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的故事:当农民双脚站在市场经济之中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开始了国家巩固和振兴的发展之路。不管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四个现代化建设,还是改革开放之后的市场经济转向,“发展”一直确凿无疑地是政府的目标、国民的信仰和社会的共识。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几乎一切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体制的变革都以“发展”与“创造和刺激经济增长”为旨归。在此背景下,中国农村历经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发展”通过国家引导、政府干预、市场介入与媒体控制等多种方式,嵌入中国农村的各个领域;另一方面,“三农”问题逐渐成为被广泛关注的公共话题。以“农业、农村、农民”为基本元素的农政变迁,对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无论是人们对农业关于高科技与机械化的追求,还是人们提出的农村与农民“先进”或“文明”的标准,都为我们展示了新的时代趋势:国家与社会的转型在朝着“发展”或“发展主义”方向前进的同时,也极大地影响着“三农”问题的进路以及人们对“三农”的期望。
时至今日,粮价的涨跌不再取决于小范围农地收成的好坏。全球化模式下粮食的政治与战略功能,改变了小农生存经济时期供需与涨跌的呼应关系,农民由此与掌控自己命运的理想渐行渐远;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代表的农业技术现代化过程,通过机器和化学手段对农业生物进行加工与再创造,实现了农业专业化、规模化、连作化、机械化,以及高产高效的目标(胡晓兵,2007),却忽略了传统农业涉及的自然因素,破坏了人与自然过往的和谐图景;“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行,在扩大了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同时,造就了更多无工作保障、无土地依靠的农民;不计其数的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涌向城市,衍生出庞大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等农村留守人口群体,并导致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悖论:所谓“剩余”的劳动力,大多是农村人口中受过较好教育的年轻人,是新型的农业生产发展最需要的人(严海蓉,2005)。总而言之,种种建立在发展主义主导的国家发展基础上的农政变迁元素,都经由同样的机制统一运转,即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农村商品化进程。
30多年来的农村改革将商品生产和市场经营的思维“送给”了农民和农村。在市场化和商品化的发展思维指导下,我们常常听到“要培育与市场接轨的新型农民”“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种植结构”等话语,有关农村发展的很多政策和项目也都致力于把农民、农业和农村推向市场和商品生产的大潮中。学者的研究也指出,农村工业化、农村商品化与城市化的相伴发展、相互促进,改变了农村“封闭”“半封闭”的状态,正把农村经济、社会推向更高的发展阶段(戴宗贡等,1991)。不仅如此,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为了缓和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矛盾,“优化”农业产业格局与“合理配置”劳动力必不可少,其具体措施恰恰是开发土地、从乡村转移劳动力至城镇等(姜国祥,1997)。可以看出,支持农村商品化的学者通过对传统小农经济“封闭”和“落后”的定义与划分,赋予了农村商品化进程中各项举措的合法性,并将其建构为不可避免的进步趋势。如今,借由市场化和商品化推动农村发展的信念弥漫于整个社会。发展的主流叙事宣扬市场化必然会支持穷人、消除贫困,并改善农民境遇。例如,世界银行在《2002年世界发展报告:建立市场体制》中便宣称,市场能够推动经济增长、减少农村贫困,并提出了构建市场制度的支持建议(World Bank, 2002)。
然而,事实真就如此吗?市场化和商品化进程是否真的增加了农民的福利(Bernstein, 2006)?不尽然。当农民双脚站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他们面临的选择虽然各式各样,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命运却殊途同归:坚守农村的,仍然在种植粮食、栽培林果蔬菜、驯养家禽家畜,但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收入对比开销如九牛一毛;进城务工的,满眼灯红酒绿、物欲横流,却在城市的另一隅从事着艰辛的体力劳动,他们中的大多数接受着只可养家糊口的基本收入,思念着家乡的父老乡亲;无奈留守的老人、妇女、儿童,一面打理着家中青壮年劳动力不得不离弃的土地,一面相互扶持、彼此安抚。身处市场经济之惊涛骇浪中的农民,看似驶向不同的远方,却难以逃脱颠沛流离、疲于奔命的种种现状。
改革开放后的一些年青一代农民,逐渐遗忘了祖辈的农耕方式、无暇顾及仅能创造温饱价值的土地,以为享受着既超越城乡二元结构又贯穿于生活朝夕的时空“自由”。但是,作为社会科学研究,也许不应止步于此。经济增长显著、消费种类多元、农民生活需求不断膨胀,我们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商品化进程在中国农村各个角落的渗透和市场经济体制为国家与农政带来的种种变迁。对市场化背景下农村变迁的考察,需要从商品化的视角解读“商品关系如何内化于小农经济及更广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之中”(Bernstein, 2004)。我们还需要通过描述朴素的多方叙事,探究以“发展”为号角的农村商品化背后,可能隐藏的资源分配不均与资本再生产的去政治化机制,及其导致的种种后果。正因如此,本文试图通过反思“发展”,解释以市场经济为大背景的农村商品化进程中,农民遭遇的种种现象,并追问现代社会中人类的终极关怀。
一 自主性的式微:从生存经济到商品经济
一位河北某村庄的农民,曾经因为养兔子、炸油条等区别于同村其他人的创收方式致富。2011年,他还在炸着油条,但已经不养兔子。当被问及原因,他答曰:“兔子品种不好,也没有市场,最后就作罢了。”在他看来,近十年的创收经历并不顺利:他承包了一块荒山,种植洋槐卖木头,却无法预知木头价格涨跌;他的水浇地上收获的粮食尚可自给,却几乎没有创造过现金收入;苹果、柿子、中药材、核桃……他尝试过多个品种,这其中,有乡级政府以调整种植结构为名半强制要求种植的,有村干部讨论协商后动员种植的,也有农民看到上一年市场价格走高而争相种植的,但几乎都惨淡收场。最后,这位农民总结道:
