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隐秩序: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城市应用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三章 城市是人造的复杂适应系统

理论与现实的匹配就像足与履的关系,理论要解释并解决现实问题,而不是让现实来“削足适履”。作为复杂适应系统,城市不是一架可以机械拆分与组装的飞机,它更像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性格有气质的生命体,没有人会认为一个生命体被切割和拼合之后仍然能够保持其鲜活的生命力。


早期的城市规划源于建筑设计,物质空间往往凌驾于人的因素之上。受当时占主导地位的机械还原论的影响,以《雅典宪章》为代表的现代主义城市规划和建筑理论将城市整体划分为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功能;建筑功能、形式和技术分离,理性的、“少就是多”和简单几何形式的价值观体现在城市实践中。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四大系统的划分看似很科学,但是工作的内容与其他三个的内容不同,是个活跃的变量,其产业的划分不以人和城市需求为核心,不论以什么方式去混合,都注定是短命的。随着城市规模和人口的持续增长,《雅典宪章》中将城市划分为各种分区或组成部分的做法,导致城市管理者为了追求分区清楚却牺牲了城市的有机构成。这一错误的后果在现代许多城市中都可以看到。

功能分区带来的弊端促使越来越多的学者从综合系统的角度考虑城市的发展问题。1977年12月,一些城市规划师聚集于利马,在对《雅典宪章》所崇尚的功能分区进行充分的反思后,提出了《马丘比丘宪章》,目标是将城市的不同部分重新有机统一起来,强调不同领域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和关联性。《马丘比丘宪章》认为城市是一个动态系统,人的相互作用与交往是城市存在的基本根据,要求城市规划师和政策制定者必须把城市看作在连续发展与变化过程中的一个结构体系,这一过程应当能适应城市这个有机体的物质和文化的不断变化。而城市规划就是一个不断模拟、实践、反馈和重新模拟的循环过程,只有通过这样的连续过程才能更有效地与城市系统相协调。这与20世纪70年代系统科学转向以复杂性为主要研究对象,试图建立关于复杂系统一般理论的研究思潮同步,为城市研究开启了新的视角。