖属人,不许阿哈,诸申犯上作乱。每五日,后金国“英明汗”努尔哈赤与诸贝勒、大臣集议,审断词讼,惩奖属下官民。
五是同赋役。八旗人丁,不管是女真人、蒙古人,还是入旗的汉人,都须为国纳粮当差。原系任意耕牧、自种自收、“不纳所猎”的诸申,现在必须为汗、贝勒效劳,运粮送盐,筑造城池,屯垦官地(进入辽沈后是计丁缴纳赋粮、赋谷和马草)。旗人皆须当兵,大体上是三丁抽一。他们备办军装战马,四处厮杀,汗血洒在同一战场。
六系同文字。“来归”人丁中,女真人无文字,只会说女真话,蒙古人用蒙文,汉民说汉语,再加上地区的差别方言很多。努尔哈赤特命额尔德尼借用蒙文字母创制满文,称为“国语”通行后金辖区,如此,即在语言文字上把八旗人员统一起来了。
七为同习俗。努尔哈赤规定,八旗人丁必须穿统一样式的服装(基本上是女真旧制),必须依照女真习惯剃发,不许妇女缠脚,娶媳设宴时要按规定宰杀牲畜,不许越级多杀。在服饰、发式,婚娶等习俗上使八旗人丁的一致性越来越多,差别日益减少。
由于努尔哈赤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由于广大八旗人员的辛勤劳动、相互学习和团结战斗,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来自不同地区、各个民族的数十万人共同性愈益增多,最终融合为一个在居住、经济条件、语言文字、风情习俗等方面基本一致的新民族共同体——满族。满族的诞生,为祖国民族大家庭增加了新的成员,为我国漫长的历史画卷写下了光辉多彩的新篇章。
二 卓越的政治家
努尔哈赤从小部酋长一跃而为大金国的“英明汗”,与他具有卓越的政治才能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是由于他顺应了时代的要求,能够采取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正确方针、行动,因而统一进展十分迅速。同时,他个人的性格、作风和才干,如意志坚强,勇猛冲杀,机智多谋,善于用人等等,也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能否用人,是关系到一部、一国盛衰兴亡的重要问题。努尔哈赤在用人方面有六条原则:
一是必须任用“贤人”。努尔哈赤反复强调人才的重要性,要求群臣举荐能者。《满文老档》载:“每值会议,汗谓群臣日……汝等当念所任之重,有宜于治理汗之大政之贤者,则勿隐。诸事浩繁,汗一人焉能尽理。若贤人甚多,各任以事。倘治理国政,管辖众兵之大臣甚少,济事几何……凡为治政,得一材犹难,但系可以资政之人,即荐之可也。”
二为不论亲疏门第,公正举人。其谕称:“诸大臣,汝等荐人,勿思何故举其他之人而逾汝之亲戚。勿论根基,见其心术正大者而荐之。且莫拘血缘,见有才者即举为大臣”。
三系不拘一格,用其所长。他经常谕示群臣说:“全才之人有几?若长于此,必拙于彼矣……若有临阵英勇者,用以治军。有益于国政之忠良者,用以辅理国政。有知晓古今善规者,用以讲善规。有善办筵宴者,用以宴宾客。无才而能歌者,众人宴会之时,用以歌之。如是,人各效其所长矣。可于各处网罗有用之人。”
四为举贤贬奸。努尔哈赤一再列举女真各部及明国贪官污吏祸国害民的事例。训谕诸贝勒要贬降奸臣,擢升贤者。《满文老档》载:“聪睿恭敬汗教诸子曰:善良公正之人,不举不升,则贤者何由而进!不肖者不贬不杀,则不肖者何由而惩!切勿贪婪,宜秉忠直,勿好财帛,宜好才德。天下大道,莫过于忠直,吾素好忠直……诸子,汝等当记之!”