现在农民靠种植赚钱很难。若规模不够大,没有果商看中,进入不了市场,白种了;若规模大了,价格再不好,收入还不如付出,还是白种。乡级政府的规划不能不听,但他们实践经验没我们丰富,引导的结果未必如同预期;村干部们也都是农民,对于市场理解有限,站不高也看不远;我们老百姓,都是哪里扎堆往哪里钻,见人家种得好就跟风,结果自己眼光能力不足,猜不中什么能卖高价,又挨不过贱价的时候,最后变成:今年种这个,明年种那个,年年忙,年年却也没收获。唉!小农意识啊!(一位河北农民语)
他说得略显轻松,毕竟他还有炸油条这项稳定的收入养家糊口。与中国大多数农民一样,这位河北农民十年如一日地投入各种农业生产,以求养家糊口,甚至发家致富。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与蔓延,农村商品化机制成为运转一系列元素的主要动力。这些元素包括科学、技术、资源等,它们被商品化过程逐步改造为钳制农民自由、威胁农民稳定感的工具,被运用于城市和资本对农村冠冕堂皇且毫无保留的攫取过程中。在此背景下,这位农民的农业创收活动屡遭挫折,其对未来的期望也日渐彷徨。值得深思的是,正因为有炸油条这项未与外部大市场连接、仅针对本社区人口的创收方式的稳定支撑,他才逃避了外出打工、家人分离的生计安排。然而,在中国,又有多少农民能够幸免于市场经济的漩涡当中呢?农民对生活的感受是直观的,对自身处境的认知却是有限的。曾几何时,收成的好坏倚仗天时地利,收成不好的时候,尚且有个埋怨对象;现在的他们,虽然隐约能感觉到市场给生产与生活带来的种种冲击,却难以回溯自己究竟从何时起被卷入市场经济的大潮,直至今天双脚根植其中,更无法想象双脚站在市场经济中的自己、被价格体系同时决定了劳动报酬与购买力的自己,未来还将面临怎样的风险和挑战。而这正是我们关注和需要探寻的问题。
根据伯恩斯坦(2011: 187-188)的定义,商品化是一个过程,是指“生产与再生产的要素来自市场交换,并为了市场交换而生产,它受市场交换的原则与强制力制约”。在经历商品化过程之前,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经济活动不是为了商品交换,而是为了直接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我们称这样的经济形式为生存经济,这样的社会形态为生存社会。伴随着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出现和扩大,人类逐渐进入了商品社会。当人类生产和经济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经济关系强调的是交换时,我们称这种经济形式为商品经济,它是相对于生存经济而言的。而市场经济是指社会资源的配置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完成的。可以说,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经济则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更高阶段。
虽然我们区分了生存经济和商品经济两种形式,而且目前人类社会所经历的社会模式均无法脱离商品社会,但需要强调的是,生存经济和商品经济并非彻底断裂的二元对立体,其相对应的社会形态也非绝对的社会发展的先后时间序列。在商品经济里,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生存经济元素仍然广泛存在于世界的各个地区和社会的各个部门。也就是说,即使在普遍的商品社会,也会存在除了商品经济形式和商品意识之外的不同种类和不同程度的生存经济形式和生存社会意识。
(一)生存经济
在生存经济中,农民耕种自己的小块土地。尽管农民过着与城市人不尽相同的生活,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忙时种地、闲时娱乐,家庭和睦、合家团圆,生活缓慢而怡然自得。他们之所以有这份闲情逸致,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生存、生活大权基本掌握在自己手中,他们有很高的自主性,有较为确定的保障。他们付出的辛劳基本可以与农业收成成正比,可以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小规模的有限市场内,价格和产量往往可以相互补偿:当地的收获量越少,单位收获物的价格越高,反之亦然,因为供求是由收获量本身决定的(斯科特,2001: 76)。正因如此,不论农民的收成是好是坏,他们的购买力仍然大致可以支付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并维持他们生活的动态平衡状态。
在生存社会,很多农民家庭会养蚕、养鸡、养猪,或者做粉条、豆腐,或纺织、编织,或制作一些手工制品在赶集的时候销售。传统手工业一直是很多中国农民家庭收入的重要补充,来自传统手工业的附加收入使没有足够农业收入的农民生活下去(费孝通,2006)。如此一来,即使庄稼歉收,农民的生存安全也能够得到一定的保障。这就是斯科特所说的“退却方案”,是农民生存的“安全阀”。
“退却方案”,即辅助性活动,它们在饥荒时可以带来可喜的赚头。例如在地方集市上出售篮子、陶器和纺织品之类的交易,就是农民家庭在农闲季节的主要活动。一旦庄稼歉收,农民就靠这些交易弥补家庭收入的亏空。在不宜种稻的地方种植其他农作物,以及种菜、饲养鸡鸭、捕鱼和森林采集活动,都是保障生存安全的资源,可能帮助农民家庭度过大米短缺的困难时期。这些选择方案,使得农民有了某种灵活性。(斯科特,2001:79-80)
此外,农民的生活还有赖于大量的公共资源。森林资源、村有荒地都曾经令村民对于生活有充分的选择自由。例如,森林除了具有提供木材和收入的功能外,还发挥着其他很多对老百姓的生活而言非常重要的功能,体现出显著的森林多功能性。
(林木)可以作为饲料或盖屋顶的植物,可以作为人或家畜食物的果实,可以做床垫、篱笆、种植蛇麻草所需要的支柱和烧柴引火用的树枝,可以用于制药和皮革燃料的树皮和树根,可以制造树脂的树液等等。每一种树,甚至每一种树的不同部分和不同的生长阶段都有不同的属性和不同的用途。(斯科特,2004: 5)
在生存社会,农民享受着许多大自然的馈赠。这些馈赠满足了农民的一部分重大需要,如农民不花钱就可以从公共荒地上弄来盖茅草屋的草料、竹子和木材,还可以到附近的池塘、小河中钓鱼,等等。这些大自然的赠品对农民来说触手可及(斯科特,2001: 81)。在河北省易县的西部山区,农民仍然可以偶尔去附近的山上采伐荆条、摘酸枣、刨药材、捉蝈蝈等,或在地方市场上直接出售,或经过适当加工后出售;农民还可以砍伐山林树枝以为种植西红柿搭建架子,捡拾河卵石以作盖房地基之用,收集河上的冰块用于当地红薯粉条的加工生产,采摘野菜供家庭食用,等等。在此过程中,大自然与农民结合成一种施与受的亲密关系——农事曾经是一种神圣的艺术,充满节庆、仪式与感恩(梭罗,2011: 137):农民通过放牧和耕耘给自然以养分,又经由获得各种食物、原材料的方式得到回馈,完成了生生不息的循环。
总而言之,在生存经济中,农民的生命视野开阔而缤纷,既有大自然以各种植物、动物的形式呈现出生命的多样性,又有丰富的“退却方案”作为备选,农民的获得与需求可以保持一定的平衡。可以说,不论从自然层面还是社会层面看,这个时期的农业社会都形成了一个完整、自给自足而又封闭稳定的系统。正如塞林斯的研究所指出的:
生存社会里的狩猎者和采集者虽然没有什么固定的物质资产,但他们并不贫穷,他们生活在一种“物质的丰裕”之中。……他们的秘密在于手段和目标之间正常而可行的比例:人们的“经济需求”不是无限制的,而他们的生产手段足以实现那些有节制的目标。(Sahlins, 1972)
