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决策参考(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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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文社会学科评价体系的自主性与灵活性

任政广 郭崇任政广,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郭崇,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高等教育与学术事关国家与文明的根本。一个社会文明能够兴盛的奥秘,不仅在于它能让社会的全体都遵守底线水平的伦理与法律而不逾矩为非;更关键的是,它能树立高远的典范标准,激励其成员追求卓越,立功立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教学与学术是一个社会隆礼尊贤、培养国家与文明的担纲者的核心平台之一,正因如此,如果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教学与学术的评估标准出现问题,会影响到国家与文明的长远发展。

论文发表评价不宜过于重视英文发表

从中国政教文明兴衰的视野来看,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教育与学术共同担负着应对现代社会各种难题的重大责任;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战略应该是中国国家与文明复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样的战略高度来看,我国高校与科研机构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以英语世界学术文献征引率为指标的SCI和AHCI发表为评估标准的形式主义“国际化”改革风气值得关注和反思。

国内高校之所以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日益注重以英文发表成果,究其原因,是因为早期中文成果发表(包括期刊或书籍)的不规范,从而导致低质量的成果充斥着很多期刊和出版物。相对而言,相当部分英文期刊和出版社的审稿程序更为规范和严格,所以成果质量相对而言更高些。这是这一导向有利的一面。

但是,当下这一导向开始出现一系列问题。其中最关键的是,学术议题的设置权力被外国学术刊物和出版机构占有。西方绝大多数人文社会科学期刊根本上关心的是以西方为中心的历史与社会文明问题,对中国的了解与理解相当有限。西方的中国研究是在西方学界区域研究的战略规划下得到支持和鼓励的。理解中国经验,仅仅以西方经验、规范与理论为参照是不够的。如果国内学者只能按照外国期刊或出版机构选定的或者喜欢的研究方向开展研究,那些与中国当下实际情况更为相关问题的研究,很可能会被抑制。绝大多数在英文SCI和AHCI期刊上的发表,也都以中国材料和中国数据为支撑、为对象,有时候,很多针对中国的研究就成了为外国学术机构收集中国情况的廉价(甚至是免费)劳动力。

就中国人文与社会科学的教育与科研发展而言,如果以中国学者能否在西方主导的SCI、AHCI系列杂志上发表更多数量的论文为指导标准,到底与中国增强自己人文社会科学原创能力和中国文明影响力的根本目标相合还是相悖呢?

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不同,它们不仅仅关心服务社会生活的手段,更重要的是把社会生活的手段和人伦的目的联系起来进行反思。人文社会科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对中国国家社稷与中国文明有担当精神和担当能力的人,这样的任务完成得如何,应当以贡献于立德树人、修齐治平的实践效果为考察重点,而不应以论文产量,尤其不应以英文SCI和AHCI发表数量作为主要的考察标准。

西方在军事政治经济层面相对衰落的背景下,其强势日益表现为思想文化领域的议程设置能力。这种思想文化上的霸权,甚至使那些政治上已经独立的民族患上了“文化失语症”——不仅越来越不能用自己的文化概念来解释外部世界和自我身份,而且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具有独立构造一种有效文化语言的能力。如果紧随着英语世界SCI、AHCI的指引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西方的文化霸权很难有批判意识,对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文明担当也难有自觉。

由于使用非母语进行研究和成果表达,且研究方法和写作套路也都必须要符合外国的一套标准,这也会限制研究问题的广泛性。

高校评估体系的话语权问题

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过于看重英文SCI和AHCI发表数量,说到底关系到高校评估体系的话语权问题。除了英文论文发表之外,话语权问题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在职称晋升方面,有些高校除了规定评职称必须要有外文SCI,还要求必须有国际同行评审。这对中国古代人文研究等学科来说,是匪夷所思的规定。此外,诸如哲学这类体现一国文明之核心思想的领域,最难奉行所谓国际标准,最不可能通约。现在如果按照理工科的做法,寻求同国际一致,会在制度上自我矮化。

