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洛-庞蒂具身性现象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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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关于梅洛-庞蒂具身现象问题的提出

第一节 梅洛-庞蒂“现象学”其他理解的不能解释之“谜”

关于梅洛-庞蒂的“现象学”,仁者各抒己意,识见不一。笔者也像大多数研究者一样,是从其《行为的结构》和《知觉现象学》这两部早期主要著作进入到对其思想的理解,也是在现象学的最初创始人胡塞尔的护法下,观照梅洛-庞蒂的“现象学”。对于这样的解读路径与视角,似乎并没有什么困顿和疑虑。然而,如果先这样锁定透视视角,将思维格式化,我们将遭遇诸多理解困惑或死角。正像以下我们将看到的那样。

法国学者安德烈-罗宾耐的一部关于梅洛-庞蒂思想的专著,题名《模糊暧昧的哲学——梅洛-庞蒂传》,这本身就颇耐人寻味。当梅洛-庞蒂的哲学一直被我们把捉、玩味而不解其意时,我们常常会用这样的词语“模糊暧昧”心照不宣地自嘲我们仍处于蒙顿的状态中。安德烈-罗宾耐在其著作中说:“在这个以活的躯体构成的世界中,人自己的身体与对象事物不同,因为它对我自己来说是不在眼前的,我与它没有一丝分隔和半点儿距离,它是一种有点儿解释不清的东西。它所处的位置也颇为暧昧,又有着双重感受的特点,而且是首要的生存境域,一切经历都是以它为条件才出现在我们面前的。生存环境的这种空间性表达了一种以我的身体为中心被重重包裹的世界。一切与我的身体相连的经历都不会形成一个‘我思’性的意义一体性,而是会建构一种通过 ‘我能’的发展在我的身体的四周织结的、前进中的世界的一体性。”安德烈·罗宾耐:《模糊暧昧的哲学》,宋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8页。如果身体是以其内在的“形式”或“结构”介入世界并以此消融了主体与客体、意识与本性、灵魂与躯体的二分对立,并且“形式始终是一个 ‘混合体’,既非躯体又非意识,既非必然联系又非指示意义”安德烈·罗宾耐:《模糊暧昧的哲学》,宋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15页。的不可定义性,那么,“模糊暧昧”指的就是身体的两义性。“模糊暧昧的哲学”即是两义性的(现象)身体哲学。也就是说,身体既不是物质的,也不是精神的。但是,一方面,身体既有它的物理、化学机制的生理系统——正是这些物理性的机制系统,身体才能表现出自己的时间性与空间性;另一方面,身体还有它的意向网络、它的意向表达系统,或者说是身体的意识。只有这样,身体才能表达出它的意识,它的精神。但是,问题并不在于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梅洛-庞蒂关于身体的态度,而在于,梅洛-庞蒂关于身体的态度是为了表达他怎样的一种思想。“模糊暧昧的哲学”这样的一种题签,也是梅洛-庞蒂本人所不能接受的。“梅洛-庞蒂本人从没有宣布过一种 ‘暧昧哲学’,而且有时候他为了避免引起误会甚至反对使用这种说法。”赫伯特·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王炳文、张金言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748页。所以,以“模糊暧昧的哲学”来解说梅洛-庞蒂的哲学,大可訾议。