(二)商品经济
在商品经济中,在经历了商品化过程的农村社会,农民首先面临着市场的不安全性。一位河北的果农解释道:“个人把握不了市场行情。(水果)长好长坏,可以把握得了,但卖多卖少,把握不了。市场价格实在闹不明白。”无论是农业产品还是非农产品,其价格的变化无常令农民普遍陷入了对市场的迷茫之中。
今天,在商品化、市场化与全球化的控制下,粮食帝国的形成致使地方供需与价格的平衡关系被打破。在美国,粮食帝国通过对外援助、农产品自由贸易、单一食品体系的扩展、中心外围型食品贸易体系的形成等方式,将粮食作为武器,兵不血刃地控制诸多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周立,2008a)。这意味着,对于地方农民来说,收成的多少与单位价格之间稳固的必然关系解体。正如斯科特所指出的:
(生存经济中)在小规模的有限市场内,当地的收获量越少,单位收获物的价格越高,反之亦然,因为供求是由收获量本身决定的。而在世界性的市场上,地方收成和价格的关系被打破了,世界价格的变化或多或少地独立于地方的谷物供应量——收成少时的单位价格很可能跟收成多时一样。……(因此)世界市场的不安全性比传统的地方市场更大。(斯科特,2001: 75-76)
孟德拉斯(2005: 91)也发现,“变化无常的市场行情可能使农民生产的商品丧失一切价值”。此外,随着农村社会商品化进程的加剧,农民的生活资料,包括其自身与全家的吃穿住行和其他需求,以及农民的生产资料,如肥料、牲畜、农具等,都同时在种类上增多、在价格上飙高。面对商品化农业社会在获取上的压缩与在需求上的刺激,农民的境况日益严峻。
此外,在商品化之后的农村社会,乡村保护功能逐渐弱化或被破坏。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这破坏了乡村和家族分担风险的保护性功能。斯科特(2001: 51-52)认为,传统社会存在要求一切人都有住所、都能生存的乡村伦理原则,穷人可以对富裕村民提出要求,以确保弱者免遭破产和灭顶之灾。在乡村保护功能中,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乡村耕地的消失,对地方的社会保护组织会是特别沉重的打击。在今天的中国农村,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农业社会市场化同样破坏了乡村和家族分担风险的保护性功能。大量青壮年男性农民外出务工,很多妇女也随之而去,剩下留守老人种地、照顾孙辈,亲人聚少离多,家不再家,很多农民家庭的耕种面积也由于无暇顾及而越来越少。当一些不再种地的农民被问及为何离弃土地时,他们的回答几乎一致:种地赚不到什么钱,现在要生活、要供孩子上学、要让孩子结婚成家,光种地远远不够。可以说,并非农民自己选择离土,而是因为,当土地被看作财产或者获得财产的主要手段时,农耕变得不再那么重要,很多农民过着困窘的生活(梭罗,2011: 137):过去能够依靠土地维持生计的方式在不断减少,需要购买的生活、生产资料的数量与价格却都在日益增加。于是,市场大潮将他们推向了城市。除此之外,乡村保护功能的弱化还体现在以发展之名而实施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或招商引资、乡村工业化而导致的强拆农民住房和强征农民耕地上。在有些地方,埋藏矿产资源的公共山地被村庄富人或外来资本攫取开发,变成了富人的聚宝盆,而不再是贫困农民的谋生手段。而类似这样的创富机会首先被村庄的权势阶层获得,权力、资本和市场化机制的结盟给普通村民的生活带来了挤压,给村庄的资源带来了破坏,给农村劳动力带来了严重的剥削(任守云,2012)。
不仅如此,在商品化的农村社会,生存经济中的“退却方案”与公共资源在不断消逝,农民生存的“安全阀”不断减少甚至消失。例如,以往帮助农民家庭度过荒年的许多辅助职业减少或消失了,更大的问题是地方森林资源、村有荒地和公共牧场逐渐消失了。大部分林地被用于商业木材的生产,森林不再是农民、游牧者和“部落”居民的公用地。这意味着直接减少了他们可以从林地中获得的、用以维持生计的资源,农民的家庭经济变得愈加脆弱。从前一直像空气一样免费的,现在仍然近在眼前、伸手可及的资源,突然间不容许他们沾边了。同时,出于增加税收的目的,曾经公有的在河流中捕鱼的权利被拍卖给私人投标者。总之,之前属于农民自然权利的东西也被剥夺了(斯科特,2001: 82-83)。如前面提及的偶尔上山或下河采捡各种资源以补贴家用的河北省易县西部山区的农民告诉我们,那些零星的生计方式正日益减少,因为商品化的过程使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越来越将农民排斥在外。如以治理“四荒”为名,村里的山地、荒坡等大多被承包给了私人,同时引入外部资本对村庄资源进行联合“开发”。在这种情况下,普通农民就不能再去捡柴火、伐荆条、刨药材。村庄河套里的沙子和铁粉被提炼之后出售,河滩上堆积了尾矿,河道变窄、水流变小了,冬天找做粉条用的冰块也就不再容易了。村庄资源的这一商品化进程带有明显的资本化特征,并造成了越来越大的贫富差距。
此外,随着大规模工业化生产或进口商品的入侵,地方性的家用品和农具等贸易市场越发萎缩。这阻断了农民从这些市场获取副业的机会,因此农民的生存选择方案随之逐渐缩减(斯科特,2001:81)。费孝通(2006)的研究指出,当农村手工业受到大工业冲击时,农民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传统方式不再起作用,农村经济随即衰落,城乡差距不断增大。今天,村庄集市上出售的大部分产品不再是农民自己生产的,而是外地商贩运来的,虽然花样繁多,但是价格很高,且假冒伪劣居多。
总之,在商品化的农业社会,原本农民与自然之间形成的循环被打破了:森林资源、村有荒地在很多情况下不再是公共资源,原本农民在农闲时的谋生活计往往不再可行,因为世界市场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消费品选择,这样农民便更加依赖市场。而免费的大自然赠品的丧失以及劳动密集型手工业的衰落使得维持不愁吃穿日子的可能性大大减小,农民的生存手段越来越不在自身的掌控之中。
二 强制加鼓励:农村商品化的机制
农村商品化是稳固市场经济的有效机制,它直接服务于受西方话语与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想影响30多年的中国发展主义路径。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人们一边接受着快速增长的经济逻辑以及“数字出政绩,政绩出干部”的政治逻辑,开始算计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一边被生产、市场和消费的话语充斥着日常生活。在此过程中,创造和积累财富的主要手段已不再是劳动,而是资本(叶敬忠,2011a)。对于农民来说,资本是遥远的梦想,劳动是维持生计的手段,进退维谷是他们的真实生存状态。要追溯农民的双脚如何不知不觉地植根于市场经济之中,就不得不关注农村商品化的机制和过程。
(一)生存资料的商品化
“生存资料的商品化”(commodification of subsistence)是指过去属于“独立”小农的生存资料的要素(因此也是再生产的要素)逐渐受控于市场交换及其强制力(商品化)的过程。生存资料的商品化意味着人们无法在商品关系与其强加的原则之外进行再生产(伯恩斯坦,2011: 155, 188)。
