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亚国家应对安全威胁的措施与战略
一 中亚国家应对安全威胁的措施
总体上讲,中亚国家领导人对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态度一致,均表示要坚决打击这一危及国家安全的邪恶势力。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认为,毒品、恐怖主义和紧缺的水资源是对中亚稳定的主要威胁。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2000年的国情咨文中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反恐怖问题提出4项措施:建立切实可行的地区安全体系,建设强大的现代化军队,加强禁毒工作,加强经济安全。纳扎尔巴耶夫总统还提出建立独联体反恐怖中心。2001年2月9日,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哈萨克斯坦第一届全军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小股匪徒入侵以及与贩毒有关的犯罪是国家安全的最大威胁。2002年4月,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表示,乌兹别克斯坦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打击伊斯兰解放党。卡里莫夫总统说,该组织具有激进和宗教极端特点,该党的宗旨和任务都具有宗教极端的激进色彩,触犯了乌兹别克斯坦的法律,因此没有理由使其在境内合法化,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对其政策没有改变。2002年5月31日,塔吉克斯坦政府召开“打击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会议,拉赫蒙总统在分析和总结了近3年来塔吉克斯坦的恐怖主义形势之后,指出国家所有部门要积极配合打击恐怖主义。
具体来看,中亚国家对宗教极端势力的打击措施随地区安全局势和宗教极端势力的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独立初期到1999年,主要是遏制宗教极端势力的发展。中亚国家独立初期,宗教极端势力增长迅速,中亚国家的领导人开始认识到,宗教极端势力的发展将导致国内形势不稳,塔吉克斯坦发生的内战也有可能蔓延至中亚其他国家。在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之后,中亚各国领导人开始采取遏制宗教极端势力的措施。第二阶段是1999~2001年,明确宗教极端势力为影响本地区安全的重要威胁,中亚国家加强了打击力度。第三阶段是2001年至今,支持美国打击塔利班,继续打击国内极端分子,但中亚各国的打击强度并不相同。
在第一阶段“遏制宗教极端势力”时期,中亚宗教极端势力呈现的特点是“政治化”“极端化”“反当权者”。中亚国家的领导人也认识到宗教极端组织对政权的威胁,但对于其对国家乃至整个地区安全的影响预见还是模糊的,政治家们更多关注的是塔吉克斯坦内战等重大的传统安全问题。因此这一时期各国采取的措施以遏制、限制为主,工作重心是遏制宗教的“极端化”、取缔宗教极端组织或带有极端色彩的宗教政党。在1992~1994年,中亚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打击宗教原教旨主义和伊斯兰政治反对派的措施,禁止了一些伊斯兰教政治组织,对那些以政治反对派面目出现的宗教极端组织的领袖人物,采取了监禁、驱逐甚至处决的严厉措施。这在乌兹别克斯坦表现得最为明显。从1994年夏季开始,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领导了一场对宗教原教旨主义全方位的打击行动,并在短期内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1995年,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在(费尔干纳州)浩罕的一个清真寺中驱散了一批持反对意见的穆斯林群众。1995年8月,瓦哈比派领袖阿布杜瓦里·古里·米尔扎耶夫在塔什干机场被捕。1995~1996年,中亚各国政府采取新的措施限制伊斯兰教政治化的发展。首先是限制中亚穆斯林与外国宗教组织的联系,继而是制定更加严格限制宗教政治化的政策,最后则是利用民族主义思想来压制宗教极端思想。与此同时,继续取缔地下秘密活动的反政府组织。
第二阶段是对宗教极端势力进行严厉打击。1999年2月16日发生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的爆炸事件给中亚各国敲响了警钟。紧随其后的两次武装袭击中亚南部事件,更引起中亚国家领导人对宗教极端势力的高度重视。中亚宗教极端势力成为地区安全的头号问题。这一时期各国均采取了各种措施,对宗教极端组织进行严打。
首先,中亚国家对极端分子进行严密追查、逮捕、审判。“2 ·16”爆炸事件发生后,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清查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的恐怖分子和伊斯兰解放党成员。审判了参与“2·16”事件的恐怖分子,6名首犯被处以极刑。乌兹别克斯坦政府还勒令父母们把信奉极端宗教的子女送到执法机关进行登记,只要表示悔改便不予追究;增加在街区巡视的警察数量,在居民区实行“安全承包制”,即每个居民区设居民长,负责居民区的治安状况,有外来人员进入要立即上报。2000年11月17日,乌兹别克斯坦最高法院缺席判处恐怖组织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最高领导人尤尔达舍夫和纳曼干尼死刑。2001年,塔吉克斯坦加大打击极端分子力度,逮捕了100多名伊斯兰解放党成员,其中有2人被处以极刑。塔吉克斯坦还抓住美国等西方国家打击塔利班和基地组织的机会,力图肃清国内的极端势力。2001年1月4日,塔吉克斯坦索格德州首府苦盏市法院分别判处14名伊斯兰解放党成员有期徒刑8~18年不等,原因是他们以暴力改变国家政体为目的从事地下活动,煽动宗教和民族仇恨。1999~2002年,在塔吉克斯坦共有108名伊斯兰解放党成员被审判。
其次,打击毒品贩运,控制宗教极端组织的资金来源。毒品贸易是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等宗教极端组织资金的重要来源,因此禁毒斗争亦是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工作重心。塔吉克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的边境线长达2000千米,大部分是地势复杂的崇山峻岭,且边防力量薄弱,是宗教极端分子藏匿和阿富汗毒品向中亚输出的重要通道。自1999年塔什干发生“2·16”爆炸事件后,乌兹别克斯坦关闭了与阿富汗的边境,但是毒品仍然由阿富汗经塔吉克斯坦源源不断地运送到乌兹别克斯坦境内。乌兹别克斯坦在2001年加大了打击毒品的力度,成立了国家毒品监控中心。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第一,忠实履行乌兹别克斯坦在打击毒品方面承担的国际义务;第二,铲除毒品的种植;第三,25做好预防工作,宣传教育年轻人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毒品泛滥的“重灾区”——塔吉克斯坦也一直与毒品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2005年,哈萨克斯坦共缴获各类毒品20多吨。
