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历程
按照时间顺序,笔者将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
(一)酝酿培育期(20世纪90年代至2002年)
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20多年里,台湾经济开始起飞并创造了奇迹。到20世纪80年代末,伴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和新兴经济的快速崛起,台湾面临经济转型升级的压力。为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带动社会就业,同时满足岛内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1995年,台湾当局首次提出了“文化产业化、产业文化化”的发展理念,得到了台湾政、学、商三界的普遍认同。与此同时,台湾中华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协会开始推广文化创意产业的营造意识,旨在建立社区文化、凝聚社区共识、建构社区生命共同体的“社区总体营造”。以此为标志,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开始进入酝酿培育和初步发展期。
(二)快速发展期(2002~2010年)
进入21世纪,由于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2002年5月31日,台湾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列为《挑战2008:发展重点计划(2002~2007)》的子计划,主要从“成立文化创意产业推动组织”“培育艺术、设计及创意人才”“整备创意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创意设计重点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五个方面,通过行政力量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2010年,台湾正式通过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进一步明确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外延及功能,标志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迈入法制化阶段。
(三)深化拓展期(2010年至今)
伴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潜力和带动作用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并有效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在提升全民文化素养和生活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台湾当局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围绕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创意研发、跨界融合、对外推广等方面,重点开展实施了《创意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案行动计划》《地方文化馆第二期计划》《台湾生活美学运动计划》《新故乡社区营造第二期计划》等专项工程,力求在“泥土化、国际化、产值化和云端化”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提升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