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一 国内外研究进展
(一)国外生态文明的研究进展
从20世纪60年代起,以全球气候变暖、土地沙漠化、森林退化、臭氧层破坏、资源枯竭、环境激素泛滥等为特征的生态危机凸显,人们开始有意识地寻求新的发展模式。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女科学家蕾切尔·卡逊以《寂静的春天》揭示了自然必然危及人类自身生存的事实,提出了人与自然共存共荣的问题。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有史以来第一次“人类与环境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同年,罗马俱乐部发表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提出了均衡发展的概念。
20世纪80年代,人们开始对工业文明社会进行了初步的反思,各国政府开始把生态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施政内容。1981年,美国经济学家莱斯特·R.布朗出版了《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一书,首次对可持续发展观做出了较全面的论述。1983年,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成为人类建构生态文明的纲领性文件。20世纪90年代,产生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与实践,生态学和环境科学与其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互相交叉、渗透,相继出现了一大批新兴学科。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更是强调和深化了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认识。同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了全球性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为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真正拉开了生态文明时代的序幕。
21世纪初,人们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构建生态文明的理论体系。同时,涌现了大量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活动,为理论的深化和升华提供了坚实的基础。2002年,联合国在约翰内斯堡举行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要求各国更好地执行《21世纪议程》的量化指标。理论界和学术界对生态文明内容的探讨表明,生态文明时代的到来作为一种共识已经确立和形成,生态文明的发展状况开始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我国生态文明的研究进展
中华民族有着几千年文明史,从政治社会制度到文化哲学艺术,无不闪烁着生态智慧的光芒,生态伦理思想本来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内涵之一。中国儒家主张“天人合一”,其本质是“主客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肯定天地万物的内在价值,主张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人文精神。中国道家提出“道法自然”,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皈依,这与现代环境的友好意识相通,与现代生态伦理学相合。中国佛家认为万物是佛性的统一,众生平等,万物皆有生存的权利,从善待万物的立场出发,把“勿杀生”奉为“五戒”之首,生态伦理成为佛家慈悲向善的修炼内容。中国历朝历代都主张以平等仁爱之心善待自然,如孟子提出“仁民爱物”,董仲舒认为“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把生态的平衡发展与人类生产生活的持续发展相统一,主张有节制地利用资源,如孟子不仅主张“爱物”,而且提出了“数罟不入夸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这些比较具体的保护生态资源的主张。荀子提出“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起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其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尽管古代的“天人合一”“仁民爱物”等思想产生于农业文明时代,是一种朴素的人与自然的和谐观,但是对维护自然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当代我国发展生态文明理论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来源。
从古代人类生态环境意识的蒙昧存在,到近代生态环境意识的觉醒与生态环境学科群的初步形成,是生态文明理论的渊源所在。1985年,在《科学社会主义》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在成熟社会主义条件下培养个人生态文明的途径》,或许是国内对生态文明概念的最早提及。随后在关于北京市环境保护十五年回顾的文章中明确提出建设“生态健全的文明城市”,以及后来对梅棹忠夫的《文明的生态史观》一书的译介,都可以认为是生态文明理论的萌芽。进入20世纪90年代,对生态文明的专门研究和论述主要集中在理念辨析层面。李绍东较早关注到从生态意识觉醒跨越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趋势,并赋予生态文明以相对完整的综合性内涵。随后,沈孝辉、谢光前、石中元、谢艳红、孙彦泉等分别对生态文明做了一系列论述。其中,申曙光先后在《求索》《北京大学学报》《学术月刊》等杂志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论述其生态文明观点,形成较大反响。随后,邱耕田等对其观点进行了商榷和进一步讨论。这些研究初步形成了关于生态文明的两类观点:以申曙光为代表的部分学者认为生态文明是超越工业文明的更高阶文明形态,其基础是“人-自然”共生价值观和生态经济价值观;以邱耕田为代表的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人类强调生态文明是因为生态环境恶化危及人类自身,生态文明的基础是相对主义的人类中心价值观,应该走多种文明并行的道路。而傅先庆则认为生态文明指向包括自然、社会在内的一切人类生存环境,因而生态文明是包含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大文明”。邹爱兵对这个阶段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总结。2000年以后,关于生态文明的研究和论述在广度与深度上都进一步推进。部分学者对生态文明的特征、重要性及实现途径进行论述,还有部分学者从系统论、科学发展观、多种文明关系、环境立法等角度进行研究,是丽娜等则在述评过去研究的基础上对未来研究进行展望。还有许多结合其他领域的研究,如林业建设、文化环境、旅游发展、道德教育、水泥工业、农业发展、公民权利等,跨领域的讨论反映了生态文明的概念泛化倾向。此前两类观点的分歧在这个阶段逐渐模糊,反映人们更倾向于接受生态文明理念的导向,而并不介意生态文明本身的内涵是否得到严格的界定。