最后,从思想、观念上与宗教极端势力斗争,提高宗教教育水平。主要有几种方式。第一,官办一批宗教教育机构,以健全的宗教思想之盾来对抗宗教极端主义之矛,帮助人们抵御极端分子的蛊惑。1999年4月,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在联合国协助下创办塔什干伊斯兰大学,这是一所拥有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现代化教学机构,除宗教学科外,还设立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信息技术等课程,旨在培养适应新时代的伊斯兰神学人才,引导年轻一代正确认识伊斯兰教。大学定期培训来自全国各地的神职人员,进行反宗教极端主义的教育。伊斯兰大学为培育新一代伊斯兰教教职人士,提高该国的宗教教育水平,建立新型的、宗教与世俗学科相结合的伊斯兰教育模式奠定了基础。第二,通过宗教事务管理机构来加强不同宗教之间的相互了解,管理宗教组织,组织正规的宗教活动,防止宗教政治化,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1996年吉尔吉斯斯坦成立了国家宗教事务委员会,加强对境内宗教事务的管理。乌兹别克斯坦宗教事务委员会不但被授权监督宗教音像和印刷品,同时还负责追踪调查伊斯兰解放党等宗教极端组织的宣传材料。乌兹别克斯坦的穆斯林理事会也致力于伊斯兰教教义的解释工作。
第三阶段是2001年“9 ·11”事件后至今,通过相关法规细化打击恐怖主义的措施,成立专门的反恐机构,举行反恐军事演习,加强对宗教极端组织的侦查工作。
第一,中亚国家通过相关法规进一步细化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具体措施。如吉尔吉斯斯坦政府在《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国家计划(2004~2005)》中,制定了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主要策略:一是有效预防宗教极端主义的滋生与发展;二是加强对宗教组织活动的监督;三是巩固和进一步发展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合作;四是建立防止宗教极端主义传播与蔓延的预警系统;五是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一是采取具体方案控制加入宗教组织、教派的人数,尤其是年轻人加入这些组织的数量。二是完善在打击宗教极端主义方面的法律基础。三是控制宗教极端主义的宣传品,制止宗教极端组26织的活动。四是加强内务部、地方行政和地方自治管理机构对宗教极端势力的预警工作,并有效防止民族之间发生冲突。五是内务部与国家安全局合作,包括:(1)采取完善的侦查手段,定期交换有关情报,包括在国外活动的中亚宗教极端组织及其领导人和成员的信息,进行煽动宣传的、受到极端组织资助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宗教教育机构及其成员的信息;(2)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对极端主义犯罪的预防能力;(3)通过协调一致的行动来削弱伊斯兰解放党的活动。
哈萨克斯坦在《采取措施预警和控制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总统令》中对各部门的职能做出具体规定。政府的职责是:对入境签证进行严格把关;加强对武器走私的检查;完善对旅游和移民的监督措施;加强国际反恐合作,缔结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国际条约,同在这一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国家进行交流。该总统令中还对各部门的职责做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文化、信息和社会部门的职责是对宗教团体的活动进行监督,对国内传播的宗教宣传品进行鉴定;交通部要同有关部门一起整顿航空、铁路、航运、公路等领域的国际航线部分;内务部要严格监督非法入境者;教育与科技部要对在国际交流中的大学生和高校教师进行甄别,以及为普通教育毕业年级的学生制定基础宗教教材;海关部门要增加检查站;总检察长要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宗教组织和宗教教育机构,以及有外国参与的慈善、文化和教育机构的合法性;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协调各部门在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方面的工作;国家安全委员会、内务部和总统卫队要进行有效合作,并加强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预警能力;各州、阿拉木图和首都阿斯塔纳行政长官从2000年第一季度开始要开展把非法移民驱逐出境的工作。同时,各级政府都要加强对中央国家机构、地方政府部门、居民区、重要公共场所及其他重要建筑的保护措施。
第二,成立专门的反恐机构。2003年,哈萨克斯坦设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反恐中心(АТЦ КНБ),这成为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主要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在反恐和反极端主义方面的工作。根据哈萨克斯坦制订的《2004~2006年打击三股势力计划》,2005年,该反恐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击恐怖主义,包括更新技术与装备、进行联合军演、举行会议等。哈萨克斯坦还重视反恐宣传,出版《反恐中心信息简报》,同时在传媒领域加强反恐宣传。
第三,举行反恐军事演习,提高军队打击恐怖主义的实战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2004年4月和10月,哈萨克斯坦先后举行了代号为“萨雷阿尔卡-2004”和“完美-2004”两次反恐军事演习。哈萨克斯坦陆军、空军、边防军、内卫部队等都派出部队参加反恐演习,就搜索、围剿、解救人质以及陆空协同等重点进行演练。2005年,哈萨克斯坦反恐中心在6个州进行了各部门间的反恐军事演习。2006年5月和9月,在哈萨克斯坦的巴甫洛达尔州和卡拉干达州举行了专门针对恐怖分子制造爆炸、劫持人质活动以及协调各强力部门间工作的演习。2004年5月,土库曼斯坦在阿什哈巴德地区举行反恐演习。同月,吉尔吉斯斯坦举行大规模军事演习,以企图对吉尔吉斯斯坦军事目标发动袭击的恐怖分子为假想敌,分防御作战和进攻两个阶段进行了演习。
第四,加强边境的管控能力。塔吉克斯坦与阿富汗边境、吉尔吉斯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边境,以及哈萨克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边境都是极端分子越境流窜的活跃地区。为防止宗教极端势力对本国的渗透,中亚各国都十分重视对边境的防控,在边境严加戒备。吉尔吉斯斯坦扩编了楚河州边防总队,在塔拉斯州成立了边防警备区,在国家各个边境地区建立了一系列新的边防哨所,改善了一批哨所和检查站的技术装备。哈萨克斯坦在哈吉、哈乌边境新建多个边防哨所。2004年在乌兹别克斯坦发生系列爆炸等重大恐怖事件后,该国以及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国家边防部队均迅速提高部队战备等级,加强了边境巡逻和通行检查力度。
第五,对于极端分子的追捕和审判也取得明显成效,这也是中亚国家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最常用手段。近年哈萨克斯坦的宗教极端组织活动相对比较频繁,哈萨克斯坦相应加强了打击力度。2005年1月,哈萨克斯坦警方在阿拉木图抓获了约40名伊斯兰解放党分子,这些人正在阿拉木图的一座大清真寺里进行集会。2006年4月,哈萨克斯坦安全部门抓获了10名恐怖分子,他们全都是哈萨克斯坦人,从他们的住处搜出了自杀式袭击用具和枪支弹药、宣传极端思想的印刷品和录像资料。2006年12月,哈萨克斯坦安全部门在阿斯塔纳等地抓获了10名“社会”组织的成员,缴获了武器弹药、极端思想出版物。
2002年,乌兹别克斯坦采取严厉措施打击伊斯兰解放党,逮捕了几百名传播该党思想的激进分子。2004年,乌兹别克斯坦警方抓获2002年12月27日在比什凯克的奥比伦大市场(Обирон)制造爆炸事件的A.卡里莫夫,并判处其死刑。2005年1月,对制造2004年7月爆炸事件的6名嫌疑犯进行调查。在震惊国际社会的“安集延事件”中,据乌兹别克斯坦官方发布的数据,有94名宗教极端恐怖分子被打死,在2005~2006年审判了78人,他们承认从事了恐怖活动,分别被判处12~20年的徒刑。2007年4月27日,塔什干市法院审判了7名伊斯兰解放党成员,均为妇女。她们分别以触犯宪法,散发扰乱社会秩序和危及社会安全内容的传单,建立、领导和参与宗教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和原教旨主义组织及其他被禁止的组织等罪名被判处3年徒刑。
