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扫黄打非年鉴(2012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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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类

专论

在第二十五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 柳斌杰

这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部署今年“扫黄打非”工作,落实今年“扫黄打非”任务。各级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学习好、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的部署和云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好2012年承担的各项“扫黄打非”任务,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更加自觉主动地投入2012年“扫黄打非”行动

各级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清醒看到当前“扫黄打非”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更加自觉地把“扫黄打非”摆上新闻出版、版权工作重要位置,更加主动地担负起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领导有力。把“扫黄打非”工作作为部门党组会、办公会的重要议题,进行专门研究。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部署,靠前指挥,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二是责任明确。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三是保障到位。“扫黄打非”办公室设在新闻出版部门的,要优先为“扫黄打非”办公室配强工作人员,同时要在经费、条件、设施和装备上给以保障和支持,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二、突出重点,严把关口,更加扎实有效地完成2012年“扫黄打非”任务

各级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按照云山同志重要讲话和中办、国办即将转发的《2012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部署,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整治利用互联网及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封堵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全面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和不良信息,大力查处侵权盗版出版物和网上侵权盗版行为,严厉整治非法报刊、非法网络报刊和非法出版网站。在工作中,要严把“五个关口”。

一是严把导向关。严格对新闻出版单位的导向管理,从严执行重大选题备案等制度,绝不给错误观点和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二是严把印制关。强化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印刷复制企业年度核验等制度,提高印刷行业准入标准。在建立印刷企业管理台账的基础上,加大对印刷企业检查力度,对承印非法出版产品的企业依法严办,对盗印非法出版物的印刷企业坚决吊销经营许可证。三是严把进口关。加强对出版物进出口单位的监管,严格落实进销审读,绝不允许有害出版物通过进口渠道流入境内。四是严把市场关。采取联合检查、错时检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出版物市场的清查力度。五是严把网络出版关。及时掌握网上非法出版动向。严格网络游戏审批,严厉打击非法网络游戏出版活动。继续深入整治互联网、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三、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更加有力地推进2012年“扫黄打非”工作科学化

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各级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管理,积极推进“扫黄打非”工作科学化。

一是认真把握科学规律。加强调研,深入总结“扫黄打非”工作经验,探索特殊工作的特殊规律。从社会化管理角度深化文化管理,以多种手段实现有效管理、科学管理,切实履行“扫黄打非”职责,既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又服务文化民生、保障文化发展。

二是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扫黄打非”是十分敏感的政治斗争,必须依法行政、讲究斗争艺术,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依法完善出版物鉴定规程,提高出版物鉴定效率,充实内容监管、审读、鉴定力量,提供执法依据。举报、立案、查处、量刑都要依法进行。

三是切实改进工作方式。逐步改变过去“应急”管理的工作模式,努力形成一整套切实可行的主动管理思路和长效机制,系统地提高管理水平。主动实施监管,努力做到关口前移。健全完善责任管理、信息预警、市场监管、联合封堵、案件查办、群防群治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加强对非法出版物查堵和反制的协作机制,密切地区间、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努力创新工作手段。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高“扫黄打非”工作应用信息科技水平。实施“扫黄打非”能力提升项目,推进互联网出版内容监管、出版物市场实时监测、举报受理处置、“扫黄打非”信息管理等系统建设,使我们的工作手段不断创新。

2012年1月9日

在第二十五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王其江

“扫黄打非”工作事关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下面,我就政法综治部门发挥好职能作用,提出以下要求。

一、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11年,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扫黄打非”工作的部署,紧密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统筹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办理“扫黄打非”重大案件,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发挥群防群治网络的作用,努力将“扫黄打非”工作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范围,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因此,“扫黄打非”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承担的任务更加艰巨。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做好“扫黄打非”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高度,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完成好这一事关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的严肃政治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2012年的“扫黄打非”工作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把“扫黄打非”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平安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将“扫黄打非”工作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一是完善预警,加强情报信息工作。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进一步完善情报预警机制,加强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工作。要加强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提高情报信息质量,努力为深入追查并惩治幕后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加大力度,积极参与综合执法。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维护正常的文化市场秩序。要加强与新闻出版、文化执法、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合作,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区域联防协作的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认真办理大案要案。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保护合法活动、惩治违法犯罪、促进健康繁荣”的原则,始终保持“扫黄打非”严打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案件协调督办力度,特别是对大案要案和跨地区案件。要坚持挂牌督办,严格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个执法环节的办案质量。要密切地区间、部门间的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着力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水平。