对农民而言,以前生存资料至少可以通过非市场渠道获得。而商品化之后,非市场的纽带被消解,农民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越发需要购买。在生产投入方面,资本性投入越发增多,甚至土地也需要租赁或购买。农民的消费资料也无法通过自我生产获得满足。他们被迫走进市场,通过市场购买生活所需。这样,农民的生存越发依赖于市场关系,脱离市场关系将无法生存。这就是生存资料的商品化。
进入市场的农民发现,他们必须花费越来越多的钱,也越来越受到自身控制不了的价格波动的伤害。因此,生存资料商品化的另一面就是货币化。阿帕杜雷的研究发现:
现金前所未有地成了维持生计之钥匙。就是说,销售、生产、分工和货币化的大规模变革造成了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农民赖以为生的交易需要以金钱作为媒介。正是对金钱的极度渴求,驱使小农就算要冒被打回原形的极大风险,也力求在农业商场上占一小席位。对于他们大多数人来说,踏足农业商场并不是通向累积资金、增加收入和跻身大农地位的道路,而是在极度货币化的世界上生存的先决条件。(阿帕杜雷,2001: 240)
在生存资料商品化过程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土地的商品化。经济功能只是土地许多重要功能中的一种,而将土地和人民的命运交由市场安排,那样将无异于对他们的毁灭(波兰尼,2007: 113)。需要警惕的是,在“地方市场”中,很多时候,土地即便在法律上还不是私产和商品,在实际上却已经是了(伯恩斯坦,2011: 156)。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存资料,一旦不由农民掌握,农民的生存风险之大可想而知。但在发展主义的思维指导下,农村的一切仿佛都可以物化,发展的实质即对空间的争夺和重构(朱晓阳,2011)。空间一旦变成商品,就会产生积累,但谁从积累中受益,谁承受积累的代价,需要我们深刻思考,因为,以发展为名,农民往往成为失去土地而只剩劳动力可以出卖的“自由”人。
此外,在市场化可解决一切问题的思路指引下,原本由农村社区承担部分保障功能的灌溉、教育、医疗等内容也逐渐被市场化。例如,在“资源优化整合”的背景下,教育越发城镇化,农民家庭的支出越随之加大,尤其是儿童到城镇读书后,父母甚至祖父母还得随行陪读,这意味着更多的消费发生在城镇,农民为此苦不堪言。孙岿和张春梅(2010)认为,农村消费城市化现象堪忧,一方面表现为农民进城消费非常普遍,另一方面表现为城市消费方式在农村不断蔓延。任由市场来刺激调动农民的消费欲望的后果,是使农村的人、财、技术等资源被抽水机一样吸入城市,导致更持久性的城乡结构分化和明显的市场主导型二元结构。对于那些刚刚富裕起来的农民来说,农村消费城市化反而会加剧他们的贫困感。
(二)强制商品化
克里希纳·巴拉德瓦杰(Krishna Bharadwaj, 1985)在分析印度农业资本主义发展时发现,商品化对一部分农民来说是“强制的”,如强制农民扩大种植靛青和罂粟等商品作物,通过表面上的自由交换迫使一些农民种植黄麻、蔗糖和油籽等作物。
“强制商品化”(forced commodification)意味着商品化并非自由的选择,而是被限制的“自由”(encumbered“freedom”)。强制商品化导致农民与剥削者形成更加依赖和奴性的关系。强制商品化过程还涉及不同阶层,大规模的种植者通过设置交换的方式和条件而主导了市场,贫苦农民却在国际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越陷越深,且负债累累。(伯恩斯坦,2011: 71-72)
在当下中国,这样的现象并不鲜见,尤其是,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相信通过商品化能够解决农村贫困,相信工业化、私有化、市场化和商品化是社会进步的象征(古学斌、陆德泉,2002)。即使贫困地区的地方官员也相信工业化和农业商品化才是脱贫的灵丹妙药,他们不顾农民是发展主体的事实,违背农民优先看重生存保障的生活逻辑,一厢情愿地将农民推入市场的不确定之中(古学斌等,2004)。例如,云南省某镇政府强迫全镇农民种植可以带来丰厚地方税收的烤烟,而强行铲除地里正在生长的玉米幼苗(叶敬忠、王伊欢,2001)。四川省富顺县互助镇打着退耕还林的旗号,强制农民停止种小麦而改种某些经济作物,以“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农民对此满腹愁怨,一位村民说:“前年栽竹子,去年又栽柑橘,害怕到明年还要栽苹果,年年都是栽了又挖,栽起来的苗子又给拔掉,总之一点东西都没生产出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10)如此“折腾”农民真是为了农民致富,还是地方政府另有所图?宝森(2005)在云南省禄村的调查发现,该村的土地不适宜种植烤烟,种出来的烟叶质量不高,收购价也很低,因此村民们普遍反对种植烤烟,但由于省政府可以从烟草中获利,所以村干部面临着让村民种植更多烟草的压力。
近年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之类的发展思路为各级政府所热捧,一时间,以调整产业结构为由强制推行大规模专业化、单一种植的浪潮在全国各地展开。是谁站在何种立场上主张调整产业结构的呢?从以下这则新闻报道中或许可以发现一些端倪:在甘肃省宁县米桥乡,农民不懂得也不愿意种植苹果树,但县政府却主张在公路沿线原先种植小麦的基本农田上种苹果,号召“发展苹果产业、促进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富民强乡”,并提出在干部中建立“以果看干部、以果用干部、果园出干部”的长期抓果意识、责任意识和干部提拔用人机制。大多数村民改种苹果树后,没有收到任何补贴,还得买粮食吃,“惠农”口号实为伤农行为(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11)。然而,一旦农民必须依赖市场或外部补贴来满足粮食消费时,农民的生活风险就自然加大了,农民应对恶劣天气和粮食歉收的能力就下降了,在饥荒来临时则尤为脆弱。阿马蒂亚·森(2001)发现,经济作物的种植者需要出售产品以购买所需粮食,所以,他们会由于商品的市场交换能力及交换比率的提高而受损,从而,对粮食的支配能力会下降,避免自然灾害的能力也会减弱。在计划经济时代,弗里曼等(2002)的研究发现,1956年中国在河北省推广棉花种植,使得他的调研村庄粮食面积减少,棉花面积增多,农民在自然灾害面前更加脆弱。
借助“优化农业产业格局”“鼓励农民积极与市场对接”“培育新型农民”(首要特征就是与市场接轨,旨在动员农民进入市场)的东风,资本或可以更加自由地流动,而农村却遭到破坏。这样的情况在世界上很多地方均有发生。莎尔玛利·古德尔(Shalmali Guttal, 2011)发现,在柬埔寨和老挝,政府出台的农业政策致力于推动农业结构向更加商品化及市场化的方向转型。政府出于增加外汇收入并从自然资源中汲取最大货币价值的目的,通过彻底没收当地社区的农场、森林和公有土地等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方便和支持,而对当地社区只给甚至不给补偿。当地很多居民被驱逐或安置到其他地区。这样,他们又不可避免地陷入与已经在那些地区从事耕作的人们的冲突之中。这样的农业结构调整,其结果必然是森林被砍伐、环境被破坏、土地被攫取、人民更加贫困。在有关保护土地、资源、食品和农村居民特别是最易受到伤害的本地居民生存权的管理框架和法律法规缺位的情况下,这些国家政府的那些所谓“负责任农业投资原则”(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Agricultural Investments)都是非常虚伪的。当地居民这样说:“这是什么样的发展?在这里,人民失去了一切。”而政府仍在急于让更多的投资者涉足当地的开发。