吉尔吉斯斯坦是伊斯兰解放党比较活跃的中亚国家,尤其是在吉南部奥什、贾拉拉巴德等地区。吉尔吉斯斯坦采取措施防止宗教激进思想的扩散,清查宗教出版物,整顿宗教组织,2002年逮捕了20名伊斯兰解放党分子。2005年,吉尔吉斯斯坦检察机关对74起有伊斯兰解放党成员参与的刑事案件立案,抓获99人,其中有16名妇女。2004年发生38起类似案件,对97人进行了起诉。2006年7月14日,内务部和安全部门抓获5名极端分子,这些人企图在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制造恐怖事件,挑起居住在那里的乌兹别克人和吉尔吉斯人的族际冲突。同年9月2日,1名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的头目在奥什被抓获。9月,执法部门共打死11名极端组织的武装分子。2007年2月和3月,警方逮捕了20多名伊斯兰解放党分子,这些人被指控触犯了宪法第299条即企图暴力夺取政权,第297条即企图传播散布宗教极端思想和挑拨民族关系,以及第259条即建立犯罪组织。
据塔吉克斯坦总检察长公布的数据,到2003年,塔吉克斯坦已经抓获了数百名伊斯兰解放党分子,对其中的100多人进行了起诉。2005年,共破获74起各种极端组织案件,逮捕了99人,比上年增长2%。2006年,共抓获60名极端分子,当年的前9个月内务部破获了10起预谋的恐怖事件,抓获30名极端分子,其中80%是乌兹别克人,其余是吉尔吉斯人和塔吉克人,其中近一半为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的成员。据塔吉克斯坦内务部称,从2005年年初开始,塔吉克斯坦加强了打击伊斯兰解放党的力度,共抓获100名左右该党激进分子,其中包括16名妇女,约有40人面临12年以下的徒刑。2005年,共抓获了99名该组织成员,查获了15097份传单、404本书籍和杂志、98份宗教小册子、54张光碟,在塔吉克斯坦的北部抓获了伊斯兰解放党的一个头目,在极端分子的住所发现了300份传单和一些瓦哈比派的宣传品。此外,2006年10月,在索格德州还抓获了6名宗教极端组织“巴伊阿特”(Байат)成员。该组织自2004年就进入塔吉克斯坦安全部门的视线,在索格德州有两个地下据点,领导人是А.卡尤莫夫(Анвар Каюмов),目前还在追捕中。2007年4月,警方在北部抓获了一名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的领导人C.萨法洛夫(Сафар Сафаров),他是该组织的第8号人物。为遏制伊斯兰解放党的发展,塔吉克斯坦政府在该党活跃的地区建立官方宣传机构,与居民就伊斯兰解放党问题进行对话。此外,塔吉克斯坦还开始在首都杜尚别关闭非法的清真寺,从而减少极端组织的活动场所。据非官方消息,目前在塔吉克斯坦共有3000多座清真寺,分析家们认为,约有90%的清真寺是非法的。
二 中亚国家与其他国家的双边合作
(一)与俄罗斯的合作
俄罗斯是中亚国家的近邻,在苏联时期形成的传统关系使俄罗斯自然而然成为中亚国家最适合的安全伙伴。中亚国家独立初期,各国军队尚在建设之中,国防力量不足,因而一些中亚国家与俄罗斯确立了军事互助合作关系,把本国领土纳入俄罗斯的防御空间之内,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分别与俄罗斯签署了军事合作条约,尤其是塔吉克斯坦长期保留俄罗斯军队在塔驻扎。这一时期中亚国家与俄罗斯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问题上已经开展了合作,例如1998年10月,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与俄罗斯曾结成三国联盟,共同制止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
中亚南部在1999~2000年受到宗教极端分子的武装袭击后,俄罗斯与中亚国家加强了安全合作。这符合双方的安全诉求:中亚宗教极端分子与车臣匪徒相互勾结、相互渗透,对中亚与俄罗斯的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双方必然要展开安全合作。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表示,俄罗斯在中亚地缘政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俄罗斯在这一地区具有长期战略利益,在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俄罗斯同样重视中亚地区,并表示“乌兹别克斯坦是俄罗斯在中亚最重要的战略伙伴之一”。
中亚国家同俄罗斯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上的安全合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这一问题上立场一致,相互支持。1999年6月,哈萨克斯坦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托卡耶夫访问俄罗斯,俄领导人表示会继续巩固两国的盟友关系,哈则支持俄罗斯对国际主要问题的立场。同年9月1日,俄罗斯国防部部长谢尔盖耶夫抵达塔什干,与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讨论了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局势问题,卡里莫夫表示希望俄罗斯参与解决安全危机。同年10月25日,俄罗斯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总理在会谈时表示,双方将在反恐斗争中相互支持,俄罗斯将帮助吉尔吉斯斯坦保障国家安全、巩固外部边界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2000年8月20日,哈、吉、塔、乌四国总统和俄联邦安全委员会秘书伊万诺夫举行会晤,发表中亚各国将采取坚决措施打击恐怖主义的声明。声明认为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势力是对中亚赤裸裸的侵略行为,是对中亚各国宪法和民主准则的侵犯,目的在于破坏这一地区的安全和稳定,扰乱地区和国际局势,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予以打击。同年8月25日,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的俄罗斯和塔吉克斯坦内务部联合委员会会议上,俄罗斯内务部部长鲁沙伊洛宣布,俄将协助中亚各国打击入侵的国际恐怖分子,并将恐怖分子的入侵视为对独联体国家安全的共同威胁。2001年4月25日,俄罗斯武装力量总司令科瓦什宁访问乌兹别克斯坦,打击宗教极端主义问题是双方会谈的主要内容之一。同年5月3~5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访俄,在联合打击三股势力问题上,俄乌领导人认为两国有共同的利益,俄要加强与乌的合作以保证俄南部稳定,乌承认俄在中亚的利益,认为乌俄的军事合作有利于独联体南部的安全。同年11月29日,俄罗斯总统普京与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举行非正式会谈,商议两国的反恐合作问题。2002年7月,举行俄罗斯—中亚非正式峰会,哈、吉、乌、塔的领导人与俄罗斯总统举行了会晤,就中亚安全形势和国际反恐问题进行了磋商。在2005年乌兹别克斯坦发生“安集延事件”后,俄罗斯坚决支持卡里莫夫政权,同意卡里莫夫有关“安集延事件”是“由境内外极端分子策划的恐怖活动”的定论,并组团到安集延调查,得出的结论之一就是“西方媒体夸大了事件中的死亡人数”,并支持乌坚定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立场。
此外,俄罗斯在认定宗教极端组织方面也与中亚国家基本保持一致。2003年2月14日,俄罗斯最高法院宣布伊斯兰解放党是“被国际社会公认的一个具有恐怖主义倾向的宗教极端组织”,同时也属于恐怖组织。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也早被俄罗斯确认为恐怖组织。