2007年12月在苏州召开的全国首届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提出《苏州宣言》,对工业文明导致生态危机进行预警,对建设生态文明进行号召,但是没有对生态文明的概念和理论体系进行系统化的建构。具有更大影响的是国家层面的积极号召。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首次在国家发展核心纲领中出现了生态文明的思想。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则进一步明确提出“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这是首次将“生态文明”理念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对理论研究与相关实践都形成了明显的推动效应。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首次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独立成章,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并将“生态文明”列为“五位一体”“绿色发展”“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更为重要的是指出了如何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就是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的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二 现有观点综述
我国学者对生态文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生态文明的概念、内涵;生态文明建设途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支持;生态优势转化。
(一)关于生态文明的概念、内涵的研究
对生态文明的概念研究基本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生态文明就是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如王如松认为,文明是人类在保持与自然平衡的前提下不断进步的一种状态,将生态文明理解为天人关系的文明。邱耕田指出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又主动保护客观世界,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邵超峰等把生态文明理解为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不断改善和优化,在建设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的背景下产生的一种新的社会形态。高长江从发展哲学的角度,提出生态文明是一种人与物和生共荣、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文明。第二,生态文明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还包括人与人的关系。许多学者持此观点:生态文明要有系统观,要从整体上把握生态文明,而不是仅对自然生态进行保护。如姬振海指出,生态文明的核心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其行为和后果的负面效应的认识,不断调整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郭静利和郭燕枝则从横向和纵向两个视角来理解生态文明,认为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刘智峰和黄雪松进一步认为,生态文明是社会文明的生态化表现,是指人们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不断克服负面效应,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建立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高度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对生态文明究竟是单指人与自然的关系,还是包含了人与自然及人与社会的关系,学者们有较大争议,但是学术界普遍赞同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它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互为条件、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完整体系。刘延春、郑志国、潘岳等学者持相似的观点,认为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
(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途径的研究
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系统性,我国学者关注的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有所不同,大致有以下几类。第一,法制保障型。如马凤娟认为,建设生态文明需要环境法治作保障,环境法治有利于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郭强也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各个方面,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环境治理方式以及相关战略和政策的重大变革,迫切需要在上层建筑的法律领域也进行一次重大的变革,从全局的高度制定一部能够统揽全局的带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刘延春进一步强调,要把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写入宪法,要在各种经济立法中突出生态环保型经济的内涵,使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在经济法中得到充分体现。谢青松提出要充分重视法律在建设生态文明中的作用,建立和健全生态法律制度体系,将生态伦理的理念转化为制约和影响人们决策和行为的制度结构和法律规范。首先,要以生态伦理的理念为指导,将生态伦理的精神渗入环境立法之中;其次,要建立和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后,要规范环境立法的程序,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第二,资源环境型。如冯之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重估自然资源的价值,整合生态伦理观念,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钱俊生认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从粗放型的以过度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增长模式,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模式转变;从把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发展、重物轻人的发展理念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发展理念转变。