研究证明,商品化导向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未必能兑现当初的承诺。彼得·利特和凯瑟琳·多兰(Peter Little and Catherine Dolan, 2000: 59-78)对西非国家冈比亚的研究指出,有关当地农民被鼓励进行的非传统商品(nontraditional commodities)生产的官方话语与其实践层面存在巨大的差异:非传统商品是欧洲霸权的一种有力象征,非传统商品的生产几乎没有改善当地农民的物质福利;其结果比发展机构宣扬的要差很多:农民的收入很少,但引发的风险很大。
(三)“鼓励”农民进入货币经济体系之中
在世界很多地方,农民(包括游牧者)并没有被驱逐,而是被“鼓励”进入货币经济体系之中,成为农产品生产者和劳动力。这些“鼓励”的方法包括:税收、强迫种植某些作物、劳役制或签订劳动合同。(伯恩斯坦,2011: 75-76)
政府是实施这种“鼓励”的一个重要主体。乔万尼·阿尔利吉(2000)以津巴布韦为例,分析了农民转化为市场经济中劳工的过程。其中,政府通过征收棚屋税和人头税等措施把当地农民卷入了市场经济中。同时,政府还对农民进一步征收了需要货币支付的地租和其他费用(放牧费、牲畜药疗费等)。这些都使得农民对货币经济的依赖加深。
伯恩斯坦(2011: 111)指出,在世界范围内,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呈现了大量的制度性变化和频繁的“范式更替”,但均遵循同一个中心逻辑:“以深化商品关系为基础来提高农业生产”;其手段包括:“通过国家农业银行或其他公共机构提供用于季节性生产开支和固定资产投资的信用贷款服务”“提供化肥补贴以及管井和水泵的电费补贴”“通过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和专门的机构来促进销售”“‘管理’主要农作物的价格,尤其是为主要作物设定最低保护价”等;其结果是:农民使用越来越多的农资商品,如化肥、农药、除草剂等,以及其他资本性投入,如土地、工具、种子等,农民与上游和下游农业公司的市场关系越来越紧密,农业也逐渐被这些公司所控制。主流话语均宣称通过深化商品关系来提高农业生产的战略给农民带来了福利,但现实却展示了一幅幅与主流叙事相左的画面:遵循此发展路径的小农,其境遇堪忧。农民发现,当他们响应政府的“鼓励”,张开双臂拥抱商品化策略时,却被“锁入”商品关系之中而无法脱身。即使在免除农业税或出台其他惠农政策的背景下,由于农业生产资料总在不停涨价,农民也会感到光靠种地根本无法维持家庭运转。
张谦和约翰·唐纳森(Forrest Zhang and John Donaldson, 2010)把中国农业正在经历的转型称为“农业资本主义的兴起”。他们认为,近些年来,中央政府鼓励私人、集体或国有公司进入农业,组织农业生产,积极推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还经常采用“龙头企业”等机制把工业资本引入农业生产。政府鼓励资本下乡、带动农民发展,但“带动”的可能性和限度值得思考:让一个本质上市场化的组织实现合作化的目标,如何可能(熊万胜、石梅静,2011)?再如,在林权改革领域,仅仅依靠产权建设其实无法保障农户的利益,因为在基层社会,资本会充分利用乡村社会中的非正式资源和正式资源,使农户“自愿”流转山林,形成被动员、被操纵的流转。这在表面上程序正义,实质上却损害了农户的根本利益(郭亮,2011)。
我们看到,市场及各方面的官方力量一直在“鼓励”农民进入货币经济体系。在与市场经济配套的发展话语体系中,农民被塑造成为物质上“贫困”、精神上“匮乏”、知识上“落后”的群体。当农民自己接受了诸如此类的认知时,他们就需要接受各式各样的“援助”。一方面,政府部门以种植结构调整之名实行定向补贴,并由基层领导半强制性地动员种植某种作物,辅以各式各样的专家建议与能力培训、五花八门的新品种与新农药、形形色色的新型农机具,还有这样那样的劳动合同签订。这些都在看似为农民脱贫赋权的同时,将农民“改造”成有利于市场的农产品生产者或劳动力。另一方面,由于商品的丰裕和意象的中介作用,消费本身不再是基本需要的满足,而是被意象激发的需要的满足,法国学者居伊·德波称之为“伪需要的满足”(仰海峰,2003)。正因如此,在农民的角度,这种“鼓励性”“援助”犹如一个契机,仿佛他们一旦积极配合、响应号召,就会被接纳、被提升。于是,在“鼓励”与强制的双重作用之下,他们往往泥足深陷、不能自拔。农民站在市场经济之中,常常感到如此不安:他们中的很多人即便再辛苦耕耘也无法勤劳致富,看着别人合家团圆、挥金如土,自己却只能在城市的角落黯然思乡。市场使他们成为“边缘人”。
(四)经济力量的无声强制
马克思观察到,以前各种类型的阶级社会对劳动力进行的是法律与政治上的强制,譬如奴隶制度或农奴制度,即“超经济强制”(extra-economic coercion);而在资本主义社会,这已经被“经济力量的无声强制”(the dull compulsion of economic forces)所取代。农民家庭会被“经济力量的无声强制”“锁入”商品生产之中。此时,你是自由的,是有“选择”的——要么出卖劳动力,要么就饿着!(伯恩斯坦,2011: 40-41)
可以说,市场对农民的强制是隐蔽而悄无声息的,如同马克思笔下的“经济力量的无声强制”。虽然市场经济的趋势并不意味着社会现实中的所有要素都必然而全面地被商品化,但是,它却意味着人们无法在商品关系及其强加的原则之外进行再生产。农民站在市场经济之中,他们已经回不到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的时代。更甚者,他们无法融入城市又不得不离弃农村,他们一只脚站在城市,另一只脚还留守农村。在中国,很多农民无法依靠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来维持生计,走上了外出打工之路。目前,来自中国农村的外出劳工群体已经超过1.6亿人,并因此产生了总计约1.6亿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这一庞大的劳工群体在城市建设和国家发展中献出了自己的劳动,得到的却是极低的劳动报酬,甚至不足以支付家庭再生产。所以,家庭再生产费用的另一部分,还需要通过留守在家的妇女、老人甚至儿童的农耕活动去满足。
而在当今,横跨农民整个生命的消费板块包括衣食住行、农业投入,以及盖房、嫁娶、生育、送终等。这些曾经犹如土地一样之于农民的重要事物,都统统被市场统治,被商品化扭曲,呈现出多种多样、价格不菲、渐渐关乎表象而流失内涵的形态。此时,农民原本简单、质朴的生活不得不为入不敷出、朝不保夕的窘迫与焦虑所困扰。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谋生似乎成了他们中不少人与生俱来的生命安排。尽管农村劳动力被加以流动“自由”和劳动“自由”的冠冕,然而,如果他们“选择”不外出务工以换取劳动报酬会怎样?他们的家庭生计、子女教育又会怎样?这种自由的实质无非是“经济力量的无声强制”下的“非如此不可”,即很多农民要么外出谋生,要么全家受穷(叶敬忠,2011b)!