第二,签署安全合作文件。2000年9月,俄罗斯与吉尔吉斯斯坦签署了《两国护法机关2000~2001年合作议定书》,俄将协助吉打击有组织犯罪、国际恐怖主义和经中亚地区向俄境内贩运毒品的活动。2002年12月,俄罗斯总统普京、国防部部长伊万诺夫分别访问吉尔吉斯斯坦,签署了《比什凯克宣言》以及《俄吉安全合作协议》等文件。2003年9月22日,吉尔吉斯斯坦与俄罗斯签署了《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的俄罗斯空军基地的地位与条件协议》。2004年6月16日,普京访问乌兹别克斯坦,两国签署了《俄乌战略伙伴关系协议》。协议包括两国将协调行动以在中亚地区建立有效安全体系、俄向乌提供军事装备以及在必要时俄可以使用乌军事设施等内容。2005年11月14日,乌俄签订了《关于俄乌建立联盟关系的条约》。条约规定,如果两国中的一方遭到第三国入侵,另一方可以为其提供包括军事援助在内的必要帮助,两国必要时有权使用对方的军事基地和军用设施。此外,双方将在更新武装力量装备和军队改革等方面加强合作,并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等方面协调行动。
第三,俄罗斯在中亚发生突发事件时积极参与解决,并加强与中亚国家的军事往来与合作,向中亚国家提供先进军事技术,协助中亚国家保卫国家安全。首先,在中亚发生恐怖袭击时,俄罗斯与中亚国家一道共商对策。1999年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受到宗教极端组织袭击之后,由俄、哈、吉、乌、塔五国军事人员组成的行动小组对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局势进行了详细调查,以便掌握非法武装的准确人数,制订有效的打击计划。其次,中亚国家通过参与俄罗斯主导的防御系统来增强本国的安全保障系数。2000年3月,吉尔吉斯斯坦加入了俄、哈防空部队“联合战斗值勤”。俄罗斯边防军还参与塔吉克斯坦边境地区的防务行动,维护塔边境安全,打击在塔吉克斯坦与阿富汗接壤地区的宗教极端分子。最后,加强军事技术合作。2000年5月,俄罗斯空军总司令科尔努科夫访问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目的是加强军事技术合作,特别是在防空系统方面的合作。俄哈两国防空部队就利用米格-31远程战斗机执行“独联体国家联合防空体系”内的战斗任务达成协议。俄罗斯还为中亚国家提供技术装备,并帮助中亚国家培训了大批军事人才和护法机关人员。2005年乌兹别克斯坦发生“安集延事件”后,乌兹别克斯坦对俄罗斯提供的安全需求增强,7月初,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表示,在本地区遭受外来安全威胁时,乌兹别克斯坦愿意向俄罗斯提供布哈拉、安集延、汉纳巴德等10个机场。
第四,举行联合军事演习。1999年中亚安全形势恶化,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局势发生动荡,宗教极端势力加紧向中亚地区渗透。在这种情况下,俄罗斯与中亚国家在1999~2000年举行了3次军事演习,对宗教极端主义形成威慑之势。1999年10月26日,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五国开始在比什凯克举行军事协调指挥作战演习。
第五,双方安全部门合作追捕宗教极端分子。俄罗斯与乌兹别克斯坦两国在打击伊斯兰解放党方面进行有效合作。2004年2月13日,两国安全人员抓获了伊斯兰解放党在莫斯科分部的领导人之一 Ю.卡西马胡诺夫(ЮсупКасимахунов)。俄罗斯安全部门称,伊斯兰解放党利用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的许多“恐怖工具”,并同基地组织有联系,把一些成员派到基地组织的训练营地进行培训。2004年6月,俄罗斯安全部门又在秋明州抓获了数名伊斯兰解放党成员,到2005年1月,已经有100多名该组织成员在俄罗斯被抓获。据俄安全部门称,伊斯兰解放党已经在俄罗斯的莫斯科州、下诺夫格罗德州、萨马拉州等7个州建立了分支机构。
此外,俄罗斯还与中亚国家共同打击毒品犯罪。2007年5月至2008年2月,哈、乌、塔、俄的安全人员进行了代号为“台风”的缉毒行动,在阿拉木图、契姆肯特、卡拉干达和彼得巴甫洛夫斯克的行动中共查获800多公斤的海洛因和100多公斤鸦片,抓获了包括专门在中亚—俄罗斯路线走私毒品的国际贩毒组织大头目Б.马赫麦德霍扎耶夫(Б. Махмудходжаев)在内的42名毒贩。
总体来说,俄罗斯与中亚国家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方面的合作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自1999年中亚国家受到宗教极端分子武装袭击之后,俄罗斯与中亚国家在联合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问题上加强了合作,合作的内容比较务实,也取得了一些成效。虽然美国与中亚国家的安全合作也比较密切,但中亚国家逐渐认识到,在维护地区安全方面俄罗斯仍是切实可靠的保障与依托。同时,俄罗斯通过与中亚国家加强安全合作,也巩固了自身在中亚的影响力。当然,由于中亚国家与俄罗斯的安全合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中亚国家对俄罗斯视中亚为自己的战略后院一直深感不安,对俄罗斯有防范心理,在安全问题上不愿意完全受制于俄罗斯,本国的边境保卫也不愿过于依赖俄罗斯,因而也间接影响了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方面的合作。
(二)与美国和西方其他国家的合作
1.与美国的合作
在“9·11”事件之前,美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的重点主要是推动中亚无核化进程,防止中亚(主要是哈萨克斯坦)的核武器、核材料、核专家向外扩散;展开北约和平伙伴关系计划,与中亚国家建立军事安全关系,降低中亚国家对俄罗斯的军事依赖,减少俄罗斯在这一地区的影响力。
对于中亚国家来说,美国是中亚国家非常重视的安全伙伴。中亚国家认为,美国强大的军事力量是维护中亚地区安全的可靠保证,同时也可以平衡俄罗斯的影响。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曾于1999年表示,乌兹别克斯坦把与美国的军事合作看成保障中亚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因素。与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有关的“9·11”事件、乌兹别克斯坦与俄罗斯签署《关于俄乌建立联盟关系的条约》、“安集延事件”、吉尔吉斯斯坦政权更迭、美军撤出中亚军事基地等是影响美国与中亚国家合作的几件大事,也是在这一领域合作亲疏关系变化的转折点。
美国与中亚国家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方面的合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美国积极推动哈萨克斯坦消除核武器,防止核材料流入国际恐怖分子手中。苏联解体后,在哈萨克斯坦境内还有104个导弹发射井和40架战略轰炸机,如果处理不好这批核武器,中亚地区就有可能成为危险的核扩散策源地。国际社会十分关注哈萨克斯坦的核武器问题,美国积极参与了从哈萨克斯坦拆除和销毁核武器的过程,最终哈萨克斯坦加入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从而使哈萨克斯坦在1995年9月彻底实现了无核化。
除了消除哈萨克斯坦的核武器外,美国还从1993年开始关注中亚地区的核武器与核材料可能流散的问题,担心恐怖分子获得核材料与核技术,对全球防扩散体系和美国的安全构成威胁。中亚国家在独立后,中央政权对一些边远山区的控制力还不够强,加上一些山区与阿富汗相邻,而在阿富汗聚集的宗教极端组织和恐怖组织对核武器和核材料十分觊觎,因此核材料流失绝非危言耸听。在俄罗斯就曾发生过多起核材料走私未遂的案件。俄罗斯官方曾经公开表示,本·拉登曾在独联体范围招募核物理学家。