宋言奇提出要改革社会经济评价体系,引入绿色GDP体系,改变“资源低价、环境无价”的不合理状况,从而引导企业向节约资源、节约能源的生产方式转变,引导人们向节约资源、节约能源的生活方式转变。第三,结构调整型。如张俊杰等人提出,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目前重要的战略选择,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具体体现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迫切需要。陈学明提出要推行“以生态为导向的现代化”,把工业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在一起,走绿色工业化和绿色城市化道路。赵兵从生态理念、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和制度安排四个方面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路径选择。曹旭和霍昭妃提出要采用绿色的生产方式和进行绿色文明消费,实施绿色生产、采用绿色技术、进行绿色管理、选择绿色消费、提供绿色服务。第四,政策引导型。如陈池波认为,任何生态经济问题,都是缘于利益关系的支配,是经济利益作用的结果。因此,要发挥政策的调控作用,贯彻经济利益原则,促使人们从物质利益上关心生态环境保护。宋言奇也提出,要通过合理的税费改革,产生激励机制,促进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的发展。同时通过押金制度、补贴制度、税费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等,使环境成本真实化,对生产与生活领域产生激励,从而鼓励绿色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郭静利、郭燕枝主张加大政策推动力度,构建多元投入体系,综合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等经济手段,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开辟多种渠道,保障资金投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融资体系,采用多种经济形式和投资渠道共同进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任勇提出,要综合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等经济手段,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第五,科技推动型。很多学者认为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支持。黄星君、杨杰提出科技创新生态化是调节人类社会活动与生态承载能力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途径。王文芳认为解决人类生态危机的有效途径在于把握现代科学技术的走向,在现代科学技术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上确立生态文明观,走一条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道路。牛桂敏则从企业层面指出传统企业技术创新是单纯效益取向的,存在生态缺陷。建设生态文明和发展循环经济,必然要求企业从技术创新观、技术创新战略、技术创新模式、技术选择原则以及技术体系等方面,全面实现由效益型向生态型的转化,实现企业技术创新生态化,使技术创新能够真正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保障。第六,生态消费模式。如吴晓青等提出要以绿色消费为突破口进行生态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绿色文明,绿化市场体系,使用绿色产品。俞建国、王小广通过对现代消费方式、政府干预、未来消费模式等的研究,提出我国未来的消费模式应该是一种“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与资源供给及战略资源保障能力相协调、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不断扩大的消费模式”。樊小贤对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的挑战进行批判和反思,提出人类社会必须调整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创建环境友好型生活方式并在社会全方位倡导生态文明。纪玉山则独辟蹊径,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在对凯恩斯的消费理论的批判性认识的基础上,探索更具一般意义的生产、消费和自然的一般均衡的实现过程。这种广义的一般均衡意义下的消费观是以自然和谐为前提的人际消费和谐理念,即积极的消费观、友好的消费观、公平的消费观。
(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和实践
2008年7月,中央编译局在北京发布了国内首个“生态文明建设(城镇)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资源节约、生态安全、环境友好和制度保障四个子系统构成,共包含30个具体评价指标。贵阳市于2008年构建了包括生态经济、生态环境、民生改善、基础设施、生态文化、廉洁高效6方面共33项指标的评价体系,这是国内首部最完整、最具有可操作性的生态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对西部乃至全国很多城市具有示范和先导作用。厦门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力图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安全和制度保障四大系统,包括30个具体指标。浙江省统计局针对本省构建了一套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生态效率指数、生态行为指数、生态协调指数、生态保护指数4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宋马林等从经济发展效率、金融生态环境、科技教育水平、人力资源利用、生态产业聚集、环境保护状况、区域节能消耗、社会秩序稳定8个方面构建了一个包含3层评价指标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并基于层次分析法得出了各个指标的权重。
(四)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支持