其二,在成果考评与奖励方面,不少大学都有规定,国外发论文一篇等于多篇国内发的论文,这不仅将学术话语权拱手于外,也会在论文市场化潮流中助长跨国产业链的形成。时间一长,还会形成“国外比国内厉害”的观念,逐渐丧失观念和话语的主体性。

其三,在人才引进方面,国内一流大学日益倾向于只引进国外大学博士,博士生求职也都要求有海外交流经历,如此等等。现在的整体趋向是非要拿个洋文凭、洋履历,否则人文与社会科学博士很难在一流大学里谋职。这使得整个大学的师资力量成为国外高等教育的附庸。就理工科而言,国际上很多大学的研究的确比我们领先,人文与社会科学当然也需要引进国外大学毕业的、熟悉外国思想的博士,但这不能一刀切地成为约定俗成的规矩或者硬性规定。中国建设一流大学,要信任自己培养的博士生,特别是人文基础学科的博士,政策上要矫正唯洋是举的做法。

其四,国家资助学生出国,目前存在注重资助但缺乏管理的问题,导致很多学生其实就是去刷简历。特别是各种两三个月的访问项目,花国家的钱走马观花,容易过于简单地理解西方,不做深入思考和比较。国家资助留学,宜多倾向于拿学位的、长期性的实质项目,而对于短期访问的,需要规定在出国前提交研究计划、回国时提交相应的研究成果。

高校教师考核的分流管理与周期延长

近年来,高校教师晋升与考核颇有争议,重点在于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高校教师晋升标准的确立。现在的高校,大多数以数量化的方式来确立晋升标准和排列优先顺序,也有部分高校开始实施所谓代表作制晋升。但是,从上海某高校的实施情况来看,倘若按照代表作制来考核晋升的话,那么对评审委员会委员的要求就很高,必须要做到公平、公开和公正。如果无法具备这一条件,那么,以计数的方式来考核晋升,可能是一个相对比较公平的方式。不过,何种形式的研究成果纳入计数范围,并且如何确立不同的成果等级,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其中,人文学科的论文发表不宜过于强调数量。目前,高校不仅有各种评比,而且评比指标化,且倾向于以论文为核心指标。相关主管部门对各高校的评比以论文和技术创新为核心,各高校也就将指标分配到每一个教师和研究生。这主要借鉴的是工科的管理模式,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等社会科学更加应用和具体化,论文生产平均数量相对较高,相对适应这种模式。但人文学科的论文发表数量很难与应用型学科相比,这种考核方式便有些拔苗助长。

目前存在论文生产产业化的现象。为了完成论文指标,从研究生到青年教师都在想方设法发表论文,于是学术刊物的版面本身成了稀缺性资源,版面编辑人员暗中要价,论文发表代理、论文写作代理成为生财手段,整个造假和腐败产业链已经形成。由于国外SCI等期刊在评比晋升中价值更高,也已形成代发国外刊物论文的隐形操作链条,明码标价。与此相关,甚至中文核心期刊的“目录”本身都成为资源垄断和权力寻租的领域。在高校任职的学者阎真的长篇小说《活着之上》便描述了这种状况。

拿钱去购买版面发表论文,回来之后教师又以此评比晋升,研究生以此获取奖学金,带来更多回报;而学术刊物以此创收,相关人员增加收入。总之,拿国家的钱兜了一圈,最后所有环节和人员的指标都上去了,学术研究水平实际上却未必有多少发展。

其二,教师的岗位分流管理模式。现在大学教师对科研和教学的兴趣、投入程度各有不同。倘若以一种统一的考核标准来考核所有教师,那么一套标准对不同的教师会产生不同的压力。进而,这种压力产生的牢骚和不满,会转而指向整个考核制度。假如将教师划分为教学类、科研类、教学科研并重类、技术转化服务类等几种岗位,分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考核制度,可能更为合理。这两年,国内已经有一些学校如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开始实行这种考核方式。这种考核方式中的部分即便会引发不满而做出修改,也可以使得任何一部分人的不满只是指向其中一种考核制度,而非整个考核体制。