1997年,美国加强了与中亚国家在防核扩散领域的合作。1998年,美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签署了《关于在化学军备设施非军事化领域和防止化学军备技术扩散方面进行合作的协议》。1999年3月17日,美国负责独联体事务的无任所大使史蒂夫·塞斯塔诺维奇(Stephen Sestanovich)在美国国会就美国的中亚政策作证时,除重申民主、改革、融入西方政治和军事机制外,还强调“美国应在防核扩散、反恐和打击毒品走私等问题上采取负责任的态度”。1999年,美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签署了《合作减少威胁协议》,以拆毁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咸海附近的生物武器研究设施,并为相关科学家提供就业机会。1999年3月10日,美国国会通过《丝绸之路战略法案》,重申美国与中亚进行军事接触的重要性,并承诺提供边界控制援助。2000年,乌兹别克斯坦开始使用美国的探测器拦截从哈萨克斯坦运往巴基斯坦边界的放射性物质。
第二,美国向中亚国家提供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军事援助。塔吉克斯坦内战结束后,阿富汗战争成为中亚地区严重的外部威胁。阿富汗的不稳定局势使宗教极端主义的活动十分频繁,宗教极端组织以阿富汗为基地,在中亚制造了不少恐怖事件。美国与中亚的安全合作也不再限于传统安全领域,开始重视非传统安全领域中的宗教极端势力问题,在对中亚国家援助方面增加了新内容,如在《丝绸之路战略法案》中强调要加强打击毒品走私、武器扩散和跨国犯罪等活动。
美国与中亚国家的军事高层增加往来,“9·11”事件发生之前,美国国防部部长、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中央司令部高级官员曾多次出访中亚,中亚各国国防部部长和总参谋长也相继访问了美国。美国与中亚国家的军队先后举行了多次军事演习。1998年2月,美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建立了联合委员会,致力于消除本·拉登的恐怖网络,并且在这一年签署了《关于打击恐怖主义的声明》《国防部1999~2000年合作计划》;1999年5月又签署了《1999~2000年双边防御合作计划》。
中亚南部在2000年遭受宗教极端组织袭击后,美国相应提供了一些援助。2000年4月,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访问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三国,宣布向中亚实行一项新的“中亚边界安全倡议”。根据这个倡议,美国向每个中亚国家(起初是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后来扩大到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提供300万美元的安全援助。同年11月,乌兹别克斯坦国防部部长访问美国,双方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军事技术合作的协议》。美国还把中亚地区划为“反恐怖安全区”,表示将对中亚的安全承担责任,并接收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特种部队军人到美国受训。2001年12月,美国国务院将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列入黑名单,禁止该组织成员入境,并冻结其在美国的资金。2004年5月和9月,美国武装力量中央司令部总司令安东尼·吉尼、中央陆军总司令弗兰克斯先后访问乌兹别克斯坦,表示美国将继续资助乌兹别克斯坦的学生到美国军校学习,38并向乌军队提供一笔人道主义援助,帮助乌兹别克斯坦抵抗恐怖分子的入侵。
“9·11”事件发生前的2000年至2001年,在安全领域,除乌兹别克斯坦外,中亚其他国家均与美俄保持平衡关系,甚至俄罗斯略占上风。这一方面是由于车臣问题使俄罗斯与中亚国家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方面有共同的安全诉求,俄罗斯在态度上比较积极,俄罗斯在具体行动方面也比较务实,协助中亚国家解决宗教极端主义危机;另一方面,这一时期中亚地区在美国全球战略中还处于边缘位置,美国并没有拿出更多的时间与金钱打造中亚这一新的海外基地。从乌兹别克斯坦独立后到2005年“安集延事件”发生之前,与中亚其他国家相比,乌兹别克斯坦同美国的军事关系更亲近一些,这一方面是因为乌兹别克斯坦对俄罗斯在中亚的势力始终存有一种担心;另一方面也因为乌兹别克斯坦一直在与哈萨克斯坦争夺中亚大国地位,加强与美国的合作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同时这也与美国向乌兹别克斯坦提供军事、经济援助有关。
第三,美国与中亚国家在军事打击阿富汗塔利班的过程中进行合作。“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发动了阿富汗战争,中亚国家向美国提供帮助,包括提供本国的空中通道和地面走廊、交换有关情报、开放机场等。美国在中亚国家租借了多个机场,包括乌兹别克斯坦的汉纳巴德机场和铁尔梅兹机场、吉尔吉斯斯坦的马纳斯国际机场、塔吉克斯坦的杜尚别机场和库利亚布机场等。美国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了备忘录,哈允许美国军用飞机使用阿拉木图机场做紧急降落。土库曼斯坦也向美国开放了领空,并允许美国军用飞机过境时可在阿什哈巴德机场加油。
作为回报,美国承诺打击阿富汗境内的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武装,消灭其的庇护所和训练营,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的主力在战争中被歼灭,中亚地区的内外部威胁大大减轻。阿富汗战争结束后,美国与中亚国家进一步扩大双边军事合作,2002年1月,美国中央司令部司令弗兰克斯访问乌兹别克斯坦,双方签署协议,规定双方将在联合训练、举办联合研讨班、发展两军伙伴关系方面进行合作。同年3月,美乌两国发表了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声明,在声明中,美国政府确认在乌兹别克斯坦安全受到外部威胁时将与乌共同磋商,做出反应行动,并扩大包括提供武器装备在内的双边军事合作。美国还向中亚国家增加军事援助,如承诺在塔吉克斯坦建立边防体系、各级军官培训、更新通信设备等方面提供专项援助。乌兹别克斯坦仅在2001年就从美国的对外军援(FMA)款项中得到了2500万美元,从核不扩散、反恐等相关项目中得到了1800万美元,从“支持自由法案”(FSA)基金中得到了4050万美元。
第四,中亚国家向美国提供长期驻扎的军事基地。阿富汗战争打响后,中亚地缘政治地位及其对美国安全战略的重要性大幅提高,美国酝酿出台新的中亚政策。这一时期,美国在中亚的安全目标是,美国和北约主导的多国安全合作继续在反恐战争之后的中亚发挥作用。为实现这一目标,布什政府签署了一系列政府双边文件,试图令美军长期驻扎中亚合法化,并以此推进美国与中亚国家的军事安全合作。美军于2001年10月7日在乌兹别克斯坦的汉纳巴德部署了1500多名军人和30架战机,并建立了特种部队指挥中心。同月12日,美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发表了关于加强双边合作的协定。2001年12月,美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签署了《为美国空军及其盟国提供军事基地协议》,美国租用吉尔吉斯斯坦马纳斯军事基地,为期1年。之后两国很快又签署了新的协议,把基地租期延长了3年,而且租期可以每隔3年延长一次。2002年9月23日,美国与吉尔吉斯斯坦两国总统签署联合声明,表示双方将深化战略伙伴关系。
美国驻中亚国家的军事基地是美国企图进一步以及长期对中亚施加军事影响的信号。五角大楼表示,美国“正在为在中亚可能持续多年,并举行定期军事演习的军事存在做准备”,美国国防部副部长沃尔福威茨表示:“这些基地的功能政治性多于军事性,意图在于向各方发出一个信息,即我们有能力返回这个地区,而且能够达到目的,我们不会忘记这个地区。”
在中亚的美军基地更具现实性的意义在于,这些基地能为驻阿富汗联军提供重要的后勤保障,从而在继续打击塔利班、阿富汗战后重建等问题上发挥作用。驻阿联军的物资主要靠美军驻中亚基地中转;联军的飞机可以在这些基地进行休整和加油;中亚的军事基地还为联军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空中走廊。阿富汗的稳定对于中亚地区安全至关重要,打击塔利班及其他宗教极端势力和恐怖主义势力,对中亚国家来说就是消除宗教极端势力的主要外部威胁。这也是中亚国家向美国等西方国家提供军事基地的原因之一。