四是群防群治,延伸“扫黄打非”触角。要发挥群防群治网络的作用,进一步发动基层党政组织和村居委会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确保“扫黄打非”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要发挥保安员、治安巡防员、综治协管员、平安建设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加强县以下政法综治力量建设,努力将“扫黄打非”工作触角延伸到街道社区、乡镇村庄,延伸到社会的每个角落。

五是严格考核,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各地要继续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检查和综治工作考核范围,并作为年度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扫黄打非”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下达警示通知和限期整改要求;对工作失职、渎职,导致非法出版物泛滥、淫秽色情传播活动猖獗的地区、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六是注重创新,不断改进服务完善管理。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适应“扫黄打非”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注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更新管理手段,积极改进对新闻出版单位和各类文化企业、各级文化市场的服务,不断探索完善保障文化市场繁荣发展、健康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坚持典型示范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提高各级政法综治部门的综合服务管理能力。

同志们,做好2012年的“扫黄打非”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切实做好“扫黄打非”的各项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2012年1月9日

2012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综述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

2012年,“扫黄打非”战线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净化十八大舆论环境为重点,精心组织开展重点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出版物和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在查堵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及信息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整治非法报刊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将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一直控制在比较低的程度,有力地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了良好文化环境和社会氛围。全国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4500多万件,查处各类案件1.5万余起。

一、坚决封堵查缴非法出版物

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8月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组织对出版物市场、印刷复制企业、运输物流渠道、互联网网站进行彻底清查,立案查办、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一批重点案件,出版物市场面貌明显改观。在全国“两会”、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后,除督查外组织较大规模的出版物市场暗访检查11次。

二、全面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及有害信息

从7月至11月开展集中整治淫秽色情出版物及信息专项行动。全国共收缴淫秽色情出版物96万件,查办淫秽色情出版物案件1685起。贵州贵阳“2·22”贩卖淫秽盗版光盘案,查缴淫秽光盘1万多张、盗版光盘43万张,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北京“MM公寓”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该网站注册会员100多万人,发帖数达800余万条,抓获涉案人员2148人,其中达刑事处罚标准530人。

三、大力查处侵权盗版出版物

从5月至11月在部分省(市)开展出版物市场和非法盗印复印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全国共收缴侵权盗版出版物3636万件,查办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4692起。北京“12·17”盗印十八大报告辅导读物案,查缴盗印的十八大报告辅导读物7万余件;江苏南京、广东广州、山东烟台“6·4”批销盗版光盘一案,查缴盗版光盘60余万张,查获涉案光盘生产线20条、母盘生产线1条。世界知识产权日前,举办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各地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2900余万件。

四、严厉整治非法报刊

从5月至8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全国共收缴非法报刊546万份,查办非法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案件201起。重点推动河北、山西、北京、陕西等地集中整治非法医疗报刊等。湖南郴州《中国观察》杂志从事非法活动案,主犯从事非法采编活动、扰乱社会秩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2年全国“扫黄打非”大事记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

1月9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在北京召开第二十五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2011年“扫黄打非”工作,部署2012年“扫黄打非”任务;表彰201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刘云山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2012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中办发〔2012〕4号)。

4月24日,为迎接第十二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2012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全国共销毁盗版音像制品、盗版图书、盗版电子出版物及非法报刊2900余万件。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同志出席北京主会场活动。

8月14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向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下发《关于迎接党的十八大深化“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8月16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监察部、人社部联合印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在境外出版发表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和文章及携带有害出版物入境的通知》。

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组成11个督查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深化“两个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第一次普遍督查。

9月11日,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名义向各地、各成员单位下发《全国“扫黄打非”案件备案及督办办法(修订稿)》,要求各地按照修订后的标准报送备案案件和拟挂牌督办案件。