对大多数农民劳工而言,“经济力量的无声强制”令他们离弃了得心应手的农业生产和共享天伦的合家幸福,目睹了流行于城市的物欲和遍布农村的伪劣商品,却丝毫不能减轻他们生存和生活的压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还看到贪婪的资本对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的觊觎。在“公司农业”“现代农业”“工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的光环之下,数以千万计的失地农民因为土地的强制商品化或“非经济强制”(non-economic coercion)而无所适从。这些失地农民和大量农村外出劳动力,都是资本和现代化发展需要的最好的劳动力储备。资本从中得到了什么?得到了廉价的土地、发展工业经济的有效人力资源、来自劳动密集型传统部门的大量低价原材料,以及由于购买力不足无法真正定居城市的农民劳工。农民得到了什么?他们的收入从账面上看似乎多了些,但对比物价还是少得可怜。他们失去了部分土地,失去了部分农民身份,失去了长久的家庭幸福,失去了与世无争的宁静生活。
三 锄头加薪水:农村商品化的结果
对于生存社会来说,商品化过程的影响极具颠覆性:进入市场后,农民被卷入一个陌生、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社会里;在生存型的实物经济时代,农民有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而在货币经济时代,一分耕耘未必有一分收获。因为不论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是交往方式,他们都在不同程度地被“社会化”和“商品化”着:种子、化肥、农药、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无不依靠社会所提供,产品和劳务的最主要功能也是用于社会交换而不再是自我消费性生产(徐勇,2007)。在农村调查中,不止一位农民反映,农业投入在逐年递增,农民对于外购种子的依赖愈发强烈,施用的化肥种类在不断增多,用量也渐渐变大;一对农民夫妇,为了女儿上初中需要缴纳的择校费,曾经一连两年在农村同时从事加工服装、买卖食品以及种植养殖等多项工作,那位妇女由此落下颈椎方面的病根;还有一位农民,在面临治疗突如其来的重病和承担儿子结婚盖房的双重欠债下,60多岁了还拖着疲弱的身躯,艰难地走上外出打工的道路……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事实上,并非农民刻意要走出自产性消费,去追求五光十色的新兴产品:一方面,当农民被冠以“落后”或“低下”的标签时,知识、科学或技术在呼唤甚至催促他们通过购买来实现自我提升,并尽可能抹去他们对过往生活的种种记忆;另一方面,广告、信贷等现代社会特有符号的出现,在生产出商品的同时,还生产出沟通上的热情(布希亚,2001),使人们心甘情愿地将无穷无尽的消费循环体制内化,并浑然不自知。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农村商品化机制,支持的是一个生产与消费无限往复的过程。也正是这个过程,使金钱变得尤为重要。对于农民来说,钱从哪里来?种地卖粮食远远不够,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这里涉及商品化对农民身份认同的影响:在商品化的挤压下,世界范围的农村地区出现了非常明显的“去农业化”(de-agrarianization)或“去农民化”(de-peasantization)趋势。伯恩斯坦(2011: 163)认为,“去农业化”和“去农民化”与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给南方诸国的小农和贫苦农民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关,农民常常受到“简单再生产的‘挤压’”,失去再生产的资料,无法维持作为小农的身份。根据黛博拉·布莱森(Deborah Bryceson, 1999)的定义,“去农民化”是指一种生存型农业生产和商品型农业生产有机结合的农业生活方式的消逝,而这些农业生活方式是以家庭劳动力和村社互助为基础的。“去农业化”是指农村居民脱离严格意义上以农业为生计方式的职业调整、收入赚取上重新定向、社会认同及空间重新定位的长期过程(Bryceson, 1996)。可以看到,无论“去农业化”还是“去农民化”,都体现出农民与传统意义上“农”的疏远。
那么,农民还是农民吗?我们不禁问,连有的农民也忍不住会问自己。相比从前,他们的农业生产逐渐单一化,消费种类却不断增加。后者的增加既缘于世界市场对消费品的推陈出新,也因为农业社会曾经公共享有的一切被不断私有化、商品化。农民为了实现再生产,不得不既从事农业活动,又外出务工。丹尼斯·科德尔等(Dennis Cordell et al. , 1996)用“锄头+薪水”精练地勾画出前资本主义关系占主导的家户领域(农民挥舞着锄头)以及务工者为薪水而劳动的资本主义领域的一种结合。“锄头+薪水”也恰当地解读了中国农村家庭的现实处境。改革开放之初,由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逐步商品化和货币化,占中国人口80%以上的农村人口中的很多人,无法依靠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维持生计,因而走上了外出打工之路。外出务工之于农民逐渐由“可有可无的”变成“必不可少的”(阿尔利吉,2000)。
为此,中国的城市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群体:农民工。他们既不是纯粹的农民,也不完全属于城市。他们夜以继日地从事着艰苦的体力劳动,却不能从城市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必要的居所。他们的父母妻儿都还留在农村种地,因为仅靠他们在城市务工的薪酬不足以养家糊口。一位河北农民这样概括他所在村庄的家户外出务工情况:“现在村子里的一般家庭格局就是男的外出打工,妇女在家种地,也有都出去打工的,地就靠别人种上,不管家里有没有人,家里的地也得种上。男性外出打工、女性在家种地的情况在村中占30% ~40%;剩下的家庭,要么是上了年纪没法出去打工,要么是家里有上学的或无依无靠的,只能留在村中。不外出务工的青壮年男子,或者是身体有什么毛病,或者是家里妇女身体不好。留在农村的几乎都是辅助劳动力。”在中国农村,“去农业化”或“去农民化”的趋势表现为农业生产呈现老龄化和女性化的趋势,并导致农业发展后劲不足,59.9%的留守老人耕种着外出子女的土地,92.4%的留守妇女家庭仍从事农业生产,62.9%的留守妇女遇到劳动力不足问题,33.6%的留守妇女没有掌握生产技术(叶敬忠,2011c)。在城市,“去农业化”或“去农民化”的趋势表现为无数正值青春年华的农村劳动力离弃亲人与土地,为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献身淘金。城市的各种资本组合和大小企业,正在把数以百万计的不需要福利与保险的农村劳动力吸纳进它们的工厂,再返还数以万计的工伤残病劳动力至农村老家(严海蓉,2005)。