学术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支持研究一般基于某一特定地区的成功案例,或是针对某一地区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意见,或是从制度层面进行研究。如李梅和苗润莲针对北京山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因地制宜地提出了5点对策建议:第一,制定山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第二,因地制宜地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方案;第三,发展沟域经济;第四,提高农民生态意识,制定山区生态文明指标体系;第五,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如杨鹏和陈禹静等对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经验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体系创新。从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创新和机制保障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政策创新包括:分区制定产业准入制度,开展污染排放权试点工作,建立西江流域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区,创新生态环境有效监管制度,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路线图研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投融资体系;机制保障有: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决策机制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先导机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考核机制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城乡统筹机制。李中建则论证了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提出要:第一,完善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第二,建立稳定的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机制;第三,以完善市场价格体制为途径,将环境资源成本内化在经济主体的决策框架中;第四,以优惠政策和公共平台建设为补充,弥补市场失灵。刘尚荣探索了金融服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和机制。他认为金融业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可以发挥宏观引导和控制信贷闸门的作用,主张:第一,致力于打造“绿色信贷”银行,实行“绿色信贷”;第二,积极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支持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第三,加大金融对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第四,把上市公司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第五,大力发展电子银行服务。
(五)关于生态优势转化
自1987年布伦兰特夫人提出可持续发展理念以来,学术界对可持续发展程度的客观度量展开了众多研究,当今对可持续发展指标的探索已经扩展到了生态效益指标的范围。由加拿大生态经济学家William及其博士生Wackernagel提出并完善的生态足迹理论,已经成为应用广泛的量化测定可持续发展程度的方法和目前研究区域生态承载力的有效工具之一。
对生态足迹的研究已经拓展到了不同尺度、不同领域和不同应用层面。除了Wackernagel,麦克唐纳等对新西兰的生态足迹进行了研究,厄尔布等对澳大利亚的生态足迹进行了研究。我国徐中民率先对中国生态足迹进行评估,陈成忠对1961~2001年的中国人均生态足迹进行了分析,把生态足迹的方法引入我国学术界。福尔克等对欧洲波罗的海流域29个大城市生态足迹的研究把生态足迹的方法扩展到了区域范畴内。我国学者也在区域范畴内对生态足迹展开了众多研究,如张颖等对湖南省1996~2008年生态足迹的时间序列的分析、邓砾和杨顺等对四川省2001年生态足迹的研究,王琳对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区域承载力进行了综合预测与评价。生态足迹的理论方法不断演进,很快发展到微观尺度的研究,如Chambers等将生态足迹方法用于企业的评价研究及企业生态足迹测量,李兵等对企业生态足迹和生态效率进行了研究,还有学者对学校足迹、个人足迹展开测度与研究,不过目前对微观尺度的研究较少。生态足迹在不同行业的研究内容与扩展主要体现在产品、产业等的应用方面。如海尔瓦等以西班牙纺织业为例,具体介绍生态足迹计算和评价方法在产业和企业中的应用;Beynon等把生态足迹用于乳制品生态足迹评估;张桂宾和章锦河等学者分别对农产品生态足迹和旅游业生态足迹进行了分析。生态足迹在应用层面的拓展主要表现在学者将之应用在不同生态组分或对象的研究上,如能量足迹、水足迹、碳足迹、交通运输足迹等。目前对碳足迹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多数学者对碳足迹的研究等同于二氧化碳排放中的碳重量,英国标准协会(BSI)于2008年制定了《PAS 2050产品和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估规范》(PAS 2050:2008 Specification for the Assessment of the Life Cycl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of Goods and Services),为碳足迹的计算和评价奠定了基础范式。2009年,日本以PAS 2050为基础制定了碳足迹标准TS Q0010来评估企业和产品的碳足迹。国内外学术界对水足迹的研究比较成熟,沙佩盖恩、胡克斯特拉对国家水足迹账户的建立及计算方法做了研究,邓晓军等系统地介绍了水足迹分析理论与方法,卞羽等对福建水资源进行了生态足迹分析,耿涌等根据水资源的流域划分,提出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及模型。
学术界对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内在关系的研究成果丰硕。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自然资源经济学等学科均对环境与经济之间的联系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为社会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协调、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对生态效益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评价研究和对城市绿化植物的生态效益研究。森林生态效益评价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如M. Claw-son提出了关于城郊森林游憩价值的评价方法;对生态效益的经济价值评估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兴起的,国外生态效益评价方面的研究,主要分两个学派,以Costanza等人为代表的“生态经济学派”认为生态功能价值可以计算“总”价值,市场价格法和替代成本法是计算生态功能价值恰当的计量方法;以Pearce等人为代表的“环境经济学派”认为生态功能价值难以计算“总”价值,而支付意愿是恰当的计量方法。