9月24~28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的8个中央督查组,对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深化“两个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

10月15~24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的11个中央督查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深化“两个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第二次普遍督查。李长江同志再次带队深入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督查。督查结束后,11个督查组分别向各省(区、市)发出情况通报。

10月31日至11月6日,在前期对各省(区、市)深化“两个专项行动”进行2次普遍督查和对部分省(区、市)进行1次重点督查的基础上,结合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印刷企业专项行动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的11个督查组再对北京市各区(县)、河北省和广东省有关重点市进行了一次集中督查。

11月15日,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名义向各地、各成员单位发出《关于个别党员干部携带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入境典型事例的通报》。

2012年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

2012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其中非法出版物案件3起,淫秽色情出版物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3起,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1起,非法报刊及印刷品案件2起,假记者案件1起。具体案情如下。

1.新疆和田“12·26”特大非法出版物案

新疆有关部门根据掌握的线索于2011年12月26日在和田市东郊客运站附近一私宅内查获一非法出版物购销窝点,抓获3名涉案人员,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80余种12万余册。经查,艾比布拉·依不拉依木等人长期从甘肃临夏、新疆乌鲁木齐等地的地下印刷窝点通过大宗预订、物流托运和客货车搭运等方式购进数量巨大的非法出版物,再向和田、喀什、阿克苏及巴州等地批发零售。2012年6月17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艾比布拉·依不拉依木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河南郑州“4·9”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2012年4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相关线索,对贾砦村出版物销售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阎书香正在销售非法出版物,当场查获非法出版物27种1.8万余册,《乱伦》、《迷奸》等淫秽色情出版物11种2700余册。2012年11月25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阎书香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3.广东顺德“11·24”非法复制光盘案

根据群众举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派员会同广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广东省公安厅、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执法人员,于2011年11月24日在佛山市顺德区润生电子有限公司查获正在生产的无SID码非法光盘24.9万张、母盘103张、光盘生产线9条,抓获生产线承包人陈楚涛。2012年6月26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楚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4.北京“9·27”制售淫秽出版物团伙案

北京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会同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于2011年9月27日一举打掉以王世荣为首的制售淫秽出版物犯罪团伙。在该团伙两处库房内查获淫秽出版物36种3.5万余册,其他非法出版物10万余册。2012年9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世荣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8万元;其他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贵州贵阳“2·22”贩卖盗版淫秽光盘案

贵阳市云岩区公安分局会同贵阳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于2012年2月22日在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民居内查获一盗版、淫秽光盘储藏窝点,当场抓获贩卖盗版、淫秽光盘的张建民,现场查缴盗版光盘42万余张、淫秽光盘1万余张。2012年6月14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张建民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

6.江苏扬州“2·3”双倍广告联盟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2年2月,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侦办一起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时,发现某网站的获利资金来自“双倍”广告联盟。经查,该广告联盟有加盟网站4万余个,包括数千个淫秽色情网站,以及大量性用品及保健品网站,涉嫌传播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牟利。2012年9月3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该广告联盟主要经营人员周树仁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

7.江苏南京“4·16”制售盗版教辅图书案

2012年4月16日,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区公安分局、鼓楼派出所和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突击搜查了南京超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图书仓库和位于南京市长三角图书批发市场内的门面店。经查,该公司非法盗印并批销了《小学课课通·课时作业》(1~6年级)16个品种的教辅图书5万多册。2012年9月24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南京超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京金灿印务有限公司罚金8万元,判处陈超、童世民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和三年,并处罚金。

8.河北石家庄“5·31”医疗广告类非法印刷品案

2012年5月31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联合检查组对河北省石家庄市印刷企业进行抽查时,在正定县科技工业园的石家庄市利宁印刷有限公司现场查获《健康导报》、《都市指南》、《健康有约男性专刊》等非法报型广告类印刷品16万余份,刊型和散页广告类印刷品5万余册。2012年9月3日,正定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贾晓宁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9.湖南郴州非法出版《中国观察》杂志案