的确,外出务工者都把村庄当作自己的缓冲地和最后的避风港。一旦生病或者伤残或者被解雇,他们可以回到村庄。然而,农民心中的避风港也面临着被破坏的命运。这是因为当农村的土地、人力和资金等以发展之名被虹吸到城市时,农村共同体和农民的家园正加速瓦解(叶敬忠,2012a)。而且,外出务工者在城市的生存境遇令人担忧。迈克·戴维斯(2009)认为,外出务工的大批贫穷农民不能享受合法的社会服务或住房津贴,在成为沿海城市的血汗工厂和建筑工地的超级廉价劳工的同时,他们却住在城边的临时棚屋和过度拥挤的房子中,“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回归带来了流动的城市贫民窟”。由此可见,农村逐渐被整合进全球化和工业化的浪潮之中,农民仿佛是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随波摇荡。
因此,我们不能忽略商品化对农民生存状态的影响。前文已经讨论了生存经济中的农民生活,以及他们不论从自然还是社会层面所形成的稳定、封闭的循环系统。在这种循环系统被市场破坏之后,农民原本平静、怡然自得的生活也不复存在。且不论他们必须购买昂贵的生活消费品,哪怕是农具与化肥,都可能致使他们成为“债奴”而入不敷出。如此一来,一旦作物歉收或者农产品贱价,他们的生存安全就将遭受威胁,更不说他们中的一些还面临土地被回收或者买卖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农民选择了抗争。由于小农生存经济的逐渐解体与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一大批农民带着对农地的失望与对繁荣的希冀走向城市,并制造出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他们兼具两个阶级与两种身份,却被视作“劳动力”,多于被尊重为“人”。从尘肺维权到各式各样的讨薪形式,从跳楼事件到“农二代”求学问题,关于农民工的社会热点似乎从未淡出人们的视野。留守村庄的农民,有时需要对抗地方精英、地方官员、专家与富人,他们“依法抗争”(李连江、欧博文,1997)、“以法抗争”(于建嵘,2004)、“以身抗争”(王洪伟,2010),只为逃避“被强拆”“被上楼”“被失地”的不公命运。一系列看似毫不相干的社会事件,暴露的是市场经济背景下商品化机制运作过程中,为了资本积累而无视农民生存权益的实质。遗憾的是,不论是“弱者的武器”(斯科特,2007)式的抗争,还是沉默忍受,当农民的多元生计方式遭遇现代化和商品化时,留给他们的选择已经不多了,除了外出务工挣钱以协助全球商品运转以外,没有其他选择(叶敬忠,2011c)。
我们还不能忽略的是,农村社会商品化所带来的实用主义理念对自然的影响。姑且抛开商品化、工业化造成的生态与环境破坏,我们仅从其改变大自然对于农民乃至全人类的意义及其内涵说起。自然可以为农民提供打猎、采集、放牧、打鱼、烧炭、采矿,甚至是巫术以及避难等丰富的社会功能。然而,在商品化背景下的今天,“自然”被实用主义者称之为“自然资源”。可以作为商品的“自然”被划入“资源”一类,与之相对的则被归为另一类。如有价值的植物是“庄稼”,与它们竞争的则被贬为“杂草”;有价值的树是“木材”,与之竞争的则是“杂树”(斯科特,2004: 7)。一时间,花、草、苔藓、灌木、藤蔓的区别消失了,爬行动物、鸟、两栖动物与昆虫亦然,它们都被统称为植物或者动物(斯科特,2004: 6),它们的多样性不再被市场关注,市场只强调它们的数量、体积与价格。商品化使与人类建立生生不息循环关系的自然,蜕变成为具有商业价值的资源资本;使一个五光十色的自然世界,简化成为“单一商品的生产机器”。《土地的黄昏》里的一段话这样概括农村事物对于农民的内涵变化:
乡村空间的传统意义丧失,(农民)对自然空间、地点、景物的依赖消失,身体与土地之间的能量交换消失,身体能量不重要了,计算理性变得重要了,安居乐业不重要了,季节性迁移变得重要了。这一切都在改写乡村内部的人际关系和价值观念。“家园感”变得不可捉摸、暧昧不清,一切都面目全非了。传统农耕的方式和乡村空间的消失解放了农民的身体吗?其实他们在哪里都感到不适。在乡村,他们向往城市街道和厂房,试图为自己找到一个新的能量消耗的方式;在城市漂泊生涯中,他们留恋乡村,咀嚼着青草的滋味,家园的感觉成了一个甜蜜的梦幻。(张柠,2005: 65)
四 传统的剥夺、建构的物欲与遗失的精神:商品社会的反思
资本在流动,从均分变为集中,从公共变为私有,从农村涌向城市。在农村商品化的进程中,农民逐步走出小农生存经济,被卷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当他们试图通过种植蔬果、驯养禽畜发家致富时,世界市场的动荡惊醒了他们的美梦;当他们试图退而求其次,唯愿仅凭粮食丰收养家糊口时,浩浩荡荡的“征地运动”夺走了他们的土地;当他们试图安居一方、与世无争时,“增减挂钩”与“复垦”圈占了他们的住所;当他们寄希望于村庄学校发出的琅琅书声时,“布局调整”消灭了大量的村庄小学,使成千上万小小年纪的农村“学生”远离父母,变成城市学校的“考生”;当他们试图远走他乡、另觅出路时,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熄灭了他们的激情。经由商品化机制,城市对农村进行了无休无止的掠夺:通过低廉的工资将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吸引而来,又通过各种不平等待遇将年老力衰的农民遣返回去;利用围绕商品化的各种元素,将自然变成各种由“编码了的文本、设计好的传递系统、命令控制网络、目的性行为以及概率输出”(埃斯科瓦尔,2011: 242)组成的板块,使所有资源为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化服务,又通过这些元素,对一切冠以“发展”之名的行动赋予合法性。当初,农民为了挣更多钱、改善生活而离开农村;最终,他们却收获不多。
马克思(2004b: 47)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开篇写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这揭开了商品神秘的面纱,看穿了掩藏在物的形式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并分析了资本的积累过程。哈维(2010)则提出了“剥夺性积累”(accumulation by dispossession)的概念。他把土地商品化和私有化、农村人口被强行驱逐、各种形式的财产权(公有、集体、国家等)转化为排他性的私人产权、镇压公共权利、劳动力商品化、压制替代性的(地方的)生产形式和消费形式等机制称为“掠夺性积累”。在村将不“村”、农将不“农”时,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国民财富和人民贫困本来就是一回事”(马克思,2004b: 884)吗?在看似孕育着巨大财富的商品社会,农村在逐渐丧失往日的阵地。30多年来市场化改革带来国家财富快速增长和积累的背后,农村的人力、物力乃至关乎生计保障的最重要的土地也被以市场化的名义,转化为劳动力商品及待开发的资源。诸多商品积聚的农村社会是不是一场“发展的幻象”(许宝强、汪晖,2001)呢?