但是,中亚国家与美国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方面的合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一,中亚的“民主”问题是美国与中亚国家安全合作的障碍。美国为推动中亚的民主进程做了不少工作,包括扶持反对派、建立数量众多的人权组织。中亚国家对美国的这些做法早已十分不满,例如在2000年中亚南部受到恐怖主义袭击后,美国在向中亚国家提供援助的同时,附加了诸多政治与民主条件,这成为此后包括乌兹别克斯坦在内的中亚国家加强与俄罗斯安全合作的重要原因。而在2005年吉尔吉斯斯坦政权更迭和乌兹别克斯坦发生“安集延事件”后,中亚国家更加意识到美式民主对本国政权的威胁,最终美军撤出了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军事基地。其二,美国与中亚国家的利益并不契合,美国更关心保护本国在中亚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如中亚的油气资源与运输,打击阿富汗的军事行动也是出于美国的安全需求,实际上对中亚国家真正关心的打击跨国犯罪、毒品、宗教极端势力等问题并没有实施什么重大行动。其三,俄罗斯因素。俄罗斯向中亚国家提供了不少安全保障,与中亚国家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方面有一些切实、具体的合作,这增加了中亚国家在安全领域对俄罗斯的依赖,同时在俄美博弈中俄罗斯也向中亚国家施加压力,使中亚国家与美国的合作受到一定限制。
2.与西方其他国家的合作
独立初期,中亚国家与西方其他国家的安全合作主要在传统军事领域,如军事技术合作、武器装备援助等,而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比较有限,且规模不大。1995年4月,德国总统赫尔佐克访问哈萨克斯坦,双方签署了有关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协议。同年11月,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访德国,也签订了有关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协议。随着中亚宗教极端主义形势日益严峻,西方国家与中亚国家在这一领域的合作也有所加强。首先是安全领域的双边高访增加,签订了一些反恐合作文件。1998年2月,德国总统赫尔佐克访问吉尔吉斯斯坦,签署了《关于两国合作打击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和其他恶性犯罪的协议》等文件,德国还帮助吉尔吉斯斯坦培训军官。2004年10月12日,德国总理施罗德访问乌兹别克斯坦,两国领导人就地区安全问题和两国的合作进行磋商。其次,进行务实合作。2004年8月18日,英国与哈萨克斯坦在哈东南部的训练场举行代号为“草原之鹰-2004”的军事演习,旨在提高部队在应对包括打击宗教极端势力在内的快速反应能力。2007年,法国向其在塔吉克斯坦的军事基地增派了3架歼击机,以加强打击阿富汗非法武装的力度,巩固塔吉克斯坦的安全形势。
3.与“南方”邻国的合作
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方面,土耳其、伊朗、巴基斯坦、印度等中亚的“南方”邻国也与中亚国家有共同语言,都比较重视发展安全领域的合作关系。独立初期,中亚国家都认为与土耳其有“特殊的关系”,土耳其也是率先承认中亚各国独立的国家之一。中亚国家对土耳其在发展经济和推行社会政策方面的成功之处感兴趣,因此中亚国家与土耳其迅速展开密切往来,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方面的合作也开展得比较早。1993年4月,土耳其总统厄扎尔访问乌兹别克斯坦,双方签署了《关于两国共同反对非法扩散武器和麻醉品协议》等多项合作文件。1995年6月,土耳其总统德米雷尔访问哈萨克斯坦,双方签署了《两国进一步发展和深化合作宣言》《军事技术合作协议》等48项文件。2000年10月16日,土耳其总统塞泽尔访问乌、哈、土、吉四国,在乌兹别克斯坦与卡里莫夫总统签署联合声明,表示两国要合作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和有组织犯罪。在会谈后举行的联合记者招待会上两国领导人表示,恐怖主义对两国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在打击恐怖主义和有组织犯罪方面应加强合作。卡里莫夫总统特别强调,土耳其不仅在政治方面支持乌兹别克斯坦为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所做的努力,还将对乌兹别克斯坦提供军事技术援助。在土耳其总统塞泽尔访问乌兹别克斯坦期间,两国军事部门签署了《军事合作协议》。塞泽尔总统在访问吉尔吉斯斯坦时,双方签署了《关于打击恐怖主义的联合声明》。在哈萨克斯坦,塞泽尔总统与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签署了包括合作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和宗教极端主义内容的联合声明。2007年12月12日,土耳其总统居尔访问哈萨克斯坦,安全问题是两国领导人会晤时的主要议题之一。
伊朗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方面与中亚国家的合作主要表现在积极调解塔吉克斯坦内战方面,并发挥了独特作用。伊朗和阿富汗塔利班政权的关系非常紧张,与中亚国家的立场相近。伊朗多次促成塔吉克斯坦冲突双方进行谈判。1997年2月,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与反对派领袖努里在伊朗东北部城市马什哈德就实现国内和平签署了三项协议。同年5月,塔吉克斯坦政府和反对派在伊朗首都德黑兰签署了一项旨在停止长达5年内战、实现民族和解的议定书。此外伊朗与中亚国家在打击毒品走私方面也有一些合作。
总体来看,土耳其、伊朗与中亚国家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方面的合作并不多,成果也不显著,双方之间总是存在一些隔阂。近年由于土耳其、伊朗等国与中亚各国程度不等地处于不冷不热的状态,因此在安全领域的合作更加有限。主要原因是,首先,土耳其、伊朗的宗教极端势力对中亚影响比较大,这些国家的宗教极端组织和宗教学校是中亚的激进分子“进修”“深造”的地方,例如仅塔吉克斯坦的索格德州就有200多人通过非法途径经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到达伊朗等国的高等宗教学校学习。这令中亚国家对伊朗和土耳其的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思想存有戒心。其次,中亚一些国家认为,土耳其和伊朗在中亚地区并没有真正起到维护和平的作用,甚至与某些导致局势复杂化的因素有关。在塔利班执政时期,土耳其对塔利班态度暧昧。伊朗的一些犯罪集团通过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向阿富汗、塔吉克斯坦走私武器,也对双边关系有影响。最后,土耳其和伊朗的经济和军事实力有限,军事技术也不够先进,在与中亚国家进行的军事与安全合作中提供不了太多帮助。此外,这也与近年中亚国家对土耳其和伊朗等国的政策调整有关。近年中亚国家更重视与土耳其和伊朗发展经贸关系,而这两个国家在中亚国家独立初期输出伊斯兰复兴思想引起中亚国家的戒心之后,也相应改变了对中亚的政策,以发展经贸、能源合作为主,并且随着中亚能源地位的上升,这些国家也确实越来越重视与中亚的能源合作。