五是奖惩分明,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满文老档》编写者说,“聪睿恭敬汗……其心公正……有善行者,虽系仇敌,亦不计较,而以有功升之。有罪者,虽亲不贳,必杀之。”万历十二年,努尔哈赤攻打翁鄂洛城时,被敌方鄂尔果尼发箭射中头部,“透盔伤肉,深指许。”洛科又发一箭,射中其项,“镞卷如钩,拔出,带肉两块”, “项血涌出”, “昏仆于地”, “昼夜血犹不止”,几乎丧命。后攻下此城,诸将俱欲砍杀鄂尔果尼和洛科,以报前仇。努尔哈赤却念其忠勇,拒绝众议。以族弟多弼贝勒作战不力,革其固山额真职,尽夺其按固山额真例赏给之俘获。因族弟旺善贝勒征战之时,“皆施狡诈”,尽取赐予旺善之阿哈、诸申,并多次举此为例,告诫群臣。
六为赏赐效劳官将。努尔哈赤十分注意臣将的财产、生活情况,经常不吝赏赐,尽量使其富裕而全力效忠于汗。《满文老档》编写者说:“聪睿恭敬汗每日睡卧二三次,不知者以其真眠,实乃非眠也。乃在思考,诸贤臣中,应使谁富?某一贤臣曾效力甚多而家贫困?谁难与所娶之妻同聚而又不能另娶,因之忧苦?谁之妻死无力续娶而烦闷?役使阿哈、耕牛、乘马、衣服,食谷悉皆具备者有几?穷苦之人甚多也!寝后即起曰:赐某以妇,给某以阿哈,赏某以马,与某以衣,赐某以谷。”
努尔哈赤还制定了“厚待功臣”这一重要国策。对于早年来投、率军征战、尽忠效劳的“开国元勋”,努尔哈赤是特别优待和宠爱的,赐给他们大量人畜财帛,任以高官,授给世职,联姻婚娶,荣辱与共。“国初五大臣”的兴起及其子孙的世代显赫,就是这一国策的具体体现。所谓“五大臣”,是费英东、额亦都、何和里、扈尔汉和安费扬古,他们皆是统军出征、战功累累、佐汗治国的“创业大臣”。
努尔哈赤对待功臣很宽厚,当他们出了差错有过犯罪时,常念其功而减免。天命四年(1619)七月费英东奉命回都城报告夺取铁岭的消息时,于途中“将俘获、牛、骡私自分与同行兵士”。诸贝勒、大臣以其“居心骄傲,擅将众人之俘获财物另行分配”,拟定革其“大臣之职,自取乌拉城之战以来各战以大臣得赏之物,尽夺取之。”灭乌拉是在万历四十一年(1613),如将自此以后各次战役中赏赐之物尽行籍没,又革其“大臣之职”,则费英东将从众额真、一等大臣、家资富豪的达官贵人贬降为贫寒困苦的“闲散”。这是很重的处分,而且似乎已成定论,很难改变,因这是“诸贝勒、大臣”一致的意见,努尔哈赤往往是依其议而行的。可是,这次努尔哈赤却一反常例,拒绝诸贝勒、大臣之议,下谕说:“贫时得铁,犹胜于金。吾无部臣之时,得彼而以大臣用之,今何以使退!”仅令取消此次铁岭之战所得的赐物。“贫时得铁,犹胜于金”,这句话说得真好,这就是努尔哈赤对待“开国功臣”的基本态度。这种方针是正确的,是合情合理的,对后金国的巩固也是很有益处的。
当年努尔哈赤处于父祖被杀、仇敌逼胁、无将少兵艰窘危险的困难时刻,是额亦都、安费扬古首先来投,费英东、何和里、扈尔汉相继来归。这些“开国元勋”统兵辖将,攻城略地,出生入死,血汗洒疆场,转战数千里,把一个微弱小部酋长努尔哈赤拥上了“英明汗”的宝座,为后金国的建立和扩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对于这些身居要职、负有盛望、长期随侍的忠臣猛将,如无篡位叛逆大罪,仅因些微过失,就不念前功,忘掉旧情,大显国主威风,滥施君汗之权,革职籍没,严酷惩治,则必将是自伐栋梁,丧失臣心,引起八旗军队的混乱,削弱后金实力。所幸,努尔哈赤并未采取这样的错误行动,而是从宽议处,既申明了军纪国法,又照顾了功勋旧臣,妥善地解决了问题,于人、于己、于国都是很有益处的。