因此,“我认为将梅洛-庞蒂的思想说成是暧昧的哲学是有些过分了。”赫伯特·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王炳文、张金言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785页。赫伯特·施皮格伯格对此表示异议并重新释义。“梅洛-庞蒂的现象学是人的现象学;它是关于人的不可完成的事业的现象学。”赫伯特·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王炳文、张金言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786页。施皮格伯格这样界定梅洛-庞蒂的现象学,原因并不只是着眼于梅洛-庞蒂本人公开宣称自己是存在主义者这一个人因素,以及梅洛-庞蒂现象学的理论质素,“梅洛-庞蒂的现象学最具特征的东西,是他试图将现象从纯粹意识的水平拉到具体生活的世界中,事实上是试图将现象学在人的个人实存和社会实存中具体化。”赫伯特·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王炳文、张金言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784页。而且,还更暗含比较性的意义。即相对于胡塞尔的纯粹认知现象学,海德格尔的解释学现象学,以及萨特的社会现象学等。尤其是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也区分了作为“自为的存在和作为为他的存在的身体”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良译,三联书店,1987,第400页。。萨特对身体的这种区分是很重要的。“正是萨特在为我的身体和为他人的身体之间做出的区分——这是非常重要的,并把这种区分引进了当代存在主义,没有这种区分,整个身体的问题仍处于混乱之中,仍然无力抵挡实证主义者的攻击。”Merleau-Ponty, The Structure of Behavior, Translated by Alden L. Fisher, Boston: Beacon Press, 1963, p. xix.但是,萨特的狭径是他对身体做出了两个层次上的区分后就停留在那种区分上,并把这两个层次视为身体的不能相互还原的两种存在形态。于是,作为为他的物质客体性存在的身体以及作为意识存在的身体就不是身体自身的两义性特征,而是身体被割裂为独立的两个切面。所以,施皮格伯格说,“在此之前没有一个人像梅洛-庞蒂那样将人的实存与人的实存借以得到 ‘体现’的身体看成是一个东西。”赫伯特·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王炳文、张金言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784页。施皮格伯格完全认识到了,在梅洛-庞蒂那里,所说的每一个人其实就是他的身体。并且,身体的实存方式就是这个具体的人的存在方式。但是,把梅洛-庞蒂的现象学界定为人的现象学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因为海德格尔的解释学现象学也是关于“人的存在或此在(Dasein)。实际上海德格尔正是专为表达对于这种特殊类型的存在所做出的解释才使用了 ‘解释学’这个词”赫伯特·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王炳文、张金言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536页。。另外,萨特的现象学也是“人的存在的现象学”赫伯特·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王炳文、张金言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690页。。因此,在没有本质区分的概括性意义上讲,他们的现象学都是关于人的现象学,只是各自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方法不同而已。再者,如果梅洛-庞蒂的现象学是人的现象学,那么,梅洛-庞蒂又何必扑朔迷离地引入“肉”的概念呢?“在这种新本体论中起着中心作用的诸概念中,一个最突出的概念就是 ‘肉’(la chair)。在这部著作中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呢?只有首先弄清这个问题,寻找英语的对应词(flesh?)或德语的对应词(Fleich?)才有意义。因为它肯定不是与作为解剖学上的甚至是活的身体(corps proper或corps vecu)的组成部分的骨骼不同的活的肉。实际上,‘肉’并不限于作为被具体化了的存在的人,而是适用于整个世界,因此,‘世界的肉’(la chair du monde)这个用语也许就是一个最重要的用语。…… 宁可说它是类似于古代哲学家和科学家所谈论的元素那种意义上存在 ‘元素’的东西。但是,…… 他的著作本身仍然会使我们问,他为什么认为有必要引进这种新的 ‘元素’,以及它在这种新的本体论中起什么特殊作用。…… 我并不想暗示说,梅洛-庞蒂的这些片段清楚地表达了他的存在概念。但是这些片段至少向我们提供了他对最终目标的最初想法。”赫伯特·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王炳文、张金言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790页。可是,梅洛-庞蒂的“最终目标的最初想法”是什么呢?这些想法与“肉”的思想存在什么样的关联性呢?如果梅洛-庞蒂的两部早期著作是关于一种新的认知主体的认识论哲学,那么,后期迈向一种新的本体论与早期的认识论哲学究竟是对它的延续而是对它的中断呢?另外,当施皮格伯格以“现象学”的思维定式把梅洛-庞蒂的“现象学”定格为“人的现象学”时,我们又能在何种意义上把梅洛-庞蒂理解为“现象学家”,把他的理论定性为“现象学的”呢?

日本学者鹫田青一曾就以上问题提出了质疑。“关于梅洛-庞蒂,人们已经谈得太多,但我却时时抱有一种印象:似乎至今仍然一次也没谈过,这是为什么呢?在这之前,似有过多地把他放在胡塞尔现象学向存在主义方向(?)发展这一背景环境中谈论之嫌。是不是正是像这样仅仅在胡塞尔的影子里看待梅洛-庞蒂这一点,同时导致了在从结构主义开始依次到福柯、德里达、德鲁兹、利奥塔尔种种议论构建——解体的漩涡中迷失了他呢?”鹫田清一:《梅洛-庞蒂:可逆性》,刘绩生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第54~55页。“像这样在现象学的框框内来理解梅洛-庞蒂,这本身也存在着问题。在梅洛-庞蒂死后过去了三十五年以上的今天,就连是否真的可以把他称为现象学家这一点,我们也必须提出疑问。可以说需要进行这样的工作,即梅洛-庞蒂的思想在何种意义上是属于 ‘现象学’的,又在何种意义上超越了 ‘现象学’? ”鹫田清一:《梅洛-庞蒂:可逆性》,刘绩生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第10页。明快又直接,鹫田青一直抒己见,“胡塞尔的影子里”的梅洛-庞蒂是对梅洛-庞蒂的曲解,并传达出这样一种暗示:为了切近地走进梅洛-庞蒂,我们必须稍稍偏离“现象学”或说“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视线,而从跟随梅洛-庞蒂的思想绷线圈绕出一个问题空间。但是,这个问题空间是什么呢?鹫田青一在其整本著作中没有为我们提供一个满意的答案。即当我们否定梅洛-庞蒂是“胡塞尔影子下”的现象学家时,否定其理论是现象学的,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对待梅洛-庞蒂的“现象学”理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