中亚国家独立后,巴基斯坦一度是在中亚比较有竞争力的国家,但由于缺乏经济实力,以及阿富汗问题的干扰,巴基斯坦与中亚国家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方面的合作没有大的进展。1996年10月,巴基斯坦国家元首法·莱加利访问哈萨克斯坦,两国领导人就阿富汗冲突的解决办法进行了会谈,但未能达成一致,巴基斯坦关于在阿富汗组成联合政府的主张没有得到哈萨克斯坦的明确支持,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强调不应干涉阿富汗内政,如果战争从阿富汗境内蔓延到其他地区,独联体国家将被迫根据集体安全条约采取相应措施。巴基斯坦的亲塔利班态度让中亚国家与之保持距离。另一个影响双方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方面合作的重要原因是,巴基斯坦的武装犯罪分子和大量毒品经由阿富汗进入中亚地区,在“9·11”事件后,巴基斯坦西北山区更成为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等中亚宗教极端分子的藏身之地,这些因素对中亚国家发展与巴基斯坦的关系造成了障碍。
不过,巴基斯坦政府自2007年以来加大力度清剿南瓦济里斯坦的极端分子,体现出巴基斯坦打击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积极姿态,巴基斯坦与中亚国家安全部门的合作也有所增多。2007年3月13日,巴基斯坦总理阿齐兹访问乌兹别克斯坦,安全合作是双方重要的交流内容,双方安全部门还达成协议,巴基斯坦得到乌兹别克斯坦的支持,允诺把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的领导人、目前藏匿在巴基斯坦西北部族地区的尤尔达舍夫清除掉。2007年3月,巴基斯坦军方在南瓦济里斯坦省打死50名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分子,由此引发持续数周的武装冲突,造成200多人死亡。战斗持续到当年4月,许多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分子被驱赶到了塔利班势力较大的巴基斯坦北瓦济里斯坦省。巴基斯坦官方称在清剿过程中有200~220名“乌伊运”武装分子被打死。10月,巴基斯坦政府军再次与部族地区武装分子激战,抓获了大量来自乌兹别克斯坦和阿拉伯国家的武装分子。但是,随着巴基斯坦政局在2007年下半年以及2008年的持续动荡,巴基斯坦国内的宗教极端势力越来越活跃,在巴基斯坦部落地区活动的塔利班和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有可能对中亚安全构成更大的威胁,中亚国家与巴基斯坦的安全合作还有很大的空间。
印度同样面临着宗教极端势力的困扰,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是印度与中亚国家的共同目标。中亚是印度比较重视的地区,虽然印度更关注中亚的能源,但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方面还是与中亚国家有一些合作。印度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发展安全合作,还与乌兹别克斯坦在2000年签署了两国间引渡协议和司法援助条约。中亚国家也比较重视与印度在这一领域的合作,“中亚各共和国正在希望印度作为兄长抓住主动权,并把它的经验转变成一项政策来与恐怖主义的威胁做斗争”。1993年5月,印度总理拉奥访问乌兹别克斯坦,两国领导人就共同打击恐怖活动和非法买卖毒品达成协议。1995年2月,哈萨克斯坦国防部部长访问印度。2003年8月初,印度与塔吉克斯坦举行了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印度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了政府间反恐协定,尤其在防务方面加强合作。印度学者甚至提出,通过建立联合反恐工作组交流信息,组建“反叛乱专家组织”对极端分子进行搜寻,协助中亚国家进行武装力量训练,发展中亚的经济以消除恐怖主义根源,建立印度式的民主社会等措施来加强与中亚国家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合作。
由于上述中亚的“南方”邻国同样存在宗教极端势力,甚至一些国家的宗教极端组织就是中亚宗教极端势力的外部支撑,因而中亚与这些国家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上的合作更具有必要性和务实性。但这种合作又十分有限,其根本原因是这些国家本身的实力有限,没有太多能力像俄、美两大国那样为中亚国家提供经济援助、军事支持。
从2006年开始无论是海洛因还是鸦片的缴获量都有所下降。对造成缴获量下降的原因有很多分析,一种观点认为这是因为从阿富汗流入中亚的海洛因总量减少;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贩入中亚的毒品强烈依赖阿富汗北部的毒品生产,缴获量下降的原因可能因阿富汗北部鸦片产量的下降。从近年来实际毒情分析,阿富汗北部鸦片产量下降可能是导致缴获量下降的原因之一。
(三)国际合作
作为阿富汗毒品外流的主要通道,中亚国家对于国际禁毒合作的态度多持欢迎态度,而曾经对国际禁毒合作态度较封闭的土库曼斯坦在近年来也有所改变,在禁毒领域的国际合作态度正日益积极。俄罗斯、美国、中国等大国同中亚各国之间的禁毒合作也很密切,其中,俄罗斯同中亚国家的合作大多是在包括集安组织在内的多边合作框架下进行,美国的侧重点是向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禁毒部门提供包括装备、培训等方面的援助,中国则在上合组织框架下同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国家开展了多次控制下交付行动,同时在上合组织框架下为中亚国家禁毒官员提供培训。由于中亚的禁毒合作机制中以国际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合作为主,因此在下文中主要阐述中亚地区主要的国际禁毒机制。
1.联合国主导的国际合作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简称禁毒办)是中亚禁毒领域最为主要的国际组织,1993年,禁毒办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成立了中亚办公室,主要负责在中亚地区实施国际禁毒合作项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中亚的禁毒合作方式多样,除了传统的通过对中亚国家提供技术援助以加强禁毒能力建设之外,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还积极将中亚国家的边境管控项目同区域性的情报分析系统发展项目及联合行动结合起来。现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实施的措施包括建立中亚区域信息与协调中心(该中心设于阿拉木图,国际麻醉品管制局认为协调中心在加强区域禁毒执法合作方面成效卓著),开展控制下交付技术发展援助项目、易制毒化学品与前体管控项目、边境联络办公室项目、各国毒品管控机构与情报交流机制建设项目。另外,禁毒办还在中亚地区倡导《阿富汗及其邻国地区计划(2011~2015)》,该计划旨在促进协调中亚地区的禁毒工作。在减少毒品危害方面,禁毒办推动了中亚地区在减少注射吸毒和监狱中防止艾滋病蔓延的项目。可以说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中亚地区推行的禁毒合作机制成效卓著,为遏制阿富汗毒品在该地区的蔓延起到了重要作用。
2.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简称集安组织)主导的国际合作
禁毒是集安组织成员国合作的重点领域,2002年,集安组织成员国签署了《共同打击非法毒品贩卖议定书》,2003年,将应对毒品犯罪与国际恐怖主义、武器走私等共同列为该组织的重要工作领域。集安组织主导的禁毒合作主要内容为联合执法和对禁毒人员进行培训。联合行动方面主要是在集安组织框架内定期举行代号为“通道”的联合缉毒行动。另外,集安组织同上合组织还开展了代号为“东方通道”的联合缉毒行动,该行动旨在打击从阿富汗和中国走私毒品的犯罪集团,行动内容包括打击贩毒、打击前体和易制毒化学品走私贩运、监测和打击毒品加工厂、打击武器及爆炸品贩运走私以及洗钱犯罪等。
3.欧盟主导的国际合作
在中亚禁毒国际合作领域起到主要作用的除了联合国、集安组织之外还包括欧盟。欧盟十分重视同中亚各国开展禁毒合作,合作内容主要集中在提高中亚各国,尤其是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的边境管控能力和缉毒机构的行动能力方面。欧盟在中亚禁毒领域实施的项目主要有两个。