就是对犯罪的普通官将,努尔哈赤也常念其父兄立功而薄惩。参将永顺于路上射箭杀人,法司断以偿人治罪,降为游击。努尔哈赤念其兄阿兰珠为国战死,赦免其罪;阴答扈齐隐匿人户,法司审问时,其弟巴拜大臣伪称已死的贝勒、大臣知悉,予以庇护,法司审实,议处阴答扈齐“大罪”,处巴拜死罪。努尔哈赤念其父苏完部长索尔果、其兄费英东之功而下谕免责。
努尔哈赤还对有功之臣多赐予敕书,封授世职。这在《满文老档》中有多处记载。
努尔哈赤制定的“厚待功臣”政策基本上延续下去了。清朝各帝对“开国元勋”的子孙及其他新建“军功”的大臣均给以高官厚禄,世代显赫,甚至选妃“降主”,结为至亲。
正是由于努尔哈赤善于用人和厚待功臣,因此招来了许多机智忠贞、武艺超群的有才之人。猛将谋臣云集麾下,努尔哈赤的队伍军威大振,所向无敌,对统一女真各部、大败明兵于萨尔浒、攻取辽沈地区、建立和壮大后金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 某些蠢事的决策人
努尔哈赤虽然是一位具有雄才大略、“聪睿英勇”的开国之君,解决了不少似乎无法解决的问题,闯过了一道又一道难关,但是由于大奴隶主、农奴主的阶级局限性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他也不可能没有谬误。兼之,自从他于25岁起兵以来,战必胜,攻必克,所向无敌,归顺日众,在短短的38年中,由一个人丁数十的小头人,一跃而为主宰辽东、臣民百万的大金国“英明汗”,这就使他有些飘飘然,觉得可以随心所欲任意妄行了。因此,进入辽沈以后,努尔哈赤做了不少错事,实行了一些倒退的落后的政策。
第一,残酷屠杀辽东军民。努尔哈赤经常实行抗拒者杀的政策,进入辽东以后,虽然曾几次宣谕汉民,表示“恩养”之意,但实际上并未完全停止烧杀。当满汉人民反金斗争蓬勃开展之后,他更勃然大怒,变本加厉地血腥镇压反抗者。天命六年(1621)七月十日,镇江军民起义,生擒守城游击佟养正父子,一度脱离了后金的控制。努尔哈赤立遣二贝勒阿敏、四贝勒皇太极领兵剿杀;天命八年,复州民一万八千丁密谋逃往明境,努尔哈赤知悉后,即命大贝勒代善统兵二万前往,尽杀男丁;天命九年正月,他派大批八旗官将,在后金辖区内,查量汉民粮谷,将每口有粮四金斗以下“不能维生”的人定为“无谷之人”。他训示诸将说,“应以无谷之人为仇敌”,因为“盗牛马而杀,火焚积谷及村中房宅者,皆系不耕田、无谷、不定居于家、欲由此地逃往彼处(明国)之光棍也”,命令他们大量屠杀反抗后金的“无谷之人”。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下达“汗谕”辱骂坚持斗争的辽东人民,命八旗官将,自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各去自己辖属的村庄,“区别”汉民,凡系抗金者一律处死。各将遵令,“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
这样野蛮的残杀,失尽辽东民心,也给后金的巩固和扩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这在一些史书、档案中都有较具体的记载。