其三,关于教学考核的权重。目前不少高校存在各种变相的“轻教学重科研”倾向,教学糊弄一下即可,只要不迟到、早退、缺席,不出现所谓“教学事故”,符合各项指标,上课多说点幽默段子,少给点挂科分数,让学生“评教”打分高,便皆大欢喜。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真要给学生好好上课,那就得凭良心。

人文学科特别是哲学,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和著作影响人,课堂话语是教师思想创新的一种方式。课堂一旦从制度上不受尊重,教师无论是思想失落感还是对体制的不满都会大增,学生也会对大学失望,形成对“中国大学”的负面印象,造成恶性循环。

其四,高校教师考核周期的调整。当下,大多数高校对教师的考核周期都是一年,只是有的以自然年度,有的以教学年度为准。但是,人文社会科学类的研究可能并非一年内就可以完成,且刚毕业的博士生在前两年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在教学上。或可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来考核老师,只是将每年的考核指标乘以相应的倍数即可。而相应的,相关主管部门对高校的考核,也需要变换为三年或五年一个周期轮次。

其五,翻译著作与论文发表的权重。目前的常见情况是,翻译著作不算成果,出版著作也不重要,只有发表论文才算成果。对于人文学科来说,翻译本身意味着中文话语与概念的再创造,著作则是思想的集中呈现,一般来说,这两者所花的时间与努力并不比写作一篇论文少。现在的考评指挥棒过于偏向于论文指标。宜对这三个方面有综合性的关注,那些获得同行好评的翻译作品应纳入考核范围。

另一重要问题是项目制及相关问题,以下做专门讨论。

项目申请与经费使用的管理宜更为灵活

以往工科管理注重项目制,但现在已经成了整个大学管理的基本方法。教师必须做各种项目,不做不行,评职称和考核都和项目挂钩,且重数量。高校人文与社会科学的项目管理、经费管理都存在广受争议的问题。

其一,不是不可以用项目来要求人文研究,但不可能同其他学科在数量上比较。工科的技术发明与创新是与工业生产体系的发展同步的,国家和市场需求旺盛,效果明显。但人文基础学科不可能一年几个创新发明,思想的创造需要长时间积累。而且,在现代市场化社会,人文研究本来就是边缘性的,项目制的管理方式对于文史哲这样的学科来说,可能产生的项目需求很少。

其二,当下的项目申请,要求以对策性研究为主(特别是社科类的),而实际上相当部分研究是为了解释社会政治现象,以掌握对某种现象的解释权(话语权),而这种研究的社会价值并不是当下立刻就能显现的。并且,假如直接把争夺话语权这种话语写在申请书里,那么碰到持不同政治立场的匿名评审人的话,就可能会立刻被毙掉。在申请书要求上,可以适当淡化对社会价值和应用价值的追求。

其三,增加项目评审的透明度,减少项目申请流程中的利益团体化现象。由于牵扯利益,加上专业化壁垒或者门户之见,在项目申请等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利益团体,优先照顾和推荐师生门第。人文学科的成果评价本就无统一技术标准,如果按工科模式强化指标来统一评价,最后往往会形成以一个个“封建”利益团体主导的格局。要有效避免这种情况,需要尽量增加项目评审的透明度。

其四,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现在的项目经费几乎全部要以发票的形式报销,即便少量的劳务费也不能直接惠及项目主持人。而事实上,很多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大都难以以发票的方式支出研究花费,于是就出现了各种莫名其妙的发票市场。或许可以在项目经费里,单列一部分(20% ~40%)直接用于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与者的消费支出,而不需要以发票的形式报销。在我国港台或西方,便是以类似的方法运作的。

其五,以精减表格、信息共享、按学科分类优化为目标,提高项目申报管理的质量。现在项目申请有形形色色的表格要填,且必须符合表格所要求的项目内容。人文、理工、社科的项目申报表格往往不做区分,例如人文学科经常被逼要填写“实验器材”等内容,只能胡编乱造以满足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