2012年5月,湖南郴州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反映《中国观察》杂志社总编辑王寒非以招聘记者和任命为该杂志社办事处主任为名,骗取举报人人民币2万余元。经查,《中国观察》杂志未经批准,非法在境内10余省区市设立所谓记者站、联络处或办事处,招聘多名所谓“记者”从事非法采编活动。该杂志总编辑王寒非等人以在《中国观察》上发表文章要收取“赞助费”、设立记者站要收取“站点管理费”等名义谋取不法利益。2012年12月24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王寒非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10.内蒙古呼和浩特“11·8”假记者案

根据群众举报和前期核查线索,内蒙古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公安机关于2011年11月8日在呼和浩特市某酒店,将正在洽谈的常军、王俊涛、母瑾3名假记者抓获,当场查缴“封口费”现金20万元,没收3人采访用工作证件3份,并在随后查扣了作案用轿车一辆、摄像机一部。经查,常军、王俊涛、母瑾3人先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地多次从事非法采访诈骗活动。2012年11月21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常军有期徒刑五年、罚金2万元,王俊涛有期徒刑五年、罚金2万元,母瑾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2万元。

2012年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数据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

2012年“扫黄打非”十大数据包括如下内容。

4508万件——全国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4508.8万件,其中侵权盗版出版物3635.7万件,占80%。

1.5万起——全国共查处各类案件1.5万余起,其中淫秽色情出版物案件1685起,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4692起。

370万条——全年共清理境内网上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370多万条。

9次——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全年共组织9次督查行动,下发通报80余份,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14年——北京“9·27”制售淫秽出版物团伙案中,查获淫秽出版物3万余册,其他非法出版物10万余册,主犯以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8万元。

545张——2012年9月6日,广西贺州市一音像店店主刘某某因销售侵权盗版光盘545张被依法逮捕,现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侵权盗版作品500张(份)以上的,即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148人——北京“MM公寓”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发帖数达800余万条,已抓获涉案人员2148人,其中达到刑事处罚标准530人。

21条——江苏南京(广东广州、山东烟台)“6·4”批销盗版光盘案中,涉及光盘生产线20条,母盘生产线1条,查缴盗版光盘60余万张。

5.5万个——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举报中心全年受理群众举报、咨询电话5.5万个,网络举报4.5万条。

2900万件——2012年4月24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举行2012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非法出版物2900万余件。

2012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主要特点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一些省(区、市)将“扫黄打非”作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重要议题,大多数省(区、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就“扫黄打非”工作做出指示批示,把“扫黄打非”工作摆上更加重要位置,部署开展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二、重点任务进一步落实

围绕两个专项行动,全年开展大规模专项督查9次,其中8月后中央10个部门组成11个督查组就深化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开展2次普遍督查、2次重点督查,查访省会城市、重点城市100多个,出版物市场、印刷复制企业等2000余个。

三、查办案件进一步深入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单独或会同公安部等联合挂牌督办大案要案65起,直接协调督办重大案件18起。开展挂牌督办案件清案结案行动,2012年挂牌督办案件的93%已查结宣判或进入司法程序。

四、内部管理进一步严格

建立进出境环节部门间协作机制和约谈制度,修订案件备案及督办办法,完善工作考评制度等。

五、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推动“护城河工程”“珠峰工程”“天山工程”“南岭工程”成员省(区、市)细化工作机制,突出案件协查这个重点,加大信息通报和鉴定互助力度,在封堵查缴非法出版物和反宣品上更好发挥区域联防协作的作用。

六、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

基层“扫黄打非”网络不断延伸,有的乡镇、街道建立“扫黄打非”工作站,有的村(居)、社区建立联络站,有的制定实施了“扫黄打非”村规民约。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员、督察员队伍,联合举报中心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5万余条,按规定及时兑现举报奖金,并公开部分核查结果。

七、舆论氛围进一步形成

在传统主流新闻媒体加强宣传的同时,网络和手机媒体转发“扫黄打非”新闻报道170余万条。组织开展以“拒绝盗版,助力创新”为主题的“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在部分网络文学网站、北京地铁隧道媒体等发布拒绝盗版主题公益宣传片。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暑期行动系列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