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清代:“闭关自守”、“十三行”与闽商
清代的对外海洋贸易最常被提到的就是“广州十三行”。讲起“广州十三行”,我们知道其与中国最典型的海商群体闽商有着很深的关系。“郊”与“行”都是闽商在贸易过程中的组织形式,是中国海商行业组织的雏形,可以是经营同类商品的商人组织,或者是经营某一个区域的商业活动的商人组织。“十三行”是福建闽南区域的商人对行商具体空间的称呼,和具体的商贸集散地有关,并不特指“十三”的数目,只是代表“很多”。至今,漳州九龙江区域依然保留着当年的“十三行”地名;同时,台北大稻埕区域也保留有“十三行”之地名。这些区域都是当年闽商进行海洋贸易的“据点”。“广州十三行”中,组织“十三行”成立和引领行商的主要商人无不是闽人。明代海禁期间有一个特殊的港口漳州月港,清代也有一个特殊的港口广州。福建和广东同为海洋大省,有区别吗?清政府对“广州十三行”的规定是:外国商人能够进来做生意,但中国商人不能出去。《清圣祖实录》记载:“凡商船照旧东洋贸易外,其南洋吕宋、噶罗吧等处,不许商船前往贸易。……其外国夹板船照旧准来贸易。”明政府对漳州月港的规定是中国人可在这里领护照出去做生意,但外国人不能进来。明代隆庆开海法令:“许其告给文引,于东西诸番贸易,唯日本不许私赴。”张燮(1574~1640年)在《东西洋考》中记载:“闽在宋、元俱设市舶司。……然市舶之设,是主贡夷,及夷商来市者。”这就是福建的海洋文化与广东的海洋文化的差异。一个是外向型的海洋文化,一个是吸纳型的海洋文化。在改革开放第三次“向海”的时候,同样能看到福建和广东这两个不同的特点,广东作为一个吸纳型的大省,它对整个中国来说,在人才吸引方面造就了孔雀东南飞的局面,很多内陆的人才迁徙广东,内陆机构到广东去设置分支机构;广东“广交会”还像当年的“广州十三行”一样请世界各地的人到这里来订货。福建的情况却大不相同。在改革开放30多年内,福建人在其他区域经商的达1100万人,这是福建人独特的开放、流动、外向的海洋文化所造成的,应该也是福建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应该具有的先行先试的气质,也引领着、代表着中国的企业家抱团“走出去”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