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二
欣闻惠珍博士的著作《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法律制度研究》已经完成并即将出版,非常高兴。惠珍的书是在其国内博士论文基础上改进而成,她在博士学习期间,同时攻读两个博士学位,即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以及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博士,最终在5年半的时间内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两个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这在国内外都属少见。作为这个过程的见证人,我知道她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克服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同时,惠珍在进行碳交易法律制度研究的过程中也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是时机好,她有机会在国内考察正在兴起的中国碳交易试点实践,同时又能在欧洲考察已经相当成熟的欧盟碳交易机制;二是有好导师,她有来自在国内外对碳交易有丰富研究的导师指导,这使她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来考察研究碳交易制度,从而完成一篇优秀的博士论文。本书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选题契合现实需要。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新型的环境规制手段,既不同于一般的市场交易活动,又不同于传统的环境管理措施。对碳排放权交易的监管,需要构建有针对性和专门的法律制度。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实践的开展,近年来学界中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研究成果正逐步涌现,但专门研究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法律制度的成果并不多见。本书以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法律制度为选题,这在实务与理论中均为前沿课题,既具有现实意义,又有学术价值。
第二,本书研究的问题聚焦。本书作者在博士论文选题之初就开始参与多项关于碳排放权交易法律问题的科研项目,一直密切关注与追踪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实践,收集与统计了大量相关文件、数据、案例等信息。本书注重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操作实践与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发现问题,同时结合相近实践与理论发展对有可能面临的挑战进行前瞻性的预测与分析,凸显了较强的问题意识导向。围绕着碳排放权交易监管实践中急需法律制度解决的问题,即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问题、碳排放配额交易秩序与市场发展问题、碳排放权交易监管中法律责任的设置与实施问题,本书逐一分析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发现问题为起始、以解决问题为归依,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三,本书研究论证扎实。本书研究分析框架清晰、逻辑严谨,在总结和提炼碳排放权交易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经济法学、环境法学、政府监管理论等,对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监管法律制度的原理与制度做了深入的解读与探讨,并且提出了系统的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法律制度设计。从监管内容角度出发,本书提出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法律系统应当包括碳排放行为监管与碳排放配额交易监管,并对这两大基本子系统的不同分工与内在联系进行了多层次、系统性的分析,既有力度又有深度。而且,本书从个别到一般,深入明晰政府与市场在碳排放权交易监管过程的角色和关系,进一步探讨如何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的环境公共治理发展。
第四,本书研究结论有一定的创新。本书以中国最新的碳排放权交易实践为研究素材,系统地梳理和构建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法律制度的两大基本环节,对排放监管和配额交易监督过程的现实挑战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例如,在探讨碳排放准入监管制度的两类方案时,本书综合考量我国现行法律依据、环境保护需要、政府经济管理要求与发展权保护等,从理论与实务角度提出了较为合理、可行的法治进路。本书得出的研究结论具有可靠性与应用性,能为正在试点、尚未成熟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监管制度提供一定的法治对策。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正处于发展阶段,特别是在当前构建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挑战,需要研究的问题仍然很多,希望作者以及年轻学者在未来的研究中继续予以关注与回应,为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做出贡献。
李挚萍
2016年9月于广州
本序作者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