第一个项目是中亚边境管控项目(BOMCA),该计划开始于2003年,资金来自欧盟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具体由开发计划署负责实施。至今,边境管控项目已经成为欧盟在中亚地区最大的援助项目之一。现阶段边境管控项目的主要目标为:提高中亚安全;为合法贸易和过境便利化做出贡献;减少非法贩运货物或者人员。重点在于如下几个部分。
第一,机构改革。该部分工作的目标在于支持中亚国家根据边境管控项目的原则和举措制定其边界管控战略及政策,以强化中亚各国的边境管控力度。这是边境管控项目的第一部分,主要是推动中亚各国逐步采用边境管控战略并推进相关机制和体制改革。2012年3月,吉尔吉斯斯坦批准了基于边境管控战略的国家战略与行动计划。而塔吉克斯坦则同欧安组织密切合作,以推动塔边境管控机制改革的进展。
第二,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具体目标为加强边防和边检人员的专业技能。内容主要包括在边境管控项目框架下建立多所培训中心,并实施多种培训机制,为中亚国家边防和边检部门培训人员、警犬,提高执法部门在禁毒、反走私等领域的工作能力。
第三,强化边境地区的禁毒机构合作。这一部分的主要目标为强化打击非法贩运毒品的跨界合作能力。边境管控项目同中亚国家政府合作,在所有国家建立了毒品分析部门,主要职能是在国家和地区层面促进禁毒领域的多机构合作。合作内容包括情报交流、风险分析、联合行动等,并通过对包括车辆检查、前体分析、毒品分析等各方面的培训强化中亚各国毒品分析部门人员的具体工作能力,并为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毒品分析部门援助办公设备。
除了上述三个主要部分之外,边境管控项目还同中亚各国合作建设边防设施和边防站点,以改善中亚国家边防设施落后的现状。
第二个项目是打击中亚毒品行动项目(CADAP),由欧盟提供资金支持,德国负责实施,包括德国、波兰和捷克的科技部门共同参与该阶段的项目计划。现阶段的打击中亚毒品行动项目旨在数据信息网络建设(包括原始数据收集、数据信息处理、信息化战略和数据情报网络连通),该项目旨在为符合中亚各国需求而从区域层面进一步提升情报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能力。
总体而言,欧盟同中亚的禁毒合作主要被纳入边境安全合作的框架之下,对于提高中亚各国的边境管控能力、打击边境地区的跨国毒品贩运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就禁毒本身而言,这并非是简单地提高边境管控能力便能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警务、情报、社会组织、医疗卫生等多部门全方位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所改善。欧盟同中亚的合作重点放在了边境管控项目上,禁毒只是该项目一系列合作目标之一,因此对提高禁毒领域的合作效果造成了一定影响。
4.上海合作组织主导的国际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是成立于1996年的上海五国机制,军事安全领域的互信是上海五国机制成员国的合作基础。2001年6月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的正式成立,现今上合组织成员国有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观察员国有阿富汗、印度、伊朗、蒙古国和巴基斯坦,并同联合国、东南亚国家联盟、独联体等国际组织建立了正式联系。
上海五国机制时期,中、俄等成员国便注意到毒品贩运问题,在1998年7月“上海五国”元首发表的《阿拉木图联合声明》中就明确指出:“各国将采取措施,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有组织犯罪、偷运武器、贩卖毒品和麻醉品以及其他跨国犯罪活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之后,成员国对打击毒品贩运和禁毒合作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关于禁毒的内容是历次上合组织成员国首脑峰会宣言和联合公报中的重要内容,2013年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发表的新闻公报中,各国元首对禁毒合作达成共识:“非法贩运和滥用毒品严重威胁本地区安全和稳定,危害各国人民的健康和福祉。必须采取措施,建立共同打击毒品威胁的有效工作机制,构筑打击非法贩运毒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可靠防线,遏制毒品扩散。成员国主张积极与其他相关国家、国际和地区组织及机构就此开展合作。”
2003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杜尚别举行上合组织禁毒专家会议,与会各方就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禁毒合作协议文本草案达成基本共识,为上合组织禁毒协议的签署打下了基础。2004年6月,在塔什干各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明确了禁毒合作的原则,并在该协议中明确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应采取情报交流、应对方要求采取专业侦查措施、执法合作(包括控制下交付)、举办会议或研讨会、交换禁毒法律法规及数据等相关材料、培训缉毒人员、提供物质及技术协助、共同开展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必要时交换麻醉品及其前体样品、司法协助、成立工作组或交换代表以协调工作、共同发展社会戒毒机构等方式在禁毒领域进行合作。
2009年,上合组织推动建立了领导人、高官、专家三级禁毒合作机制,标志着成员国之间的禁毒合作进入务实新阶段。2011年6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在阿斯塔纳峰会上批准了《2011~2016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明确了成员国在应对阿富汗毒品威胁、禁毒预防教育、戒毒康复、国际合作等领域的相关措施及落实机制,为成员国禁毒合作指明了方向。2013年中国总理李克强在出席上合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的讲话中指出,各方应把打击恐怖活动和禁毒作为当前安全合作的重点,同时尽快赋予上合组织反恐机构禁毒职能。毒品的危害不仅是当前的,更是长远的。
上合组织成立以来为打击地区毒品贩运起到了重要作用,成绩也很显著。仅2008年11月至2010年8月期间,在上合组织框架下,中国同哈萨克斯坦国家安全委员会合作共4次成功实施了控制下交付行动。除此之外,中国还多次举办了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人员培训班,累计培训人员141人,进一步提高了有关成员国禁毒执法能力,加深了成员国禁毒部门对其他国家禁毒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同。
近年来,上合组织同集安组织等其他国际组织在禁毒领域的合作也有所强化。2012年集安组织在开展打击从阿富汗和中国走私贩运毒品及前体、易制毒化学品的“东方通道”行动后宣称,将在集安组织和上合组织禁毒机构之间进行务实合作。博尔久扎在接受采访时说,集安组织准备与上合组织之间在打击毒品贩运领域扩大合作。
经过11年的建设,上合组织在中亚地区主导的禁毒合作已经取得了较大成绩,组织机制建设与务实合作都取得了很大进展,在2013年的比什凯克元首峰会上决定在上合组织反恐执委会下增设禁毒职能,这将为禁毒合作的进一步机制化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但上合组织内的禁毒合作尚有大量空间可用,比如在戒毒治疗、禁毒宣传、打击洗钱等各个相关领域都可建立相关合作机制。随着2014年阿富汗撤军后毒品贩运威胁的增加,上合组织禁毒合作机制职能和地位会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