第二,大规模地编立农奴制拖克索。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遣八旗官将杀戮反金人员时,命将未杀的“筑城纳赋”之“小人”(即劳动人民)全部编隶汗、贝勒的拖克索(庄),每庄十三丁、七牛,耕地百响,八十响庄丁“自身食用”,二十响作“官赋”。编丁立庄后,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每备御各赐一庄”。
以此和天命六年七月十四日的“计丁授田”规定相比,发生了两方面的显著变化。一是对劳动者的人身奴役更为厉害。“计丁授田”的汉民,不是奴隶或农奴,亦非奴仆,而是后金国的“民户”,是封建依附农民,他们除去纳粮当差外,可以自行安排生活,较之奴仆有更多的灵活性,束缚松一些,地位高一些。现在,辽东汉民被强迫编隶拖克索,“每十三壮丁,编为一庄,按满官品级分给为奴”,遭受庄主野蛮蹂躏,地位大为贬低,成为与牲畜相类似的“贱奴”了。二是剥削量大大增加。原来的“计丁授田”规定,每汉民一丁授地六响,三丁耕官田一响,一响为六亩,平均每丁耕官田二亩。一丁领地三十六亩,耕官田二亩,自耕地和官赋地的比例是十八比一。现在编丁隶庄规定,十三丁的“自身食用地”为八十响,平均每丁为三十七亩。十三丁耕二十响“官赋地”,每丁耕九亩。即是说,贬为农奴的庄丁比过去“计丁授田”的“民户”,每丁多耕七亩官赋地,剥削率提高了三倍半。按亩产一石计,九亩官赋地可收九石谷,一丁领地三十七亩,平均每亩要缴二斗四升三合赋谷,比明代民田纳的官赋多了六七倍。
因此,天命十年的编丁立庄,使辽东地区的大多数汉民(除阿哈以外)从“计丁授田”的“民户”,下降为缴纳高额租赋、惨遭庄主压榨的封建农奴,严重地加深了辽民的苦难,农奴制庄园恶性扩展,遍布后金辖区,这是很大的倒退。
第三,确立了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制度。天命七年三月初三日,努尔哈赤谕示诸贝勒,规定以后要实行八和硕贝勒(即八旗旗主)“共治国政”的制度。此制的主要内容有七个方面:八和硕贝勒(简称八贝勒)拥有“任置”新汗和罢免新汗的大权;八贝勒与新汗一起“商议国政”,军政要务皆由汗和八贝勒共议裁处,而且八贝勒有更大的发言权和决定权;所有词讼、案件一律由八贝勒集议审断;任免官将、升降臣僚,全归八贝勒商议决定;更换各旗的旗主和裁处八旗之间的纠纷,亦由八贝勒商定;八贝勒与新汗并肩齐坐,同受八旗官将、诸申朝拜;后金国的收入,掠来的人畜财帛,按“八分”(即八家贝勒)分取。如果严格贯彻执行这个规定,则统一的后金国将被分解成八个独立的小国,一旗即一国。新汗和旗主贝勒之间以及各旗旗主之间,必然会争权夺利,互相倾轧。争必乱,乱必弱,弱必亡。这样的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制,是破坏统一的君权,造成分裂割据的制度,是一个削弱后金国力的倒退的落后的制度。
第四,怀疑汉官,疏远汉官。努尔哈赤先是制定了拉拢、任用汉官的正确政策。进入辽沈初期,他释放狱中罪臣,网罗革职闲员,任用降金汉官为二都司、八游击及其他官职,命李永芳、佟养性统辖,要求汉官“为汗之眼”、“为汗之耳”,管理汉民事务。李永芳也效尽犬马之劳,在为后金国征田赋,佥汉兵,派役夫,运官粮(一次即抢运明右屯卫五十万石谷,给缺粮的后金国帮了大忙),清查逃人,查获“奸细”(明朝潜入后金煽惑民心的密使),劝诱辽民听从金汗等方面做了许多事。但是由于辽东军民痛恨后金苛政,猛烈反抗,明朝又不断派遣密使劝说汉官弃金投明,有些汉官犹豫了,担心努尔哈赤不能久驻辽沈,因而或与明臣书信往来,以留后路,或暗订密约,伺机叛逃。此时,努尔哈赤不从改革弊政、减少杀戮、缓和矛盾,以平息斗争巩固统治这一根本上着手,却变更了主张,采取了疏远汉官、怀疑汉官的政策。