在商品化进程中,基层人民备尝日益增加的挫折感、疏离感、不安全感和被剥夺感。农民不仅逐渐失去了对生存手段的控制,其仅有的一点生活方式和习俗偏好也被商品大潮逐步瓦解。小说《谁吃了我的麦子》讲述了由于主人公吴根所在的村庄及方圆几十里村庄的小磨坊受到外界大型面粉加工厂的挤压而逐步倒闭后,吴根再也吃不上自己种的麦子磨的面的故事。因为,这样的大型面粉加工厂不对吴根这样的种粮小户提供来料加工服务,除非种粮规模达到万斤以上。而“吴根一直吃着别人的面,可总觉得味道不对,每次吃饭,心里十分别扭”。结果,吃自家产的麦子磨成的面粉已成奢望(胡学文,2009)。
现代社会的多数人,何尝不是如此呢?发展、财富和经济增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试图支配人类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实用主义和工具主义的思考路径。在《原初丰裕社会》中,塞林斯(2001: 71-72)描述了“闲适”而“挥霍”的狩猎者与采集者,以及他们美好的生活图景。最后,他不无惋惜地认为,是阶级社会造就了贫穷,贫穷衍生了“匮乏”文化,“匮乏”将“不可能企及”和“无限需求”奉上神坛。的确,现代社会的商品价值,远远超越了满足个人基本需求的意义。然而,“需求”却一直在被建构。
在商品社会,形形色色的产品得以生产出来,并流通到市场上,以实现其交换价值。商家采取各种方式诱导人们去消费(牛涵,2010),政府也在激发各种消费需求。例如,在人类社会经历了一些大灾大难之后,受灾人口面对的官方话语环境大多不是如何寄托对逝者的哀思,而是被告知要尽快出去购物。这表面是为了恢复灾民的生活秩序,骨子里却是为了维持社会的商业运转(牛涵,2010)。现在,各级政府和企业都在试图引导农民更新传统的消费观念、转变消费行为。这是旨在开拓农村市场以扩大内需、为工业品拓展销路、把农民整合进商品关系之中,还是真的为了农村和农民兄弟着想呢?
在看似欣欣向荣的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景象背后,我们不知不觉地被有形和无形的力量诱入了制造—消费—废弃—再制造—再消费—再废弃的加速循环之中,被商品所奴役。纪录片《东西的故事》(The Story of Stuff)展示了物质经济所经历的原料开采、产品制造、分配行销、消费使用及废弃物处理的各个环节。为了经济增长,我们消费掉太多资源,而消费主义的理念也促使我们不断购买东西,提醒着我们所使用的东西已经过时,需要不断更换,否则即为落伍。吴垠(2009)指出,消费自由事实上具有欺骗性,消费者的选择受到生产者的符号操控,消费主义向人们允诺一种幸福的普遍性,而幸福生活就是更多地购物和消费。哈维(2010)也指出,“我购物故我在”和占有性个人主义一起建构的是一个伪满足的世界。消费本身是双重性的悲剧,“以不足为始,以剥夺而终”(塞林斯,2001: 60)。马尔库塞(2008)则认为,在丰富的商品中进行选择并不意味着自由,商品是一种对艰辛和恐惧的生活进行社会控制和维护异化的方式。可见,商品消费需求是被建构和诱导的。从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第一季第一集《自然的馈赠》中可以了解到,当烤松茸变成一道受欢迎的菜肴时,原先不太值钱的松茸变得极其昂贵。可见,一些物品一旦被渲染成珍贵及奢华的象征,就会被人们大力开掘并被加工变现。同农民一样,其实我们每个人也都浸入了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被无处不在的商品以及与之相生相伴的各种商家策略所包围、所奴役,被“经济力量的无声强制”所桎梏。
在如此商品化的社会里,我们得到了什么?得到数之不尽的廉价且毫无意蕴的商品、看似丰富而自由的多种选择,以及纷纷扰扰、庸庸碌碌的生命。然而,我们失去了更多。在马克思(2004b)那里,商品化社会瓦解了信任。商品经济将物品演化为商品,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蜕变为贩卖者与购买者的关系。那些曾经通过内涵深远的礼物串联起来的基于信任、依赖与扶持的长久情感关系逐渐减少,转而成为建立在契约“自由”基础上的短暂、脆弱而可变的社会关系。在阿帕杜雷(2001)那里,商品化侵蚀了乡村互惠的社群价值,激发了与市场导向有关的个人主义。在中国农村,过去农民娶亲嫁女时,还送红绸锦缎,今天却变成赤裸又通俗的50元或100元的红包随礼;而在城市,结婚还伴有越来越分门别类的合约。在卢卡奇(1999)那里,商品化麻痹了人性。服务于市场经济的科学、技术等元素,割裂了人的主体与其自身的关系,分离了作为人的灵魂与作为商品的肉体。不只是每年数以亿计进城务工的农民起早贪黑廉价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还有城市许许多多的“上班族”,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同样难逃个体被异化的命运。布希亚(2001)更加悲观地看到,当商品充斥整个社会、物的灵光消失殆尽时,人却由于难以从周遭寻求心理能量的释放而愈发依赖物品。
时至今日,农民再难以回溯通过纯粹手工劳作耕种粮食、喂养禽畜的时光,他们离不开拖拉机、挖掘机或者小型电动摩托,他们与土地、作物和自然的牵绊不再经由劳动直接传递,而流失于以各种机器和技术产物为中介的人机互动之中。在城市,电子商务的发展日新月异,人们蜗居家中便可购买关乎衣、食、住、行的任意物品。这种易如反掌的购物方式又进一步加剧了人们对物品的依赖程度,致使人们抛弃客观的社交世界,投身于虚拟而没有边界的网络幻境中。正如鲍曼所言:
人们的购买不再是一系列言明的需要,更不是一系列固定的需要,而是一系列的欲望。尽管欲望是一系列连续而短命的物质对象,它是“自恋的”:它把自身视为首要的目标。由于这个原因,它注定是永远无法满足的——不管其他的(身体或精神)目标提升到什么样的高度。(鲍曼,2006b)
借用韦伯(2004)关于科层制的比喻,身为市场经济这座不停运转机器中的小齿轮的我们,“得到”的是各种需求,包括商品需求、发展需求、增长需求、城市化需求、信息化需求、科技需求,甚至是学者的学术需求;失去的,却是自由!
需求不断被建构,美德却渐渐在流失。过去,孔子赞赏颜回清心寡欲、超尘脱俗的处世心境:“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庄子道:“丧己于物,失性于俗者,谓之倒置之民。”不论是入世的孔孟之道还是出世的老庄哲学,都传递了古之圣贤对物的轻视、对宁静致远的淡泊心志的推崇。梁启超曾说过:“苦乐全在主观的心,不在客观的事。”当我们回首过往、品味人生,令我们为之追求的,不应是层出不穷、朝生暮死的物品,而是父母之爱、朋友之情,是作为“人”所能拥有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豁然心境和“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广阔胸怀。
行文至此,或许有人会问,“你想回到传统的生存社会生活吗?”在论述社会出现之前的善良原始人在自然状态下的平等生活时,针对这样的质问——“难道要取消社会,取消你的东西、我的东西,返回大森林和熊一起生活吗”,卢梭(2009)回应道:“唉!你们这些人啊,没有聆听过上苍的声音,只知道人除了安度其短暂的一生外,再没有其他目的。”其实,卢梭十分明白,重返大自然是不可能的,人们应当生活在社会当中,但是,通过对人类生活史的追溯,公民也许可以更好地履行责任,更好地运用各自的天赋来治理好国家。我们同样不可能返回传统的生存型农耕社会。同时,对农村商品化进程的反思,更不是要全盘否定商品化和市场经济在当代人类实际事务中的作用。但是,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商品化和市场机制是否应该成为指导人生以及我们一切工作与生活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