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研究:兼论中国“国企模式”的形成、内涵和发展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一 选题背景和来源

(1)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1月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贯穿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一条主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位一体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提出:“全党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

(2)国企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企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一个集中体现就是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及其创新对于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以此为核心的“中国模式”,对于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三个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3)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这为笔者进行相关专题博士论文研究指出了明确方向。2009年9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现任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在《求是》发表专题文章强调:要牢固确立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状况与西方国家有很大不同,搞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既要借鉴国外经验,又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模式;要依据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基本制度,立足我国国情和企业实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4)伴随近40年来国企改革的深化,关于国企改革的研究文献可以说浩如烟海。经笔者仔细检索分析发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过程、主要特征、主要成就、主要经验方面的研究非常丰富,但真正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及其创新角度来全面系统研究的文献并不多见,论证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科学性、持续性乃至形成需要长期坚持和完善的“国企模式”的文献更是少见。惠宁、张晓宁:《新中国60年企业理论的深化研究》,陕西省高校哲学社科基地西北大学市场经济与企业制度研究中心重点项目(08JZ16)。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笔者选择这样一个课题来进行博士论文研究具有理论创新性和开拓性。

(5)笔者所工作的中远集团,是一家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其主营业务涵盖国际航运、现代物流、港口码头、海洋工程、船舶制造以及金融和贸易等重要产业,且许多产业都处于国内领先或者是国际先进水平。其经营管理一方面具有市场化、国际化程度高的显著特点,另一方面又具有战略性和政治性强、中央直属管理的中央企业特点,可以说,中远集团近40年来改革发展的历程就是我国典型国企改革发展的缩影,中远集团至今所形成的国企制度就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集中体现。由此,长期在中远集团多个企业和岗位工作,特别是长期在作为中远集团“参谋部”和“智囊团”的研究发展中心工作的经历,2016年2月18日,中远集团与我国另一家航运央企中国海运集团正式合并组建新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原中远集团的研究发展中心/技术中心调整扩充为新集团的研究咨询中心/技术中心,笔者仍在该中心工作。为笔者研究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储备。为此,将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作为笔者的博士论文选题也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界定,本选题及本文提到的“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企业,包括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本文提到的“国有企业资产”或“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严格说来,国有资产分为三大类,即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一般所说及本文所说的国有资产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也就是经营性国有资产,是个经济概念。本文提到的“中央企业”,主要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或“国资委”)监管的中央国有企业(通常简称“中央企业”或“央企”),现包括100多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按照国家财政部的统计,除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外,中央企业还包括以下四类企业:一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目前由财政部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或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二是转企改制后的中央文化团体,由财政部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能,共有109家。三是一些隶属于中央部门的企业,因与部门履行职责密切相关而尚未脱钩,共有6200多户。财政部现对外公布的国有企业数据中还包括这三类企业。四是中央管理的金融类国有企业,共有43家,包括工、农、中、建等国有商业银行,4大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他国有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由财政部按规定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此外,本选题及本文提到的“制度”,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规则,是各种法规、章程、规范、规定的总称。按照美国著名制度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斯的理解,制度分为三种类型即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这些规则的执行机制。

二 研究目的和意义

(1)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核心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发展同样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发展道路、理论和制度的有机统一,研究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也就是研究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理论形成、主要内涵和发展完善,对于形成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发展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上的“三个自信”具有重要意义。正如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在《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理论支持》一文中所强调的,当前哲学社会科学要把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作为首要任务,努力推出一批重要理论成果,为增强道路、理论和制度“三个自信”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刘奇葆:《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理论支持》,《求是》2013年第11期。

(2)笔者认为,我国近40年来迅速发展的奇迹,主要根源是我国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以之为核心的“中国模式”,而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逐步形成和以之为核心的“国企模式”则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换言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国企模式”和“中国模式”的集中体现,研究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对于总结探索、深刻理解及坚持发展“国企模式”和“中国模式”都具有重要意义。

(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站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和视角,从明确国企功能定位、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推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三个层次明确提出了下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三个层次其实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三个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创新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新要求,对于我们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

(4)我国国有企业多年来一直陷于被所谓主流经济学者和部分公众“好也骂、不好更要骂”的尴尬境地。无论我国国有企业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和“中国奇迹”的诞生中发挥了多么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部分以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代表自居的我国经济学者眼中,这都是国有企业垄断和国家政策支持的结果,这都意味着“国进民退”。他们认为,以党的领导和国有控股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过渡性和临时性制度,其迟早要朝着完全“西化”的西方主流企业模式来发展。本文将系统探讨和梳理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与西方现代企业制度的异同,这对于我们在理论上正本清源、明辨是非,在实践上不断汇聚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好声音”和“正能量”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5)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和深刻阐述了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为基本内涵的“中国梦”,着眼于实现“中国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进一步提出了“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战略思想。以“四个全面”为支撑的“中国梦”的实现有赖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来看,有赖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以强国富民为主要特征的“中国梦”与“强企梦”和“强国企梦”是有机的统一,并以后者为前提和保障。由此,研究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对于深化国企改革、实现“强国企梦”及至进一步实现“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