我国学者对森林综合效益的综合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孔繁文等第一次系统地研究了森林资源核算问题,大体形成了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的整体框架,侯元兆等第一次比较全面地对中国森林资源价值进行了评估,周冰冰、李忠魁对北京市森林资源价值进行了评估。之后,学术界又展开了对单项生态功能的研究,具体有对森林涵养水源效益、森林水土保持效益、森林防护效益、森林固持二氧化碳效益、森林净化大气效益、森林游憩效益、森林野生生物保护效益等。国外对城市绿化树种生态效益的研究起步较早,20世纪50年代,苏联进行了绿色植物改善热环境的研究,日本对大阪市内40多种树木的含硫量进行了分析。70年代后期,我国对城市绿化的作用、绿化与城市生态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80年代以来,对绿化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方面的研究更加深入和具体,大体上分为两类:对城市植物生态效益进行的在单一生态功能、多种生态功能方面的研究。广州通过实测得出了市内8种常见树木的光合作用与呼吸作用的强度及叶面积指数,北京、江苏、云南、杭州等地进行了污染现场树木的实测和人工模拟熏气实验,对不同树种吸收SO2的能力进行测定。陈智中、陈俊等系统研究了河南省主要园林草坪植物的绿化生态功能性和生态适应性。陈自新等对60~80种北京主要园林植物及其人工群落进行生态功能性和生态适应性的系列化研究。
学术界对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内在关系的研究特别是量化研究较少、较浅。朱喜安等以北京市为例对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进行了定量分析,单妮娜等对桂林青狮潭水库的生态效益及经济效益一体化进行了研究,张忠国等从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角度对城市土地利用的合理模式进行了探索。但鲜有成果论及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转化问题,而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的转化率是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关系到资源利用效率高低、经济发展质量好坏、生态环境资源能否持续利用、生态指数是否科学。
本书从西方传统经济学理论出发,利用生态足迹方法将供需弹性理论应用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内在关系分析中。供需弹性理论分析的是供给量或需求量的变动对于经济自变量的反映程度,其大小可以用两个变量变动的百分比的比值来表示;当市场需求曲线和市场供给曲线相交时被称为供需均衡,均衡点上的价格和供求数量为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供需理论应用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二者关系时有两方面含义:其一,生态效益供给(生态承载力)或生态效益需求(生态足迹)每变化1%单位对经济变化量影响的百分比;其二,生态效益供给或需求结构每变化1%单位对经济结构变化影响的百分比。生态盈余或赤字则是从供需均衡的角度考察生态效益均衡量和结构每变化1%单位对经济变化量和结构变化影响的百分比。
本书根据生态足迹方法构建了生态效益综合变动系数模型,利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耦合的概念(即生态效益对经济效益的弹性)定义了生态效益转化率,并从需求(生态足迹)、供给(生态承载力)和供需均衡(生态赤字)三个维度对江西省2007~2012年的生态效益转化率进行了时间序列动态分析,研究了影响生态效益转化率的经济水平、生态足迹/承载力、生态指数等因素。
三 现有观点的评价
(一)研究的不足
尽管我国学者对生态文明建设展开了广泛的研究,不过多停留在政策解读或是初步论述上,真正涉及理论内涵、推行道路探寻以及具体实施方法的文献不够,针对欠发达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更是凤毛麟角。在全球经济结构加速调整、全球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全球资源日趋紧张的背景下,如何借鉴国外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多种因素出发,探索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是学术界的当务之急,然而目前还没有出现此类文献。对江西省而言,如何在“中部崛起规划”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背景之下,紧紧抓住战略机遇,进行生产方式的调整,实现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崛起和进位赶超是江西省人民和学术界的重中之重。不仅如此,学术界的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①当前对于欠发达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依据、路径选择、政策支持欠缺,尤其在中部崛起和中共中央提出“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的背景下,针对中部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缺乏。②关于生态文明的含义,学者们在生态文明单指人与自然的关系,还是包含了人与自然及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各执一词,导致在生态文明建设路径和政策支持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无法给政府提供准确的理论指导服务。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研究,各学者大多进行“独立式”“分块式”的研究,鲜有从统筹全局的高度进行“综合式”的路径研究。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长期系、复杂性和系统性,这就要求政府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长期的、全面的政策,选择综合性的政策体系,兼顾各方利益,调动各方力量,集中精力进行生态文明建设,而单一的路径选择几乎难见成效。
(二)研究趋向
目前,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出现了以下几个新变化。①从生态内涵的初步论述和政策解读转移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路径选择和政策支持上,针对特定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和经验总结也日益增多。这表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内涵在不断扩大和完善,且应用于指导生态文明建设。②针对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和理论模型日益增多,这反映了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研究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这必将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实践建设和理论建设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