对李永芳的处理,就是这个变化的具体体现。李永芳是一个死心塌地的降金汉官。天命八年五月初七日,努尔哈赤闻听复州民欲大举逃明,即遣兵二万前往杀戮。李永芳谏阻说:“所谓复州之人叛者,非实也,恐系人之诬陷矣。若信其言而发兵,彼方之人闻知时,当笑矣。”李之本意是应当慎重,核实情况后再发兵,这原是无可非议的。可是,努尔哈赤却大发雷霆,痛斥李永芳等“以明帝为长久,以我为短暂”, “心向明国”,蔑视金汗,不愿诛杀逃往明境的汉民。二十三日,下令将其子押来审讯。七月初四日,又革其总兵官职,后虽复官,但再也不似过去那样信任和重用了。这样一来,使得汉官既疑惧自危,持有二心,又不敢上书直谏,妨碍了努尔哈赤对辽东汉民情形的深入了解和正确处理,影响了满族贵族与辽东汉族地主阶级的联合,加剧了辽东的动乱。
这些弊政极大地破坏了辽东地区的生产。在汉、蒙和女真等族人民辛勤耕牧采猎的开发下,辽东地区从明初的“居民散亡”, “以猎为业,农作次之”的落后状态,演变为“田人富谷、泽人富鲜,山人富材,海人富货……家给人足,都鄙廪庾皆满,货贿羡斥”,农工商业全面发展。可是,这样一个富饶的地区,经过后金的野蛮屠杀和横征暴敛,被糟蹋得不成样子了。其时,人丁锐减,田园荒芜,庐舍残破,百业凋落,社会混乱,民不宁居,饥荒频仍,物价飞涨,斗米价银八两,一匹好马卖银三百两,一头牛值银百两,布一匹银九两,比金兵进驻前涨了几十倍,甚至出现了“人相食”的悲惨局面。这固然是与整个满族贵族集团的贪婪好杀密切相关,但作为执掌后金国军政大权的“英明汗”努尔哈赤却是难以卸责的,他在这个过程中起了不应该起的消极作用。
简短的结束语
天命十一年(1626)正月,努尔哈赤进攻宁远失利,负伤回师,气病交加,于八月十一日去世,终年68岁。
纵观努尔哈赤的一生,他在青年时期奋勇苦斗,智擒刺客,捉获敌人尼堪外兰,报了杀害父、祖之仇;他以少数诸申起兵,在建州、海西、“野人”女真部落中横冲直闯,征抚并用,辖地宽广,人丁激增,“归顺”日众,完成了统一女真各部的伟大事业,促进了新的民族共同体——满族的形成;他率领八旗劲旅,兴师伐明,以少敌众,大破明军于萨尔浒,抗击了明王朝的民族压迫,保护了满族的生存;他入主辽沈,多次向东用兵,打下了完全统一东北的基础,为满族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他网罗人才,厚待功臣,善用计谋,顺应时代的需要,采取了许多正确的措施和行动,促进了满族由原始社会末期进入奴隶社会、迅速向封建制过渡。但他在晚年刚愎自用,滥行杀戮,骄傲轻敌,停顿落后,做了一些错事,破坏了辽东地区生产,危害了满汉之间的正常关系,妨碍了满族更快地前进。因此,我认为,努尔哈赤是一个意志坚强、不畏险阻的勇士,是一个叱咤风云、威名远扬的常胜君汗,是一个具有雄才大略、很有作为的开国之主。他虽然做了某些蠢事,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但毕竟是瑕不掩瑜,功大于过。对于为多民族国家的壮大和中华民族的发展建树了功勋的满族杰出的首领和清朝始祖努尔哈赤,各族人民一定会将他的英名和贡献载入祖国光辉灿烂的历史巨册,永志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